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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保险人发生意外时,哪些情况保险公司责任免除?

2021-0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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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意外保险,又称为意外或伤害保险,是指投保人向保险公司缴纳一定金额的保费,当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遭受意外伤害,并以此为直接原因造成死亡或残废时,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向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支付一定数量保险金的保险。

意外发生时猝不及防,造成的伤害往往让出事人和其家人堪忧,意外险在保障受害人的损失的同时,将家庭负担降到最低,甚至还能过得更好。但是被保险人投了意外险并不等于就高枕无忧了,殊不知还有一些特殊情况是不在保险公司范围内的。那么哪些意外是保险公司责任免除的呢?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残疾或烧伤的,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金给付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自杀、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故意行为而导致打斗或被袭击,抗拒依法采取的形式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酗酒、主动吸食毒品或注射毒品。

4、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执照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5、被保险人因精神疾患导致的意外事故。

6、被保险人因妊娠、流产、分娩、药物过敏导致的伤害。

7、被保险人因为未遵医嘱,私自使用药物导致的伤害。

8、参加潜水、跳伞、攀岩、驾驶滑翔机、滑翔伞、探险、摔跤、武术比赛、技能表演、赛马或赛车导致的伤害。

9、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10、核爆炸、核辐射、核污染。

以上就是保险公司的责任免除事项,也谨慎那些蓄意制造伤害或者不知情的被保险人发生意外时,和保险公司发生意外纠纷。也希望被保险人在买意外险时能够认真阅读条款,清晰明确自身的利益,更好的享有保障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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