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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保险报销制度全面开展 现已超过基本线

2020-05-11
基本保险知识 保险大病相关知识 车辆保险基本知识
人们大病治疗所需的费用较多,一般大病治疗会给家庭生活带来沉重的经济压力,大病报销制度的开始和完善有助于减轻人们“看病贵”这一难题。我国大病保险报销制度全面开展,下面为您介绍这一制度的相关信息。

笔者获悉的一组内部数据也显示出这一制度的惠民性。自2012年8月正式启动以来,全国绝大多数省区市都已出台大病保险实施方案。截至今年三季度,共有13家保险公司在全国27个省373个统筹地区开展大病保险,覆盖城乡居民6.5亿人。参保群众的保障水平普遍提高了10至15个百分点,尤其是部分罹患恶性疾病群众的大病报销水平远远超过基本医保报销水平。

不过,在实际经办过程中,也逐渐暴露出一些问题,既有多年来形成的潜规则,也有一些新问题。业内人士透露称,大病保险的保费从基本医保基金中划拨,各项政策明确,多数保险机构积极踊跃地参与其中。但由于涉及一些利益格局调整,有的地方相关部门设置了较为苛刻的承保条件,使之缺乏可持续性;有的地方出现保费资金划拨不及时,医保信息对接不畅等。

当然,保险公司也需从自身角度找原因。从笔者了解到的情况来看,整体而言,保险行业对承接大病保险准备上仍显不足。首先是经营理念落后,对大病保险业务环节、影响因素、风险管理的复杂性认识不足,多数公司仍然以保费和市场规模作为考核指标,粗放经营;其次是专业基础薄弱,多数公司机构网络不足,内部管理制度缺失,仓促上阵。

这也直接导致一些违规行为浮出水面。业内人士透露说,常见的潜规则是大病保险投标过程不合规,不计成本报价,进行恶意价格竞争,弄虚作假套取费用。与此同时,一些新问题也开始出现,如费用分摊不合理,用商业保险费用为承办大病保险进行利益输送以及贴补大病保险费用不足等。

事实上,从大病保险制度建立之初,保监会就明确了严格监管的主基调,制定了最为严格的监管制度。据业内人士透露,面对新出现的一些问题,监管部门也同样是采劝零容忍”态度,一场监管风暴即将来袭。“为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保监会将对大病保险持续展开地毯式现场检查,保持高压态势,预计近五年内每年都要开展一次全面系统的检查。”

据笔者了解,此次检查的目的是:摸清保险机构承办大病保险业务存在的问题及分析成因,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与措施,堵塞漏洞,使承办保险机构不能违规;通过连续几年大强度、高频率的现场检查,严厉查处违规的承办机构与责任人,保持高压态势,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让承办保险公司不敢违规; 通过现场检查,完善政策体系,健全规章制度,优化实施方案,推动大病保险可持续发展,使承办保险机构不想违规。

提示:大病报销制度的发展和完善有助于改善我国的医疗环境,减轻患者看病的压力,推动我国医疗事业的进步。社会大病报销金额有限,人们应该在购买医保的基础上购买一份商业保险。

延伸阅读

全面推行农村干部养老保险制度


沽源县认真学习贯彻市委九届三次全会精神,把关心爱护、解除村干部后顾之忧放在党建工作的重中之重,多方筹集资金216万元,在全县推行村级干部养老保险制度。目前,全县858名现任村干部与277名离任村干部,共计1135名村干部参加了养老保险,共筹集资金8130024元,其中县财政一次性注入资金1936575元,从今年1月起,这县有219名达到法定退养年龄的村干部可每月领到277.88元的养老保险金。

沽源县为调动村干部工作积极性,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筹集资金216万元,在全县推行村级干部养老保险制度。参保范围为所有现任村“两委”干部,以及在村连续任正职20年以上或累计25年以上、副职25年以上或累计30年以上、一般干部满30年或累计35年以上的离任村干部。工作开展以来,这县组织部、民政局、劳动人事和社会保障局三个单位多次深入乡村对现任、离任村干部情况进行详细的摸底、调查,建立了详实规范的农村干部档案,并对符合缴纳养老保险条件的农村干部任职情况逐村进行了两次公示。为规范村干部保险基金的正常使用,这县将其纳入县财政专户管理,专帐专管,专款专用;缴费基数按2004年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855元的50%,交费比例为20%,现任村干部缴费比例由县政府、乡镇政府、村民委员会及被保险人分别按25%、20%、25%、30%的比例承担,离任村干部缴费比例为县25%,个人75%。符合以上条件的农村干部,从2008年1月1日起投保年限满15年,达到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后,按月可享受277.88元的基本养老金。据了解,仅此一项,县财政每年将提供资金补贴226746元左右。

白土窑乡五道沟村支部书记张士岐高兴的对笔者说:“这次实施村级养老保险是我们村干部多年来的梦想和希望。县委、县政府对我们如此关爱,我们一定努力工作,多为农民办实事,办好事,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贡献自己的微薄之力。”

社保 社会保险是社会的基本保障制度


社会保险是社会的基本保障制度,能为社会城镇居民生活提供一定保障。对于社保拥有者而言,在各个方面都能享受到一定优惠,而天津社保卡查询余额内容则显得非常重要。这样各位朋友便能够更清楚个人的社保信息,所以每位朋友都可以更好认知这方面的内容,总体具有非常不错的效果。

刘女士便是一位十分讲究生活的人,为了能够更清楚个人社保信息,刘女士对天津社保卡查询余额非常关注,不过对于具体操作步骤内容却并不是十分清楚。经过全方位了解之后,刘女士才得知原来社保内容查询非常简单,直接到天津社会保障中心便能够查询。各位朋友还可以登录到天津社会保障网站加以查询,自然拨打12333电话同样能够了解社保的具体内容。

经过天津社保卡查询余额之后,各位朋友对于社保内具有所含费用便能够更加清楚。为了能够更好的了解社保内容,刘女士不仅仅对于社保余额十分感兴趣,与此同时,刘女士对于社保保障范围以及理赔额度各个方面都十分感兴趣,所以更为全面的了解了社保的具体信息。了解之后,刘女士觉得社保对自费性项目不予以理赔会造成各位朋友强大经济负担,刘女士为此表示非常苦恼。

正是因为了解了这方面的内容,所以刘女士开始积极关注商业保险,希望通过商业保险来更好弥补这方面的内容,这样生活中便能够具有更全面的保障。当然关注保险过程中,刘女士对于天津社保卡查询余额内容始终都没有放松,这样刘女士很快便了解到平安保险在保险方面的权威性,而且平安保险目前的口碑非常不错,赢得越来越多朋友的认可。

平安意外险分为人身意外和交通意外两大方面,每一个方面险种都是非常齐全的。正是因为这样,所以刘女士关注每一个险种内容,终于选择了更适合个人的险种。这样刘女士便登录到投保,享受更为全面的保障。自然天津社保卡查询余额刘女士也积极关注,刘女士知道每一种保险都能为生活带来更全面保障。

铁岭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比例是多少


铁岭基本医疗保险是广大铁岭市民的一项基本社会福利,针对广大铁岭市民比较关注的铁岭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是多少的问题,下文将对此展开详细介绍。

铁岭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对象

(一)全日制大中专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普通高中、初中、小学在校学生;

(二)学龄前儿童及未满1 8周岁的非在校城镇居民;

(三)满18周岁以上(含18周岁)、60周岁以下的非从业城镇居民;

(四)非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内的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老年人。

(五)在异地享有养老金或退休金待遇,户籍迁入我市的人员,不在本办法参保范围。

铁岭基本医疗保险可获得的待遇标准

居民住院和特殊疾病门诊治疗,执行国家和省制定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儿童用药药品目录和诊疗项目,所发生医疗费用,从统筹基金中按规定的比例支付。

居民住院和特殊疾病门诊医疗费用,起付标准以下的由个人负担,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由医保基金和居民个人按比例支付。参保居民首次住院起付标准为:一级医院(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00元,二级医院300元,三级医院500元。年度内第二次及以后住院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下降20%。年度内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3万元。

居民年度内符合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用,统筹基金支付比例标准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60%,一级医院55%,二级医院50%,三级医院45%。

重度残疾人(二等乙级以上)、低保人员无劳动能力、无生活经济来源、无法定赡养人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统筹基金支付80%,其个人负担部分的医疗费,通过社会医疗救助解决。居民患下列疾病门诊医疗费用,纳入医保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统筹基金支付55%。年度内多次治疗者,每年度只需交一次起付标准。

(--)各种恶性肿瘤放、化疗;

(二)尿毒症透析治疗;

(三)器官组织移植抗排异治疗。

居民因病确需转外住院治疗者,须经当地最高等级医院批准,报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备案。统筹基金起付标准:省会城市为800元;转往京、津、沪为1500元。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医疗费用统筹基金支付45%。

居民参保连续缴费满3年以上、5年以内(含5年)的,统筹基金支付增加2%;连续缴费满6年以上(含6年)的,统筹基金支付增加5%。

提示:以上就是铁岭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标准的内容介绍,从中我们可以看出,铁岭基本医疗保险的报销力度和范围都比较有限,只适合作为基础的医疗保障,对一些重大疾病将无能为力。所以建议广大铁岭市民最好在享受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再为自己选择一份合适的商业健康险。网上提供有多款商业健康险产品,欢迎广大铁岭市民前来对比选购。

泰安市建立城镇居民大病医疗保险制度


泰安市市在全省率先建立城镇居民大病医疗保险制度

今年年初,市委、市政府将"建立城镇居民大病医疗保险制度"作为为民要办的十件实事之一。经过充分调研和与省级主管部门沟通协调,近日,我市出台《关于开展城镇居民大病医疗保险工作(试行)的通知》,正式启动城镇居民大病医疗保险制度,我市成为全省首个启动实施城镇居民大病医疗保险制度的市。

大病医保:弥补全民医保体系短板

近年来,随着全民医保体系的初步建立,人民群众看病就医有了基本保障,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保障水平还较低,特别是群众患大病后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成为个人及家庭的沉重负担,造成"一人患大病、全家陷困境"的现象。大病医疗保障成为全民医保体系建设中的一块短板,人民群众对大病医疗费用负担重的反映较为强烈。今年年初,市委、市政府立足民生优先,将"建立城镇居民大病医疗保险制度"这一工作列为2013年度为民要办的实事之首,在基本医疗保障的基础上,对大病患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进一步保障,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在经过充分调研、对上沟通的基础上,近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联合下发《关于开展城镇居民大病医疗保险工作(试行)的通知》,正式启动了城镇居民大病医疗保险制度,我市成为全省首个启动实施城镇居民大病医疗保险制度的市。

城镇居民大病保险是在基本医疗保障的基础上,对大病患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进一步保障的一项制度性安排,可进一步放大保障效用,是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拓展和延伸,是对基本医疗保障的有益补充。开展这项工作,是减轻人民群众大病医疗费用负担,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的迫切需要;是建立健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推进全民医保制度建设的内在要求;是推动医保、医疗、医药互联互动,并促进政府主导与市场机制作用相结合,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和质量的有效途径;是进一步体现互助共济,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举措。

大病保险当场报销不再是无稽之谈


近日,根据有关报道称,潍坊参保居民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终结出院结算时,符合大病保险补偿报销条件的可当场报销。此消息公布就被大众讨论,也为许多群众带来众多便利。

今年9月1日起,潍坊启动居民大病保险补偿工作,对2015年1月1日至8月31日期间符合大病报销条件的居民进行补偿报销,符合条件的居民需到当地政务服务中心办理补报申请。10月16日起,潍坊参保居民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终结出院结算时,符合大病保险补偿报销条件的可实现即时报销。

寿光市民张女士近日因病入院,并于10月16日办理了出院手续。本次住院产生医疗费1万余元,经居民医疗保险报销后,张女士个人尚须自负4000余元。在办理出院手续时,工作人员告知张女士,她符合大病医疗保险报销政策,可以当场办理“二次报销”(即大病保险报销)。通过大病保险报销,张女士再次报销了2000余元医疗费。

据了解,大病医疗保险所指的“大病”并非指某个病种,而是按照费用划分,只要居民医保基本医疗报销后自付的合规费用超过了1.2万元,就属于“大病”,都可享受“二次报销”。在一个年度内,如果患者多次住院,只需自费承担一次起付线。

提示:通过上述了解到大病保险当场报销已不是难事,只要符合大病保险报销条件就可,而且如果患者多次住院,只要承担一次。所以此项方案也是国家重视大病保险的一种体现,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举措。

居民大病保险报销比例和保险起付标准出现调整


昨从省卫计委获悉,我省日前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明年1月1日起,我省城乡参保居民大病保险报销比例和保险起付标准都将有所调整。

消息:

根据《通知》,从2016年1月1日起到2018年,我省城乡参保居民大病保险报销比例不少于55%,比目前提高5个百分点,大病保险起付标准将从目前的8000元上调为1.2万元。《通知》还明确,对经基本医保报销和大病保险赔付后个人负担仍然过重的患者、精准扶贫对象和无钱弃医贫困人员等困难群体,将实施有效保障和精准帮扶。昨日,大病保险政策专家张春红主任医师,对相关政策调整进行了解读。

1、起付标准提高,是否意味着看病门槛提高

张春红介绍,这次我省出台的《通知》,尽管起付标准上调,看起来是受益面缩小,但实际上是受益率提高,分段报销比例都在原有基础上提高了5%:累计金额在1.2万元以上3万元(含)以下部分报销55%;3万元以上10万元(含)以下部分报销65%;10万元以上部分赔付75%,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原则上不低于30万元。

2、每次住院都要重新计算一次起付线吗

张春红解释,大病保险是累计报销,一个保险年度内,每名参保患者只扣除一次起付标准金额。简单来说,即同一个保险年度内,参保(合)居民个人的医疗费用,经基本医保报销后,个人自负超过1.2万元以上的金额,就可至少报销55%。在计算大病保险个人累计负担额度时,不扣除贫困患者当年享受的医疗救助额度。

3、报销是否有病种限制

张春红解释,大病医保没有具体的病种,凡是参加湖北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人员,都可以纳入大病保险制度范围。有条件的地区,可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纳入大病保险制度范围,参保后,可核报金额减去基本医疗报销金额,超出1.2万元的部分就可以享受大病保险。

4、超过报销部分的个人负担仍很重,怎么办

张春红解释,除了大病保险,还有大病保险补充险,不过这是一种商业保险,可自愿参加。而且未来5年国家将采取更大的力度完善社会保障,特别困难的,还可以向民政部门申请大病救助。

张春红对补充商业保险进行了举例,比如参保人因患直肠癌今年在湖北省人民医院住院8次,总费用25.2万元,按照新农合结报,8次住院报销10万元,达到封顶线。但是通过大病保险和补充险,他又分别报了4.3万元、2.6万元,最终自己负担了8.3万元,相当于负担比例只有32%左右。

提示:明年起,我省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报销的比例将提高。起付标准提高,看起来是受益面缩小,但是分段报销比例得到提升。另外大病保险实行累积报销的方式,报销的范围也扩大。除了大病保险,还有大病保险补充险,居民可自愿参加。

营口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条件以及报销标准介绍


营口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针对营口市民而推出的一项基本社会福利,针对广大营口市民比较关注的营口基本医疗保险的报销标准是什么的问题,下文将对营口市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内容进行介绍。

营口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对象

(一)凡属我区行政区域内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之外的城镇大、中、小学生(包括高中、职业高中、中专、专科和技校学生)、学龄前儿童和其他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的非从业城镇居民,可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二)凡已参加或应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不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在符合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条件时可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其缴费年限可按有关规定折算。

(三)开发区参保居民应是男60周岁、女50周岁以上人员及劳动年龄段内的没有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险的低保户、低保边缘户和重度残疾人员。

办理营口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所需材料

1、户口薄及复印件;

2、身份证及复印件;(新生儿凭其父母身份证复印件、出生证复印件)无身份证人员提供户口簿本人页复印件;

3、低保户的《优待证》及复印件;

4、重度残疾人的《残疾证》及复印件;

5、低保边缘户的《优待证》及复印件;

6、近期免冠一寸红底彩色照片3张。(不含7周岁以下儿童)。

营口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理流程

申请参保居民到承办单位办理具体的参保登记手续,填报《营口开发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登记表》、《营口开发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花名册》等资料,并编制注册登记号码。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审核参保居民身份及上述资料并及时办理相关事宜。

营口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标准

1、住院起付标准。一、二、三级医疗机构住院起付标准分别是300元、400元和500元(转外治疗的起付标准为800元)。

2、个人负担比例。一、二、三级医疗机构住院的个人负担比例分别是40%、45%和50%(转外治疗的个人负担比例为50%)。

3、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一个年度内为3万元。

4、商业补充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大额医疗费用,可以通过商业补充医疗保险方式解决。参照《关于调整营口市城镇职工商业保险暂行办法中有关政策的通知》(营劳社[2005]34号)规定办理。对医疗费用超过统筹基金支付限额以上部分段支付:5万元以下部分按80%比例支付;5-10万元(含5万元,以下同)按85%比例支付;10万元以上按90%比例支付,最高支付限额不超过15万元。

选择年缴费额为40元、一个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8万元的未成年城镇居民,对医疗费用超过统筹基金支付限额以上部分段支付:3万元以下部分按80%比例支付;3-6万元(含3万元,以下同)按85%比例支付;6万元以上按90%比例支付,最高支付限额不超过8万元。

5、参保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与本人的连续缴费时间挂钩。启动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后,2008年12月31日前参保人员全额享受各种待遇;2009年1月1日后参保人员,其待遇挂钩办法为:

(一)参保缴费当年最高支付限额为10000元;

(二)连续缴费第二年的最高支付限额为20000元;

(三)连续缴费三年及其以上的最高支付限额为30000元。

6、城镇低保居民、低保边缘户居民实行动态管理,解除身份后立即停止享受相应的待遇。

女性保险搭配保障更全面


30岁的小汪今年刚刚嫁作人妇。小汪听朋友介绍,70%以上的已婚女性都有不同程度的妇科病,且女性得病的几率远远高于男性,不由在婚后萌生了一个念头,到保险公司买份保疾病的保险。在几大保险公司网站查阅后,小汪发现,同一家保险公司的重大疾病保险和女性疾病保险的价格其实差别不小。像小汪投保这家公司的一款重大疾病保险,投保20万元保额,保障到70岁,分20年交纳保费,每年需要交纳保费4000元,20年总共需要交纳保费8万元,而如果投保这家公司的女性重大疾病保险,同样是保障到70岁,分20年交纳保费,每年则需要交纳保费3400元,20年总共只需要交纳保费6.8万元,能省下1万多元,超过一成的保费。

其实,专门针对妇科疾病的女性疾病保险,一般比普通的重大疾病保险便宜,主要是由于去除了很多女性不需要的病种。而据了解,目前各家保险公司的女性重大疾病产品保障的疾病虽然各有不同,但一般而言,所保障的各种癌症与普通重大疾病险中的“恶性肿瘤”是重合的,但如“系统性红斑狼疮性肾炎”、“严重的类风湿性关节炎”疾病,和妇科原位癌、骨质疏松症、尿失禁症、特定骨折等女性疾病则是普通重大疾病险所不能保障的。

不难看出,在同样的保费预算下,将女性重大疾病保险和普通重大疾病保险合理搭配购买,两者互为补充,不仅比较经济,而且可以获得的疾病保障可能更全面、针对性更强。相关医疗费用统计显示,一般妇科癌症治疗费用为8万-20万元,系统性红斑狼疮性肾炎、严重类风湿性关节炎的治疗费用分别在5万-15万元、3万-10万元之间。因此一般女性投保重大疾病保险,10万元的保额都未必充分,20万元是相对合适的保额。

不过,与大家所熟悉的普通重大疾病保险相比,女性重大疾病保险在特性上有很多不同,市民们在投保时还应予以留意。其中最重要的一点是,目前市面上的普通重大疾病保险一般是投保多少保额,就可以获得相应额度的重大疾病的保障。例如,投保10万元,患了心脏病,一般就可得到10万元的保险金。而女性重大疾病保险,却通常不是投保多少保额,就可以获得多少保险金,其中涉及到一个针对每种疾病的有效保额的问题。

另外,不同保险公司的女性疾病险可保的各类疾病的有效保额加起来所占基本保额的比例差别非常大。如有的女性保险约定,患指定癌症之一,按基本保额的40%给付癌症医疗保险金,遭受意外伤害或患疾病而接受指定手术可赔付基本保额5%的保险金,患系统性红斑狼疮可获得基本保额的20%,初次发生髋部骨折、患骨质疏松症可获得基本保额5%的保险金,怀孕期疾病医疗保险金单项最多可拿到20%,加总起来大约共可拿到基本保额的75%-90%的各类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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