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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寿理财型保险介绍

2021-04-20
中国人寿保险知识 中国人寿保险战略规划 关于中国人寿保险的规划

理财保险最大的特点是既具有保障功能又有理财功能。中国人寿于2000年在业内率先推出的分红保险产品,已成为业界理财保险的主流,客户在得到保险保障的同时,还可分享中国人寿的经营成果。

国寿福禄鑫尊两全保险(分红型)

张先生,现年30周岁,为自己投保国寿福禄鑫尊两全保险(分红型),年交保险费5万元,5年交费,基本保险金额27360元,张先生选择祝寿金领取年龄为60周岁。

保险利益如下:

三年一返还,收益节节高:自保险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张先生60周岁的祝寿金领取日前,若张先生生存至每满三个保单年度的年生效对应日,本公司首次给付的生存保险金为4104元,第二次给付4924.8元,第三次给付5745.6元,以此类推,最高不超过8208元,60周岁前领取生存保险金合计61560元,若选择生存金累积生息收益更高。

约定返保费,领取更灵活:张先生生存至60周岁的祝寿金领取日,本公司返还所交保费(不计利息)25万元给付祝寿金;祝寿金领取年龄分为55周岁、60周岁、65周岁、70周岁和75周岁五种,张先生在投保时可选择其中一种作为保险合同的祝寿金领取年龄。

终身生存金,养老有所依:从60周岁的祝寿金领取日起,若张先生生存至保险合同的年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每年给付2736元生存保险金直至终身。

特别生存金,一片关爱心:自保险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张先生60周岁的祝寿金领取日前,若张先生生存至每满三个保单年度的年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按保险合同约定给付1000元特别生存金。

国寿新鸿泰两全保险(分红型)

广泛覆盖人群多:投保范围最高可达75周岁,为更多客户提供保险服务。

保险期间种类多:可选择5年、6年、10年多种保险期间。

稳健增值收益多:满期给付,周年红利,保全资产,稳健理财。

灵活周转功能多:新增保单借款功能,最高可达保单现价的80%。

重疾保障选择多:可附加《国寿附加康友重大疾病保险(2010版)》,享受20种重疾保障。

生活无忧幸福多:生存、身故双重保障,为您的幸福安康提供全面呵护。

国寿裕丰投资连结保险

裕丰投资连结保险是一种融保险保障和投资理财于一身,能够为投资者提供身故保障和投资回报的新型险种,具备费用低廉、账目公开、专家运作等特点,处处都照顾到客户的利益,充分体现出产品以客户为本的设计理念。

保障投资,相得益彰。让您在获得投资回报的同时还享有高达个人账户价值205%的意外身故保障。

实力运作,专家护航。专家的投资团队,强大的实力后盾,将为您创造一般人士所无法取得的优势。

弹性领取,高度灵活。个人账户设立后,可申请已卖出投资单位的方式(扣除手续费)部分领取个人账户价值,是资金运用灵活方便,满足不时之需。

日日评估,透明安心。投资账户日日评估,投资者买的明明白白。

账户转换,零手续费。投资账户之间的资金转换不收取任何手续费,减少了您的交易损失。

扩展阅读

中国人寿保险分红型产品介绍


国寿松鹤颐年年金保险(分红型)

投保案例:

被保险人,张先生,今年30周岁,为自己投保国寿松鹤颐年年金保险(分红型),年交保费50000元,10年交费,年金领取方式为年领,年金开始领取年龄为60周岁,年金领取金额为26840元,可获得如下收益:

交费有期限,领取至终身。按照合同约定,张先生每年交费5万元,只要交满10年,生存即可享受从60周岁开始每年领取年金直至终身。

年年养老金,红利终身领。若张先生生存,从60周岁开始,每年的年生效对应日领取26840元直至终身;另外每年享有红利分配权,可以现金领取也可以累积生息,有效抵御通货膨胀。

保单可借款,身故有保障。在合同保险期间内,如果合同已经具有现金价值,投保人可以书面形式向本公司申请借款,方便资金周转,以解燃眉之急;若被保险人身故,本公司按身故当时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与现金价值两项金额中的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畅享退休后,颐养天年时。张先生60周岁退休后可以定期领取高额年金和红利,保证退休后的生活更加丰富多彩,畅享退休后的悠闲和惬意。

国寿鸿宇两全保险(分红型)

投保案例:

罗先生为他刚出生的宝宝投保国寿鸿宇两全保险(分红型),缴费至18周岁,年交保费9,250元,保额10万元,可获得如下利益:

教育保险金:被保险人生存至年满18周岁、19周岁、20周岁和21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给付教育保险金1万元。

婚嫁保险金:被保险人生存至年满25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给付婚嫁保险金6万元。

满期保险金:被保险人生存至年满60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给付满期保险金20万元,合同终止。

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于合同生效后至其年满18周岁的生效对应日前身故,按照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的130%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被保险人自其年满18周岁的生效对应日后身故,给付身故保险金20万元,合同终止。

国寿福星少儿两全保险(分红型)

投保案例:

王先生为其0周岁的儿子,投保10万元国寿福星少儿两全保险(分红型),选择交费至18周岁,年交保费14,540元,可获得如下利益。

生存保险金与满期保险金:被保险人生存至年满18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按基本保额的80%给付生存保险金8万。被保险人生存至年满22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按基本保额的80%给付生存保险金8万。被保险人生存至年满25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按基本保额的80%给付生存保险金8万。被保险人生存至年满30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按基本保额的60%给付满期保险金6万,合同终止。

成长保险金:投保人因意外或于合同生效之日起180日后(在被保险人年满18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前)因疾病身故或身体高度残疾,本公司于投保人身故之日或身体高度残疾之日以后的每个年生效对应日按基本保险金额的50%给付成长保险5万元,直至被保险人年满十八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投保人因责任免除条款规定的情形导致身故或高残的除外。

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因意外或于合同生效之日起180日后(年满18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前)因疾病身故,本公司按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的120%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被保险人于年满18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后身故,本公司按尚未领取的生存保险金和满期保险金的金额之和一次性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豁免保费;投保人因意外或于合同生效之日起180日后(在被保险人年满18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前)因疾病身故或身体高度残疾的,免交投保人身故之日或身体高度残疾之日以后各期保险费,合同继续有效。

中国人寿少儿分红型保险产品介绍


国寿福星少儿两全保险(分红型)

产品简介:国寿福星少儿两全保险(分红型)为孩子提供三次生存保险金、满期保险金及身故保障金的保障,您还可享受公司分红、保费豁免和成长保险金的功能。

保险期间: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被保险人年满三十周岁的年生效对

产品特色:

五金相伴,悉心呵护;保单借款,资金多用;保费豁免,人性关怀;享受分红,稳健理财;三倍返还,多重关爱。

生存保险金

在孩子成长至18、22、25周岁可分别领取基本保险金额80%的生存保险金。

满期保险金

当孩子成长到30周岁,可领取基本保险金额60%的满期保险金

保费豁免和成长保险金

一旦投保人遭遇不幸或高残,可以免交投保人身故之日或身体高度残疾之日以后各期保险费,被保险人每年可领取基本保险金额50%的成长保险金至18周岁,延续关爱。

享受分红

专家投资,稳健理财,享受公司分红。

保单借款

如急需资金,可凭保单按条款规定获得借款。

国寿鸿运少儿两全保险(分红型)

国寿鸿运少儿两全保险(分红型)是一种为少儿提供的分红型人寿保险,为您的孩子提供成人保险金、创业保险金以及婚嫁保险金,解决您在资金紧张时大额资金要求。同时,该产品为您提供可观的周年红利,让您分享职业化投资和专业化经营成果。

产品特色:

宝宝也分红,全家乐融融;伴随成长,关爱无限;专家理财,增值无忧;享有保单借款,组合方便。

投保范围

凡出生三十日以上、十四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者均可作为被保险人,由其父母作为投保人向中国人寿保险股份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投保本保险。

保险责任开始

本合同自本公司同意承保、收取首期保险费并签发保险合同的次日零时开始生效。除另有约定外,本合同生效的日期为本公司开始承担保险责任的日期。

保险期间

本合同的保险期间为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被保险人年满二十五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止。

平安世纪赢家终身寿险(万能型)

保险金额:

1、基本保险金额

本主险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由您在时与我们约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投保时的基本保险金额须符合我们当时的投保规定。若该金额发生变更,则以变更后的金额为基本保险金额。

2、保险金额

本主险合同的保险金额等于保单价值和基本保险金额之和。若被保险人为未成年人,保险金额须符合保险监管机关的相关规定。

保险责任:

在本主险合同有效期内,我们承担如下保险责任:

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身故,我们按身故当时的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本主险合同终止。

身故保险金申请:

由受益人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须提供下列证明和资料:

1、保险合同;

2、受益人户籍证明或身份证明;

3、公安部门或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被保险人死亡证明文件;

4、如被保险人为宣告死亡,受益人须提供法院出具的宣告死亡证明文件;

5、被保险人户籍注销证明;

6、受益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投保年龄:

本主险合同接受的投保年龄为0周岁(指出生满28天且已健康出院的婴儿)--17岁。

中国人寿瑞鑫两全保险(分红型)介绍


保险本身是一种长期投资,注重的是长期收益,短期内可能收益不多,这也需要咱们年轻人把眼光放远,不要因为一两年内看不见好处就不再坚持了。

中国人寿瑞鑫两全保险(分红型)产品特色:

满期祝寿保全资产,三年一返稳定收益;专家投资坐享分红,既保健康又可养老;交费灵活三倍身价,重疾保障彰显关爱。

主险:国寿瑞鑫两全保险(分红型)

产品介绍:

一.投保范围:出生三十日以上至五十五周岁以下

二.保险期间: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被保险人年满八十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止

三.保险责任:

1.生存保险金: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被保险人生存至每满三个保单年度的年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的8%给付生存保险金。

2.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内因疾病身故,本公司按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身故或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后因疾病身故,本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的300%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3.满期保险金: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期间届满的年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的300%给付满期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4.附加功能:

(1)、红利金根据上年度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及公司分配方案,可对所分配红利选择现金领取或累积生息。

(2)、保单借款保险合同有效期内均可申请保单贷款;保单贷款金额不得超过保险合同现金价值扣除各项欠款后余额的80%。

四.交费方式:保险费的交付方式为年交,交费期间分为十年、十五年和二十年三种,由投保人有投保时选择。

附加险:国寿瑞鑫两全保险(分红型)+国寿附加瑞鑫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

一.投保范围:出生三十日以上至五十五周岁以下(与主险相同)

二.保险期间: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被保险人年满八十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止(与主险相同)

三.保险责任:

1.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于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一年后,初次发生并经专科医生明确诊断患本附加合同所指的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本公司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合同终止。若因意外伤害导致上述情形,不受一年的限制。

2.十二种重大疾病为: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塞、脑中风后遗症、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冠状动脉搭桥术、终末期肾病、急生或亚急性重症肝炎、慢性肝功能衰竭失代偿期、瘫痪、严重帕金森病、严重三度烧伤、主动脉手术。

四.交费方式:保险费的交付方式为年交,交费期间分为十年、十五年和二十年三种,由投保人有投保时选择。(与主险相同)

投保示例:

金先生,30岁,企业中级管理人员,有社保,考虑增加自己的健康保障和未来养老费用的储备,拓宽低风险投资渠道。

投保方案:参加国寿瑞鑫保障计划(国寿瑞鑫两全保险分红型+国寿附加瑞鑫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选择十年期交费,每年交纳保费24,880元,基本保额10万。

保险期间:保险期间为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被保险人年满八十周岁的年效对应日止。

保险责任:

1.生存保险金: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被保险人生存至每满三个保单年度的年生效对应日,本公司给付生存保险金8,000元,至八十周岁领取16次,共计领取128,000元。 

2.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内因疾病身故,本公司按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身故或于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后因疾病身故,本公司给给付身故保险金30万元,合同终止。

3.满期保险金: 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期间届满的年生效对应日,本公司给付满期保险金30万,合同终止。

4.重大疾病保险金: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于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一年后,初次发生并经专科医生明确诊断患本附加合同所指的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本公司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30万元,合同终止。若因意外伤害导致上述情形,不受一年的限制。

5.红利金:根据上年度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及公司分配方案,可对所分配红利选择现金领取或累积生息。

中国人寿养老分红保险介绍


在西方发达国家,老百姓保险意识都比较强,普通民众每人至少拥有一张养老保险保单,但在国内养老观念仍然比较传统。由于养老险是长期的储蓄险种,因此,在目前的低利率时代,投保人还是应该选择有分红功能的产品比较合适。因为它能将固定利率转变为浮动利率,而其实际分红和结算利率也将视寿险公司的经营水平而定,不受保监会规定的年预定利率不超过2.5%的限制。给大家推荐中国人寿的国寿松鹤颐年年金保险(分红型)。

投保范围

凡出生二十八日以上、六十五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者均可作为被保险人,由本人或对其具有保险利益的人作为投保人向保险公司投保本保险。

年金开始领取日及领取方式:年金开始领取年龄分为五十、五十五、六十、六十五和七十周岁五种,投保人在投保时可选择其中一种作为合同的年金开始领取年龄。年金的开始领取年龄一经确定,在合同的保险期间内不得变更。年金开始领取日为合同约定的年金开始领取年龄的年生效对应日。

年金领取方式分为年领和月领两种,投保人在投保时可选择其中一种作为合同的年金领取方式,年金领取方式自年金开始领取日起不得变更。

交费方式:保险费的交付方式为年交。

交费期间:交费期间分为五年、十年和二十年三种。

保险期间:合同的保险期间为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终止日止。

保险责任

在合同保险期间内,保险公司承担以下保险责任:

一、年金:自合同约定的年金开始领取日起,若被保险人生存,保险公司于合同每年或每月的生效对应日按保险合同载明的领取金额给付年金。

二、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身故,保险公司按被保险人身故当时下列两者的较大值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1.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2.合同的现金价值。

另外,目前我国正处于高速发展的经济周期,市场的升息预期非常强烈。分红型养老险的一个明显优势,就是随着利率的上升,客户有可能通过投保来抵御通货膨胀,从而获得更多的利益。因为商业养老保险需要时间的积累,所以要提前30年或更长的时间进行养老规划,也就是说,商业养老保险具有内在的紧迫性。

相关新闻:中国人寿推顶级养老分红保险 险种集双高特点

中国人寿 将推出一款全新的养老年金保险产品--“福禄满堂”。据悉,该险种集养老金领取和分红收益双高特点,兼具疾病和双倍意外保障于一体,填补了商业养老保险的空白,堪称一款顶级养老保险产品。

“福禄满堂”投保范围较广,从出生30天到64周岁皆可投 保。该产品领取灵活,缴费期间可靠选择10年或20年,开始领取年金可选择50岁、55岁、60岁或65岁,领取方式可选择按年领或按月领,养老年金可以选择平准固定金额领取,或确定一个标准金额逐年5%增额领取。不论何时领取,保证最少领取20年或至85岁。

该险种还具有投资理财的功能,每年享有中国人寿经营红利。此外,客户购买该保险后身患疾病或意外身故均有保障。

目前,我国居民的养老方式主要由家庭养老、社会养老和理财养老组成。由于社会生活水平提高和人均寿命延长,中国人的养老成本在不断攀升。专家表示,完善的养老保障应该由30%的社会养老保险、30%的企业年金和40%的个人理财养老组成。

名词解释

一、什么是养老保险

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五大险种中最重要的险种之一。所谓养老保险(或养老保险制度)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和法规,为解决劳动者在达到国家规定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劳动岗位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二、养老保险三层含义

1.养老保险是在法定范围内的老年人完全或基本退出社会劳动生活后才自动发生作用的。这里所说的“完全”,是以劳动者与生产资料的脱离为特征的;所谓“基本”,指的是参加生产活动已不成为主要社会生活内容。需强调说明的是,法定的年龄界限(各国有不同的标准)才是切实可行的衡量标准。

2.养老保险的目的是为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为其提供稳定可靠的生活来源。

3.养老保险是以社会保险为手段来达到保障的目的。养老保险是世界各国较普遍实行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中国人寿分红险介绍


分红险指保险公司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将上一会计年度该类分红保险的可分配盈余,按一定的比例、以现金红利或增值红利的方式,分配给客户的一种人寿保险。下面小编就为大家介绍几款中国人寿热卖的分红险。

国寿福禄宝宝两全保险(分红型)

国寿福禄宝宝两全保险(分红型)帮父母给孩子足够的呵护,让保险伴随宝宝长大;30岁前,成长金岁岁涨;18岁至55/60岁,享有高额保障金;55/60岁后,更有丰厚养老金;从小保到老,福禄享一生。

国寿鸿丰两全保险(分红型)

国寿鸿丰两全保险(分红型)为您提供资金保全,祝您抵御风险;财富增值,让您稳定获利;疾病意外,给您身故保障,同时还可享有分红收益和保单借款功能。

国寿瑞丰两全保险(万能型)

国寿瑞丰两全保险(万能型)保证收益、节节稳当;领取自由、事事省心;弹性支取、面面灵活;意外双倍、多多呵护;账户透明、天天放心;收益稳定、朝朝生息;持续奖励、年年生金;长期持有、月月获利。

国寿鸿丰B两全保险(分红型)

保障范围广:老少皆可投保。

人性关爱浓:每两年返还基本保险金额20%的关爱金。

人身有保障:幸福生活两全保障。

红利领取灵活:可现金领取,可累积生息,多重选择乐享财富收益。

国寿福星少儿两全保险(分红型)

生存保险金,在孩子成长至18、22、25周岁可分别领取基本保险金额80%的生存保险金。

满期保险金,当孩子成长到30周岁,可领取基本保险金额60%的满期保险金

保费豁免和成长保险金,一旦投保人遭遇不幸或高残,可以免交投保人身故之日或身体高度残疾之日以后各期保险费,被保险人每年可领取基本保险金额50%的成长保险金至18周岁,延续关爱。

享受分红,专家投资,稳健理财,享受公司分红。

保单借款,如急需资金,可凭保单按条款规定获得借款。

国寿鸿运少儿两全保险(分红型)

张先生为其0周岁的儿子,投保10万元保额的国寿鸿运少儿两全保险,交费至15周岁止,年交保费8470元。可获得如下利益:

成人保险金,被保险人生存至年满18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给付成人保险金5万元。

创业保险金,被保险人生存至年满22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给付创业保险金5万元。

婚嫁保险金,被保险人生存至年满25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给付婚嫁保险金5万元,合同终止。

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于18周岁的生效对应日前身故,本公司退还合同的现金价值,合同终止;被保险人于年满18周岁的生效对应日起至合同保险期满前身故,给付身故保险金10万元,合同终止。

中国人寿分红型保险投保案例


分红险指保险公司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将上一会计年度该类分红保险的可分配盈余,按一定的比例、以现金红利或增值红利的方式,分配给客户的一种人寿保险。在中国保监会目前的统计口径中,分红寿险、分红养老险、分红两全险及其他有分红功能的险种都被列入分红险范围。很多人愿意买分红险,也是看中了能够分红的优势。

中国人寿分红型保险投保案例介绍:国寿福禄宝宝两全保险(分红型)

被保险人,福宝宝,男,今年0岁,父亲为其投保国寿福禄宝宝两全保险(分红型),年交保险费50,000元,10年交费,基本保险金额为88,620元,养老保险金开始领取年龄为60周岁,可获得如下收益:

一、成长年金,岁岁递增。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福宝宝年满30周岁年生效对应日止,若福宝宝生存,第一年末领取成长保险金886.2元,第五年末领取4431元,依次类推,第三十年末领取26,586元,30年共领取412,083元。

二、养老祝寿,保证领取。自60周岁起至福宝宝年满79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若福宝宝生存,每年领取17,724元养老保险金;60岁年生效对应日领取88,620元祝寿金;若福宝宝于60周岁起身故,本公司按福宝宝身故后尚未领取的各期养老保险金(不包括被保险人身故前已产生但尚未领取的各期养老保险金)与满期保险金之和一次性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三、保费豁免,贴心呵护。在合同交费期间内,福宝宝因意外伤害或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180后因疾病导致身体高度残疾,本公司豁免福宝宝身体高度残疾之日以后至本合同终止前的各期应交保险费,视同投保人交纳了被保险人身体高度残疾之日以后至本合同终止前的各期保险费,本合同继续有效。

四、多重收益,丰厚回报。若福宝宝生存,按照合同约定除了领取成长保险金、每年17,724元的养老保险金、60岁时的88,620元祝寿保险金外,福宝宝在80岁年生效对应日还可以领取88,620元满期保险金以及享有每年的红利分配权,多重收益,丰厚回报。

五、高额保障,安心无忧。若福宝宝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年满18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前身故,本公司按本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若福宝宝于年满18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起至60周岁前身故,本公司按943,100元与本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之和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若福宝宝于60周岁年生效对应日起身故,本公司按被保险人身故后尚未领取的各期养老保险金(不包括被保险人身故前已产生但尚未领取的各期养老保险金)与满期保险金之和一次性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若福宝宝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遭受意外伤害,并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意外伤害导致被保险人于年满18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起至60周岁年生效对应日前身故,本公司按上述约定给付身故保险金后,再按2,272,400元给付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中国人寿福禄满堂产品介绍


2010年9月1日,中国人寿正式推出一款为退休生活倾心打造的全新的养老年金保险产品--“福禄满堂”。

产品特点:

一份投入 多重养老:在保险期间内,福禄满堂养老年金保险可为您提供养老金领取、红利获得以及可选择养老金和红利累积生息等多重权益。丰厚收益 领取灵活:越早投保、可获得越充足的养老金。累积生息 财源滚滚:本保险可享有养老年金和红利的复利计息,每年利率以公司公布为准。高寿无忧 坐享尊荣:本保险按照保险合同最长可以一直照顾您的老年生活直至85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福禄满堂 “罩”顾全家:养老年金、红利、累积生息、保证领取、意外保障,让您的晚年生活充满尊严。

该产品具有以下的六大特色:

特点一:灵活领取,量身定制。产品提供四种年金开始领取年龄,两种领取年限,两种领取类型,客户还可以选择年领或月领养老金。以上组合灵活搭配,为客户量身定制养老计划。特点二:增额领取,抵御通胀。产品特别设计了增额年金的领取方式,打消客户对未来通胀的担心和忧虑,更好地满足广大客户的增值养老需求。特点三:“身故返本,意外多倍。被保险人于保险期间内身故保证返本,产品还特别提高了意外身故保障,即年金开始领取日前意外身故返还所交保费(不计利息)的200%与现金价值较大者。特点四:保证领取,养老无忧。产品的养老金保证领取20 年或至被保险人年满85 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零时止。若被保险人于约定的年金领取期间不幸身故,约定领取期限内的尚未领取的养老金之和将作为身故保险金一次性给付。特点五:具有全程分红的性质。特点六:是一款理财和养老保险兼顾的保险产品。

福禄满堂产品在市场上更具有较强的竞争性,它具备以下四个竞争优势:

优势一:具有专款专用的优势。优势二:具有安全保值的功能,因为在您领取年金的同时还可以享受分红。优势三:保证领取的时间长,保证领取20 年或至被保险人年满85 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零时止。优势四:身故保险金体现被保险人的生命价值,随被保险人年龄而变化,呈现先上升后下降的趋势。特别的,针对中青年阶段加大意外身故保障力度,而老年阶段的身故保障则随被保险人养老金累计领取金额的增加而下降。

中国人寿激活卡激活方法介绍


知道什么是中国人寿激活卡激活吗?相信很多人听说过激活卡,但却不知道该如何使用?小编总结了激活卡的相关知识,以下为您介绍。

保险激活卡是指保险金额、保险费及主要保险责任等内容固定印制,需要客户购买并通过自助方式将保单置为生效状态的保险合同形式。

据介绍,中国人寿激活卡专门为短期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所设计,有针对旅游意外险、交通工具意外险和综合意外保险,保险期限有10天、半年和一年等多种可供选择,保费最低10元,最高仅100元,承保金额最高达到100万元。用户可随时随通过中国人寿官方网站或者拨打国寿官方客服热线95519,按照提示提供身份信息和纸质封套中激活密码,就可以使所购买的保险产品生效。

中国人寿有关人士介绍说,“自助式保险激活卡”使用方式与手机充值卡非常类似,给谁激活(相当于充值),何时激活,用户自主决定。同时国寿官方直接确认,最大程度保证了保单有效性。

保险激活卡是对传统卡折式短险业务的创新和升级,它在销售流程、产品形态、投保生效方式等方面都进行了简化,先期投放市场的主要有旅游意外险、综合意外险以及交通工具意外险等,未来将逐步扩大到短期健康险和长期寿险。中国人寿相关负责人介绍,中国人寿将利用60多万营销员队伍、1.2万团险队伍、6.5万银邮代理网点,以及数量众多的旅行社、便利店等兼业代理网点,大力推广保险激活卡业务,为广大民众提供更加便捷、温馨的保险服务。

激活卡的优势

1、不会因系统问题延误卡折的签单,减少佣金计算时点的不确定性。

2、可以指定生效日,不会因系统问题,导致卡折生效日纠纷问题。

3、化解卡折业务单量大,不能及时录入处理而迟迟不能签单、生效的问题。

4、无需填写投保单,指导客户自助激活即可,不会因填写错误而致退单;也不会有退单后暂收费不能现金支取的矛盾。

5、如果不符合承保条件,激活时即会提示,且此激活卡不会浪费,还可以重新销售。

6、不会出现系统中为退单,而卡折尚在客户手上的单证风险;而普通卡折易出现被退单后,卡折却在客户手上无法追回的情况。

7、社会发展的趋势,激活卡完全符合监管要求,是未来卡折的销售趋势。

8、单证的领用:销售人员到单证管理员处进行领取的口头申请,待单证管理员在单证系统内进行卡折的发放后,销售人员需到柜面收付费处进行保费的缴纳,待保费缴纳成功后,单证管理员进行激活卡实物的发放及核销,所以不存在超期确认、遗失等后续的工作及考核。

9、单证成本和业务处理成本较低;无需录单,能够有效化解短险特别是卡折业务单量大、不能及时录入处理的难题。

10、目前网络、短信、电话语音激活方式均已开通,能够满足客户激活方式的多样化选择。

注意这些要求能够使该卡使用的更顺畅。

1.通过网站、电话激活,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应为同一人,且为年满18周岁;残障人士不可通过此渠道投保;受益人默认为被保险人的法定继承人。

2.客户投保时,录入的投保信息包括卡号、密码、投保人即被保险人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证件类型、证件号码、生效日期、联系方式。网站投保中,客户必须在联系方式中填写手机和EMAIL之一。

3.保单生效日:投保人可以指定保单生效日,保单生效日不能早于投保日的次日,且也不能晚于投保日之后30日,保单生效前发生的保险事故本公司不负给付责任。

激活卡状态网络查询

1.登录/selfcard,选择“激活卡状态查询”。

2.输入16位数字号码,并根据提示输入验证码进行查询。

激活卡状态短信查询

编写JHCX#卡号发送至95519,例如:JHCX#1234567812345678,可以查询激活卡的状态,是否已经激活、生效或过期。

激活卡保单网络查询:1.登录/selfcard,选择“激活卡保单查询”。2.输入16位数字号码以及8位密码,并根据提示输入验证码进行查询。

激活卡保单短信查询:编写JHCX#卡号#密码发送至95519,例如:JHCX#1234567812345678#12345678,可以查询激活成功的保单相关信息,包括被保人姓名、证件号码、保费、生效日期、卡号。

客户可以核实自己激活的卡折信息:客户可以进行联系方式的更改,生效日在当天之后的,可以进行生效日修改,但是不能晚于激活后的30天

中国人寿瑞鑫保险分红型简介


很多消费者在购买保险过程中,常常会看到某些险种名字中带有“两全”的字眼,两全保险如何选择?中国人寿瑞鑫两全保险怎么样?

两全保险是死亡保险(人寿险)和生存保险的综合,与终身寿险的区别是保险有一定期限,其年均衡保险费要高于终身寿险。除了标准的两全保险单外,还有其他一些种类的两全保险单,如“退休收入”保险单、“半两全保险”、“子女两全保险”等。“退休收入”保险单对被保险人生存的给付金额大于保险单面额。而对被保险人死亡的给付金额是保险单面额或现金价值,以金额高的为准。“半两全保险”对被保险人生存给付金额只有死亡给付金额的一半。

中国人寿瑞鑫保险:国寿瑞鑫两全保障计划

金先生,30岁,企业中级管理人员,有社保,考虑增加自己的健康保障和未来养老费用的储备,拓宽低风险投资渠道。

产品特色:

●健康储备,安然无优

年轻时,我们拥有朝阳之志,一份坚实的保障,可以让我们抛开后顾之忧;早一天关注自己的健康,瑞鑫带给您一生忠诚无忧的健康保障。

●养老保障,美满幸福

健康长寿八十,我们共享金阳之晖时,有一份稳健的收入,可以让您闲暇的日子仍旧多姿多彩,瑞鑫带给您轻松自在的生活乐趣!

●抵制通胀,资产保全

稳中求胜是理财的关键,高额的现价达到有效保全和转移资产的目的,建立事业的后备基金。

●生存给付,终身受益

在八十岁丧失劳动能力,完全依赖过往积累时,三倍高额返还可以使晚年生活雪中送炭,幸福人生锦上添花。

●累计红利,额外收益

领取养老金前,被保险人可获得公司每年派发的红利。可每年领取,也可以放在公司进行累计生息。

投保方案:参加国寿瑞鑫保障计划(国寿瑞鑫两全保险分红型+国寿附加瑞鑫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选择十年期交费,每年交纳保费24,880元,基本保额10万。

保险期间:保险期间为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被保险人年满八十周岁的年效对应日止。

保险责任

●生存保险金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被保险人生存至每满三个保单年度的年生效对应日,本公司给付生存保险金8,000元。

●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内因疾病身故,本公司按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身故或于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后因疾病身故,本公司给给付身故保险金30万元,合同终止。

●满期保险金

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期间届满的年生效对应日,本公司给付满期保险金30万,合同终止。

●重大疾病保险金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于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一年后,初次发生并经专科医生明确诊断患本附加合同所指的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本公司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30万元,合同终止。若因意外伤害导致上述情形,不受一年的限制。

国寿瑞鑫两全保险(分红型)

因下列任何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本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措施; 被保险人在合同成立或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二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的除外; 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被保险人在合同复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疾病; 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无论上述何种情形发生,导致被被保险人身故,合同终止,本公司向投保人退还合同的现金价值。但投保人对被保险人故意杀害或伤害造成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公司退还合同的现金价值,作为被保险人遗产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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