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保险人,重复保险的分摊方式是什么样的

2020-04-24
保险人的未来规划 保险人未来的愿景规划 保险是人生的规划

随着社会的发展,保险对于老百姓的意义也越来越重大,人们开始依赖保险、重视保险。但是保险的种类又多又复杂,保险合同的内容深奥难解,如果对保险有兴趣的朋友们建议大家还是多多在平时了解一些保险的险种与相关知识,至少不会在买的时候被坑。

今天给大家介绍一下重复保险。

重复保险是指投保人对同一标的、同一保险利益、同一保险事故分别向两个以上保险人订立合同的保险。重复投保原则上是不允许的,但在事实上是存在的。其原因通常是由于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的疏忽,或者源于投保人求得心理上更大安全感的欲望。重复保险的投保人应当将重复保险的有关情况通知各保险人。

重复保险分摊原则是指投保人向多个保险人重复保险时,投保人的索赔只能在保险人之间分摊,赔偿金额不得超过损失金额。

在重复保险的情况下,当发生保险事故,对于保险标的所受损失,由各保险人分摊。如果保险金额总和超过保险价值的,各保险人承担的赔偿金额总和不得超过保险价值。这是补偿原则在重复保险中的运用,以防止被保险人因重复保险而获得额外利益。

重复保险分摊的方式一般有:比例责任制、限额责任制、顺序责任制。

比例责任制

各保险人按照其保险金额,依比例分担赔偿损失的责任。其公式为:某保险人分摊的赔偿责任=(某保险人承保的保险金额/所有保险人承担的保险金额)×损失金额。

独立责任制wWW.bx010.Com

独立责任制又称限额责任制,是按照各保险人在无他保情况下单独应负的赔偿金额作为基数加总得出各家应分摊的比例,然后据此比例计算赔款的方法,即按各保险人单独赔付时应承担的最高责任比例来分摊损失赔偿责任的方法。独立责任又称限额责任,是在无他保的情况下,保险人按其承保金额所负的损失赔偿责任。

其公式为:某保险人分摊的赔偿责任=(某保险人独立责任限额/所有保险人独立责任总额)×损失金额

顺序责任制

这是根据各保险人出立保单的顺序来确定赔偿责任,即先由第一个出立保单的保险人在其保险金额限度内赔偿,再由第二个保险人对超过第一个保险人保险金额的损失部分在其保险金额限度内赔偿,依次类推,直至将被保险人的损失全部赔偿的方法。这是依承保的先后顺序进行分摊的方法。

相关知识

保险人,重复保险分摊原则(四)


 三、重复保险的分摊

 2. 责任限额( Limit of Liability ) 分摊

 这种分摊方式又称独立责任法( The Independent LiabilityMethod) , 是指各保险人的分摊额不是以其承保的保险金额作为分摊基础, 而是按照各保险人在没有其他保险人重复保险的情况下, 单独应负的最高责任限额的总和作为分母, 以各保险人的最高责任限额作为分子, 按比例分摊损失金额。

 例如, 某保险标的的保险价值为30 万美元, 投保人分别向两个保险公司投保, 其中保险人A 承保的金额为10 万美元, 保险人B 承保的金额为40 万美元。该保险标的的损失为20 万美元。若按责任限额方式分摊该损失, 则:

 保险人A 应赔偿的金额为:

 10/(10 + 20)×20 = 6. 67 (万美元)

 保险人B 应赔偿的金额为:

 20/(10 + 20)×20 = 13. 33 (万美元)

 目前, 国际保险市场上使用这种方式进行分摊的较多。

 3. 连带责任( Joint Liability) 分摊

 这种方式是指, 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 当保险标的发生损失时, 被保险人有权向数个保险人中的任何一个或全体请求承担全额的赔偿责任。只要被保险人向其中的一个保险人提出请求, 该保险人即有义务将所有保险人应承担的赔偿责任向被保险人赔付。该保险人履行了赔付义务后, 对其他保险人享有请求权, 其他保险人应承担的责任, 仍按其承保的保险金额与总保险金额的比例分别计算。由于这种方式是保险人之间负连带责任, 因而对保险人不利。

 4. 顺序责任分摊

 这种方式是指, 按重复保险合同的订立先后顺序分摊赔偿责任。由最先签发保险单的保险人首先负责赔偿, 只有在最先签单的保险人依照保险金额承担赔偿责任后, 若有剩余损失或前一保险人无力承担的损失, 才由后签单的保险人负责赔偿, 依次类推。

 5. 平均分摊

 这种方式一般适用于责任保险中。在该保险中, 虽然不是经常性的, 但有时也会出现重复保险。在责任保险中有时没有规定保险金额,一旦出现重复保险, 各保险人对保险责任一般平均分摊, 而不是比例分摊。在英国保险中, 责任保险的分摊也可以采用独立责任法进行。

企业财产保险是什么样的保险


人们关心保险,更多是关心自己的社会保险,购买一些合适的人寿保险,以备不时之需,企业财产保险对大多数人来说不关心,也很陌生,今天我们主要给大家普及一下企业财产保险知识。

首先,让我们了解一下企业财产保险的定义。企业财产保险是一切工商、建筑、交通运输、饮食服务行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对因火灾及保险单中列明的各种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引起的保险标的的直接损失、从属或后果损失和与之相关联的费用损失提供经济补偿的财产保险。

意义与作用

企业财产综合保险是中国财产保险的主要险种,它以企业的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为保险标的,以企业存放在固定地点的财产为对象的保险业务,即保险财产的存放地点相对固定且处于相对静止的状态。

企业财产保险具有一般财产保险的性质,许多适用于其他财产保险的原则同样适用于企业财产保险。

投保的企业应根据保险合同向保险人支付相应的保险费。保险人对于保险合同中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给被保险人所造成的损失,予以承担赔偿责任。

企业财产保险适用范围:

企业财产综合保险是我国财产保险业务中的主要险种之一,其适用范围很广,一切工商、建筑、交通、服务企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均可投保企业财产保险,即对一切独立核算的法人单位均适用。

1、领有工商营业执照,有健全会计帐册,财务独立,以全民所有制或集体所有制为主体的各类企业。

2、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等。

3、以人民币投保,愿意接受财产保险基本险条款的三资企业。

4、有健全会计帐册的私营企业。

企业财产保险赔偿范围

保险财产的下列损失本公司也负责赔偿:

一、被保险人自有的供电、供水、供气设备因第四条所列灾害或事故遭受损害,引起停电、停水、停气以致直接造成保险财产的损失;

二、在发生第四条所列灾害或事故时,为了抢救财产或防止灾害蔓延,采取合理的、必要的措施而造成保险财产的损失。

发生保险事故时,为了减少保险财产损失,被保险人对保险财产采取施救、保护、整理措施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本公司负责赔偿。

企业财产保险不赔偿范围:

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险财产的损失,本公司不负责赔偿:

一、战争、军事行动或暴乱;

二、核子辐射或污染;

三、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

本公司对下列损失也不负责赔偿

一、保险财产遭受灾害或事故引起停工、停业的损失以及各种间接损失;

二、保险财产本身缺陷、保管不善导致的损坏;保险财产的变质、霉烂、受潮、虫咬、自然磨损以及损耗;

三、堆放在露天或罩棚下的保险财产以及罩棚,由于暴风、暴雨造成的损失;

四、其它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和费用。

保险金额与赔款计算

固定资产可以按照帐面原值投保,也可以由被保险人与本公司协商按帐面原值加成数投保,也可以按重置重建价值投保。

上述保险财产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按以下方式计算赔偿金额:

一、全部损失

按保险金额赔偿,如果受损财产的保险金额高于重置重建价值时,其赔偿金额以不超过重置重建价值为限。

二、部分损失

(一)按帐面原值投保的财产,如果受损财产的保险金额低于重置重建价值,应根据保险金额按财产损失程度或修复费用与重置重建价值的比例计算赔偿金额;如果受损保险财产的保险金额相当于或高于重置重建价值,按实际损失计算赔偿金额;

(二)按帐面原值加成数或按重置重建价值投保的财产,按实际损失计算赔偿金额。

以上固定资产赔款应根据明细帐、卡分项计算,其中每项固定资产的最高赔偿金额分别不得超过其投保时确定的保险金额。

承保风险,保险的原则:重复保险的分摊原则


五、重复保险的分摊原则

重复保险,亦称“双重保险”,是指被保险人以同一保险标的物向两家或两家以上的保险公司投保了相同的风险,在保险期限相同的情况下,其保险金额的总和超过了该保险标的的价值。

重复保险的分摊原则是保险补偿原则派生出来的一项原则。在出现重复保险的情况下,当保险标的发生损失时,按照保险补偿原则,被保险人不能从保险人处获得双重赔偿,而是把保险标的的损失赔偿责任在各保险人之间进行分摊,这便是重复保险的分摊原则。

对重复保险分摊金额的计算,最常使用的方法是:“比例 分摊责任”。所谓比例分摊责任,是指在保险标的发生损失时,各保险人按各自保险单中承保的保险金额与总保险金额的比例承担保险赔偿责任。

六、近因原则

在保险理赔工作中,还有一项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就是近因原则,它是在保险标的发生损失时用来确定保险标的所受损失应否获得保险赔偿的一项重要依据。

保险标的发生的损失可能是一个原因造成的,也可能是两个或更多原因造成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原因,可能是同时作用,也可能是连续作用或间断作用。造成保险标的损失的原因可能是承保风险,不保风险,也可能是除外风险等等。由于造成损失的原因是各种各样的,而保险标的的损失与造成损失的原因之间又可能存在着各种不同关系,所以保险人必须对损失和损失原因之间的关系进行限制。保险人只承担以保单承保风险为近因造成的保险标的的损失。这就是保险的近因原则。

保险赔偿的近因不一定是指在时间上或空间上最接近损失的原因,而是指对损失的发生具有支配力的、最主要的、最有影响的原因,亦即在结果上与损失最接近的原因。在实际业务之中,造成损失的原因往往不是一种,而是多种错综复杂的原因,因此区别损失的近因和远因就成为一个复杂的问题。一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进行分析:

(一)只有一个单独的损失原因

如果损失的发生没有被其他原因所介入而中断,这唯一的原因就是损失的近因。如果它属保险单承保的风险,保险人对损失应予赔偿,反之则不赔。

(二)有两种或两种以上的风险同时发生造成损失如果这些风险都是承保风险,则保险人负责赔偿;如果同时出现的风险既有承保风险,又有非承保风险,则当能够确定承保风险造成的损失责任的大小时,保险人只承担承保风险造成的那部分损失;当承保风险和非承保风险造成的损失不能确定时,保险人对损失负责赔偿;如果同时出现的风险既有承保风险,又有“除外风险”,则当能确定承保风险造成的损失责任大小时,保险人只负责由承保风险造成的那部分损失;当承保风险和除外风险造成的损失不能划分清楚时,保险人对损失不负赔偿责任。

(三)有两种或两种以上的风险连续发生造成损失这种情况是指在保险标的物发生损失之前有两个以上的前因,而且每个前因都与后因有着直接的因果关系。在这种因果关系中,最前面的起因就是近因,如果它是属于承保的风险,保险人应对国际货物运输与保险目录

人身意外保险赔付的流程是什么样的


当我们购买人身意外保险发生意外时,赔付流程是什么?事故以后第一时间应该通过电话通知保险公司的理赔部门,将人身意外保险被保险人的姓名;事故的时间、地点、性质程度、事故导致的结果,人身意外保险险种及单号等告诉保险公司。

一、什么是人身意外保险赔付

人身意外保险,又称为意外或伤害保险。是指投保人向保险公司缴纳一定金额的保费,当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遭受意外伤害,并以此为直接原因造成死亡或残废时,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向保险人或受益人支付一定数量保险金的一种保险。

二、人身意外保险赔付的流程是什么

对于人身意外保险理赔流程,保监会有明确的条例规定,《关于公布保险理赔(给付)程序进一步做好理赔服务工作的通知》要求,保险公司应在公司网站上公布理赔(给付)服务的具体流程、所需材料的清单、联系电话和投诉电话,并在本公司各营业网点(包括代理网点)公示上述材料。

人身意外保险赔付需要准备的资料有哪些?被保险人发生意外事故必须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保险公司应将事故情况登录备案。了解需要准备的单证,以便保险公司快速理赔,需在3日内向保险公司报案。一般来讲,报案是人身意外保险赔付过程中的重要环节,它有助于保险公司及时了解事故情况,必要时可介入调查,尽早核实事故性质;同时保险公司又可以根据保险合同的要求及事故情况,告知或提醒申请人所需准备的材料,并对相关材料的收集方法及途径给予指导。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办理理赔时所须手续(住院医疗保险需在保险公司规定的认可的二级(含二级)以上医院住院就诊):(1)医学诊断证明;(2)有关部门出具的意外伤害事故证明;(3)医疗费原始收据及处方;(4)本人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复印件。保险公司根据申请人提供的人身意外保险赔付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定材料是否齐全、是否需要补交材料或人身意外保险赔付的保险公司确定是否受理的过程。在立案环节中,保险公司的立案人对提交的证明材料不齐全、不清晰的,会当即告诉申请人补交相关材料;对材料齐全、清晰的,即时告知申请人处理案件大致所需要的时间,并告知保险金的领取方法。

另外,意外身故意外医疗(门诊)手续的1-8项+死亡证明、丧葬火化证明、户口注销证明+受益人身份证明,非指定受益人还应有与被保险人的关系证明。而意外伤残意外医疗(门诊)手续的1--8项+残疾鉴定书。至于人身意外保险赔付款通常在7--10日内到账,重要的是资料准备要齐全,当然也视具体情况而定。

案件经办人根据相关证据认定客观事实、确定保险责任后、精确计算给人身意外保险赔付付金额,作出理赔结论的过程。

通知、领款案件经过签批环节后,保险公司就可以通知受益人携带相关身份证明及关系证明,前来办理领款手续了。

保险公司在所有单证齐全的情况下,在7日内会作出结案通知,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接到通知后,可凭本人身份证和户籍证明到保险公司领取赔款。

人身意外保险赔付不能盲目投保,要遵循一定的原则。即按种类选购、了解人身意外险赔付上的分类以及“长险”代替“短险”。也就是说,要选择适合自己的意外险,了解赔付的类型,一个是对造成死亡和残疾的赔付,另一个是对程度相对较轻的医疗费用的赔付。在选择意外险时,一定要选择有医疗赔付的险种,因为我们遇到的大部分意外都是磕磕碰碰、轻度骨折的小意外,有医疗赔付,这些意外就都能得到赔偿。从经济实用的角度来说,投保一年期的长险比几天甚至几小时的短险要划算很多。

当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而造成死亡、残疾、医疗费用支出或暂时丧失劳动能力时,保险公司会进行人身意外险赔付。平安保险公司的人身意外险不仅保障全面,网上投保还能享受保费优惠,是值得大家去了解去选择的保险产品。据了解,平安官网的意外保险有一年期综合意外险、交通意外险、家庭综合保险、驾乘综合保险四个意外险种类。这些意外险都有自己的适用人群,大家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来选择最适合自己的。

平安保险公司的人身意外险赔付流程一共有四步。第一步,在保险事故发生后3日内报案。可以拨打95511电话报案,也可以到保险公司门店报案。第二步,准备好保险事故相关的证明和票据。第三步,到平安保险当地机构办理理赔手续。第四步,经审核对于确属保险责任范围类的事故,平安保险公司当地机构为客户办理理赔。总而言之,选择平安网上投保,投保一份平安人生意外险,就等于选择了一个安心的生活。

寿险理赔流程是什么样的 ?应该注意什么?


人生风险无处不在,与其害怕中风险到来,倒不如为自己购买一份保障,防御意外风险。事实上,这也是很多人选择购买保险的原因。理赔可以说是保险整个环节中最重要的一个环节,是保险公司对被保人所发生的合同责任范围内的人身和财产损失履行经济补偿义务。那么寿险理赔流程是什么样的呢?

寿险理赔流程

一、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应于知悉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十日内,通过95519热线、传真、委托业务员、直接到公司柜台等方式及时向我们报案;二、请您备齐索赔材料,以便于我们及时立案;三、我们进行必要的案件审核;四、通知您领款;五、结案。

寿险理赔流程的材料

(1)寿险理赔流程必备材料:保险合同正本、被保险人身份证件原件、您本人身份证件原件、最后一次交费凭证、《理赔委托书》(采用委托他人办理时)。

(2)寿险理赔流程其他相关材料:A、意外死亡申请应备材料1.公安部门或我公司认可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被保险人死亡证明。2.被保险人户籍注销证明。3.如被保险人因交通事故死亡,须提供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4.如被保险人因失踪被宣告死亡,须提供人民法院出具的宣告死亡证明文件。5.受益人户籍证明及身份证件。6.受益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性质、原因等有关的其他证明资料。7.我公司认为必要的其它证明材料。

B、疾病死亡申请应备材料:1.我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诊断证明。2.被保险人在所有就诊医院的诊断证明、住院病历或门诊病历、出院小结等相关资料。3.被保险人户籍注销证明。4.受益人户籍证明及身份证件。5.受益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性质、原因等有关的其他证明资料。6.我公司认为必要的其它证明材料。

C、伤残申请应备材料:1.我公司指定或认可的伤残鉴定机构出具的被保险人残疾程度鉴定书。2.受益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性质、原因等有关的其他证明资料。3.我公司认为必要的其它证明材料。

D、疾病申请应备材料:1.我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出具的住院病历或门诊病历、出院小结、医疗费用收据原件、病理显微镜检查、血液检验及其他科学方法检验报告的疾病诊断证明书。2.受益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性质、原因等有关的其他证明资料。3.我公司认为必要的其它证明材料。

从法律角度来看,寿险理赔流程是履行保险合同的过程,并受法律约束和保护。

寿险理赔流程注意事项:

1、出险通知:投保人,被保人或者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后,应当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在索赔过程中,及时通知的原则的执行是十分重要的。及时通知可以使保险公司能立即对保险事故进行调查,任何迟延都会使调查工作进度变慢,从而引至理赔时限的延后。

寿险理赔流程相关提示:人寿保险的被保人或者受益人对保险人请求给付保险金的权利,自其知名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五年不行使消灭。

2、寿险理赔流程索赔:理赔的发生,直接由索赔引起。索赔和理赔是一个问题的二个方面。索赔是指被保人向保险公司提出赔偿的行为,也是被保人实行其保险利益的具体体现。在保险事故发生后,投保人,被保人或者受益人应将事故发生的地点,时间,原因及其它相关方面,以最快的方式通知保险公司,并提出索赔请求。保险公司在接到索赔请求后,理赔的程序因此启动。

3、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购买保险时候先要确定,自己是要为自己买个什么样的保障。

4、寿险理赔流程的近因原则:近因原则是保险当事人处理保险案件,或法庭审理有关保险赔偿的诉讼案,在调查事件发生的起因和确定事件责任的归属时所遵循的原则。

按照近因原则,当保险人承保的风险事故是引起保险标的损失的近因时,保险人应负赔偿责任。近因原则已成为判断保险公司是否应承担保险责任的一个重要标准。对于单一原因造成的损失,单一原因即为近因。对于多种原因造成的损失,持续地起决定或有效作用的原因为近因。如果该近因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保险人就应当承担保险责任。

什么样的儿童保险好


儿童保险是专门为少年儿童设计的,主要针对0-18岁未成年人的保险,主要用于解决儿童成长过程中所需要的教育、创业、婚嫁费用,以及应付可能面临的疾病、伤残、死亡等风险的保险产品。

父母给孩子选择儿童保险,首先要考虑的是自己的经济能力,量力而行,不是越贵的保险越好,而是适合宝宝的保险才是最好的。其次,要有针对性,是想要医疗保障还是要意外保障,还是想做长远投资,这些都是要在买保险之前充分考虑到因素。

那么什么样的儿童保险比较好呢?专家就为您总结了一下,希望大家能根据各自的家庭情况来选择。

1、儿童医疗保险—保障型儿童险

险种特点:保费便宜,保障高,无返还。适用家庭:基础购买,孩子体质较弱。

在家庭生活中,与儿童健康有关的花费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儿童重大疾病;一种是儿童住院医疗。目前,重大疾病有年轻化、低龄化的趋向,如白血病等恶性肿瘤同时还有像川崎病、严重心肌炎等婴幼儿易患的特定重大疾病,而按照我国目前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现状,少年儿童这一年龄段基本上处于无医疗保障状态。因此,利用保险分担孩子的医疗费支出就成为投保儿童保险所要考虑的重要因素。

现在普通的儿童疾病主要是呼吸道和消化道疾病,如上呼吸道感染、支气管炎、肺炎、腹泻等,动辄就住院,积累下来,花费也不小。因此在考虑购买险种时,建议家长可以购买附加住院医疗险和住院津贴险。这样,孩子万一生病住院,大部分医疗费用就可以报销,并可获得50元~100元/天的住院补贴。

2、儿童教育保险—储蓄型儿童险

险种特点:定期定额缴费,存多返还多,储蓄外有保障。适用家庭:目标明确的中长期储备。

最近十年中,教育市场化所带来的教育支出高涨,以及家庭消费观念的变化,越来越多的父母都愿意将有限的资源投资在孩子的教育培养上,提前为孩子做一个财务规划和安排。

教育储蓄险主要就是解决孩子未来上学或者出国留学的学费问题。以购买保险的形式来为孩子筹措教育费用,购买保险后需要按时向保险公司缴费,作为一种强制性储蓄,可保障孩子日后的费用使用。而一旦父母发生意外,如果购买了可豁免保费的保险产品,孩子不仅免交保费,还可获得一份生活费。所以此类保险是以储蓄和保障为主。

3、儿童意外保险—保障型儿童险

险种特点:保费便宜,保障高,无返还。适用家庭:基础购买,只保意外伤害。

儿童好奇心强,活泼好动,而自我保护意识比较差,在社会中处于弱势群体,因此发生意外的可能性也就相对较大。据最新的统计资料表明,儿童期意外死亡以每年7%~10%的速度增加,某些地区意外死亡与伤害的发生比例高达1:19,已经成为我国0~14岁儿童的第一位死因。意外死亡的重要原因是意外窒息、溺水、车祸与中毒,其中车祸死亡率的上升尤为显著。意外伤害的主要原因为跌落、烧(烫)伤、动物致伤。目前意外伤害已经超过疾病成为儿童健康的头号杀手。

儿童意外伤害险就是针对18岁以下儿童,在遭受意外时所产生的高额的医疗花费等经济损失,以及意外致残、致死的人身保障。因此父母可以酌情为孩子购买意外类险种,一旦孩子发生意外后,可以得到一定的经济赔偿。这一类的保险一般是消费型的险种,一年仅需要几百元,各保险公司都有推出。

4、儿童投资理财保险—投资型儿童险

险种特点:保费自由、保额自主,随时支取,保障外有收益。

投资连结保险是一种融合保障、储蓄与投资于一身的新险种。与其它险种不同的是,投资连结险能够较好地融合风险保障与理财规划的优点。投资类保险尤其是万能产品,可以同时解决孩子的教育(留学)、创业、养老等大宗费用的问题。目前各个保险公司的具体保险方案不尽相同,但通常是孩子在成年前,父母为投保人,为孩子筹划日后的教育留学费用、创业启动资金;孩子在成年后,自己将成为投保人,筹划补充养老、医疗、旅游基金等。

家庭可以根据孩子的教育需要,应付不确定各个教育支出。投资本险种,需要有一定的经济基础,保费预算较高。

保险人,保险的分类(三):按照承保方式分类


三、按照承保方式分类

 按照承保方式分类,可将保险分为原保险、再保险、共同保险和重复保险。

 ( 一 ) 原 保 险

 原保险是保险人与投保人之间直接签订保险合同而建立保险关系的一种保险。在原保险关系中,保险需求者将其风险转嫁给保险人,当保险标的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保险人直接对被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

 ( 二 ) 再 保 险

 再保险(也称“分保”)是保险人将其所承保的风险和责任的一部分,转移给其他保险人的一种保险。转让业务的是原保险人,接受分保业务的是再保险人。这种风险转嫁方式是保险人对原始风险的纵向转嫁,即第二次风险转嫁。

 ( 三 ) 重 复 保 险

 重复保险是指投保人以同一保险标的、同一保险利益、同一保险事故分别与数个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且保险金额总和超过保险价值的一种保险。

 (四) 共同保险

 共同保险是指投保人与两个以上保险人之间,就同一保险利益,同一风险共同缔结保险合同的一种保险。在实务中,数个保险人可能以某一保险人的名义签发一张保险单,然后每一保险人对保险事故损失按比例分担责任。

 共同保险是直接保险的一种,因此,共同保险人在联合承担保险责任以后,根据需要也可以进行再保险,与再保险人建立起再保险关系。虽然共同保险和再保险都有分散风险的功效,都是保险人限制自身保险责任的一种措施,但两者具有本质的区别。

 反映的保险关系不同。共同保险反映的是投保人与各保险人之间的关系,这种保险关系是一种直接的法律关系;再保险反映的是原保险人与再保险人之间的关系,再保险接受人与原投保人之间并不发生直接的关系。

 对风险的分摊方式不同。共同保险的各保险公司对其承担风险责任的分摊是第一次分摊,而再保险则是对风险责任进行的第二次分摊;共同保险是风险的横向分担,再保险则为风险的纵向分担。

老年应该购买什么样的保险?


我们的父母在我们还是孩提的时候尽心尽力给予我们最大的保护,如今他们步入花甲年龄是否也拥有一份保障呢?越来越多的年轻人选择用保险“转嫁”父母可能面临的风险,在加强父母保障的同时也减轻了自己经济的压力。如何从纷繁的保险产品中挑选一款适合自己父母的保障,首先要认清父母亲都面临着怎样的风险,才能选择相应的保险产品!

北京的陈先生:我想给父母买点保险,他们都50多岁了,不知道买什么样的产品合适?

答:的确,老年人买保险难这个问题确实存在。一方面是保费贵、核保麻烦。在重疾险方面更可能出现“保费倒挂”现象,即付出的保费反而高于投保保额。

很多老年人以及他们的子女都在思考应该购买什么样的保险,才能更好地实现老有所保、老有所养。市场上推出的品种少,可选择的种类非常有限,但不管是何种情况,选择购买哪种保险,年龄越大投保所需支付的成本越高,所以应尽可能地早点投保。

高危人群险企止步

为什么目前市面上老年人可以买的保险比较少呢?专家介绍说,“市场上针对老年人的保险比较少,原因有三个:一是老年人是疾病和意外事故的高发人群,风险较高,按照目前的情况,如果不在投保条款规定的年龄范围内,保险公司是不会接纳的。二是投保费率高。一些保险公司曾试图为专人度身定做保险计划,但由于费率要提高数倍以上,保费相对比较贵,所以让投保者感到难以接受。三是国内商业保险发展历史较短,对老年人群体风险数据积累不足,不敢轻易涉足该项业务。”

不过,在有限的产品中,如果仔细挑选,仍然能找到一些适合老年人的保险。虽然老年人买保险难,但并非就失去了投保的意义。

老人在选择保险产品以前,首先应明确重点抵御哪方面的风险,是意外风险、生病医药费,还是安度晚年的养老费。

如果没有任何医疗保障,老年人应选择一款医疗险投保,尽管费率相对要高一些,但也是必要的,以此获得健康保障。此外,老年人群遭受意外伤害的概率要高于其他年龄群体,特别是交通事故、意外跌伤、火灾等事故,对老年人的伤害更加严重。因此,意外伤害保险也应该作为老年人购买保险的重要选择。至于寿险,老年人购买的意义就不是很大了。老年人绝大多数已经退休,一般不需要再照顾子女、父母,也不再有房贷等负担,所以不需要死亡险的保障。至于生存险,应该是年轻时买,老时享用。

老年人因为上了年纪,历经岁月风霜的洗礼,身体较为脆弱。看病住院的几率相对较大。老年人选择意外险产品,除了要注意被保险人年龄是否符合,还要注意医疗保障责任。保险公司为了控制风险,对于老年人群里设置的医疗保额会相对不高,建议可以购买几份含有意外医疗及住院医疗保障责任的意外险。

保险专家指出,为老年人购买保险和给年轻人买保险不一样,选择时应掌握以下几个窍门:

首先,老年人遭受意外伤害的概率要高于其他年龄段,因此老年人应将意外伤害保险作为投保的首选品种。意外伤害保险具有保费低、保障高特点,而且老年人在65岁之前购买意外伤害保险,保费不需多缴,保障一样不少。

其次,应考虑购买住院医疗保险或者综合医疗保险。由于人到老年后患病的几率增高,购买一份健康保险就变得非常重要。但是,由于保险的一般规律是,同一种保险,越年轻的人所缴保费越少,保额相对越高,而年纪越大的人,所缴保费越多,保额相对越低。有些保险因为投保年龄过大,会出现保费与保额的“倒挂”现象,也就是说,所缴保费可能超过保额,特别是重大疾病险。综合这些情况,对于绝大部分老年人来说,投保重疾险不划算,购买住院医疗保险或者综合医疗保险比较合适。

此外,购买健康险应注意“保证续保”条款。老年人再次患病的可能性大,如果保险合同中有“保证续保”条款,保险公司就失去对被保险人进行核保的权利。

总而言之,年龄越大投保所需支付的成本越高,所以应尽可能地早点投保。

买什么样的儿童保险好


给孩子买儿童保险,首先要明确的是“要给孩子保什么”,即保障内容是什么。知道“保什么”了,再确定什么样的保险产品适合孩子。

应先完善最基础的医保或者农村合作医疗。一年几十元,比较实用的。

宝宝比较容易发生磕磕碰碰,也比较容易患感冒、发烧、腹泻甚至肺炎等疾病,因此,意外和医疗保险就很必要了。值得注意的是,宝宝的医疗保险分为两种类型:一种是补偿型,以实际发生的全部费用为赔付上限,不会重复赔付,这类保险同时购买多份意义不大;另一种是根据诊断书赔付的大病险,只要证实宝宝确实患上保险范围内的疾病,保险公司就会赔付相应的额度,这是可以重复赔付的,可购买多份

小孩商业险类,重疾险、意外险、住院医疗险类都是必备的。比如说:0—2周岁,360元一年,3—18周岁,180元一年就可以有重大疾病3万,住院医疗10万,意外医疗5000元,意外身故与意外残疾与疾病身故5万。意外医疗没有免赔额,其余合理医疗费用100%报销。医疗方面大部分问题可以解决了。

建议为宝宝购买保险时的顺序应当是:意外险、医疗险、少儿重大疾病保险,在这些保险都齐全的基础之上,再考虑购买教育金保险。提醒爸爸妈妈们在考虑给宝宝买商业保险时,应把握好几个原则:一是先保大人后保小孩。二是缴费期不必太长。三是保额不要超限。为孩子投保以死亡为赔偿条件的保险(如定期寿险、意外险),累计保额不要超过10万元。四是购买豁免附加险。另外,不要忘了参加由政府机构和单位提供的少儿医疗保险。

大人是小孩最好的保险,千万不要忽视大人自身的保障,特别是家里的经济支柱可以先买好,比如说重疾险、意外险、定期寿险类,低保费高保障,这些比单纯买教育金附加微不足道的保费豁免更加有意义。

然后可以考虑买些教育金、创业婚嫁金、养老理财类的,量力而行,不要弄的经济负担过重,影响到日常生活品质就可以了。

被保险人,保险原则是什么


所谓原则就是说话或行事所依据的法则或标准。是做某件事或解决某个问提或在某个领域里不能离开的禁止性规定,而保险原则是在保险发展的过程中逐渐形成并被人们公认的基本原则。坚持这些基本原则有利于维护保险双方的合法权益,更好的发挥保险的职能和作用,有利于保障人们的生活安定、社会进步。

保险利益原则

保险利益是指被保险人或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有四个成立条件:合法的利益、经济有价的利益、确定的利益、有利害关系的利益。

近因原则

近因是指风险和损失之间,导致损失的最直接最有效起决定作用的原因,用以确定保险赔偿责任。

损失补偿原则

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从保险人得到的赔偿正好填补被保险人因保险事故造成的保额范围内的损失。实际运用过程中,应当以实际损失为限,以保额为限,以保险利益为限。

损失补偿原则有三个派生原则,即重复保险分摊原则,代为追偿原则,委付原则。在重复保险的条件下,为了避免被保险人因保险事故获得超额赔偿,因此采用顺序、限责和分摊等原则。代位求偿是指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造成保险事故时,保险人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以后,在赔偿金额范围内取代被保险人的地位行使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

最大诚信原则

最大诚信是指诚实、守信。保险合同就是建立在诚实信用基础上的一种射幸合同,保险合同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它主要通过保险合同双方的诚信义务来体现,具体包括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如实告知的义务及保证义务,保险人的说明义务及弃权和禁止反言义务。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