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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意外险勿忘辨职业

2021-04-23
投保险财产规划 财险保险规划 意外伤害保险规划

黄先生希望给自己投保一份意外险,不管在什么情况下,只要发生意外,都能得到保险理赔,但保险公司却告诉他,要提供自己的职业类别。黄先生以前通过网上投保过交通工具意外险,并没有要求提供职业类别。

其实,黄先生要投保的是普通意外险,属于意外险的一种,这类保险的保障范围比较广。保险责任涉及被保险人意外身故、意外残疾、烧伤烫伤时给付意外保险金,而交通意外险通常只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发生意外时才理赔。

六类职业保费不一

有关人士表示,需要客户提供职业信息是因为被保险人不同的职业类别带来的风险会有巨大的差别。有些职业风险较小,而有些职业的出险几率相对较高,为了将赔付率控制在适当的程度,保险公司要求被保险人提供职业类别,以进行合理有效的风险管控。

据介绍,意外险投保职业类别可被分为6大类,包含了上百种危险程度不一的职业。以建筑工程行业为例,制图师属于保险定义的第一类职业,工地服务人员为二类职业,建筑木匠为三类职业,建筑喷漆工为四类职业,建筑焊工为五类职业,地质探测员为六类职业。

职业类别越高表示承保被保险人的风险性越大,也意味着投保所需的保费越高。如平安人寿的意外伤害保险,每万元所需的保费,一类职业为15元、二类职业为19元、三类职业为23元、四类职业为34元、五类职业为53元、六类职业为68元。

据了解,四类职业已是危险职业,五、六类职业则属于高危职业,但只要在六类职业的范围内,保险公司还是会根据不同的费率水平予以承保。但超出六类职业的更高危职业则会遭到保险公司的拒保,如多数意外险产品在客户投保时会标明,“本产品不承保高危职业人群高危职业包括但不限于船员、海洋作业人员、潜水员、航空空勤人员等。”

有的保险公司出于风险管控需要,会提出更高的职业承保要求。如平安财险的“金万福”综合意外险,只承保一到四类职业,五、六类职业及更高危职业都在其拒保职业范围之列。

职业变更需及时通知

目前投保意外险的方式多种多样,可以通过代理人渠道、网上投保等形式,保险公司一般不会要求客户出具职业证明,但投保人应本着诚信原则,将被保险人职业信息如实告知保险公司。

保险公司还要求被保险人变更其职业或者工种时,应于10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保险公司。如果职业危险程度降低,保险公司将自接到通知之日起按其差额退还未满期保险费。如果危险程度增加,保险公司则会按差额增收保险费。如果危险程度超出约定范围,则保险公司终止合同,将未满期保险费退还给被保险人。

此外,如果投保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未履行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本保险合同。也就是说客户如果没有将真实的职业信息告诉保险公司,一旦发生保险事故,保险公司将有权拒绝赔付。

如果被保险人在变更职业后没有履行告知义务,假设职业危险性增加但仍在该意外险的承保条件范围内的,一旦出险,保险公司会按照客户原交保险费比新职业或工种所对应的保险费率计算并给付保险金。如果职业危险程度已超出承保范围,则保险公司将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假如黄先生投保时为二类职业,所交保费为190元,保额为10万元。之后黄先生更换了工作,职业危险性上升成三类,保费也应提升到230元。但黄先生出于疏忽没有告知保险公司,一旦出险,保险公司给付则按190比上230后的百分比再乘以10万元保额,约为82608元,只有原保额的五分之四。如果黄先生的职业类别超出承保范围,一旦出险,保险公司将有权利不进行赔付。

据了解,要求消费者提供职业信息的意外伤害险,保险期限多为1年期,也有更长的如太平无事意外伤害保险,保险期间就达到10至15年。

本刊提醒有购买意外险意向的消费者,在投保时应提供真实的职业信息,因为它不但关系到保费的高低,而且还联系到出险后的理赔。另外,当职位发生变化后,消费者应主动以书面形式告知保险公司,办理相应的职业变更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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