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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车险5月实施 霸王条款被删除

2021-03-30
保险车险规划与思路 车险保险基础知识 车险保险知识

新版车险示范条款在今年5月实施,这将取代现有的车险A、B、C三个条款,解决“高保低赔”、“无责不赔”等广受诟病的车险霸王条款。

由于“高保低赔”、“无责不赔”等车险行业的霸王条款广受车主质疑,去年3月,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公示新版车险示范条款,为保险公司提供了商业车险条款的行业范本。但实施日期一直未定。

去年底,保监会下发商车车险条款费管理制度改革的相关通知,在业内征求意见,为下一步车险费率市场化推进以及多数财险公司的车险采取“示范条款”做好了前期调研。目前意见征集工作已结束。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这项工作完成后,拟定于今年二季度实施新版车险示范条款,届时绝大多数北京的车险公司将采取这个新版示范条款。

新版车险最大程度保护车主

对于消费者来说,新版示范条款可最大程度的保护其权益。记者看到,针对“高保低赔”这一商业车险市场中广受关注的热点问题,《示范条款》明确规定:“车辆损失保险的保险金额按投保时被保险机动车的实际价值确定。被保险机动车发生全部损失,保险公司按保险金额进行赔偿;发生部分损失,保险公司按实际修复费用在保险金额内计算赔偿。”

针对无责不赔的问题,《示范条款》允许车主能直接向自身保险公司进行索赔。《示范条款》规定,因第三方对被保险机动车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公司可以在保险金额内先行赔付被保险人,然后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方请求赔偿的权利。消费者在发生车辆损失保险事故后,除可以沿用过去的索赔方式外,还能直接向自身投保的保险公司进行索赔,免去了和第三方的沟通索赔之累。

删除十多条免除责任

在示范条款中,已经删除了以往受车主争议的十多条免除责任,如“驾驶证失效或审验未合格”、“发生保险事故时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行驶证、号牌,或临时号牌或临时移动证”;免去了部分绝对免赔率。

此外,把以往商业车险的部分附加险并入主险,这样就减少车主投保时的附加险保费。如“教练车特约”、“租车人人车失踪”、“法律费用”、“倒车镜车灯单独损坏”、“车载货物掉落”附加险的保险责任直接纳入主险范围,但保留了玻璃单独破碎险、自燃损失险、车身划痕损失险等10个附加险,同时增加了无法找到第三方不计免赔险。

酒后丢车不赔偿,女性驾驶员保费打九五折

新版行业条款通过一些“特别规定”,进一步凸显了保险对交通安全的辅助管理职能。

新版A、B两款的盗抢险均将“驾驶人饮酒、吸食或是注射毒品、被药物麻醉后用车”列为免责条款。就是说,司机酒后丢车,保险公司是不赔的。业内人士表示,这么规定是为了限制司机酒后开车的危险行为。

新版条款还规定,女性驾驶员的保费打九五折。这是因为女性驾驶员出现小刮、小蹭相对较少,总体上男性驾驶员的保险赔款往往要比女性驾驶员高,所以借鉴国外经验,男性驾驶员的保险费率要高于女性驾驶员。

此外,新版行业条款仍然保留了一些鼓励安全驾驶的系数调整原则:全年无事故,续保时优惠10%;来年再无事故,再优惠10%,最高可优惠30%。算一算,优惠额度还是相当诱人的!

保护利益更有保障

新版车险,对消费者更加有利。由于保障范围、费率结构、费率水平和费率调节系数基本一致,这对中小保险公司的压力就更大。今后保险公司之间的竞争越来越在服务上体现价值。从2003年车险改革后,各家保险公司的产品五花八门,搞得消费者很难理解。因为产品条款复杂,有些产品即便是业内人士也很难弄懂。有专业人士认为,车险市场全行业亏损,也许根本就没有什么秘密。此前,有些保险公司不顾效益,盲目降低价格来抢占市场。再加上一些代理商索要的折扣,保险公司车险业务愈加不景气,理赔、服务资金逐渐贫血。长此以往,保户的利益得不到有效保障,车险市场的健康发展也难以为继。新版车险的产品相对规范、统一,这就迫使保险公司在理赔和维护等服务上下工夫。如,现在各公司竞相新设免费拖车、医疗急救、异地赔偿、24小时支付等服务,对保户来说也许更加重要。

相关知识

保险知识汇总,《上海市基本医疗保险监督管理办法》5月1日实施


5月1日,《上海市基本医疗保险监督管理办法》(下称《医保监管办法》)即将正式实施。据了解,这是全国第一部以地方政府规章形式发布的医保监管方面的规范性文件。

记者了解到,随着医疗保险制度不断发展,上海市医保参保人群已达到1650万,定点医药机构1400余家,医保服务和管理对象范围不断扩大,参保人员医疗保障待遇水平也得到不断提高。《医保监管办法》作为一部比较系统的医保监管方面的地方政府规章,将为完善医保监管工作提供法规支撑。

《医保监管办法》主要规定了以下内容:一是规定了办法的适用范围,包括各级定点医院、定点药店和城保、居保等各类参保人员以及其他与基本医疗保险管理有关的个人;二是明确了上海市、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上海市医保监督检查所和相关政府职能部门在医保监督管理工作中的职责,并规定了医保监督执法的程序要求;三是对定点医院的医疗服务、定点药店的配售药服务以及参保人员的就医行为提出了基本要求;四是规定了定点医院、定点药店、个人以及管理检查人员违反医保规定的法律责任,对行政处罚的罚款数额作了具体细化的规定。

上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医疗保险办公室表示,将以5月1日实施《医保监管办法》和7月1日实施《社会保险法》为契机,推出一系列加强医保监管工作,切实维护医保基金合理支出,保障参保人员合法利益的措施和办法。近期将与卫生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对违规执业医师暂停其执业活动直至吊销执业资格;同时开展多部门联合整治“地下药品市场”行动,严厉打击骗取医保药品贩卖违法行为;还将不断完善门诊就医管理,实行更加严格的门诊代配药制度;希望广大市民和参保人员共同参与医保基金监管,形成规范有序的就医秩序,共同维护医保基金安全使用。

人保车险条款内容介绍


险种介绍

产品名称:人保车险,也可以叫做人保财险机动车辆保险

保险类别:车险

保险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投保年龄:无保险年限

缴费方式:年缴

缴费期限:一年

产品特色

1、鼓励私家车约定驾驶员。一般驾驶员在3人以上时,适用标准费率,但是如果约定驾驶员为1人或2人,则可享受3%或2%左右的保费优惠。当非约定驾驶员驾车出险时,虽然也给予理赔,但会增加5%的免赔等。

2、对家庭自用车辆、非营业车辆,充分考虑了因停放在路边等容易发生划痕损失的特殊性,增加了车身划痕损失附加险。

3、24小时网上投保,价格优惠,免费送单上门。

4、在家庭自用车辆损失保险中,增加了玻璃单独破碎和自燃责任,使得客户不必像以往那样另行购买。

5、安全驾驶记录可以决定保费高低,对于第一年未出险的车辆,第二年保费可优惠10%;连续两年不出险可优惠20%,最高优惠到30%。反之,一年内连续出险两次,第二次事故的免赔率就要上涨5%,出险三次以上则上调免赔率10%。

第一条 机动车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批单和特别约定共同组成。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条 本保险合同中的机动车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行驶的家庭或个人所有,且用途为非营业性运输的客车(以下简称被保险机动车)。

第三条 本保险合同中的第三者是指因被保险机动车发生意外事故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人,但不包括投保人、被保险人、保险人和保险事故发生时被保险机动车本车上的人员。

第四条 本保险合同中的车上人员是指保险事故发生时在被保险机动车上的自然人。

第五条 本保险合同分为机动车损失保险、第三者责任保险、车上人员责任保险和机动车盗抢保险。投保人可以选择投保其中部分险种 ,也可以选择投保全部险种。保险人按承保险别分别承担保险责任。附加险不能单独投保。本保险合同为不定值保险合同。

保险责任

第六条 机动车损失保险

(一)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法驾驶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因下列原因造成被保险机动车的损失,保险人依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1、碰撞、倾覆、坠落;2、火灾、爆炸;3、外界物体坠落、倒塌;4、暴风、龙卷风;5、雷击、雹灾、暴雨、洪水、海啸;6、地陷、冰陷、崖崩、雪崩、泥石流、滑坡;7、载运被保险机动车的渡船遭受自然灾害(只限于驾驶人随船的情形)。

(二) 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为防止或者减少被保险机动车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施救费用,由保险人承担,最高不超过保险金额的数额。

第七条 第三者责任保险

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法驾驶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直接损毁,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依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对于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各分项赔偿限额以上的部分负责赔偿。

12月份车险优惠知多少


目前,各大保险公司纷纷推出形式多样的车险优惠政策,使广大车主有些目不暇接、不知所措。有没有将诸多优惠政策“打个包”,简单梳理一下,让消费者看个明白的好办法。下面,就请保险专家给你归纳梳理一下吧。

车险优惠政策尽管五花八门,让人眼花缭乱,但基本的政策和途径就这么几条:

首先,网上购买车险优惠多。比如通过平安网销车险平台投保,可以让私家车商业车险多省15%。三分钟完成报价,24小时报案电话,专家第一时间到场鉴定损失,全国通赔,单证齐全即可当地理赔,“万元以内,资料齐全,一天赔付”。推出保单管理业务,您通过登录平安一账通的保险频道,就可以在线查询车险保单信息,变更车牌查询,理赔车辆进度查询等服务,方便您轻松管理生活。

其次,电话车险优惠多。电话车险因为价格便宜、服务便捷受到很多车主的青睐,尤其是平日工作繁忙的年轻人。只要一个电话便能为爱车投保,通过电话完成咨询、投保、上门收费、理赔进度查询、理赔回访等,省时又省心。

优势一:信息公开透明,电话车险采取统一公开的报价方式,市场价格非常透明,这样一来更有利于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车主通过拨打各公司全国统一的销售电话,就可以算保费。

优势二:价格便宜。通过各品牌近几年的市场教育,不少车主都知道,电话车险采取的直销模式,省掉了中间环节,所以价格上比传统渠道更具优势。另外根据中国保监会的规定,拥有电话直销车险牌照的公司,要求电话车险的销售都要集中管理,统一运营。以人保电话车险为例,私家车商业险最多可省15%。例如客户在4S店等传统渠道购买车险的价格为2000元,如果选择购买电话车险,保费最多可降低15%,价格为1700元。给购买车险的用户最大的优惠。

优势三:投保方便、服务完善。电话车险与传统车险的区别主要在于销售方式上面,而理赔方面传统渠道车险并无任何差别。电话车险采取集中销售、专人送单上门、移动POS机刷卡付费或电话支付等符合现代人需求的消费方式,电话车险和传统渠道的车险一样,完全依附于保险公司本身的服务体系,因此消费者在选择电话车险时也要选择规模大、实力强、网点全面的大型保险公司,这样日后的理赔及日常服务才可以更加及时高效。比如人保电话车险,就为电话车险客户提供很多额外的服务内容,比如简便理赔、全国通赔和全国范围内故障车辆免费救援等服务内容。

第三,保持良好行车记录优惠多。 如今各大保险公司都实行车险费率水平与违章记录挂钩的政策。这样车险第二年优惠,取决于上一年的出险情况。

车险投保小技巧:少出险 优惠多

在交强险方面。交强险是每位车主都必投保的险种。以6座以下的私家车为例,新车首年交强险基本保费是950元。在告知车主交强险第二年能优惠多少之前,我们先来理清交强险保费的浮动机制。

保监会规定,交强险的价格也会随着出险的次数而上调。若在一个保单年度,出险一次,在有责任而不涉及伤亡的情况下,那么不管以前强险的价格优惠了多少,来年都会恢复到原值。若不小心出险两次,同样在有责任而不涉及伤亡的情况下,上浮比率为10%。若出现了伤亡事故,更会上浮30%。相反,若一年没有出险,来年交强险的价格可下浮优惠10%;若连续两年没有,可下浮优惠20%;若连续三年没有,更可下浮30%。

根据上述的浮动方法,车主想要获得汽车保险第二年优惠,就必须安全驾驶,争取一年不出险。那样的话,第二年交强险保费就可以下调10%,也就是第二年应交855元,虽然优惠幅度不是很大,但也给车主带来了实惠。

在商业车险方面。随着全国多个省市商业车险信息平台的上线使用,保险机构和投保人都能查询到承保及理赔信息,监管趋严使得因理赔次数多而导致保费上涨的车主不在少数。很多保险公司规定:一辆车保费的多少,主要取决于车险的费率系数的大小,而该系数的多少完全取决于该车上一个保单年度的出险情况与赔款金额。所以,要想获得更优惠的商业保险第二年优惠,在上一个保单年度保持安全驾驶是最重要的。

可见,小心驾车优惠多,只要在保险期内不出现交通违章等事故,或者没有发生理赔,则来年保费能获得优惠。另外如平安车险规定,如果车主满足一定条件,还能跻身车险VIP客户,获得更多优质服务。

除此之外,网上投保车险也成为很多人喜爱的方式。网比价平台将于12月份推出车险平台,提供多家公司的车险产品,一键比价省时省力,更有车险优惠促销,非常适合车主选择。

车主须知车险免赔条款


当车主为汽车投保后,就享受了车险的保障,自己的有车生活从此也便变得更加安心。作为车主除了要选择一个好保险,还需要了解一个重要的信息,那就是车辆保险免赔条款。

免赔条款是各项车险条款中相对非常重要的一项,和车主出险后理赔的相关事宜有着密切的联系,因此车主朋友及早深层理解了该条款的含义,可以让自己日后的理赔更加轻松,也就可以更好地保障自己的利益。

所谓车辆保险免赔条款,是根据保险车辆驾驶员在事故中所负责任,由投保人自行承担的费用。大部分车险免赔条款都含有绝对免赔额和免赔率等规定,车主在投保事需要仔细分辨,避免日后理赔发生不必要的矛盾。如果车主想让保险公司多替自己承担事故责任,不妨选择投保不计免赔特约险这个险种,该险种为商业险中附加险的一种,可以“特约”对诸如车损险、盗抢险等险种投保。如此一来,当保险事故发生后,原本应当由被保险人自行承担的免赔金额部分,保险人将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负责赔偿。

投保了不计免赔险,车主们便不用再担心有关车辆保险免赔条款的问题了。在投保费用上,不计免赔特约险本身费率并不高,且作为商业车险的一种。

专家告诉我们,之所以会出现免赔条款,主要是因为有些车主不注意交通规则,车速过快,甚至强行超车,不注意路上交通状况,导致交通事故频频发生,造成的了严重的经济损失,甚至造成多人伤亡。免赔条款可以提醒车主在用车过程中要小心谨慎,遵守交通规则,少出险不出险。车主在驾车的时候注意安全了,交通事故发生次数就减少了,造成的损失也就自然减少了。

车辆保险免赔条款的推出,增强了车主的安全意识,减少了交通事故发生几率,减少了经济损失。在此也提醒广大车主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请小心开车,放慢车速度,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减少违章,减少交通事故。而在购买保险时也要注意阅读车险条款中的免责内容,以免在理赔时产生纠纷。

买汽车保险无非是图省心。万一有个什么情况,能够理赔,减少车主损失,的确是件好事。但是,保险理赔过程中涉及一些免赔条款,广大车主要警惕。

免赔情形之一:未年检

保险只对合格车辆生效,对于未年检的车辆只能视为不合格车辆,在这种情况下,即使买了保险也无济于事。

措施:按时年检。否则,罚款事小,拒赔事大。丢车不赔,车损不赔,即使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第三者损失,第三者责任险也不生效,所有赔偿都得自己承担。

免赔情形之二:未年审

驾驶员没有年审,所开车辆属于不合格车辆,保险公司可以根据保险合同拒绝任何理赔。

措施:认真一点,别怕麻烦,该年审的时候就去年审。同时,也别把车辆随便借给别人开。

免赔情形之三:无牌照

车辆在出险时,保险车辆理赔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保险车辆须有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行驶证或号牌;二是在规定期间内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检验合格。前段时间有媒体报道异地购车在提车途中出险得不到赔偿就是这个原因。

措施:最好当天上牌,如果确实无法做到,切记一定要保护好自己的车不要被盗和被撞,直到办理好各项手续。如果自己家的楼下不安全,就考虑先暂时放到一些安全性比较好的收费停车场。这样虽然停车费花得多了一些,但总比丢了新车划算得多。

免赔情形之四:无过错

《保险法》规定:“必须有责任认定”保险公司才能赔付。即使被保险人有一定过错,也必须先向第三方索赔,才有可能获得保险公司的赔偿。一旦放弃了向第三方追偿的权利,也就放弃了向保险公司要求赔偿的权利。

措施:一旦出险且责任在对方,一定要先找对方赔,如未果(最好是有法庭的强制执行未果的证明),才可以理直气壮地找保险公司赔偿。

免赔情形之五:自家人

第三者责任险中的第三者通俗地讲,就是排除四种人:即保险人、被保险人、本车发生事故时的驾驶员及其家庭成员、被保险人的家庭成员。

措施:千万别跟人过不去,尤其是自家人。

免赔情形之六:收费停车场

按照保险公司的规定,凡是车辆在收费停车场或营业性修理厂中被盗,保险公司一概不负责赔偿。因为上述场所对车辆有保管的责任,在保管期间,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车辆损毁、丢失的,保管人应承担责任。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因此,无论是车丢了,还是被划了,保险公司一概不管。

措施:保管好每次停车时的停车费收据。虽然很多收费停车场的相关规定中写着“丢失不管”,但根据我国合同法中关于格式合同的规定,这属于单方面推卸自己应负的责任。如无法协商解决,只好诉诸法律,目前已经有人打赢了这样的官司。

车损险条款的附加内容


车损险指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员在驾驶保险车辆时发生保险事故,造成保险车辆受损,保险公司在合理范围内予以赔偿。除交强险外,车损险和三责险是车辆保险的基本险,主要赔偿被保险车辆的损失以及由被保险车辆在使用中给第三者带来的损失。

车损险作为商业车险中的主险,是车辆保险中用途最广泛的险种。车损险的保障对象是车辆本身,保险车辆无论是因雷击、暴风、龙卷风、暴雨、洪水、海啸、地陷(但不包括地震)等自然因素,还是因意外事故造成投保车辆遭受小刮小蹭或者严重受损,车主都可向保险公司申请赔付。跟很多险种一样,车损险也有自己的免赔率。一般情况下,保险公司会根据车主在事故中所负责任的大小,扣除5%至15%的事故责任免赔率。

车损险也有一些常见的免责范围,即由于相关规定情况造成的车辆损失,保险公司有权拒绝赔付。夏季多雷暴天气,时热时雨的天气也会让爱车小病不断,虽然车主们都买了车损险,但有些情况导致的车辆受损,保险公司是不会赔偿的。比如车辆浸在水中,车主操作不当强行启动而导致的发动机损毁,保险公司是不予赔偿的。夏季汽车遭到暴晒和雨淋的机会比较多,如果车辆原来有的划痕没有修复,划痕部位很容易出现锈蚀或底漆剥落的情况,这种损失保险公司是不赔的。

车损险条款保险责任

投保了本保险的机动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因本车电器、线路、供油系统发生故障及运载货物自身原因起火燃烧,造成保险车辆的损失,以及被保险人在发生本保险责任的事故时,为减少车辆损失所支出的必要和合理的施救费用,保险人负赔偿责任。

车损险条款责任免除

保险人对下列各项原因及状态下的损失不负赔偿责任:

人工直接供油、高温烘烤等违反车辆安全操作规则造成的损失;因自燃仅造成电器、线路、供油系统及货物本身的损失;在修理期间和被扣押期间。

新增车损险条款

1.本附加险所指的新增加设备、是指投保车辆在出厂时原有各项设备以外,被保险人另外加装的设备及设施。办理本附加险时,应列明车上新增设备明细表及价格。

2.办理了本项保险的机动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发生基本险条款第一条所列的保险事故,造成车上新增设备的直接损毁,保险人在保险单该项目所载明的保险金额内,按实际损失计算赔偿。

3.该项保险的保险金额以新增设备的购置价值确定。

4.新增设备单独被盗或丢失,不属本附加险赔偿责任。

人保车损险新条款解读


尽管车险保费收入仍然是公司业绩增长的最主要来源,但车险赔付率不断上升,成为了众财险公司不得不面临的困境,以人保为例子,2003年的车险赔付率为82.2%,到2004年上半年则上升为86.1%。人保公司在陈述车险赔付额度大幅增加的原因时认为,“车险条款费率市场化改革的持续影响、道路交通管理及人身损害赔偿等法律环境变化、家庭自用车客户增加、新驾驶人员增加及道路未能改善以配合不断增加的交通流量,以及小额赔案的答复增加导致理赔成本上升等。”

于是,在2011年11月1日,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新版车损险(以下简称人保车损险)在全国范围内正式启用。但人保车损险的“500元免赔”这一条款引起很多被保车主的争议。据相关人士透露,保险公司调整车损险费率和重新制订部分条款,是国际保险业比较通行的一种做法,人保车损险并不存在涨价行为。

人保车损险中的“500元免赔”条款在全国的推广和启用是为了进一步防范被保车主的“道德风险”,也是对部分被保车主不合理索赔行为的约束。今后人保车损险产品在售后服务上会更加规范、合理和优质,因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在经过20多年的努力后,目前已在全国建起比较完善的各种财产保险产品销售和服务网络系统。

据介绍,新车损险条款增加了一些鼓励性条款,对于那些一年内没有出险的客户,将能获得10%的费率优惠政策,其优惠政策上限可以达到50%,即如果一位投保人连续5年不出险,则相当于投保车险打了五折。

与之相对应的高风险客户,保费则有可能要翻番。从保险公司目前车损险的经营状况来看,近来车价的频繁下调使保险公司保费收入相应减少,而新车新手的风险增加导致了车损险经营恶化。今年1至9月人保已经处理完结的车险理赔案是4490万件,待处理的160万件,比去年增长了28%。

小贴士:人保车损险免赔范围

1.地震不赔。遵循了大部分财产保险都不保地震责任的惯例,在覆盖了大多数自然灾害之后,车险条款中也剔除了地震。一直以来,保险公司对地震险业务向来小心翼翼。由于缺少数据和经验,保险监管部门也不鼓励保险公司承保。

2.精神损失不赔。大部分保险条款会有类似的规定,保险公司缺乏针对精神伤害的定损标准。因保险事故引起的任何有关精神赔偿视为责任免除。

3.酒后驾车、无照驾驶、未年检不赔。在上述情况下,司机并不具备上路行驶的资格,严重违反交通法规。此外,如果驾驶员与准驾车型不符、实习期上高速等情形,保险公司也会拒绝赔付。

4.发动机进水后再启动造成损坏不赔。在2005年的“麦莎”台风过后,这一点曾经引起不少纠纷。保险公司认为,车辆行驶到水深处,发动机熄火后,如果司机又强行打火造成损坏,属于操作不当造成的,不在赔偿范围之内。

5.部分零件被偷不赔。如果不是全车被盗,只是零部件如轮胎、音响设备、车标等被盗,车主只能自认倒霉。保险公司通常规定“非全车遭盗抢,仅车上零部件或附属设备被盗窃、被抢劫、被抢夺、被损坏”为除外责任。

6.爆胎不赔。汽车轮胎单独损坏,保险公司不予以赔偿。但因轮胎爆裂而引起的碰撞、翻车等事故,造成车辆其他部位的损失,保险公司会负责赔偿。

5年骗保近百万 车险理赔漏洞浮现


业内专家表示,防范车险诈骗需要完善的管理制度和信息平台,但从目前国内的发展情况来看,许多地区、诸多公司都缺乏这样的制度保障。各家保险公司相互竞争,很难实现信息共享,诈骗车主得以游走于各家公司间进行理赔。另一方面,当前国内车险市场极低的诈骗犯罪成本,也刺激了车险骗保的猖獗。

不到5年的时间,利用上下班高峰期制造轻微交通事故“导演”了334次车祸,总共从各大保险公司骗取了近百万元的赔偿。近日,深圳交警部门破获了历年来涉案金额最大、案件数量最多的系列保险诈骗案,将常年来车险理赔的“潜规则”予以曝光,而车险理赔的诸多漏洞也随之一一浮现。

多家保险公司举报“面熟男”

根据深圳警方的通报,今年3月中旬,太平洋保险、平安保险等多家深圳分公司报案,称多名保险公司定损员发现一名男子很“面熟”,经常在一些轻微事故中作为三者事故方出现,每次索赔金额从几百至数千不等,很可能有骗保嫌疑。随后交警部门对数据资料进行排查,并与多家保险公司进行串并摸底,发现一李姓男子存在利用多台车辆频繁制造交通事故进行保险诈骗的重大嫌疑。

警方调查发现,为了进行保险诈骗,李某先后买来两辆小轿车,有时也会借用别人的车辆,在深圳市范围内的道路上频繁故意撞车。他不维修车辆,而是直接购买维修发票,或是在汽车维修护理中心消费较少的金额后多开发票数额,交给对方车司机向保险公司诈骗保险赔偿金。事后,李某简单利用手喷漆、贴卡通图片等方式不断掩盖前次因碰撞造成的损坏情况,再继续驾驶车辆上道路行驶故意撞车骗取保险公司的保险赔偿金。周而复始。在撞车事故中,他仅仅作为第三者车(即无责任车一方)向各个保险公司索赔共计357207元。其中,向汽车维修护理中心直接购买发票或多开发票数额,骗取的保险赔偿金就达103009元。

根据警方调查,为规避被发现风险,当保险公司现场查勘人员及定损人员发现李某驾驶的车辆存在陈旧性碰撞损坏情况,或对汽车到处是碰撞旧痕和贴满卡通图片等情况提出异议并减少赔偿数额时,李某一般都不做争辩,同意接受保险公司定损员的定损价格。其驾驶的小轿车在多次与不同的车辆发生碰撞后,仍未进行修理,车头大灯处有明显裂缝。有时他一天内连续作案,撞痕难辨新旧。

在这300多起撞车中,李某作案方式都十分“低调”。据介绍,为确保事故赔偿金最大化,又不容易被对方发现自己的故意行为,李某在故意碰撞他人车辆的过程中,控制自己车辆的碰撞部位和损失,他的车在所有的故意碰撞事故中,碰撞位置基本上是在车头左右角及车辆左右侧靠近车头的位置,非常精准。

深圳建立骗保黑名单

尽管警方此次破获的案件较为极端,但记者从深圳市保险行业了解到,这种车险骗保案件已经屡见不鲜,成为车险市场的一大“顽疾”。根据深圳保险同业工会预计,深圳保险赔款诈骗高达两成以上。

前几年,深圳人保财险高调重奖了一名举报人10万奖金。据介绍,该举报人帮助该公司挽回损失33.45万元。而深圳人保财险相关人士表示,他们所查实的折起保险诈骗只是“冰山一角”,而在他们历年支付的赔款中,有相当一部分属于保险诈骗。但各保险公司向记者表示,由于车险诈骗的情况比较复杂,也难以找到证据,因此多年以来尽管保险公司加大力气查处,但难以加以根除。

而近年来各种车险骗保案件屡禁不绝,很大原因在于制度上的漏洞无法彻底填补。业内专家分析,防范车险诈骗需要完善的管理制度和信息平台,但从目前国内的发展来看,许多地区、诸多公司都缺乏这样的制度保障。而在成熟发达的国外市场,对于同一辆车出现多起相似的车祸后,保险公司的内控系统就会很快发现并锁定,同时向理赔部门发出警报。但在国内很多公司并没有建立起此类系统,加上各家保险公司相互竞争,很难实现信息共享,诈骗车主得以游走于各家公司间进行理赔。另一方面,当前国内车险市场极低的诈骗犯罪成本,也刺激了车险骗保的猖獗。多家保险公司相关负责人坦言,目前对保险诈骗分子的打击力度并不够,由于一单车险诈骗涉及金额大多在5万-10万元,因而诈骗者即使被发现后所受的处罚也很轻,但相比之下一旦诈骗成功就可以获得高额的利益,两者悬殊的差距导致不少犯罪分子铤而走险。

针对这种诈骗行为,目前深圳多家保险公司已经展开联合行动,采取多种形式来联手打击。据介绍,在理赔环节保险公司进一步加大审核和把关,同时加大高额奖励举报、培养举报线人等方式。此外,深圳保险同业工会也根据各家公司的相关举报,建立了“黑名单”制度,将个公司提供的“高风险客户”名单进行联网,并通报给各家公司予以参考。由于在车险诈骗中往往是车主与不良黑汽修厂联手里应外合,因而在“黑名单”中除了诈骗车主,还包括有全市的上百家汽修厂,一旦进入该名单,保险公司将不授予这些修理厂索赔代理权,并对其索赔进行严格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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