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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购买保险应对火灾风险?

2020-11-30
火灾再保险规划 规划保险风险 如何规划保险

截至1月11日22时,保险公司接到1月11日香格里拉火灾报案11起,估计赔付金额达到2968万元(不含农房保险),涉及企财险、房贷险、个体工商户保险等险种。农房损失赔付情况还在统计中。香格里拉火灾警醒人们购买保险的重要性,人们愈加认识到,面对火灾这类重大意外,购买保险来转嫁火灾损失的风险的重要性。那么,哪些保险可以为火灾风险提供保障?在火灾相关保险出险后有哪些需要注意的?

寿险、意外险、医疗险可有效应对火灾

人身伤亡方面,因为火灾引发的身故,通过各类寿险、意外险,只要合同依然在有效状态下,都能得到全额的理赔金。假使家人由于火灾不幸身故,家属在悲痛之余,也要尽力回忆一下,亡故者是否曾经作为被保险人,购买过各类寿险,包括终身寿险、定期寿险、两全保险、万能险、投连险,有没有投保过各类意外险。假使有购买过,即使相关的保单已经在这次火灾中丢失损毁,也可以向投保公司咨询相关理赔手续怎样办理。因为在保险公司系统中,仍然会有相应的投保记录留存,包括纸质合同。除此外,家属也要记得询问一下,身故者所在企业、团体,有没有曾经投保过各类团体寿险、团体人身意外险,因为这两类保险也能对大火中不幸遇难者提供保险理赔。

家财险可理赔火灾造成房屋家财损失

从市场的现有保险产品来看,企财险和家财险能为火灾事故提供较为全面的风险保障。如企财险(包括财产一切险、建工险、火灾险等)是任何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应该首先考虑的一项基本险种。该险种保障的是企业因被保险财产在风险所在地遭受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而引致的损失。从实际理赔的案例来看,只要火灾不是因为故意纵火的原因导致,一般都能得到理赔,但如果事故原因由于违规操作或者在部分除外责任中,可能会扣去一定的免赔额或者按照比例赔付。

在投保过程中,企业和个人都应该衡量保额和保险标的的现金价值,来确定合适的保费和保额。简单来说,给自己的房子、财产投保的金额不要超过其本身的价值,因为家财险仅根据损失来赔偿,累积赔偿额不能超过损失总额,多买的保险只能浪费。

火灾保险事故发生时的注意事项

相关人士介绍说,根据保险法规定: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获悉火灾事故发生后,应当及时通知保险公司,从而避免因勘验定损不及时而引起的不必要的争议,如对财产损失数量和程度的确定、损失金额的核定等。此外,出险后受灾企业应积极努力采取一切措施以防止或者减少保险标的物的损失。由于火灾中的财产遭受了直接火烧、高温烘烤、烟熏污染等作用,且在火灾原因调查认定的过程中将继续经受氧化、腐蚀等,使得损失程度加重,因此对事故现场及受损财产的减损措施将十分重要。

由于火灾引起的财产损失情况较为复杂,接到火灾报案后,一般地说,保险公司将根据案情的需要尽快委托专业的保险公估公司到场查勘和收集索赔资料,并评估损失情况。受灾企业在向保险公司报案索赔后,应当根据保险公司的要求,提供理赔所需的得以确认保险事故原因、损失程度的所有证明和资料。

一般情况,火灾过后,公安消防部门将封闭现场并对起火原因和事故责任进行调查,直至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时间一般都在一个月左右。如对公安消防部门认定的事故原因和责任持有异议,受灾企业有权向公安消防部门申请复核。如果保险公司对认定的事故原因和责任持有异议,受灾企业亦应配合保险公司及时申请复核。这也再次表明,企业在事故发生后应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以便于保险公司能够尽早了解火灾事故状况并开展定损工作。

由于每一次事故的损失情况均不同,因此火灾理赔过程必将涉及大量的技术工作。公估公司在确认损失和资料收集完整后,会尽快出具公估报告。保险公司在与受灾企业达成赔偿协议后10日内会履行赔偿义务。值得注意的是,受灾企业还应积极遵循保险公司的损失处理建议,对受损的建筑物和设备进行检测、鉴定和维修,对受损的库存物进行妥善处置,比如尽快转移财产、正常出售或降级出售财产或进行残值处理等。

相关资讯:香格里拉火灾保险赔付额近3000万元

记者从云南保监局了解到,香格里拉县独克宗古城火灾发生后,截至11日22时,保险公司共接到报案11起,估计赔付金额达到2968万元(不含农房保险),涉及企财险、房贷险、个体工商户保险等险种。灾害发生后,由云南保监局主要负责人带队,有关保险公司负责人参加的工作组已于11日下午到达火灾现场指导救灾理赔工作。此外,各保险公司还将职场改造成临时居民安置点,供受灾群众休息住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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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范火灾风险 投保家庭财产火灾保险


火灾事故是我们不愿看到的,但总是防不胜防,一旦发生将造成重大的人员死伤和财产损失。面对人员伤亡,我们可以通过投保意外险来提高保障。但是面对巨大的家庭财产损失,我就需要家庭财产火灾保险来赔付了。

财产一般包括企业财产、家庭财产、公共财产等,人们关注较少。但对个人家庭至关重要的是家庭财产,比如说自住的房屋房屋内的家具电器、自驾车等,一般遭遇火灾会对家庭造成重大打击。如果平时有心投保了家庭财产火灾保险,一旦发生火灾就能从保险公司得到一定的保险金赔偿,挽回一定的损失。

日前,阳光保险推出“阳光家园”家庭财产火灾保险产品,创新地在家庭财产火灾保险基本险上附加了管道破裂水渍、用电安全及居家责任的风险保障,累计保额高达38.3万元。同时,该险种投保方便、快捷,由客户自助激活投保,自选保险起期,只需3分钟便可投保成功。目前,该产品可通过到阳光产险的各营业网点或联系营销员进行购买,消费者也可登录保险网站直接在线投保。

需注意的是,家财险主要承保房屋及其附属物、室内装潢和室内财产,但一些损失发生后无法确定具体价值的财产,如金银、首饰、珠宝、货币、有价证券、票证、邮票、古玩,以及数码相机、手机、笔记本电脑之类的风险较大财产等都不属于可投保的财产范畴。

家庭财产火灾保险小贴士:中国人保财险推出的“美满e家”组合保险中包含火灾爆炸保险,最低投保50元,保额从2万元起。阳光财产保险则推出了一款专门针对火灾的家庭财产火灾损失保险,每年最低投保为25元,房屋及其室内附属设备保额20万元,室内财产保额5万元。

家庭财产火灾保险——相关链接智慧妈妈应多关注家庭财产火灾保险

当今,火灾是我们所面临的一个共同的灾难性问题。它时时刻刻地潜伏在我们身旁,它的肆虐又曾为我们带来多么严重的家庭财产损失,这不禁让越来越多的人对自己家庭财产的安全产生了忧虑。智慧妈妈应该如何为家庭财产撑起一把防火伞,保护全家人辛苦打拼和努力的成果,一份家庭财产火灾保险为广大家庭财产提供专业化的保障。

作为国内率先提出“家庭财产火灾损失保险”概念的保险公司,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开发的这款产品具有投保快捷的特点,智慧妈妈只需要填写必要的相关信息,如被保险人姓名、家庭财产地址等,即为投保成功;拥有自助式的保险方案,可按照自身的保障需求选择保障项目,保障更贴心;具备个性化的保障责任,事故原因鉴定简单明了,理赔不再困难;周到而细致的服务并未带来高花费,1-1.5元将会带来万元的保额,为智慧妈妈的家庭财产提供专业火灾风险保障。

保险知识,应对巨灾风险的策略


据民政部统计,近十年来,我国每年因自然灾害造成的经济损失为2000亿-3000亿元,常年受灾人口达2亿多人次。然而,具有“减震器”作用的保险业承担的平均赔付不到每年总损失的2%,巨灾的频发呼唤着我国巨灾保险制度的建立。本文尝试从巨灾风险保障实际操作的角度进行思考,为我国巨灾保险制度的建立提出一些建议。

我国在巨灾风险保障方面进行的探索

近年来,我国在巨灾风险保障方面进行了多方面的积极探索,主要包括:

一是出台相关法律和文件,支持巨灾保险发展。2006年,国务院出台的《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要“完善多层次的农业巨灾风险转移分担机制”。保监会2006年出台的《中国保险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提出,要“建立国家政策支持的农业再保险体系和巨灾风险再保险体系”。2007年出台的《中国再保险市场发展规划》提出,要“加快建立巨灾风险保险体系和农业再保险体系”。2007年发布的《关于做好保险业应对全球变暖引发极端天气气候事件有关事项的通知》提出,要“建立健全巨灾风险防范机制,提高巨灾风险管理水平”。2009年发布的《巨灾保险数据采集规范》,规范了巨灾保险数据的采集标准。

二是对农业巨灾风险准备金实施税收优惠。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于2009年8月下发了《关于保险公司提取农业巨灾风险准备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规定,对保险公司经营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保费补贴的种植业险种,按不超过补贴险种当年保费收入25%的比例计提的巨灾风险准备金,在企业所得税前据实扣除。

三是积极探索农业巨灾风险分散机制。近年来,我国保险业积极探索了多种形式的巨灾保险分散机制。例如:北京市政府于2009年7月与瑞士再保险签订了相关农产品再保险协议,明确赔付率在160%-300%的超额风险由再保险解决,超过300%以上的风险由政府按照每年农业增加值1%提取的农业巨灾风险准备金解决。海南省财政从2009年起,每年按不低于试点险种年度预计保费收入总额30%的比例,从上年省农业保险发展资金专户余额中提取政府农业保险巨灾风险准备金,实行专项管理、分账核算。

巨灾风险保障实际操作中仍存在的一些问题

尽管已经进行了积极的探索,但有效的巨灾风险保障体系在我国尚未真正形成:

一是巨灾保险相关法律不尽完善。据了解,目前我国已制定了20多部有关自然灾害应急的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初步建立起了自然灾害应急法律制度,但专门涉及巨灾保险的法律几乎还是空白,这就导致巨灾保险在操作过程中的一些实际问题缺乏法律依据。

二是巨灾保险的有效供给不足。巨灾保险“高风险、高损失、高赔付”的特征与商业保险公司盈利目的相背离,因而保险公司大都不愿开展商业巨灾保险,市场上相关产品供给不足。目前在国内保险市场上,虽然地震、台风等自然灾害在寿险中基本不属于免责条款,而在财产险中却大多属于“除外”责任。

三是巨灾风险分散机制不完善。巨灾风险涉及面广,需要包括再保险市场在内的多层次的巨灾风险分散机制。但是我国目前的再保险市场并不发达,尚未形成有效的巨灾风险再保险分散机制。

四是巨灾保险有效需求不足。巨灾风险发生频率低,损失程度大。发生频率低导致人们容易产生侥幸心理,损失程度大导致保险公司在承保时收取高额的保险费,因此,如果没有保费补贴政策,对巨灾保险的潜在需求难以真正转化为有效需求。

建立健全巨灾风险保障体系的相关建议

一是加强巨灾保险立法。通过出台专门的巨灾保险法来明确巨灾风险保障机制如何运作。比如规定由什么部门负责巨灾风险的调查和评估;规定财政对巨灾保险的补贴额度及监督机制;规定巨灾保险必须购买再保险,并明确其比例;规定在再保险和巨灾保险基金都不够负担的情况下,如何进行赔偿。

二是建立巨灾保险基金。巨灾保险基金可以设立成国家和省级两个层次。基金的主要来源包括:中央和省级财政的前期注资,每年从国家和省级财政预算中提取一定的比例,投保人缴纳保险费的一定比例,巨灾保险基金在市场投资中获得的收益,由法律规定减免的税金等。巨灾保险基金的管理、投资、运作由专门的职能部门负责。

三是明确政府和保险公司的定位与职责。政府的责任主要包括:提供立法支持,明确巨灾保险的运作机制;提供政策支持,如税收优惠政策;提供资金支持,如对巨灾保险费进行财政补贴;承担“兜底”补偿,对超过一定额度的损失承担责任。保险公司的职责:由原保险公司负责承保工作,并将承保的巨灾风险进行再保险转移。巨灾发生后,由原保险公司负责承担具体赔付工作,并从再保险公司获得补偿,超过再保险赔偿限额的,由巨灾风险基金承担。

四是采取强制附加投保方式。通过法律规定巨灾保险采取强制附加投保的方式,能够扩大风险分散面,积累巨灾保险基金,并防止出现逆选择。可以效仿法国的“自然灾害保险补偿制度”,在居民和商业财产火灾保险的基础上,对每一张保单强制收取巨灾保险附加保费。

五是确定合理的保险费率。我国幅员辽阔,各地自然灾害的类型和程度相差较大,可根据各地域的风险级别状况,实施不同的巨灾保险费率。

六是建立巨灾保险数据库。目前,《巨灾保险数据采集规范》已为巨灾保险数据的采集奠定了基础。下一步,可进一步组织相关部门共同进行研究,推动巨灾保险数据的采集、数据库的建立,为巨灾保险模型的设计提供技术支撑。

购买火灾保险 保险提供保障


火灾是无法避免的,我们能做的就是提前为自己以及家庭提供一份保险保障,在火灾面前得到一点帮助。提前做好预警措施。

火灾保险,简称火险,是指以存放在固定场所并处于相对静止状态的财产物资为保险标的,由保险人承担保险财产遭受保险事故损失的经济赔偿责任的一种财产保险。

火灾保险是一种传统的保险业务,于其他保险业务相比,有如下独立的特征:

保险标的存在于陆地,相对静止。

保险标的存放地址不得随意变动,变动则影响保险合同效力。

可保风险非常广泛,包括各种自然灾害和多种意外事故。存在多种附加险,如附加利润损失保险和附加盗窃风险保险等,覆盖了大部分可保风险。

从保险业务来源角度看,火灾保险是适用范围最广泛的一种保险业务,各种企业、团体及机关单位均可以投保团体火灾保险;所有的城乡居民家庭和个人均可投保家庭财产保险。

就保险标的范围而言,火灾保险的可保财产包括:房屋及其他建筑物和附属装修设备;各种机器设备,工具、仪器及生产用具;管理用具及低值易耗品、原材料、半成品、在产品、产成品或库存商品和特种储备商品;以及各种生活消费资料等。对于某些市场价格变化大、保险金额难以确定、风险较特别的财产物资,如古物、艺术品等,则需要经过特别约定的程序才能承保。

从市场的现有保险产品来看,企财险和家财险能为火灾事故提供较为全面的风险保障。如企财险(包括财产一切险、建工险、火灾保险等)是任何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应该首先考虑的一项基本险种。火灾保险保障的是企业因被保险财产在风险所在地遭受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而引致的损失。从实际理赔的案例来看,只要火灾不是因为故意纵火的原因导致,一般都能得到火灾保险理赔,但如果事故原因由于违规操作或者在部分除外责任中,可能会扣去一定的免赔额或者按照比例赔付。

在投保过程中,企业和个人都应该衡量保额和保险标的的现金价值,来确定合适的保费和保额。简单来说,给自己的房子、财产投保的金额不要超过其本身的价值,因为家财险仅根据损失来赔偿,累积赔偿额不能超过损失总额,多买的保险只能浪费。

相关人士介绍说,根据保险法规定: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获悉火灾事故发生后,应当及时通知保险公司,从而避免因勘验定损不及时而引起的不必要的争议,如对财产损失数量和程度的确定、损失金额的核定等。此外,出险后受灾企业应积极努力采取一切措施以防止或者减少保险标的物的损失。由于火灾中的财产遭受了直接火烧、高温烘烤、烟熏污染等作用,且在火灾原因调查认定的过程中将继续经受氧化、腐蚀等,使得损失程度加重,因此对事故现场及受损财产的减损措施将对火灾保险理赔十分重要。

一般情况,火灾过后,公安消防部门将封闭现场并对起火原因和事故责任进行调查,直至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时间一般都在一个月左右。如对公安消防部门认定的事故原因和责任持有异议,受灾企业有权向公安消防部门申请复核。如果保险公司对认定的事故原因和责任持有异议,受灾企业亦应配合保险公司及时申请复核。这也再次表明,企业在事故发生后应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以便于保险公司能够尽早了解火灾事故状况并开展定损工作。

据有关专家介绍,由于每一次事故的损失情况均不同,因此火灾保险理赔过程必将涉及大量的技术工作。公估公司在确认损失和资料收集完整后,会尽快出具公估报告。保险公司在与受灾企业达成赔偿协议后10日内会履行火灾保险赔偿义务。值得注意的是,受灾企业还应积极遵循保险公司的损失处理建议,对受损的建筑物和设备进行检测、鉴定和维修,对受损的库存物进行妥善处置,比如尽快转移财产、正常出售或降级出售财产或进行残值处理等。

火灾保险的9个细节

1、合理估计财产价值及其可能发生的变化

在家庭财产保险投保时,人们可以自由选择保险金额,比如房屋主体到底是保100万还是200万都由自己说了算,但这并不是意味着,保险公司就按您投保的金额进行理赔,更不是投得越高赔得越多。

理赔金额=(保险金额÷保险价值)×实际损失

简单说,给自己的房子、财产投保的金额不要超过其本身的价值,因为家财险仅根据损失来赔偿,累积赔偿额不能超过损失总额,多买的保险只能算作浪费。

如果火灾发生时家财险的保险金额低于该房屋的实际价值,还会因为客户没有足额投保而在实际损失的限度内按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比例进行赔偿。例如,客户房屋在火灾时价值100万,但仅投保了80万的保险金额,火灾造成损失5万,则保险公司的赔偿是5×(80÷100)=4万元。

建议:在投保过程中,企业和个人都应该衡量保额和保险标的的现金价值,来确定合适的保费和保额,同时还要合理估计房屋价值的变化,避免发生不足额保险。

2、仔细阅读条款,知道哪些是不保的

家庭财产保险尽管保险范围比较广,但其中有很多免责,而且各家公司推出的条款会有所区别,所以阅读保险条款也是很有必要的一件事。

在各保险公司的家庭财产保险条款中,金银、珠宝、钻石及制品,玉器、首饰、古币、古玩、字画、邮票、艺术品、稀有金属等珍贵财物都不在理赔的范围内,如果东西是自己弄坏的,保险公司也将不予理睬。

建议:大家要仔细要阅读保险条款,弄清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这些概念。另外,和寿险不同,家财险没有十天的犹豫期,所以当你下了保单,就意味不得不投保了,所以更应该在投保之前看清楚条款,免得出现差错。

3、注意保存货物证据

家财险投保很方便,但理赔却不那么简单,特别是当家中物品在火灾中烧光之后,空口无凭的状态下,家中的损失便只能由保险公司来估值,或者由独立的第三方进行损失评估。

不过这两个办法都比较麻烦、耗时长,而且算出的理赔金额很有可能都会远低于实际损失。因此,可行的办法是要注意保存财物的发票单据,甚至对于一些奢侈品,比如貂皮大衣什么的,还可以拍照立证。

建议:可以做一份灾难备份,搁在家以外的地方,比如在办公室保留这些照片、发票单据,这样就不用担心这些证据在火灾中被烧毁。

4、不要重复投放

为了多一些保障,有的人会同时买多份人寿险,那么,从不同的公司多次购买家财险,是不是最终获得的理赔金额会更高呢?

事实上,就家财险来说,同样的险种不可能重复多赔,如果在不同公司重复购买这一险种,当理赔时,是由各家保险公司来分担理赔金额的。

算法是:各家理赔金额=(各家的保额÷总体保额)×投保人实际损失。

建议:重复投保等于多支付了成本,但理赔金额并没有因此增加,无论如何都不会超过实际损失。

5、保费充值

家庭财产保险属于定额赔付,总体理赔金额是固定的。那么,如果在保期内发生了理赔,那么剩下的理赔金额就变少了,那该怎么保证理赔金额维持不变呢?

比如,某户买了一年期的家庭财产保险,保额10万元。在投保后两个月,家中着火,保险公司赔付2万元,剩下的保期内,总共便只有8万的保额。

建议:这时其实可以补交一点保费,让保额回复到原来的数字。

6、保费可以更低的

因为房屋主体的造价最高,所以人们通常会为它投保比较高的保险金额,于是保费随之高涨,如果嫌家财险保费过高,有没有什么办法,既能节省保费,又获得相应的保障呢?

建议:家庭财产保险主要分为三部分:房屋主体、房屋装修、家庭财物,而其中火灾风险最低的其实是房屋主体,尽管它的造价最高,但它被烧垮的风险是最低的。因此可以适当减少房屋主体的保险金额,这样便可以节省不少保费。

7、哪些人群更应该买家财险

仅仅是买房的人该购买家财险,其实合租者、家中有老人与小孩的家庭都非常有必要购买该险种,这三类是最易引发火灾,又最易成为受害者的群体。

合租者,无需多言,因为很难保证你的合租者不引发火灾。

而老人与儿童正是最容易因用火不慎造成火灾的群体,同时又是逃生能力较差的群体。他们常常不但是火灾的引发人,同时又是受害者。

建议:保险是买给那些不可控因素的,应该寻找你身边那些容易引起火灾不测的因素,买份家财险,让自己安心。

8、主险和附加险的搭配

光为了火灾而购买家财险是不是太孤注一掷了呢?家庭财产险保障范围并不仅限于火灾,还包括台风、泥石流和暴雨灾害,而且还可以同时购买其他附加险。

建议:虽然是从火灾为例引发的讨论,但火灾发生的几率相对于其他日常事故来讲并不是最高的,因此除了主险外,还可以搭配附加险一同购买。比如,水暖管爆裂险、家庭住户第三者附加险、家养宠物责任险等。

相比较而言,盗抢的概率更高,丧生几率也最高,所以可以考虑盗抢作为首选附加险。

9、不带太多,只带一点点

北京消防知识中心曾播放过一条纪录片,一间20多平的房子从起火到烧光,总共耗时45秒钟。

据消防部门介绍,所有火灾的最佳逃生时间是90秒。一般公共场所逃生是1分30秒,民用住宅是2~3分钟,高层建筑是5~6分钟。

可见,当火灾发生时,逃生的时间就已经非常有限,很难再有时间去搜罗需要带走的财物,不过人们真能无牵无挂地离开吗?借用比尔·盖茨的一句话:“也许,人的生命是一场正在燃烧的‘火灾’,一个人所能做,也必须去做的就是竭尽全力要在这场‘火灾’中去抢救点什么东西出来。”

生命如此,火灾亦如此。

当火灾发生时,人们会从中抢救点什么呢?带着这个问题,我们对20个人进行了调查访问。大家共同的理念都是,救命要紧,但救命同时还是要对今后的生活有所考虑,所以会带走为数不多的几样东西。

百分之百的人认为笔记本电脑是必须要拿走的,因为里面有着不可复制的资料和记忆,为了不影响火灾后的工作,笔记本电脑是重中之重,而且还方便携带,所以大家都不约而同地将这一电子产品作为“抢救”首选。

大家同样认为,在逃生时,保持通讯通畅也非常重要。通过电话,不仅可以远距离求救,告知营救人员你的存在,而且也能让那些担心你的人找到你。

当身外物皆付之一炬后,身份证有可能成为灾民们唯一的身份证明,在领取救济金、保险金等等时,显得至关重要。

大家都感觉,比较好带走的财产便是现金、存折、银行卡,但这并不是非常的重要,除了现金不能失而复得之外,另外两样东西只要有身份证都能补办,所以卡和存折丢在火场似乎问题也并不大,只不过是觉得现金扔了可惜,存折、银行卡拿起来也没什么负担,就一并带走得了。

钥匙之所以入选,并不是大家为了灾后回来开门,而是因为它与生命挂钩。很多防盗门要屋里开锁,才能出门的。所以为了能够顺利出门逃生,最好把钥匙放在想得起来,且方便寻找的地方,否则很有可能因为出不了门而葬身火海。

除了以上共性的答案之外,每个人也都有些个性的选择,比如医师资格证、移动硬盘、宠物等等。尽管大家的选择各不相同,但通过调查,我们可以大致推断出,公司人们除了在意生命安全之外,还非常在意火灾后能否不受影响投入工作这件事,大家把谋生放到了与逃生同等重要的位置。

事实上,这几样东西的价值很有可能远低于家庭财产在灾难中的实际损失,所以,为了能够安心地、不负重荷地逃生,家财险或许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保险知识,购买保险应对灾害天气


灾害天气不仅给市民的出行造成影响,而且还导致财产损失,一些城市甚至发生人身伤亡事故。该如何抵御这类风险,保险业内专家给出了指点。通过购买保险可以一定程度上减少各类损失。

首先,出行时遇到暴雨,应尽可能绕过积水严重的路面;其次,如出行时遇到冰雹,应及时躲避到建筑物或坚固的遮挡物下;再次,如遇雷电、大风,应避免在户外使用手机;远离户外广告牌、高压线等,防止被砸中。

另外,如果驾车行驶途中遇到路面或立交桥下积水过深时,应尽量绕行,避免存在侥幸心理,强行通过。如突遇冰雹,应降低车速,停车躲避。

据了解,因雷雨、大风、冰雹和暴雨等灾害天气导致的人身伤害,甚或身故,保险公司的寿险、意外险类保险产品一般均包含相应的保险责任,可以为客户提供保障。而因意外引发的残疾,如达到意外伤害保险产品的残疾给付标准,也均可获得保障。

为减轻家庭的经济压力,在投保寿险和意外险时,可以选择搭配一些附加险,如医药补偿险、住院津贴险等,不仅保障范围增大,附加险保费支出也不多,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医治时还可获得相应的诊断、住院和特定门诊项目的费用补偿。

此外,企业也可通过购买团体商业保险的形式,为企业员工投保相应险种,提供一份保障,免除员工出行的后顾之忧。

火灾保险,火灾保险:火灾保险概述(四)


三、火灾保险承保的主要风险

火灾保险承保的风险很多, 下面仅根据我国现行的火灾保险条款及条款解释, 对火灾保险承保的主要风险, 分基本风险和其他风险分别予以说明。

(一) 火灾保险承保的基本风险

火灾、爆炸、雷击是火灾保险承保的基本风险。

1. 火灾

指在时间或空间上失去控制的燃烧所造成的灾害。构成火灾责任必须同时具备三个条件: ①有燃烧现象, 即有热有光有火焰; ②偶然、意外发生的燃烧; ③燃烧失去控制并有蔓延扩大的趋势。

2. 雷击

指由雷电造成的灾害, 其破坏形式分为两种: ①直接雷击,即由雷电直接击中保险标的造成损失, 属直接雷击责任; ②感应雷击, 指由于雷击产生的静电感应或电磁感应使屋内的绝缘金属物体产生高电位放出火花引起的火灾, 导致电器本身的损毁, 或因雷电的高电压感应, 致使电器部件的损毁, 属感应雷击责任。

3. 爆炸

爆炸有两种形式: ①物理性爆炸。指由于液体变为蒸气或气体膨胀, 压力急剧增加并大大超过容器所能承受的极限压力, 而发生的爆炸。如锅炉、液化气罐爆炸等, 此类爆炸事故的鉴别,以劳动部门出具的鉴定为准。②化学性爆炸。指物体在瞬息分解或燃烧时放出大量的热和气体, 并以很大的压力向四周扩散的现象, 如火药爆炸。因物体本身的暇疵、使用损耗或产品质量低劣以及由于容器内部承受“负压” (内压比外压小) 造成的损失,不属于爆炸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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