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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卡里的钱是怎么计算的?可以随便用吗?

2021-04-19
保险是人生的规划 如何规划保险的钱 用保险规划孩子的未来

何女士最近遇到一件烦心事,她是从今年3月份开始交的医保,然后每月直接从工资卡里扣掉43.62元。医保卡刚刚办下来,可是医保卡里只有45元钱。于是她想知道,医保卡里的钱是怎么计算的?

医保卡里的钱是怎么计算的?可以取吗?相信很多人都遇到过这样的问题,根据相关规定,在职职工45岁以下(含45岁)的,以本人上年度工资总额为基数按2.3%(含个人缴费)的比例计算,划入个人医疗账户;在职职工45岁以上的,以本人上年度工资总额为基数按2.4%(含个人缴费)的比例计算,划入个人医疗账户。

根据何女士提供的信息,医保系统已查到,她是在2011年5月份参加的医疗保险,现医保卡余额为45.56元。根据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政策:以单位申报工资总额定为缴费基数,何女士的缴费基数是1981元,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个人缴费是以1981元×2%=39.62元,另外根据大额补助医疗保险缴费政策,单位与个人每月各负担4元,所以,何女士的每月工资扣款是基本医疗个人缴费39.62元+大额补助医疗4元=43.62元,划入医保卡是缴费基数1981元的2.3%为45.56元。所以何女士医保卡5月份的余额为45.56元。

对于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标准有不同。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范围为具有齐市市区城镇户籍的灵活就业人员,男60周岁以下,女50周岁以下,最低参保年龄为16周岁。缴费标准是以我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按5%的比例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30周岁以下参保采取优惠政策,从参保之日起,前5年以我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按3%的比例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五年以后按5%比例缴纳。在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同时必须缴纳大额补助医疗保险,每人每年96元。2010年11月至2011年10月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年缴费标准(含大额):30周岁以下622.68元(3%优惠),30周岁以上973.8元。

那么医保卡里的钱到底能不能随便用?正常情况下医保卡适用范围是怎样的?

一、正常情况下,患病需要住院时,拿上医保卡、病历本到自己的定点医院,即可用医保卡结算。也就是自费部分自己交,报销部分医保中心和医院结算。二、如果由自己的定点医院转到二级或三级医院的,用医保卡结算,同上。三、病情危急,在非自己的定点医院住院抢救的,5日内到市医保中心办理急诊抢救病种认定,认定属于急诊抢救病种后,即可用医保卡在抢救医院结算。四、转外地治疗的,经医院、医保中心同意,办理转诊手续。外地发生费用先个人自费结算,诊治结束后,备齐资料经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报销。五、做了特殊规定病种(癌症、尿毒症、器官移植)认定的,住院时同上用医保卡结算。门诊治疗拿药时,仍然使用医保卡,先个人自费结算,自己结算的票据本年度内经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报销。六、有一种特殊情况,就是需要做白内障超声乳化人工晶体置入的,自选一家有能力的医院(不一定是自己的定点医院)。不用住院,直接门诊手术,仍然使用医保卡,先个人自费结算,诊治结束后,经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报销。

但是,有人认为,这累积在医保卡上的钱不用白不用,如果真等到自己得了比较大的疾病,需要住院了,这医保卡上的钱也就会用掉,然后才会有另外的保险报销。这一制度设计的结果是,只要人们有一点私心,就会尽量用掉卡上的“积蓄”,反正等到大病来临也有报销,为什么不提前用掉卡上的钱呢?于是,人们要么在平时就多买药,不管自己是否用得上,说得好听是未雨绸缪,说得不好就是滥用医药资源、滥用医保资源,也可能造成药物滥用等方面的社会问题。

而一些心思更加活络的人可能就要把医保卡上的钱用来购买一些保健品。一些药店为了做生意,也投其所好,通过做假账,把非医保目录的药品,甚至日用品卖给医保卡客户。而让医保卡客户直接买药品再退回的情况,就等于是明目张胆地套取医保卡内的现金。

这一问题可以说自从社会医疗保险实施以来就出现了,虽然也可能通过检查发现一些问题,但药店同客户之间的这种交易,两厢情愿,是很难调查取证的。而且,即使出现这类情况,也往往难以追究医保卡用户,因为这如何使用卡上的累积金,也没有清晰的规定和惩罚性条款。既然没有禁止,那么,用户想办法用掉卡上的钱,追究也就缺乏依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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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信很多人都会有这样的疑惑:医保卡里的钱,到底可不可以给家人用?如果可以,该如何办手续?下面就为大家解答关于医保卡的几个问题。

医保卡历年余额可给近亲属用,要符合三个条件

市社保局办事大厅窗口的工作人员告知,的确有政策规定,医保卡历年余额可以给家人用。

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的《关于扩大医保个人账户结余资金支付范围的意见》中提到,允许参保人员近亲属发生的一些费用,使用个人账户历年结余资金支付。

不过,参保人员用医保卡历年积余的钱支付近亲属发生的费用,一定要同时符合三个条件:1.个人账户历年结余资金超过6000元;2.申请支付的费用合计在2000元以上;3.支付后个人账户历年结余资金留存款不少于3000元。

参保人员从其个人账户历年结余资金中支付近亲属发生的费用,需凭相关证明材料,如证明近亲属关系的户口本、结婚证等,医保卡、医院收费原始凭证、清单和病历,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

可以为近亲属支付的费用,规定了两个范围

《关于扩大医保个人账户结余资金支付范围的意见》明确了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规定了可以为近亲属支付的费用:

1.参保人员近亲属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使用狂犬疫苗、各类肺炎双球菌、流感疫苗的费用。

比如说:孩子打流感疫苗,如果孩子的父母或爷爷奶奶等人的医保账户里有历年结余,就可以用这笔钱支付。不过,支付的形式不是直接刷卡,而是需要自己先垫付,然后带着相关证明材料,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

2.参保人员近亲属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由基本医疗保险补偿后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

举个例子,假设市民蒋女士看病所需的医疗费为1万元,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的费用(符合报销目录的医疗费)为7600元,蒋女士享受的是企业基本医疗保险,按照补偿比例,她可以得到5000元补偿,个人还需负担2600元。也就是说,蒋女士自付的2600元,可以从她丈夫或其他近亲属的个人账户历年余额中支取。

不过,有一个前提条件,蒋女士近亲属个人账户历年余额需超过6000元,支付后不能少于3000元。

再打个比方,小王患了呼吸道疾病,用了500元医疗费,其中甲类药100元,乙类药300元,丙类药100元,小王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的费用为391元,按参保类别能报销60%即234.6元,补偿后个人负担156.4元。

像小王这样的情况,他自付的156.4元暂时不能用近亲属医保卡里的钱,因为申请支付的费用达不到2000元。不过,累计到2000元以上,还是可以的。

提醒:有些人或许在想,反正近亲属医保卡里的钱按规定可以支付,到社保部门办理相关手续麻烦,不如直接拿他们的医保卡刷方便。这种行为就属于利用他人医保卡骗取医保基金,构成犯罪的,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根据诈骗罪的最新解释,骗保3000元,将处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或者单处罚金。

医保卡里的钱能取吗?是否合法?


医保卡中的金额如今很多省市都可以直接在线进行查询,社保卡属于个人财产,里面的金额是可以套现呢,有市民打起了医保卡的主意。赖某持父亲的社保卡在一年间恶意发生医疗消费超42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

今年1月份,在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召开的医疗保险监管情况通报会上,市社保局提醒参保人,医保卡套现不仅给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带来风险和损失,也给参保人带来损失。欢迎市民举报医保违规行为,举报有奖。

非法利用医保卡套现可获50%利润

“参保人陈某一直有慢性病,行动不便,需要到医院长期开药。保姆马某代劳帮他到医院开药,几次以后她发现有机可乘,刚开始是给自己开些药用,慢慢地她被药贩子盯上了,就开始大量地开药,再把药卖给药贩子牟取利益。甚至在雇主死亡后,她继续盗用该社保卡套药。前后金额高达20万元左右。”市社保局医保监督处处长肖敏静介绍,经过调查取证后已将陈某移送公安机关,被追究刑事责任,判处3年有期徒刑。

肖敏静介绍,工作人员曾打过电话暗访,了解到用社保卡套药出来贩卖,大概能有50%-55%的利润。“深圳大部分参保人年轻、少疾病,个人账户积累较多。部分人认为个人账户是个人的财产可以自由支配。不法分子就抓住这个心理通过在医院蹲点、网络、街头广告灯不法手段散播信息,诱惑参保人。导致有些参保人只看眼前利益,宁愿自己损失资金主动参与套现,甚至没有认识到这种套现基金的行为是犯罪。”她介绍,还有两个案例,都是子女拿父母的社保卡套现,金额高的有40多万元,也被判处了2-3年的有期徒刑。

8个月查处违规金额130余万元

深圳市社保局新闻发言人黄险峰表示,目前不法分子日益猖獗,而参保人法律意识淡薄,对医保基金和个人账户认识有误区。“很多人认为,个人账户的钱就是自己的,可以自由支配。其实不是的,医保个人账户的钱是医保基金的一部分,专门用于支付门诊基本医疗费用、住院自付的基本医疗费用等,并不是个人的存折。因为深圳参保人医保待遇高,参保人只要个人账户的钱用完后,再看病超过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5%,就可以由统筹基金报销70%,个人只要付30%。很多人就利用这个来牟取不法利益。”黄险峰介绍,为维护社保基金安全,确保“医保患”三方受益达到共赢,市社保局自2012年4月正式成立医疗保险监督处,主要负责全市定点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医疗服务情况监管工作、参保人就医行为监管工作、门诊大病待遇审批等。

据介绍,去年4-12月,医保监督处累计检查定点医疗机构600余家,检查病历近1.7万份,共查出违规病历3000余份,涉及违规金额130余万元,核卡约10万人次(其中住院4万人次,门诊6万人次),发现冒卡住院、非医保记账住院6例。检查处方诊疗单等100余万张,违规金额63万元。共接受投诉举报80余宗,12宗立案调查,并全部结案,涉及金额25万元,并对举报人予以奖励。

小知识:自2010年1月开始,医保个人账户新划入的资金专项用于参保人员的医疗消费,参保人员持社保卡到定点医院和定点药店就医取药时可直接刷卡结算,不能自行支取。2009年12月31日前注入个人账户的资金仍可以自行支配。

医保卡里的钱能取吗?怎样使用更合理?


医保卡减轻了群众看病的负担,为群众提供了健康保障,然而,有的时候医保卡上的钱用不完,难道就只能等着留给后代了吗?

在现有的医保卡设计中,每个月会有一笔钱存进我们的医保卡,这笔钱来源于我们医保费中的一部分,设计的意图是供人们在看门诊和买药的时候灵活方便地使用。为了避免人们把这点钱取出去,这卡上的钱不能直接取现,而只能用于买药和门诊。

医保卡里的钱是个人和国家两部分组成的,“医保卡划现金”的行为是绝对不允许的。如果发现参保人将医保卡里的钱变为现金,将暂停参保人享受医保待遇。同时对相关药店也要进行处罚,终止其刷卡购药的服务。医保卡里的钱只能用于看病就医,支付个人住院费用,是用来解决老百姓看病贵的,但是现在很多人意识不到医保卡的重要性。因此,医保卡套现是绝对不允许的。

然而,当今社会医保卡套现现象十分严重,前不久,深圳有药店帮医保卡用户先买药,再把药品退回药房兑现医保卡内现金,受到相关部门查处。这一现象其实并非深圳独有。最近有报道说,在长春市的许多医院、公共场所和居民小区内,“医保卡换现金”的小广告随处可见。据了解,在当地,只要拿100元钱的药品就可以换到70元左右现金。

医保卡功能的扭曲,当然可以说与部分市民觉悟不高、个别药店惟利是图有关。不过,医保卡遭遇的这一问题,还不能从病人、药店的道德品行去找原因。先有医保卡的设计漏洞,才有钻漏洞的药店和患者。

要克服医保卡设计上的这一漏洞,首先要重新定位社会医疗保险的功能,究竟是保障市民抵御大病重病的经济风险呢,还是保障最一般的疾病花费?也许,在过去保险知识贫乏、保险意识淡薄、甚至人们对保险存在很多误解的时期,原来的设计体现了一种合乎人性的安排。到现在,人们的保障意识更明确,商业保险也非常广泛地渗透到生活中的情况下,相信更多的人希望我们的医疗保障集中在重大疾病上。那么,我们就可以考虑不要给医保卡存现金,把这部分资金节省下来,为重大疾病提供更多的保障。

那么对于普通公民来说,医保卡里的钱应该怎么用才算理智?其实答案很简单,医保卡里的钱,用来买药最明智。假如你月工资3000元,那么医保卡每月进账90元,个人和国家各交一部分。现在,为了眼前利益刷卡套现金,卡上钱少了,以后若是大病就医,就只能从兜里掏钱了。而医保账户除用于指定医疗项目外,还有积累作用,利息也不低。平时管理好医保卡上的钱,紧要关头才能提供充足的救命钱。“拿自己的钱便宜别人,做法就有点不明智了!”另外,根据相关规定,个人是不允许对药物进行收售买卖的,因此药贩子回收药品的行为是违法的,绝对不可以成为“共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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