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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户籍限制互助金报销比例扩大

2021-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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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上调至65%

“今年的缴费时间从9月1日起至10月31日止,超过时间将不予受理。”今年,少儿互助金的报销比例又有增加,由去年的60%上调为65%,再次为参保家庭减轻了负担。也即是说,家长在缴纳保费40元后,从今年9月1日到明年8月31日期间,孩子因病、因伤住院产生的费用可按规定予以部分报销,一年累积最高可报销8万元。

据介绍,住院医疗费用扣除互助金不予支付的费用(家长自付)后,余下部分的35%由家长自理,另65%由互助金按下列比例分级距支付:1000元(含1000元)以下的部分报销60%;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部分报销70%;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含10000元)的部分报销80%;10000元以上的部分报销90%,但累积不超过8万元。其中,残疾人子女参加少儿住院互助金的费用由当地残联支付;特困户、低保户家庭参加费用由当地民政部门支付。

范围:取消户籍限制

除报销比例扩大外,今年成都市对参保对象的范围也进行了调整。凡是成都市中小学校(含中专、技校、职校、特殊学校)在册学生均可参加少儿住院互助金,不受户籍限制;托幼机构在园学生、散居学龄前儿童和0—18岁因病、残未入学的少年儿童须具有成都市户籍或成都市居住证方可参加。

“取消户籍限制是为了让孩子们感受到公平。”成都市少儿住院互助金管委会办公室有关负责人介绍,以前只有成都市户籍的学生才能享受这项待遇,而今年,成都市取消这项限制,让所有在册学生都能参保,既是让孩子们享受公平待遇,又切实解决了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的就医难题。

需要特别提醒家长注意的是,参加少儿住院互助金的孩子不需要进行体检,已经患病的孩子同样可以参保。其中,中小学校(含中专、技校、职校、特殊学校)、托幼机构在册的学生,由本校的红十字会组织、托幼机构统一办理收费手续。非在校少年儿童、学龄前儿童或因病、因残等各种原因未入校的孩子,可到户籍或居住所在地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儿童健康保健和儿童计划免疫机构办理缴费手续,每人限参加一份。在缴费期限以后出生的新生儿,可以在满月后一个月以内补缴费用。

参加者必须在成都市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在非定点医疗机构治疗的,少儿互助金不予支付。

提醒:今日结算去年费用

“参加了2006学年度互助金并已经出院的孩子家长,一定要在9月1日前到医院结算报销费用。”少儿住院互助金管委会办公室特别提醒广大家长,参加了2006学年度互助金,且正在住院治疗的患儿家长,在8月31日12时前务必办理一次结算手续。由于医疗机构原因导致患儿家长不能及时结算报销的,由定点医疗机构承担全部责任和患儿应报销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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