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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理赔师支招车险理赔

2021-05-02
规划保险理赔 汽车保险理赔知识 理赔保险基础知识

随着经济的发展,人们安全意识不断增强。对于保险的需求量也越来越大。保险理赔问题自然成了消费者关注的焦点。人们总说“投保容易,理赔难”,但对于保险的客户来说,保险理赔师的出现使理赔已经不再是个难题。怎样解决保险理赔问题,汽车保险理赔师在保险公司与车主之间如何做好沟通作用。

汽车保险理赔师:顾名思义汽车保险理赔师是专业从事汽车保险理赔咨询的专业人士。随着车辆的日益增多,车辆事故也在不多的增加,保险人和被保险人的矛盾也日益明显,社会越来越需要专业的保险理赔人员参与到汽车保险理赔业务中了。以前,车辆事故较少的年代,汽车保险理赔主要是由保险公司内勤人员和汽车维修单位的维修人员来完成,但由于相关知识的缺失,往往很难做到合理的理赔,社会矛盾日益激化,由此甚至引发流血事件,因此,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教育培训中心适时地推出了“汽车保险理赔师”岗位证书。其目的是为了解决目前汽车保险理赔人员相关知识不足,提高汽车理赔人员队伍素质,化解社会矛盾增进社会和谐。

车险理赔师需要进行专门的职业技能培训,然后熟谙交通意外事故的查勘、定损,汽车保险理赔相关知识,车险理赔流程,车险索赔与理赔技巧,经典交通事故与保险理赔案例分析等知识。这样在车险理赔方面才可以代表车险公司同车主进行更好地沟通,从而把车险理赔处理得更好,更加让车主满意。不仅是车险理赔师,车主本人也需要对车险理赔流程等知识有一定的了解,这样就不至于在办理车险理赔的时候太过于盲目,从而尽快地获得车险公司的理赔金额。

保险理赔师工作内容:

调查取证,收集、整理并审核查勘定损资料;

接到查勘定损通知后,组织客户及有关人员,现场调查取证,核定保险事故的损失;

接见客户,检查确定财产权利的有效性,查找警察和医院记录,确定责任;

检查索赔形式和其他记录确定承保范围,对职责范围内所有赔案、代理算赔案进行赔款理算;

向客户及代理人合理地解释理赔结论,处理客户反馈的有关查勘定损意见和理赔意见;

理赔文件整理归档,建立、维护理赔业务数据库和客户风险档案,分析客户风险分布状况,提出风险管理对策,确保理赔信息数据的真实准确;

研究理赔有关政策、管理制度和实务流程,提出拟定以及修改意见,不断提高赔付的质量和效率。

保险理赔师支招车险理赔流程

车险理赔的基本流程包括:事故报案、事故查勘、损失确定、提交单证、查收赔款五个步骤。

一、事故报案

一定要牢记您所投保保险公司的客户服务热线。在爱车发生交通事故后,首先要做的就是保护现场并且及时报案。消费者需要在第一时间拨打保险公司客服热线报案,一方面通知保险公司知道被保险人发生了交通事故,另一方面也可以在电话中得到保险公司理赔人员关于事故处理的专业指导,从而避免事故发生后消费者自身由于缺乏应对经验而造成的忙乱,这一点对于驾车新手尤其重要。

二、事故查勘

保险公司现场查勘人员抵达事故现场后,会对事故原因、性质、责任、损失情况进行勘查。消费者在事故查勘时需要配合的事项包括:出示保险单证、行驶证、驾驶证、填写出险报案表(内容包括:出险经过、报案人、驾驶员、联系电话)、检查车辆外观、拍照定损。在这一过程中,消费者一定要积极配合,如实答复查勘人员的询问。

三、损失确定

损失确定是消费者与保险公司、修理厂、当事人等对事故损失进行核定的过程。在确定损失的过程中,消费者应当注意了解事故中自己的责任比例、损失或伤者的赔偿费用等情况,及时向保险公司咨询赔偿范围,尽量减少损失。同时,消费者在进行车辆维修或施救前,应当及时就价格问题与保险公司沟通确认,避免救援公司或者修理厂的要价与保险公司的赔偿金额相差过大。车辆修理前消费者需要配合保险公司确定修理项目、修理方式及修理费用。应特别提醒的是:如果随意自行修理,保险公司会重新核定甚至拒绝赔偿。车辆修复以后,消费者在支付修理费用与办理领车手续前务必对修理质量进行查验。

四、提交单证

提交单证,即消费者根据案件的损失情况,收集保险索赔所需资料,提交保险公司办理索赔。这个环节中,消费者需要注意妥善保管好事故相关所有费用票据,及时、一次性提交给保险公司。目前,也有许多保险公司推出服务项目,可上门代客户收取索赔资料,消费者足不出户即可收到保险赔款。

五、查收赔款

车险赔案结案后,保险公司会发送结案通知,被保险人只需要注意查收赔款是否按时到账即可。

扩展阅读

保险理赔之车险理赔技巧


由于一些人在购买保险时,没有认真阅读一些相关规定,所以导致在很多情况下出现的事故并不在保险公司的理赔范围内,下面就一些常见的情况说一下保险理赔中车险的理赔技巧。

一、收费停车场中丢车、剐蹭不赔

按照保险公司的规定,凡是车辆在收费停车场或营业性修理厂中被盗,保险公司一概不负责赔偿。因为上述场所对车辆有保管的责任,在保管期间,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车辆损毁、丢失的,保管人应承担责任。因此,无论是车丢了,还是被划了,保险公司一概不管。

攻略:正确的方式是找停车场去索赔。因此,驾驶人一定要注意每次停车时收好停车费收据。虽然很多收费停车场的相关规定中写着丢失不管,但根据我国合同法中关于格式合同的规定,这属于单方面推卸自己应负的责任,如无法协商解决,只好诉诸于法律,目前已经有人打赢了这样的官司。

二、未年检的车出险不赔

在保险合同中有规定:保险只对合格车辆生效,对于未年检的车辆只能视为不合格车辆。

攻略:车主千万要切记按时年检,切不可后延,免得索赔时屋漏更遭连夜雨,罚款事小,被拒赔事大。而且,如果交通事故造成了第三者损失,费用也将由您自己承担,保险就白买了。

三、驾驶人未年审不赔

驾驶员没有年审,所开车辆属于不合格车辆,保险公司可以根据保险合同拒绝任何理赔。

攻略:认真一点,别怕麻烦,该年审的时候就去年审。

四、自车撞了自家人不赔

第三者责任险中的第三者通俗地讲,第三者就是排除4种人:即保险人、被保险人、本车发生事故时的驾驶员及其家庭成员、被保险人的家庭成员。还不仅在车险中,在其他责任险中也有相关规定。

攻略:千万别跟人过不去,尤其是自家人。

五、未上牌照的车不赔

车辆在出险时,保险车辆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保险车辆须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行驶证或号牌,二是在规定期间内经==交通管理部门检验合格。

攻略:新车上牌之前,切记一定要保护好自己的车不要被盗和被撞。

六、报案不及时不赔

机动车辆保险条款基本险第28条、第30条和附加险全车盗抢险条款第4条规定,被保险人在保险车辆发生保险事故后应向事故发生地交警部门报案,同时一定要在48小时内报案,否则有可能直接被拒赔!

攻略:车主出险后有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的义务。切记48小时内向保险公司报案,虽然是一个义务,却是确保你出险后还能吃下饭的一项法则。

七、撞人后精神损失费保险公司不赔

保险公司不是无条件地完全承担被保险人依法应当支付的赔偿金额,而是依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及保险合同的规定给予赔偿。保险条款明确规定了,因保险事故引起的任何有关精神损害赔偿为责任免除。

攻略:一旦出险而且责任在己,最好能和对方商讨一个比较能令大家满意的处理方法,宁可多给对方一点钱,达成私下和解。

八、撞车了一定要先向第三方索赔?

在不幸出险后,被保险人必须先向第三方索赔,才有可能获得保险公司的赔偿。如果被保险人放弃了向第三方索赔的权利,而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保险公司将拒绝赔偿。因为一旦放弃了向第三方追偿的权利,也就放弃了向保险公司要求赔偿的权利。

攻略:一旦出险且责任在对方,一定要显灰对方赔,未果(最好是有法庭的强制执行未果的证明),才可以理直气壮地找保险公司赔偿。

九、多保并不能多赔

给二手车投保,车主如果选择按新车购置价确定保险金额,一旦发生车全损,只能得到出险时二手车实际价值的赔偿。超额投保并不能得到超额的赔偿,不足额投保也一样,不要贪图一时便宜而少投保,否则,一旦出险追悔莫及了。

攻略:保险金额应按投保时保险车辆的实际价值确定。足额投保,确保出险时能得到合理的赔偿。不要超额投保,要是口袋里的money太多的话,可以考虑投资到别的地方。

特别提示:

(1)发生事故时不要私了

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喜欢私了,也就是说怕麻烦,觉得去理赔就是浪费时间,宁愿把这些时间浪费在和对方车主争执上。结果是耽搁了理赔的时间,往往是两头得不到赔偿,苦水只能往肚子里咽了。所以当发生交通事故时,最好不要私了,更不能忍气吞声。

(2)小损失理赔不值得

哪怕一丁点的小刮擦都要去保险公司理赔。这样做既浪费时间,又增加了自己的理赔率,因为保险公司每年根据车主的出险率有一定的折扣。一般被保险车辆出险3次后,保险公司将从第4次事故起,每增加一次保险事故,则在条款规定的免赔基础上增加5%免赔率,在一年内该项免赔最高增加15%。由此看来,那一小点损失去理赔就不值了。因此建议车主在有很小的损失时就没有必要东奔西跑地浪费精力了。

车险 车险理赔


投保车险,条款总往往约定“次日生效”,从而导致被保险车辆存在无险可保的“真空期”。给车主和车辆带来隐患,而且,因此也产生了多起投保人和保险公司之间的纠纷。在广东佛山,就曾经发生过因车险的“真空期”争议车主与保险公司诉诸法院。因此,车主在购买车险时要注意车险何时能生效,因为“即时生效”远比“次日生效”保险得多,否则一旦车险“真空期”发生事故,保险可能就不“保险”了。

车辆自燃 因保险未生效车主索赔无门

北京一位张先生以裸车价318万元的价格购买了一款超跑轿车,还花10万元左右上了保险。当天行驶9公里左右,跑车后置引擎的部位就发生了爆炸起火了。此时,离车主提车离店才5个小时左右。

张先生称,其跑车没上自燃险,而且保险还没有生效。虽然车主张先生后来表示因为其认为是车的质量问题导致自燃,所以即使保险生效了也不会去找保险公司,而是要找经销商和车企。但从旁人的角度看来,一旦经销商、车企不予退换,张先生很可能也得不到保险赔付。

经办人周末不办公 导致保险生效推迟

在广东佛山,就曾经有车主购买一辆微型客车时遭遇在保险“真空期”被盗,幸好最终车主赢了与保险公司的官司。

由于车险盗抢险中有约定“全车盗抢险保险责任在上牌后,经公司批改之日次日零时起生效”,上牌前已购买车险的车主黄先生在南海登记上牌次日,即通知保险经办人办理相关批改手续。但当时经办人称周六、日保险公司不办公,下周一才可以帮黄先生办理。不料,就在星期六(002291,股吧)晚上,黄先生的客车被盗。

理赔不成,黄先生将保险公司告上法庭。后经法院审理认为,黄先生在保险车辆上牌后即通知被告的业务员办理批改手续,已履行相应义务,据此判决保险公司理赔并支付相应利息。

车险有“真空期” 多因“次日生效”

因为保险公司周末不上班导致保险存在“真空期”,在现实生活中车主会较常遇见。但更多的情况,则是类似于上述案例一中的保险当天还没有生效,在购买保险后,人们往往遇到的是保险“次日生效”的案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规定,保险“次日生效”看似有法可依。其中相关条款显示“投保人和保险人(保险公司)可以对合同的效力约定附条件或者附期限”,也就是说,保险人可以约定保险合同从次日零时生效,投保人也可以要求保险合同在投保时即时生效。在投保车险时,保险公司经办人有义务向投保人明确说明期限,由投保人选择是“即时生效”还是“附期限生效”。

但是,车主常碰到的情况是,在付费购买完车险后,保险经办人很多时候可能并没有主动提及保险生效时间的问题,而不少车主对此也没有特别关注的意识,因此车险何时生效的问题被忽略。正常情况车辆当天不出意外还好,一旦车辆当天出现事故,保险是否处于“真空期”,能不能赔还真不好说。

其实,不少车主需要对购买的车险“何时生效”问题加以重视,因为不少经销商都曾遇到过新车开出去当天就出现剐蹭却没法出险的问题。并且,有很多消费者习惯于当天购车买完保险后就开车回家,第二天甚至等日后有空再去上牌,这就更加重了保险“真空期”的隐患。因为在车险的部分险种当中,是需要车辆上牌才会予以赔付,比如上面提到的盗抢险,前提就是车辆已经上牌。

“何时生效”保险公司自由度高

对保险是“即时生效”还是“次日生效”,保险公司的自由度其实较高。其中,唯一有要求即时生效的是交强险。正是基于对保险真空期的关注,交强险一块保监会有规定要求,投保人购买交强险可享受“即时生效”政策,不必担心在投保生效前发生事故。

但交强险之外的商业车险,由于车主买车险时更加注重赔付的效率以及费率的优惠,对“区别不大”的生效期限并不会过分纠结,这也使得保险“真空期”因为多种因素存在。有的是付费时间太晚过了工作时间要次日生效,有的是保险经办人太忙当天来不及出保单,当然也不排除保险公司自身规定的“次日生效”习惯做法……总之,一旦中间出现纠纷,损失的主要还是消费者自己。

买车险前需问明生效时间

鉴于车险“空窗期”的种种隐患,所以车主在缴纳保费前,一定要详细询问保险单的生效时间,选择“即时生效”的方式投保相关险种才会更“保险”。

另外,从各地法院的判例中发现,如果在购买保险时保险公司经办人未履行说明和告知保险生效日期的义务,一旦出现其相应风险和责任,很可能判给保险公司承担。因此,车主一旦碰到此类纠纷难以协商解决时,应该积极通过相关法律渠道解决。

并且,车险“空窗期”出现的纠纷,除了“次日生效”方面的纠纷通过法律途径有利于解决,即使是新车未上牌、二手车交易导致的部分险种的“空窗期”,车主也可以尝试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利益。车主可以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并参考各地出现的类似判例,积极争取自己的权益。在各地法院提供的案例中,包括盗抢险未生效、保险未及时过户等,均有通过法律维权成功的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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