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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代取违法么?什么情况下可以代取?

2020-12-28
新常态下保险规划 家庭保险规划家庭情况 新常态下的保险规划

互联网强大的信息功能为百姓的生活带来了方便,可是有些人却对网上的信息不加甄别,盲目相信,导致自己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这不,王某和杜某从网上获悉为他人套取公积金牟利的方法,便付诸实施,最终,王某和杜某因伪造国家机关证件、印章罪、伪造公司印章罪、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分别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二万元和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

2012年年初,王某在互联网上获悉为他人套取公积金牟利的方法,便制作了“代取公积金”的小广告,在江苏省南京市区张贴,帮助公积金缴存人非法套取个人公积金账户缴存余额。www.BX010.com

生意越来越好,王某便有了开“分店”的想法。2012年2月,王某邀集其亲戚杜某参与为他人套取公积金事宜,并为其制作了“代取公积金”的小广告,让杜某在老家宣城市区张贴以招揽生意。2012年4月5日,杜某在宣城市区“铁道宾馆”向宋某交付非法套取公积金的材料时被宣城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民警抓获。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杜某为谋取非法利益,伪造国家机关证件、印章,伪造公司印章,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二被告人的行为均已触犯刑律,分别构成伪造国家机关证件、印章罪、伪造公司印章罪、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

那么,公积金是不是任何情况下都不可以代取呢?其实也不是,琳琳父亲退休后想提取公积金,可是他因病无法自行前去办理公积金提取,对于这种情况,可以由琳琳的母亲或同户籍亲属携带两人身份证、琳琳父亲退休证、夫妻关系证明或同户籍户口本前往就近的区县管理部说明情况,并配合管理部工作人员进行核实后办理退休提取手续。

如果,亲人去世,怎么办?去世的人公积金账户余额可以办理销户提取。亲人可以携带以下资料到任一区县管理部办理提取手续:1.住房公积金卡;2.配偶,全部继承人(受遗赠人)身份证件原件;3.继承权(遗赠扶养)公证书或法院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

需要注意的是:1.公证书或法院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中未注明夫妻关系及配偶姓名、身份证号码的,提供夫妻关系证明。2.继承权(遗赠扶养)公证书或法院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中未明示职工已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提供职工死亡证明。3.法院判决书(裁定书)为一审判决(裁定)的,还需配偶、全部继承人(受遗赠人)出具的《承诺书》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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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可以找别人代取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原则上应由职工本人办理,并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除签约委托提取还贷业务外,职工本人不能亲自办理的,职工配偶、同户直系亲属(父母或子女)、单位经办员或经职工单位认定的代办人可以代办。除提取人和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外,职工配偶还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结婚证或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同户直系亲属(父母或子女)还需提供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单位经办员或经职工单位认定的代办人还需提供单位介绍信。

不要轻信街边广告

最近,一种代取公积金的业务悄悄现身津城。记者在和平区新华路附近的一家房屋中介看到,一张用红色大字写着的“专提各区公积金”的广告牌就放在门脸最醒目的位置。

不需要有购房合同、装修合同等相关手续,只需要提供身份证、公积金卡,就能帮你提取公积金?近日,热心市民打进本网热线时提出疑问,街面上张贴的公积金提现广告到底是真是假?对此,记者展开了调查,发现其中暗藏猫腻。同时,记者走访了我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这是违规行为,市民千万不要上当受骗。

此属违规行为 市民不要上当

据了解,购买了住房公积金的职工,符合购房还贷、退休等相关条件的,可每年支取一次,比如因购房还贷原因支取公积金的,要提供购房合同、住房贷款合同、住房抵押合同、银行打印的近期3个月的已还款明细,而首次提取应在发放住房贷款次年的对应月份或之后申请提取,远远不止是出示身份证和公积金卡那么简单。

符合支取条件后,由住房公积金中心将金额打到相应银行卡账户上。在提取过程中,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向单位和职工个人收取任何费用。

熟悉此事的业内人士告诉记者,目前经营代取公积金业务的主要是个别房产中介和借贷公司;现在,有关信息已经联网,一旦被查出来有骗取公积金行为,职工个人也会因不良信用记录而影响今后公积金的使用。

随后,记者就此事咨询了我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公积金管理中心会严格执行相关证明材料的审查和复查,一旦发现有造假行为,会立即追回被套取款项并通报其工作单位对其进行教育,并会对其以后的申请进行更加严格的审查。”对于街边张贴的小广告,该负责人告诫市民:“不要相信他们,为保障自己的权益,避免损失,一定要按照正当的提取渠道到管理中心进行办理。”

温馨提示:八种情况可取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是职工按规定存储起来的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住房储金,主要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等用途,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天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规定,以下几种情况才可以提取公积金: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到国外及港、澳、台地区定居的;(五)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六)被纳入天津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并支付房租的;(七)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处刑罚、职工住房公积金转入集中封存户两年后仍未重新就业、职工户口迁出天津市、非天津市户口职工离开天津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八)职工在职期间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其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可以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失业人员什么情况下停止领取失业金


《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1、失业人员重新就业不再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2、失业者应征服兵役不再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3、失业者移居境外不再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4、失业者享受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后不再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根据我国养老保险的有关规定,如果某人参加了基本养老保险并按规定缴纳了养老保险费,那么,在其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可以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按照这一规定,失业人员如果失业前参加了基本养老保险并按规定缴纳了养老保险费,那么,在其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同样可以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基本生活由养老保险金予以保障,在这种情况下,应当停止其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5、失业人员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不再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6、失业人员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工作,不再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所谓的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工作,一般是指,失业者仅凭个人好恶就拒绝接受而与自己的年龄特点、身体状况、受教育程度、工作经历、工作能力相适应的工作。在这种情况下,可以认定失业者不愿意就业,这与我国失业保险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和促进其再就业的原则是不符合的,也违背了享受失业保险的基本条件,所以不能再给这部分人发失业保险待遇。这也是国际上比较通行的作法。一些国家甚至规定,失业人员无正当理由不接受职业培训也不能继续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对这一点,《失业保险条例》并没有涉及。

7、失业人员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也不再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领取失业救济金的条件:

1、失业员工在法定劳动年龄之内具有劳动能力并且失业;

2、失业前按已规定参加失业保险,并且连续缴纳失业保险满一年或以上;

3、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1)、终止劳动合同的,即合同到期;

(2)、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3)、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或辞退的;

4、已办理失业登记和求职登记。

三亚公积金在哪些情况下可以提取


今年8月份,海南省出台有关政策,以加强公积金管理,9月30日前,要求企事业单位在编和聘用人员一律缴纳公积金。为增强员工对公积金的认知度和使用率,目前,三亚公积金管理局根据省局有关规定放宽公积金提取政策。由于是新政策,很多人对该政策的具体内容并不是十分了解,不清楚三亚公积金在哪些情况下可以提取。其实,在三亚,你缴了公积金,便可以用公积金看病、供子女上学,甚至还可以交房租和物业费。关于这些政策,本文将为大家详细介绍。

家庭成员重大疾病治疗可提取公积金

重大疾病是指列入医保保障范围的重大疾病。家庭成员指父母、配偶及受监护的子女。需提供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证明和住院专用收据,以及单位或街道办事处和民政部门出具的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入院通知单、缴费通知单证明等。

贫困家庭可以提取公积金供子女读书

家庭贫困孩子上学难以供给的,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供子女读书,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已结清或从未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的低收入家庭子女考上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中专院校的,提供职工与子女关系证明(户口本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证明)、子女入学通知书或学校证明、学校出具的学费缴纳通知书或学费缴纳凭证、由民政部门出具的《海南省城镇低收入家庭证明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就可以提取公积金,给子女上大学用。

自主房屋大修和装修提取公积金

大修房屋需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所在地有资质的房屋鉴定部门出具的大修C级房屋鉴定书的原件和复印件;装修房屋需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全额购房发票、住房装修工程施工合同或工程预算表、载明职工或其配偶姓名的装修税控发票或购买建材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和物业费

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和物业费,可缴交职工租住保障性住房和中低收入家庭对超出家庭工资收入规定比例的房租。职工租住保障性住房的,需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和支付房租、物业管理费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低收入家庭需提供房屋租赁合同、支付房租和物业管理费的发票、夫妻双方单位出具的工资收入证明和无房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租住房屋产权证复印件。

遭遇不可预见事故、灾难可提取公积金

遇不可预见事故、灾难提取公积金,需提供单位、街道办事处或有关部门出具的事故、灾难证明材料和个人承担费用的明细发票以及单位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此外,直系亲属患重大疾病或遇到不可预见的事故、灾难的,除需提供以上材料外,还需提供同一户口簿或公安机关、公证部门出具的直系亲属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公积金 提取——相关链接三亚公积金提取方式或将调整

“公积金提取方式或将改变,调整后将直接转至个人账户。”10月25日,记者从三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局了解到,职工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提取的资金需先转到其所在单位的基本账户,再由单位支付给个人,这样的提取方式或将改变,近期对提取住房公积金操作规程做相应调整,届时住房公积金提取,可以直接转账至个人账户。

职工购买商品房公积金提取需要的资料有哪些

购买商品房提取公积金时,要注意提取的时效,按照有关规定,职工购买自住住房提取公积金的,自最后一次开具购房有效付款凭证之日起一年内均可办理提取手续,逾期不予办理。同时要提供以下材料:本人身份证原件;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的,应提供婚姻关系证明、配偶身份证原件;代他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应提供委托人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商品房买卖合同》、有效付款凭证。

潍坊公积金哪些情况下可提取?


潍坊公积金提取是指缴存人按照公积金提取的要求,到公积金提取办理部门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将公积金账户的金额转到个人账户上。那么,潍坊公积金哪些情况下可提取?

11情形潍坊公积金可直接提取

潍坊市明确了提取公积金的条件,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使用住房公积金:购买(含二手房)、建造、翻建、大修(维修费用超过房屋造价30%以上)自住住房的;离休、退休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出国、出境定居的;调离本市的;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租赁自住住房,房租超过家庭收入15%以上的;下岗失业的;与单位中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1年以上的;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本人、配偶及直系亲属患14种重大疾病之一住院治疗,个人负担医疗费在5万元以上的(14种重大疾病包括:心肌梗死、慢性肾衰竭(尿毒症期)、白血病、重度肝硬化、脑血管意外、肝萎缩、严重复合性外伤、严重电击伤、恶性肿瘤、心脏膜瓣置换手术、重大器官移植手术、心脏搭桥术、心脏疾病需行介入治疗、起搏器安放)。

潍坊公积金提取流程

(一)单位初审。单位根据提取类别需要条件进行初审,初审不符合条件的,退回职工;初审合格的,单位负责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一式三联)并加盖印章,由职工本人或单位经办人到公积金中心办理提取;当提取职工人数较多时,由单位经办人统一办理提取。

(二)公积金中心审批。公积金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提取职工或单位经办人。

(三)公积金中心拨款。机关、事业单位的,公积金中心将提取款项划入财政集中支付中心,由财政集中支付中心再划入职工单位;其他单位的,公积金中心将提取款项划入职工所在单位开设的银行账户内。

(四)职工所在单位负责支付至职工本人。

二套房首付在50%以上

按潍坊市出台的规定,2013年度潍坊职工月公积金最高缴存工资基数为10242元,最低缴存工资基数为1100元。按照最高不高于24%,最低不低于12%的缴存比例。在市民关心的公积金贷款方面,重点支持职工基本住房消费,适当向低收入缴存职工倾斜,合理控制二套房、大户型等贷款发放,杜绝投机性购房贷款。合理确定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额度和期限,优化业务流程,改进担保方式。按潍坊市规定,二套房首付50%以上,利率上浮10%,对大户型公积金贷款目前没有具体规定。

潍坊市内八区公积金可“通用”

针对房地产开发企业与潍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辖八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中的一家签订合作协议,其他各中心不相互认可,职工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可选择房源较少的问题,2013年11月,潍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组织市辖八区(奎文、潍城、坊子、寒亭、高新、滨海、经济、峡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57家房地产开发企业举行了联合签订销售方保证合同仪式,实现了市区中心与开发商合作协议的互认和信息共享,拓宽了职工贷款购房的选择范围,方便了职工贷款购房。

什么情况下保费不用再交呢?保费豁免真的有那么好?


​​关于保费豁免,买过重疾险的小伙伴应该不陌生。投保人豁免即投保人保费豁免,经常作为一种附加险和重疾险搭配出现

重疾险这类长期保险的缴费期限一般较长,往往一交就是2、30年,万一中途发生意外,无力续费怎么办?难道眼睁睁看着保障过期作废?

保费豁免就是为了预防这些风险而设立的人性化保障功能。

被保人豁免我就不多说了,市面上很多重疾险中都是自带被保人豁免,不需要额外缴费。一般来说,当被保人发生重疾、轻症或中症时,就可以豁免后期保费。

今天我主要还是讲讲投保人豁免。因为大部分产品的投保人豁免是要额外掏钱购买的,这笔钱花的划不划算?这才是大家最关心的问题。

一、投保人豁免真的有用吗?

投保人豁免即投保人保费豁免,经常作为一种附加险和重疾险搭配出现。

市场上较为常见的投保人豁免有5种,分别为投保人轻症、中症、重疾、身故以及全残豁免。

投保人豁免功能适用于被保人≠投保人的情况。多见于夫妻互保、父母给孩子投保、子女给长辈的投保等。

其中,夫妻互保是一种非常受欢迎的投保方法,字面意思就是夫妻双方互相作为投保人为对方购买保险。

这个时候附加投保人豁免的话,相当于给夫妻上了“双保险”。

举个例子:

A先生给A太太买了一份重疾险,被保人A太太,投保人是A先生,;

A太太也给A先生买了份重疾险,被保人A先生,投保人是A太太。

并且这两份重疾险都自带被保人豁免,还额外附加了投保人豁免功能。

这种情况下,只要A先生或者A太太其中一人发生风险事故(身故、重疾等),那么两份重疾险的后续保费全都不用交了,统统“免单”。

我就看过一个实际案例:一对夫妇买了两份终身+多次赔的重疾险,年保费近2万,分30年交,总保费约60万。

3年后丈夫得了甲状腺癌,不仅如约获得了50万的重疾保险金,夫妻俩之后27年的保费(27×2万=54万)也不用交了,而实际治疗费用其实花了不到2万……

这么一看,附加投保人豁免还是相当划算的!

投保人豁免实际上也是一款保险产品——保障期限为重疾险的“缴费期限”,保额为重疾险的“未交保费”。

随着缴费期限的增加,未交保费数额会逐年递减,保费和保额之间的杠杠率也将持续降低。

相当于给投保人额外买了一份保额递减、附带身故的减额定期重疾险。

如果在缴费期限结束前未出险,那么所交的保费自然也就打水漂了。这也是为什么有人说买投保人豁免就是交智商税的原因之一。

但我觉得投保人豁免还是非常实用的。有了它,即便作为投保人的家庭经济支柱出事了,保单也不会因为断交而失效,能够为家人持续提供保障。

预算充裕的话,建议大家可以附加一个投保人豁免。尤其是在被保人完全没有保费偿付能力的情况下。

二、哪款产品的豁免条件更好?

投保人豁免既然属于保险产品,那自然也分个三六九等,豁免的条件也会有所差异。

不同的重疾险其附带的投保人豁免功能也不一样,有的产品轻症、中症、重疾、全残、身故一应俱全,甚至还多保了一个“疾病终末期”;有的却连轻症、中症都没有保,差别甚大。

中症咱们暂且不论,但轻症是必须要保障的!

一个人疾病的发展阶段是这样的:轻症→中症→重疾→全残/身故。

轻症作为疾病的初期状态,获赔概率远大于中症和重疾。而且,即便是轻症,一旦发现也要及早治疗,康复出院的时间也不短。

治疗期间的医药费加上误工费,经济压力已经很大了,还要人家再掏出一笔钱交保费,实在不怎么人性化。

要是真的因为罹患轻症交不起保费,从而失去保障,就真应了那句话:白白交了一笔“智商税”。

所以大家要切记:不包含轻症豁免的投保人豁免是不合格的,实用性较差,不推荐购买。

重疾、身故、全残这“老三样”大部分产品都有,我就不多做赘述了。

至于轻症、中症以及重疾的病种数量,大家也不用太过较真。

只要包含了“25种高发重疾+8大高发轻症”的核心病种,疾病覆盖率就不会低,多保几种少保几种影响并不大。

最后,还得看看投保成本。再好的产品要是保费太贵,买不起也是枉然。

有五款产品的豁免成本倒是不贵,都在千元以下。

但相较之后发现,多次赔付型的豁免价格明显高于单次赔付型产品(国寿福例外)。

单次赔付产品中,超级玛丽2020的投保人豁免性价比最高。

除了疾病终末期外,轻症到身故都豁免了,而且病种数量上也完胜其他两款产品。

两款多次赔付重疾险的豁免责任各有优劣:保费稍低的完美人生守护缺少了中症豁免,保费稍高的嘉多保则对疾病终末期提供了豁免保障。

总的来说,5款产品除了国寿福之外,投保人豁免的性价比都还是不错的。

对这4款产品有购买意向的朋友完全可以放心附加投保哦。

总结

之前说过,附加投保人豁免就相当于给自己另外买了一份减额定期重疾险。而且投保人豁免中也保障了轻症、中症以及重疾。

所以,购买投保人豁免也是要进行健康告知的!

我就见过很多父母,孩子顺利过审,自己却因为种种健康原因被卡在了投保门外,实在有点尴尬。

投保人豁免其实是对被保人的第二道“防护”,并不是必需品。

大家可以根据自身需求选择是否附加保障,若是因为父母的年龄过大(比如老来得子)导致附加保费很贵,或者豁免的性价比较低,不买也没事。

最后,我要提醒大家:在附加这些额外保障的时候,要留意自身的基本保障是否完善。

假如投保人自己连重疾险都还没买,却要花钱附加投保人豁免这个“减额定期重疾”,那岂不是本末倒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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