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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卡如何使用?

2021-04-27
城乡居民保险知识 如何规划保险 平安保险信用卡知识

面对昂贵的医疗费用,很多人抱怨看病难,对此,国家不断改进政策,推出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政策,更好的为患者减轻经济负担。那么有关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卡应注意哪些方面呢?

近日,记者从酒泉市人社局了解到,为降低城镇居民参保人员的个人医药费负担,从2013年1月1日起,酒泉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有新的调整。

政府补助、个人标准“一高一降”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调整后,中央、省、市、县(市、区)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190元提高到了250元,对每位参保城镇居民政府补贴净增加了60元。

调整了个人缴费标准。个人缴费标准根据居民的生活水平和实际情况适当进行了调整。成人缴费由每人每年80元提高到120元;学龄前儿童缴费由每人每年80元降低到40元。其他人群缴费标准不变。

住院报销标准提高了

调整后,降低了住院起付标准。城镇居民住院起付标准一级医院由原来的150元降低到100元,二级医院由原来的350元降低到300元,三级医院起付标准700元不变。对于由一、二级医院转往市内三级医院治疗的,不再增加起付标准。

提高了住院报销比例。城镇居民住院医疗费用,一级医院报销比例由原来的70%提高到了80%;二级医院由原来的60%提高到了70%;三级医院由50%提高到了60%。同时,鼓励城镇居民连续缴费,对连续缴费的参保城镇居民每增加1年,住院医疗费的报销比例提高1个百分点,在以上报销比例的基础上最高可再提高10个百分点。

提高了住院的支付限额。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年度支付限额由6万元提高到10万元。其中,普通住院医疗费报销限额由原来的2万元提高到了4万元,大额医疗费报销限额由原来的4万元提高到了6万元。这样,每位成年参保人员一年缴费为120元,如果发生重大疾病,可报销到10万元。

实施住院保底报销。城镇居民住院发生的费用,如果个人实际报销的金额达不到住院总费用50%的,由社保经办机构审核后,对差额部分,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到50%。

参加商业保险的城镇居民报销方式有所调整

对既参加商业保险又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居民住院费用,可先到商业保险公司报销,然后拿着盖有所住医院印章的发票复印件和参加商业保险的保单复印件,去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再报销。报销比例仍旧按上述规定的比例报销,不会降低应得报销费用。

同时,加大医疗保险对中医药服务的支持力度。各级中医医院在本院使用取得批准文号、经物价部门定价和人社部门备案的院内中药制剂,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范围。参保城镇居民使用符合《甘肃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诊疗项目目录》的针灸推拿、手法复位、夹板固定、拔火罐、小针刀等中医适宜技术而发生的诊疗费用纳入报销范围。

据了解,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调整后,酒泉市人社局医疗保险管理和经办机构将进一步对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和参保单位医疗保险有关工作进行检查和监督,加强医疗保险基金管理,提高基金使用效率。继续巩固城乡统筹医疗保险制度,做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农合、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及医疗救助制度之间的衔接,方便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酒泉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人社局局长龚德平告诉记者,酒泉市对居民医保政策的调整,是为了减轻参保居民的医疗费用负担,充分发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作用。下一步,我们还将积极研究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办法,进一步提高城镇居民的医疗保障待遇水平。

市区哪些单位是医保定点单位,哪些能刷卡?

A.市内就医

一类是普通门诊刷卡,在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医,凭医保卡可当场报销30%;在定点非社区医疗机构就医刷卡的,按20%当场报销。门诊就医时因本人原因未刷卡的,不予补报销。另一类是住院刷卡,在定点医疗机构入院时须出示医保卡和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出院结帐时按政策比例当场报销。

B.异地就医

市外就医不能刷卡,参保居民到市外医院就医的,先到区社保局申请异地就医或转院,凭发票、清单等相关就医资料到社保局办理报销手续。

C.新参保未领卡就医

新参保居民医保卡未到位的,就医结束后请参保人员注意保存报销凭证,持有效身份证件到区社保局办理报销手续。

D.不能刷卡对象

在校学生意外伤害就医、特殊病种门诊就医、市外就医人员。

E.居民医保卡信息错误及遗失

参保居民医保卡信息有误或遗失医保卡,办理时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遗失证明,直接到区社保局修改、补办,当场就可领取到新卡。

F.目前能刷卡结算的医疗机构

门诊报销20%的医疗机构共16家,分别是衢州市人民医院、浙江衢化医院、市中医院、市第三医院、柯城区人民医院、衢江区人民医院、市妇幼保健院、柯城区妇幼保健院、衢江区妇保院、雪荣医院、快康医疗门诊部、太真医院、市皮肤病性病医院、空军医院、石梁镇中心卫生院、航埠镇中心卫生院。

备注

异地就医市外就医不能刷卡,参保居民到市外医院就医的,先到区社保局申请异地就医或转院,凭发票、清单等相关就医资料到社保局办理报销手续。

新参保未领卡就医新参保居民医保卡未到位的,就医结束后请参保人员注意保存报销凭证,持有效身份证件到区社保局办理报销手续。

参保居民医保卡信息有误或遗失医保卡,办理时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直接到区社保局修改、补办,当场就可领取到新卡。

延伸阅读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扩大覆盖范围点评


截至2007年底,全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4068万,其中88个试点城市参保人数2583万,城市居民参保率达到60%以上,参保居民大病医疗负担大幅减轻。

07年的补助标准:对城镇居民基本医保试点城市所有参保居民每人每年财政补助不低于40元。对困难群体中的未成年人,原则上再按每年不低于人均10元给予补助;对困难群体中的成年居民,再按每年不低于人均60元给予补助。(即一般居民40元、困难儿童50元,困难的成人100元)

评论:我们认为未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政府人均投入将增加到至少和新农合持平,即人均80元。从增量存量的角度考虑,07年以后“政府投入+投入带来的个人医药消费增加”是医药行业收入增加的部分。综合看来,08年的政府投入可能在800-1000亿之间。

投入方向的问题:治疗重大疾病的药将更加受益于医改。卫生部对新农合07年前三季度的总结数据支持了我们关于重大疾病更加受益于医改的观点。我们认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资金流向将秉承新农合体现的资金流向思路。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网:解答城镇居民医保问题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为城镇居民提供医疗需求的医疗保险制度,解决广大城镇居民看病难、看病贵的为题。而对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很多市民都有疑问,怎么缴费?怎么补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网站可以查询吗?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网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是以没有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城镇未成年人和没有工作的居民为主要参保对象的医疗保险制 度。它是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推行后,党中央、国务院进一步解决广大人民群众医疗 保障问题,不断完善医疗保障制度的重大举措。它主要是对城镇非从业居民医疗保险做了制度安排。这一制度的出现在 中国社会保险制度改革的历程中具有重大意义,指明了中国社会保险制度改革的方向。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网 参保范围

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中小学阶段的学生(包括职业高中、中专、技校学生)、少年儿童和其他非从业城镇居民都可自愿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医疗保险的范围很广,医疗费用则一般依照其医疗服务的特性来区分,主要包含医生的门诊费用、药费、住院费用、护理费用、医院杂费、手术费用、各种检查费用等。医疗费用是病人为治病而发生的各种费用,它不仅包括医生的医疗费和手术费,还包括住院、护理、医院设备等的费用。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网 缴费和补助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家庭缴费为主,政府给予适当补助。参保居民按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享受相应的医疗保险待遇,有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对职工家属参保缴费给予补助。国家对个人缴费和单位补助资金制定税收鼓励政策。

对试点城市的参保居民,政府每年按不低于人均40元给予补助,其中,中央财政从2007年起每年通过专项转移支付,对中西部地区按人均20元给予补助。 在此基础上,对属于低保对象的或重度残疾的学生和儿童参保所需的家庭缴费部分,政府原则上每年再按不低于人均10元给予补助,其中,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按人均5元给予补助;对其他低保对象、丧失劳动能力的重度残疾人、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等困难居民参保所需家庭缴费部分,政府每年再按不低于人均60元给予补助,其中,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按人均30元给予补助。

中央财政对东部地区参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补助办法给予适当补助。财政补助的具体方案由财政部门商劳动保障、民政等部门研究确定,补助经费要纳入各级政府的财政预算。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网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待遇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主要用于支付参保居民的住院和门诊大病、门诊抢救医疗费,支付范围和标准按照云南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标准执行。

起付标准(也就是通常说的门槛费)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一样,即三级980元、二级720元,一级540元。

支付比例:基金支付比例按不 同级别医疗机构确定,一级(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二级、三级医疗机构基金支付比例为75%、60%、50%。城镇居民连续参保缴费满2年后,可分别提高到80%、65%、55%。(换句话说就是住院越小的医院,报得越多些)基本保额:一个自然年度内,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的最高支付限额为每人每年1.6万元。如果是由于慢性肾功能衰竭(门诊透析治疗)、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器官移直抗排异治疗、系统性红斑狼疮、再生障碍性贫血(简称“门诊大病”)患者,年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可提高到每人2万元。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源城部署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工作


河源日报讯日前,源城区召开全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动员大会,要求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今年底完成市下达的11.2万居民参保的目标任务。会上,区政府与各镇(场)、街道签订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责任书》。

会议要求,全区各级有关部门要通过组织召开动员会等多种方式,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动员全社会参与和支持这项工作,大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要组织专门的工作组,包片、包户进行摸底,力争在8月底前完成调查摸底工作;要尽快组织举办全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业务骨干培训班;要制订出具体的工作方案,切实抓好管理服务;各镇(场)、街道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和责任书的要求,落实责任;各镇(场)、街道要迅速成立以政府一把手负总责、亲自抓的工作机构,确保该项工作扎实有效推进。

区长陈荣卓要求,各级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深刻认识建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重要意义,增强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把这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大事、实事、难事抓紧、抓好,抓出成效;要明确目标,抓重点、突难点,集中力量突破上城、新江、东埔、源西4个街道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工作,以此打开局面,形成效应,整体推进,确保圆满完成市下达的工作任务。

陈荣卓强调,区政府将派出督查组不定期对各镇(场)、街道的居民参保进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的,在全区进行通报批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广安执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办法


笔者11月27日从市人社局获悉,为完善我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规范医疗保险管理,提高医疗保险统筹层次,增强医疗保险基金抗风险能力,《广安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办法》将从12月1日起执行。

据了解,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市级统筹以后,我市将实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在统一政策规定、统一实施方案、基金分级管理、分别核算、自求平衡的基础上,实行基金统一管理、分级征收、目标考核、风险共担的市级统收统支制度,这一变革打破了我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了多年的分级管理统筹格局。市级统筹后,市和县市区两级经办机构将实行统一的业务经办规程,实现全市范围内社保卡刷卡结算,同时按照全省标准实现省内异地就医即时结算服务。我市还将进一步加强基金监管,提高城镇居民医疗保障水平。我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市级统筹,可惠及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63万余人。

遵循社会保险“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指导方针,着力完善制度体系,稳步提升经办服务水平,社会保障能力持续增强。

一是社保制度日趋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统收统支市级统筹深入实施,工伤和生育保险市级统筹进一步完善。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制度屏障顺利打破,社会保险制度均等化效应明显增强。

二是社保扩面征缴卓有成效。扭住社会保险扩面征缴不放松,扎实开展“两个专项行动”,采取“政策宣传促扩面,强化稽核促征缴”相结合的方式,不断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进一步巩固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成果。截至今年6月底,全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24.6万人,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94.8%;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覆盖人数达128.96万人,参保缴费人数达44.12万人,分别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06.14%、88.77%;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9.55万人;城镇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87.92万人、9.8万人、9.5万人、5.73万人,分别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14.18%、119.56%、82.47%、101.60%;累计征缴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含机保)基金18.67亿元,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率均达100%。

三是机保改革稳妥推进。根据中、省机保改革文件精神,市、县两级分别成立了机保改革领导小组,明确了近期机保改革工作任务,着力对全市机保原试点工作的参保单位、参保人数、个人帐户储存额及基金收支结余等情况进行了摸底调查,分类梳理了新老机保制度衔接过渡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并针对性地提出了部分对策建议,切实为推进新一轮机保改革夯实了坚实基础。

四是社保经办服务趋于便民化。加强基层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建设,统筹利用经办服务资源,推动经办服务向下延伸,切实惠民利民。目前,社会保险“金保工程”服务网络已连接至全市各乡镇、街道及部分条件较好的社区,待信息系统应用模块升级后,即可全面推进业务经办下延工作。目前,我市医疗保险费用报销联网结算定点医院达26家,定点药店达158家;异地联网结算费用定点医院3家。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条例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条例管理办法具体包括了4个事项,而且还需要申办人提供资料齐全的,予以即时办理;对资料不齐全的,暂不受理,并告知申办人应补足何种资料。具体如下:

(一)、申办参保(增员)须知

1、提供资料(以下资料需附原件及其A4纸复印件):

①未满18周岁的人员:《户口薄》(户口薄内所有成员资料均需复印)、《身份证》(16周岁以下人员未领身份证的可不提供)。

②18周岁以上仍在全日制学校就读人员:《户口薄》(户口薄内所有成员资料均需复印)、《身份证》、所在学校开具的学籍证明。

③18周岁以上城镇非从业居民:《户口薄》(户口薄内所有成员资料均需复印);《身份证》(复退军人需提供退伍或转业证件)。

④低保对象:《户口薄》、《身份证》、《广东省城乡居(村)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

2、办理流程:

经办部门:①居住在惠城区的桥西、桥东、江南、江北、龙丰和河南岸街道办事处的城镇居民到惠城区社保局关系股办理;②居住在县城和惠阳区的淡水街道办事处、大亚湾区的澳头街道办事处的城镇居民到所在地社保局关系股办理;③居住在其他县(区)乡、镇(街道办事处)的城镇居民到所在劳动保障管理所或社保局办理。

业务办理完毕,经办人员打印《惠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增员校对表》当场交给申办人,申办人如发现有错漏的,须在五个工作日内到经办部门纠正,逾期不办的视作无误处理。

业务受理时间为每月1—24日,当月申报的业务次月起生效,以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为一个社保年度,一次性缴足一个社保年度内的医疗保险费,每年的6月1日至30日应一次性缴纳下一社保年度的医疗保险费。

(二)、申办停保(减员)须知

1、提供资料(以下资料需要原件及其A4纸复印件):

①就业:凭用人单位证明及签订劳动合同书。

②出境: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及《身份证》。

③死亡:凭《死亡证书》或当地派出所的有效证明及《身份证》。

2、办理流程:

经办部门:到参保所在地社保局关系股或劳动保障所办理。

填写表格:《惠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增(减)申请表》一式二份。

业务办理完毕,经办人员打印《惠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减员校对表》当场交给申办人,申办人如发现有错漏的,请在五个工作日内到经办部门纠正,逾期不办的视作无误处理。

当月25日前申报的业务,次月起生效,已缴纳的医疗保险费不予退还。

(三)、申办信息变更须知

1、提供资料(以下资料需附原件及其A4纸复印件):

①户主姓名或身份证更改:凭《户口薄》、《身份证》。

②参保人员姓名或身份证更改:凭《身份证》。

③户籍地址、联系电话等相关信息更改:凭《户口薄》或申请书等相关资料。

④缴费标准变更:18周岁以上的仍在全日制学校就读的学生凭就读学校出具证明。

2、办理流程:

经办部门:到参保所在地社保局关系股或劳动保障所办理。

填写表格:《惠州市城镇居民参保信息更正核对表》一式二份。

业务办理完毕,经办人员打印《惠州市城镇居民参保信息更正核对表》当场交给申办人,如有错漏,请在五个工作日内到经办部门纠正,逾期不办的视作无误处理。

(四)、申办参保信息打印、咨询、查询须知

1、打印:凭户主《身份证》到参保所在地社保局关系股或劳动保障所办理,每年的7月份打印上一年度的参保资料。

2、咨询、查询:凭参保人员的《身份证》到参保所在地社保局关系股或劳动保障所办理。

(五)、注意事项

申办人提供资料齐全的,予以即时办理;对资料不齐全的,暂不受理,并告知申办人应补足何种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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