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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重大疾病保险送温暖

2021-04-26
家庭重大疾病保险规划 平安保险知识基础 平安保险规划

2011年6月,G先生突然出现持续性心前区疼痛,家人立即把他送到当地医院进行急救,医生诊断为"急性心肌梗塞"。为了得到更好的治疗,G先生转入专科医院行介入治疗,所幸治疗非常成功,G先生痊愈出院。

G先生出院后向平安人寿深圳分公司提起重大疾病理赔申请,理赔人员知悉后迅速与G先生联系,积极核实事故、收集资料,快速审核案件,最终确定G先生本次疾病属于《平安常青树终身男性重大疾病保险(分红型)》及《平安附加智富人生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A,2007)》的保险责任,向G先生赔付了重大疾病保险金人民币96万元。这笔保险金对于G先生而言,无疑是雪中送炭,为他后期的治疗提供了充足的保障。

由于G先生具有良好的保险意识,所以在平安人寿深圳分公司投保了多份保险,包括:2002年1月投保《平安常青树终身男性重大疾病保险(分红型)》保额20万元;2005年2月投保《平安智富人生终身寿险(万能型,A,2004)》保额100万元、《平安附加意外伤害保险(2004)》保额37.5万元、《平安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2004)》保额3万元;2005年9月投保《平安鸿盛终身寿险(分红型,2004)》保额500万元;2008年1月新增《平安附加智富人生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A,2007)》保额80万元。

平安豁免险产品全线升级

日前,平安人寿结案一起“吉星送宝”保费豁免案件,预计豁免金额为人民币180万元,这是平安人寿今年以来涉及豁免保费最高的案件。与此同时,平安人寿在11月新推出三款豁免险产品:平安附加豁免保险费定期寿险、平安附加豁免保险费重大疾病保险和平安附加豁免保险费重大疾病保险。该三款产品的推出将助力平安豁免险产品的全线升级,搭建起覆盖投保人、被保险人,可附加于传统险、非传统险,涵盖身故、残疾、重疾保障的全方位的豁免险体系。

据了解,程先生(为保护客户信息及隐私,文中客户姓名均为化名)于2011年为女儿投保了平安吉星送宝少儿两全保险(分红型),年交保费20万元,交费年期10年,并附加了平安附加豁免保险费定期寿险(B,2004)。2012年程先生因急性胰腺癌去世,平安人寿豁免该保单自程先生身故后的各期保费,共计180万元。而保单的教育金规划、保障功能保持不变,让孩子今后的生活学习得到了保障。

数据显示,截止9月底,平安人寿在2012年共结案豁免保费案件约2万件,豁免保费金额达3亿余元。

为了满足客户日趋多元化、细致化的金融服务需求,平安人寿在11月新推出三款豁免险产品:平安附加豁免保险费定期寿险(A,2012)、平安附加豁免保险费重大疾病保险(B,2012)、平安附加豁免保险费重大疾病保险(C,2012)。至此,平安的豁免险体系将完成全面升级。

平安附加豁免保险费定期寿险、平安附加豁免保险费重大疾病保险和平安附加豁免保险费重大疾病保险的推出,意味着平安寿险已形成覆盖投保人、被保险人,可附加于传统险、非传统险,涵盖身故、残疾、重疾保障的全方位的豁免险体系。

扩展阅读

保险知识,平安重疾险30种重大疾病


平安的30种重大疾病,其中女性独有两种有标注:

01恶性肿瘤

02急性心肌梗塞

03脑中风后遗症

04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

05冠状动脉搭桥术(或称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

06终末期肾病(或称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

07多个肢体缺失

08急性或亚急性重症肝炎

09良性脑肿瘤

10慢性肝功能衰竭失代偿期

11脑炎后遗症或脑膜炎后遗症

12深度昏迷

13双耳失聪

14双目失明

15瘫痪

16心脏瓣膜手术

17严重阿尔茨海默病

18严重脑损伤

19严重帕金森病

20严重Ⅲ度烧伤

21严重原发性肺动脉高压

22严重运动神经元病

23语言能力丧失

24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

25主动脉手术

26严重的多发性硬化

27严重的1型糖尿病

28侵蚀性葡萄胎(或称恶性葡萄胎)(女性)

29系统性红斑狼疮并发重度的肾功能损害(女性)

30严重的原发性心肌病

平安保险重大疾病险购买有门道


经常听到有些人会说,我们有社保还需要买重大疾病保险吗?其实这是很多人的误区。是不是所有发生的医疗费用社保都能解决呢?答案是否定的,自费药、进口药社保是不报销的,需要我们自费。对于大病甚至有20%的自费部分,需要病人自己承担。而商业性的重大疾病保险,是确诊即支付,让病人能够得到一笔资金马上去看病,以免因为经济原因延误病情。

平安重疾险保障的重大疾病基本是按照中国保险协会与中国医师协会制定的重大疾病规范定义做出的。

平安保险重大疾病险有很多的产品,为不同层次,不同群体制作。您需要对自己有一个准确的定位。比如在年龄上就有少儿重大疾病保险,老年人重疾险,还有普通重疾险,您需要自己选择一下。另外不同的保险产品在具体的理赔和保障操作上总会有一些区别。如果您能看到这些区别并自己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作出分析的话,就一定能够找到适合自己的重疾险产品。

投保平安保险重大疾病保险需注意的问题

不以疾病保障种类的多少判断险种好坏

保险公司在推出产品时难免会迎合消费者求全求多的心理,很多保险公司纷纷打出保障疾病种类多的广告。其实,这些疾病中,很多都是发病率极低的,而有些疾病是某种重疾的单独列支,所以,我们在选择重大疾病保险的时候,应该根据自己的年龄、身体情况、家族病史,以及保险公司的险种特色和服务,进行合理选择。

保险金额至少20万为适宜

我们偶尔会听到某人因为重大疾病花了多少医疗费用,我们不能忽略重疾险的保额是否足以支付医疗费这个问题。比如癌症(亦称为恶性肿瘤):指以不可控制的恶性细胞生长和扩散以及组织侵润为特征的恶性肿瘤,治疗花费:5万-20万元,平均15万元。当然,还有很多疾病是远远大于这个开销的。

那在购买重大疾病保险时,多少保额才适宜?一般比较适宜的保额应该是20万以上,如同我们雨天用的伞,如果一个大人拿着一把儿童伞,因为太小,不能完全遮风挡雨,伞越大,越能抗击大风大雨,当然如果我们的伞超大,也不方便携带,对生活产生影响,但没有伞也不行,万一下雨怎么办,所以,在经济条件允许下,保额越高越好,当然更不能因为条件不够,一点保额也不买,万一有什么疾病发生,损失的是家庭巨额的储蓄。

重大疾病保险,《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全文


为方便消费者比较和选择重大疾病保险产品,保护消费者权益,结合我国重大疾病保险发展及现代医学进展情况,并借鉴国际经验,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与中国医师协会共同制定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以下简称“疾病定义”)。

为指导保险公司使用疾病定义,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特制定《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以下简称“规范”)。

根据重大疾病保险的起源、发展和特点,本规范中所称“疾病”是指重大疾病保险合同约定的疾病、疾病状态或手术。

1 适用范围

本规范中的疾病定义在参考国内外成年人重大疾病保险发展状况并结合现代医学进展情况的基础上制定,因此,本规范适用于保险期间主要为成年人(十八周岁以上)阶段的重大疾病保险。

2 使用原则

2.1 保险公司将产品定名为重大疾病保险,且保险期间主要为成年人(十八周岁以上)阶段的,该产品保障的疾病范围应当包括本规范内的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塞、脑中风后遗症、冠状动脉搭桥术(或称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终末期肾病(或称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除此六种疾病外,对于本规范疾病范围以内的其它疾病种类,保险公司可以选择使用;同时,上述疾病应当使用本规范的疾病名称和疾病定义。

2.2 根据市场需求和经验数据,各保险公司可以在其重大疾病保险产品中增加本规范疾病范围以外的其它疾病种类,并自行制定相关定义。

2.3 重大疾病保险条款和配套宣传材料中,本规范规定的疾病种类应当按照本规范3.1所列顺序排列,并置于各保险公司自行增加的疾病种类之前;同时,应当对二者予以区别说明。

2.4 保险公司设定重大疾病保险除外责任时,对于被保险人发生的疾病、达到的疾病状态或进行的手术,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的情形不能超出本规范3.2规定的范围。

3 重大疾病保险条款的相关规定

重大疾病保险条款中的疾病名称、疾病定义、除外责任和术语释义应当符合本规范的具体规定。

3.1 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名称及疾病定义

被保险人发生符合以下疾病定义所述条件的疾病,应当由专科医生明确诊断。

3.1.1 恶性肿瘤

指恶性细胞不受控制的进行性增长和扩散,浸润和破坏周围正常组织,可以经血管、淋巴管和体腔扩散转移到身体其它部位的疾病。经病理学检查结果明确诊断,临床诊断属于世界卫生组织《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ICD-10)的恶性肿瘤范畴。

下列疾病不在保障范围内:

(1)原位癌;

(2)相当于Binet分期方案A期程度的慢性淋巴细胞白血病;

(3)相当于Ann Arbor分期方案I期程度的何杰金氏病;

(4)皮肤癌(不包括恶性黑色素瘤及已发生转移的皮肤癌);

(5)TNM分期为T1N0M0期或更轻分期的前列腺癌(注);

(6)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期间所患恶性肿瘤。

注:如果为女性重大疾病保险,则不包括此项。

3.1.2 急性心肌梗塞

指因冠状动脉阻塞导致的相应区域供血不足造成部分心肌坏死。须满足下列至少三项条件:

(1)典型临床表现,例如急性胸痛等;

(2)新近的心电图改变提示急性心肌梗塞;

(3)心肌酶或肌钙蛋白有诊断意义的升高,或呈符合急性心肌梗塞的动态性变化;

(4)发病90天后,经检查证实左心室功能降低,如左心室射血分数低于50%。

3.1.3 脑中风后遗症

指因脑血管的突发病变引起脑血管出血、栓塞或梗塞,并导致神经系统永久性的功能障碍。神经系统永久性的功能障碍,指疾病确诊180天后,仍遗留下列一种或一种以上障碍:

(1)一肢或一肢以上肢体机能完全丧失;

(2)语言能力或咀嚼吞咽能力完全丧失;

(3)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无法独立完成六项基本日常生活活动中的三项或三项以上。

3.1.4 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

重大器官移植术,指因相应器官功能衰竭,已经实施了肾脏、肝脏、心脏或肺脏的异体移植手术。

造血干细胞移植术,指因造血功能损害或造血系统恶性肿瘤,已经实施了造血干细胞(包括骨髓造血干细胞、外周血造血干细胞和脐血造血干细胞)的异体移植手术。

3.1.5 冠状动脉搭桥术(或称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

指为治疗严重的冠心病,实际实施了开胸进行的冠状动脉血管旁路移植的手术。

冠状动脉支架植入术、心导管球囊扩张术、激光射频技术及其它非开胸的介入手术、腔镜手术不在保障范围内。

3.1.6 终末期肾病(或称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

指双肾功能慢性不可逆性衰竭,达到尿毒症期,经诊断后已经进行了至少90天的规律性透析治疗或实施了肾脏移植手术。

3.1.7 多个肢体缺失

指因疾病或意外伤害导致两个或两个以上肢体自腕关节或踝关节近端(靠近躯干端)以上完全性断离。

3.1.8 急性或亚急性重症肝

指因肝炎病毒感染引起肝脏组织弥漫性坏死,导致急性肝功能衰竭,且经血清学或病毒学检查证实,并须满足下列全部条件:

(1)重度黄疸或黄疸迅速加重;

(2)肝性脑病;

(3)B超或其它影像学检查显示肝脏体积急速萎缩;

(4)肝功能指标进行性恶化。

3.1.9 良性脑肿瘤

指脑的良性肿瘤,已经引起颅内压增高,临床表现为视神经乳头水肿、精神症状、癫痫及运动感觉障碍等,并危及生命。须由头颅断层扫描(CT)、核磁共振检查(MRI)或正电子发射断层扫描(PET)等影像学检查证实,并须满足下列至少一项条件:

(1)实际实施了开颅进行的脑肿瘤完全切除或部分切除的手术;

(2)实际实施了对脑肿瘤进行的放射治疗。

脑垂体瘤、脑囊肿、脑血管性疾病不在保障范围内。

3.1.10 慢性肝功能衰竭失代偿期

指因慢性肝脏疾病导致肝功能衰竭。须满足下列全部条件:

(1)持续性黄疸;

(2)腹水;

(3)肝性脑

重大疾病保险,重大疾病保险基础知识问答


什么是重大疾病保险?

重大疾病保险是当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发生保险合同约定的疾病、达到约定的疾病状态或实施了约定的手术时给付保险金的健康保险产品。重大疾病保险的根本目的是为病情严重、花费巨大的疾病治疗提供经济支持。

重大疾病保险有什么保证功能?

重大疾病保险 所保障的“重大疾病”通常具有以下两个基本特征:一是“治疗花费巨大”,此类疾病需要进行较为复杂的药物或手术治疗,需要支付昂贵的医疗费用。重大疾病保险给付的保险金主要有两个方面的用途:一是为保险人支付因疾病、疾病状态或手术治疗所花费的高额医疗费用;二是为被保险人患病后提供经济保障,尽可能避免被保险人的家庭在经济上陷入困境。

重大疾病保险的发展历程是怎样的?

重大疾病保险于1983年在南非问世,是由外科医生马里优斯-巴纳德最先提出这一产品创意的。他的哥哥克里斯汀-巴纳德是世界上首位成功实施了心脏手术的医生。马里优斯医生发现,在实施了心脏移植手术后,部分患者及其家庭的财务状况已经陷入困境,无法维持后续康复治疗。为了缓解被保险人一旦患上重大疾病或实施重大手术后所承受的经济压力,他与南非一家保险公司合作开发了重大疾病保险。1986年后,重大疾病保险陆续引入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东南亚等国家和地区,并得到了迅速发展。1995年,我国内地市场引入了重大疾病保险,现已发展成为人身保险市场上重要的保障型产品。重大疾病保险在发展过程中,保障范围逐渐扩大,保障功能日趋完善,但该类产品的设计理念一直延续至今。

重大疾病保险属于那一类健康保险产品?

属于健康保险。

重大疾病保险包括哪些疾病


在目前市场上销售的保障类产品中,占绝对份额的当属重大疾病保险。那么,重大疾病保险包括哪些疾病呢?如何选择合适的产品呢?本文即对重大疾病保险包括哪些疾病进行介绍。

●恶性肿瘤——不包括部分早期恶性肿瘤

●急性心肌梗塞

●脑中风后遗症——永久性的功能障碍

●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须异体移植手术

●冠状动脉搭桥术(或称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须开胸手术

●终末期肾病(或称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须透析治疗或肾脏移植手术

●多个肢体缺失——完全性断离

●急性或亚急性重症肝炎

●良性脑肿瘤——须开颅手术或放射治疗

●慢性肝功能衰竭失代偿期——不包括酗酒或药物滥用所致。

●脑炎后遗症或脑膜炎后遗症——永久性的功能障碍

●深度昏迷——不包括酗酒或药物滥用所致

●双耳失聪——永久不可逆

●双目失明——永久不可逆

●瘫痪——永久完全

●心脏瓣膜手术——须开胸手术

●严重阿尔茨海默病——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

●严重脑损伤——永久性的功能障碍

●严重帕金森病——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

●严重Ⅲ度烧伤——至少达体表面积的20%

●严重原发性肺动脉高压——有心力衰竭表现

●严重运动神经元病——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

●语言能力丧失——完全丧失且经积极治疗至少12个月

●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

●主动脉手术——须开胸或开腹手术

重大疾病保险包括哪些疾病之外有六种疾病不保

(1)原位癌;

(2)相当于Binet分期方案A期程度的慢性淋巴细胞白血病;

(3)相当于Ann Arbor分期方案I期程度的何杰金氏病;

(4)皮肤癌(不包括恶性黑色素瘤及已发生转移的皮肤癌);

(5)TNM分期为T1N0M0期或更轻分期的前列腺癌(注);

(6)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期间所患恶性肿瘤。

(注:随着医学技术的发展,以上部分疾病的治愈率已达90%以上。)

25种重大疾病中六种大病必保

(1)恶性肿瘤

(2)急性心肌梗塞

(3)脑中风后遗症

(4)冠状动脉搭桥术(或称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

(5)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

(6)终末期肾病(或称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

重大疾病保险不是得了病就能赔:很多购买重大疾病险的投保人会认为,只要医院确诊罹患保单所规定的重大疾病,就能得到保险公司的赔付。但在实际操作中,保险公司只有在投保人的诊断标准符合其保单中所规定的标准时才会予以理赔。而且各个保险公司所规定的重大疾病标准不同,因公司而异。

同时,在重大疾病险包含的疾病范围方面,投保人也经常会产生误会。大病保险是一个专业性很强的险种,保险公司注明的疾病定义与医学临床定义有时候是不同的。虽然所规定的重大疾病和人们所认为的重大疾病使用一样的名称,但前者往往比后者严重得多,是很容易置人于死地的非常重症。

建议投保人仔细阅读保险条款,特别是所保重大疾病的诊断标准,遇到自己无法理解的,可以请代理人解释,也可以向保险公司的技术部门如理赔部咨询。

重大疾病保险保的病种不是越多越好:很多投保人可能就简单地根据保障病种的范围来判断和选择重大疾病,其实这是不正确的。保险费是保险精算师按照该险所含各种疾病的发病比率等各种指标综合得出的,保障的病种越多,保费自然越高。而且,在很多情况下,有些险种保障几十种大病,将病种进行了相关细化,这与只保十多类大病,但没对具体病种进行细化的险种,实际保障范围差距不大。所以,一定要在考虑投保疾病种类时做更多功课。重要的不仅是表面上的数量,而是确实能够给你提供保障的疾病种类,要注意针对自己的实际情况来选择险种。

重大疾病保险不是都一样:很多投保人可能认为,重大疾病保险都差不多,只买一份就可以了,不会去仔细比较险种的不同,以及缴费期限的区别。目前,国内市场上的重大疾病保险,从保险期限上分为终身型的和定期型。通常,保终身的产品不返本,侧重于对疾病和身故的保障;而定期保障的产品则多有返还,保障和养老功能并重。建议购买重大疾病险时,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进行合理的险种搭配及选择也非常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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