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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险的种类有哪些?

2021-05-18
保险规划有哪些功能 保险规划的方法有哪些 保险的基础知识有哪些
​​关于寿险,我们在购置的过程中总有些疑问,寿险的种类、金额、如何配置,我们应该如何解决这些问题呢?

寿险是留给家人的财富

与人身相关的各种保险里,寿险是一个比较神奇的险种,它诞生的时间很早,但大多数老百姓不愿意谈论它,觉得不吉利,忌讳。

举个简单的例子,绝大多数民族的文化,都没有鼓励妻子问丈夫:亲爱的,如果你不在人世了,我和孩子该怎么办?看来这个艰难的问题只能由专业的寿险规划师来问了。

对于寿险,还有一种思想是:我本人买它,要花钱,很心疼,不如为我的孩子买。

其实赔付责任的启动前提是,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也就是其生理寿命和经济寿命的终止。在保险责任发生时,寿险就是把钱留给我们爱的人、我们在意的人。那么应该如何配置寿险呢?

寿险的金融属性

寿险也是金融产品,所以它具备金融属性:一个是金额,一个是期限。

寿险配置的金额

要根据被保险人对家庭经济责任的大小,责任越大,配置金额应该越高。

所谓经济责任:一是被保险人是否家里的经济主力,经济主力赚得最多,应该购买更多的寿险;二是指家庭现有的生活水准对于未来的规划,例如孩子的教育,越是水平高,越是依赖家庭主力的经济贡献,也就应该配备更高额度的寿险。

寿险配置的期限

需要根据家庭经济责任的期限来定。算算我们的年龄,房贷还需要还多少年,我们什么时候需要退休养老等等。

寿险的多种形态

有了期限这个产品要素,寿险分为很多种形态。

按保障期限来分

寿险分为终身寿险和定期寿险。

终身寿险:保障期限是终身,从保单生效日起到生命结束;

定期寿险:保险公司只在约定的保险期限内提供保障,比如10年、20年,或者被保险人55岁、60岁、65岁等等。

按缴纳保费的性质分

寿险可以分为消费型和返还型。

通常定期寿险都是消费型的,保障期限内没有出险,保费就相当于消费掉了。而终身寿险往往都会设计成返还型的保险,前期的保费支出最终都会换成赔付额或其他形式的货币。

按保险公司赔付金额变化的角度分

寿险可分为增额寿险和减额寿险。

减额寿险一般设计成消费型定期寿险,寿险赔付的金额逐年减少,正好与我们逐年还清房贷、逐年支出孩子的教育经费相匹配。这样的减额定期寿险,与额度在保障期限内始终不变的寿险相比,更加便宜,更加适合成长型的家庭。

而增额寿险一般设计成返还型或是分红型的长期保险,可以是保障终身的,也可以是一个固定期限的,保额可以按照一定比例逐年上涨,也可以是分享保险公司的运营利润,以分红保额的形式回馈给投保人。分红的终身寿险,更加适合有资产规划或遗产规划的家庭。

还有一些更细分的保险形态,比如两全寿险,这是指在保障期限内如果发生保险事故,保险公司赔付保额。如果保险期限渐满,被保险人并没有出险,保险公司则返还累计缴纳的保费或者合同约定的保额。

这样的设计,一方面满足了期限内经济保障需要,另一方面也满足了合同期限结束后的现金需要,往往受到单身人士或者丁克家庭的喜爱。

总之,寿险的配置,要根据不同的家庭情况,选择期限,选择适合的保额,选择适合的保费支付方式,也要考虑期限到期后的现金流偏好。

因此应该选择一个专业的寿险规划师,认真沟通需求,做出合理安排,最好还要能根据家庭情况的变化,定期调整这个安排。

扩展阅读

年金产品种类有哪些?


随着人们对于生活品质的不管提高,购买年金保险已经成为很多人的选择,在享受生活的同时给自己一份安稳的保障,可以说做到有备而无患啊,那么在年金产品中,具体的年金产品种类有哪些呢?

那年金保险的种类有哪些呢?

1、定期年金保险

这是一种投保人在规定期限内缴纳保险费,被保险人生存至一定时期后,依照保险合同的约定按期领取年金,直至合同规定期满时止的年金保险。如果被保险人在约定期内死亡,则自被保险人死亡时终止给付年金。子女教育金保险就属于定期年金保险。

2、变额年金保险

这是一种保险公司把收取的保险费计入特别账户,主要投资于公开交易的证券,并且将投资红利分配给参加年金的投保者,保险购买者承担投资风险,保险公司承担死亡率和费用率的变动风险。对投保人来说,购买这种保险产品,一方面可以获得保障功能,另一方面可以以承担高风险为代价得到高保额的返还金。因此购买变额年金类似于参加共同基金类型的投资,如今保险公司还向参加者提供多种投资的选择权。

3、联合年金保险

这是以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被保险人的生命作为给付年金条件的保险。它主要有联合最后生存者年金保险以及联合生存年金保险两种类型。联合最后生存者年金是指同一保单中的二人或二人以上,只要还有一人生存就继续给付年金,直至全部被保险人死亡后才停止。它非常适用于一对夫妇和有一个永久残疾子女的家庭购买。由于以上特点,这一保险产品比起相同年龄和金额的单人年金需要缴付更多保险费。联合生存年金保险则是只要其中一个被保险人死亡,就停止给付年金,或者将随之减少一定的比例。

4、个人养老保险

这是一种主要的个人年金保险产品。年金受领人在年轻时参加保险,按月缴纳保险费至退休日止。从达到退休年龄次日开始领取年金,直至死亡。养老年金保险年金受领者可以选择一次性总付或分期给付年金。如果年金受领者在达到退休年龄之前死亡,保险公司会退还积累的保险费(计息或不计息)或者现金价值,根据金额较大的计算而定。在积累期内,年金受领者可以终止保险合同,领取退保金。变额年金保险,是专门为了对付通货膨胀,为投保者提供一种能得到稳定的货币购买力而设计的保险产品形式。

年金保险是指,在被保险人生存期间,保险人按照合同约定的金额、方式,在约定的期限内,有规则的、定期的向被保险人给付保险金的保险。年金保险,同样是由被保险人的生存为给付条件的人寿保险,但生存保险金的给付,通常采取的是按年度周期给付一定金额的方式,因此称为年金保险。

选择一份合适的年金产品帮助我们有效的规划好自己未来的人生,所以在选择年金产品的时候,仔细甄别挑选还是非常关键的哦。

阳光保险的种类有哪些?分红型保险有几种?


保险已成多数家庭的必备品,不管是作为生活保障,还是作为理财工具,人们都对其应有更多的了解,以备不时之需。那么,阳光保险的种类有哪些呢?投保分红险的话,选哪种好呢?

阳光保险的种类有保障险、健康险、意外险、养老保险少儿保险、分红险、综合险、机动车辆险、家庭财产险。分红型保险又覆盖了保障险养老险、少儿险、分红险。

不同的险种,分红险的功能有所不同。

投资保险-阳光财富(分红险)

"阳光财富",专为尊贵客户打造。从航空意外到公交意外等责任设计,为尊贵客户提供了全方位的保障规划。同时,以最高500万的赔付上限满足了尊贵客户对身价的需要,其年年返利、满期返本的功能更是锦上添花,实现客户投入保值增值。

产品特色: 1、财富永存:定期生存领取,看得到的财富才是真实存在的财富。 2、财富永增:分享阳光保险投资经营成果,分红让财富永远增值。 3、财富永享:三重保障呵护,为财富撑起一把保护伞,永享财富。 4、财富永恒:亲人馈赠、财富传承,富过两三代才能让财富永恒。

承保年龄:0岁(30天)-60周岁,交费期满不超过65周岁。

保障范围:

1、财富永存 生存保险金:每年返还基本保额×10% 特别生存保险金:每十年返还基本保额×18% 满期保险金:75周岁返还全部所交保费。

2、财富永增 红利分配:不少于70%的当年度可分配盈余 红利领取的方式:累计生息、交清增额、抵交保费 产品的红利来源:死差益、利差益、费差益。

3、财富永享 一般身故保险金=全部保费 公共交通意外身故保险金=min(已交保费×3,300万+已交保费) 航空意外身故保险金=min(已交保费×5,500万+已交保费) 三重保障为人生、为财富撑起一把保护伞。

4、财富永恒 通过对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的安排,可将儿女、父母等至亲至爱之人的名字放在同一保单合同中,是关爱亲人、至亲馈赠的首选;保单的延期功能,还可帮您从容进行资产传递、遗产规划。

终身年金险(分红型)

终身年金保险(分红型)可以说是一款专门为高端人士财富传承打造的产品,其最大的特点在于,投保人可指定受益人、受益份额和财富传承金领取方式,特别提供了分期领取方式,帮助受益人合理安排支出,防止挥霍。同时,财富传承金每年递增基本保险金额的3%,每年还可以额外享有红利,抵御通胀,使传承的财富不缩水。

缴费方式有趸缴或期缴,3年、5年、10年、15年、20年期缴费均可。

投保示例:

40周岁的安先生白手起家,一手创造了辉煌的事业。考虑到财富传承的问题,安先生选择了安联逸升传承终身年金保险(分红型)B型。

安先生每年缴费20万元,缴费10年,基本保险金额约36万元。他选择了从60周岁起领年金直至终身(年金起领年龄有40周岁、45周岁、50周岁、55周岁、60周岁、65周岁及70周岁供选择),财富传承金由受益人分10年领取。

于是,从安先生60周岁起,每年可领取3.6万元年金(10%的基本保额);70、80、90、100周岁时,额外领取25万元、29万元、32万元、36万元生存保险金(对应70%、80%、90%及100%基本保险金)。他还可以每年领取现金红利(数额不定),至安先生100周岁时,以中等红利预计,共可领取年金、生存金、红利约614万元。

假设安先生在100岁去世,受益人可分10年领取财富传承金,每年约合人民币31万元。(选择一次性领取、可获得人民币283万元左右的保险金。若分20年领取,每年可获17万元左右保险金。)领取方式可由安先生在保单订立时确定,根据自己的意愿,有效控制子女的继承金额,防止任意挥霍。

谨防分红型保险投保误区

认识误区一:预期收益与实际收益不分

分红险的收益主要来自两部分:一是保底收益。按照分红险合同的规定,保险公司须每隔若干年返还投保人部分现金,只要投保人一直存活,且未触发相关的人寿保障条款,那么这部分的回报是固定的,相关的现金流是可预期的。二是分红回报。分红险之所以被称之为分红险,就在于其除了保底收益之外,还会将保险公司运营中的利差益、死差益、费差益之和的至少70%派发给投保人。根据中国保监会2009年年初发布的《人身保险新型产品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除向投保人提供红利通知书外,保险公司不得向公众披露或宣传分红保险的经营成果或者分红水平”。这就意味着在投保之前,投保人根本无从得知保险公司分红险的经营状况如何。

认识误区二:分红险能代替储蓄

在进入降息周期之际,很多老百姓都想把活期存款转成定期,或者购买国债等其它替代品。甚至有人称,分红险可作为国债、定期存款的替代品。但事实上,分红险与定期存款、国债不能混为一谈,因为它们在本质上是不同的。

分红险有着生存保险、重大疾病保险等险种的保障功能。与定期存款以及国债相比,分红险最大的不同是投资收益的不确定,如果保险公司经营状况不好,投资收益率可能会低于一年期银行存款利率。

认识误区三:单利复利不分在表述收益率时,有单利和复利两种方式,复利存在利滚利的特性,所以在数字相同的前提下,复利可以获得更高的收益———反过来说,在区间收益相同的情况下,年化的单利数字要高于复利数字。为了使分红险的收益率看起来更高些,保险公司往往会使用单利来描述收益率。

一般谈及投资收益,指的都是收回的利息,或者价格增值与投入本金之间的比率。但是分红险却总是避开投入的本金保费,而采用和计算收益率毫无关系的保额来计算分红的收益率。

比如某款分红险产品表示,“每五年获得18%基本保险金额的保险金”。若看得不仔细,以为每五年可获得18%保费的返还,那就完全“中计”了。的确,若真是有18%保费的返还,那么即使按照复利计算,年化收益率也达到3.37%,是相当不错的收益率。

但是,保费不等于保额,要仔细注意“保险金额”四个字,再看看投保示例,才明白个中奥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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