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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民如何办理生育险

2021-04-06
财险保险规划 保险车险规划与思路 车险保险基础知识

上海市符合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条件的生育妇女,可自生产或流产后90天内向单位或个人缴费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申请手续。其中失业妇女应到户籍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申请手续。

申领时间:自然分娩或是流产后90天内。

受理部门: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按就近方便原则。

需要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用A4纸一份一张)

生育妇女本人身份证;医疗机构出具的《生育医疗证明》;生育妇女夫妻双方的户口簿、结婚证或《独生子女证》;生育妇女本人本人实名制的活期结算账户银行存折(具有转帐功能);

根据个人的不同情况,还需分别携带下列材料:

1、对于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携带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2、对于外省市户籍的生育妇女,需携带户籍所在地计生部门出具的同意生育的证明;

3、对于在外省市生育的妇女,需携带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注明产妇生育情况(难产或顺产)的出院小结和小孩《出生医学证明》;

4、对于男方为军人的,需携带《士兵证》或《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

5、对于符合计划内生育第二个孩子,需携带经市或区人口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再生育子女告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上海生育保险保险金额

生育保险金=生育生活津贴+生育医疗费补贴;

其中,生育生活津贴=缴费基数×产假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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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异地违章如何处理


上海市一个大都市,吸引着越来越多的人群生活、工作或者学习。每一个城市中交通是市民关心的重要问题。新交规的实施,让交通行为更加规范,上海市违章交通也在逐渐减少。但是,违章是不可避免的,上海异地违章该如何处理呢?

上海交通部门推出违章支付宝上线交罚款这一应用,目前已在上海等城市开通。

用户登录支付宝后,选择交通罚款业务,输入车牌号、车辆识别代号后4位,即可首先查询自己的违章记录。用户在确认自己的罚款项目和金额后,只要将罚金支付到指定账户,即可完成。一般在3-10个工作日之内,用户可以收到由合作代办方至尊租车邮寄的回执及发票。

目前支付宝已经支持全国包括北京、上海、浙江、广东、海南、湖南等十多个省与地级市的近100所城市的交通罚款代缴业务。该业务需要收取少许手续费,且目前只提供无需扣分的交罚款办理。

异地违章该怎么办呢?

案例介绍:

是为缴纳违章罚款专程从上海跑一次大连,还是向租车公司缴纳数百元的代办费?对于李先生而言,不会想到因为租车期间的一次交通违章,有这么大的麻烦。由于目前办理交通违章的地点仅限于车辆登记地或违章发生地,并未实现全国联网,对于经常有车辆异地违章办理需求的租车公司和租车者而言,上述“两难”也就在所难免。

近日,居住在上海的李先生收到来自某连锁租车公司的一条短信,提及国庆期间他在大连租车时涉嫌交通违章,要求限期缴纳罚款。李先生在向客服详细咨询后发现,他必须回到租车地大连,凭租用车辆的行驶证才能缴纳罚款。

事实上,租车公司并非有意为难客户。根据目前的法律规定,违章人需要到车辆登记地或车辆违章发生地接受处罚。 “李先生所租借的车辆为辽宁牌照,必须要到大连亲自接受处罚。”该租车公司表示,这确实让当事人“两难”,一方面异地处理违章的交通、住宿等经济、时间成本相对较高;另一方面,在与租赁公司签订的合同中都会包含“必须在某时间段前自行处理违章,否则将被收取违约款项”的约定。

如果李先生选择让租车公司代为缴纳,则需要支付数百元的代办费,这笔费用将从他先行缴纳给租车公司的一笔预授权中扣除。

上海车速递相关负责人提出,受限于目前的政策,交通违章的网络查询系统并不共通。如能开放本地办理违章缴纳,对于租车行业的发展将有所帮助。 “违章者在其所在地A缴纳罚款,相关机构再将其转给应当收取这笔费用的B地,如果违章处理可以联网操作,对于租车行业和消费者将是利好消息。 ”

江浙沪三地经济、文化、旅游等交流频繁、联系密切,如何让广大群众更多地了解异地交通管理措施呢?不少专家建议地区间、城市间可以建立交管信息互通、发布机制,及时互通和发布区域内城市重大交通管理措施。

争取早日实现异地处罚

“有很多江苏游客自驾去浙江和上海游玩,有了违章在江苏缴不了罚款,还必须再返回外省市。长三角联系这么紧密,应该研究实现罚缴联网。” 对于异地违章,无锡市交巡警支队支队长夏国喜表示,虽说现在交通违法处罚在省内实行了联网,可以异地罚缴分离,但省与省之间的问题还没有解决,平时接到的投诉也比较多。

上海市如何增加养老金


按照上海市委、市政府提出的“逐步提高上海市各类人员收入水平”的要求,经市政府同意,上海市将从2012年1月1日起,为2011年底以前已按城镇养老保险相关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企业退休人员,办理按月领取养老金手续的“镇保”、“新农保”人员增加养老金。

据介绍,城镇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增长幅度按照上年度企业退休人员平均月养老金的15%左右安排,人均月300元左右。具体由三个部分组成:一是按绝对额增加部分,每人每月增加190元;二是按照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增加部分,每满1年每月增加3元;三是按年龄增加部分,对男性年满65周岁、女性年满60周岁的退休人员按年龄分档增加养老金,具体为:男性年满65周岁不满70周岁(1942年1月1日-1946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女性年满60周岁不满70周岁的(1942年1月1日-1951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每人每月增加20元;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的(1937年1月1日-1941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每人每月增加40元;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的,每人每月增加60元;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1931年12月31日及以前出生),每人每月增加80元。

市人保局相关负责人举例说明,例如某60周岁企业退休人员王先生,有40年缴费年限,先按照统一标准增加了190元,再按照本人缴费年限增加了120元,合计可增加310元基本养老金。又如,某年满80周岁的企业退休人员李女士,有30年缴费年限,按照统一标准增加了190元,按照本人缴费年限增加了90元,再按年龄增加了80元,合计可增加360元基本养老金。

据介绍,此次全市共有约311万城镇企业退休人员可按规定增加养老金。此外,“镇保”按月领取养老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养老金130元。全市将约有42万“镇保”领取养老金人员可按规定增加养老金。

“新农保”按月领取养老金人员,对缴费年满15年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70元;对缴费不满15年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5元。全市将约有39万“新农保”领取养老金人员可按规定增加养老金。

记者了解到,上述各类人员增加的养老金将在春节前(从1月18日起)通过相关银行、邮局全部发放到领取养老金人员的账户中。为方便领取养老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建议退休人员尽量避开高峰时段,通过银行ATM机等自助设备,按各自需求前往银行营业网点领取。

上海企业人员养老金进行了怎样的调整?调整后,退休人员的月基本养老金普遍增加了多少?增加的数量跟参保人的缴费年限有没有关系?是不是年限越长?增加的越多?在普遍增加的基础上,还实施了什么样的特殊增加办法?

企事业退休(职)人员增加养老金的办法是什么?

答:根据国家关于调整基本养老金要与退休人员的缴费年限、年龄等挂钩的相关规定,本市2010年实施普遍增加和特殊增加相结合的基本养老金增长办法。具体为:

一、“普遍增加”部分:

1、先每人每月增加月基本养老金90元;2、再按照本人工作年限,每满1年增加1元。两项合计每人每月增加养老金不足100元的,补足到100元。

二、“特殊增加”部分:

1、根据国家向退休早、基本养老金相对偏低的人员适当倾斜的要求,在普遍增加养老金的基础上,对年满70周岁、普遍增加基本养老金后月基本养老金不到2000元的高龄老人再实施特殊增加办法。

具体办法是:

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1935年1月1日--1939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0元;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1930年1月1日--1934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60元;年满80周岁及以上(1929年12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80元。上述人员增加后的月基本养老金最高不超过2000元。

2、企业退休人员按照上述办法增加养老金后,每人每月再专门增加30元基本养老金。

2009年上海市社保基数


随着人们保险的意识的加深,越来越多的人购买保险,可是还是有很多保险的基本知识不被大家知道。像是社保基数这样的名词,很多人不了解这是什么概念。

社保基数是指职工在一个社保年度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是按上年1-12月申报个人所得税的工资、薪金税项的月平均额来进行确定。

社保的月缴费基数一般是按照职工上年度全年工资的月平均值来确定的,每年确定一次,且一旦确定以后,一年内不再变动。

根据规定,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作为交纳社会保险的月缴费基数,但是,如果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如果过高或过低,即超过社会保险规定的上限或下限,限外部分就不可以作为缴费基数计算了。

根据规定,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高于当地社会平均工资300%的部分不计算为缴费基数,只按当地社会平均工资300%计算缴费基数;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低于当地社会平均工资60%的,须按当地社会平均工资60%计算缴费基数。

上海根据2008年全市职工平均工资3292,进行社保费缴费基数的上限和下限、综合保险费的基数、工伤保险部分待遇的调整。调整数额如下:

1、社保基数

2009年度本市个人缴费基数的上限和下限调整为:个人缴费基数根据本市公布的2008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和60%确定,即上限为3292*3=9876元,下限为3292*0.6=1975元。首次参加工作和变动工作单位的缴费个人,应按新进单位首月全月工资性收入确定月缴费基数。

2、综保基数

用人单位2009年度缴纳综合保险费的基数,为其使用外来从业人员的总人数乘以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用人单位按照缴费基数12.5%的比例缴纳综合保险费,即,3292*0.6*0.125*外来从业人员的总人数=246.9 * 外来从业人员的总人数建筑施工单位按照缴费基数5.5%缴纳综合保险费。即,3292*0.6*0.055*外来从业人员的总人数= 108.6*外来从业人员的总人数。

3、工伤保险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若负伤前的缴费工资低于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按照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并根据本人伤残级别,确定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2)因工死亡享受50个月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按照死亡时上一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 50倍计算,即按3292*50=164600元计算

3) 6个月的丧葬补助金,按死亡时上一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倍计算,即按3292*6=19752元标准计发。

4、生育保险

从业妇女月生育生活津贴标准为本人生产或流产当月城镇养老保险费缴费基数,当月缴费基数低于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按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即按3292元计发。

单位和个人缴纳养老保险的基数的确认方法

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按照职工本人上年月平均工资性收入确定。职工月平均工资按国家统计局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项目计算,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收入。每年随着职工本人月平均工资的变化,缴纳养老保险的基数也予以相应调整。养老保险缴费基数调整的时间为每一年度的4月份。

养老保险缴费比例

单位缴纳养老保险费的为22%,其中3%记入个人账户,19%纳入社会统筹。职工缴纳养老保险费的比例为8%,全部计入个人账户。记入个人账户的金额是本人缴费基数的11%。

本市个体工商户及其帮工缴纳城镇养老保险费的比例为30%。其中,个体工商户业主为本人和帮工缴费的比例为22%,个体工商户业主本人及其帮工的缴费比例为8%。

非正规(公益性)劳动组织从业人员缴纳城镇养老保险费的基数,可按本人上年度实际月平均工资性收入确定,但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养老保险费的缴费比例为30%。

自由职业人员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基数和比例原则上参照本市对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帮工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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