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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知识汇总,今年有望实现养老保险跟人走

2021-02-08
养老保险知识 养老保险知识普及 养老保险相关知识

走到哪里就把养老保险带到哪里,也许并不再是一个遥不可及的事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已经在着手制定社会保险跨省接续转移办法,其中,对于养老保险制度,酝酿中的新政可能会倾向于采取转移部分统筹资金的做法。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新闻发言人尹成基在上月中旬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该部正在抓紧研究制定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并在下半年的工作任务中特别指出,将尽快出台养老保险转移接续办法。

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部长田成平在今年两会时也明确指出,今年内这个办法就可能成熟出台。

转移统筹资金

一位接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人士对《第一财经日报》透露,正在酝酿中的养老保险跨省转移接续办法倾向于采取个人账户和社会统筹“双转移”的方案,即劳动者从输出地转向输入地时,把个人所缴纳的全部个人账户资金以及单位所缴纳的社会统筹的一大部分都转入流入地。

这对原有的养老保险制度来说是一个突破。现行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下称“城保”)规定,城镇职工转移时只能带走个人账户,而单位为其缴纳的保险费作为社会统筹不能转移。

按照目前的费率,城镇职工个人缴费8%,单位缴费20%,占到缴费大头的单位缴费不能随着劳动者转移,这导致养老保险的转移接续陷入了困境:各地只愿转出不愿转入。因为对于流入地来说,职工所带来的个人账户资金根本不足以支付养老费用。

这位人士表示,转移一部分或者是大部分社会统筹资金,制定一个输入地和输出地都能接受的比例,从而平衡双方的利益,这样也就使养老保险的转移接续成为了可能。

单位为职工所缴纳的社会统筹主要是两个方面的作用,一是用于职工未来养老,二是承担制度转型的历史债务。中国社科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副研究员王德文在接受《第一财经日报》采访时表示,只要合理测算出一个比例,把属于职工养老的那部分统筹由职工带到输入地,把剩下的留在当地,这样就既不会损害职工的权益,又调动起了输入地的积极性,从而解决了转移接续的问题。

王德文还认为,社会统筹虽然由职工带走,但不计入职工的个人账户,而是应纳入输入地的社会统筹中,这样不管职工是输入还是输出,他的权益都不会受到影响。

上述人士还透露,酝酿中的这一办法也是一套过渡性的政策。养老保险关系不能转移接续的根本原因在于养老保险基金没有实现全国统筹,一旦能够全国统筹,这个办法也就不需要了。

目前,中国养老保险制度被分割在2000多个统筹单位,各统筹单位之间政策不统一,如个人缴费比例不一、保障水平不一。“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个问题,还是要尽快提高统筹层次,但从现实的情况来看,难度很大,需要中央层面下决心。”这位人士说。

建立全国性的社保权益结算平台

中央财经大学社会保险系主任褚福灵曾经参加过政府组织的关于养老保险转移接续征求意见的会议,他对本报表示,征求意见时主要有两种思路,一是“分段计发”的后支付形式,即工作地缴费,分段记录,退休地发放;二是“钱随人走”,转移个人账户和社会统筹。但无论最后采取哪一种思路,都需要对社保权益进行结算。

“相对而言,现在社保经办机构结算方式比较简单,社保跨省可流动之后,结算将是个庞大的工程。”褚福灵说,一旦可转移的养老保险成为现实,那就需要建立一个全国性的社保权益结算平台,专门对基金进行结算。他的建议是设立社会保障银行。

养老保险转移接续还面临的一个问题是各地的社保缴费信息没有联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正在投入巨资建立“金保工程”来改变这一现实。金保工程是国家12项重大信息管理工程之一,它的重大意义在于建成之后,每个进入到社保体系的人将拥有相随终生的社会保险号码,这个账户记录参保人的缴费情况,这将为异地转移提供信息基础。

但专家也认为,金保工程只是一个技术问题,相对于制度障碍来说,技术问题是次要的。褚福灵表示,如果制度设计是可转移的,劳动者只要拿一个小账本也可以进行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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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知识汇总,养老保险可以实现省内自动转移


安徽省政府日前发布关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省级统筹的意见,根据这一新规,这个省将执行统一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政策,统一养老保险待遇支付项目及标准,并实现全省养老保险的自由转移、统一发放。

目前,安徽省内各市养老保险的应用软件并不统一。实施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后,全省各级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的养老保险信息系统将实现联网,统一业务软件,统一基本养老保险业务经办规程,并统一使用省级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制定的经办业务表格。这就意味着养老保险关系将随着职工在省内不同城市流动就业,可以自由转移接续。

此项新规实施后,安徽省级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将通过各市中心数据库,对全省养老保险业务实施动态管理和监控,随时掌握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征缴计划完成、退休人员增减、财政投入、业务经办等情况,对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情况、基金支付及保障情况等进行全过程监督和分析,定期报告,确保省级统筹正常运转,确保各地养老金能按时足额发放。

此外,实现省级统筹后,安徽全省将执行统一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政策,并实现养老金全省统一发放,无论职工在省内任何一个地方退休都可以领取养老金,大大方便了异地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

据悉,此前安徽大部分地市已建立了养老保险市级统筹制度,但由于各市经济结构差异较大,地区生产力水平和人口老化程度不平衡,使得各市养老保险基金收支情况差距较大,极不平衡。为此,新规还明确了全省参保企业或单位、职工个人、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将统一养老保险待遇支付项目和标准,基本养老金调整由省按照国家政策统一组织实施,各市、县不得扩大统筹支付范围、增加支付项目或更改支付标准。

保险知识汇总,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年内可以实现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部长尹蔚民6日表示,争取明年底前在全国基本实现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其他社会保险也要逐步提高统筹层次。

尹蔚民是在中国社会保障论坛第三届年会上作出上述表示。

尹蔚民说,目前全国在城镇务工就业的农民工在1.3亿以上,城镇灵活就业人员达到数千万人。人力资源市场呈现出流动性强、就业方式多样化等新特点。

这些新的变化趋势,要求进一步提高社会保险统筹层次,发挥社会保险的互济和调剂功能;要求解决跨地区流动就业人员社会保险接续难的问题,建立有利于城乡劳动者流动就业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要求尽快建立符合灵活就业人员的社会保险政策,把他们纳入到社会保障制度中来。

尹蔚民表示,针对这些问题,政府明确提出,要提高社会保险统筹层次,抓紧制定出台社会保险关系转移办法,实现参保人员在哪里就业就在哪里参保缴费。要做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农村新型合作医疗保险三种制度之间的衔接,研究完善参保人员实现异地就医的政策措施。

保险知识汇总,深圳养老保险跨地区转移将实现


未来必须面对五大问题

《草案》中提到“十二五”期间,是我市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时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面临着良好的发展机遇,也面临着新的挑战,主要是五个方面的问题。

首先,是就业总量和结构的矛盾将长期存在。深圳就业承载力与就业总量增长空间有限的矛盾、就业总量与结构性的矛盾和劳动力素质与岗位不适应的矛盾将长期存在,促进就业和解决困难群体就业将面临更大的压力。

其次,社会保障可持续发展面临新的挑战。全面贯彻实施《社会保险法》,修改完善特区社会保险法规任务艰巨,解决社会转型和历史遗留问题引发的各种社会保险矛盾面临巨大压力,城市人口增加和人口老龄化使社会保险基金支付面临更大压力。

第三,人才队伍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要求不相适应。人才总量占总人口的比例偏低,高层次专业人才占人才总量的比例偏低,人才国际化程度偏低技能人才占劳动者总量的比例偏低。人才管理服务体制机制有待理顺。

第四,和谐劳动关系面临新情况和新问题。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劳动者素质的提高,劳动者分享企业发展成果的需求更强,维护劳动保障权益的意识更强,对公共服务的要求更强,要求我们进一步加快制度创新和法制建设,以更加有力的措施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第五,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一些重点难点问题的改革尚未破题。人力资源市场不统一、就业管理服务的体制机制不够完善、基层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比较薄弱等问题迫切需要加紧解决。

努力实现七大目标

根据《草案》,未来5年我市在人保管发展上要努力实现七大目标,每个目标都有主要措施出台确保实现。包括:实施扩大就业的发展战略,实现全社会比较充分就业;完善基本社会保险体系,增强可持续发展的社会保障能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建立人力资源强市;加强公职人员队伍建设,提升管理服务效能;提高劳动关系调处效能,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加强信息化建设,强化技术支持;加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制化建设,推进依法行政。

其中,如何完善基本社会保险体系、增强可持续发展的社会保障能力备受大众关注。我市将继续完善社会保险政策制度。落实《社会保险法》,修改养老保险条例,实现参保员工养老保险关系跨地区顺畅转移,修改失业保险条例,扩大失业保险参保范围,完善医疗保险办法,制定生育保险政策,建立工伤康复制度。在提高社会保险覆盖率方面,将加强各类社会保险的征缴工作,稳固提高社会保险覆盖率。建立与国家、省社会保险的衔接机制。加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的制度和业务衔接,推进社会保险“一卡通”。

保险知识汇总,陕西将实现城乡养老保险全覆盖


目前,人口老龄化已成为当代社会一个严峻问题。目前仅西安市60岁以上老龄人口已达125.68万,占全市人口的14.99%,其中80岁以上的高龄人口13.8万,占高龄人口的11.1%。陕西决定在37个国家级、24个省级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区县和部分市县实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基础上,从7月1日起,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将全省城乡居民全部纳入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范围,比全国提前四年实现统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

城镇居民基础养老金原则上按100元/月标准确定,新农保基础养老金最低不低于55元/月。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由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组成;新农保基金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组成,城乡居民缴费补贴由省和市县各承担50%。

此外,为实现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的逐步统一,养老保险缴费统一调整为每年100~1500元的11个档次,缴费补助标准最高为每年80元,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分别按照原则上每月100元和每月不低于55元的标准执行。

据了解,参保人可自主选择缴费档次,多缴多补,到60周岁后,符合领取条件的,就可以按月领取养老保险待遇,养老保险待遇支付终身。

此次陕西省城乡养老保险全覆盖将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与家庭养老、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其他社会保障政策相配套,保障城乡居民老年基本生活。

保险知识汇总,甘肃省养老保险将实现全面覆盖


8月初,我省65个试点县正式开展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这一政策为我省年满16周岁以上(不含在校学生)、不符合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非从业居民带来了福音。8月12日,在省政府召开的全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视频会议上,副省长咸辉要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参保率今年年底前要达到80%以上,明年6月底前要达到95%以上,基本实现全覆盖。

6市州已实现全覆盖

根据国务院今年扩大新农保试点,并同步实施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总体部署,我省今年新增加了31个新农保试点县,同时与正在开展试点的34个新农保试点县共65个县同步开展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试点。

据介绍,这将涉及全省城乡居民1802.5万人,其中城镇居民391.41万人,农村居民1411.09万人;60周岁以上人口分别占到全省农业人口的69.79%和城镇居民人口的76.08%。兰州、嘉峪关、金昌、武威、临夏、甘南等6个市州实现了新农保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

60岁以上不用缴费

据了解,国务院确定的新农保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两项制度在基本原则、筹资办法、政府补贴、待遇水平等方面基本一致,对个人缴费水平由新农保的100-500元5个档,增加为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的100-1000元10个档,由参保人员自愿选择缴费。根据国务院《指导意见》精神,经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将我省新农保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合并,并出台了《甘肃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办法》。

《办法》规定,试点县(市区)年满16周岁以上(不含在校学生)、不符合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可以在户籍地自愿参保。参保时年满60周岁以上的城乡居民个人不再缴费,直接享受中央财政补助的基础养老金。

待遇水平将适时调整

在缴费标准上,国务院《指导意见》中将个人缴费标准暂设为年100-1000元10个档次,参保人员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长缴多得。我省《试点办法》也按这个档次设计,暂不提高,但允许有条件的市州、县市区增设缴费档次和提高缴费标准。同时,由省级财政按照实际参保缴费人数每人每年补贴30元,但对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和农村计划生育两证户等,要由试点县市区政府负责为其代缴部分或全部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费。

在待遇水平方面,中央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55元,地方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我省没有再提高,今后随着经济发展等因素再进行调整。

对《试点办法》实施时,已经按照原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村干部养老保险和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制度领取养老金,且已年满60周岁的农村居民可同时享受新农保的基础养老金;未满60周岁的个人账户并入新农保,可按照新农保办法继续缴费,待符合规定条件时享受相应待遇。

咸辉同时要求,今年各试点县市区60周岁以上符合条件人员的基础养老金发放率要达到100%;首批、藏区和第二批34个新农保试点要把参保率巩固在95%左右。

保险知识汇总,养老金倒挂有望年内解决


昨日,人社局局长刘珊带队接访。记者在现场近半个小时看到,前来信访人数不超过10人,且集中在局长席前。就业培训、养老保险等科室接访席前更是来者寥寥。现场透露,根据省的部署,养老金倒挂有望年内解决。

上午10时许,记者到达人社局一楼服务大厅时,只见几位市民围在刘珊的信访席前反映情况,记者人数甚至超过前来信访的市民。

佛山市人社局养老和事业保险科科长彭晖表示,养老金倒挂现象是普遍存在的,力争年内制订方案解决养老金倒挂问题。“我们要等省出台计算办法,再根据佛山的养老人员待遇水平,制订方案,发给省批,通过加发的方式来解决倒挂,目前,佛山市养老保险基金完全可以承担,市民不用担心。”

今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社会保险法》中关于生育保险有明确规定,产妇除了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外,还可享受生育津贴。市人社局医疗保险科科长杨萌表示,佛山的生育津贴方案正报市政府审批,计划按照全市社会平均工资的80%作为产妇产假期间的月工资标准。待方案出台后,在7月1日以后生育的产妇也有望得到补贴。

保险知识汇总,今年10月起海南全面实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海南省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今年10月起正式实施。《办法》规定,10月起,海南按月足额给60周岁以上符合领取条件的城镇居民发放养老金。

《办法》今年4月起在海口、三亚、儋州试行,10月起在全省全面实行。

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标准设十个档次

办法规定,凡具有本省行政区域内非农业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当期未参加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等现有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无任何形式的社会养老保险待遇的城镇非从业居民,可以在户籍地自愿参加居民养老保险。

居民养老保险由个人缴费、政府补贴构成。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标准设为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8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十个档次。参保人员应按年一次性缴费,并在一个缴费年度内只能选择一个缴费档次缴费。缴费标准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等情况适时调整。

居民养老保险实行政府补贴与缴费挂钩,多缴多补。对于选择100元缴费档次的,政府给予每人每年30元补贴。对于选择200元及以上缴费档次的,政府除按前款规定给予每人每年30元补贴外,按每增加一个缴费档次另给予不少于5元的补贴。

养老保险待遇支付终身基础养老金每人每月130元

养老保险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支付终身。政府对符合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的城镇居民全额支付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130元。所需资金由省财政与市、县、自治县财政按第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比例分担。基础养老金标准随居民人均纯收入增长等情况适时调整。实际缴费年限在达到15年的前提下,缴费年限每增加一年,基础养老金每月增加4元。

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39。个人账户存储额不足支付个人账户养老金时,由居民养老保险社会统筹账户支付。社会统筹账户不足支付时,由市、县、自治县财政给予补贴。

政府为低保人员、残疾人独生子女户、重点优抚对象代缴费

办法明确,按照《残疾人实用评定标准(试用)》评残达到一级或者二级伤残的残疾人,城镇独生子女伤残(伤病残达到三级以上,含三级)或独生子女死亡的家庭父母和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参保人员,政府按每人每年100元的缴费标准为其代缴养老保险费,对于独生子女领证户家庭的参保人员,政府除按有关规定给予补贴外,再给予每人每年10元的缴费补贴,所需资金由市、县、自治县财政承担。

同时,享受城镇低保人员、重点优抚对象等缴费困难群体,也可由各市、县、自治县财政为其代缴部分或全部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费。

符合条件的从核定的次月起按月享受待遇

年满60周岁的城镇居民,具有海口市、三亚市行政区域内非农业户籍10年以上(含10年,下同),或具有本省其他市、县、自治县行政区域内非农业户籍5年以上(含5年,下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从核定的次月起,按月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一)制度施行之日,距60周岁15年以上并实际缴费累计达15年以上(含15年)的;

(二)制度施行之日,距60周岁不足15年并按年实际缴费至60周岁的;

(三)制度施行之日,已年满60周岁且没有领取其他任何形式的社会养老保险待遇的。

居民可自愿一次性补缴费至满15年

《办法》规定,曾经有过单位工作经历,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无任何形式的社会养老保险待遇的城镇居民,可以一次性补缴15年的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费后,按规定享受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参加城镇从业人员或居民养老保险前符合国家规定计算的职工连续工龄或者工作年限,以及军队退出现役的军人(不含自主择业的转业干部)在军队服役时间,视同城镇从业人员或居民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与其参加城镇从业人员或居民养老保险以后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发养老保险待遇。

城镇居民未按照本办法规定缴纳居民养老保险费,造成其达到60周岁时不符合按月领取养老保险待遇条件的,可以选择一次性补缴至满15年,按月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也可以选择退还其个人账户资金本息,终止居民养老保险关系。

居民养老保险施行之日年满60周岁且符合第九条按月领取养老保险待遇条件的城镇居民,在个人自愿的前提下,可以不缴费,直接享受政府提供的基础养老金待遇;也可以一次性补缴费至满15年,以增加个人账户积累,提高养老保险待遇。

个人购买养老保险,买养老保险真“有望免税”吗


如果真正为解决中国社会的养老问题着想,实现凡是“个人购买养老保险”就“免税”,倒不失为一个较为公平的办法。

--唐钧(中国社科院社会政策研究中心)

据《北京晚报》报道:“个人购买养老保险有望免税”,并且做了测算,"年薪12万"者可"节税7200元"。但仔细阅读全文,发现事实真相可能与此说法实际上相距甚远。

这则报道的新闻由头是:"保监会在天津滨海新区启动试点,企业为职工购买补充养老保险的费用支出在企业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8%以内的部分,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个人购买补充养老保险的费用支出在个人工资薪金收入30%以内的部分,可在个人所得税前扣除。"

如果记者的这段文字在表达上没有错误的话,那么,所谓"个人购买养老保险有望免税"实际上被限定在单位和个人双方缴费的"补充养老保险"范围内。并非像报道的标题误导公众的那样:似乎只要是个人购买养老保险,不管社会保险或商业保险,都可获得免税待遇,而且免税的额度相当可观。

保监会试点的真正目的似乎是想把"契约式"的"商业团险"也纳入"企业补充养老保险"。此前,"企业补充养老保险"与"企业年金"几乎是同义词。国际上很多大公司、大企业,甚至包括大学、医院、科研机构,都有为自己职工创办的储蓄式养老基金。按中国人的习惯说法,这是"单位"的职工福利。单位将自己的养老基金委托给专业的金融机构去经营,以"信托"的方式来保证自己得到较为稳定的投资回报。现在看来,在"企业补充养老保险"中可能又会多一种选择,即"养老团险"。其实就是让单位直接给职工用"团购"的方式购买养老保险。企业年金与养老团险之间的差异以公众更为熟悉的个人理财方式来打比方,前者好比是委托理财,后者则是购买保险。

这篇报道除了"以偏概全"外,还有一些不合常理的说法,譬如,保监会怎能决定"税收优惠"政策呢?其实,选择在天津滨海新区做这项试点,应该是保监会利用了试验区享受的优惠政策。所以,"有关专家"说,"补充养老保险税收优惠试点成功后有望在北京等全国城市普及"也许只是一个理想中的愿景。

当年在讨论将税收优惠扩大到"企业年金"时,曾有过一个不同意见,即企业年金只是少部分单位和企业才能进入的"富人俱乐部"。为证明所言非虚,可以看一看《2007年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提供的数字,到去年年底,全国建立了企业年金的企业仅有3.2万户,缴费的职工人数仅为929万人,为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职工人数的6%;而累计结存的企业年金基金却有1519亿元,相当于累计积存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20%。在这样的情势下,政府再为其提供税收优惠是否有失公平呢?

令人担忧的是,其实社会保障的制度安排并不总是缩小贫富差距的,如果一种制度只局限于少数人,那么,社会保障就成了一种特权。现在为少部分单位和企业的福利安排一再提供更多的税收优惠,是否合适?

如果真正为解决中国社会的养老问题着想,实现凡是"个人购买养老保险"就"免税",倒不失为一个较为公平的办法(也许记者盼的就是这个,所以才有"混淆视听"之举)。有专家提出"个人储蓄、社保和商业保险"是"我国养老保险的三大支柱",这个说法不太准确,应该是基本养老保险、补充养老保险和个人储蓄。美国政府用免税的方式来鼓励个人进行养老储蓄,我们也是可以学习的。譬如鼓励公民每月向自己的养老账户中存入500~1000元,这可以免个人所得税,但是要到60岁以后才能提取。这样的政策安排可能更加公平合理,也更会得到公众的欢迎。

保险知识汇总,生育保险有望保障劳工


近日有读者反映,非深圳户籍的医疗保险参保人,到医院进行产前检查或者住院生孩子时,不能享受到和户籍参保人一样的医保报销待遇。记者日前从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获悉,我市将逐步扩大非深圳户籍人员的参保险种,近期有望将参加综合医疗保险的非深圳户籍参保人纳入生育保险参保范围。

郭小姐到深圳工作已经6年了,由于种种原因,户口还在老家。今年年初,郭小姐怀孕了,当她到医院进行产前检查时,发现户籍参保人可以直接刷卡挂号、刷卡交各项检查费用,而自己虽然也是医保参保人员,但是所有的产前检查项目都不能使用医疗卡,必须现金支付。

记者就此采访了市社保基金管理局医疗保险处处长沈华亮。他说:“生育医疗和基本医疗是两个概念。目前非深圳户籍人员所参加的险种只是基本医疗,所以生小孩和一些产前检查未能纳入社保报销的范围;深圳户籍参保人一般除了参加基本医疗保险,还参加了生育医疗保险,因此这部分费用可以通过社保基金支付。而根据广东省的有关文件精神,外来女工生育产生的相关费用,可以按一定比例,找用人单位报销。”目前还没有对非深圳户籍人员放开生育医保,是因为参加新的险种势必要提高缴费标准,如果将此标准一下拉得太高,可能影响企业和员工的整体参保积极性。他说:“假如是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医疗保险同时推出的话,势必会影响企业支出,也会影响到基本医疗保险的推出,所以我们就先把基本医疗覆盖到深圳所有的劳动者,待我市真正实现全民医疗保险以后,下一步才着力去推生育保险。”

截至今年9月底,非深圳户籍参加医疗保险的有500多万人,这些人分三种情况,一种是参加了综合医保的,第二种是参加了住院医保的,还有一种是参加了劳务工医疗保险的。沈华亮透露,最近,社保部门正在酝酿开个口子,首先让参加综合医保的20多万人参加生育医保。他说:“我们正在考虑将参加综合保险的外来劳务工,允许他们参加生育医疗,方案已经上报市政府,如果市政府审议通过了,这方面可能会有一个突破。对于参加住院保险和劳务工医疗保险的外来劳务工,要保证低缴费广覆盖,目前还做不到纳入生育保险,还要等待下一步。

保险知识汇总,个税延迟型养老险有望推广


日前,深圳市委常委、副市长陈应春表示,深圳市政府对养老保险递延纳税工作非常重视和支持,希望该项政策能够在深圳先行先试,率先推开。而在去年8月份,上海市在向国家发改委上报的文件中也曾提出过类似的希望。

作为我国最重要的两个金融中心,深圳、上海均提出试水养老保险递延纳税政策,并非偶然,它标志着该项政策经过多年的调研和准备后有望破冰。

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在国外,这种产品非常通行,旨在鼓励居民购买养老保险,增强自我保障能力。

一般情况下,个人退休前的收入普遍高于退休之后的收入,在累进税制下,这种政策实质上是国家给予购买养老保险产品个人的税收优惠,是一种政策上的鼓励。

深圳、上海试水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明显是为了实现发展成金融人才高地的目标而推出保险产品。原因是金融高端人才目前大多缴纳个税比较高,实行这个政策后,由于所得税起征点处于变化之中,递延缴纳的税款可能获得减免,可以弥补个人所得税政策在退休前后的“不公”,并减少纳税次数。

不过,这一政策完全可以在更大范围内进行推广。职工退休前的收入高于退休之后的收入是普遍现象,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可以推动更多人建立个人养老计划,对于收入稳定但投资资金不足的工薪者来说,它又不失为一种理财之道。所以,这一制度理应早日浮出水面,并在更大范围内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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