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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肠癌转移有救了!又一新药在在中国获批 死亡风险可降低31%

2021-05-21
保险规划存在风险有 中国保险未来规划 中国保险基础知识
近日,直肠癌患者喜迎好消息,日本的抗癌药Lonsurf(trifluridine/tipiracil,开发代码TAS-102)获得我国食药监局批准上市,适应症为先前已接受过氟尿嘧啶、奥沙利铂或伊立替康为基础的化疗、以及可能接受过或无法接受抗VEGF生物制剂和(若RAS野生型)抗EGFR疗法制剂的转移性结直肠癌(mCRC)患者的治疗。

抗癌药Lonsurf的抗癌机制

抗癌药Lonsurf(TAS-102)是日本药企大鹏制药研发生产的,是一种新型口服抗代谢复方药物。据悉该药是由抗肿瘤核苷类似物FTD(三氟胸苷,trifluridine)和胸苷磷酸化酶抑制剂TPI(tipiracil)组成。

Lonsurf(TAS-102)是如何起到抗癌效果的?据了解,该药中成分FTD可在DNA复制过程中取代胸腺嘧啶直接掺入DNA双链,导致DNA功能障碍,干扰癌细胞DNA的合成;而另一种成分TPI则能够抑制与FTD分解相关的胸腺磷酸化酶,减少FTD的降解,维持FTD的血药浓度。

抗癌药Lonsurf(TAS-102)的适应症有哪些?

截止2019年8月,Lonsurf已获全球72个国家批准,用于晚期转移性结直肠癌(mCRC)患者治疗,适合人群为之前已接受或不适合现有疗法(包括氟尿嘧啶、奥沙利铂或伊立替康为基础的化疗,抗VEGF制剂,抗EGFR制剂)的转移性结直肠癌成人患者。

此外,Lonsurf于2019年2月在美国、2019年8月在日本、2019年9月在欧盟被批准新适应症,治疗转移性胃癌(mGC,包括转移性胃食管交界腺癌[mGEJC])成人患者的治疗。

该药在我国获批前的临床试验结果如何?

一般来说,一种新药的上市,,需要进行临床试验,这次获批的Lonsurf(TAS-102)也不例外。

据悉,此次批准是基于III期临床研究TERRA的结果。

该研究是一项随机、双盲、安慰剂对照研究,在亚洲(包括中国、韩国和泰国)开展,共入组了406例难治性转移性结直肠癌患者,这些患者接受了至少2种标准化疗方案,并且对这些化疗方案难治或不耐受。研究中,患者被随机分配接受TAS-102或安慰剂治疗,主要终点是总生存期(OS)。

结果显示,研究达到了主要终点:与安慰剂组相比,TAS-102治疗组死亡风险显著降低21%。该结果验证了在国际性III期研究RECOURSE中观察到的OS结果:与安慰剂组相比,TAS-102治疗组死亡风险降低31%、中位OS显著延长(7.2个月 vs 5.2个月,p<0.0001)。

扩展阅读

保单,其他保单和批单(一)


 其他保单和批单

 营业收入保单可以满足大部分组织的需要。而对于那些有特殊需要的组织,保险公司也提供了几个专用保单和批单。

 额外费用保单

 服务性企业或组织如银行、 医院、 报社及保险代理机构等在财产损失发生后,即使继续经营的成本非常高, 但这些企业仍会选择继续经营, 。虽然这些组织可以(大部分都可以)在包括额外费用的营业收入保单下使它们的额外费用风险和营业收入风险都得到保障,不过因为有一些组织的营业收入风险很小, 因此它们只希望购买一份额外费用保险。在这种情况下,额外费用保险就起作用了。该保单提供的保障与营业收入保单下的额外费用保障几乎是相同的, 两者只有一个主要区别。额外费用保单限制了短期恢复营业情况下的保障数额。

 下面这个例子举例说明了如何使用这些限制比例。

 国民银行有一份带有以上限制的额外费用保单, 其保险金额为 100 000 美元。随着一次直接损失的发生,国民银行为继续营业, 在 45 天的恢复期间内支付了 90 000 美元的额外费用。由于恢复期限超过了 30 天但又没有到 60 天, 因此国民银行只能得到保险金额的 80%。而余下的 10 000 美元则得不到任何补偿。

 上面所示的限制方式是经常被使用的,不过根据被保险人需要, 也可以使用其他的比例及恢复期限。对大多数企业来说, 包括额外费用的营业收入保单是一个更好的选择。包括额外费用的营业收入保单对额外费用的保障与额外费用保单所提供的保单几乎是相同的(除没有赔偿比例限制外)。不过那些主要关心继续经营的企业可以通过购买额外费用保单而节省一部分保费, 因为额外费用保单没有共保比例的规定。

 间接营业中断

 被保险人可能会很依赖于一个惟一的供应商或顾客, 以至于当该供应商或顾客的业务遭受损失时,被保险人的业务也会随之中断。例如, 一家制造商所使用的原材料可能就来自于一个供应商。如果该供应商的工厂遭受损失, 那么该制造商就不能继续生产产品了。若没有签发批单, 营业收入保单是不保障这些损失风险的,因为该保单下的营业收入损失必须是由被保险人的财产的直接损失所导致的。

 而有两份批单可以提供该保障。即广义形式的间接营业中断保险和限制形式的间接营业中断保险。这两份批单保障被保险人由于其他场所的财产遭受直接损失而导致的营业收入损失。广义形式将 BIC 的保障扩展到在 BIC 原本的保险金额下保障由于间接营业中断所引起的收入损失。而限制形式则给不同的间接营业中断保险提供了不同的保险金额。

 间接营业中断风险通常是在被保险人有以下之一的商业伙伴时发生的:●为被保险人提供材料或服务的重要场所●由被保险人提供材料或服务的有影响的场所●用于制造移交给被保险人的顾客的商品的制造场所●吸引顾客到达被保险人场所的领导型场所(如在购物中心的品牌店)对额外费用保单也同样可以签发类似的批单。该批单保障当间接营业中断损失时,被保险人为避免或最小化营业中断期间而发生的额外费用。

企业为员工买保险 降低企业风险


为员工买保险,在一些雇主看来,是浪费钱的事情。很多小型公司都没给自己员工买过保险,需不知实际上,雇主花钱为员工买保险,其实还是把钱花在自己身上了,因为一旦员工发生工伤,雇主可通过保险减轻经济负担,继而减轻责任。

网友马女士:我们是一家塑胶模具的小公司,已经办理了营业执照,员工十几人,想要给员工购买保险,不知道哪种比较适合?

保险建议马女士先给员工办社保,社保主要包括:工伤、医疗和养老,在深圳,这三项必须要一起买。

一般情况下,模具厂风险还是比较高的,万一发生严重事故的话,可能会造成伤残,万一有伤残,且没有为员工买社保,那么就要按照工伤伤残规定的比例来赔,只是所有的钱都要工厂自己出,如果买了社保,80%社保出。所以,社保中的工伤对企业是非常有利的。

如果马女士的企业暂时还买不了社保,那就考虑为员工购买商业保险公司的团体意外险。一般对于有注册、有营业执照、人数超过5个人以上的小企业,可以考虑投保团体意外险。

为员工投保团体意外险是需要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国地税证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以及所有参保人身份证的复印件。对于马女士来讲,在有机构代码证或是营业执照的情况下,可以考虑为员工们购买团体意外险,交费便宜还可随时快捷方便增减人员(只需要提供更换人员的姓名与身份证号)。根据具体的保障需求,保费在300--600元/人/年。

团体意外险,即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是一种以团体方式投保的人身意外保险形式,而其保险责任、给付方式则与个人意外伤害保险相同。

团体意外伤害保险不单单是一项简单的员工福利,也是公司和员工之间的平衡手段。当员工不幸发生意外伤害时,尤其是发生了人身伤害事故时,让团体意外保险为公司转嫁风险,为员工提供安全保障,以达到双方平衡目的。

企业为员工买保险,可以从以下几种保险中选择:

1、团体寿险。包括团体养老保险、团体定期保险。其特点是:按照被保险人的年龄、性别收取保费,提供职工的身故保障,补充社会养老保险的不足部分。

2、团体意外伤害保险。低保费、高保障,转移企事业单位由于遭受意外伤害而导致的财务压力的风险。

3、团体健康保险。包括重大疾病保险、住院补贴保险、住院费用保险等,减轻患病带来的沉重的经济负担,于其他团体险种组合构成完备的福利保障计划,并补充社会医疗保险的不足部分。

其实大部分公司都会从企业福利的角度出发,为员工购买保险产品。其中会包括意外险、重大疾病险、住院补贴和定期寿险等相关险种。这种获取保障的方式具有双向的选择权,而且注重的是保险的保障功能,员工还可以根据自身的需要进一步追加保障额度。结合了寿险、意外险和医疗险的组合可以说是保证功能相当全面和完善。

平安团体意外伤害保险降低企业意外风险


俗话说“团结就是力量”,那么如果是团体购买保险又有哪些好处呢,有人可能会担心团体险的保障太过泛泛,不够全面,额度也不高,那么下面的文字将对您有所帮助。

团体意外伤害保险

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是指使用一份总保单向一个团体的多个成员提供人身保险保障的一类保险业务。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是以各种社会团体为投保人,以该团体的全部或大部分成员为被保险人,对被保险人因意外事故导致死亡、残疾或产生医疗费用的,保险人按合同约定给付保险金的意外伤害保险。

团体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期限一般为一年,期满可申请续保,保险费率根据投保单位的行业或工作性质来确定。由于是团体投保,能够有效降低逆选择和经营成本,通常团体意外伤害保险的费率要比个人意外伤害保险的费率低。

团体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责任和给付方式等均与个人意外伤害保险相同,但保单效力方面有所不同。团体意外伤害保险中,被保险人一旦脱离投保的团体,保单效力对该被保险人即行终止,投保团体可以为该被保险人办理退保手续,而保单对其他被保险人仍然有效。

因为团体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费率通常取决于被保险人的职业及其从事的活动,与被保险人的年龄、性别和健康状况关系不大,所以对于从事风险性质相同的工作的团体内众多成员而言,可以采用相同的保险费率。因此,相比保险费率主要依被保险人的年龄、性别和健康状况而定的人寿保险和健康保险而言,投保条件相对宽泛,且保障项目也比较齐全。意外伤害保险最适合采用团体方式投保。在保险实务中,团体意外伤害保险业务确实占有相当大的比例。

作为关心员工的老总,您是否还在为员工的身心保障而烦忧?作为单位旅游的主要负责人,您是否还在为团体旅游的安全问题而焦虑?中国平安官网上投保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全面保障您的员工的人身意外伤害。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投保平安更划算。包含意外伤害和医疗保障,旅游意外/交通意外都保!网上投保享受最低报价,还有更多保险种类,任你选择,保险期也可自选,会员更优惠!使用中国平安一账通还可以查询团体意外伤害保险。

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是以团体方式投保的人身意外保险,而其保险责任、给付方式则与个人意外伤害保险相同。由于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费率与被保险人的年龄和健康无关,而是取决于被保险人的职业,而一个团体的成员从事风险性质相同或相近的工作,所以与人寿保险、健康保险相比,意外伤害保险最有条件采用团体方式投保。

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是公司保护员工利益的福利方式之一,与个人保险相比,团体意外伤害保险不仅具有费率低和可税前列支的优势等明确易见的财务优势外,团体保险还有一些特殊的情况,在当今公司发展越来越人性化的社会,公司给员工购买团体意外伤害保险也成了一种趋势。

可保风险,保险的要素与特征(二):保险的要素(一)


二.保险中介的形式

 1.可保风险的存在

 可保风险是指符合保险人承保条件的特定风险,也称可保危险或保险危险。理想的可保风险应具备以下六个条件:

 风险应当是纯粹风险。纯粹风险是一种只有损失机会,没有获利可能的风险。具体地说,风险事故发生以后,保险关系双方当事人面临的只有损失的机会,没有获利的可能。纯粹风险引起的事故构成保险危险的基础风险应当具有不确定性。风险的不确定性包含三层含义,即风险是否发生是不确定的;风险发生的时间是不确定的;风险发生的原因和结果是不确定的等。

 风险应该使大量标的均有遭受损失的可能。这一条件要求大量的性质相近、价值相近的风险单位面临同样的风险。

 风险应该有导致重大损失的可能。这一条件的含义是:可保风险应是一种发生重大损失的可能性较大、遭受重大损失的机会较小的风险。风险一旦发生,由其导致的损失是被保险人无力承担的。如果采用自保等方式自行承担,也是一种不经济的选择。

 风险不能使大多数的保险对象同时遭受损失。这一条件要求损失的发生具有分散性。保险的实质在于,遭遇的大额损失。如果大多数保险标的同时遭受重大损失,则保险人通过收取保险费建立的保险基金就无法补偿所有损失。

 在保险实践中,有些可保风险可能不完全满足上述条件,如洪水、地震等巨灾风险,一旦发生,势必导致多数保险标的同时受损。因此,保险人在承保时,应该尽量分散风险单位,一方面避免大多数保险标的同时遭受重大损失,另一方面,保证预期的损失与实际的损失相一致,以保证保险公司的经营稳定。

 风险应当具有现实的可测性。保险的经营要求制订准确的费率,费率的计算依据是风险发生的概率及其所导致标的损失的概率,因此,风险必须具有可测性。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科学技术的进步和市场环境的变化,传统的可保风险的条件也将随之发生改变,并影响保险公司的经营和保险业的发展。

 2.大量同质风险的集合与分散

 保险的经济补偿活动的过程,既是风险的集合过程,又是风险的分散过程。保险人通过保险将众多投保人所面临的分散性风险集合起来,当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又将少数人遭受的风险损失分摊给全体投保人,即通过保险的补偿或给付行为分摊损失或保证经营稳定。保险风险的集合与分散应具备两个前提条件:

 大量风险的集合体。互助性是保险的特征之一,保险实现互助的方法在于集合多数人的保费,补偿少数人的损失。大量风险的集合,一方面是基于风险分散的技术要求,另一方面是概率论和大数法则原理在保险经营中得以运用的前提。

 同质风险的集合体。所谓同质风险,是指风险单位在种类、品质、性能、价值等方面大体相近。如果风险为不同质风险,那么风险损失发生的概率就不相同,风险也就无法进行统一集合与分散。此外,由于不同质的风险,损失发生的频率与幅度是有差异的,若对不同质的风险进行集合与分散,则会导致保险经营财务的不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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