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台港澳居民享受苏州失业保险操作办法

2020-12-10
个人失业保险规划 失业保险的知识 失业保险规划

今后,在苏参保的台港澳居民可以享受苏州失业保险待遇了。

苏州人社部门近日出台政策,明确在苏参保的台湾、香港、澳门居民终止就业后办理失业登记及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操作办法。根据规定,台港澳居民在苏州市就业并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的,终止就业后须办理就业证件注销手续;凭注销证明及相关材料,自愿到社会保险参保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符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条件的,向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审核失业保险待遇。

相关资讯:

苏州社保业务可网上预约办理

新改版的“苏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网站15日上线,新设“个人网上办事”栏目,包括网上预约、个人参保证明打印等。针对退休人员档案批量接收、用工参保批量增加等6项较费时的社保业务,办事人员可提前3-7天网上预约,社保部门安排专人处理,以减少排队等候时间。市民需要个人参保证明时,可直接上网查询并打印出参保数据实时更新、加盖市社保中心公章的证明。

苏州275台社保自助服务机上岗:能查询能打印

自助服务一体机对接“金保系统”的数据库,通过内网与后台业务系统相连,实现数据访问,数据查询等功能。目前,275台自助服务一体机已配置于基层服务机构,包括社保服务大厅、就业服务大厅、人力资源市场等市级机构及区、街道(乡镇)、社区(村),办事人员可就近进行信息查询或者业务办理。目前,自助服务一体机可提供就业、社保、培训等各类查询功能,以及对部分查询结果的打印功能,还可进行业务经办,提供用工单位的招聘信息以及求职者的用工需求信息。

相关阅读

领取失业保险金,享受失业待遇人员是否可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近日,刘先生致电本报“民生热线”反映,半年前,他因所在公司裁员而失业,开始领取失业保险金。前不久,他患病并住院治疗。刘先生想了解,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如何享受医疗保险待遇,以及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方面有何规定。

据省人社厅的工作人员介绍,失业人员分为两种情况:第一种是正在享受失业待遇的人员(即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人员),刘先生就属此类。按相关规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失业人员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第二种是失业但不享受失业待遇的人员(即不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人员),这类人员可参加城镇居民或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

按照规定,失业人员在失业前,用人单位及本人缴纳失业保险累计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应为12个月;用人单位及本人缴纳失业保险累计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应为18个月;累用人单位及本人缴纳失业保险累计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应为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人员,缴费时间将重新计算。综上所述,根据员工与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时间的长短,员工失业后可以享受12个月至24个月不等的失业保险待遇,享受职工医保待遇的期限与上述期限保持一致。

失业保险金领取办法


购买保险是为了购买一份保障,但是对于大多数人而言领取保险金是一个难题,很多人不知道该如何领取,以职业保险金为例,小编向大家介绍保险金领取方法,希望可以帮到大家。

99%的白领表示,自己交了失业保险。并且面临失业时60%的白领表示会去领。然而在所有的受调查者中,七成白领表示不知道失业保险金如何领。

金融危机下,失业问题渐渐浮出水面,有关失业保险的事宜也格外引人关注。在广州的失业保险基金已经结余多达85亿元,而每年的支出仅3亿~5亿元的背景之下,广州决定将企业和个人的失业保险费率同时下调90%。那么失业的白领会去领失业保险金吗?本报联合求职广场网推出的一项调查表明,60%的白领愿意去领失业保险金,然而七成白领不知道失业保险金如何领。

《白领失业保险金调查》中,99%的白领表示,自己交了失业保险。并且面临失业时60%的白领表示会去领。然而在所有的受调查者中,七成白领表示不知道失业保险金如何领,而认为失业保险金数额太少,并且手续麻烦也是不去领的主要原因。

马先生在一家大型国企工作,他告诉记者,虽然知道自己每个月都会交失业保险,但是根本就没有考虑失业后会去领失业保险金,而且具体怎么领自己压根儿都不知道。“我觉得大部分白领失业后首先考虑的是赶紧寻找下一份工作,而不会想到去领国家的失业保险金。”马先生说。

问:我失业在家已经两个月了,能领取失业保险金吗?如果可以领取,需要办哪些手续?

哪些人可以领失业保险金?

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必须同时具备下列三个条件:第一,履行社保缴费义务满1年;第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这其中包括被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解除劳动合同等情况;第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具备上述条件的人才可以得到失业保险待遇,如果是主动辞职的人就没有资格领取失业保险金了。

失业保险金如何领?

记者从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获悉,领取失业保险金,要具备一下几个条件

一是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

二是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即失业人员不愿意中断就业,但因本人无法控制的原因而被迫中断就业。劳动保障部发布的《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对哪些情形属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作了规定,主要包括:终止劳动合同,职工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职工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用人单位违法或违反劳动合同导致职工辞职。出现上述情形造成职工失业的,职工有权申领失业保险金。

三是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办理失业登记是为了掌握失业人员的基本情况,确认其资格。须有求职要求,是考虑到失业保险的一个重要功能是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这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一个前提,也是失业人员应尽的义务。

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在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到办理失业保险业务机构申领手续(一般为户口所在地的街道、乡镇就业服务机构)。一旦超过了60日就不予办理了,所以一定要赶紧办理。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二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一)重新就业的;(二)应征服兵役的;(三)移居境外的;(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五)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六)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工作的。

凡是符合领取条件的失业人员,都可以申请失业保险金来保障自己最根本的生活。

职工失业后,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失业保险金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失业保险金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月发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失业人员开具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单证,失业人员凭单证到指定银行领取失业保险金。

失业人员,主动辞职不能享受失业保险金


大连市再次提高失业保险待遇标准,失业金最高涨到每人每月880元。该政策发布后,失业保险成为劳动者关注焦点,可是大多数人不知道失业保险金如何领。

主动辞职不享受失业保险金

针对部分失业人员想自己缴纳失业保险,工作人员解释称,失业保险必须是在职期间用人单位和职工一起缴纳。这样职工失业以后才可以享受失业保险待遇。个人单独不能参加失业保险。根据国家和省市失业保险法规规定,失业保险参保缴费范围是用人单位及其职工。

失业人员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必须同时具备下列三个条件: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并且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这其中包括被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解除劳动合同等情况;

3、已办理失业登记和求职登记的。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具备上述条件的失业人员才可以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如果是主动辞职的,就不能领取失业保险金了。

失业保险金申领咋办理?

本人持《户口簿》、《身份证》、《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表》、两张一寸照片。市内四区到户籍所在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恢复失业身份,办理《失业证》。再持上述手续到户籍所在区的失业保险科领取银行卡、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区市县的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

用人单位不按规定为失业人员及时办理失业、转交领取失业保险金的相关手续,影响失业人员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用人单位应当赔偿由此给失业人员造成的损失。

失业保险,破产企业留守人员可否享受失业保险?


破产企业留守人员可否享受失业保险?

--------------------------------------------------------------------------------

破产失业保险

(1)破产企业的留守人员因未中断就业,不属于享受失业救济的对象。他们的劳动报酬问题,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第34条第一款第一项\"破产财产的管理、变卖和分配所需要的费用,包括聘任工作人员的费用\"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若干问题的意见》(法[经]发〈1991〉35号)第66条\"企业破产法第34条第一款第一项中的\'\'费用\'\',包括破产企业留守人员的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以及清算组的必需费?quot;的规定执行。

(2)《企业财务通则》(财政部令[1992]第4号)第38条也明确规定\"清算期间发生的清算机构的人员工资、差旅费、办公费、公告费待计入清算费用,由企业现有财产优先支付\"。

据此,破产企业留守人员不能享受失业救济且应继续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用,其报酬及各项社会保险费用应由企业现有财产优先支付,而不应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

居民医疗保险卡查询办法有哪些?


如今,越来越多的人参加居民医保,大大减轻了居民看病的医疗负担。参加医保的人都知道,购买医保会办理居民医保卡,居民的缴费情况以及使用情况都在卡里显示,由此,医保卡查询成为大家关心的重要问题。

个人医保卡金额查询与使用

医保卡是由个人本地指定的代理银行承办的,以个人身份证为识别码,储存个人身份证号码,姓名,性别以及帐户金的拨付,消费情况等详细资料信息的一种银行多功能借计卡。其使用方式如下:

个人医疗帐户(个人医疗保险卡)资金主要用于以下范围的费用:

1、门诊、急诊的基本医疗费用;

2、住院及门诊特定项目基本医疗费用中,应由个人自付部分的费用;

3、持医院外配处方到医保定点零售药店配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范围的药,或者购买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范围内的非处方药的费用。

根据规定个人医疗帐户资金一般不得支取。但符合下列情况之一,可以办理支取个人医疗帐户资金手续:

1、参保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了异地就医手续的;

2、参保人员出国(境)定居的;

3、参保人员(非本市户口员工)将医疗保险关系转移至增城市(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区)以外的;

4、参保人员死亡后,个人医疗帐户余额由其合法继承人领取的。

参保人可选择两家定点医疗机构作为其门诊就医选定医院,但因为恶性肿瘤、精神分裂症、口腔疾病、传染性疾病和眼科疾病等专科疾病,到指定专科医疗机构的普通门急诊,不受选点限制。

医保卡个人查询

1,首先要对药店要加强监管。要建立一支专业的监管稽查队伍,对定点零售药店明察暗访,并且不定期检查药品的进、销、存情况。一经发现药店存在违规行为,即予以严惩。其次,要加重违法行为的成本。

2,根据相关规定,此类违规可处以3000元至10000元的罚款,显然这还不够。除了要予以罚款外,关键要在限制药店资格上下功夫,如此才能让药店有所顾忌。

3,要通过增加、凸显“医疗保障功能”,让医保卡摆脱“鸡肋”形象,越来越实用、贴心,从而提升公众“忠诚度”,让老百姓珍惜医保卡账户资金。另一方面,医保卡的钱不是管得越死越好,关键在于要用法规引导持卡人将钱真正用在防病、治病上。如在正规医院体检,在心理咨询门诊、康复门诊就诊,也能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等等。

医保卡交易查询:参保职工可以到中行的储蓄所凭身份证和医保证要求打印医保卡交易记录,包括个人帐户金的拨付记录和消费记录.对交易记录有疑问的,可以到中行零售业务部进行查询。

医保卡密码:参保职工若修改密码,可拨打电话95566进行修改,也可持身份证到中行储蓄所进行修改.参保职工若忘记密码,可持身份证到中行储蓄所挂失原密码并更改密码。

医保卡的保管:参保职工要妥善保管好医保卡,若不慎丢失,请立即到单位开具证明信并到医保处盖章确认,然后持身份证到中行储蓄所挂失,并办理补卡手续,7天后可领取新卡。

注意事项:当医保卡交易次数达到60次时,参保职工必须到中行储蓄所打印交易记录,否则,会停止该卡的使用.交易记录打印完后,该卡即可继续使用。

用人单位缴纳费用后,医疗保险事业处会在月底将个人帐户金部分委托银行拨付到参保职工个人医保卡上。掌握医保卡的使用方式,有助于紧急情况下正确快速的使用。

保险知识,职工还能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吗


《社会保险法》7月1日实施以来,一直为社会各界所关注,但许多人并不清楚自己能从中得到什么实惠。那么,《社会保险法》究竟为居民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解决了哪些难题呢?本周本报开设专栏,邀请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相关处室负责人,为您解析《社会保险法》亮点。

失业保险缴费年限越长,一旦失业,职工可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时间也越长,但是,失业保险金如果中断或欠费,职工还能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吗?职工要跳槽,之前缴纳的失业保险费会不会作废?对此,《社会保险法》都做出了利好规定。

不连续缴费也能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案例:杨师傅被一家公司聘为合同制工人,公司和杨师傅本人一直按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去年起,由于经营不善,该公司连工人的工资都发不下去了,失业保险费也只好欠着。最近,杨师傅劳动合同到期后被解聘失业。

现在杨师傅很担心,原单位及本人没有连续缴费,他还能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吗?

-分析:省人社厅失业保险处副处长门雁平说,《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杨师傅所在单位及其本人虽然欠缴了1年多的失业保险费,但他本人已经符合前两个条件,因此可以申领。

其他亮点

-跨统筹地区就业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二条规定:职工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失业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门雁平:职工个人失业关系的转迁是指职工个人从甲地迁到乙地后,过去参加失业保险情况和缴费年限继续有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也继续保留。

参保期间,职工个人转移就业的,直接转移失业保险关系即可。失业期间,职工转回居住地的,直接回居住地按当地标准申领失业金。

-领取失业金期间可以继续享受医保

《社会保险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失业人员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门雁平:按照当前的政策,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每月可同时领取相当于失业保险金10%的医疗补助金。失业人员纳入医保后,停发医疗补助金,其医保个人账户将每月或每季度划进一部分资金,划入个人账户金额应不低于原医疗补助金水平。同时,失业人员因病住院,可以享受医保待遇。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享受医保待遇期限与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一致。目前,全省有495万人参加失业保险,12万人正在领取失业保险金,省人社厅正在制定领取失业金人员参加职工医保的具体办法。

快问快答

-读者:超生的孩子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吗?

-省人社厅:不可以。生育保险的主要作用是为因生育而暂时离开工作岗位的女职工支付医疗费和生育津贴。其中生育医疗费包括生育的医疗费用;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读者:我参加了生育保险,怀孕后却意外流产,我可享受哪些待遇?

-省人社厅:休产假期间,用人单位应当给予参保女职工全额工资,发放生育津贴,并报销医疗费。

按照规定,女职工生育或流产后,由本人或所在企业持当地计生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婴儿出生、死亡、流产证明,到当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手续,领取生育津贴和报销生育医疗费。

失业保险申领发放办法细则详解


失业保险是社会保险五大项目中的一个。是指劳动者由于非本人原因暂时失去工作,致使工资收入中断而失去维持生计来源,并在重新寻找新的就业机会时,从国家或社会获得物质帮助以保障其基本生活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失业保险如何申领?失业保险申领发放办法有哪些?

专家称,首先要了解失业保险它,主要是为了保障有工资收入的劳动者失业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其覆盖范围包括劳动力队伍中的大部分成员。因此,在确定适用范围时,参保单位应不分部门和行业,不分所有制性质,其职工应不分用工形式,不分家居城镇、农村,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后,只要本人符合条件,都有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分析我国失业保险适用范围的变化情况,呈逐步扩大的趋势,从国营企业的四种人到国有企业的七类九种人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职工,再到《失业保险条例》规定的城镇所有企业事业单位及其职工,充分体现了普遍性原则。

失业保险基金主要来源于社会筹集,由单位、个人和国家三方共同负担,缴费比例、缴费方式相对稳定,筹集的失业保险费,不分来源渠道,不分缴费单位的性质,全部并入失业保险基金,在统筹地区内统一调度使用以发挥互济功能。

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细则详解

保证失业人员及时获得失业保险金及其他失业保险待遇,根据《失业保险条例》,制定本办法。参加失业保险的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以及按照省级人民政府规定参加失业保险的其他单位人员失业后,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适用本办法;按照规定应参加而尚未参加失业保险的不适用本办法。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设立的经办失业保险业务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本办法规定受理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申请,审核确认领取资格,核定领取失业保险金、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的期限及标准,负责发放失业保险金并提供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失业保险申领发放办法:

1、失业人员符合《条例》第十四条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其中,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是指下列人员:终止劳动合同的;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二条第二、三项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2、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应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7日内报受理其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备案,并按要求提供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参加失业保险及缴费情况证明等有关材料。

3、失业人员应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到受理其单位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

4、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应填写《失业保险金申领表》,并出示下列证明材料:本人身份证明;所在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失业登记及求职证明;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5、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应由本人按月到经办机构领取,同时应向经办机构如实说明求职和接受职业指导、职业培训情况。

6、失业金领取条件和标准

申领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交费义务满一年的;(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标准:“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二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一)重新就业的;(二)应征服兵役的;(三)移居境外的;(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五)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六)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工作的。”

用人单位,主动失业也享受失业险


新华社杭州1月6日电首次做到了“工者有其保险”的《浙江省失业保险条例》元旦起正式实施。7类主动失业也可享受保险据介绍,新《条例》充分考虑了

“劳动者是弱者”这一因素,这表现在浙江省许多企业在改制过程中,劳动者易遭遇许多非因本人意愿而中断就业的情况,因此,新《条例》首次界定了7类主动失业也能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如终止劳动合同的;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因用人单位不按规定提供劳动条件;因用人单位以暴力、胁迫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强迫劳动;因用人单位克扣、拖欠工资,或者不按规定支付延长工作时间劳动报酬;因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或集体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因用人单位扣押身份、资质、资历等证件及因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等,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均可以享受失业保险。丈夫也能拿生育子女的“失业补助”

新《条例》对符合计划生育规定,并在享受待遇期限内或享受期限满后的失业期间生育子女的失业人员,提供“生育补助”。其中夫妻双方有一方失业的,失业一方可领取相当于本人3个月失业保险金的补助。夫妻双方均失业的,可以同时领取相当于本人3个月失业保险金的补助。据了解,目前,国内保留这一“优厚“政策的省份已不多。失业保险金享受期限可累加在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问题上,

对一部分超过新《条例》有关规定期限登记的失业人员,新《条例》也是首次人性化地提出了视同重新就业的规定,而不像原规定的那样全部视作放弃。

这其中有无正当理由超过规定期限前来登记的失业人员,或失业人员无正当理由,连续2个月不到经办机构接受失业状态确认和就业指导的,等等,都视同重新就业。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