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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寿养老保险保障怎么样

2021-03-29
做好养老保险规划 养老保险规划 养老保险知识

随着老龄化社会的到来,越来越多的消费者都开始关注日后的养老问题。但是,该如何选择养老保险产品呢?

作为养老保险的主打产品之一的人寿鸿寿养老保险是一款什么样的保险呢?

与多数寿险产品一样,鸿寿年金险具有两全保险的功能。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培训师裴晓燕分析,与其他险种产品相比,鸿寿年金险的保费相对稍高,较为适合收入颇丰的30岁左右的青年人群,作为退休养老金的一种辅助养老方式。

同时,由于鸿寿年金的养老定位,等待收益的时间颇长,需到受保人55周岁以后才能开始享受这款养老保险带来的保障。

从最基本的保障功能来说,该保险从被保人55岁开始至被保人年满79周岁,每年可获得保险金额5%的养老年金,也就是说,若保险金额为10万元,则投保人可获得每年5000元的年金。据业内精算师向记者分析,从储蓄的角度讲,该产品的年度有效利率大约是2.03%左右,换句话说,如果被保险人希望通过购买该产品来达到养老的目的,那么他实际上相当于做了一笔定期存款,其年利率为2.03%。

鸿寿年金的溢价收益成为它的支撑卖点。由于鸿寿年金是一款两全险,因而,即使受保人在保险期满前身故,也可获得投保金额的两倍的身故保险金,据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培训师裴晓燕介绍,这一赔付额度在同类的保险品种中属于中等水平。同时,由于鸿寿年金也是一款以20或25年为保险责任期限的定期年金险,在受保人逐年领取了年金后的“杖朝”之年还可一次性获得两倍于基本保险金额的满期保险金,这对于投保人而言可以有效规避保费的倒挂风险。

也就是说,被保人无论是期满前“仙游”抑或是年逾期颐都可以获得保险金额双倍的收益,这成为该款保险最大的卖点。对于那些既想在保险期间内获得保障,又想在年老退休后取得可观收入颐养天年的人具有较强的吸引力。

借贷功能减少退保率

为了避免那些投保的商丁们因一时周转之急而动退保的念头,中国人寿在设定分红险的同时就给它配上了商业贷款的功能。裴晓燕介绍,这款保险目前可借贷金额为保单现金价值的70%,通常为半年期的短期借贷方式,利息与商业性的银行贷款利息相同。

这一功能的推出对于中国人寿和投保人而言都是“一箭双雕”的双赢之策。对于保险公司来说,在吸引更多投保人同时拓宽了赢利的空间,而对于那些小型商业主来说,在收紧银根的紧缩货币政策下,银行借贷已并非易事,而对于投保此类分红险的投保人,即可仅凭保单就能轻易地获得借贷,成为一种新的融资渠道。

分红收益缓解CPI带来的“伤害”

最新的2008年前两个月的CPI平均指数已达到了7.9%,在如此高的物价水平下,人们手中的购买力也日益萎缩。作为具有投资性的鸿寿年金分红险,在保障的基本功能下依托国内最大的寿险公司,共同分享投资成果(保单红利),获得规模优势。

缺乏高残保障是鸿寿年金险“软肋”

虽鸿寿年金对于养老和死亡两方面都有了详尽的保障,但对于那些因疾病或意外事故导致的高度残疾未加以附加到这款保险当中,确属这一险种的“软肋”所在。

鸿寿养老金保险条款

保险合同构成

第一条 本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单及其所载条款、声明、批注,以及和本合同有关的投保单、复效申请书、健康声明书、体检报告书及其他约定书共同构成。

保险责任的开始及缴付保险费

第二条 中保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对本保险单应负的责任,自投保人缴付第一期保险费且本公司同意承保而签发保险单时开始。除另有约定外,保险单签发日即为本合同的生效日,生效日每年的对应日为生效对应日。

本公司同意承保且收取第一期保险费时,应签发保险单作为承保的凭证。

合同撤销权

第三条 投保人于收到保险单之日起十日内,可亲自或以邮寄方式书面连同保险单向本公司申请撤销本合同。合同撤销的效力,自投保人寄出邮戳次日零时起或亲自送达时起生效。合同撤销后发生的保险事故,本公司不负保险责任;但合同撤销前若发生保险事故,则本公司仍依本合同的规定负保险责任,但合同不得撤销。

本公司于收到合同撤销申请,并收回保险单后,无息退还投保人所缴付的保险费。

第二期及第二期以后保险费的缴付,宽限期间及合同效力的中止

投保示例

1.某女士(女29岁):

为您投保鸿寿年金(分红)保险10万元(60岁开始领取养老金)--交费6900元(20年交费),如果您要保5万,则保费也减半,反之亦然

可以获得的保障有:

1、从交费开始每年都有红利,到当到60岁开始领取养老金的时候,累计的红利已经达到42462元(低等回报),75995元(中等回报),高等回报会更多。而且红利可以从交费开始一直领取到80岁,到80岁的时候累计红利有127460元(低等回报),212433元(中等回报),可见红利的收入相当可观。

2、有20万元的身故保障:(高额的保障),可以在贷款购房等方面对家庭有所保障。

3、从60岁开始,每年领取5000元养老金

4、活到80岁时,领取现金20万元,保险合同终止(80岁是有丰厚的回报)

您交费共138000元,获得的最大收益是:(80岁时领取20万+总共领取的养老金10万(20年每年5000元)+累计红利212433(交费开始累计到80岁,中等回报)

延伸阅读

国寿鸿寿年金保险(分红型)怎么样?


最近有人咨询国寿鸿寿年金怎么样?小编了解到这是一款针对老年人的保险产品,那么,这个产品如何让老年人安享晚年呢?

近期,国内首款即交即领的保险产品———中国人寿美满人生年金保险一经推出,就获得了市场的青睐,它打破了传统,避免了年金产品返还期长、占用资金长的弊端,确实是推陈出新的产品。

对一个过着幸福晚年生活的老年人而言,除了吃穿和交通等日常费用外,每年的医药费、检查费也是一笔巨大的开支,所以有稳定的收入来源是晚年幸福生活的关键。

该产品是一种为养老而提供的分红型人寿保险,既为您提供死亡风险保障,还可以获得年金领取,满期时还可以获得丰厚的满期保险金。同时,还可为您提供可观的周年红利,让您分享中国人寿保险公司的职业化投资和专业化经营成果。

产品特色

养老年金,精彩依旧按合同约定领取年金,让退休后的生活精彩依旧。身故保险,后顾无忧若遭遇不幸,将获得高额资金,以维持家人正常生活水平。满期祝寿,贴心呵护合同期满仍健在,可一次性获得可观的祝寿金,安享退休生活。理性投资,轻松理财分享专家投资成果,实现个人资产的更多保障。保单借款,方便灵活如需流动资金,可凭保单按合同规定获得借款。

投保示例

李先生,30岁,投保鸿寿年金保险(分红型),合同约定年金开始领取年龄为60周岁,交费期间为10年,保险金额为5万元,年交保费为6550元。

李先生共缴保费6550元×10年=65,500元;李先生共获得养老金为2500元×20年+10万元=150,000元。李先生的投入与产出比例(150,000元-65,500)/65,500=129%,李先生可以获得50年的10万元身故保障。

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本公司承担以下保险责任:

1、自合同约定的年金领取日起至被保险人年满79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止,若被保险人生存,本公司按保险单载明的保险金额5%给付年金。

2、被保险人身故,本公司按保单基本保额的二倍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3、被保险人生存至年满八十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按保险单载明的基本保额两倍给付满期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红利事项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在符合保险监管部门规定的前提下,本公司每年根据上一会计年度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确定红利分配方案。如果本公司确定本合同有红利分配,则该红利将分配给投保人。

投保人在投保时可选择以下任何一种红利处理方式:1、现金领取;2、累积生息:红利保留在本公司以复利方式累积生息,红利累积利率每年由本公司宣布。

投保示例

周先生:30岁,投保国寿鸿寿年金保险,年交保费:14200元,交费期间:20年,基本保险金额:20万元,60岁开始领取养老年金。

周先生可获得的保障有:1、保险期间享受年度红利分配,其红利可按复利累计生息;2、拥有40万元的身故保障;3、从60岁开始至79周岁止,每年领取10000元养老年金;4、80周岁后,获满期保险金40万元,合同终止。

田小姐:16岁,投保国寿鸿寿年金保险,年交保费:15000元,交费期间:20年,基本保险金额:30万元,60岁开始领取养老年金。

田小姐可获得的保障有:1、保险期间享受年度红利分配,其红利可按复利累计生息;2、拥有60万元的身故保障;3、从60岁开始至79周岁止,每年领取15000元养老年金;4、80周岁后,获满期保险金60万元。

基本保障:国寿鸿寿年金保险(分红型)为您提供养老年金、满期保险金及两倍保额的身故保险金,您还可享有公司分红、保单借款

险期间: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被保险人年满80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止

责任免除

因下列任何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本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一、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二、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三、被保险人在合同成立或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二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四、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五、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六、被保险人在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疾病;七、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八、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无论上述何种情形发生,导致被保险人身故,合同终止,本公司向投保人退还合同的现金价值,但投保人对被保险人故意杀害或伤害造成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公司退还合同的现金价值,作为被保险人遗产处理。

国寿鸿寿年金保险分红型保险怎么样?


国寿鸿寿年金保险分红型是一款专门为退休人员准备的保险,与传统的保险不一样,国寿鸿寿年金保险分红型在保障的同时,我们还能获得一定的分红。那么到底国寿鸿寿年金保险分红型怎么样,好不好呢?

投保年龄:16周岁-60周岁保险期间:至被保险人80周岁

缴费方式:趸交、10年交、20年交

保险责任:

一、自约定的年金开始领取日(55岁或60岁两种)起至被保险人80岁,按保险金额的5%给付年金。

二、被保险人身故,按保险金额的二倍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三、被保险人生存至八十周岁,按保额的二倍给付满期保险金,合同终止。

四、从交费开始,每年按实际经营情况领取红利。

产品特点:

1、国寿鸿寿年金保险是一款80岁满期的两全保险和20年(或25年)定期年金保险的组合。

2、在整个保险期间内,客户都享有较好的寿险保障。

3、提供年金至80周岁,能满足大多数人的补充养老需求。

4、客户在整个保险期间都享有保险公司分红的权利(包括养老金领取期)

案例设计:

案例一:

30岁男性,投保国寿鸿寿年金保险,保额100万元

保费支出:每年保费80000元,交20年

保单利益:

养老保障:55岁开始每年领取50000元,至79岁止

满期返还:80岁返还满期金200万元

身故保障:80岁前身故领取200万元身故保险金

分红:公司每年根据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派发红利

客户:某女士,35岁。

投保鸿寿年金(分红)保险,保额36万元(55岁开始领取养老金),交费498240元(趸交费)。

可以获得的保障有:

1、从交费开始每年都有红利,当到55岁开始领取养老金的时候,累计的红利已经达到149990.4元(低等回报),249991.2元(中等回报),349984.8(高等回报)。而且红利可以从交费开始一直领取到80岁,到80岁的时候累计红利有532000元(低等回报),887000元(中等回报),1242021元(高等回报)。可见红利的收入相当可观。

2、有72万元的身故保障:从交费开始保障到80周岁都有效(高额的保障)

3、从55岁开始,每月领取1500元养老金,直至80周岁。

4、活到80岁时,领取现金72万元,保险合同终止。所以80岁是有丰厚的回报。

总共回报:

共交费498240元,获得的收益总共是2057000元:80岁时领取72万+总共领取的养老金45万(25年每年18000元)+累计红利887000(交费开始累计到80岁,中等回报)。

综上,这款保险是非常优秀的养老型分红保险,保障高,回报高,也是理想的投资选择。

如何选择一款合适的保险产品,首先我们就要先充分的了解一款保险产品的特性,所以在购买任何保险产品之前,快来和我们一起涨下知识吧!

中国人寿鸿寿年金怎么样?


最近,有读者来信咨询中国人寿鸿寿年金保险怎么样?为此,小编查阅了保险资料,以下为大家详细介绍中国人寿鸿寿年金保险。

投保示例

张先生,30岁时投保国寿鸿寿年金保险(分红型),选择10年交费,年交保费13,100元,保额10万元,60岁开始领取。其保险利益如下:

养老年金

自六十周岁起至被保险人年满七十九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止,每年在合同的年生效对应日,若被保险人生存,每年给付5,000元养老年金。

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身故,本公司给付身故保险金20万元,合同终止。

满期保险金

被保险人生存至年满八十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本公司给付满期保险金20万元,合同终止。

发行公司: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保险类别:主险

适用人群:凡年满十六周岁以上、六十周岁以下的公民均可作为被保险人

缴费方式:保险费的交付方式分为趸交和年交二种,分期

保险期限:本合同的保险期间为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被保险人年满八十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止。

产品特色

养老年金,精彩依旧 按合同约定领取年金,让退休后的生活精彩依旧。

身故保险,后顾无忧 若遭遇不幸,将获得高额资金,以维持家人正常生活水平。

满期祝寿,贴心呵护 合同期满仍健在,可一次性获得可观的祝寿金,安享退休生活。

理性投资,轻松理财 分享专家投资成果,实现个人资产的更多保障。

保单借款,方便灵活 如需流动资金,可凭保单按合同规定获得借款。

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本公司负以下保险责任:

1、自本合同约定的年金开始领取日起至被保险人年满七十九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止,每年在本合同的年生效对应日,若被保险人生存,本公司按保险单载明的保险金额的5%给付年

金。

2、被保险人身故,本公司按保险单载明的保险金额的二倍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

止。

3、被保险人生存至年满八十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按保险单载明的保险金额的二倍给付满期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国寿鸿丰5年期保险怎么样?


保险公司推荐投保国寿鸿丰5年期保险,我想咨询一下这是一款什么保险产品,保险保障如何?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开办的银行邮政专卖理财产品--国寿鸿丰两全保险(分红型,2005版),自2006年面市以来,伴随着中国人寿进入世界500强的卓越品牌以及良好的投资收益,日益受到市民的青睐。尤其是在当前股票、基金市场日益低迷的情况下,有识之士选择了具有安全性、稳定性、保障性、收益性的理财类人寿保险,投资收益显现的国寿鸿丰保险深受市民的热捧,持续掀起投保热潮。

国寿鸿丰两全保险(分红险)是中国人寿分红型银行保险产品,2004年推出后在市场上热销不断,是中国人寿的分红险的主流产品。具有疾病身故和意外身故双重保障;持有固定的保底收益和每年的分红收益的双重收益;同时含有保单借款和保单质押贷款双重变现的功能;享受银行和保险公司双重的服务。

基本情况

投保范围:趸交(一次性交清):凡出生30天以上,6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者均可作为被保险人(保险期间届满时年龄不超过六十五周岁)。

期交:凡出生三十日以上、五十五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者均可作为被保险人。

缴费方式:趸交;期交(5年和10年)

保险责任

意外身故--趸交: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3; 期交: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身故时交费年度数×3

疾病身故--1年内:保险金=所交保费(不计息);1年后: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趸交)

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身故时的交费年度数(期交)

满期保险金--趸交满期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期交满期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交费期间(年数)

保险期间:趸交分5年和10年;期交分10年

保单借款:在满足条款规定的条件时,可以办理保单借款,借款金额最高可达保单当时的现金价值扣除借款及利息后余额的80%。

产品保险责任

在产品合同保险期间内,保险公司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一、自产品合同生效之日起,若被保险人生存至每两周年的年生效对应日,保险公司按下列规定给付关爱金:关爱金=基本保险金额×20%。

二、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期间届满的年生效对应日,保险公司按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满期保险金,产品合同终止。

三、被保险人于产品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两年内因疾病身故,保险公司按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身故保险金,产品合同终止,被保险人于产品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两年后因疾病身故,本公司按下列规定给付身故保险金,产品合同终止。 身故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身故时的交费年度数。

四、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身故,保险公司按下列规定给付身故保险金,产品合同终止。身故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身故时的交费年度数。

国寿鸿丰两全保险免责条款因下列任何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本公司不负保险责任:一、投保人或受益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二、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拒捕;三、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四、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二年内自杀;五、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有效驾驶执照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交通工具;六、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HIV呈阳性)或患艾滋病(AIDS)期间;七、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八、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及由此引起的疾病。

无论上述何种情形发生,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本合同终止。保险合同生效满二年以上且投保人已交足二年以上保险费的,本公司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保险合同生效未满二年或投保人未交足二年保险费的,本公司在扣除本合同载明的手续费后,退还保险费。

来自市区35岁的张先生2007年1月投保国寿鸿丰保险,选择5年期交,每期交保费5万元,基本保险金额为57450元,满期时可领取的保险金为57450元×5=287250元,保险期间享有的人身保障金最高可达861750元,2008年1月领取的红利达到2580元(所有的红利将累计至保险期满时给付)。2009年1月以后张先生如有资金周转需求,可凭保单向中国人寿申请借款。

在一家银行柜台,个体老板洪某办理了5年期交的国寿鸿丰两全分红保险,每年交保费10万元。洪某说,鸿丰保险的保障和投资功能满足了我们的需求,具有较大的吸引力,加上中国人寿的品牌和实力备受瞩目,2007年的红利收益十分可观,投保鸿丰保险是一种可取的选择。

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怎么样?


随着我国老龄化的发展趋势,养老问题逐渐被大家关注,养老保险自然成为受欢迎的保险产品。我国市场上流通的保险产品有很多,究竟该如何选择呢?

从目前国家养老保险的构成情况看,分为国家保障的基本养老保险、企业给据自身经济条件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和职工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这三个层次构成养老保险的总和。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是什么?据我们理解国家政策,在你经济条件宽裕的情况下,有钱花不完的情况下可以把钱存到银行,作为自我养老保障的一个方面。

职工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是我国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是由职工自愿参加、自愿选择经办机构的一种补充保险形式。由社会保险机构经办的职工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由社会保险主管部门制定具体办法,职工个人根据自己的工资收入情况,按规定缴纳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费,记入当地社会保险机构在有关银行开设的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并应按不低于或高于同期城乡居民储蓄存款利率计息,以提倡和鼓励职工个人参加储蓄性养老保险,所得利息记入个人帐户,本息一并归职工个人所有。

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经批准退休后,凭个人帐户将储蓄性养老保险金一次总付或分次支付给本人。职工跨地区流动,个人帐户的储蓄性养老保险金应随之转移。职工未到退休年龄而死亡,记入个人帐户的储蓄性养老保险金应由其指定人或法定继承人继承。实行职工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的目的,在于扩大养老保险经费来源,多渠道筹集养老保险基金,减轻国家和企业的负担;有利于消除长期形成的保险费用完全由国家“包下来”的观念,增强职工的自我保障意识和参与社会保险的主动性;同时也能够促进对社会保险工作实行广泛的群众监督。

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可以实行与企业补充养老保险挂钩的办法,以促进和提高职工参与的积极性。

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具体的参保条件是什么?

1、没有限定只有城市户口的才可以进行参保

2.交费是按年龄按买的种类的费率计算的

3.一次最少交多少是按保额来定的比如:35岁的人保120000元交25年每月交649元到80岁时就可领取47574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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