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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肋保单如何有效处理?

2021-04-30
保险规划保单 如何规划保险 如何规划家庭保险

随着人们保险意识的加深,越来越多的人选择购买保险产品,然而盲目的投保总会带来各种问题,对此,专家提醒消费者选择适合自己的保险产品很重要。

由于不少投保人对于保险了解不深,或是生活发生变化,再加上有些代理人的忽悠,往往持有自己并不需要、也不适合的保单,如若有了“鸡肋保单”,又该如何处理呢?

有些保单花了很多钱买来却并不符合那个家庭的需求,有些人买的保单怎么看也不是他(她)需要的那一份。这就像是“鸡肋”,食之无味,弃之可惜。

比较常见的“鸡肋保单”,主要是由于“人情保单”的普遍存在,或者因销售人员的“忽悠”,或是由于消费者自身对保险的误解,还可能由于家庭情况的变化和发展,主要表现之一就是家庭保险次序混乱。

典型案例之一:

投保需分清轻重缓急

张先生年收入约12万元,是家庭的主要收入来源,女儿今年刚上小学,虽然夫妻二人有基本的社会保险,但仍然购买了不少商业保险。他的家庭每年要花费3万元购买商业人身保险,包括女儿的一份教育金保险和意外险、妻子的一份养老险和万能寿险,而且大多数都是人情保单,张先生自己却没有相应的商业保险。

每年花费3万元投保,占到家庭收入很大一部分,但是作为家庭收入支柱的张先生却缺乏必要的保障,也就是说最应该投保的人却没有投保。因为对于这个三口之家而言,最大的风险是张先生发生意外或不幸,家庭支柱轰然倒下,导致家庭收入锐减,家人的生活质量就可能骤然下降,女儿的教育金也失去了最主要的来源。

保险专家建议,张先生的家庭应为张先生安排相应的重大疾病和意外险。和理财目标需要安排轻重缓急一样,购买保险也有一个总原则:优先购买最急需的产品,先近后远,先急后缓。张先生一家应在遵循“先近后远、先急后缓”的原则基础上,先给家庭责任最重的成员上好急需的保险,其次有余力了再考虑其他的险种。

典型案例之二:

保单也需随机应变

姚小姐于6年前在一朋友的推荐下,购买了某保险公司一款缴费20年、保额20万元的定期寿险。初买保险时,姚小姐刚刚工作,收入有限,选择的保障范围比较窄,保额低。现在,工作步入上升通道,有了一个3岁的女儿,虽然收入明显提高,但身上的责任和压力也重了很多。姚小姐意识到保障型保险的重要,觉得现在的保单保障力度不够,但是退保后重新投保,又觉得得不偿失,那又该如何处理现在的“鸡肋保单”呢?

像姚小姐这样的人不在少数,购买了保单后,经济条件发生变化,发现原来的保单已经不适合自己了。保险专家表示,遇到类似的情况,有一种叫做保单“可转换权益”的条款可以解决这个问题。投保人可根据合同条款将现有的保险合同转换为其他更需要的保险合同。比如姚小姐就可以利用自己保单中“可转换权益”的条款,将20年期的定期寿险转换成缴费20年期、保额40万元的终身型定期寿险。

保险专家提醒,买保险一定要做需求分析,因为毕竟买保险是实现没有恐惧、永远安心的财务目标,因此只有保障方案真正能够足额转移和化解我们生活当中面对的重大甚至是极端的风险,我们所购买的才不会是“鸡肋保单”。如若购买了“鸡肋保单”,不妨将自己不需要的保单转换成另一张自己需要的保单,既不会损失退保费用,也完善了自己的保障安排。不过保险公司对保单转换有以下几方面的限制:

一、并不是所有的险种都可以进行转换,必须视当时保险公司开放转换的险种而定,随着产品的替换,保险公司一般会定期更新可转换的险种。

二、转换都有相关限制,比如投保满两年并且还在缴费期内的保单才可以转换;而保单效力中止或者已经变更为减额交清保险的,则不能进行转换。客户需选择合适的时机进行转换,不要因为超过规定的时间而丧失该项附加功能。

三、如果从一般寿险转换为重疾险等健康保险,可能需要进行体检。

四、特殊险种如定期险转换需要重新计算年龄。

五、根据转换险种的不同,保险公司可能要求客户补交或退还客户转换产生的差额。

保险人士表示,面对这类保单情况,当断则断,可以暂停该万能险保单的缴费,直到家庭收入大幅提高之后或是家里有闲置资金需要中长期理财手段后。

在遵循“先近后远,先急后缓”的投保原则基础上,要先给家庭责任最重的成员上好急需的保险,其次有余力了再考虑其他的险种、其他的家人安排。也就是赶紧为老李本人安排相应的定期寿险和意外险。同时要注意,家庭总保费支出不要影响家庭的正常生活,以不超过年收入的10%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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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单丢了还能理赔吗?保单遗失该如何处理?_保险知识


购买保险,签署保单,保险正式生效,当意外发生时投保人凭借保单进行保险理赔。可是如果保单遗失该怎么办呢?

案例:小李去年初保了当地的一份车险,6月份时小李家遭遇盗窃,小毛贼竟顺手牵羊地将车险保单也偷走了。当时小李就找到了办理车险的业务员,对方也表示可以帮忙补办一份。可倒霉的事接二连三地碰到,去年7月小李的车就出了车祸,因保单还没拿到,小李就将这次车祸产生的一万多元医疗发票等都一并送到业务员处,让他办理理赔。后来,业务员也一直没有联系小李,小李因工作繁忙,也没太在意,总觉得反正保险公司又跑不了,那些钱总归是自己的。

今年6月份小李的车又出事故了,等他拿着一堆发票去找保险公司理赔时,却被告知车已脱保一个多月了。虽然保险公司可以理赔去年7月份的那次车祸,但今年却只能由小李自己买单了。

但其实客户保单遗失后的补办其实非常简单,只需要本人带上身份证,驾照和行驶证的复印件去该公司的营业大厅办理就可以了。这位朱先生之所以出现保单没有续保的情况,与业务员的素质和职业道德有一定的关系。工作人员还特别提醒,客户其实是跟保险公司签下的协议,所以出现事故时请直接与保险公司联系。这主要是因为保险业务员的跳槽非常频繁,所以不管是车险还是其他险种,当出现保单遗失或要理赔时,千万别只认业务员,其实保险公司的善后理赔工作是很到位的。

保险专家提示,如果保单遗失,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补救。

1.及时咨询保险公司客户服务热线以及保险代理人

保险公司的资料库中一定有客户的保险合同的存档,也必然会有电子版本的保险合同,而大多数保险公司都认为答应版本的保险合同和电子版本的保险合同是具有相等的法律效力的,故而很多情况下都可以无需客户提供保险合同,这一点在诸多从客户角度考虑,以客为尊的公司中可以得到体现。

2.查看其他家人是否有该保险合同的复印件

因为也有保险公司认为保险合同的影印件和原件是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的。所以建议被保险人在拿到保险合同原件的同时,进行相应的复印存档,并且作不同地点的存放,以备不时之需。当然有些保险公司是不认可某些复印影印件的,需要分别对待。

3.提出保险合同遗失后的补发申请

补发申请既可以全权委托相应代理人,也可以亲自到保险公司客服部门(或者柜台)办理相关的申请手续。需要填写对应的表格,出示并提供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如护照,身份证,军官证,驾驶证等等),细节就不在此熬述,相应的代理人擅长处理此类文件和手续。当然,由于此步骤会增加一些保险公司和代理人的工作量,所以可能需要支付相关的工本费和服务费。一般收取的费用不会很高(比如10元左右)。这样经过上述三个步骤的操作,我们有理由相信只要保险事故符合当初双方的约定,保险公司一定会做出理赔的。

如何减少鸡肋保险退保的损失?


投保容易退保难成为参保人士的顾虑,一般的保险业务员都不会在客户签约前详细告诉客户如何退保以及退保带来的损失。而大多数客户签约时也想不到类似的问题,所以才造成实际退保时的尴尬。那么,投保人如何才能避免这种状况的发生呢?业内专家认为,对于那种不符合家庭实际需求,但退保又会使你损失惨重的“鸡肋”保单。如果非经济因素,建议投保人长期持有保单;但如果“非退不可”,建议投保人考虑如何减少退保成本。

客户在购买保险产品时,一定要充分分析目前自己的家庭状况,以及家庭风险,充分了解自己目前要通过保险规避何种风险,这样才不会出现像王先生那种情况,购买一年之后才发现这种产品并不适合自己。

尤其是一些人情保单,所谓人情保单,就是觉得代理人是自己的亲朋好友,往往没有认真地研究产品,就轻易地签单了。随着此代理人的离职,也想到去解约,才发现自己的损失很大。在各家保险公司中,这种人情保单的退保率是很高的。

收到保险公司的正式合同时,要认真研读一下保险条款。因为根据保险法的规定,客户在收到正式合同并签署客户回执后的10天之内,可以随时退保,这时客户没有任何损失。这10天称作“冷静期”,这种全额退款的权利称作“合同撤销权”。在缴费过程中,客户由于各种状况而出现缴费困难时,该怎么做才能尽可能减少损失呢?

首先,客户在未缴费的两年之内可以随时办理复效手续。客户可以利用两年时间缓解自己的经济压力,此时合同处于中止状态。客户只要在这两年内提出复效,经保险公司审核并缴齐应缴的保险费及其利息后,保险合同即恢复效力,合同继续有效。

其次,许多寿险产品都有减额付清这项权利。所谓减额付清,是指保险公司以宽限期开始前一个月保险合同所具有的现金价值为一次性支付的全部保险费,相应减少保险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

据了解,退保早,所得的退保金必然会少于已缴的保费,而且越早退保,退保金越少。原因在于,保险公司需支付招揽新契约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新契约维持费用及保险代理人的佣金等,这些从已交保费中扣除的钱不可能再退回去。

如果急需现金,或者在无力负担保费的情况下,通常有几种选择可以尽可能地减少损失:一是办理减额缴清,将保险金额缩小,既不用再缴纳保险费,还可以继续享有保险保障。二是将保险的期限缩短,在缩短的保险期限内,仍然享有原来的保单上规定的各项保障。同时,投保人在买保险初期通常会有10天左右的犹豫期,犹豫期内退保是不会收取任何费用的。应充分利用保险的犹豫期,以免日后退保带来损失。

另外,还可以采取以下方法,在获取周转资金或减少投入的同时,依然可以享受保险利益。

1、保单借款

投保人可以用保单向保险公司申请借款,从而获得应急资金,解决燃眉之急。保单借款期间,保险公司只收取借款利息,并不影响保单效力,保险公司会继续为客户承担保险责任。(注:保单借款额度一般为保单现金价值的70%)

2、银行质押贷款

投保人可用保险合同向银行提出保单质押贷款。贷款期间,保单要做冻结处理,客户只需向银行支付贷款利息,同时并不影响保单效力,保险公司会继续为客户承担保险责任。(注:保单贷款额度一般不超过保单现金价值的90%)

3、减额缴清

减额缴清是用保单现有的价值当做一次性缴纳的保费,购买一份小于原保额但保险期限相同的保险合同。办理减额缴清后,投保人不再继续缴纳保费,同时享受新的保险合同中的保险利益。

4、减少保额

如果消费者退保是出于目前的经济能力有限,则可以降低保障额度,这实际上相当于部分退保。降低保额受到的直接经济损失较小,保单可以继续生效。

5、暂缓交费

如果客户经济状况只是一时出现问题,日后能够好转,则不妨选择让保险合同暂时效力中止。只要两年内,投保人将欠缴的保费及利息补上,即可申请保单复效,继续维持这份保单。

怎样处理想作废的保单


保单即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公司订立的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把保单作废,就意味着这份保障将要终止。

在选购保险之初,无非是奔着用保险这一金融工具转嫁我们的各种风险,或者是通过保险来实现稳健的财富增值。那么到底什么样的情况下会使得当初购买的这份保单不想再拥有了呢?大众的原因无非一下几点:

一、为什么想退保?

(一)不知道自己买的是啥

1、有亲戚卖保险,为了照顾他(她)的生意

2、看到保险公司打的广告不错,觉得好就买了

3、经不住卖保险的推销,挨不过面子买的

4、身边的人都买了,觉得不买很亏所以也跟着买

5、找人咨询了,但具体保啥不清楚,总之说便宜就买了6、推销员说:买了就赚,到**岁后能拿多少多少钱......

7、买了保险但是没出险没有赔到钱,就觉得亏 ……以上情况下购买保险的人很多,以上情况下买保险的人会觉得只要买了保险,但凡出事了就能找保险公司理赔,殊不知自己买的到底是啥。在吃到保险公司的闭门羹后就会立马得出一个结论:“保险都是骗人的,我要退保!”

(二)知道买的是什么,后来经比较觉得买亏了

1:市场上的产品不断的升级换代,尤其在2013年市场费率改革以后,之后的保险产品普遍都便宜了好多,在这之前买的产品可能就面临比不过之后买的了。

2、很多人很多时候选择保险产品,更看重的是保险公司的品牌和知名度(广告投入、该公司代理人的数量决定),但此类保险公司往往又不必去打价格战(没必要),靠庞大的队伍做宣传和市场挤压就足够了,加上运营成本高,其保险产品自然就比其他家保险公司的产品贵。做一个对比可能会比较清楚:

单单只看保费,先不管保障内容,X安公司的XX福比外资公司x英人寿的XX随都贵了1831.57元/年,贵出17%!还不说人家的保障多出了那么多。只要有条件做对比的话,谁不知道自己买贵了还买得值?把保单退了再买是及时止损,前提是后来做的方案能够覆盖之前的保费损失。

3、购买渠道窄, 没有条件做详细的对比,不知道哪一款性价比更高。的确,市面上绝大多数的保险销售人员(被动接触到的,即找上门来的)都是各个保险公司的代理人,只负责卖自己所代理的保险公司的产品,跟您讲的时候,自然是说自己家的产品好,不会客观公正的去分析,该款保障是否真的适合目前状态下的您。而作为外行来说,分不清楚各个保险公司代理人说的孰是孰非很正常,有时候晕晕乎乎就买了,尤其还在所谓“话术”的轰炸下,头脑一热、掏钱买单,人家满载而归,事后就该是您懊恼的时候了。

二、什么情况下可以退保?

一旦发现自己所购买的保险产品并不能满足自己的保障需求,或者说本来感冒了吃点感冒药就好,结果保险代理人给您开了个切除阑尾的处方,您说该不该退掉?及时的止损总好过于交了几十年保费,到最后却不能满足自己规避风险的需要要好得多吧?就如同买了一支股票一直在跌,如果一直拽在手里,那资金就套住了,不知道什么时候能拿出来,拿出来还剩下多少?此时就应该及时抛掉,赶紧买一支行情不错的、安全点的股票,力求把之前亏损的再赚回来。当然,保险产品没有股票那么风险高,对于及时止损这一块的原理还是相通的。

退掉之前的保险合同再买新的时,保障内容要能够涵盖到之前的,此时要注意几点:

1、之前的保障范围、内容需要覆盖,可多不能少,或者把不必要的去掉(重复的、多余的),加上更有针对性的方面(例如有家族中有遗传病史的人数超过两位的,其后代罹患该病种的概率会增加百分之几十,具体病种具体数据,此处就不做多说);2、新的保单过了观察期后(一般为90天,但也有不少公司的是180天甚至365天的),再退掉之前的旧保单,确保新保单不会受身体状况影响,能正常承保且不留空白期;3、之前已经缴纳的保费损失,能够在新的保障计划里得以弥补,切莫一时冲动。比如把年金类的保险退掉了买保障类的保险产品,这样做的后果是:亏!得!很!惨!换产品时一定要理性,不可只听销售人员的鼓吹和煽动,一定要自己学会比较和判断。最好是之前的保费支出不是太多,新的保障计划经过时间的平衡,能够把那一部分消化掉,还能拥有更充分的保障内容;或者是买的消费型的产品,那直接退了买新的就没有什么问题了。

三、如何办理退保?

各家保险公司的要求和流程不一样,具体办理流程可以问问自己的保险代理人或者经纪人。此处我就拿之前刚办过的一份退保来做说:

实例列举:人民人寿(picc)《精心优选》退保

1退保原因:

(从与客户的交流中得出,应该是没有正确认识到保险的意义)“买了几年,觉得自己一点事没有,交的钱都白花了,不划算。”其实她是超优体,保费相当的便宜,过了这么几年身体状况发生变化,将来再买不一定还有那么便宜的费用了2、所需资料:

①保单合同原件(丢失了也没太大关系,做个说明,填写一份资料即可)②投保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③保单现金价值返还所需的银行卡

3、办理方式:

①本人亲自前往就近网点办理(涉及到退还现金价值,不能代为办理)优势:保单内现金价值能够及时到达指定账户;②暂时不做任何操作,待60天等待期后,保单效力中止便不会再扣保费,静静等待保单失效劣势:需保证卡内余额不足扣保费的金额,且现金价值不能退还,退还现价还得前往柜面办理,优势是可以多提供60天的保障;③填写续期缴费银行卡变更,换一张没有余额的银行卡,既确保60天等待期不会扣除常用银行卡内的费用劣势:需填写申请资料,附上身份证复印件、银行卡复印件,且不能及时办理现价退还,现价退流程同上,优势是可以多提供60天的保障;对比以上方法后,个人建议最佳方式是:待60天犹豫期过后,亲自前往就近柜面办理,既能多60天的保障期,又能及时退还保单内的现金价值,当然,有些保险公司还是可以委托代理人或者经纪人办理的。

四、怎么避免退保事件的发生?

明白人都明白,如果一份保单切切实实能够满足自身的风险转嫁需求,以及其他通过保险能实现的愿望,干嘛要退保呢,又不是钱多得花不完。既然这样,那有什么好的方法能够阻止在退保上造成的损失呢?

1、加强学习:多了解保险知识,做到能分得清楚保险保的是什么,能够区分保险产品的优劣,现在互联网这么发达,稍微进一个X论坛、X博、X客之类的地方,都能了解到很多的保险专业知识,对于自己学习也很有帮助;2、量体裁衣:选购保险产品时,针对自身的实际情况考虑和配置,切莫图方便,任由保险销售人员的胡乱推荐,在家庭责任期,建议终身型产品搭配定期型产品,保额做足的同时,节省保费支出;3、找对的人买:各个公司的代理人都代表的各个保险公司的利益,在选择产品时,建议多比较几家,分清优劣,更简单的是找第三方代理机构,即代理多家保险公司的保险销售人员,他们不代表任何一家保险公司,受投保人的委托,为其选择合适的保险产品加以组合,例如“明亚保险经纪”就是市面上最大的一家个人寿险代理机构;4、最后,分阶段的做齐全自身的保险配置,例如还处在单身阶段的你,就没必要马上做养老方面的规划了,此时把意外、重疾或者医疗险做足就好了,最好是定期的(价格便宜,留更多的资金买房娶媳妇)最后,愿所有购买保险产品的朋友们,都少发生退保事件,尽量一次性就买对,减少损失。

复效,如任何让手中的保单长期有效


凭借风险保障和长期理财工具的特性,保险已融入百姓生活的方方面面。而今,手中拥有二三份保单的人越来越多。不过,保险产品的交费期普遍较长,寿险更是长达一二十年。在此期间,难免有些投保人出于种种原因未能及时交费,一旦超过宽限期,便导致保单效力暂停。

 如据媒体报道,某保险公司代理人向廖先生推销一款新产品时,顺便查看其以往的投保记录,发觉他在2006年购买的一份两全险及附加重疾险产品,效力已然中止两年多,现已彻底失效,而廖先生还浑然不觉。而据统计,目前,国内众多保险公司都有大批失效保单,长期无人认领,且大都超过赔付期限。倘投保人此时发生保险事故,保险公司并不承担赔偿责任。如国寿仅上海地区就有近9万份满期金未被领取,另有近10万份保单处于失效状态。

那么,万一保单失效,有办法“挽回”吗?当然有,那就是保单复效条款,即允许投保人恢复一份失效保险单的效力。复效时间一般为2年,算上《保险法》规定的60天宽限期,投保人差不多可以在规定的交费截止期限后的2年又2个月内,“挽回”自己的保单。

保单复效方式可分为体检复效和简易复效。前者是针对失效时间较长的保单,在申请复效时,被保险人需提供体检证明与可保证明。后者是针对失效时间较短的保单,在申请复效时,保险公司会要求被保险人填写健康声明书,说明身体健康,在保险失效后没有发生实质性变化。

不过,莫以为有了这项条款就能安枕无忧,因为申请复效有如下前提条件:付清欠交的保费及利息;付清保单贷款的本金及利息。如果没有欠款,当然免去这两个条件。在满足条件的情况下,投保人填写复效申请书并提供上述材料,即可提出复效申请。

当然,根据规定,对于一年期以上的期交保险合同,保险公司也应在期交保费到期日前或在宽限期结束前30日内,向投保人发出交费提示。宽限期后投保人仍未交纳当期保费的,保险公司应及时发出失效通知,提醒投保人申请恢复保险合同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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