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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保险看懂保单其实不难 三招教你看透保险合同_保险知识

2021-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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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合同因其专业性,条款大多比较复杂、难懂,以至于很多投保人看不到保险条款。其实即便从未接触过保险,只要有耐心和正确的方法,掌握住关键的几点,读懂保险合同还是很简单的。

 

不犯懒、别图熟人,保单条款自己看。

保单条款一定要自己弄明白。很多买保险的人习惯依赖保险代理人给自己介绍保费、保险利益等等,而不是在仔细看过保险条款后自己计算。这种行为直接导致的后果是可能根本就不真正知道自己的权利和义务。等一旦出现了问题,要么责怪保险代理人,或认为保险不好,很多情况下,保险人并没有真正了解一份保险就购买了,遗患是不小的。

看保单就是关注权利和义务。

客户看保单其实就是关注会享有哪些权利和义务。比如,每年要交多少保费?保费交几年?不按时交保费有哪些后果?终止合同时自己是否有些损失?投保后有哪些保险利益,也就是什么情况下保险公司给赔?哪些情况下保险公司不赔?保单是否有质押借款、保费自动垫缴等功能?分红险应明白有哪几种红利分配方式?大病险能保哪几种病?病的程度是什么?万能险什么情况下领取?是否还有额外扣费?等等。

看懂保单,其实不难。

保险具有风险保障、强制积累、保全财产的功能。它能让我们专款专用、实现中长期理财目标、合理配置家庭资金确保资金链安全。如何看懂保单,可以把握以下几个关键点。

分清保险费、保险金额、现金价值

保险费是投保人向保险人支付的费用,是作为保险人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对价。保险金额是指保险人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最高限额。现金价值是指投保人退保或保险公司解除保险合同时,由保险公司向投保人退还的那部分金额。

这三点,对投保人来说很重要,也常常是投保人容易混淆的概念。针对人身保险,一般情况下具有较强保障功能的险种,每年交纳的保险费要低于保险金额,特别是保单生效的前几年。

保险中的几个关键期

空白期天数:至少1天

保险空白期是相对于保险合同生效期间而言,交纳保费的时刻,并非就是合同生效的时刻。从投保人缴纳首期保费到保险公司出具正式保单之前的这段时间,被称为“保险空白期”。在目前的法律框架下,在没有拿到正式的保单之前,发生保险事故后很有可能无法获得赔偿,所以要提醒客户投保后应当及时让其保险代理人上缴款项,并且可以通过热线查询和要求保险公司及时签发正式保单并取得该正式保单。

责任期天数:1-2天

保险合同生效后,并不一定意味着保险责任的开始。有些保险合同一生效,保险公司的保险责任就开始了,但有些保险合同却并非如此。保险合同的有效期是指保险合同自生效到终止的期间。保险责任是指保险合同中载明的危险发生后,造成保险标的损失或者约定人身保险事件发生时,保险人所承担的经济赔偿或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保险责任开始的时间是保险公司开始承担保险责任的时间,从保险公司承担责任开始到终止的期间为保险责任期。在此期间内发生保险事故,保险公司应当承担保险责任,反之,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

观察期天数:60天

又称为等待期,一般是指在保险合同生效后的一定时期内,被保险人因疾病所致的医疗费用,保险人不承担责任。多与健康险保单的特殊性所在有关,与疾病因素有关的保险,也就是说大部分医疗保险单有观察期的规定,但意外伤害类的保险没有观察期。观察期的实行意味着保险合同虽已生效,但被保险人并不能马上获得保险保障,也就是说保险公司的保险责任尚未开始,只有观察期届满后,保险公司的保险责任才开始。

犹豫期天数:各保险公司规定不同,多数为10天。

也叫冷静期,是指在投保人、被保险人签收保险单后一定时间内,对所购买的保险不满意,可以无条件要求退保。它的产生,是为了防止客户因一时冲动而做出购买保险的决定。与观察期一样,犹豫期并不是依据法律的直接规定,而是需要依据保险合同的约定来确定。投保人必须充分利用犹豫期,冷静考虑自己投保的险种、期限和保障功能是否符合自己的需求。如有不满意处,应在犹豫期限内通过保险代理人或者直接与保险公司协商、进行变更或要求无条件退保,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宽限期天数:60天

宽限期是指在分期缴纳保险费的保险合同中,在首次缴付保险费以后,如果投保人在各分期到期没有缴费,保险公司将给予投保人60天的宽限期限,投保人只要在宽限期内缴纳了保险费,保险合同就继续有效。如果被保险人在宽限期内没来得及缴费就发生了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仍要对此负保险责任,但在给付保险金时应扣除当期应缴纳的保险费。规定宽限期的目的是对保单所有人非故意的拖欠保险费提供一些保护,此外也给经济陷入困境的保单所有人提供一个较为宽裕的筹款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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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买保险?教你三招辨真伪_保险知识


敲敲键盘就能买份保险,这一便捷的网络投保方式正被越来越多的人接受。在网上买保险特别是旅游保险、意外保险等,对部分客户来说早已不是什么新鲜事。保险专家提醒客户在网上买保险虽然便捷,但要注意提防陷阱,防止被骗。

保险专家教你三招:首先验明网站正身,其次看清保险条款,最后查询保单真假。

可网上买保险

记者经过调查发现,目前客户可通过多渠道进行网上买保险。一方面不少保险公司开展网上投保业务,如以平安保险商城为例,在官网销售的旅游保险产品既有意外医疗保障,又能提供24小时的紧急医疗救援服务,还可以报销出国旅行的意外急性病门诊医疗费用,高额风险保障,在人生地不熟的国外是很实用的。

另一方面,客户也可以利用保险中介性质的网站,比如,甚至淘宝网的保险频道,来仔细查看不同公司的不同境外旅行保险,通过货比三家来购买最适合自己需求的一款产品。

如今已经进入网络时代,即便是购买保险这样比较复杂的金融产品,也一样可以通过鼠标和键盘来完成。但是,在我们和网络投保“亲密”接触的同时,有一些容易被人忽视,但却可能影响保险利益的要点,还需要特别提醒广大读者朋友。

先验明网站正身

只要是正规的保险网站,不少人还是会考虑在网上购买保险。但近年来,利用网站销售假保单、进行保险欺诈的行为屡见不鲜,这也是部分消费者不愿选择网上投保的主要原因之一。

因此,消费者在通过网上买保险前一定要先给网站验明正身。比如,假冒的保险电子商务网站虽然与正规网站显示的名称、版式相同,但域名却不是完全一样的。假域名会夹杂毫无意义的数字或字母,跟保险公司本身的中英文名称都无法对应。而且,“山寨”的网站通常功能比较单一,而正规保险公司网站或综合网络保险网站的功能比较齐全、产品种类也比较多。

看清保险条款

由于是网络投保,不少人可能会“贪图”便宜,只盯着价格高低就选择购买了。其实,客户不论是购买车险产品,还是购买各类人身险产品,都应该确定该保险产品符合自己的意愿和利益,再选择下单。

客户事前应该注意查阅简要的产品介绍,包括具体的保险利益、保障责任、除外责任等。事后拿到电子保单或纸质保单后,还应查看一遍条款,着重看清条款中有关保险利益、除外责任、免赔天数(免赔比例)、观察期等特别重要的部分内容。

查询保单真假

近年来假保单案件频发,特别是意外险的假保单出现了不少。为此,保险专家提醒网络投保人,特别是通过代理网站而非保险公司官方网站投保的消费者,要注意验证电子保单的真假,比如可以通过电话或网上自助的方式进行保单验真。

客户在收到保单后应该立即通过保险公司公告的服务电话和门户网站,查询保单是否真实有效。查看是否有保单号、险种名称、保单生效时间、保险期限、保险金额、被保险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等关键内容,看清楚保险公司名称,查看保单印章是否清晰,是否印有该公司的客服电话和保单查询方式。同时,电子保单与纸质保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果选择仅仅接收电子保单,一样可以致电保险公司客服电话查证真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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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知识,教你“看穿”保险合同的方法


很多人一看到保险合同条款,感觉如同看天书一样,里面专业述语太多,就是资历不深的保险代理人也未必能完全看明白,更别说刚刚明白保险是什么的普通消费者了。

如何才能让自己在签保险单的时候手不发抖,心里不嘀咕呢?

其实很简单,在这里我将一份保险合同中的几个重要部分提出来,您只需要将焦点锁定在这几个关键点上,可让您10内学会自己看保单,其余的部分就交给保险公司吧。

一、投保范围

包括两个部分:

1、投保年龄:限定了在一定年龄范围内的人群才可以购买此保险(每个险种都不样)。

2、投保人范围:是指“谁可以为谁投保”,(一般是父母给子女、成年的子女给父母等)。

二、保险期间

保险期间是指这份保单保到什么时候终止。

可分三种:

1、短期保险产品:如旅游险只保几天。

2、定期保险产品:如保到被保险人60周岁或者保三十年。

3、终身保险产品:直到被保险人身故。

三、保险责任

保险责任是一份保险合同中最重要的部分,它意味着您在签了这份保单后您将会从保险公司获得那些保障。

在签合同时一定要看明白条款中保的责任,是不是您想要的。

四、缴费期限与缴费方式

缴费期限可分二种:

1、一次性缴费:一般短期人寿保险都采取一次性缴费。

2、分期交费:一般长期人寿保险都采取分期交费,如5年、10年、20年、25年、30年等等。

五、告知事项

如实告知一般在一份合同签订期间是理所当然的一件事,但是由于很多人没有意识到告知的重要性,所以导致经常发生一些保险纠纷,这其中原因很多,有投保人、被保险人对相关条款不了解的原因,也有保险代理人未尽到签单前“告知”的责任。

在条款中对于“如实告知”有如下的类似规定:

订立本合同时,本公司须向投保人明确说明保险条款内容,特别是责任免除条款,并就投保人、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书面询问,投保人、被保险人应当如实告知。

一些重要的如实告知,比如年龄、曾经的病史、投保人与被保险人的关系、被保险人是否本人签字,在一些大的保单中还有诸如投保人、被保险人的职位、收入、职业等相关事宜,均的如实告知,因为这些都足以影响到将来的理赔。

而另外一些,如投保人的地址、电话、职业的变更,被保险人的职业的变更,都得及时告知保险公司,这样以确保您的利益不受这些事件的影响。

四招避免保险合同纠纷_保险知识


近年来,我国保险业始终在发展的快车道上行驶,保险业总资产快速增长的同时,保险合同纠纷亦随之增多。保险合同纠纷的产生主要源于条款制定不合理、代理人疏于履行告知义务、投保人缺乏告知诚信等。对此,建议从以下几点防范纠纷:

 一、货比三家,独立选择。

很多消费者在购买保险产品时,过多地依赖保险代理人推荐。其实买保险与买其它商品一样,都要根据自己的实际需求来选,需要的才是合适的。从多种渠道了解所需的保险产品,可以起到很好地参考作用。最后,消费者还是要切实考虑自己家庭的经济情况、年龄结构、风险偏好等因素,自己做出独立的购买决定。

需要特别提醒的是,保险代理人提供的保险方案只能作为参考依据,每个家庭和个人的保障需求各不相同。如何通过购买保险,合理分配养老、健康、投资只有消费者自己最了解。

二、实话实说,切莫隐瞒。

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没有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是保险公司出险之后具备的主要原因,占全部拒保原因的80%。“如实告知”义务是保险合同建立的重要原则,市民投保时一个不经意的“隐瞒”,可能就会失去日后索赔的权利。

特别需要提醒的是,消费者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时,一定要在投保单上填写被保险人的身体状况。若消费者仅做口头告知,而没有在健康告知栏中填写,保险公司可以以“隐瞒”病情为由拒赔。

三、研读条款,掌握术语。

保险条款术语拖沓晦涩。保险代理人在销售保单时,时常发生夸大保单的保障性和分红性,刻意回避免责条款的情况。由于消费者保险专业知识还比较匮乏,因此对保险条款中的某些专用术语往往会“想当然”地去理解。

 保险合同签订之后,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应该尽快研读保险条款,掌握保险专业术语的真实含义。如现金价值、初始费用与所缴保费的关系,免除责任可能发生的种种情况,结算利率、分红收益等投资方式。

 四、尊重合同,诚信投保。

保险不能代签名,是保险常识。有的保险代理人在签订保险合同时流程不严谨,明知被保险人不在场或不知情,而让投保人代签名;有的消费者因投资型保险产品业绩不佳,便以自己的保单是代签名为由,要求保险公司全额退保。

保险合同,保险合同的变更(三)


(三) 保险合同效力的变更

保险合同效力变更主要涉及保险合同的无效与失效。

1. 保险合同的无效

保险合同的无效, 是指保险合同成立后, 因违反法定或约定的事项, 而不发生效力。无效保险合同即国家法律不予承认和保护的保险合同。这种合同虽然也是通过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订立, 但由于它违反了法律规定, 违反了社会公共利益, 法律上不予承认和保护, 因而不产生法律上的效力。所以说合同的成立并不绝对意味着合同有效, 合同成立后也有无效的可能。

无效保险合同有全部无效和部分无效、约定无效和法定无效。

全部无效, 是指保险合同全部不发生效力。如保险双方当事人所进行的行为为国家法律所禁止, 即为全部无效。部分无效, 是指保险合同中仅有一部分无效, 其余部分仍然有效。如善意的超额, 保险金额超过保险价值的部分无效, 其余仍然有效。

约定无效, 又叫相对无效, 是当事人在保险合同中订明产生无效的条件, 一旦条件产生, 将导致保险合同无效。如规定保险费欠交若干个时期, 保险合同则无效。约定无效不得违背有关法律。法定无效, 又叫绝对无效, 是指由于法律明文规定的无效原因产生时, 导致保险合同的无效。

2. 保险合同的失效与中止

保险合同失效, 是指合同成立时有效, 后因某种原因的产生导致合同失效。失效不需要当事人作意思表示, 只要失效原因一出现, 合同就失去效力。

保险合同中止, 是指保险学原理目录

如何看懂保单_保险知识


如何看懂保单,专家带您看清保单。

一、分清保险费、保险金额及现金价值

保险费是投保人向保险公司支付的费用,是作为保险人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对价。保险金额是指保险人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最高限额。现金价值是指投保人退保或保险公司解除保险合同时,由保险公司向投保人退还的那部分金额。弄清以上三点就会明白退保时退的不是保费,而是现金价值,所以客户在购买保险之初就要做好长期坚持的准备,中途退保不是你交了多少钱就退给你多少钱。

二、风险保费、储蓄保费与附加保费

风险保费是根据每个年龄段死亡率来确定的。对于保障程度较低的险种,这部分保费所占比重较低,反之则较多。储蓄保费往往和厘定利率相关。投保人如果在承保期出险,则会获得相应的保险赔付,寿终正寝或保险到期也能拿回本金甚至更多。某种程度上肩负着投保人投资理财的任务。储蓄保费在缴费期的头几年中,占总保费的比例低,越往后,占比越高。对客户来说现金价值越高越好。附加保费包括保险公司的经营费用,如销售人员的佣金、管理人员的工资等费用。对客户来说,附加保费越低越好。因此,保费条款中通常会写明投保人应当以什么方式缴付保费、缴费的最后时限等,投保人应当按照约定及时缴费,防止保单终止或者失效。

三、保险责任

所谓保险责任,通俗地讲就是投保人买了保险后,保险公司承诺会为你做些什么。身故、全残给付是指如果被保险人在保险有效期内不幸身故或全残,保险公司将按照约定的金额理赔。满期给付,是指保险合同期满时,如果被保险人仍然健在,并且没有发生过大疾病的理赔,保险公司将给付满期保险金,保单宣布结束,而不是很多人理解成的“保费返还”。投保人还须关注“责任免除”,知道哪些情况下保险公司是不承担保险责任。,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

四、保障范围

在保障类保险中,看清保障范围是尤为重要的。比如投保重大疾病险时,要看哪些疾病是在保障范围内。此外,疾病的轻重程度也会在保单中列出,投保人一定要看清楚赔付疾病的轻重程度约定才行。同时,特别要注意在多长时间内向保险公司提出申请,申请时应提供哪些文件等,以便万一有事可及时与保险公司取得联系并索赔。

保险合同看懂这几点,想买错保险都难


保险合同的条款内容多是晦涩难懂的,好多专业词句是一般人不明白的,所以说,仅能靠代理人简单解释。但是看了今天的文章,你也能简单看懂保险合同了。

很多人反映保险合同晦涩难懂,只能听代理人的一面之词,出了问题又说我没看条款。对此我非常理解,所以写下这篇科普文,教你理清保险合同的框架,然后内容也就顺带容易理解了。

一般的保险合同就像书一样,会有一个条款目录,方便我们快速找到对应的具体条款,比如查询等待期,免责条款等任何条款,如图2。不同的险种合同的格式会有差异,甚至同样的险种不同保险公司也会有顺序上的区别,我们要关注的包括以下几点:

1、犹豫期

任何原因反悔不想买了,可以在此期间申请退保,保费会原路返回账户,合同作废,犹豫期一般是10~15天。

2、保险期间

也就是保多久,医疗险和意外险一般是一年,重疾和寿险看您买的是多长时间的,一般是长期的。

3、等待期

为了防止逆选择带病投保,保险公司会设置等待期,一般是90天或180天,在此期间内发生的风险不承担责任(意外风险除外)。

4、职业限制

不同的职业风险是不同的,所以在保险里对职业进行分类,一般分为6类,5、6类是高危职业,不同险种投保要求不同,意外险最为严格。

5、保险责任

这是重点,所有的保障责任都在此列明

重疾险:轻症、中症、重症、特定疾病怎么赔,怎么分组,赔几次,赔多少,间隔期多长,有没有身故全残责任,什么情况可以豁免等,都可以找到。

医疗险:住院门诊怎么报销,报销目录有哪些,免赔额,赔付比例,封顶线各是多少,有无住院津贴等等。

意外险:意外伤残等级怎么定,赔付比例各是多少,如果附加有意外医疗,关注赔付范围,赔付项目,免赔额,赔付比例,住院津贴等。

定期寿险:寿险很简单,就是身故、全残两个责任。

6、免责条款

此处也是重点,对于一些不承保的事项单独说明,比如故意杀害,两年内自杀,打架斗殴,酒后驾驶等不承担责任,不同险种会有差异。

7、保险费缴纳

如果忘记缴纳保险费,一般有60日的宽限期,保障继续有效,如果还未缴,合同中止,不承担保险责任,但两年内可以申请复效。

8、保险金申请及给付

约定发生保险事故通知时效,以及要提供的证明材料。保险金给付是按照保险法的相关规定时效来执行,如果有争议可以提起诉讼。

9、合同变更

当职业,地址等联系方式发生改变时,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做保全。

10、明确说明与如实告知

保险合同要遵循最大诚信原则,对于询问事项要如实告知,否则会影响理赔,千万不要存侥幸心理。

11、释义

对于一些名词进行解释,或者规范一些定义,比如各个疾病的具体定义等。

总而言之,买了保险,一定要看一遍保险合同,确认以上几点,才能保证日后出险理赔顺利进行。

保险合同,未缴保费未出保单保险合同成立吗


在保险实务中,有不少投保人在投保后,抱着侥幸的心理,不按保险合同的约定履行交纳保险费的义务,却在保险事故发生后补交保险费,要求保险人承担保险责任。仅从保险合同是双务合同的角度看,投保人未履行交纳保险费义务,保险人理当不需承担保险责任。

但在本案中,由于被告(某保险公司)没有把握保险合同法的一些基本原理,使得十分简单的案情变得错综复杂。

案情

X(某市农副产品经销站,原告)与Y(某保险公司,被告)签订了1年期的企业财产保险合同。保险标的为X经销的木耳。保险合同有效期为1998年9月14日至1999年9月13日24时止。保险金额为12.9万元。

X投保后,未按照合同约定交纳保险费,但约定交纳保险费之时是保险合同生效之时。1998年10月26日晚,保险标的(木耳)被盗。X于10月27日案发后,立即向市公安局报案,并同时向Y通报被盗情况。根据现场勘察,木耳被盗的实际损失统计为70313.70元人民币,与此同时,市公安局给X出具立案证明。

X与Y就赔偿事宜协商未果。X提起诉讼,要求Y承担保险责任。Y辩称,X投保后未向其交纳保险费,Y也未向X出具保险单,因而保险合同并未成立,不具法律效力,X无权要求Y赔偿损失。

评释

本案看似简单,但其中涉及的几组关系对于分析保险合同的成立、生效都是至关重要的。这几组关系包括交纳保险费和保险合同成立生效的关系,出具保险单和保险合同生效的关系,以及保险合同成立、生效之间的关系。任何一组关系没有明晰,在实务操作中都有可能产生误解或引发矛盾。

保险合同成立和生效的关系。保险合同成立的要件是投保人和保险人达成一致意思表示。此案中x和Y经过要约和承诺,对保险标的、保险金额等相关事宜达成合意并签订了保险合同,Y承诺之日就是保险合同成立之日。而Y主张的,本案的保险合同尚未成立,则不符合《保险法》的法理。

交纳保险费与保险合同成立生效的关系。从法理上分析,交纳保险费是保险合同生效后,投保人应履行的一项义务,是后于保险合同生效后的行为,可见其不是保险合同生效的要件。如果保险合同未生效,投保人可以拒绝履行。

在保险实务中,保险人考虑经营风险、成本等各方面的因素,在保险合同中和投保人约定交纳保险费是保险合同生效的要件,从而使得保险合同变成附条件生效的合同。某种程度上是加重了投保人的负责,把投保人的义务履行提前到保险合同生效之前。而在一般的保险实务中,投保人缴费义务的履行,往往是提前到保险合同成立之前,也就是在投保人递交投保单之后,保险人正式承诺之前。

约定交纳保险费是保险合同生效的要件,无可厚非,但我们不能因此否认保险合同依其法之本质属于诺成合同。在本案中,X和Y已经事先约定保险费是保险合同生效的要件,因此,本案的保险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是,由于X并没有履行缴付保费的义务,保险合同尚未生效。如果未约定交纳保险费是合同生效的要件,Y可以依交纳保险费是保险责任开始的要件为抗辩理由。保险合同的特殊性,其中有一点表现在投保人必须先履行交纳保险费的义务,然后才有相应的保险责任承担问题。这符合保险的射悻性和大数法则,不然变成事后投保,对其他的投保人也不公平。考试大编辑整理

目前我国《保险法》对交纳保险费并没有过多的规定,所以大都依照保险实务中投保人和保险人的约定。法律尊重私主体的意思自治,但对合同双方未约定的情形下,应该加以明确保险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例如在财产保险时,投保人未履行交纳保险费义务,保险人可否像其他一般债权那样,以诉讼的方式请求投保人履行。

保险单与保险合同成立的关系。Y以投保人未出具保险单认定保险合同并未成立的观点是不符合《保险法》的法理的。中国目前《保险法》对保险合同的要式非要式性并没有做明确的规定,第十三条第一款可以认定保险合同是非要式合同,而在同条的第二款中,却又强调了保险合同的要式性。两者前后互相矛盾。关于保险合同的要式与非要式性,德、日等保险业发达的国家,在保险立法中都信奉保险合同生效不以书面形式为要件。越来越多的国家也倾向采用这种观点。

保险合同,保险合同的解释知识指要


一、保险合同解释的含义

保险合同一经依法成立, 当事人双方就应依照合同约定的条款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但是在保险实务中由于种种原因, 常常出现保险当事人对保险合同条款内容解释不一致的问题, 这种不一致又会成为保险合同履行的障碍。因此为了保障保险合同的全面履行, 确定保险合同解释的原则十分必要。

保险合同的解释即对保险合同条款的理解和说明, 其实质就是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就保险合同当事人双方发生争议的合同条款所做出的具有约束力的的理解和说明。

二、保险合同解释的原则

具体来说, 对保险合同进行解释的人应遵循下列原则:

(一) 文义解释的原则

文义解释是按照保险合同条款所使用文句的通常含义和保险法律、法规及保险习惯, 并结合合同的整体内容对保险合同条款所做的解释, 即从文义上对保险合同进行解释。

我国保险合同的文义解释主要有两种情形:

1. 保险合同一般文句的解释

它是指对保险合同条款使用的一般文句通常应尽可能按文句公认的表面含义和其语法意义去解释。双方有争议的, 按权威性工具书或专家的解释为准。

2. 保险专业术语和法律专业术语的解释

对于保险专业术语或其他法律术语, 有立法解释的, 以立法解释为准; 没有立法解释的, 以司法解释、行政解释为准; 无上述正式解释的, 也可按行业习惯或保险业公认的含义解释。

(二) 意图解释的原则

意图解释即按保险合同当事人订立保险合同的真实意思, 对保险合同条款所做的解释。具体做法是:

1. 书面约定与口头约定不一致时, 以书面约定为准;

2. 保险单及其他保险凭证与投保单或其他合同文件不一致时, 以保险单及其他保险凭证中载明的合同内容为准;

3. 特约条款与基本条款不一致时, 以特约条款为准;

4. 保险合同条款内容因记载方式、记载先后次序不一致时, 按照批单优于正文, 后批注优于先批注, 手写优于打印, 加贴批注优于正文批注的规则解释,即以当事人手写的、后加的合同文句为准。

(三) 专业解释的原则

专业解释的原则是指保险合同中使用的专业术语, 应按照其所属专业的特定含义解释。在保险合同中除了保险术语、法律术语之外, 还会出现某些其他专业术语。对于这些具有特定含义的专业术语, 应按其所属行业或学科的技术标准或公认的定义来解释。

(四) 有利于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原则

由于保险人从事保险业务, 熟悉保险法律、法规和合同条款的真实含义, 出于维护自身利益的考虑, 保险人在拟定保险合同条款时往往自觉或不自觉地使合同条款的内容有利于自己的一方。而且保险合同大多是标准合同, 其条款往往又是保险人事先印就的。这就使投保人处于被动的不利地位, 难以真实、全面地表达自己的意思。因此各国保险立法为使保险合同真正起到保险保障的目的, 维护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合法权益, 避免保险人在保险合同中使用模糊文句, 给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带来不利后果, 都将保险合同解释有利于被保险人和受益人作为一项原则。

四招教你识别航空意外险假保单_保险知识


注意:警惕航空意外险保单有假

航空意外险是一种比较简单的保险产品,购买渠道广泛、手续相对简单,因此容易让不法分子钻空子,导致我国航意险市场出现不少假保单。

低成本、低赔付也是航意险保单存在造假的根本原因。航意险本身保障期限短,很少进入理赔领域,客户一般难以觉察。而且,业务管理存在漏洞、信息化管理相对落后、监管力量有限等因素,也给了不法分子钻空子的机会。

因此,专家提醒旅客,在购买航空意外险时要警惕保单有假。

提醒:教你四招拒收假保单

相关负责人介绍了四种辨别真假航空意外险保单的方法:

1.保险公司出具的航空意外险保单凭证均通过保险公司核心系统实时记录,手工填写的保单无效;

2.在拿到航空意外险保单后,应该查看是否有保单号、险种名称、保单生效时间、保险期间、保险金额、被保险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等关键内容;

3.真保单背面都公布有保险公司的客服电话,供消费者即时查询,各保险公司的全国统一客服电话通常为“95”开头的5位号码,不要轻信其他号码;投保人亦可登录中国保监会网站查询;

4.在销售航空客票、汽车票、公园门票等售票点购买的航空意外险,应该查看该售票机构是否有当地保监局颁发的《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许可证》,以及《工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是否包括代理销售保险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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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握五个要点 教你轻松看懂保单


买了保险却不知道自己的保单有什么作用?相信很多投保的人都有此困惑。事实上,读懂保单条款其实并不复杂,市民无需把合同所有内容都一一弄明白,只要对其中几项关键条款做到“心中有数”就足已。保险专家表示,找准关键,弄懂保单并不难。一般来说,对一份保单从以下五处关键节点下手。

要点1 保险责任 了解所享权益

所谓保险责任,通俗讲就是投保人买了保险后,保险公司承诺会做些什么。身故、全残给付是指如果被保险人在保险有效期内不幸身故或全残,保险公司将按照约定的金额理赔。

阅读“保险责任”相关条款,可进一步了解所能享有的保险权益;该合同所承保的保险范围,特别是关于各个保险责任对给付时间、给付条件和给付金额的描述。同时在合同有效期内,可及时变更合同的相关内容,如保险品种、基本保险金额、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等。

专业人士提醒,投保时,除了要了解保险公司的承保范围,更要知晓保险公司对哪些责任不予承担,万一自己最担心的风险发生后,是否将被保险公司拒赔。这样才能让买下的保险更适合自己,也可以避免在理赔时发生不必要的纠纷。

要点2 缴费约定 当心保单意外失效

风险保费是根据每个年龄段死亡率来确定的,对于保障程度较低的险种,这部分保费所占比重较低,反之则较多。

储蓄保费往往和厘定利率相关,投保人如果在承保期出险,则会获得相应的保险赔付,寿终正寝或保险到期也能拿回本金甚至更多。某种程度上肩负着投保人投资理财的任务。储蓄保费在缴费期的头几年中,占总保费的比例低,越往后,占比越高。对客户来说现金价值越高越好。

保费条款中通常会写明投保人应当以什么方式缴付保费、缴费的最后时限等。目前市场上,保险产品的缴费方式包括趸缴和期缴,无论选择哪一种缴费方式,一定不能“断供”,否则可能导致在意外发生时投保人不能及时行使某些保障权利。

要点3 保障范围 明晰赔付程度

在保障类保险中,看清保障范围是尤为重要的。比如投保重大疾病险时,要看哪些疾病是在保障范围内。此外,疾病的轻重程度也会在保单中列出,一定要看清楚赔付疾病的轻重程度约定才行。同时,特别要注意在多长时间内向保险公司提出申请,申请时应提供哪些文件等, 以便万一有事可及时与保险公司取得联系并索赔。

要点4 投保流程 留意关键期

从购买保险到保险公司承保,投保人要对人身保险中的几个关键期予以把握,如观察期、犹豫期、宽限期等。

保险公司会对投保单进行初审并进入承保流程,核保通过后,通过银行系统在提供的账号中划收保费,而后统一打印正式保单,7个工作日之内,保单送至投保人手中。自签收之日起,有10天的犹豫期,犹豫期是非常关键的,在此期间,如果投保人对保险有疑问或是不满意的地方,保险公司只扣除不超过10元的保单工本费后无息退还所交的保险费,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

要点5 按需投保 不同阶段保障各异

“个人或者家庭的保障需求,是随着外部环境以及各种因素的改变而不断发生变化的,不同阶段需要的保险保障自然也不同。”资深保险人士提醒,市民在选择一份保险时,首先要弄明白自己需要什么样的保障,然后再看购买的保险是否能够提供这种保障,也就是通常所说的“保险责任”。

比如,孩童阶段更需要健康与意外伤害的保障,成年则应该考虑养老的需求,另一方面单身人士的保障需求与结婚后、生育后肯定也有所不同。投保人需要时不时地检视手上保单的保障是否跟上了需求,从而考虑是否需要更新保单或者购买新的保险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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