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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儿险:泰康附加少儿特定疾病保险

2021-04-03
少儿保险规划 少儿保险知识 泰康保险基础知识

保险利益:

特定疾病保险金:

本附加合同生效90日内,若被保险人初患本附加合同所指特定疾病中的一种或多种,本公司无息返还所缴保险费,合同终止。

本附加合同生效90(含)日后的保险期间内,若被保险人初患本附加合同所指特定疾病中的一种或多种,且于确诊30日后仍然生存,本公司按照保险单上载明的保险金额支付特定疾病保险金,合同终止。

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身故,按照所缴保费支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缴费方式:

趸缴(即一次性缴清)、年缴、半年缴、季缴、月缴,可自由选择。BX010.COm

缴费期限:

具有趸缴(即一次性缴清)、6年缴清、10年缴清或年缴至15周岁、缴至18周岁等缴费期。

举例说明:

小赵,女,今年30岁,是一名公司企划人员,她为2岁的女儿购买了保额为1万元的泰康附加少儿特定疾病保险,并选择年缴方式、6年缴清。

身故保障:所缴保险费

特定疾病保障:

初患特定疾病时间特定疾病保障

本附加合同生效90日内所缴保险费

本附加合同生效90(含)日后,且确诊30日后仍然生存1万元

而得到这些保障,年缴保费为60元,相当于小赵平均每天的保费仅为0.16元左右。

名词解释:

特定疾病:恶性肿瘤;再生障碍性贫血;严重烧伤;重大器官移植;重度脑损伤;爆发性肝炎;瘫痪;肢体残缺;慢性肾功能衰竭;植物人状态;主动脉手术;进行性脊肌萎缩症;幼儿系统性慢性关节炎;严重心肌炎;川崎病;良性脑肿瘤;听力丧失;双目失明。

保险期间:至25周岁生效对应日。

生效对应日:保险责任开始日期为本合同生效日;生效日每年的对应日为生效对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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