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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儿社会医疗保险的片面性

2020-12-10
少儿保险规划 少儿保险知识 家庭保险规划的必要性

少儿医疗保险,也就是少儿健康保险,是针对未成年少儿饮患有保险报章内的一些疾病,而产生出来的住院、治疗、手术等医疗费用的保障。

少儿社会医疗保险的片面性

虽然医保政策在改革过程中逐步增加了覆盖范围,不少地区都将少儿纳入了基本医保范围,但社会医保“低保障、广覆盖”的原则决定了其保障限制多、用药种类覆盖少的特点,尤其是各种新式诊疗手段、新型特效药物,不仅非常昂贵,而且均属于自费范畴。

更令人担忧的是我国医疗资源分配不均,医疗水平高的城市医院往往出现“一床难求”的窘境,恶劣的住院环境、繁杂的就诊及报销手续,都令人在就医时心力交瘁。

由于性质所致,政府为儿童提供的医疗保障费用很低,只能为家长们提供最基本的、部分的儿童住院医疗费用。

以去年深圳市政府出台的少儿医保制度为例,年缴费75元,参保后少儿发生的住院和大病门诊基本医疗费用均可报销,最高保障20万元,额度不小,但是,5000元以下报销比例仅为75%,20万元的费用可报销90%,年度最高支付20万元。

而北京市出台的少儿医保制度则为:个人年缴费50元,理赔时,起付标准为650元。起付标准以上部分由学生儿童大病医疗保险基金支付70%,并且在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内累计支付的最高数额为17万元。

可见,随着少儿医保制度的推广,孩子们的医疗保障不再“缺席”,但是,保障不足的问题却依然存在。

商业医疗保险补充社保不足

0岁至5岁的孩子出现先天性的疾病、夭折的概率较高。出生6个月后来自母体的抗体消失,发生各种门急诊疾病的机会增加,而3岁至6岁的孩子在幼儿园更容易接触到传染性疾病,抗体会随着一次次生病不断增强。在这个阶段给孩子补充商业医疗险最实用。

这时应该侧重实报实销的费用型住院医疗保险,还可以添一份住院津贴保险,弥补家长为照顾生病孩子而耽误的工作收入。

孩子入学后感染疾病的几率下降,但发生意外的几率变高。因此学龄儿童除了基本医疗保障外,可以选择补充附加医疗保障的商业意外险,意外产生的门诊和住院费用支出也能报销。

对于投保少儿住院医疗保险,要保障、价格和理赔三方面综合来看,仅从价格高低并不能评判产品好坏。比如,一些价格相对便宜的保险可能在免赔条例中有较多限制。

另外,在购买时,应格外注意赔付条款的细节,如,要了解保险理赔限额的具体方式,有的险种不仅规定了最高理赔限额,而且每个分项理赔也有限额;再如,还需要了解具体险种所规定的总花费的报销比例。

尤其需要注意的是,住院费用一般包括几大项:医药费(包括非自费药与自费药)、检验费、床位费、膳食费、手术费等,一些少儿医疗险对医药费一项可报销的上限设置比较高,看似很有吸引力,但其他各项费用的补充却可能会有不足。因此,家长在投保费用型保险时,应避免选择可报销的项目费用过于笼统的产品,最好购买医药费与包括检验费、床位费等其他费用项目可报销比例分别注明的保险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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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张在北京生活,单位给上着五险。有一天突然感觉牙痛,到医院门诊治疗,医生说是隐裂性牙髓炎,整颗牙齿的神经已经坏了,一定要拔掉否则就会一直特别痛。小张做了治疗后,还补了一颗陶瓷牙。前后共花了5000元。小张不知道社保怎么报销。社会医疗保险中具体到看牙,能否报销?报销的比例是多少?如果购买商业保险,是不是也可以报销牙齿治疗的费用啊?

解答:社保诊疗目录里规定,镶牙、种植牙、洁牙、牙列不整矫治、黄黑牙、牙缺损、色斑牙、烤磁牙等诊疗项目均可以报销,作为洗牙、美容、矫正等牙齿美容项目则不属于医保范围,在医院的牙科门诊就诊,医保报销比例是1800元以上50%。

作为商业保险的牙齿保障主要分为:意外保障,牙齿特有保险保障,高端医疗保障。

意外保障:主要保障因为意外导致的牙齿损坏所涉及的门诊或住院医疗费用。一般意外导致的牙齿损害,需要花费的费用也比较高,购买一份意外伤害保险,可以用低廉的价格获得高额的保障,但是这类保险只局限于因意外导致的牙齿损坏,因疾病导致的医疗费用则不能进行赔偿。客户还要看清具体保险公司的免责条款,有些意外医疗是将牙齿的修复列为免责的。

牙齿特有保险保障: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越来越认识到有一副好牙齿的重要性,对于牙齿的保护也越来越加强,看牙医也成为自己一项必备的事务。有些保险公司也针对牙齿进行了特有保险设计,这类保险不光进行牙齿医疗报销,还引入了牙齿护理责任,每一保险期间被保险人可进行一次常规护理保健。客户可以在保险期间享受口腔检查、超声波洁治、抛光、喷砂等牙齿养护。

高端医疗保障:如今很多高端人士,购买商业保险在谋求理赔简便的同时,也希望可以获得高档的服务,有很多保险公司都相继推出了高端医疗保险。客户可以享受门诊住院的全额给付,报销范围也包含自费的治疗项目,可选择的就诊医院更包括了一些外资或私立医院,客户可以不用钱来垫付医疗费用,直接通过vip保险卡进行治疗。不过这类高端医疗保险的费用也很高。

商业医疗保险,谈社会医疗保险与商业医疗保险的结合


一、社会医疗保险制度的现状及问题

加快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保障职工基本医疗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客观要求和重要保障,是党中央国务院为实现我国跨世纪战略目标所做出的重大决策。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建立,意味着我国职工医疗保障从单位保障制度向社会保险型医疗保险制度的转轨,意味着福利保障的“公费医疗”和“劳保医疗”向互助共济有效约束的基本医疗保险机制的转换。

我国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建立和实施,不仅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的广大企事业单位摆脱了沉重的医疗费开支的负担,轻装上阵,一心抓生产的机遇,而且给因资金困难长期无法报销医疗费的企事业单位的广大城镇职工带来了切身利益。所以说,我国现行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对于保障职工身体健康,促进经济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新的医疗保险制度已经推进到全国绝大多数城市,截至今年3月,参保人员已达到1.12亿人,其中在职职工占73%,退休人员占27%,80%以上的原国有企业职工,特别是50%的国有困难企业职工参加了医疗保险。

但由于我国尚属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发展水平有限,还不能象发达的福利国家一样,实行全面的医疗保障,不仅在医疗消费上给药品、诊疗和医疗服务设施等规定了使用范围,而且个人还需要负担一定比例的医疗费用,当前因医疗科技技术的不断发展和提高,医疗技术和药品价格增长过快,以及一些医院和医药生产及流通领域的利益驱动,使医疗费用逐年刚性增长,导致使个人医疗费用负担不断加重的问题显得日益突出。

在北京市统计局于2000年8月份对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方案草案进行的民意测验(民意测验采用调查问卷的方式共在全市范围内抽取了507个企业事业及行政单位发放调查问卷10140份,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部收回,调查范围占城镇职工享受医疗保险人员的1.7%.)中,被调查者有89.8%的人认为医疗费增长过快;有94.8%的人认为药品价格增长过快;有74.6%的人认为社会保障程度低;83%的被调查者认为,除基本医疗保险外有必要建立大额医疗互助企事业单位补充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补充保险;77.3%的被调查者认为,大额医疗互助不应由企业自身或商业保险办,而应由政府统一办。

从青岛市近年来基本医疗保险结算情况看,仍有许多参保患者的家庭因病致贫,特别是家庭中患有大病、重病和慢性病的,即使中等收入的家庭,也会因此走向贫困。尽管政府对一些低保人员和低收入的家庭给予了一定的医疗补助,但未能解决根本问题。例如尿毒症透析及肾移植抗排异治疗者,他们年人均医疗费在5-6万元,个人负担额在1万元左右,只要不停止治疗,差不多每年都需要这么多费用,造成大部分此类人的家庭一贫如洗。

二、商业医疗保险的现状和问题

目前,在我国保险市场上,各家寿险公司都涉足了医疗保险领域,开办了各类医疗保险。商业医疗保险大致分为三类:收入补贴类、定额给付类和费用报销类。但各类险种投保和业务开展情况的不尽人意,甚至有些险种因保险公司惧怕出险,已经被人为取消了。据有关部门统计,国内现有11家保险公司经营商业医疗保险业务,共开办了131种医疗保险险种业务,但其业务量并不大。到2000年我国商业医疗保险的保费收入大约占同期人寿保险费收入的13.4%,与全国4000多亿元的卫生总费用相差甚远,仅占2.5%左右。时至今日,这种状况还没有出现突飞猛进的改变,说明目前商业医疗保险在我国医疗保险事业中所起的作用很小,其发展还很不充分。

本人认为,商业医疗保险受到冷落,主要有以下原因:一是理赔范围均比较局限,如费用报销类,只规定一些特定的少数疾病发生的医疗费才能理赔,不能很好地满足参保人各类疾病治疗的需求;二是赔付额较固定,如定额给付类,无论参保人医疗消费多少,只按照投保定额给予,无法从根本上解决参保人医疗消费负担过重的问题;三是理赔手续繁琐,且等待期较长,使一些欲参保的人望而却步;四是诚信还有待于提高,五是宣传工作力度还需要加强。

保险知识,社会医疗保险和商业医疗保险的区别


王先生刚参加工作两年,但在一次单位组织的体检中被察出患胃癌。这意味着王先生必须马上到医院进行全面治疗。手术和几个化疗过程下来,王先生一家人为此担负了昂贵的医药费用。不过好在王先生所在的单位为其购买了社会医疗保险,这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减轻他们一家人的负担。

据王先生称,第一阶段的治疗费用大概在8-9万之间,通过社保报销了不到50%,而且在治疗过程中的很多药品都在报销范围之外,最终自己担着绝大部分费用。就王先生自己的话来说,得了大病社保其实起的作用非常有限,在社保之外很有必要购买一些商业性的医疗保险来防范风险。

社会医疗保险保“基本”

当前,对部分经济收入稳定、享受社会医疗保障的群体来说,社会医疗保障体系仅能提供最“基本”的医疗保障,保障程度有限,不能满足他们的需求,而商业医疗保险则能适应高层次、特殊的医疗需求。

因为社会医疗保险在住院费用的报销方面设立了一条起付线,起付线以内的金额为自付段,起付线以上85%的金额由社会统筹基金支付,其余15%要由个人自付。就王先生的例子来看,进入医院的所有费用除了通过社保报销外(4万元),剩下的部分(5万左右)全部就只能由自己担负。同时,一些药品也被排除在了保险范围之外,这说明即使拥有社会医疗保险保障,部分费用还是需要患者自己去承担的。保险业内人士表示,如果当初王先生在单位为他们购买了社保的同时自己还购买了适当的商业医疗保险,那么二者互为补充就可以大大减轻家庭的经济负担。

另外,由于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和企业用工制度的改革,社会上还存在大量的缺乏医疗保障的人群,商业医疗保险其实对他们来讲其作用也很重要。

商业保险是必要的补充

有资料显示,目前我国住院费用及杂项费平均需要8000元左右并呈上升趋势,如果患上重大疾病,平均需要8万元左右的医疗费,而人一生中罹患重大疾病的几率高达70%以上。在社会保险不能够完全解决的情况下,为了不影响正常的生活质量,购买商业医疗保险对其进行必要的补充就显得有为重要了。

在谈到商业保险时,有关业内人士介绍,应该首先给全家购买重大疾病险、意外伤害险和医疗险,重疾保额在10万到20万元之间较合适;其次夫妻二人购买一些定期寿险,保险期限可以选择20年,以保障到孩子大学毕业,保额合计在40万到60万元为宜;再次,给孩子购买一些以大学教育金为主的教育金保险,并且要附加豁免责任,以提高教育金保险的保障功能;最后,也要考虑夫妻二人的养老保险。总体来说,每年保费支出占家庭年收入的20%左右比较合适。

另外,住院医疗及住院补贴保险由于对住院的原因没有要求,无论是意外还是疾病,大病或是小病都可以得到保障。重大疾病险则是对保险合同中指定的若干种费用高、危害重的疾病进行保障。从涵盖的病种看,涵盖疾病多的能达到30多种病,如平安人寿的“智盈人生万能重疾险”。无论哪种,都已经将癌症包含其中。此外还有专门的女性重疾险、男性重疾险和少儿重疾险。

从上可以看到,现在的商业医疗保险在保障范围上是比较全面的,而这恰恰弥补了社保不足之处,也更能够减轻患者的经济负担。

社会医疗保险,商业医疗保险怎么报销


当前社会医疗保险已经得到了较大范围的普及,同时人们为了完善保障也会额外投保商业健康保险。在实际理赔时,两份保险如何发挥作用呢?对同时拥有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和商业医疗保险的人来说,如何理赔能使自己的损失得到最大的补偿呢?

情形一:额外补充费用报销型保险的人群

根据社会保险优先于商业保险的原则,一般由社会医疗保险支付后,保险公司再对剩余部分医疗费进行理赔。

优保网专家称,保险公司会先根据保险条款确定可以赔付的项目(一般和社保的理赔范围一致),再扣除社保已经赔付的额度,得到实际赔付数。

示例:假设商业险保额5000元,发生医疗总费用10000元,都在可保范围内的。商业保险的赔付率是90%,免赔额100元。那么,商保可赔付数为(10000-100)×90%=8910元。社保报销80%后,还余2000元,在8910的赔付范围内,且不超过保额,所以2000元全部由保险公司承担。

以上案例,如果商业险保额低于2000元,则保险公司的理赔以保额为限。

优保网专家提示,不论社保机构还是保险公司,都是凭发票报销,尤其是社保要求出示原件。所以,在申请报销社保时,要提醒工作人员开分隔发票,供之后商业险报销申请使用。

对于用人单位支付医疗费用的,个人投保时视同为社会保险。

情形二:额外补充重大疾病保险和津贴型保险的人群

这两种类型的商业保险和社会医疗保险在理赔时并不冲突。优保网专家称,商业重大疾病保险一般是确诊即给付的。即使申请时还没有开始治疗,被保险人可凭借医院开具的确诊证明,一次性获得保险金额,保证了在第一时间能够有充足的治疗经费,使后续治疗可以顺利进行。

同样,津贴型的保险也不是凭发票进行报销的。只要提供发生手术或是住院证明(具体产品规定),就能从保险公司获得保险金,作为误工费或营养费的补偿。

被保险人在得到重疾保险金或津贴后,仍可凭借医疗费用的发票向社保机构申请治疗费用的报销。

从报销情况可以看出,商业健康险可对社会医疗保险进行适当的补充,以提高保障额度,增强保险的及时性,增加保障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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