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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问题解答

2021-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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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网友的母亲前不久因交通事故不幸身亡,逝者有一个儿子,一个女儿,还有母亲健在,当拿到死者死亡赔偿金时,一家人因为赔偿金分配问题闹得不可开交。那么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如何分配才合理呢,下面由小编为您详介绍赔偿金相关知识。

在介绍赔偿金分配问题前,大家先了解一下死亡赔偿金(补助费)的概念

死亡赔偿金,也称死亡补偿费,是指受害人因道路交通事故死亡的,由相关责任人按照一定的标准给予死者家属的一定数量的赔偿。受害人的死亡给其家庭以及其亲人带来物质上和精神上的巨大损失,是对他人利益的一种严重侵害,是道路交通事故的严重后果,应当给予赔偿。死亡补偿费不是对死者本身失去生命的赔偿,生命无价,也无法予以赔偿。立法上设立死亡补偿费的 目的在于安定死者家属的生活,抚慰死者家属所遭受的精神创伤,弥补死者家属所受到的相应的财产损失。

死亡赔偿金是怎么计算的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9条规定,“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匕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根据上述规定,死亡赔偿金的计算根据受害人年龄的不同而赔偿年限有异,但都是以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为标准进行计算的。受诉法院所在地与事故责任人所在地一般是同一的,而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按照当地政府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确定。下面以不满六十周岁的受害人为例进行说明。

其计算公式为:

死亡赔偿金=事故责任人所在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 20年

例如:周某为某市职工,34岁,某日,周某开摩托车带妻子和孩子回娘家,行至某地段时,遇到一辆拉条木的拖拉机缓慢驶来,拖拉机所拉的条木由于数量太多,装的也不牢靠,恰好在周某经过时散落下来,有一根条木插入周某摩托车的前轮车辐中,周某摩托车由于车速较快而迅速变线,直接撞到拖拉机尾部,周某头部受损,当场死亡。周某所在的地区为我国东部沿海某发达地级市,周某为城镇居民,按照其当地政府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其当地的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为12000元/年,这样,周某家人可获得死亡补偿费12000元/年×20年=240000元。

对于六十周岁以上的受害人,要求死亡补偿费时,其乘数较十年要短,但不会短于五年,具体为,六十周岁以上不满七十五周岁的,年龄每小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关于死亡补偿费的规定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使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29条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触电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4条第8项死亡补偿费:按照当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补偿二十年。对七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少计一年,但补偿年限最低不少于十年。

交通死亡赔偿标准:

最高赔偿金赔偿的项目包括:丧葬费、死亡补偿费、误工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等。其中丧葬费、死亡补偿费、被抚养人生活费三项为赔偿金额中的主要部分。若对于有老人和小孩的家庭来说,当事人是家庭的主要经济来源,一旦出现问题所付赔偿金最高会达到近百万元。BX010.Com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6个月总额计算。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20年计算。被抚养人生活费根据抚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以上三部分的赔付共计90余万元。此外再加上家属处理事件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费用,总赔付金额可高达百万元。

死亡赔偿金的分配问题:

损害事故死亡,其近亲属作为间接受害人享有独立的损害赔偿请求权。

第一,近亲属的范围: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第二,关于财产中的死亡赔偿金,因司法解释采取继承丧失说,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条规定的法定继承顺序,由配偶、父母和子女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共同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但同一继承顺序中,原则上按照共同生活的紧密程度决定继承份额,而不适用《继承法》第十三条规定的同一顺序一般应当均等的原则。即死亡赔偿金原则上应由家庭生活共同体成员共同取得。当事人未请求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分割。当事人请求分割的,在考虑家庭共同生活紧密程度前提下,还应当同时考虑同一顺序继承人中可否单独请求被抚养人生活费的情况,予以适当平衡。

根据上述司法解释精神,在该争议中母亲和丈夫对妻子的死亡赔偿金享有共同所有权。如要求法院分割,因母亲可以就被抚养人生活费另外得到赔偿,法院可考虑家庭生活紧密程度对丈夫分配适当多一些,予以平衡。

以上介绍希望对在赔偿金分配方面存有疑问的朋友有所帮助,另外如果对交通事故理赔流程等事宜不是很明白的,可以参阅本站车辆违章专题的相关文章进行了解。

延伸阅读

交通事故车祸赔偿项目


2004年5月1日起,《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正式实行,国务院《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同时废止。对于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及赔偿标准,以往由《办法》规定,涉及人身损害赔偿的其他案件的赔偿项目和标准也是参照《办法》计算。

交通事故车祸赔偿内容主要包括以下三部分:一、农村居民与城市居民区分标准;二、道路交通事故赔偿项目的赔偿标准;三、道路交通事故财产赔偿金额的赔偿标准。

标准划分

依据《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的规定,残疾的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的计算标准应根据审查确定的赔偿权利人的身份情况分别按照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的有关标准进行计算。大量的农民工进入城镇打工或定居,他们已是城镇居民中的一个特殊群体,部分地区农村居民实际年均收人已同于甚至高于城镇居民年均收入,如果无视这一客观实际,仅仅因为受害人为农村户籍就一律按农村居民标准进行赔偿,有违公平。

因此,在确认赔偿权利人的身份时应以户籍登记主义为原则,以经常居住地为例外。如果户籍在各镇所在地的居委、村及虽未建成但已列入城镇规划区的村,即作为城镇居民。对于赔偿权利人虽为农村居民,但如有证据证实发生交通事故时其工作单位或实际居住满一年的地点在镇所在地的居委、村及虽未建成但已列入城镇规划区的村的,也作为城镇居民,在计算赔偿数额时按城镇居民的标准对待,实行“同城待遇”,这样才能体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和对农村居民的公平保护。如果还有特殊情况,难以区分是城镇居民还是农村居民的,就高不就低,按城镇居民对待。

赔偿项目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在赔偿项目方面和赔偿标准方面贯彻了全面赔偿的原则。其中赔偿项目方面增加了康复费、后续治疗费两项,并用“残疾赔偿金”代替“残疾者生活补助费”。具体体现在《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7条、第18条的规定:

(一)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二)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除第1项外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三)受害人死亡的赔偿项目包括:除第1项费用外,还包括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四)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的慰抚金。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可赔偿项目规定包括:医疗费、住院费、交通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营养费、误工费、死亡赔偿金或伤残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抚慰金、被抚养人生活费、后续治疗费、辅助器材、器具等费用、鉴定费。

交通事故,弄巧成拙 骗保的意外死亡


4月21日凌晨1时许,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天河大队接到报警,广园路车陂立交桥底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小汽车撞到立交桥墩,当场造成一死一伤。事发车辆严重受损。(图片均由交警部门提供)

4月21日凌晨1时许,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天河大队接到报警,广园路车陂立交桥底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小汽车撞到立交桥墩,当场造成一死一伤。日前从天河交警部门获悉,这起交通事故实际上是犯罪嫌疑人为“骗保”而自导自演的,却不料引来一场伤亡惨剧。

离奇事故:死伤者均坐在后座

事发当晚,正好是天河区交警大队大队长吴少鹏值班。“当时接报后,事故中队立即赶往事故现场,我也去了,经对现场调查取证,我们发现情况相当蹊跷:发生事故车辆驾驶位向前紧贴方向盘,并且驾驶位上无人;车上一名伤者在后排靠左位置,一名死者在后排中间靠右位置。”

经过身份核实,山西籍男子孙某当场死亡,河南籍男子程某左腿严重骨折。警方在死者孙某身上搜出了20多张信用卡,几张已经评估好等待索赔的汽车保险单。据吴少鹏介绍,“车撞得很厉害,方向盘和椅子都挤在一起,最令人不解的是驾驶座和副驾驶座都没有人,也没有任何血迹。假如两人在后面,那车是谁驾驶的?又是怎么撞上去的呢?案情显得十分蹊跷。”

交通事故赔偿程序有哪些?


发生交通事故后该怎么办?交通事故赔偿程序有哪些?发生交通事故之后要及时报警,抢救伤员,确定伤残等级,然后才可以按标准进行索赔。报警后交警部门会进行交通事故认定你,制作认定书。如果车是有保险的要及时报警保护现场,一边保险公司确定车辆的损害赔偿。具体的赔偿可以通过协议、调解、诉讼的程序进行。

交通事故赔偿程序

公安机关处理交通事故,应当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认定交通事故责任、确定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情况后,召集当事人和有关人员对损害赔偿进行调解。

损害赔偿的调解期限为三十日,公安机关认为必要时可以延长十五日。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致死的,调解从规定的办理丧葬事宜时间结束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

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调解书,由当事人和有关人员、调解人签名,加盖公安机关印章后即行生效。公安机关应当将调解书分别送交当事人和有关人员。调解期满

后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调解终结书,由调解人签名,加盖公安机关印章,分别送交当事人和有关人员。

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履行的,公安机关不再调解,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交通事故赔偿程序——相关链接海南发布交通事故赔偿新标准

为了准确处理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规定,以及海南省统计局上一年度相关的统计数据,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发布了我省2013年9月1日至2014年8月31日期间的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等五项基本数据及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和计算标准。

交通事故致伤残赔偿标准起纷争 法官主持达成调解

经常居住地在城镇,户口却是农村居民,发生交通事故后,怎样计算伤亡赔偿费用?今天,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调解了这样一起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该案上诉人认为一审赔偿标准适用错误,受害人非城镇居民,应该按照农村居民标准来计算,且没有把已经垫付的医疗款从中减去。

一审宣判后,张某认为一审判决的赔偿金额中没有将自己在治疗李某时已经垫付的35040元减去,而且不应该按照城镇居民家庭人均收入为其损失的计算标准,应该按照农村居民标准计算,因此提起上诉。

被上诉人李某认为,一审时其已经拿出了足够的证据证明其长期居住于昆明市,而非户口上的禄劝县,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关于经常居住地在城镇的农村居民因交通事故伤亡如何计算赔偿费用的复函》规定,受害人虽然是农村户口,但在城市经商、居住,其经常居住地和主要收入来源地均为城市的,有关损害赔偿费用应当根据当地城镇居民的相关标准计算。

最终,双方当事人在法官的主持下达成调解,由上诉人张某赔偿各项损失118478.6元,分三次付清。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私了”保险会赔吗


现在,买车的人越来越多了,我国也是交通事故的高发国家,一般情况下只要事故情况不算特别严重的,事故双方都会比较倾向于“私了”。那么,当事人在“私了”的时候要注意什么?需要怎样做?

事故发生后,双方当事人驾驶员应主动出示驾驶证,对事故事实以及成因无争议的,填写《当事人自行解决交通事故协议书》中“事故事实”以上部分,记录下事故的时间、地点、双方当事人姓名及联系方法、机动车牌号、驾驶证号、保险凭证号、碰撞部位等重要信息,并共同签名,双方各一份。此后即可撤离现场,将事故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自行协商赔偿事宜。

当事人就损害赔偿达成协议的,把上述协议书中的“赔偿协议”填完,然后办理赔偿事宜。当事人如果对事实部分没有异议,但对损害赔偿无法达成协议的,可就争议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私了”后保险还赔吗?

对法规允许“私了”的交通事故,双方填写自行解决协议书,该协议可以视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责任认定书、调解书,可作为交通事故车辆的保险索赔证明。但是,对于不属于法规允许“私了”范围的交通事故进行“私了”的,双方的“私了”协议不能作为索赔的依据。

什么情况可以“私了”?

不涉及人员伤亡的,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发生的事故,双方车主都有齐备的证件和愿意协商解决的态度。只有同时具备以上几种条件,交通事故才能“私了”。

什么情况不能“私了”?

1、机动车无号牌、无检验合格标志、无保险标志的;

2、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

3、机动车驾驶人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的;

4、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当事人对事实或者成因有争议的,以及虽然对事实或者成因无争议,但协商损害赔偿未达成协议的;

5、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的;

6、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传染病病源体等危险物品车辆的;

7、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的;

8、造成人员死亡、受伤的。

交通事故赔偿项目有哪些?如何结案?


交通事故的赔偿项目主要有哪些?交通事故如何结案?结案有时限吗?下文将为您提供答案。

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交通事故不仅是由不特定人员违反交通管理法规造成的;也可以是由于地震、台风、山洪、雷击等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

交通事故的赔偿项目主要有: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除第1项外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受害人死亡的赔偿项目包括:除第1项费用外,还包括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死亡受害人近亲属或者伤残受害人遭受精神损害的赔偿金。交通事故如何结案

1、如果双方达成了民事赔偿协议,那就可以去交警那里结案了。

2、去交警那里结案是要双方都去的,把你们双方的协议内容报告交警,交警要把内容记录在事故处理报告书中的,然后双方签字就完成了。

3、到保险公司办理保险理赔,是要交警的事故责任认定书和事故处理报告书的,其中关于民事赔偿的调解的内容也在里边了。再加上你手里的费用单据和收条,车辆行驶证和司机的驾驶证复印件,即可到保险公司办理索赔了。

事故结案时没有很严格的时间限制的,一般对赔偿追诉期为两年。关键是以伤员治疗和赔偿调解协商成功为条件的,有时也有双方均达不成协议,以协商不成结案的。

交通事故结案协议书——相关资讯海南发布交通事故赔偿新标准 提高赔偿指标

为准确处理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及省统计局上一年度相关的统计数据,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发布2013-2014年度海南省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和计算标准,新标准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等五项基本数据及职工平均工资比上年度有所提高。

醉酒驾车伤最新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解释出台:大客货车驾证审验更严

据统计,全国现有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为6208万人,占全部驾驶人的24.24%。2011年,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有违法记分的1408万人,占全部有违法记分驾驶人的42.5%。

公安部交管局有关负责人称,新规将加强对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的日常教育管理,并建立审验教育和降级制度,有醉驾史等不良记录的驾驶人终身不能申请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

新规定进一步提高了对大中型客货车复杂路况考试要求。在场地考试中增加模拟高速公路、连续急弯山区路、隧道等考试项目。场地考试由原来的训练10项、考试6项变为训练、考试均为16项。

交通事故理赔程序


交通事故赔偿,是指交通事故当中肇事者给予受害者一定的赔偿,交通事故赔偿范围:医疗费,抢救费,伤残补偿,死亡赔偿,丧葬费,参加丧葬人员的误工费,交通费,及根据医嘱赔偿的营养费,陪护费,全休证明中的务工天数,资料所需的交通费,等等。而要获得赔偿就要按照交通事故理赔程序来申请获得。下文就是交通事故理赔程序的步骤:

(一)、明确责任:若肯定负责任,则向保险公司报案;若肯定不负责任,则不必报案。因为这将决定您明年续保时能不能得到安返。

(二)、报案:1、带保险单、行驶证、驾驶证开您的及对方的车到您的保险公司。 2、在理赔部填写《车辆出险登记表》、《出险通知书》。

(三)、定损:带《车辆出险登记表》找理赔部定损员以确定修理项目和费用, 并给您一张《定损单》。 注意:不要遗漏修理项目;修理费不能定得太低。

(四)、修车:1、将车、《定损单》一起交修理厂。 修理厂按《定损单》修车,并给您一张《提车单》作提车证明。2、车修好后,凭《提车单》支付修理费后提车,并向修理厂索要:《修车发票》、《托修单》、《施工单》、《材料单》(均须盖修理厂公章)。

(五)、开事故证明:修完车后, 带对方车的修车发票和对方车主一起去交通队结案。结案后,您得到一张《事故证明》(盖交通队公章),并拿回自己被扣证件。

(六)、递交单证:《出险通知书》、《定损单》、《修车发票》、《托修单》、《施工单》、《材料单》、《事故证明》、《赔款结算单》,均交保险公司理赔部。

(七)、领赔款:递交索赔单证后,接到保险公司领赔款通知,带身份证和《车辆出险登记表》领赔款。

当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不少车主以为车辆购买了保险,可以从保险公司处取得保险金,往往会与对方车辆或行人就赔偿问题采取“私了”处理。这种自行协商方式如掌握不当,车主随时会面临保险公司拒赔保险金或获得的保险金少于实际支付的风险。越秀法院民二庭法官潘锋表示,近年来该院审理的涉机动车交通事故赔偿保险纠纷案件中,近四成的保险公司拒赔案件就属于这类情形。

熊女士最近遇到了一件烦心事,据熊女士介绍,6月29日中午12时许,他丈夫龚先生骑自行车行至二七南路新天地酒店附近时,被一辆两轮摩托车撞倒,当时丈夫本以为没什么大碍,就没报警准备私了,司机江某拿出120元钱,让龚先生自己去医院看伤,并留下手机号码,让龚先生有什么事再找他,之后匆匆离去。但不幸的事情发生了,当天下午2时30分左右,龚先生的腿开始感觉疼痛,不能动弹,熊女士立即将丈夫送往洪都中医院,诊断为股骨胫骨折。熊女士马上与摩托司机江某联系,希望他能出来承担应该承担的责任,江某推说有事,第二天来医院找她,但却始终没有出现,之后更是玩起了失踪,根本找不到人。而龚先生在省第四医院接受了手术,共花费医疗费用6000余元。

无奈的熊女士向西湖交警报了案,交警们也先后四五次到进贤县寻找江某,但一直没能找到,只有一次找到了其丈母娘,但她却不肯透露江某行踪。西湖交警也曾向江某下达了通知,但至今仍无他的踪影。

由此可见,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千万不要选则私了,一定要及时向相关部门报案,让自己的权力得到最好的保障,让自己的损失得到最好的赔偿。

交通事故保险索赔相关问题介绍


发生交通事故,大家第一反应就是报案,国家交通法规定,如果该事故属于交管局规定的29种当事人自行解决的之一,当事人或被保险人即可填写《当事人自行解决交通事故协议书》,同时向保险公司报案,协助保险公司对车辆查勘、照相、定损等。具体的事故处理步骤请看下文。

交通保险事故处理步骤

1、协助保险公司对车辆查勘、照相、定损。

2、备齐必要的单证,及时向保险公司申请索赔。必须携带的单证包括:被保险人身份证原件、保险单正本、报案人身份证原件、事故中驾车司机驾驶证、事故车辆行驶证、非被保险人本人报案的应携带委托书和被保险人身份证等。

3、保险公司结案后,尽快领取赔款。领取时要携带被保险人及取款人身份证。

关于保险索赔时间,事故当事人一定要把握好,保险车辆发生保险事故后,被保险应在48小时内通知保险人。被保险人应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交通事故处理结案之日起10天内向保险人提交能证明事故原因、性质、责任划分和损失,确定等的各种必要单证等。

交通事故保险索赔期限

1、机动车辆保险条款(2000)第二十八条规定:保险车辆发生保险事故后,被保险应在48小时内通知保险人。被保险人应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交通事故处理结案之日起10天内向保险人提交本条款第十二条规定的或保险人要求能证明事故原因、性质、责任划分和损失,确定等的各种必要单证。第三十条又规定:被保险人不履行本条款第二十四条至第二十九条规定的义务,保险人有权拒绝赔偿或自书面通知之日起解除保险合同;已赔偿的,保险人有权追回已付的保险赔款。

2、国内航空货物运输保险条款第十七条规定:在承运人会同收货人作出货物运输事故签证时起,被保险人如果经过180天不向保险人申请赔偿,不提供必要的单据、证件,即作为自愿放弃权益。

3、一些人寿和健康保险条款对保险事故通知都作了类似的规定: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自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7日内(或5日或10日内)通知保险人,否则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应承担由于通知迟延致使保险人增加的勘查、调查等项费用。

索赔时效是指法律规定的被保险人和受益人享有的向保险公司提出赔偿或给付保险金权利的期间。

如保险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人寿保险以外的其他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保险人请求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权利,自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二年不行使而消灭。”

人寿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保险人请求给付保险金的权利,自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五年不行使而消灭。

交通事故保险索赔凭证

在保险索赔期限内,根据不同的险种,投保人员分别向保险公司索赔需要提交以下相关证明材料才能获得赔偿:

一、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

被保险人索赔时,应当向保险人提供下述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有效证明和材料:

1、保险单正本、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保单复印件、驾驶证及行驶证正副本复印件、营运许可证或道路运输许可证复印件等;

2、事故证明:包括交通事故认定书、事故认定书、火灾责任认定书等相关事故管辖部门出具的或法律法规认可的事故证明;

3、事故调解书、判决书或仲裁书、损失清单、第三者财产损失修理发票或交通事故经济赔偿凭证、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赔款收据;

4、涉及第三者人身伤亡的,还应提供:医疗费发票及费用清单;住院病例及诊断证明;转院、出院证明;伤者及护理人员收入证明;伤者伤残鉴定书;伤、亡者被抚养人状况证明原件;残疾用具证明及票据;死者死亡证明、销户证明、尸检证明、火化证明;交通费、住宿费票据。

二、机动车损失保险

1、保险单正本、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保单复印件、驾驶证及行驶证正副本复印件、营运许可证或道路运输许可证复印件等;

2、事故证明:包括交通事故认定书、事故认定书、火灾责任认定书等相关事故管辖部门出具的或法律法规认可的事故证明;

3、事故调解书、判决书或仲裁书、损失清单、第三者财产损失修理发票或交通事故经济赔偿凭证、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赔款收据;

三、机动车车上人员责任险

被保险人索赔时,应当向保险人提供下述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有效证明和材料:

1、保险单正本、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保单复印件、驾驶证及行驶证正副本复印件、营运许可证或道路运输许可证复印件等;

2、事故证明:包括交通事故认定书、事故认定书、火灾责任认定书等相关事故管辖部门出具的或法律法规认可的事故证明;

3、事故调解书、判决书或仲裁书、损失清单、第三者财产损失修理发票或交通事故经济赔偿凭证、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赔款收据;

4、涉及第三者人身伤亡的,还应提供:医疗费发票及费用清单;住院病例及诊断证明;转院、出院证明;伤者及护理人员收入证明;伤者伤残鉴定书;伤、亡者被抚养人状况证明原件;残疾用具证明及票据;死者死亡证明、销户证明、尸检证明、火化证明;交通费、住宿费票据。

四、机动车全车盗抢险

被保险人索赔时,应当向保险人提供下述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有效证明和材料:

1、保险单正本、机动车登记证书或复印件(限于2001年10月1日以后办理入户登记的机动车)、驾驶证复印件、行驶证正副本、被保险人营业执照或身份证复印件、道路运输许可证或营运许可证复印件;

2、出险地县级以上公安刑侦部门出具的盗抢案件证明(报案证明)、未报案证明、车辆已报停手续、营业性或收费停车场所出具的失窃证明或停车费收据;

3、全套原车钥匙、购车原始发票、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或免税证明);

4、保险机动车全车被抢劫、被抢夺过程中发生事故造成保险机动车损失需要修复的合理费用或者保险机动车全车被盗窃、被抢劫、被抢夺后受到损坏或因此造成车上零部件、附属设备丢失需要修复的合理费用,应提供保险机动车修理费用等有关费用单据。

在保险公司受理后切忌遗漏赔偿项目:

一、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二、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除第1项外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三、受害人死亡的赔偿项目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项目包括:除第1项费用外,还包括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四、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的慰抚金。

交通事故保险理赔范围及赔偿准则


随着经济的发展,汽车早已经成为人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必需品了。随着“有车一族”的日益越多,在车险方面的问题也日益突出。许多车主在寻求交通事故保险理赔的过程中,常常因为不熟悉交通事故保险理赔范围而给自己带来了不少的麻烦,甚至因为某些细节问题而影响理赔进度和理赔金额。

交通事故保险理赔范围是怎样的呢?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一般由保险公司在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未参加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在相当于相应的交通事故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交通事故各方的过错通常通过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来确定,当事人如果对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交警部门申请复核,未申请复核或者对复核结果不服的,可以在向法院提起诉讼时进行举证。

交通事故责任分为全部责任,主次责任,同等责任。每种责任具体的承担比例无全国统一的标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制定自己的实施意见时作出了不同的规定,需参照当地规定确定。

保险赔偿的一般的准则

为了保障被保险人的权利,保险赔偿原则首先要求保险人对财产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损失的赔偿必须做到及时、准确、守约。

1.有损失才有补偿,补偿以损失为前提。而且,该损失必须是保险标的在保险期间内、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

2.损失补偿有最高额限制。

(1) 保险赔偿以不超过实际损失为限。(2)保险赔偿以不超过保险利益为限。(3)保险赔偿以不超过保险金额为限。

二、近因原则

1.单一原因造成保险标的损失,如该原因属保险事故,则保险人承担保险赔偿责任,否则保险人可以拒绝赔偿。2.多种原因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可区分以下四种情形:①如果多种原因均为承保危险,则保险人对保险标的损失负赔偿责任。反之,如果多种原因均非承保危险,则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②多种原因连续发生,如果其中持续起决定作用或处于支配地位的原因属承保危险,则保险人负赔偿责任,否则保险人不陪。③多种原因间断发生,即前因与后因并不连续,后因与前因不相关联,后因不是前因的必然、直接结果,而是新的相对独立的原因。④多种原因同时发生或相对独立,无法确认近因,对此,如果可以依其原因对损失加以划分,则保险人对承保危险部分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损失无法划分,多数学者认为保险人可不承担保险责任。

三、重复保险赔偿分摊

1.保险金额比例分摊2. 赔偿责任限额分摊3. 出单顺序责任分摊4. 连带责任赔偿

温馨提示:如果您是位私家车主,购买汽车后应投保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以及其他保险产品 ,以便从各方面来保障您的财产安全。交通事故发生后,对于事故中受害者的赔偿可在交强险范围内首先进行赔偿。根据国家道路交通安全法条例的规定,交强险可对事故后的受害人提供基本的医疗费用赔偿、财产损失赔偿以及因事故而导致死亡、残疾的赔偿。交通事故保险赔偿标准按被保险人所承担的事故责任按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值得注意的是,交强险赔偿责任中的受害人指的是因交通事故而受到伤害的对方受害人,其中不包括本车人员以及被保险人。如果被保险人及本车人员也在交通事故中受了伤,可按交通事故责任的大小在对方责任人的交强险范围内进行赔偿。除了交强险可按交通事故保险赔偿标准对交通事故中的第三方受害人进行赔偿外,如果赔偿金额超出了交强险的赔偿限额,还可由车主投保的第三者责任险继续进行赔偿。

交通事故保险理赔须知


进行交通事故保险理赔的时候需要注意哪些问题?这是大家都想知道的问题,其实交通事故保险理赔并不难办理,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即可轻松解决。

1、不要随意包揽事故责任

有的车主认为有保险公司赔付,因此将所有的责任全部承担。实际上,保险公司根据车主承担的责任轻重制定了不同的赔付比例。

2、切忌先修理后报销

一些车主在出险后为了节省时间和麻烦先找修理厂,修完车后再找保险公司报销费用。实际上,车主如果不向保险公司报案就开始修理车辆,在理赔时保险公司认为修理费用高出定损的费用,差额部分将由车主自己承担。

3、委托修理厂理赔需慎重

一些车主为了方便,发生事故后不与保险公司直接联系,而是将理赔委托给较为熟悉的修理厂。此行为风险很大,有的修理厂会让车主走一些“歪门邪道”以达到赔付目的,而这些“歪门邪道”如果被保险公司查实,车主不但需要自己承担责任,还会在保险公司留下不良记录。

4、不计免赔范围有限制

即使投保了不计免赔险,车主不一定就能获得全额理赔。保险公司为了防范道德风险,会对一些特定的事故定出单独的免赔率,这些免赔率不属于不计免赔范围。如多次出险、超范围行驶和理赔证件不全等,保险公司一般会加扣免赔率。不计免赔险是附加险,主要针对车损险和第三者责任险等主险,对于自燃险、玻璃单独破损险等附加险,不计免赔险并不起作用。

此外,单方交通事故理赔还应注意以下事项:

1、评损空间过大。比如你的爱车的前装饰杠撞裂需要更换,而比如一条原厂的前装饰杠的费用可能要两三千元,而一条副厂的前装饰杠的费用则只要几百元。而给你换上的配件是否为原厂,你是否会注意?

2、理赔记录混乱。出险后,不要认为给你定的维修费用高就好,因为最后真正笑到最后的一定是定损员或者保险中介和维修站,而你虽然一时得到了比较好的维修,但是你本应有的优秀资质则变成了出险大户,这更多的关系到的是你日后的保险续险费用,甚至甚者可能保险公司对你拒保,不要想换个保险公司就好了,现在保险公司对于被保险人的资质审查甚至比银行还要苛刻。

3、降低定损费。有些时候,定损专员可能会为了某些目的给你少报维修项目,从而达到定损费用降低的目的,这时候你一定要看清都有什么项目以及你的车到底需要修什么东西,拒绝签字是你的权利,但是如果这时候你被忽悠了,车辆在出现问题,质量保证和保险都不负责了。

4、投保时注意事项。有时候保险公司给你指定的维修站并非4S店,所以很可能出现维修站给你报上去的维修项目是更换原创配件,但是最后更换的却是汽配城的低廉价格配件,所以编者在这里建议,在投保保险的时候,一定要问清楚给你指定的维修站是否会是你的车品牌的4S店,虽然4S店也并非就是那么完美,但好歹其出问题的可能性相对要小上不少。

5、签订合同注意事项。有时候因为利益上的原因,保险公司专员可能会将事故责任方偷偷颠倒黑白,虽然这件事的可能性并不太大,但是毕竟出现过类似情况,所以当你在最后“签字画押”的时候,一定看清楚“卖身契”上面的内容,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6、不同的事故理赔需要向保险公司提交的证件或资料也有不同。比如营运车辆要有营运证,司机要有操作证;双方事故要交警定责书;无法找到第三方或第三方逃逸的要有当地派出所证明或交警事故证明及报案立案回执等。不同地区的不同保险公司对以上要求也有细微不同。

7、定损金额是否已经核定。因为有些定损项目中可能有换件,在现场定损员无法确定其金额的,只能当时估价,回公司后再确定。所以作为客户修车前一定要问清楚定损金额是否会发生改变。

8、搞清楚事故保险责任,是否有免陪率的问题。比如划痕险是85%赔付,第三方逃逸是70%赔付等,这个要注意的问题有点专业。在保险公司查勘员确定保险责任时要问清楚,这个责任保险公司承担的责任比例是多少。

提示:如果交通事故理赔中对理赔结果不满意的,还可以采取正当的法律诉讼,在理赔诉讼过程中由于诉讼过程耗时较长,肇事方可能在诉讼过程中将肇事车辆转移过户,造成“无财产可供执行”的状况,受害者的权益难以保障,因此,在起诉的时候申请财产保全可以保证判决能够得到更好的执行。

汽车交通事故理赔程序不繁琐


为了在开车出了问题的时候能够获得保险公司的赔偿,许多车主会选择购买一份汽车保险。了解汽车交通事故理赔程序,您在索赔的时候就能及时快速的获得保险赔偿。有些车主认为汽车交通事故理赔程序十分繁琐,其实不然,接下来,小编就带你了解汽车交通事故理赔程序。

出现交通事故后首先要做的是及时报案。出了交通事故除了向交通管理部门报案外,还要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一方面让保险公司知道投保人出了交通事故,另一方面也可以向保险公司咨询如何处理、保护现场,保险公司会教车友如何向对方索要事故证明等。

车主在理赔时的基本流程:(1)出示保险单证。(2)出示行驶证。(3)出示驾驶证。(4)出示被保险人身份证。(5)出示保险单。(6)填写出险报案表。(7)详细填写出险经过。(8)详细填写报案人、驾驶员和联系电话。(9)检查车辆外观,拍照定损。(10)理赔员带领车主进行车辆外观检查。(11)根据车主填写的报案内容拍照核损。(12)理赔员提醒车主车辆上有无贵重物品。(13)交付维修站修理。(14)理赔员开具任务委托单确定维修项目及维修时间。(15)车主签字认可。(16)车主将车辆交于维修站维修。

以上是车主和保险公司理赔员必须要做的。车主一定要注意做好前期工作,有了证据,就能避免事后理赔时处于被动状态。

其次要及时与保险公司沟通。车主要积极协助保险公司完成对车辆查勘、照相以及定损等必要工作。结案前应向交管部门了解事故中自己应负多大的责任、损失多少和伤者的赔偿费用等情况,然后再向保险公司询问哪些情况能赔哪些情况不能赔,尽量减少损失。同时,车主在找救援公司拖车以及找修理厂修车时,关于价格问题要与保险公司及时沟通,避免救援公司或者修理厂的开价与保险公司的赔偿价格相差太大。对于定损时没有发现的车辆损失,应及时通知保险公司,由保险公司进行二次查勘定损,这笔额外的损失就不用车主自己掏钱了。因为保险事故受损或造成第三者财产损坏,应当尽量修复。修理前被保险人须会同保险公司检验,确定修理项目、修理方式及修理费用。若客户自行修理,保险公司会重新核定甚至拒绝赔偿。车辆修复以后,在支付修理费用和办理领车手续前务必对修理质量进行查验。

凡事都要有个度,车主在出现交通事故后不应该出现两个极端:

(1)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喜欢私了,也就是说怕麻烦,觉得去理赔就是浪费时间,宁愿把这些时间浪费在和对方车主争执上。结果是耽搁了理赔的时间,往往是两头得不到赔偿,苦水只能往肚子里咽了。所以当发生交通事故时,最好不要私了,更不能忍气吞声。

(2)哪怕一丁点的小刮擦都要去保险公司理赔。这样做既浪费时间,又增加了自己的理赔率,因为保险公司每年根据车主的出险率有一定的折扣。我们拿太平洋保险公司举例,太平洋公司规定:被保险车辆出险3次后,保险公司将从第4次事故起,每增加一次保险事故,则在条款规定的免赔基础上增加5%免赔率,在一年内该项免赔最高增加15%。由此看来,那一小点损失去理赔就不值了。因此建议车主在有很小的损失时就没有必要东奔西跑地浪费精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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