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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户如何以个人身份交社保

2020-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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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社保是指我们通常所说的以个人名义参加社会保险,按照文件的话说,应该是“个体劳动者、自由职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个人社保是对未来生活的一种基本保障。

社保是对保障未来生活的一种基本保障,不是简单的投入多少,享受多少的问题。

因为生活中存在的太多不可抗拒因素,有的人经常生病或者生了大病,那么医保对他就非常重要;有的人寿命长,那么他领的养老金就远远超过他的缴费金额。那么如何办理社保,办理社保要注意哪些事项就成为了百姓关心的问题。

我们通常所说的以个人名义参保按照文件的话说,应该是“个体劳动者、自由职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这种办法参保的条件,按照文件规定,具有本市城镇户口,在国家规定的劳动年龄之内,有劳动能力的个体劳动者、自由职业人员。所称个体劳动者指个体工商户雇主及受雇人员;自由职业人员指在没有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期间,依靠提供劳务,并获得合法劳动报酬的人员。

个人参加社会保险,就应当按照自由职业者参加社会保险的办法执行(或则把个人档案交人事代理部门,通过他们也可以办理社会保险)。

自由职业者只能参加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

缴纳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具体规定:养老保险:带上本人的身份证和2张1寸照片,到当地的社保中心的营业窗口办理。

医疗保险:办完了养老保险手续后,带着上述的材料和办好的养老保险手册,到当地的医保中心的营业窗口办理。

按照规定正常缴纳费用就可以了。

自由职业者,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为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缴费比例为20%,其中8%记入个人账户,退休后按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计发基本养老金 . 医疗保险方面,自由职业者,个体户参保,可以选择只建统筹基金,不建个人帐户,按当地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4.2%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也可以选择按当地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8%缴纳,建立个人帐户。

相关资讯:参保流程难倒个体户个体户参保流程繁琐

据了解,深圳户籍的个体户,可以到社保局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办理参保;但对于非深圳户籍的个体户,要带着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对公账户等到社保经办机构,还需网上申报,才能为自己及其员工办理参保。

因为不了解政策,不熟悉流程,一些个体户直接放弃了参保,有人则通过找单位“挂靠”等“灰色途径”参保,但“挂靠”的中介会额外收几百元作为管理费,而且要求一次性缴纳半年到一年的参保费,这笔费用能否存到个人社保账户上存在一定风险。

“小钱”参保能获保障

通过参加社保获得保障的还有福田农批市场某商行老板方光耀。2012年11月方光耀委托深圳市个协集中办理社保。今年7月9日因食管鳞状上皮原位癌入住广州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住院治疗,8月份获得社保局理赔约2.6万元。方光耀告诉记者,医药费一共花了5万多元,报销了一半,大大减轻了家庭负担。方光耀坦言,每个月600多元的参保费用是不小的一笔开销,但相比能够报销的额度还是很值得。

相关知识

个体户怎么办社保


自己给自己当老板了,手底下还有几个员工,要如何办社保?自己去跑费时费力还不是很明白,让员工去跑,手下就三五个人,还没人懂,个体户怎么办社保?自己办还是代办?个体户办社保都有什么说法?

个体户怎么办社保--自给自足 丰衣足食

如果你不愿意花钱请社保代办,又不放心让员工瞎办,那么作为作为老板的您就要了解一下,个体户怎么办社保了。

简单点说,个体户申请办理社保应首先登录当地的“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网,点击首页“在线办事”项目,在“企业网上申报”一栏点击“新参保企业网上登记”。接着点击“企业社会保险登记网上申请须知”页面上的“同意”,按要求录入登记信息,并再按要求录入登记信息,点击“保存”,点击“网上申报”,然后点击“打印登记表”,确定打印。

个体户办理社保应提供的资料如下: 《企业参加社会保险登记表》(通过网上申报成功后打印的登记表);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机构代码证原件;企业法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盖单位公章);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或开户银行印鉴卡原件(盖银行公章);身份证原件。

具体展开说,个体户自己办社保要涉及很多问题,比如如何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如何办理社会保险变更登记?如何办理社会保险注销登记?应如何办理职工参保手续?外地户口的个体工商户能办社保吗,有哪些程序?等等。这里不对每一个问题展开详叙,只选取两个我们大众最关心的问题。

1、个体户怎样办社保问题之“外地户口的个体户能办社保吗,怎么办?”

外地户口的个体户能办理社保,办理社保与本地个体户相近。个体工商户办理社保业务,应先持工商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就近社区办理单位开户业务后,再办理个人参保业务登记。此外,按照相关法律和政策,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必须为用工对象办理社会保险。如员工为非本市户籍的,在办理完单位社保业务开户后,再按规定申报我市社会保险参保险种及缴费业务。

2、个体户怎样办社保问题之“应如何办理职工参保手续?”

答:(1)参保单位录用职工,应依法到税收管征局办税服务厅办理新增人员投保手续。投保职工应为在国家规定的劳动年龄内(男不超过60周岁,女干部不超过55周岁,女工人不超过50周岁),与参保单位依法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2)单位办理新增人员投保手续应提供的资料为:①单位办理已持有医疗IC卡职工的社会保险投保手续应提供:《厦门市社会保险参保申报表》(一式三份)。②单位办理未持有医疗IC卡职工(不论是否参加过我市养老、失业、和工伤保险)的社会保险投保手续,除提供已持有医疗IC卡职工的社会保险投保手续应报送的资料外,还应填写报送《厦门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基本情况表》(一式四份)。③其他情况应提供下列证明资料:A.参保单位为其法定代表人办理参保手续的,需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B.参保单位为超过劳动年龄的职工投保的,需提供经劳动部门审核后的《参保个人继续缴费申请审批表》;

(3)参保单位在新增人员投保业务被受理后的5个工作日后,应携带未办理医疗IC卡职工个人近期1寸免冠彩照及黑白照片各一张及员工身份证复印件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医疗IC卡的制作。

地税部门受理新增人员投保业务的时间为:每月的6日-月底。

3、个体户怎样办社保问题之“如何办理参保职工减员手续?”

答:(1)单位与参保人员解除劳动关系,或单位参保人员退休、死亡的,应及时到地税管征局办税服务厅办理参保人员减员手续。

(2)单位办理职工减员手续应提供的资料为:《厦门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停保申报表》(一式三份);办理死亡减退的,还需提供死亡证明复印件。

地税部门受理参保职工减员手续的时间为:每月的6日-月底。

个体户怎么办社保--让钱遭点罪

当然,如果您是一个不差钱的个体户老板,选择社保代办机构来帮您办理社保,既省时省力,又专业有保险,是个不错的选择。

个体户怎么买社保?需要交多少钱?


个体化怎么买社保?一般而言,个体户以个人名义办理社保,等同于社会非从业人员。个人名义非从业人员交纳需要到户口所在地社保局申请,其手续包括:本人身份证,近期免冠一寸照片备两张,保费,申请书等即可。且只能办理养老,医疗保险两种。

是城镇户口的,18岁至女45岁(或男50岁),可以在户口所在地的社保管理处,办理城镇灵活就业人员社保,即个人社保,包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凭户口、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登记照办理个人社保参保,办理后会要求办理指定银行开户,办理社保代缴代扣,按时存够钱就行了。

个体户买社保需要交多少?

交纳多少是根据当地去年社平工资进行计算的,且每年都不是一样的。比如A地社平工资为20000元,那么养老保险交纳额为20000*20%=4000左右,医疗为20000*10%=2000左右。

另外也规定了最低档和最高档,最低档的交纳不得低于社平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最高档为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 一般以最低档居多。

什么时候能领取

医保,得缴费6个月后,才享受等同于单位职工参保的医保住院统筹比例了。

养老保险领取养老金,等连续缴费15年,养老金的退休领取年龄为:男性60岁,女性55岁。在参保地社保管理处办理退休手续,每月到指定银行取钱就行。养老金的数额是参保城市上一年度社平工资的20%,加上自己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1/120。

个体户怎么买社保——相关资讯本月起深圳宝安个体户将可免费办社保 8万多会员受益

昨日,记者采访获悉,本月起,宝安区个体劳动者协会开始免费为8万多户会员单位提供集中办理社保服务,可以帮助近20万个体劳动者和务工人员参保。

目前,宝安区共有个体工商户近14万户。此前,个体户务工人员不能参加社保,由于办社保难,导致他们在抵抗各种风险方面保障不足。代办社保服务是宝安区个体劳动者协会为会员开展的免费定制服务。

据悉,市社保局宝安分局与宝安区个体劳动者协会签署了备忘录,正式委托区个体劳动者协会代办个体工商户的参保业务。只要是在市场监管局注册登记的个体工商户持照人,且持照人所雇佣从业人员在7人以下,并自愿成为宝安区个体劳动者协会会员,就可享受到全市一致的社保政策待遇和保障。

个体户如何办理社保?给工人办理社保呢?


个体户如何办理社保?随着人们创业意识的加强,现在越来越多的人不愿意继续给别人打工,而是更愿意自己做个体户单干。那么,对于这些自己单干的个体户来说,如何办理社保?又该如何给工人办理社保?这也是很多人心里的疑问。小编在此将为大家介绍相关的信息。

个体户如何办理社保

如果朋友们想了解本地个体户如何办理社保的准确及详细信息,最好的办法是想当地的社保部门查询,查询方法如下:

1、你可以直接向你当地的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咨询;2、你可以登陆你当地的劳动和社会保障网查询;3、你可以拨打你当地的劳动和社会保障咨询电话12333。

另外,一般情况下,你可以以自由职业者身份参加户口所在地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有的地方也可以参加失业保险 ,但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个人不能参加;如果你还有其它雇员 ,可以带上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资料到单位所在地社保局以单位名义集体上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 、生育保险 、工伤保险,如果当地允许的话,还可以上住房公积金、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 、年金等。

个体户如何给雇工办理社保

具有本市户口的城镇个体工商户雇主,在其户口所在地的社会保险局参保,市外户口的城镇个体工商户雇主,在其工商营业执照注册地的社会保险局参保。城镇个体工商户雇工应随同雇主参保。对雇主因各种原因不具备参保条件的,具有本市户口的雇工应在其户口所在地的社会保险局参保;市外户口的雇工应在雇主工商营业执照注册地的社会保险局参保。

个体户如何办理参保登记?

城镇个体工商户(农村户口的,经营场所必须在建制镇人民政府所在地)应提供《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申请参保时仍从事个体经营且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和《个体工商户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若是夫妻还需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个体户办社保的具体手续

参保需提供的资料:

(一)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和户口本复印件(验原件);

(二)在内地企业就业的员工,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和劳动合同书或工资表复印件(加盖公章)及单位证明;

(三)灵活就业的人员,须出示与之产生经济关系方的证明,如:缴交的工商管理费单据、税务登记及纳税单据;

(四)首次参保人员,除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外,属下列情形之一的,还须提供下列之一的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1、属调入人员的提供调令;2、属招工的提供招工表;3、属大专院校毕业生的提供分配函;4、属复退转军人的提供安置部门的介绍信;5、属户口迁入的员工,女35岁、男45岁以上的还需提供迁出地社保机构出具的养老保险参保状况证明。个体户如何办社保——相关链接株洲市个体户如何办社保?

株洲市民吴先生来电:我在芦淞市场群工作,我们这很多人都自己买了医保社保 ,希望《长株潭报》公布一下,让我们知道这个保险 (放心保 )要怎么交,什么时候交,要交多少?

答:像吴先生这样的城镇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是可以自主缴纳医保社保的。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流程:2013年株洲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缴费时间是2012年的10月1日到12月31日,未按期缴费的,从2013年1月1日起,停止享受2013年度居民医保待遇,而2014年的参保缴费时间从今年10月1日开始,因此想入保明年居民医保的市民还需要等两个月时间。

缴费标准:2014年株洲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缴费费率,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政策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政策相关文件尚未下发,本报也将持续关注。有疑问可咨询 0731-28681499。

苏州市个体户如何办社保?

我是个体工商经营户法人,我是最近才知道个体工商可以缴纳社保,想咨询如下问题:我是如何给自己缴纳社保的,具体流程?个体工商开设社保账户需要带齐那些材料?我本人给自己缴纳社保,因为就自己一个人,如何定义我的工资标准和缴纳额度?可否按苏州最低标准缴纳?个体工商缴纳社保最低每月需缴纳的金额是多少?因我是10年4月注册的个体工商,我今年11年9月份去开社保账户,是否需要补交10年4月-11年9月的社保费用?如缴纳员工最低缴纳标准金额是多少?是否可如问题4补齐?

受理单位:人力资源和社保局

欢迎您通过中国苏州网进行咨询,现就您咨询的上述问题作出解答。

一、市区行政区域内的所有用人单位,包括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城镇各类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在领取工商营业执照或上级批准成立之日起30日内,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登记(开户)手续。所需材料:(1)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成立文件,或其他批准执业证件(均需原件和复印件);(2)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原件和复印件);(3)税务登记证(副本);(4)单位开户银行全称及帐号。

二、缴费单位新录用人员后,应及时为其办理人员增加及参保手续,并从起薪之月起缴纳社会保险费。办理时须提供以下材料:⑴《苏州市企业参加社会保险人员增加表》;⑵在市区统筹范围内首次参保人员的《苏州市首次参加社会保险人员情况表》、居民身份证复印件;⑶市区统筹范围内续保人员的《职工养老保险手册》、《苏州市区职工统筹范围内流动社会保险关系转移单》。

三、苏州市区个体工商户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为雇工个人缴纳8%、雇主缴纳12%;医疗保险缴费比例雇工个人缴纳2%(加5元大病医疗保险),雇主缴纳9%;失业保险条例比例雇工个人缴纳1%,雇主为其缴纳2%;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缴费比例由雇主各按1%缴纳。 2011结算年度(2011年4月到2012年3月),参加企业社会保险的单位及其职工,月缴费基数上限为11392元/月,下限为1800元/月。 2011结算年度参保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的基本养老保险月缴费基数,为1900元/月;其他四项社会保险的缴费基数参照企业职工相关规定执行。

四、单位申报补缴社会保险费的,须提供补缴对应年度职工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依据及相关原始材料(包括劳动合同、《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登记证(劳动手册)》等),并填写《苏州市参保职工补缴社会保险费申报花名册》。

深圳个体户怎么办理社保


网友提问,我来深圳5年了,一直在做小生意,我想参加社会保险,不知道我不是深圳户口,能否参加社保办理。

可以参加。在我市登记注册的企业(包括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中介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员工、个体工商户及其雇用人员均享有参加社会保险的权利和义务。如果您办理了营业执照的,可以凭个体营业执照及《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开户银行许可证或银行印鉴卡或开户银行证明、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营业注册所在工商所属社保机构征收窗口参保。或者你您也可以拨打96888查询。

参保险种

(一)养老保险:基本养老保险+地方补充养老;

(二)医疗保险:综合医疗保险+地方补充养老保险+生育医疗保险。

注:原则上深户灵活就业人员须参养老保险和综合医疗保险,但有特殊困难的深户灵活就业人员,可只选择参加综合医疗保险或住院医疗保险,但须提供由辖区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开具的特殊困难证明。

个人缴费标准

(一)个人缴费工资额

按本人的每月工资总额缴纳,不得高于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不得低于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高于或低于者,则分别按300%或60%缴纳。

(二)个人缴费比例

1、养老保险:按本人月缴费工资的19%缴纳,其中18%为基本养老保险,1%为地方补充养老保险;

2、医疗保险:按本人月缴费工资的9%缴纳,其中8%为综合医疗保险,0.5%为地方补充养老保险,0.5%为生育医疗保险。

注:个人在个人缴费窗口申请参加社会保险的,全部相关费用由申请人承担。

我们来算一下,个体户办社保每月要交500多元。

个体户办社保的具体手续如下

参保需提供的资料:

(一)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和户口本复印件(验原件);

(二)在内地企业就业的员工,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和劳动合同书或工资表复印件(加盖公章)及单位证明;

(三)灵活就业的人员,须出示与之产生经济关系方的证明,如:缴交的工商管理费单据、税务登记及纳税单据;

(四)首次参保人员,除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外,属下列情形之一的,还须提供下列之一的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1、属调入人员的提供调令;

2、属招工的提供招工表;

3、属大专院校毕业生的提供分配函;

4、属复退转军人的提供安置部门的介绍信;

5、属户口迁入的员工,女35岁、男45岁以上的还需提供迁出地社保机构出具的养老保险参保状况证明。

(五)在深圳建行、中行、农行、工行之一开立的本人储蓄银行存折户名和帐号页的复印件(验原件);

(六)已有《深圳市劳动保障卡》或《深圳市职工社会保险证》的人员,在申请个人参保缴费时,需验审《深圳市劳动保障卡》或《深圳市职工社会保险证》;首次申办《深圳市劳动保障卡》的,需提供市公安机关认可的第二代身份证联网相馆的数码照片回执。

保险知识汇总,北京退休职工以及个体户社保参保方案


3月1日起,民营企业、个体企业的退休职工将与原单位“脱钩”,统一纳入社区属地管理,养老金实行社会化发放。近日,北京市制定非公有制用人单位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办法,首次明确了这一点。

部分国企退休人员纳入社会化管理

企退人员社会化管理,指职工办理退休手续后,其管理服务工作与原企业分离,养老金实行社会化发放,人员移交城市街道和社区实行属地管理,由社区服务组织提供相应的管理服务。此前,北京市部分国企退休职工已经纳入社会化管理。

截至去年5月,全市已有20%的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实现社会化管理,可在社区享受医药费报销、养老金认证、经适房和廉租房办理证明、丧葬补贴等17项服务。目前,部分劣势国有退出企业的退休人员也逐步移交社会化管理范围。但目前民企、个体等单位的退休人员尚未纳入社会化管理。这些单位中的退休职工在办理退休手续后,由于其管理仍未与单位脱钩,办理社保福利等事项时会造成不便。

对此,北京市已制定《北京市非公有制用人单位退休人员实行社会化管理的操作办法》,首次启动民企、个体单位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该办法3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个体工商户可申请社会化管理

按照规定,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注册的非公有制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中,在依法设立的、具有人事档案管理权的市、区(县)、中央在京职业介绍及人才服务机构集体存档,并按规定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且办理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待遇批准手续的退休人员,可申请实行社会化管理。

符合上述条件的用人单位,可向参加养老保险缴费地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实行社会化管理的书面申请,然后由用人单位在缴费地区县社保中心办理社会保险的转移手续。对于户口已迁往外省市、异地安置的退休人员,其人事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的接收与管理,由用人单位注册所在地的街道(乡镇)社保所负责。

个体工商户的用工,在办理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核准手续后,也将参照上述办法办理退休人员实行社会化管理的有关手续。

据悉,退休人员实行社会化管理后,将依照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与工伤保险及退休人员统一的补充医疗保险待遇。

保险知识汇总,个体户购买养老保险受阻


医疗保险作为一项社会保险制度,能为保障范围内的劳动者患病时提供基本医疗需求保障。作为老板,为自己的雇员提供更多的保障本是件好事,但个体工商户杨女士有心为雇员购买医保,却无奈被现行政策拒之门外,为此,杨女士向市长热线求助。

杨女士在西山区经营着一家美容院,这几年来发展情况较好,员工也达到了12名。为了让大家安心工作,杨女士早在去年就给所有雇员都购买了养老保险,不久前她打算再为大家购买医疗保险而去咨询,才知道按目前政策无法以个体工商户的名义进行办理。“在我店里工作的那些孩子家都不在昆明,购买医保可以让她们更安心,但我不明白养老保险都能以我们店的名义办,为何医保大门却不向个体工商户开放?”

“个体工商户想同私企一样以单位名义为雇员购买医疗保险,目前还没有相关政策支持。”昆明市医保中心工作人员表示,他们只能以个人名义自愿参保。昆明市行政区域内的工商个体户及其雇工纳入灵活就业人员参保范围,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必须同时参加重特病医疗统筹,并且不受户籍限制。

对此种解决方法,杨女士觉得很无奈,随后她道出了自己的担忧:“我们还是希望能够名正言顺地以单位的名义为雇员购买医保,虽然这样算下来缴纳基数肯定要比按个人名义缴的多,但这样一来就只会显示投保者的个人姓名,我们为他们承担的部分无法体现出来,万一发生劳资纠纷很难说清问题,还是希望医保政策更加人性化。”

据工商部门10月份数据显示,昆明目前共有个体工商户27.34万户,从业人员62.5万人,因有此担忧而耽误购买医保的不止杨女士一个人。医保中心的工作人员说,之前也有不少个体工商户反映过相同的问题,有关部门也正在积极斡旋,但政策不是一两天就能制定得出来。

保险知识汇总,个体户须为雇工办工伤保险


用人单位要按《济南市〈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规定的行业基准费率为员工缴纳工伤保险费,员工个人不缴费。缴费基数设定“上下限”《暂行办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在该办法实施之日起30日内申请办理工伤保险登记并缴费。已办理退休手续或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员工,不纳入工伤保险参保范围。

缴费方面,《暂行办法》规定,工伤保险费以员工本人上月工资为缴费基数,新招用的员工以其第一个月的工资作为缴费基数。其中,员工缴费工资低于上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以上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高于上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以上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作为缴费基数。

未及时办手续单位承担保费

《暂行办法》规定,对新招用的员工,用人单位当月未能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应当自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5日内,到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增员手续,并于次月起缴费。办理增员手续的员工录用当月发生工伤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相关费用;未办理增员手续的,由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待遇相关费用。

如果员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的符合《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相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承担。

参保终止,特定群体保费可继续发放

《暂行办法》提出,用人单位因歇业、关闭或注销终止缴费的,应到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终止参保手续。

参保手续终止后,因工致残被鉴定为1-4级伤残的工伤员工和因工死亡员工供养亲属享受的工伤保险待遇,由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按原标准继续发放。因工致残被鉴定为5-10级伤残的工伤员工,由用人单位按规定支付其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同时,对因工致残被鉴定为1-4级伤残的工伤员工,用人单位应按照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一次性支付住院伙食补助费(具体标准为:1级4个月,2级3个月,3级2个月,4级1个月);其中,患职业病的,一次性住院伙食补助费在上述标准基础上增加50%。

社会保障号全国统一为个人身份证号码


作为保障劳动者各项权利的基本大法《社会保险法》,经过18年的反复论证和修改终于通过,于2011年7月1日起施行。

《社会保险法》明确提出,“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证号码。”这将为养老保险的全国统筹奠定基础。

人社部副部长胡晓义介绍,社会保障卡采用全国统一标准,社会保障号码按照《社会保险法》的有关规定,采用公民身份号码。

泄露个人信息将依法惩处

对于大众普遍担心的个人信息泄露问题,《社会保险法》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行政部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依法为用人单位和个人的信息保密,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行政部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泄露用人单位和个人信息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给用人单位或者个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社会保障卡

社会保障卡全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是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统一规划,由各地劳动保障部门面向社会发行,应用于劳动和社会保障各项业务领域的集成电路卡(IC卡),是劳动者在劳动保障领域办事的电子凭证。社会保障卡采用全国统一标淮,社会保障号码按照《社会保险法》有关规定,采用公民身份号码。

社会保障卡信息包含卡面基本信息和卡内信息。其中卡面基本信息为持卡人姓名、性别、公民身份号码等。卡内记载了持卡人的个人状态(如就业、失业、退休等)、社会保险缴费情况、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信息、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信息、职业资格和技能、就业经历、工伤及职业病伤残程度等信息。

社会保障卡作用十分广泛。持卡人不仅可以凭卡就医进行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实时结算,还可以办理养老保险事务;办理求职登记和失业登记手续,申领失业保险金,申请参加就业培训;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和申领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在网上办理有关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等。

社会保障卡的主要作用

1.个人社会保障相关信息记录、电子凭证和信息查询等;

2.记录参保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码、出生年月、性别、民族、户籍所在地等基本信息;

3.查询本人养老、失业、医疗、工伤和生育保险缴纳情况;

4.可持卡到医院就医,进行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结算,到药店买药;

5.办理医疗、失业、养老、工伤和生育等社保事务;

6.查询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累计总额等信息;[2]

7.办理领取养老金等社保事务,进行求职、失业登记,申领失业保险金,申请参加职业培训等。

工伤保险,个体户应给雇工买工伤保险


从福州市社保中心获悉,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地税局日前联合转发《福建省商贸、餐饮、住宿等私营企业和个体服务行业参加工伤保险指导意见》,将个体工商户雇工纳入工伤保险范畴。

月缴6元保险费可享工伤相关待遇

据了解,个体工商户雇工每人每月只需缴纳6元保险费(按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1995.8×60%×0.5%=6元),即可享受工伤相关待遇。同时,根据省统计局最新公布的各地职工上年度平均工资标准,我市工伤保险参保的最低缴费基数现调整为1198元。

据悉,2004年起施行的《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个体户及雇工可参加工伤保险,但由于个体工商户业主参保意识不足,普遍没有为其雇工办理工伤保险。考虑到越来越多的外来务工人员从事个体服务行业,在发生工伤事故后往往无法得到相应赔偿,因此此次转发的《指导意见》专门强调该群体应纳入工伤保险范畴。雇工要求个体工商户“老板”为自己购买工伤保险遭拒,可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举报。

职工因工死亡家属可获补助金

根据规定,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遭遇工伤后,可按照10个伤残级别,分别给予6个月到24个月不等的本人工资,作为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如果职工因工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获得66个月(包括丧葬补助金6个月以及一次性因工死亡补助金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同时,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直系亲属,还可以每月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获得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以上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抚恤金设有上限,即核定的各供养亲属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用工单位先垫工伤治疗费

据介绍,参保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或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工单位要填写《职工工伤认定申请表》,经社保中心确认后,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和工伤鉴定。用工单位收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批复件后,随带上述资料和医疗发票(原件)、门诊病历、汇总医疗费清单等相关材料,报市社保中心办理工伤保险理赔手续。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由所在单位先行垫付治疗费,待工伤认定后持医疗费发票办理工伤待遇审批支付。

定点医疗机构首批有15家

根据规定,工伤职工必须到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方可报销相应医疗费。福州市社保中心现已确定的首批15家医疗机构分别是:南京军区福州总医院、福建中医学院附属人民医院、福州市第二医院、福州市第一医院、解放军第四七六医院、福州市中医院、武警福建省总队医院、福州市皮肤病防治院、福州市神经精神病防治院、福州市第六医院、福州市第七医院、福建省直机关医院、福建省煤矿中心医院、福建省老年医院、福建省职业病与化学中毒预防控制中心。

保险知识汇总,个体户可参保医疗保险


根据规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由业主和雇工共同缴纳,缴费基数、缴费比例按照当地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执行,其中个体工商户业主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由本人全额承担,雇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应由单位缴纳的部分由业主缴纳,应由个人缴纳的部分由雇工个人缴纳。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按照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办法执行。意见规定,缴费基数按设区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标准执行,其中低收入的人员缴费基数不得低于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缴费比例按当地规定的费率确定。

福建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要求,个体工商户业主及雇工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时,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最低年限必须满25年,且实际缴费年限必须满10年,方可按规定享受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缴费年限不足规定时间的,应以统筹地区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和当年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率,一次性缴足至上述规定缴费年限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后,方可享受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另外,个体工商户业主及雇工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同时,必须参加当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统一办理的大额医疗费用补充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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