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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医疗保险和普通医疗保险的区别

2020-12-17
健康保险知识 普通家庭保险规划 保险规划的功能和风险

健康保险(Health insurance)是以被保险人的身体为保险标的,使被保险人在疾病或意外事故所致伤害时发生的费用或损失获得补偿的一种保险。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区(下简称“自贸区”)向服务贸易敞开了大门,允许外资在区内独资设立医疗机构和健康医疗保险机构这两项政策,带来巨大想象空间。

潜在机会

除了允许外资在自贸区内设立医疗机构这一原则性表述,自贸区方案中的相关内容只有一句话:投资医疗机构投资总额不得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不允许设立分支机构,经营期限不超过20年。

有关外资来华设立医疗机构,2000年当时的卫生部和外经贸部曾联合发文规定,必须采用合资形式且中资股比不能低于30%.2010年关于进一步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意见,提出允许境外资本独资办医。2012年又颁发了一个类似的文件,但较之2010年的规定有一个明显的倒退:医疗机构注册资本要求从2000万上升到了1个亿。

胡旭波同时表示,健康保险是很大的市场,虽然存在障碍,但未来看好。庞震刚对此表示赞同:“毕竟外资独资设立专业化公司,对于专业人才的引入和管理的提升是有帮助的。”

另一方面,以前外资保险费只能通过中再公司做再保险,再转到国外,也许未来在自贸区中可以直接和国外再保险公司合作。

商业健康保险的定义

商业健康保险是以被保险人的身体为保险标的,保证被保险人在疾病或意外事故所致伤害时的直接费用或间接损失获得补偿的保险,包括疾病保险、医疗保险、收入保障保险和长期看护保险。疾病保险指以疾病的发生为给付条件的保险;医疗保险指以约定医疗的发生为给付条件的保险;收入保障保险指以因意外伤害、疾病导致收入中断或减少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保险;长期看护保险指以因意外伤害、疾病失去自理能力导致需要看护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保险。

商业健康保险的分类

1.按投保人的数量分类:个人健康保险和团体健康保险

2.按投保时间长短分类:短期健康保险和长期健康保险

3.按保险责任分类:疾病保险,医疗保险,失能收入保险和护理保险

4.按给付方式分类:费用型保险(就是补偿医疗费用)、津贴型保险(就是定额给付)和提供服务产品(保险人直接参与了医疗服务的提供,可依据被保险人的需求而提供相应的服务)

精选阅读

保险知识,社会医疗保险和商业医疗保险的区别


王先生刚参加工作两年,但在一次单位组织的体检中被察出患胃癌。这意味着王先生必须马上到医院进行全面治疗。手术和几个化疗过程下来,王先生一家人为此担负了昂贵的医药费用。不过好在王先生所在的单位为其购买了社会医疗保险,这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减轻他们一家人的负担。

据王先生称,第一阶段的治疗费用大概在8-9万之间,通过社保报销了不到50%,而且在治疗过程中的很多药品都在报销范围之外,最终自己担着绝大部分费用。就王先生自己的话来说,得了大病社保其实起的作用非常有限,在社保之外很有必要购买一些商业性的医疗保险来防范风险。

社会医疗保险保“基本”

当前,对部分经济收入稳定、享受社会医疗保障的群体来说,社会医疗保障体系仅能提供最“基本”的医疗保障,保障程度有限,不能满足他们的需求,而商业医疗保险则能适应高层次、特殊的医疗需求。

因为社会医疗保险在住院费用的报销方面设立了一条起付线,起付线以内的金额为自付段,起付线以上85%的金额由社会统筹基金支付,其余15%要由个人自付。就王先生的例子来看,进入医院的所有费用除了通过社保报销外(4万元),剩下的部分(5万左右)全部就只能由自己担负。同时,一些药品也被排除在了保险范围之外,这说明即使拥有社会医疗保险保障,部分费用还是需要患者自己去承担的。保险业内人士表示,如果当初王先生在单位为他们购买了社保的同时自己还购买了适当的商业医疗保险,那么二者互为补充就可以大大减轻家庭的经济负担。

另外,由于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和企业用工制度的改革,社会上还存在大量的缺乏医疗保障的人群,商业医疗保险其实对他们来讲其作用也很重要。

商业保险是必要的补充

有资料显示,目前我国住院费用及杂项费平均需要8000元左右并呈上升趋势,如果患上重大疾病,平均需要8万元左右的医疗费,而人一生中罹患重大疾病的几率高达70%以上。在社会保险不能够完全解决的情况下,为了不影响正常的生活质量,购买商业医疗保险对其进行必要的补充就显得有为重要了。

在谈到商业保险时,有关业内人士介绍,应该首先给全家购买重大疾病险、意外伤害险和医疗险,重疾保额在10万到20万元之间较合适;其次夫妻二人购买一些定期寿险,保险期限可以选择20年,以保障到孩子大学毕业,保额合计在40万到60万元为宜;再次,给孩子购买一些以大学教育金为主的教育金保险,并且要附加豁免责任,以提高教育金保险的保障功能;最后,也要考虑夫妻二人的养老保险。总体来说,每年保费支出占家庭年收入的20%左右比较合适。

另外,住院医疗及住院补贴保险由于对住院的原因没有要求,无论是意外还是疾病,大病或是小病都可以得到保障。重大疾病险则是对保险合同中指定的若干种费用高、危害重的疾病进行保障。从涵盖的病种看,涵盖疾病多的能达到30多种病,如平安人寿的“智盈人生万能重疾险”。无论哪种,都已经将癌症包含其中。此外还有专门的女性重疾险、男性重疾险和少儿重疾险。

从上可以看到,现在的商业医疗保险在保障范围上是比较全面的,而这恰恰弥补了社保不足之处,也更能够减轻患者的经济负担。

医疗保险,疾病保险和医疗保险有哪些区别?


现在随着人们越来越注重健康保障,很多人都选择购买保险,为健康保驾护航。但不少人对于健康险的分类有点儿搞不清楚,尤其是疾病保险和医疗保险,它们是一回事吗?

 疾病保险和医疗保险都属于健康保险,都是以被保险人的健康为保险标的,但它们并不是一回事。

 疾病保险是指以发生约定疾病为给付条件的保险,只要被保险人罹患保险条款中列出的某种疾病,无论是否发生医疗费用或发生多少费用,都可获得保险公司的定额补偿(比如保额20万元,那保险公司就赔偿20万元),其中较为常见的就是重大疾病保险。

 医疗保险是指以发生约定医疗行为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保险,即被保险人在接受医疗服务发生费用时,由保险公司按照一定比例和限额进行补偿(比如保额1万元,住院花费了5000元,那保险公司可能会赔偿4000元,即实际费用的80%)。医疗保险按赔付方式分为费用补偿型医疗保险和定额给付型医疗保险。

 费用补偿型医疗保险即保险公司根据被保险人实际发生的合理的医疗费用,按照保险合同的规定向被保险人支付保险金的医疗保险。

 定额给付型医疗保险,也称为津贴型医疗保险。这种医疗保险与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无关,理赔时无须提供发票,保险公司按照合同规定的补贴标准,向被保险人按次、按日或按项目支付保险金的医疗保险。无论得了什么病,在治疗中花了多少钱,赔付标准不变。

此外,在保险期限上,健康保险中的疾病保险属于长期性保险,保险期限一般都在二十年以上,甚至是终身型的。但是医疗保险的保险期限通常为一年一保,在续保时,保险公司会对被保险人的健康状况重新进行评估以决定是否同意续保。在市场上,有些医疗保险产品含有保证续保条款,会按照约定费率和原条款继续为被保险人承保。不过,任何事情都有两面性,往往保证续保的产品,它的费率也是比较高的。有些医疗保险产品费率很低,但没有保证续保条款,需要逐年进行健康风险评估。所以,消费者在投保时须看清条款,根据自身的需求加以选择,以免以后产生纠纷。

医疗保险,疾病保险和医疗保险有什么区别?


疾病保险和商业医疗保险都属于健康保险,但是这两类保险并非一回事。那么,这两者有

哪些区别呢?看看专家是这样解释的。

何为健康保险?

很多消费者会误把疾病保险当作医疗保险,生病后拿着保单前往保险公司理赔。健康保险

是以被保险人的身体为保险标的,对被保险人因遭受疾病或意外伤害事故所发生的医疗费

用损失,或导致工作能力丧失所引起的收入损失,以及因年老、疾病或意外伤害事故导致

需要长期护理的损失提供经济补偿的保险。目前,健康保险包括疾病保险、医疗保险、失

能收入损失保险和护理保险。

疾病保险和医疗保险的区别

疾病保险是指以发生约定疾病为给付条件的保险。只要被保险人罹患保险条款中列出的疾

病,无论是否发生医疗费用或发生多少费用,都可获得保险公司的定额补偿(比如保额20

万元,保险公司就赔偿20万元)。

医疗保险是指以发生约定医疗行为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保险,即被保险人在接受医疗服务

发生费用时,由保险公司按照一定比例和限额进行补偿(比如保额1万元,住院花费了5000

元,那保险公司可能会赔偿4000元,即实际费用的80%)。医疗保险按赔付方式分为费用补

偿型医疗保险和定额给付型医疗保险。费用补偿型医疗保险即保险公司根据被保险人实际

发生的合理的医疗费用,按照保险合同的规定向被保险人支付保险金的医疗保险。定额给

付型医疗保险,也称为津贴型医疗保险。这种医疗保险与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无关,理赔

时无须提供发票,保险公司按照合同规定的补贴标准,向被保险人按次、按日或按项目支

付保险金的医疗保险。

专家支招:

健康保险中的疾病保险属于长期性保险,保险期限一般都在二十年以上,甚至是终身型的

。但是,医疗保险的保险期限通常为一年一保,续保时,保险公司会对被保险人的健康

状况重新进行评估以决定是否同意续保。有些医疗保险产品含有保证续保条款,会按照约

定费率和原条款继续为被保险人承保。

不过,任何事情都有两面性,保证续保的产品,它的费率也是比较高的。有些医疗保险产

品费率低,但没有保证续保条款,需逐年进行健康风险评估。所以,消费者投保时须看清

条款,根据自身需求加以选择,以免产生纠纷。

生育保险,生育保险和医疗保险的区别


随着国家政策的不断完善,现在很多人都享有社会保险,现在虽然说国家的政策好了,社会保险也在逐渐完善,但是很大一部分人并不知道这些保障的用法的细节问题和区别,下面我们就生育保险和医疗保险的区别来跟大家介绍一下。

生育保险和医疗保险主要相同之处是,两者都是对暂时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提供保障,同时对享受者提供必要的医疗服务。生育保险的享受者在享受期内,如果出现特殊情况,可能同时享受两种待遇,即医疗保险待遇和生育保险待遇。

生育保险和医疗保险的主要区别是:

(1)生育保险待遇的享受者一般为女职工,少部分地区包括男职工配偶,而医疗保险待遇享受的对象是全体职工。

(2)生育保险的享受时间是育龄女职工,还取决于妇女的年龄、结婚时间、生育顺序等。在我国实行计划生育国策,因此,女职工一生基本只享受一次生育保险待遇,极少享受两次以上。医疗保险没有年龄的限制,无论哪一个年龄段都可能发生,在享受次数上也没有限制。

(3)生育保险享受者的医疗服务,基本上以保健和监测为主。正常的分娩无需进行治疗,只要求定期对产妇进行身体检查,以及对产妇和胎儿的监护,以保证正常分娩。而医疗保险享受者主要目的是进行治疗,以及必要的检查、药物、理疗和手术等方面的医疗手段的实现,以达到患者痊愈,早日走向工作岗位的目的。

(4)生育假期的享受期限,国家有明确规定。如正常产产假为90天,并且严格规定产前假为15天。医疗保险对享受者的假期没有时间限制,一般以病愈为期限。

(5)生育保险的待遇保障标准一般高于医疗保险待遇。我国医疗保险实行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原则,职工个人要缴纳保险费,建立个人账户。而生育保险职工个人不缴纳保险费。

医疗保险和社保区别的联系


常听身边一些朋友说自己办理了社保卡,但后来才知道那并不是什么社保卡,而是传统的医保卡。看起来,还是有很多朋友不清楚医疗保险和社保卡的区别。其实,医疗保险和社保卡并不是一东西,二者还是有很大区别的。那么,医疗保险和社保的卡区别究竟有哪些呢?接下来就从发展历史、实物外观、功能大小三个方面来介绍一下二者的区别。

区别一:发展历史

医保卡是我国社会保险中医疗保险早期的一个凭证,是依附于各地市医疗保险信息系统的一种医疗保障卡,互不联网,异地使用医保卡时,持卡人需在两地医疗机构取得联系后,才可以进行现金结算,非常不便。而近年来,政府开始致力于去除的医保卡难结算、难报销的弊端,将医保卡进行全面升级,取而代之的就是功能更多的社会保障卡。也就是说,医疗保险和社保的卡区别在于:医保卡是早期使用的,社保卡是近期才开始使用。

区别二:实物外观

社保卡和医保卡的区别还在于卡的实物外观上,医保卡为磁条卡,参保人在使用时,需在医疗机构的专用设备上刷磁条,而且医保卡仅用于医保机构就医;而社保卡是一张采用8K字节的CPU集成电路卡,更像是一种IC卡和银联卡,卡面上有"银联"标志,以及参保人照片、基本信息和发卡日期等,能在各银联取款机上查询卡内余额。

区别三:功能大小

1、医疗保险和社保的卡区别首先体现在联网业务上:有些人觉得社保卡的功能和医保卡功能没什么差别,无非都是用于就医或买药时的结算。但是,如果您到异地就医时,就会发现,社保卡要比医保卡方便很多,因为社保卡是全国联网的,不管是省内还是省外,都可以轻松实现实时结算;

2、社保卡和医保卡的区别还体现在报销上:医保卡并不是一种银联卡,无法实时结算,只能通过医疗费用报销的方式先自行垫付。随及而来的是医疗报销标准的问题,哪些可以报销、哪些不可以报销、报销比例多少等等,都给参保人带来了极大的不便。但是,社保卡却要方便很多,采用实时结算的方式,实现了"零垫付",从而也就避免了报销的难题。

3、社保卡和医保卡的区别最后还体现在业务范围上:新的社保卡虽然暂时只是应用于医疗领域,但其强大的功能在不久的将来一定会越来越明显。除了与医保卡相同的功能外,社保卡还可以查询养老保险缴费情况、领取养老金和失业保险金、工伤保险金等,业务范围比医保卡大很多。

那商业医疗保险和社保里的医保又有什么区别呢?”二者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两者的基本属性不同。强制性社会医疗保险是公益性福利事业,带有强制性,各类用人单位必须依法参加该项保险。商业性医疗保险属于商业性质,不带有强制性。

二、两者的保险范围不同。前者的保险范围较广,不仅保“大病”,而且保“小病”,不仅对参保人的住院费用给予一定补偿,而且对其门诊费用也给予一定补偿。而后者的保险范围相对较小,一般只对其承保范围内的疾病的住院费给予一定金额的补偿。

三、两种保险制度给予参保人的保险待遇不同。商业医疗保险和社保里的医保一般按照医疗费的一定比例给予补偿,数额具有不固定性,不完全以个人缴纳的保险费用为准,具有社会救济的性质;而后者则一般按照一定金额补偿,补偿金额具有固定性或者一定范围,该保险是保险公司根据保险的大数原则来具体操作的,具有商业性的救济性质。

在实践中,由于社会医疗保险不可能补偿参保人全部的住院医疗费用,因此商业医疗保险就可作为社会医疗保险的有益补充,弥补参保人差额部分的损失。根据医疗保险的补偿原理,医疗费用的理赔是以实际医疗费用支出为最高限额的,对社会医疗保险作出补偿后的剩余医疗费用,商业保险公司将按照保险条款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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