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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随迁子女如何参加医疗保险?

2020-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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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14年7月1日起,佛山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参加医保,将再也不用自己承担全额医保费,因为佛山市顺德区内符合条件参加居民医保的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将享受与本地居民一样的532元的财政补助。那么,佛山随迁子女参加医疗保险享受财政补贴需要符合哪些条件呢?

佛山医疗保险随迁子女个人缴费从810元降至318元

从2014年的7月1日起,对于符合条件的佛山市辖区内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将执行与本地居民一样的居民医保缴费标准和财政补助,即在每人每年的参保费用上,每人每年的缴费标准由往年的810元升为850元,个人承担部分由以往的全额810元降为318元,政府财政承担532元。这是佛山市人社局联合财政局、教育局等部门日前联合发布的《佛山市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参加我市居民医保享受财政补助的通知》中透露的消息。

顺德区人社局有关负责人则表示,文件刚刚下发,具体执行方案暂时还无法确定。“具体措施还需要进一步制定,例如,究竟是一次性缴纳850元,然后再返还财政补贴的部分,还是直接缴纳318元,目前还没有确定,满足条件者在办理参保手续时,可向当地社保经办机构进行详细咨询。”

符合什么条件的随迁子女可享受财政补贴?

那么,要符合什么样的条件,才能享受该项财政补贴?按照规定,要享受该财政补贴,随迁子女需要同时满足三个条件:首先,其父母一方在本地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累计缴费满一年且处于参保缴费状态,或者其父母一方为本地户籍并参加本地基本医疗保险;其次,需符合招生政策在校学习,包括幼儿园、九年义务教育、普通高中阶段的学生;三是其需要已在外地(含港澳台)入户。

另外,随迁子女需同时参加本地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居民门诊基本医疗保险,不能单独参加其中一种。不符合上述条件的随迁子女则仍然同往年一样,每人每年缴纳810元,且由个人承担全部保费。而满足上述条件的随迁子女,则需要在其父或母参保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缴费手续。值得注意的是,在办理参保缴费手续时,随迁子女须提供以下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在本地就读证明材料、身份证或户口本(父母或子女不在同一户口簿的,应提供直系亲属的公证证明)、出生证的原件及其复印件,中途转学学生还需提供转学证明等材料。

佛山医疗保险未缴满25年 可一次性补足

今年57岁的邓叔在禅城区一家企业工作,从1994年至今,他已经累计购买社会保险20年。“再过三年就退休,一退休公司就不再帮买社保,听说一些险种要购买满25年的,如果停止购买,待遇会减少很多吗?”

社保部门有关负责人表示,目前我市的社会保险分为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五大险种。其中,涉及到退休人员保险待遇的有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参保人在退休时购买满15年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在退休后可以享受相应的养老金;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满25年的,可在退休后不用缴费,继续享受医保待遇,未满25年,退休后则不能享受。”

对应邓叔的实际情况,其医疗保险的缴费年限明显不够,那是否意味着他退休后就不能继续购买而又不能享受相关待遇?答案是否定的。社保部门表示,退休人员累计医疗保险缴费年限不足25年的,或在本地缴费年限不足10年的,可以申请一次性补足医疗保险差额缴费年限。

“在每月的1日-25日期间,到原购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手续。”据社保部门介绍,办理手续时需带上本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户口本及其本人页复印件,到社保局填写《一次性补足医疗保险差额年限缴费核定表》,最后到地税分局缴费即可继续享受医保待遇。

相关知识

如何参加青岛儿童城镇医疗保险


青岛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已实现全市统筹。少年儿童城镇医疗保险管理实行“六统一”,即:参保范围和项目统一、待遇标准统一、基金管理统一、经办流程统一、信息管理统一,缴费标准统一。参加学生儿童城镇医疗保险能享受到多项待遇。那么,如何参加青岛儿童城镇医疗保险呢?

青岛儿童城镇医疗保险享受多项待遇

“学生儿童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能享受到多项待遇。”市人社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在住院报销方面,起付标准按照三级医疗机构500元、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300元标准设立。在一个医疗年度内,第一次住院的,起付标准按照100%执行;第二次住院的,起付标准按照50%执行;第三次及以上住院的,不再设立起付标准。起付标准以上的医疗费,按照分档累加计算的办法,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以下标准支付:5000元以下部分,在三级医疗机构支付80%,在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支付85%;5000元以上部分,统一支付90%。

在门诊大病报销方面,能报销的大病病种共53个。在意外伤害报销上,意外伤害门急诊医疗费用超过100元以上的部分,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90%,在一个医疗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为2000元。另外,还能享受到长期医疗护理保险及城镇大病医疗救助待遇。

此外,享受独生子女待遇的少年儿童,其住院医疗、门诊大病医疗、意外伤害门急诊医疗的费用,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在上述支付比例的基础上增加5个百分点。一个医疗年度内,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为17.2万元。自2013年12月1日起,参保居民在一个医疗年度内发生的超过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范围内医疗费,由大额医疗补助金按照90%的比例支付,每个医疗年度最高支付限额20万元。居民医保有了大额医疗补助金后,总的最高支付限额将达到37.2万元。

如何参加青岛儿童城镇医疗保险

根据《青岛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及相关规定,中等以下学校的在校学生、托幼机构的在册儿童和其他具有本市城镇户籍未满18周岁的少年儿童,均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范围。在校学生、托幼机构的在册儿童通过所在学校或托幼机构参保。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按年度集中收缴,六区的集中缴费期为每年10月1日~12月31日,四市的集中缴费期由当地社保经办机构确定。保险年度为次年1月1日至12月31日。2014年度少年儿童参加我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每年50元,之前各年度为每年40元。

本市城镇户籍新生儿在出生三个月内可即时参保缴费,并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待遇,先行垫付的医疗费在参保后可按规定报销;超过三个月参保的,自缴费次月起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对滞后参保、中断参保的相关规定是:符合参保条件未及时参保缴费的,在以后年度参保时应当补缴历年应由个人负担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中断参保缴费的,续保时须补缴中断期间应由个人负担的基本医疗保险费。滞后参保和中断参保的,自缴费次月起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新转入本市的学生儿童,以落户、转学或借读日作为符合参保条件的起始时间,自参保缴费次月起享受规定待遇。

参保时,需持户口簿(户籍证明)原件、复印件及独生子女证件等到户籍所在地街道保障中心(四市为当地社保经办机构)登记参保。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家庭、特困职工家庭的参保人和优抚对象,其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全额补助,参保时持证明材料由相关部门办理手续。

相关链接:河北3周岁儿童如何办理儿童城镇医疗保险?

问:我家孩子现在3周岁,请问这么大的儿童享受什么样的医疗保险政策,平时的普通门诊费用能否报销,住院费用能否报销,分别怎么报销,报销比例分别是多少?

答:可以到居住地居委会,给孩子办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办理时需携带孩子的户口本及照片、家长身份证等材料。办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后,孩子在定点医院的门诊部治疗时,医药费超过100元,可以报销医药费的50%。在石家庄市级医院住院治疗时,医药费超过600元,可以报销医药费60%;在省级医院住院治疗时,医药费超过900元,可以报销医药费50%。

大连:学龄前儿童城镇医疗保险缴费9月开始年底结束

学龄前儿童的家长请注意了:我市2014年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已于9月1日起正式启动。如果您的孩子已经参加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就要在2013年的9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预缴2014年度的医疗保险费。如果错过这一缴费期,就要有三个月的医保等待期。因此,请家长持参保者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户籍所在的社区办理缴费。

需要提醒的是,如果您家有新生儿,则要在新生儿出生三个月内,到新生儿户籍所在区的医疗保险管理中心为其办理参保手续。在经办完的第二天可以享受医保待遇。此后每年9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预缴下一年度的医保费用。如果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参保或已经参保中断缴费的,可在医疗保险年度内补缴当年度的医疗保险费,但要经过三个月的医保等待期,也就是说要从缴费满3个月后的次月1日起,才能享受相关医疗保险待遇。

佛山异地务工子女可以享受医保补助


佛山市人社局发布《佛山市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参加居民医保享受财政补助》的征求意见稿,从今年7月1日起,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参加居民医保,可以享受佛山市民同等的财政补助待遇。记者了解到,这一政策将惠及在佛山的40多万随迁子女,平均每位随迁子女每年享受约500元的补助。

根据市人社局起草的《佛山市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参加佛山市居民医保享受财政补助的通知》(征求公众意见稿),从7月1日起,在佛山市符合条件的异地务工人员(含港、澳、台)随迁子女参加居民医保的,享受同等财政补助。但享受该补助的前提是,随迁子女必须同时参加本市的居民住院基本医疗保险和居民门诊基本医疗保险,不能单独参加其中一种。

同时,随迁子女享受财政补助的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其父母一方在本市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累计缴费满1年且处于参保缴费状态,或者夫妻一方为本市户籍并参加本市基本医疗保险。(2)符合佛山市招生政策在校学习,包括佛山市幼儿园、九年义务教育、普通高中阶段的学生。(3)已在外地(含港、澳、台)入户。

随迁子女在其父或母居住所在地或工作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缴费手续,参保所享受的财政补助与所在区居民一致。办理参保登记时需提供以下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提供在本市就读证明材料(如学生证)、身份证或户口本(父母与子女不在同一户口簿的,应提供直系亲属的公证证明)、出生证;中途转学学生还需提供转学证明等材料。该征求意见稿公示时间截至28日,如市民有意见和建议,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传真方式向市人社局反映。

“现行规定每个随迁的孩子每年要缴纳810元的居民医保费用,新政策今年7月1日执行后,每个孩子每年只需要缴纳318元,佛山财政帮其缴纳将近500元。”相关负责人介绍。

按照征求意见稿,随迁子女享受财政补助的必须符合两个条件:其父母一方在佛山参加职工医保累计缴费满1年且处于参保缴费状态,或者夫妻一方为佛山户籍并参加佛山基本医疗保险。此外,随迁子女是符合佛山招生政策在校学习,包括幼儿园、九年义务教育、普通高中阶段的学生。

随迁子女享受补贴须同时满足三个条件

1.父母一方在本地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累计缴费满一年且处于参保缴费状态,或者其父母一方为本地户籍并参加本地基本医疗保险;

2.需符合招生政策在校学习,包括幼儿园、九年义务教育、普通高中阶段的学生;

3.其需要已在外地入户。

以上是有关佛山医疗保险的相关信息,想要了解更多的信息,请关注网佛山医疗保险专题。

佛山市医疗保险办理流程及就医须知


佛山市医疗保险办理流程

一、居民参加2009年度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后,如果没有在以后年度的申报期内办理停止参保业务的,则视为自愿续保并缴费,原参保人不需要另行办理申报参保手续,只需在扣费期限内在缴费帐户中存入足够的金额以备扣缴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扣费成功即为续保成功。

二、以下对象要及时办理新增参保及停止参保手续

(一)办理新增参保的对象及需带备的资料

1.新生儿(指本保险年度出生的婴儿),凭户口簿、银联卡、农行或建行存折(借记卡)办理;

2.停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转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员,凭身份证、银联卡、农行或建行存折(借记卡)办理;

3.新增的未参保民政救济对象,凭户口簿及民政救济证办理。

4.其他人员凭身份证、户口簿、银联卡、农行或建行存折(借记卡)办理。

以上对象可在本保险年度内到所属镇(街道)社保办事处办理新增参保手续。待遇生效时间详见《关于印发佛山市禅城区执行居民住院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试行办法实施细则的函》(佛禅劳社函[2009]39号)。

(二)办理停止参保的对象及需带备的资料

1.参保人死亡的,由其亲属凭户口簿或死亡证明办理;

2.户口迁出,凭户口迁出的相关资料办理;

3.转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人员,凭身份证办理。

以上对象或其家属须在下个保险年度的申报期内到所属镇(街道)社保办事处办理停止参保手续。

注意:新增参保业务只受理居民住院医疗保险,不受理居民门诊医疗保险。

三、修改参保资料手续

参保家庭的缴费帐户、联系电话、地址等基本资料及参保人个人资料发生变动时,须在保险年度内到所属镇(街道)社保办事处办理参保资料变更手续。

四、办理地点:本家庭户口所属镇(街道)社保办事处

五、年度申报期限:每年5月1日至5月25日

六、年度扣费期限:每年6月1日至6月15日

七、参保缴费金额:610元/人。年(含住院医保490元/人。年,门诊医保120元/人。年),其中个人负担256元/人。年,政府负担354元/人。年

以后年度缴费金额:如遇调整,将及时公布。

居民门诊医保(含城镇职工)

门诊医保待遇:在保险有效期内,实行“一卡通”,参保人凭个人身份证(未成年人凭户口簿)自由选择定点医院门诊就医,发生的纳入《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统筹用药范围》内的费用和基本的检查、检验项目(由禅城区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根据市标准统一制定)按一、二级医院级别核定报销比例。一级医院核定报销比例为75%;二级医院核定报销比例为60%。

不予报销范围:参保人在非居民门诊医保定点医院所发生的门诊费用;参保人自己要求开具的药品、检查、检验及治疗项目费用;参保人1天超过1诊次(1诊次指1次就诊时的整个诊疗过程,包括检查、检验、治疗及用药等)后所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其他规定不予报销的费用。

居民住院医保待遇:在保险有效期内,参保人享受因疾病住院所发生的纳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支付范围内的医疗费用的报销。

居民住院医保就医须知

(一)住院登记、结算

1、在市内联网定点医院住院

①入院时持本人身份证(未成年人凭户口簿)到医院出入院处办理入院登记手续。未及时办理入院登记的,须在入院后三个工作日内补办。

②出院时持本人身份证(未成年人凭户口簿)、入院登记表到出入院处办理医保结算手续。属于个人自付的费用,由个人直接与医院结算;属于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的费用,由社保局与医院结算。

出院时因个人原因未在医院办理医保结算的,由参保人自负,医院和社保局不再办理。

2、在市内未联网医院和经批准到市外医院住院

在市内未联网医院需入院三个工作日内带身份证明、入院证明到我局任一社保分局办理住院登记。

在市内未联网医院和经批准到市外医院住院的,住院医疗费用先由个人垫付,并在出院后三个月内持下列有关资料到办理住院登记的社保分局办理医疗费报销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出院证明原件、出院小结、住院医疗费用收据原件、住院费用明细清单原件、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本人佛山市内开户的建行存折或借记卡原件和复印件、市外就医提供核准异地就医相关证明、其他材料(意外调查表、其他证明材料)。

注:属交通事故的,需提供交警部门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交通事故赔偿协议书等);属刑事案件的,需提供公安部门的相关证明材料。

3、异地医院住院申请

①转院治疗申请

因病情需要转往市外指定医院就医的,持市内定点医院开具的转诊证明或个人提出书面申请、相关病历以及本人身份证(他人代办的,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到我局任一社保分局办理转院审批手续。

因特殊危急病例需转院的,经定点医院医务科批准后先行转院,并于5个工作日内按上款要求补办转院审批手续。

未经社保局核准自行到市外医院住院的,医保基金不予支付。

②异地居住的定点医院申请

异地居住半年(含180天)以上的参保居民,可选择2-3家当地医保定点医院作为自己异地就医的定点医院。填写《佛山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异地就医申请表》后到有关部门盖章,并提供相关异地居住或工作的证明材料,如户口本、房产证、养老院证明、单位证明、异地公安派出所、异地居(村)委会证明、在读院校证明等,报我局任一社保分局审批备案。因病住院时,须在选定的医院就医。

③外出期间因急、重病住院申请

参保人到外地(不含港、澳、台地区和国外)出差、探亲、休假期间发生急、危、重病,可到就近一间非营利性医院抢救治疗,5个工作日内凭身份证、病历或诊断证明书及书面申请报我局任一社保分局备案,

4、定点医院居民住院基本医疗保险服务窗口和各社保分局的联系电话附后。

注:未按以上规定登记(或审批)的不予报销。

(二)生育补贴

在分娩出院后六个月内,带备身份证(他人代办的,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计划生育服务(准生)证和出生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参保人本人佛山市内开户的建行活期存折或借记卡原件和复印件以及诊断证明书、医疗费用收据原件、医疗费用明细清单等资料到我局任一社保分局办理。

(三)门诊特定病种治疗

1、参保人如患有门诊特定病种的其中一种,持本人身份证、近期相关病历、疾病诊断证明(恶性肿瘤需要门诊放、化疗的,需写明在门诊放、化疗的方案及疗程数)、检查、检验报告单到我局任一社保分局申请。

2、经核定的符合申请门诊特定病种治疗条件的参保人,由社保分局打印《佛山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种待遇确认单》,作为参保人到定点医院就医的凭证,并按标准确定当年特定病种的最高支付限额标准,从次月1日起享受门诊特定病种待遇。

3、参保人患有两种以上门诊特定病种时,以限额标准高的一种疾病确定其限额标准。

4、待遇报销办法

①在市内有电脑联网的定点医院就医的,凭本人身份证和协议书到所就诊医院的门诊收费处直接结算。

②在其他未电脑联网的定点医院就医的,医疗费用由个人先垫付,三个月内持本人身份证、参保人本人佛山市内开户的建行活期存折或借记卡原件和复印件、门诊病历、医疗费收据原件及费用明细清单、门诊特定病种协议书,到我局任一社保分局办理报销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保险知识汇总,农民工非在校子女可参加沈阳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


昨日,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关于在校学生及其他未成年人外出探亲期间医疗费给付待遇和允许农民工未成年子女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通知》,其中将已参加沈阳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的进城务工农民工的非在校未成年子女,纳入沈阳市居民医保参保范围,其个人缴费标准及政府补助标准、医疗保险待遇同沈阳市非在校未成年人。

此外,在校学生及其他未成年人外出探亲期间的医疗费用,也可以由医保统筹基金支付了。《通知》规定,参加居民医保的沈阳市户籍的在校学生和参加居民医保的其他未成年人(含农民工子女),外出探望直系亲属(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期间,因疾病和意外伤害住院发生的符合居民医保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纳入居民医保统筹基金支付,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为500元、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73%、个人自付比例为27%。

新规定执行之前,沈阳市居民医保已将非本市户籍在校学生寒暑假和法定假日回家探亲期间因疾病和意外伤害住院、成年和老年居民外出探亲期间因急诊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纳入了居民医保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并已将进城务工农民工及农民工在本市上学子女纳入了居民医保参保范围。

根据沈阳市现行居民医保政策,在校学生及未满18周岁非在校居民参加居民医保,基本医保费用为每年240元,其中普通学生、非在校居民个人缴费标准为40元、政府补助标准为200元,低保户及重度残疾人(二级以上)个人不需缴费、全部由政府补贴,低保边缘户个人缴费标准为40元、政府补助标准为200元。

根据沈阳市有关政策,参加居民医保享受的住院待遇包括: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因急诊抢救在非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经审批后建立治疗型家庭病床、经审批后转往外地就医治疗等。在校学生及未满18周岁非在校居民统筹基金年最高支付限额12.5万元。

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有什么好处?


居民医疗保险也称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它是社会医疗保险的组成部分,具有强制性,采取以政府为主导,以居民个人(家庭)缴费为主,政府适度补助为辅的筹资方式,按照缴费标准和待遇水平相一致的原则,为城镇居民提供医疗需求的医疗保险制度。

为什么要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

一是参保人患病特别是患大病时,一定程度地减轻经济负担。

二是参保人身体健康时,缴交的保险费可以用来济助其他参保病人,从而体现出“一人有病万家帮”的互助共济精神。

三是解除参保人的后顾之忧。为鼓励城镇居民参加保险,符合参保条件的城镇居民按其参保时间划分,设定不同的医疗待遇起付期,办法实施六个月内参保者,医疗待遇起付期为三个月,未成年居民医疗待遇无起付期;六个月后参保者(含未成年居民,下同),医疗待遇起付期为一年;一年后参保者,医疗待遇起付期延长至二年;低保居民医疗待遇无起付期。

参保材料

以家庭为单位参保的城镇居民,应当提供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或公安机关出具的其他有效身份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属于重度残疾人、享受低保待遇人员、特殊困难家庭人员和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老年人等特殊身份人员,应当提供相关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具有本市非农业户籍、年满18周岁的在校学生随家庭参保的,应当提供学生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大中专院校学生参保时,学生需提供《学生证》或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属于重度残疾、享受低保待遇、特殊困难家庭和享受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应当同时提供符合规定的相关凭证。

在本市接受义务教育的外地农民工子女参保时,应当提供其父母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农民工医疗保险或农民工工伤保险的参保缴费证明,学校出具的学生证明、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报销比例

一是学生、儿童。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8万元以下医疗费用,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500元,报销比例为55%;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60%;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5%。

二是年满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0万元以下医疗费,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500元,报销比例为50%;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60%;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5%。

三是其他城镇居民。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0万元以下的医疗费,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500元,报销比例为50%;二级医院住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55%;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0%。

城镇居民在一个结算年度内住院治疗二次以上的,从第二次住院治疗起,不再收取起付标准的费用。转院或者二次以上住院的,按照规定的转入或再次入住医院起付标准补足差额。

例如,一名儿童生病,如果在三级医院住院,发生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6万元,可以报销32725元[(60000元-500元)×55%];如果在一级医院住院,医疗费用5000元,可以报销3250元(5000元×65%)。

参加城镇医疗保险的好处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是一项民生工程,居民可以得到很多实惠。

一是城镇居民医疗统筹的资金由财政、个人共同负担,是由政府主办的,不同于一般的商业保险;

二是参保门槛低,城镇居民身体不分好差、年龄不分大小都可以参加;

三是城镇居民参保了,其符合规定的住院和患特殊病种门诊费可享受医疗费用补偿,补偿额远远超过个人缴纳的统筹费用,从而解除城镇居民的后顾之忧,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的发生。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实施,可以从根本上解决居民“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将使“因病返贫”,“因病致贫”的状况得到明显改善,是我市广大城镇居民的福祉,那些看不起病,怕看病的人终于有机会去治疗。城居医保参保登记在居委,缴纳费用在银行,看病结算在医院,运行监管在社保,流程简单。今年3月启动每人每年有30元门诊报销,由于我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贴近实际,居民欢迎、参保踊跃。

保险知识汇总,女职工参加医疗保险同时就参加了生育险吗?


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电话咨询中心

1.沈河区刘丽娟问:我是灵活就业人员,下个月就满50周岁了,什么时候能办理退休手续?

答:根据《沈阳市养老保险和工伤保险业务经办规则》规定:“经劳动部门审批,符合退休条件的每月25日到次月10日之前即可到户籍所在地的养老保险分中心办理退休手续。另外,2004年以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的女性,满55周岁并缴费够15年的,经劳动部门审批,符合退休条件的每月25日到次月10日之前即可到户籍所在地的养老保险分中心办理退休手续。”

2.浑南新区李丹问:我今年28岁,从来没办过医保和养老保险,现在要交这两种保险是否还要补缴以前的保险?什么条件可以办理生育险?

答:无论是以企业职工身份,还是以个体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养老保险,只需从参保之日起开始缴纳。根据沈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沈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沈阳市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的通知》(沈劳社发[2003]41号)第十一条“本办法实施后达到法定劳动年龄的灵活就业人员,须在25周岁以前办理参保手续”的规定和沈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沈阳市财政局《关于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沈劳社发[2006]59号)第二条“未参保人员到参保单位就业的,凡符合《沈阳市城镇灵活就业等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办法》(沈劳社发[2003]41号)参保范围、且未按规定期限参保的,由本人按规定补缴失业(不含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或灵活就业期间的医疗保险费,然后办理医疗保险关系变更手续,方可随用人单位参保”的规定,您参加医疗保险需要从年满25周岁开始补缴。根据《沈阳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办法》有关生育保险费与基本医疗保险费实行统一核定的规定,您无论是企业职工还是灵活就业人员,只要依法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就同时参加了生育保险。

主持人:林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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