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社保转移接续的注意事项及网友问答

2021-02-18
家庭保险规划的注意事项 家庭储蓄及保险规划 家庭风险状况及保险规划

随着就业流动性增大,企业职工社保 关系转移续接的需求不断增大。而很多人在办理社保关系跨省(市)转移续接时,对办理手续仍然“犯糊涂”。烟台市社会劳动保险事业处的工作人员解释,参保职工在离开原参保地时,只需向当地社保机构开具《基本养老保险 参保缴费凭证》,今后都可凭此提出办理转移接续申请,无需再往返办理手续。

社保转移接续需保存好参保缴费凭证

“今年前三季度,烟台市共办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跨省(市)转出2572笔,转移资金3682.66万元;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跨省(市)转入2840笔,转移资金3343.52万元。”烟台市社会劳动保险事业处的工作人员介绍,随着经济的发展,人才和劳动力流动性不断增强,随之带来了企业职工社会关系,特别是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需求的不断增大。

而随着现在办理社保跨省以及省内跨市转移的人越来越多,新的转移接续政策与老政策相比,在便捷程度上可谓有“天壤之别”。

“职工办理跨省或者省内跨市基本养老关系转移续接的手续并不繁琐”,市社会劳动保险处工作人员介绍说告诉记者,对于职工来讲,只需要在离开原参保地时,向当地社保机构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就可以了,无论再到何处参保缴费,都可以凭此提出办理转移接续的申请,无需再往返办理手续。剩下的工作都是社保机构之间在互相联系,转移手续办结后,将通知用人单位或职工本人。

非“4050”随“就业地”转 “4050”向“户籍地”转

那么,职工跨省以及省内跨市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到底有哪些限制呢?市社会劳动保险处工作人员介绍说,根据规定,对于跨省以及省内跨市就业后的社保关系转移,如果说有限制的话,只有一点,就是年龄上的限制,就是对于女满40周岁、男满50周岁的职工,除了组织、人事部门正式调动的,只允许其向户籍所在地转移,其他再没有限制了。总而言之,可以概括为一句话,就是:非4050人员随“就业地”转,4050人员向“户籍地”转。

从“户籍所在地”的角度分析,可分为两种情况:

1、回“户籍地”就业参保,社保随便转。根据有关规定,参保人员返回户籍所在地(地市)就业并参保的,不受任何条件限制,户籍所在地的相关社保经办机构要为其及时办理转移接续手续。同时,如果是烟台的城镇户籍,职工回到烟台,即使没有就业也可以挂档缴费并将本人的养老保险关系转回烟台。

2、未回“户籍地”就业参保,除“4050”都能转。根据规定,参保人员没有返回户籍所在地(地市)就业并参保的,由新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为其及时办理转移接续手续。但对男性年满50周岁和女性年满40周岁的(4050人员),应在原参保地继续保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同时在新参保地建立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记录单位和个人的全部缴费。

参保人员经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调动,且与调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不受以上年龄规定限制,应在调入地及时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网友问答:

问:在不同地方就业参保,转移后养老金是怎样计算?

答:参保人员转移接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后,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以本人各年度缴费工资、缴费年限和待遇领取地对应的各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计算其基本养老金。

问:在不同地方参加社保达到领取待遇条件,以后在哪里退休呢?

答:一、跨省流动就业的参保人员分为四种情况。一是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户籍所在地的,在户籍所在地退休;二是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在该地办理退休;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办理退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每个参保地的累计缴费年限均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及相应资金归集到户籍所在地,由户籍所在地按规定办理退休。

问:我以前在银川工作,原单位在银川办理了社保,且缴纳了3年,之后去了外地一家公司,在银川的社保一直未办理转移手续。现供职公司为我办理了当地的社保,请问不同地区缴纳的社保是否可以转移?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回复:根据国务院的(2009)66号文件,您在两地的基本养老保险可以通过转移接续,合并计算。请注意三点:一是在两地不可同时缴费,即2011年在外地缴费了,在银川就不要再重复缴2011年的费了。二是如您决定回银川养老定居,再转移外地的那一段养老保险。三是办理手续,您先要到转出地的社保局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即证明您在外地的参保情况,之后的工作由两地社保局负责办理。

扩展阅读

如何计算社保及注意事项


在企业上班的人一般都会有社会养老保险 和医疗保险,社会养老保险是企业按该职工实际的平均工资的一部分缴纳的,社保 还对高收入人群的养老金 做了限制。

很多朋友都是在企业上班,企业都为他们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可是我在展业中发现很多人却不清楚日后退休可以大约拿到多少钱,也不清楚实际的医疗费到底怎么报销。

我特意找了资料,发现非常复杂,一般人确实不太能搞清楚。我这里举例说明一下,希望能帮助大家了解。

以普通的企业员工为例:

一、缴费

1.企业按该职工实际的平均工资的20% 缴纳养老保险,缴纳的基数范围是上年度的社会平均工资(浙江省2008年的社会平均工资为24603元)的80%--300%,即实际职工应缴纳的社保企业部分最低应该为

24603*0.8/12*0.2=328.04元,最高为24603*3/12*0.2=1230.15 该企业缴纳部分进入社会统筹账户。

2.个人按本人的实际工资的8%缴纳养老保险,缴纳的基数范围同企业的相同。实际缴纳的社保个人部分最低应为24603*0.8/12*0.08=131.22元,最高为24603*3/12*0.08=492.06该个人缴纳部分进入个人账户。

个人工资是指税前工资,包括个人在这个单位得到的所有相关劳动报酬,加班费、奖金,计算方法是个人交费为工资的8%,单位交费为工资的25%。(此比例各地不同,各时间段也可能不同,以当地社保规定为准)

按税前工资计算。

养老保险 金--单位20%,个人8%;医疗保险 金--单位8%补充医疗1.2%=9.2%,个人交2%;失业保险金--单位2%,个人1%;工伤保险 金--单位0.6%;生育保险 金--单位0.9%。

养老的比例全国基本一致,其他的比例略有不同,以当地规定为准。

社保的办理

通过户籍所在地社保局办理,个人完全承担费用。自由职业者缴纳城保基数的上、下限,在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收入的300%和60%之间确定。有些地区在缴费基数和比例上可以有不同档次供选择,养老和医疗是必须缴纳的,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费不缴纳。具体费用向当地社保局12333咨询,社保政策各地有异。

社保原则:1、在劳动者失去工作能力后有最低生活保障;

2、低水平,广覆盖(杀富济贫)

交费标准:1、在职人员:个人缴纳8%,单位缴纳20%,不计入个人帐户(去年11%,其中

3%进入个人帐户,这个是每年都有变化的)

2、灵活就业人员:分4个档次,最低2256元/年,187.83元/月,40%

进入个人帐户60%进入社会统筹。

交费时间:最少15年,缴费不足15年的可以补足15年的钱。

社保领取计算方法:

退休前一年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0%(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按15%)+个人账户本息和÷120+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

网友问答:

咨询内容:我08年才毕业,公司给买了社保 ,每个月扣(143),请问是如何算出来的。还有社保是由个人承担20%,公司交80%。是这样的吗?如果中途因为某种原因,断交了怎么办,里面的钱可以取出来吗?还有就是,社保交满15年之后等退体时就可以领取养老保险 了吗?如果产生了一些医疗费用,社保怎么来报销?

专家解答:

在广州,只有个人交的8%是划入个人帐户的,单位所交的20%全部计入社会统筹帐户。

并非交满15年就可以等着拿退休金。

如果你在职,必须交到退休为止;如果你不在职,各地社保局的规定有所不同。

我户口所在的江西省是,不在职也必须交到退休年龄,方可领取,否则不但需要补交,而且需要上交滞纳金。

北京朝阳社保网上申报流程及注意事项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提高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事效率,为参保单位提供便捷服务,根据北京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统一部署,结合朝阳区实际情况,朝阳社保中心将全面实行参保单位使用“北京朝阳社保网上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网上申报系统)办理日常业务,以下为大家分享北京朝阳社保网上申报流程及注意事项。网上申报前插入Ukey,这是网上申报必备的,没有它就不能办理网上申报的。

一、登入北京朝阳社保网,点击单位用户登录入口,输入信息进入,就可开始单位网上申报。

北京朝阳社保网页面的左侧是申报业务管理、查询管理、业务报表和信息下载四大功能栏目,每个栏目下有多个小栏目,就是能在网上办理的业务。

北京朝阳社保网申报业务管理:1、企业基本信息变更。2、个人基本信息变更。3、普通增员(转入的)。4、普通减员。5、新参保人员增加申报。6、职工上年月均工资收入申报。7、定点医疗机构变更。

北京朝阳社保网查询管理:1、申报信息状态查询2、单位基本信息3、个人基本信息查询4、员工缴费基数查询5、社会保险费缴费月报表(四险)6、养老保险历年对账单查询7、上年及当年各月缴费情况(四险)8、单位欠费情况(五险)9、92-95养老年账户10、基本养老金支付月报增减变动11、养老保险金月报外支付汇总12、养老月报外支付明细13、医保参保人各月缴费情况14、在职人员医疗月报表14、定制信息文件下载。

北京朝阳社保网注意事项

新参保的人员在北京朝阳社保网上提交并导入成功后,携带相关资料到社保中心经办大厅办理审核手续。如未办理审核视为当月不增加,时间从办理审核月开始。如6个月内未办理审核手续,系统将自动删除新参保信息。

办理普通增员(减员),不需到前台办理审核,北京朝阳社保网上申报成功后就是办理成功。但需打印医疗保险手册贴页需携带《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增加表》一份(盖公章),到社保中心办理。

减员除转往本区、他区、农民共解除劳动合同外,选择其他减少原因的需携带《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减少表》一份(盖公章)到社保中心办理。办理职工上年月均工资收入申报后,需携带《职工上年月均工资收入申报表》到社保中心办理。

今后,朝阳区的参保单位办社保业务可在网上取5天内的预约号码,还不受节假日和公休日的限制。朝阳人社局昨天宣布,对该区社保经办业务进行优化改良。

据介绍,朝阳辖区内参保单位数量和业务量都位居全市前列,过去,相关人员早上9点取号,经常要排队至11点多才能办上。此次,该局就此推出《社会保险经办指南》电子手册,并实行网上取号。届时,办理各项收缴业务均需网上取号,登录北京朝阳社保网即可取号。

排长队、手续错误不得不重复返工,这种情况今后在朝阳区社保大厅内将大大得以缓解。昨天(10日),朝阳区独家首发了《社会保险经办指南》,供参保单位免费下载。据悉,此举将向其他区县推广。

即日起,朝阳区的参保单位可通过北京朝阳社保网免费下载《朝阳区社会保险经办指南》(以下简称《经办指南》)。该《经办指南》中,按经办业务类型分段描述,并就参保单位所关心的问题做出详细解答,有的甚至细致到在几号窗口办理等。另外,参保单位还可在网上领号,免去了现场排长队的烦恼。

相关负责人表示,朝阳区内参保单位已达4.1万家,服务参保群众近230万人,业务量约占全市的1/4,经办压力繁重。再加上一些参保单位对社会保险业务不熟悉,导致窗口承担了大量的咨询服务,造成单项业务办理时间延长。该指南出台后,既可以方便参保单位,又减轻了经办窗口的咨询压力,提高办事效率。

据悉,该指南每季度更新一版,以适应不断变化的社保政策。市社保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在全市推广朝阳区的做法,引导各区县陆续发布经办指南,提高全市社保经办的效率。

社保跨市转移接续案例分析


社保跨市转接办法,千呼万唤而终于出台。在政府而言是兑现了当初的承诺,在公众而言则是看到了一线社保公平的曙光。不能跨地区转接的社保,实质上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社保。因为真正的社保,根本没有必要退保,退保就是劳民伤财,退保就是财富掠夺。作为一种政策性兜底保障,只要让人家参加,就必须对其负责到底。

随着就业流动性增大,企业职工社保关系转移续接的需求不断增大。而很多人在办理社保关系跨省市转移续接时,对办理手续仍然“犯糊涂”。那么,我们就对社保跨市转移做以解释说明。参保职工在离开原参保地时,只需向当地社保机构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今后都可凭此提出办理社保跨市转移接续申请,无需再往返办理手续。

社保跨市转移接续需保存好参保缴费凭证

“今年前三季度,烟台市共办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跨省(市)转出2572笔,转移资金3682.66万元;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跨省(市)转入2840笔,转移资金3343.52万元。”烟台市社会劳动保险事业处的工作人员介绍,随着经济的发展,人才和劳动力流动性不断增强,随之带来了企业职工社会关系,特别是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需求的不断增大。

而随着现在办理社保跨省以及省内跨市转移的人越来越多,新的转移接续政策与老政策相比,在便捷程度上可谓有“天壤之别”。

“职工办理跨省或者省内跨市基本养老关系转移续接的手续并不繁琐”,烟台市社会劳动保险处工作人员介绍说告诉记者,对于职工来讲,只需要在离开原参保地时,向当地社保机构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就可以了,无论再到何处参保缴费,都可以凭此提出办理转移接续的申请,无需再往返办理手续。剩下的工作都是社保机构之间在互相联系,转移手续办结后,将通知用人单位或职工本人。

跨省转接同社保省内跨市转接办理流程基本一致

对于目前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转移接续办法,省内社保跨市转移以及跨省转移接续,办理流程基本都是一样的。

40岁的刘先生户口在芝罘区,由于工作原因,之前先后在济南和北京分别参加了一份社会保险,但由于当时对社保政策不了解而且办理转移手续也很繁琐,这两份保险一直没有接续到一起。目前,刘先生回到烟台某公司工作,手头除了《养老保险手册》只有一份北京社保出具的《参保缴费凭证》。所在公司HR人员得知情况后,及时向市社会劳动保险处咨询,市社保处分别与北京社保中心、济南社保处进行了业务联系,在刘先生的配合下,仅用不到1个月就办理完成了相关的转移及合并手续。

对于类似刘先生的情况,是比较特殊的一种,但办理过程一样简单。首先,刘先生需要到北京和济南的社保机构分别开具《参保缴费凭证》,然后,在烟台参保缴费后,到烟台的社保机构提交转移申请,烟台社保机构将会向北京、济南社保分别发送《转移接续联系函》,对方社保收到烟台邮寄的《转移接续联系函》后,会将刘先生的转移信息表以及社保基金转移至烟台社保。之后,刘先生的养老保险关系将在烟台合并。

所以,提醒广大参保职工,当要离开一个城市的时候,一定要到当地社保机构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并带走保管好。确认已经在新工作地参保后,即可凭此到接收地社保经办机构填写并提交《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申请办理转移接续手续。经接收地社保机构审批通过后,即可与原社保经办机构之间直接联系,为职工办理转移接续手续。

会保险是社会保障的核心内容,是维系社会稳定的重要机制。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人力资源流动频率的加快已成为必然,但由于我国现阶段社会保险关系不能跨地区转移,导致人们在接受新的工作之时存在后顾之忧,引起了参保人员及还未参保人员对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的不满和埋怨,这与建立和谐社会的要求是不相符的。本文试图通过对我国养老保险现状的分析,找出社会保险关系在跨地区转移的问题,并提出解决社会保险关系跨地区转移难的对策。

养老保险转移接续办法的几点注意


众所周知,制定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是为了切实保障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的合法权益,促进人力资源合理配置和有序流动,保证参保人员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简称跨省)流动并在城镇就业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顺畅转移接续。该办法适用于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所有人员,包括农民工。已经按国家规定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不再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时,按下列方法计算转移资金:

(一)个人账户储存额:1998年1月1日之前按个人缴费累计本息计算转移,1998年1月1日后按计入个人账户的全部储存额计算转移。

(二)统筹基金(单位缴费):以本人1998年1月1日后各年度实际缴费工资为基数,按12%的总和转移,参保缴费不足1年的,按实际缴费月数计算转移。

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按下列规定办理:

(一)参保人员返回户籍所在地(指省、自治区、直辖市,下同)就业参保的,户籍所在地的相关社保经办机构应为其及时办理转移接续手续。

(二)参保人员未返回户籍所在地就业参保的,由新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为其及时办理转移接续手续。但对男性年满50周岁和女性年满40周岁的,应在原参保地继续保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同时在新参保地建立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记录单位和个人全部缴费。参保人员再次跨省流动就业或在新参保地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将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中的全部缴费本息,转移归集到原参保地或待遇领取地。

(三)参保人员经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调动,且与调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不受以上年龄规定限制,应在调入地及时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新闻延伸:养老保险转移接续存在巨大“陷阱” 想退没辙

千呼万唤《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终于出台,而且元旦就开始 施行。我怀着激动的心情捧读了《暂行办法》的全文,但读完之后我却感到非常失望,因为这个《暂行办法》存在着明显的缺陷,而这些缺陷势必损害很多农民工的利益,而且这种利益损害可能比以前更甚。

有一位名叫易承芳的农民工曾受到媒体的广泛关注。她在广州打了11年工,到了退休年龄了,却不能在广州继续缴纳养老保险金,要是把养老保险手续转到老家---湖南省的衡阳县又很不划算,因为衡阳县普通职工的退休工资每月只有410多块钱。按照平均寿命72岁计算,男性可以领取12年的养老金,也就是说,在不考虑通货膨胀等其他因素的情况下,总共可以领到约6万元养老金,这还不到12.6万元的一半--这岂不成了“负养老”吗?

算清了这个账,肯定没有人愿意到落后地区的老家领取养老金。如果是以前,他们可以选择退保---事实上,近几年的春节前,广东等地都出现了严重的“退保潮”。但现在不行了,因为《暂行办法》第三条规定:“未达到待遇领取年龄前,不得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办理退保手续。”退出的权利也被剥夺了,那些在每个地方打工都不满10年的农民工只能等着吃大亏了---这难道不是一个巨大的“陷阱”吗?

诚然,这种结果的根源是地区发展的差距,而这个差距短期内又不可能消除。面对这样的现实,有没有比较公平合理的转移接续办法呢?还是有的。比如早有专家提出了“分段计发”的设想,即在某个地方缴纳了几年的养老保险金,就由那个地方计发一定的养老金,最终由国家级社保经办机构归集发放。但不知为何,有关部门没有采纳这样的合理化建议。

办理车险的流程及注意事项


车险办理流程一般来说,一旦发生车险事故,您需要做下列几件事:立即通知交通公安部门并保护好现场和向保险公司报案;协助保险公司对车辆查勘、照相、定损;备齐必要的单证,及时向保险公司申请索赔;保险公司结案后,尽快领取赔款;领取时要携带被保险人及取款人身份证。

保险车辆发生“碰撞”、“倾覆” 等事故后:第一步:应立即保护现场,向事故发生地的公安交通 管理部门报案并在48小时内通知保险公司; 第二步:会同保险公司和有关人员(第三方)逐项清理、定损;第三步:您向保险公司索赔时应提供保险单正本、事故证明、事故责任认定书、事故调解书、判决书、损失清单和有关费用单据;第四步:保险公司按被保险人在事故中的责任比例负 责赔偿。

如果您在行驶过程中,不小心造成他人伤亡事故,或者本车上人员受伤,应即时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和保险公司报案。事故结案前,所有费用均由被保 险人先行支付。但是因为条款规定:对被保险人自行承诺或支付的赔偿金额,保险人有权重新核定或 拒绝赔偿,所以在支付前,您最好得到保险公司的 同意,以免在索赔时发生麻烦。您索赔时提供保险单正本、公安交通部门出具 的事故责任认定书,事故调解书和伤残证明以及各 种有关费用单据。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 的规定可以负责赔偿的合理费用为:医疗费、误工 费、护理费、就医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等。申请以上各项费用,都要提供 相应的证明。如涉及到误工费,需提供伤者的工资 证明;造成伤者残疾的,需要提供残疾鉴定等。但要注意的是,这些费用的总和不能超过赔偿限额。

二手车车险可以算是二手车买家除了车辆过户外,第二重要的必修课了。购买二手车保险同购买新车保险流程相同,项目也很相似,但是应根据不同的车况来分别选 取所上险种。

二手车保险除交强险外,其他商业险如果原车主连续投保几年之中没有出过险,新车主在同一家保险公司可能会享受到保金优惠。同样的如果前 一名车主由于连续走保导致保单续费加价,新车 主可以考虑换一家新的保险公司。除此之外,在出售车辆前,可以把相应保险退保,这样也能回 收一部分资金。 二手车车险过户流程 :二手车过户完成后,如果不想退保,一定记得要将商业险保单过户。否则一单需要走险,新旧车 主就都需到场,而且保险中的责任方也很难判定。

二手车车险过户是对保单内容进行变更,需要填写一份汽车保险过户申请书,并需要新老车主一同在场。过户时需要携带原保单、行驶证、以及 车辆过户发票等证件。

异地购买车险应该注意哪些事项:为了方便出行,购车的人越来越多,有不少车主因为外地车价便宜,选择在 外地购车,购车后就投保车险。缺点:异地购车时,经销商会建议车主同时在该店购买车险,车价就会更优惠,并承诺当地的保险中介会帮助车主在次年享受保费率浮动带来的好处。 但其实异地 车险存在很多风险,一旦出险理赔将面临很大的考验。优点:对于保险公司带有区号的“外地号码”顾虑重重。对于车主的担心,车险负责人解释说:“这其实是车主将异地投保形式与电销的集中销售概念相混淆了。因为根据保监会的规定,电话车险必须集中运营,所以保险公司与客户客户联系的电话号码,均带有运营中心所在地区号。”电话车险采用集中销售的形式,由电话销售中心负责和客户进行前期的询价、报价、确认出单等流程。但保单打印、配送材料等流程则全部交由各地分公司来办理,特别是车险后期理赔问题,也是 由车主所在地分公司办理,所以电话车险并不是异地投保。电话车险是“集中销售,当地理赔”的投保方式,即是车主通过电话完成保险购买后,售后服务和理 赔还是落在本地的保险公司负责的。

网上购买车险应该注意哪些事项:投保前,仔细阅读保险条款。现在各家保险公司的车险条款都不一样,看清条款,特别是保险责任、责任免除、赔偿处理几项直接影响到日后的理赔。

总的来说,消费者在购买车险时应注意的事项:一是应注意选择购买车险渠道,要选择具有合法资格的保险公司和有执业资格证书、展业证及与保险公司签有正式代理合同的代理人;二是应注意选择购买保险产品,要根据自身实际需要购买,并充分了解车险内容条款;三是应注意对保险重要单证的使用和保管,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及时交纳保险费,与保险公司约定合同纠纷解决方式等。消费者在购买机动车辆保险过程中,如发现保险公司或中介机构有误导或销售未经批准的机动车辆保险等行为,可向保险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中心所在地区号。”电话车险采用集中销售的形式,由电话销售中心负责和客户进行前期的询价、报价、确认出单等流程。但保单打印、配送材料等流程则全部交由各地分公司来办理,特别是车险后期理赔问题,也是 由车主所在地分公司办理,所以电话车险并不是异地投保。电话车险是“集中销售,当地理赔”的投保方式,即是车主通过电话完成保险购买后,售后服务和理 赔还是落在本地的保险公司负责的。

公积金支取办法及注意事项


公积金提取是指缴存人按照公积金提取的要求,到公积金提取办理部门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将公积金账户的金额转到个人账户上。公积金提取,公积金提取分成约定提取、部分提取和销户提取三种类型。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并能按规定提供合法、有效证明的职工,可申请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达到国家法定离退休年龄,或已正式办理了离退休手续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六)支付自住房屋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15%以上部分的;

(七)正在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八)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九)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十)连续失业两年以上,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本地区最低工资收入,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十一)职工在职去世,有继承人或受遗赠人领取的;

(十二)职工为农业户口或非本市户口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办理方法

职工户籍不在本市并已申请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可申请销户提取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本息余额。

办理地点 住房公积金业务银行网点

办理方式 网上预约,柜台办结。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时限

1.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已转移至异地的,业务当场办结;

2.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未转移至异地的,先予受理,待转移至异地后业务办结;

3.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未转移至异地的,自受理公积金销户提取申请之日起职工停保时间达三个月的,业务办结;

4.资金到账以入账时间为准。

注意事项

职工骗提自己的住房公积金余额,如果没有成功,本人认识到错误并积极配合调查处理的,其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将被冻结1年;如果已经成功,但积极退还了骗提金额,并配合调查的,将冻结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2年;如果骗提成功后,且超过规定时间仍拒绝退还,不配合相关调查处理且态度恶劣的,属于挪用性质,将按照我国《刑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交通强制险的内容及注意事项


近日,很多网友反应对于交通强制险不是很了解,不知道从哪里获取相关的信息,对此,小编对交通强制险的内容以及注意事项进行了总结,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什么是交通强制险?

交通强制险的全称是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它是指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即我们通常所说的交通强制险。

对于交通强制险有三个问题需要明白:

1、交通强制险责任限额问题。交通强制险责任限额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在保险期间(通常为1年)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所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交通强制险的责任限额标准,全国统一责任限额为12。2万元。其中,车方有责任的情况下,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车方在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情况下,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

2、交通强制险责任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交通强制险是不分责任的。该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再按过错分担责任。

3、交通强制险的运行原则。《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六条规定: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实行统一的保险条款和基础保险费率。保监会按照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总体上不盈利不亏损的原则审批保险费率。这里的原则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总体上不盈利不亏损的原则。

交通强制险中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1、保险要保全。有些车主为了节省保费,想少保几种险,或者只保车损险,不保第三者责任险,或者只保主险,不保附加险等。其实各险种都有各自的保险责任,假如车辆真的出事,保险公司只能依据当初订立的保险合同承担保险责任给予赔付,而车主的其它一些损失有可能就得不到赔偿。

2、不要重复投保。有些投保人自以为多投几份保,就可以使被保车辆多几份赔偿。按照《保险法》第四十条规定:“重复保险的车辆各保险人的赔偿金额的总和不得超过保险价值。”因此,即使投保人重复投保,也不会得到超价值赔款。

3、注意审核代理人真伪。投保时要选择国家批准的保险公司所属机构投保,而不能只图省事随便找一家保险代理机构投保,更不能被所谓的“高返还”所引诱,只求小利而上假代理人的当。

4、不要超额投保或不足额投保。有些车主,明明车辆价值10万元,却投保了15万元的保险,认为多花钱就能多赔付。而有的车价值20万元,却投保了10万元。这两种投保都不能得到有效的保障。依据《保险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保险金额不得超过保险价值,超过保险价值的,超过的部分无效。保险金额低于保险价值的,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人按照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比例承担赔偿责任。”所以超额投保、不足额投保都不能获得额外的利益。

5、及时续保。有些车主在保险合同到期后不能及时续保,但天有不测风云,万一车辆就在这几天出了事故,岂不是悔之晚矣。

6、要认真审阅保险单证。当你接到保险单证时,一定要认真核对,看看单据第三联是否采用了白色无碳复写纸印刷并加印浅褐色防伪底纹,其左上角是否印“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监制”字样,右上角是否印有“限在××省(市、自治区)销售”的字样,如果没有可拒绝签单。

7、核对保单。办理完保险手续拿到保单正本后,要及时核对保单上所列项目如车牌号、发动机号等,如有错漏,要立即提出更正。

8、随身携带保险卡,保险卡应随车携带,如果发生事故,要立即通知保险公司并向交通管理部门报案。

9、车险中对第三方的界定。保险公司的除外责任中有这样一条规定“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以及他们的家庭成员的人身伤亡、及其所有或保管的财产的损失”,汽车发生事故时的驾驶员及其家庭成员、被保险人的家庭成员是不算在第三方范围内的。汽车保险条款规定是为了防范被保险人为了获取保险金而对家庭成员进行故意伤害。

10、提前续保,记住保险的截止日期,提前办理续保。

11、注意莫生“骗赔”伎俩。有极少数人,总想把保险当成发财的捷径,如有的先出险后投保,有的人为地制造出险事故,有的伪造、涂改、添加修车、医疗等发票和证明,这些都属于骗赔的范围,是触犯法律的行为。因此各位车主在这些问题上,千万不要耍小“聪明”。

义乌办理社保注意事项


针对部分参保人员因不了解工伤报销程序,导致材料不齐全无法享受保险待遇;或部分群众到达退休年龄后因未及时办理手续,导致待遇享受延迟等频发状况,义乌办理社保处通过新报提醒相关人员,及时办好有关手续,少吃这些哑巴亏。

义乌办理社保注意事项:

一、义乌办理社保工伤转外就医先登记

发生工伤后,参保人员如需转外就医,应事先到义乌行政服务中心社保窗口办理转院登记。否则,手续不齐全,可能导致工伤医疗费用无法报销。

办理工伤保险待遇享受时,请携带以下材料,缺一不可:用人单位提供“工伤认定结论通知书”;病历原件及复印件;发票原件;事故当事人身份证复印件;住院医疗费用汇总清单,转外就医需提供社保机构开具的转外就医申请书。

目前,义乌工伤转外就医报销只需到本地医院开具转院证明,到社保处登记即可,工作人员将根据登记信息及以上材料予以受理。

二、义乌办理社保到龄及时办理退休手续

根据规定,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从其办理退休手续的次月起,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但有部分群众到龄后,因没有及时办理退休手续,以为年龄一到自然有钱发,结果导致待遇延迟享受。

办理退休手续只要满足两个条件: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男60周岁、女50周岁);参保缴费满15年及以上。参保人员符合退休资格的当月就应由本人去社保窗口及时办理退休手续,次月即可享受待遇。若延迟办理,只能从办理手续的次月开始享受。

办理退休手续时,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被征地转城镇养老保险人员请携带以下材料: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开户银行存折、一寸彩色照片2张、养老手册。

原国有集体企业职工、自谋职业人员另需携带个人职工档案(办理退休手续前先携带个人职工档案至人劳局社保科审批视作缴费年限)以及本人一寸彩照5张,以免跑冤枉路。

三、义乌办理社保企业职工年度缴费基数

社会保险费是根据企业职工缴费基数的规定比例进行征收的,养老保险为缴费基数的20%,其中个人8%;医疗保险为9%,其中个人2%。因此,缴费基数的多少直接关系到职工利益。

今年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年度缴费基数网上申报集中在4月、5月,7月启用,申报基数为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参保企业可在义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申报,系统中的“年度工资上报”栏目会自动跳出单位所有参保人员名单。企业可对职工的工资、月份和平均工资进行编辑,核对完成后(需全选)点击“申报”按钮即可。

未及时在网上申报的企业将按照上年度的缴费基数征缴职工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无特殊情况不得更改,请各企业别错过网上申报时间。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