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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医疗保险如何办理?

2021-04-28
如何规划保险 如何规划家庭保险 如何编制保险规划

据统计,我国每年新增加城镇医疗保险人数呈上升的趋势,究竟是什么原因令城镇医疗保险如此深受大家欢迎呢?如何办理城镇医疗保险呢?

案例:王淑元2008年参加城镇医疗保险,当年7月因病住院花去两万多元,通过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报销了1万多元;2009年,再次生病后花费4万多元,报了3万多元。

一次次的病后报销,给王淑元家减轻了经济负担,也让他们一家着实感受到党的好政策带来的温暖。

2013年度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缴费期将于2012年12月31日结束,如符合条件的人员在12月31日前尚未登记、缴费,从2013年1月1日起停止其享受医疗保险报销待遇。

按不同群体和年龄段缴费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的范围主要包括两类人群,一是中小学阶段的在校学生(包括职业高中、中专、技工院校和特殊教育学校学生)、少年儿童及18周岁以下的城镇居民;二是未在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的城镇老年居民和其他成年居民(包括破产、关闭及困难企业下岗职工、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等)。

与2012年相比,2013年的个人医疗保险缴费标准没变,在校学生、少年儿童及其他18周岁以下的城镇居民每人每年缴纳40元;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老年居民每人每年缴纳140元;年满18周岁,男未满60周岁、女未满55周岁的成年居民个人缴纳240元。除自己缴纳外,国家财政还给予每人每年240元的补助,重度残疾和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个人不缴费,由财政按标准给予全额补助。

连续5年缴纳医保费,报销费可每年递增1%

如果参保人每年连续缴费,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比例自第二个医疗年度起每年提高1个百分点,累计不超过5个百分点,如果从2009年就开始缴费并连续缴费的人员,到2013年度的报销费用可以提高4个百分点了。但是,中断缴费的不能享受这项政策优惠,如果参保人缴费后又中断缴费的,需从补缴费后重新计算缴费年限,并且中断缴费期间发生的医疗费也不能报销。

除此优惠外,2012年度,在一、二、三级医院住院的报销比例提高到75%、60%和50%;另外,最高支付限额提高为10万元,生育医疗费用也纳入了居民基本医疗报销范围,并且从2012年4月1日起实行了新生儿落地参保政策,新生儿出生三个月之内办理参保缴费手续的,从出生之日起就可享受医疗报销待遇。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怎样办理呢?具体包括了4个事项,而且还需要申办人提供资料齐全的,予以即时办理;对资料不齐全的,暂不受理,并告知申办人应补足何种资料。具体如下:

(一)、申办参保(增员)须知

1、提供资料(以下资料需附原件及其A4纸复印件):

①未满18周岁的人员:《户口薄》(户口薄内所有成员资料均需复印)、《身份证》(16周岁以下人员未领身份证的可不提供)。

②18周岁以上仍在全日制学校就读人员:《户口薄》(户口薄内所有成员资料均需复印)、《身份证》、所在学校开具的学籍证明。

③18周岁以上城镇非从业居民:《户口薄》(户口薄内所有成员资料均需复印);《身份证》(复退军人需提供退伍或转业证件)。

④低保对象:《户口薄》、《身份证》、《广东省城乡居(村)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

2、办理流程:

经办部门:①居住在惠城区的桥西、桥东、江南、江北、龙丰和河南岸街道办事处的城镇居民到惠城区社保局关系股办理;②居住在县城和惠阳区的淡水街道办事处、大亚湾区的澳头街道办事处的城镇居民到所在地社保局关系股办理;③居住在其他县(区)乡、镇(街道办事处)的城镇居民到所在劳动保障管理所或社保局办理。

填写表格:《惠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增(减)申请表》一式二份。

业务办理完毕,经办人员打印《惠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增员校对表》当场交给申办人,申办人如发现有错漏的,须在五个工作日内到经办部门纠正,逾期不办的视作无误处理。

业务受理时间为每月1—24日,当月申报的业务次月起生效,以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为一个社保年度,一次性缴足一个社保年度内的医疗保险费,每年的6月1日至30日应一次性缴纳下一社保年度的医疗保险费。

(二)、申办停保(减员)须知

1、提供资料(以下资料需要原件及其A4纸复印件):

①就业:凭用人单位证明及签订劳动合同书。

②出境: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及《身份证》。

③死亡:凭《死亡证书》或当地派出所的有效证明及《身份证》。

2、办理流程:

经办部门:到参保所在地社保局关系股或劳动保障所办理。

填写表格:《惠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增(减)申请表》一式二份。

业务办理完毕,经办人员打印《惠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减员校对表》当场交给申办人,申办人如发现有错漏的,请在五个工作日内到经办部门纠正,逾期不办的视作无误处理。

当月25日前申报的业务,次月起生效,已缴纳的医疗保险费不予退还。

(三)、申办信息变更须知

1、提供资料(以下资料需附原件及其A4纸复印件):

①户主姓名或身份证更改:凭《户口薄》、《身份证》。

②参保人员姓名或身份证更改:凭《身份证》。

③户籍地址、联系电话等相关信息更改:凭《户口薄》或申请书等相关资料。

④缴费标准变更:18周岁以上的仍在全日制学校就读的学生凭就读学校出具证明。

2、办理流程:

经办部门:到参保所在地社保局关系股或劳动保障所办理。

填写表格:《惠州市城镇居民参保信息更正核对表》一式二份。

业务办理完毕,经办人员打印《惠州市城镇居民参保信息更正核对表》当场交给申办人,如有错漏,请在五个工作日内到经办部门纠正,逾期不办的视作无误处理。

(四)、申办参保信息打印、咨询、查询须知

1、打印:凭户主《身份证》到参保所在地社保局关系股或劳动保障所办理,每年的7月份打印上一年度的参保资料。

2、咨询、查询:凭参保人员的《身份证》到参保所在地社保局关系股或劳动保障所办理。

(五)、注意事项

申办人提供资料齐全的,予以即时办理;对资料不齐全的,暂不受理,并告知申办人应补足何种资料。

延伸阅读

如何参加青岛儿童城镇医疗保险


青岛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已实现全市统筹。少年儿童城镇医疗保险管理实行“六统一”,即:参保范围和项目统一、待遇标准统一、基金管理统一、经办流程统一、信息管理统一,缴费标准统一。参加学生儿童城镇医疗保险能享受到多项待遇。那么,如何参加青岛儿童城镇医疗保险呢?

青岛儿童城镇医疗保险享受多项待遇

“学生儿童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能享受到多项待遇。”市人社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在住院报销方面,起付标准按照三级医疗机构500元、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300元标准设立。在一个医疗年度内,第一次住院的,起付标准按照100%执行;第二次住院的,起付标准按照50%执行;第三次及以上住院的,不再设立起付标准。起付标准以上的医疗费,按照分档累加计算的办法,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以下标准支付:5000元以下部分,在三级医疗机构支付80%,在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支付85%;5000元以上部分,统一支付90%。

在门诊大病报销方面,能报销的大病病种共53个。在意外伤害报销上,意外伤害门急诊医疗费用超过100元以上的部分,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90%,在一个医疗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为2000元。另外,还能享受到长期医疗护理保险及城镇大病医疗救助待遇。

此外,享受独生子女待遇的少年儿童,其住院医疗、门诊大病医疗、意外伤害门急诊医疗的费用,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在上述支付比例的基础上增加5个百分点。一个医疗年度内,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为17.2万元。自2013年12月1日起,参保居民在一个医疗年度内发生的超过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范围内医疗费,由大额医疗补助金按照90%的比例支付,每个医疗年度最高支付限额20万元。居民医保有了大额医疗补助金后,总的最高支付限额将达到37.2万元。

如何参加青岛儿童城镇医疗保险

根据《青岛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及相关规定,中等以下学校的在校学生、托幼机构的在册儿童和其他具有本市城镇户籍未满18周岁的少年儿童,均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范围。在校学生、托幼机构的在册儿童通过所在学校或托幼机构参保。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按年度集中收缴,六区的集中缴费期为每年10月1日~12月31日,四市的集中缴费期由当地社保经办机构确定。保险年度为次年1月1日至12月31日。2014年度少年儿童参加我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每年50元,之前各年度为每年40元。

本市城镇户籍新生儿在出生三个月内可即时参保缴费,并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待遇,先行垫付的医疗费在参保后可按规定报销;超过三个月参保的,自缴费次月起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对滞后参保、中断参保的相关规定是:符合参保条件未及时参保缴费的,在以后年度参保时应当补缴历年应由个人负担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中断参保缴费的,续保时须补缴中断期间应由个人负担的基本医疗保险费。滞后参保和中断参保的,自缴费次月起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新转入本市的学生儿童,以落户、转学或借读日作为符合参保条件的起始时间,自参保缴费次月起享受规定待遇。

参保时,需持户口簿(户籍证明)原件、复印件及独生子女证件等到户籍所在地街道保障中心(四市为当地社保经办机构)登记参保。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家庭、特困职工家庭的参保人和优抚对象,其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全额补助,参保时持证明材料由相关部门办理手续。

相关链接:河北3周岁儿童如何办理儿童城镇医疗保险?

问:我家孩子现在3周岁,请问这么大的儿童享受什么样的医疗保险政策,平时的普通门诊费用能否报销,住院费用能否报销,分别怎么报销,报销比例分别是多少?

答:可以到居住地居委会,给孩子办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办理时需携带孩子的户口本及照片、家长身份证等材料。办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后,孩子在定点医院的门诊部治疗时,医药费超过100元,可以报销医药费的50%。在石家庄市级医院住院治疗时,医药费超过600元,可以报销医药费60%;在省级医院住院治疗时,医药费超过900元,可以报销医药费50%。

大连:学龄前儿童城镇医疗保险缴费9月开始年底结束

学龄前儿童的家长请注意了:我市2014年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已于9月1日起正式启动。如果您的孩子已经参加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就要在2013年的9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预缴2014年度的医疗保险费。如果错过这一缴费期,就要有三个月的医保等待期。因此,请家长持参保者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户籍所在的社区办理缴费。

需要提醒的是,如果您家有新生儿,则要在新生儿出生三个月内,到新生儿户籍所在区的医疗保险管理中心为其办理参保手续。在经办完的第二天可以享受医保待遇。此后每年9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预缴下一年度的医保费用。如果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参保或已经参保中断缴费的,可在医疗保险年度内补缴当年度的医疗保险费,但要经过三个月的医保等待期,也就是说要从缴费满3个月后的次月1日起,才能享受相关医疗保险待遇。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卡如何使用?


面对昂贵的医疗费用,很多人抱怨看病难,对此,国家不断改进政策,推出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政策,更好的为患者减轻经济负担。那么有关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卡应注意哪些方面呢?

近日,记者从酒泉市人社局了解到,为降低城镇居民参保人员的个人医药费负担,从2013年1月1日起,酒泉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有新的调整。

政府补助、个人标准“一高一降”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调整后,中央、省、市、县(市、区)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190元提高到了250元,对每位参保城镇居民政府补贴净增加了60元。

调整了个人缴费标准。个人缴费标准根据居民的生活水平和实际情况适当进行了调整。成人缴费由每人每年80元提高到120元;学龄前儿童缴费由每人每年80元降低到40元。其他人群缴费标准不变。

住院报销标准提高了

调整后,降低了住院起付标准。城镇居民住院起付标准一级医院由原来的150元降低到100元,二级医院由原来的350元降低到300元,三级医院起付标准700元不变。对于由一、二级医院转往市内三级医院治疗的,不再增加起付标准。

提高了住院报销比例。城镇居民住院医疗费用,一级医院报销比例由原来的70%提高到了80%;二级医院由原来的60%提高到了70%;三级医院由50%提高到了60%。同时,鼓励城镇居民连续缴费,对连续缴费的参保城镇居民每增加1年,住院医疗费的报销比例提高1个百分点,在以上报销比例的基础上最高可再提高10个百分点。

提高了住院的支付限额。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年度支付限额由6万元提高到10万元。其中,普通住院医疗费报销限额由原来的2万元提高到了4万元,大额医疗费报销限额由原来的4万元提高到了6万元。这样,每位成年参保人员一年缴费为120元,如果发生重大疾病,可报销到10万元。

实施住院保底报销。城镇居民住院发生的费用,如果个人实际报销的金额达不到住院总费用50%的,由社保经办机构审核后,对差额部分,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到50%。

参加商业保险的城镇居民报销方式有所调整

对既参加商业保险又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居民住院费用,可先到商业保险公司报销,然后拿着盖有所住医院印章的发票复印件和参加商业保险的保单复印件,去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再报销。报销比例仍旧按上述规定的比例报销,不会降低应得报销费用。

同时,加大医疗保险对中医药服务的支持力度。各级中医医院在本院使用取得批准文号、经物价部门定价和人社部门备案的院内中药制剂,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范围。参保城镇居民使用符合《甘肃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诊疗项目目录》的针灸推拿、手法复位、夹板固定、拔火罐、小针刀等中医适宜技术而发生的诊疗费用纳入报销范围。

据了解,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调整后,酒泉市人社局医疗保险管理和经办机构将进一步对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和参保单位医疗保险有关工作进行检查和监督,加强医疗保险基金管理,提高基金使用效率。继续巩固城乡统筹医疗保险制度,做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农合、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及医疗救助制度之间的衔接,方便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酒泉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人社局局长龚德平告诉记者,酒泉市对居民医保政策的调整,是为了减轻参保居民的医疗费用负担,充分发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作用。下一步,我们还将积极研究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办法,进一步提高城镇居民的医疗保障待遇水平。

市区哪些单位是医保定点单位,哪些能刷卡?

A.市内就医

一类是普通门诊刷卡,在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医,凭医保卡可当场报销30%;在定点非社区医疗机构就医刷卡的,按20%当场报销。门诊就医时因本人原因未刷卡的,不予补报销。另一类是住院刷卡,在定点医疗机构入院时须出示医保卡和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出院结帐时按政策比例当场报销。

B.异地就医

市外就医不能刷卡,参保居民到市外医院就医的,先到区社保局申请异地就医或转院,凭发票、清单等相关就医资料到社保局办理报销手续。

C.新参保未领卡就医

新参保居民医保卡未到位的,就医结束后请参保人员注意保存报销凭证,持有效身份证件到区社保局办理报销手续。

D.不能刷卡对象

在校学生意外伤害就医、特殊病种门诊就医、市外就医人员。

E.居民医保卡信息错误及遗失

参保居民医保卡信息有误或遗失医保卡,办理时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遗失证明,直接到区社保局修改、补办,当场就可领取到新卡。

F.目前能刷卡结算的医疗机构

门诊报销20%的医疗机构共16家,分别是衢州市人民医院、浙江衢化医院、市中医院、市第三医院、柯城区人民医院、衢江区人民医院、市妇幼保健院、柯城区妇幼保健院、衢江区妇保院、雪荣医院、快康医疗门诊部、太真医院、市皮肤病性病医院、空军医院、石梁镇中心卫生院、航埠镇中心卫生院。

备注

异地就医市外就医不能刷卡,参保居民到市外医院就医的,先到区社保局申请异地就医或转院,凭发票、清单等相关就医资料到社保局办理报销手续。

新参保未领卡就医新参保居民医保卡未到位的,就医结束后请参保人员注意保存报销凭证,持有效身份证件到区社保局办理报销手续。

参保居民医保卡信息有误或遗失医保卡,办理时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直接到区社保局修改、补办,当场就可领取到新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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