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大连住房公积金新政策

2020-11-24
住房保险规划 保险八大规划 大地保险战略规划

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了给职工群众提供更方便、快捷的服务,开通了网上转账还款服务。现在小编详细给大家介绍一下这项大连住房公积金新政策。 

大连住房公积金新政策---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转账还款服务协议

第一条为了给职工群众提供更加方便、快捷、优质的服务,有效利用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管理中心”)网上贷款系统,规范管理中心和客户通过管理中心网站办理住房公积金转账偿还个人住房政策性贷款(以下简称“网上转账还款”)的行为,制订本协议。

第二条网上转账还款仅限借款职工用本人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转账偿还本人的个人住房政策性贷款,还款期限和还款方式保持与本次转账还款前一致。

第三条网上转账还款的客户是指签订本协议、在管理中心开立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持有有效的住房公积金卡、查询密码、交易密码,有尚未还清的个人住房政策性贷款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者。

第四条管理中心的权利、义务

(一)管理中心将通过网站中客户输入的住房公积金卡、查询密码、交易密码进行身份认证,对身份认证未通过的客户有权拒绝其办理网上转账还款;

(二)管理中心有权对网上转账还款系统进行升级改造;如因系统维护或升级改造需要暂停网上贷款服务的,管理中心应通过公共媒介事先进行公告。

(三)管理中心应保存好客户的贷款资料,保障客户的个人隐私权,如有本协议第六条所示的情况除外。

第五条客户的权利、义务

(一)客户自愿申请使用网上转账还款。

(二)客户通过住房公积金卡号和密码登录网上转账还款系统,管理中心以此作为识别客户有效身份的标识,对使用以上标识进行的操作均视为客户本人行为。

(三)客户应妥善保管住房公积金卡(号)、查询密码、交易密码,由于住房公积金卡(号)、查询密码、交易密码丢失造成的不良后果,由客户自行承担。

(四)客户网上转账部分提前还款时,应保证每次转账金额不少于5000元。

(五)客户通过网上转账还款还清贷款后,需携带相关材料到办事处前台办理注销抵押登记手续。

(六)客户办理网上转账还款时,还必须遵守业务办理当时管理中心关于个人住房政策性贷款前台还款的所有相关规定和所有要求。

(七)客户对网上转账还款功能如有疑问、建议或意见时,可拨打中心客服电话、通过网站咨询专栏或到管理中心办事处进行咨询;

(八)客户办理网上转账还款时,应直接登录管理中心网站(),不应通过邮件或其他网站提供的链接地址办理。通过邮件或其他网站提供的链接地址办理产生的不良后果由客户自行承担。

(九)客户提供的贷款资料应真实准确、并按要求进行操作。由于提供虚假资料或未按要求操作造成的不良后果或资产损失由客户自行承担。管理中心保留追究客户责任的权利。

(十)客户在管理中心网站办理业务时仅限于使用与所办理业务相关的功能系统,禁止擅自复制、修改、增加贷款系统内的功能内容,或创造有关的派生产品。

(十一)客户可以申请解除本协议,需提供本人身份证、住房公积金卡(密码)、《个人住房抵押借款合同》、《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转账还款服务协议》。当贷款全部还清后本协议自动解除。客户再次办理个人住房政策性贷款申请网上转账还款,需重新申请签订本服务协议。

第六条隐私保护

保护用户隐私是管理中心的一项基本政策,但下列情况除外:

(一)事先获得客户的明确授权;

(二)因客户操作错误致使信息资料公开的;

(三)根据有关的法律法规要求;

(四)按照相关政府主管部门的要求;

(五)为维护社会公众的利益;

(六)为维护管理中心的合法权益;

(七)管理中心有权对整个借款人数据库进行分析、整理。

第七条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一)本协议的订立、执行和终止均适用于中国法律;

(二)本协议所涉及的个人住房政策性贷款的受理、审核、发放、提前还款等均适用于《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规定》、《大连市个人住房政策性贷款管理办法》、《大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个人住房政策性贷款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及中国人民银行、建设部等相关政策法规,如本协议有特殊规定的按约定执行;

(三)如双方就本协议内容或其执行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管理中心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以上是大连住房公积金新政策的相关信息,如果还有其他疑问,请关注网大连住房公积金专题。

相关推荐

大连住房公积金如何贷款


大连网友小刘明年准备和女朋友结婚,目前买了房子准备办理公积金贷款手续,但是如何办理贷款手续让小两口犯了愁,两人在网上发帖求助。下面小编就以购买商品房办理纯公积金贷款为例,向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在大连如何办理住房公积金。

大连公积金贷款流程

申请人持所需材料及相关费用,到公积金中心综合柜台办理。公积金中心前台柜员进行公积金贷款审批操作。审批通过后,借款人、抵押人(夫妻双方)需签订抵押借款合同。到代理公司窗口办理抵押及产权代办手续、提交贷款留存材料。在保险担保窗口办理保险或担保手续。在委托银行窗口缴纳相关税费,办理委托银行手续持商品房买卖合同和购房人身份证到维修基金窗口缴纳维修基金。持缴费收据等到代理、保险(担保)、综合柜台确认交接贷款资料。代理公司到市房地产交易市场代办抵押登记手续。公积金中心核实抵押登记,委托银行将贷款款项划拨至开发商账户。

大连住房公积金贷款热点问题解答

●大连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是多少?

答: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自2011年4月1日起对大连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作如下调整:

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单职工最高贷款额度调整为40万元,双职工最高贷款额度调整为60万元;

金州新区、保税区、旅顺口区单职工最高贷款额度统一调整为30万元,双职工最高贷款额度统一调整为50万元;

普湾新区、长兴岛经济开发区、花园口经济区、普兰店市、瓦房店市、庄河市、长海县单职工最高贷款额度统一调整为25万元,双职工最高贷款额度统一调整为40万元。

●住房公积金贷款首套住房的首付款比例是多少?

答:办理贷款前需通过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和住房公积金管理系统查询,认定是否属于首套住房。确认后,购买90平方米(含)以下商品房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20%;购买90平方米以上商品房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购买90平方米(含)以下、房龄5年(含)以下存量房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购买90平方米以上或房龄5年以上存量房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40%。购买房改房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购买其他住房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40%。

●目前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是多少,比商业贷款利率优惠多少?

答:贷款期限1至5年的,年利率为4.45%;贷款期限6至30年的,年利率为4.9%。目前,5年期以上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比商业银行基准利率贷款低2.15个百分点,优惠幅度达43.88%。以贷款30万元、20年为例,采取等额本息还款方式,住房公积金贷款比商业贷款总还款利息少8.92万元。

南京住房公积金新政策解读


从1992年成立之初的缴存职工几千人,到如今的近200万人;从最初年度归集量1.2亿元,增长到2012年的128亿元;从贷款户数最初的几十户增长到今年的近5万户,南京住房公积金制度在飞速发展、普惠民生中走过了21年。金九银十,很多购房者准备出手,但尴尬的是,随着各地新政的出台,许多公积金贷款人面临着无钱可贷的难题。下面小编给大家解读一下南京住房公积金新政策。

南京新修订住房公积金政策施行使用范围扩大

9月27日,南京市政府对《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细则〉等4个文件的通知》进行了重新修订。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公室副主任金林俊表示,修订之后的细则将比之前更为完善,并涉及到公积金提取、缴存、贷款3个方面。

值得一提的是,为了招揽人才,新政中还提到,领取“居住证”的外籍及港、澳、台籍人员可以缴存住房公积金。

另外,本次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还制定了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购建房贷款、提取还贷、保障房项目贷款等5个配套实施细则。

据了解,南京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政策体系,其中包括多项新政策、新业务,将从2013年10月1日起施行。

多地房贷趋严申请住房公积金门槛提高

“无论从哪个地方的新政来看,无不显示出,公积金已发出从紧信号。”9月17日,公务员参事刘恒对媒体表示,住房公积金从紧有两个层面的意思:一个是资金总量不够,再一个就是资金用途受到严格审查,目前两个因素都存在。

2012年,国管公积金贷款最短5个工作日、最长不过一个月时间便可到位,而市管公积金贷款一般两个星期方可完成申请。

一位公积金管理中心人员表示:“国管公积金余额告急确实已涉及多地,月初至今,各地陆续采取的‘公转商’贴息贷款方式均是为了解燃眉之急。”

而“公转商”贷款方式,只有国管公积金的发放达到了整体金额85%的预警条件时方可使用,也就是说,部分地区国管公积金的剩余额度已接近空仓。

“国家已开始严肃纪律,严格控制企业尤其是国家机关超标缴纳和提取公积金的问题,相比往年的超标缴纳,公积金的供给明显减少,总体感觉资金面整体紧张;同时,相关部门也加大了公积金出口的审核和力度,资金使用用途将受到严格监管。”刘恒表示,面对公积金偏紧的情况,很多地区提高了申请住房公积金的门槛,同时提取公积金的额度也受到了不同程度的限制。

南京多家银行均出现房贷额度紧张的现象,有的银行额度甚至已经排到明年,并且取消优惠至基准利率。

9月中旬至今,南京、深圳、济南、成都等市纷纷发布公积金新政,如不允许用公积金购置二套房产、公积金贷款最长年限从30年减少至20年等,大部分新政均于10月1日开始执行。新政策的亮点何在?让我们拭目以待。如果你对南京住房公积金其他资讯感兴趣,欢迎关注网南京住房公积金专题。

济南住房公积金提取新政策


我们都说马年是吉祥的一年,许多人计划在马年买房结婚生子。对于买房一族来说2014济南住房公积金提取新政策,提取条件有哪些?

济南住房公积金提取新政策:

2013年9月1日济南发布《济南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实施细则》(简称《提取细则》。《提取细则》具体规定了11种情形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其中对两种提取情形进行了调整:一是因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产权的自住住房且无公积金贷款提取的,对提取时间进行了限定。规定在取得购房有效凭证和证明材料三年内,可以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二是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提取公积金优先用于偿还公积金贷款,取消了原来取得购房有效凭证后可以一次性提取的规定。

济南住房公积金提取新政策,哪类人可以享受延期政策?

没使用公积金贷款的:需满足9月30日前,有效凭证满三年,就是在2010年9月30日之前取得房产证或者购房合同和全额发票的市民,都符合延期条件的具体计算时间,以房产证的发证时间或者发票时间为准。

有公积金贷款的:只要在9月30日前取得相应的凭证,同样可延期。如果是取得了房产证,那么只要取得房产证的时间在9月30日前就可以,如果提供的购房合同和全额发票,只要取得全额发票上的时间在9月30日前就可以延期提取。

济南住房房公积金提新政—夫妻双方每人每房各有一次机会

对于已经结婚的夫妻,无论谁名下有房产,都算做家庭户,夫妻双方每个人都可用每张房产证各提取一次公积金余额,前提是总额不能超过实际购房款。在提取时需提供结婚证和户口本的原件及复印件。假如夫妻两人中有任何一人用了公积金贷款,那么也视作两人都是有贷款未还清的情况。

济南住房公积金提取新政策支取条件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产权的城镇自住住房;

(二)离休、退休;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四)失业或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两年以上,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

(五)户口迁出济南行政区域或者出境定居;

(六)偿还个人购房贷款本息;

(七)房租超过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

(八)职工在职期间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

(九)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并支付房租,或者支付当年的物业服务费。

济南住房公积金提取新政策带来两大变化

记者3月31日在住房公积金大厅看到,到大厅办理提取业务的市民仍有不少,但整体来看人流平稳。

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表示,自2014年4月1日起,公积金中心不再受理以上两类延长办理时限的提取业务。其他原因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可到公积金服务大厅正常办理。

记者了解到,相比原先政策,新政策带来的变化主要有两个方面,一个是有公积金贷款未还清,除了销户外,不能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另一个是没有公积金贷款未还清的,一次性提取账户余额有了三年期限。

为时半年的延长提取政策的结束,意味着原有的公积金提取政策彻底退出执行,而对于购房者来说,意味着两个方面的主要改变。

一个是只要有公积金贷款没有还清的购房者,除了销户原因,全都不能再一次性提取账户里面的余额。另一个是用全款或者是全部使用商业贷款的购房者,如果想一次性提取账户余额,需要在取得有效购房凭证之后的3年内进行提取。

住房公积金,四川省住房公积金新政策


就业地缴存能在“老家”贷款买房了

4月13日,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财政厅、人行成都分行发布《关于进一步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促进住房消费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已获省政府同意,并由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给各市州相关部门和单位。

记者获悉,此次发布的意见包括提高贷款额度、放宽贷款条件、推进异地贷款、优化办理程序、取消中间费用、扩大提取范围等政策。

放宽贷款条件

首套房最低付两成二套房最低付三成

据相关人士透露,该政策一方面是国家政策的正式落地,另一方面也是基于我省住房公积金结余资金量较多、盘活潜力较大的现状而出台。省政府要求各地坚持“因地制宜,分城施策”原则,采取“放宽贷款条件,放宽提取政策”的措施,充分释放结余资金的潜力,改善职工居住条件,推动房地产市场发展。

据悉,意见要求提高贷款额度,各(市)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要根据当地商品住房价格和人均住房面积等情况,适当提高首套自住住房贷款额度,加大对缴存职工购房的支持力度。

同时放宽贷款条件,明确了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房和改善居住二套房的最低首付比例。

具体为:缴存职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

推进异地贷款

就业地缴存公积金可在户籍所在地购房

考虑到大量公积金“沉睡”的问题,意见提出推进异地贷款。各地要实现住房公积金缴存异地互认和转移接续,职工在就业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户籍所在地购买自住住房的,可持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向户籍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业内人士认为,异地互认意味着公积金实现全国流通,将提高公积金的使用率,极大地便利流动性强的人群,尤其在外务工人员,并将鼓励他们在原籍购房,对外来务工人员的购房计划、福利水平及二三线城市的房地产市场都将有直接影响。

此前,居民使用公积金贷款或缴纳房租存在诸多不便,此次意见明确将优化办理程序,细化到了工作时长。具体为房地产开发项目取得房屋预售许可证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可受理、审核和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房屋产权登记机构应在受理抵押登记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抵押登记手续。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在抵押登记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贷款发放,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拒绝缴存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

四川住房公积金推新政二套房最低首付为三成

近日,省住建厅(微博)等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促进住房消费的实施意见》。要求用公积金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

《意见》指出,目前我省住房公积金结余资金量还比较多、盘活潜力较大。各地要坚持“因地制宜,分城施策”原则,采取“放宽贷款条件、放宽提取政策”措施。充分释放结余资金潜力,改善职工居住条件,推动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意见》提出,缴存职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

同时,取消了中间费用。实施意见要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担保以所购住房抵押为主。取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保险、公证、新房评估和强制性机构担保等收费项目,实现“零收费”,减轻贷款职工负担。此外,提取范围也将进一步扩大。

大连住房公积金查询问题指南


住房公积金是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具有强制性、互助性、保障性。住房公积金查询一直是很多职工关注的焦点。大连住房公积金查询方法有哪些?余额如何查询?

一、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07年4月5日发布,2008年5月1日实施。《大连市关于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经2008年10月14日市政府第9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08年10月19日起施行。

二、大连公积金查询方法:

1.大连住房公积金网上查询,访问管理中心网站进行查询,大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网址是:

说明:打开查询页面后,在左侧查找,输入公积金卡号及密码查询。

1)“个人业务查询”栏目可以实时查询的内容:包括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公积金缴交明细和公积金贷款试算、贷款账户信息、还款试算、还款计划及其他房改资金等数据信息。

2)、登陆方法:正确输入公积金卡号、公积金卡查询密码、验证码(电脑随机显示的),银行存款利率才能进入数据系统。为降低大家公积金信息被恶意的风险,请牢记自己的公积金卡号和查询密码,不要随意泄露给他人。采取这种措施,完全是为您的公积金信息安全考虑,银行贷款利率若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3)、如您想详细了解公积金卡密码修改、挂失等业务,请登陆“业务指南”------“公积金卡业务”栏目查询。

2.大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服务厅人工查询,持卡到本市的各业务网点直接查询。

三、住房公积金联系地址:

大连住房公积金地址:大连市中山区武汉街51号

大连住房公积金查询公积金贷款步骤有哪些?

1.受理

借款人填写《贷款申请表》并授权中心经办人员查询征信系统;中心审核无不良信用记录后,委托房地产估价机构对抵押物进行评估。借款人提交本人及配偶、抵押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婚姻状况证明、房屋置换公司出具的联络单、房屋置换委托协议书、房地产评估报告、房屋产权证、卖房人贷款合同及相关证明文件的原件和复印件,中心按房地产交易登记管理部门要求留存所需材料。

2.审批

中心审查借款人材料齐全后,确定贷款额度。借款人交纳抵押物保险费或担保费、借款合同印花税等费用(抵押登记费和他项权证工本费由房屋置换公司代为收取),并与中心签订借款合同。

若借款人申请组合贷款,中心审批贷款额度后打印《组合贷款联络单》交借款人到组合贷款银行申请商业贷款;组合贷款银行审查同意后,在《联络单》上填写商业贷款额度、期限并签章,并与借款人签订商业借款合同。借款人将《联络单》、商业借款合同及贷款申请材料交中心。

3.放款

中心委托代办银行将贷款资金划至借款人银行结算账户。

4.房屋过户

房屋置换公司监督借款人按规定用途使用贷款资金,以及卖房人解除房屋原抵押登记并与买房人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后,收执房屋产权证。

5.抵押登记

房屋置换公司到房地产交易登记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抵押权人为中心),并将房屋产权证和他项权证交付中心收执保管。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对于买房人来说,操作房屋置换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与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其他商品房、二手房没有太大的区别,但买房人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后,需先偿还拟置换房屋已办理的抵押贷款。该项贷款业务涉及多个部门、流程复杂,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帮助中低收入家庭改善住房条件的重要举措。

大连住房公积金缴纳比例是多少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规定》等法规规章,我市从本月起调整2014—2015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2014年7月至2015年6月期间,我市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调整为职工2013年月平均工资额。那大连住房公积金缴纳比例是多少,小编来给大家解读一下新的调整方案。

大连住房公积金缴纳比例是多少?

月缴存基数为职工2013年月平均工资额比上年增长7.7%

按照《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政策的通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最低不得低于上一年度最低工资标准、最高不得超过上一年度社会平均工资5倍。根据相关部门发布数据,我市职工2013年月平均工资额超过24609元的,以24609元作为月缴存基数,比上一年增长7.7%;月平均工资额低于我市现行月最低工资标准的,以现行月最低工资标准作为月缴存基数。

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职工月平均工资额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6部分。对以低于职工实际月平均工资额为基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职工可拨打住房公积金客服热线“12329”投诉举报。

截至2014年6月末,我市累计有4.25万个单位、227.2万名职工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目前人均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4304元,人均月缴存额1196元。全市累计归集住房公积金992.7亿元,余额426.32亿元,目前人均存储余额3.8万元,累计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32.68万户、661.78亿元,贷款余额413.13亿元,职工累计提取使用住房公积金566.39亿元。

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单位+职工)缴存比例。如,职工刘某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单位、职工各12%,其2013年月平均工资额为6580元,今年7月起其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则应调整为6580元,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则为6580×(12%+12%)=1579元。

相关链接

只按基本工资缴存属违反政策

据介绍,职工月平均工资额计算口径执行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六部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筹资处负责人告诉记者,目前有的单位按职工基本工资作为缴存基数,有的确定一个固定额作为缴存基数,这些都违反了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

据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开展缴存基数清查与整治工作,重点查处不按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作为基数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行为,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对存在此类情况的单位,职工可拨打住房公积金客服热线"12329"投诉举报。

以上是大连住房公积金缴纳比例的相关信息,如果还有其他疑问的话,请关注网大连住房公积金专题。

住房公积金,泰安公积金新政策 提取范围大力增加


()8月14日讯:近日,我省公积金出台新政,将使用公积金的“家庭范围”扩大,提取公积金的范围也在增加,引起了市民的广泛关注。昨日,记者从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为了落实《关于完善公积金管理体制扩大住房消费的指导意见》,我市制定多项新规,涉及职工购买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以及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等。

公积金贷款:自购房贷款认定时效延长至2年

根据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及省住建厅《关于完善公积金管理体制扩大住房消费的指导意见》的要求,我市制定《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政策的通知》,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根据《通知》规定,我市将延长贷款认定时效。购买商品房的,自购房合同签订之日起由原1年内延长至2年内有效;购买二手房的,以契税完税证约定的合同成立日期之日起由原6个月延长至1年内有效。

而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在我市购买自住住房的,可以向我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

通知规定,省内异地缴存,在我市购买自住住房的。在省内其他地区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的职工,在我市购买普通自住住房的,提供夫妻双方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出具的《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见附件),可向泰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贷款。

省外异地缴存,在我市购买自住住房的。在省外其他地区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且户籍地为我市范围的职工,在我市购买普通自住住房的,提供夫妻双方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出具的《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可向泰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贷款。

此外,异地贷款担保方式按照《泰安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简称贷款办法)规定执行。其中:选择自然人保证的,保证人仅限于在泰安本地正常缴存公积金的职工;选择房产抵押的所提供的被抵押物限于泰安本地符合条件的住房;购买二手住房的,必须以所购房产作为抵押物。

公积金提取:可提取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

为了进一步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加大对职工住房消费的支持力度,更好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作用,我市还制定了《关于职工购买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意见》(试行),对职工购买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出以下意见。

在提取条件中,职工购买自住住房,未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在取得有效购房凭证3年内,可一次性提取职工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有住房公积金担保的不得提取,提取金额不得超过购房款总额。

在提供材料时,提取时应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核表》,并提供以下资料:购房资料。三年内的房屋所有权证、契税完税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在泰安市区域内购买住房、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可提供三年内的《商品房预售合同》或《商品房现房买卖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但是该住房必须在房管部门已登记备案,并且能在《泰安住宅与房地产信息网》上查询。

夫妻、父母、子女关系证明。属夫妻关系的,提供结婚证或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属父母、子女关系的,在同一户口簿上的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不在同一户口簿的提供户籍登记部门证明。

同时,购房人夫妻双方的父母、子女提取住房公积金,要填写提取公积金用于家庭成员购房承诺书,承诺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用于家庭成员购买住房。

公积金提取使用:每年可提取一次公积金用以支付物业费

为了进一步扩大住房公积金提取范围,加大对职工住房消费的支持力度,我市制定《关于职工支付普通自住住房物业费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意见》(试行),对职工支付普通自住住房物业费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出意见。

在提取条件上,缴存职工每年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用以支付普通自住住房物业费。提取人不得有住房公积金担保,提取额度不超过实际支出。

在提供材料时,提取时应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核表》,并提供1年内的普通自住住房物业费收据的原件及复印件。房屋所有权人余额不足的,可提取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但需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公积金提取使用:3年内可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作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同时,为进一步扩大住房公积金提取范围,加大对职工住房消费的支持力度,我市还出台《关于职工缴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意见》(试行),对职工缴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出意见。

在提取条件上,职工缴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可在取得有效凭证3年内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人不得有住房公积金担保,提取额度不得超过所缴纳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总额。

在向相关部门提供材料时,应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核表》,并需要提供3年内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对于部门房屋所有权人余额不足的,可提取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但需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请大家切记!

大连住房公积金提取及贷款流程


大连住房公积金是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符合条件的职工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或者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文将为您介绍大连住房公积金提取及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流程。

大连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

1、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应当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

2、管理中心应当依据不同提取情形职工所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并在受理之日起三个工作日(自受理日后的下一个工作日起算)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准予提取的,办理提取手续;不准提取的,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提取审核期限中止:(一)职工丧失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二)申请人或其近亲属、利害关系人拒不配合提取审核工作的;(三)申请人涉嫌提供虚假信息或其他手段妨碍提取审核工作的;(四)需以司法裁决为依据,而司法裁决尚未作出或尚未生效的;(五)管理中心因不可抗力或其他障碍无法行使提取审核权的;(六)其他应当中止提取审核的情形。

中止提取审核期限的原因消失后,提取审核期限重新计算。

注:1、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应由本人办理或其配偶代理。由配偶代理提取的,还需出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结婚证。2、职工本人或配偶因身体状况、工作、出境定居等原因本人或配偶确不能办理提取的,可委托他人代理,且应提供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或经办事处(营业网点)认可的证明材料。

大连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

1.申请人持所需材料及相关费用,到公积金中心综合柜台办理。

2.公积金中心前台柜员进行公积金贷款审批操作。

3.审批通过后,借款人、抵押人(夫妻双方)需签订抵押借款合同。

4.到代理公司窗口办理抵押及产权代办手续、提交贷款留存材料。

5.在保险担保窗口办理保险或担保手续。

6.在委托银行窗口缴纳相关税费,办理委托银行手续

7.持商品房买卖合同和购房人身份证到维修基金窗口缴纳维修基金。

8.持缴费收据等到代理、保险(担保)、综合柜台确认交接贷款资料。

9.代理公司到市房地产交易市场代办抵押登记手续。

10.公积金中心核实抵押登记,委托银行将贷款款项划拨至开发商账户。

注:购买二手房的在贷款申请前,需经公积金中心指定的评估公司评估。

组合贷款的需先在中心审批公积金贷款额度,持联络单到组合银行办结商业贷款手续,再到中心原审批柜台继续办理公积金贷款手续。

大连住房公积金变更手续办理指南


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是直属大连市政府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独立事业单位,下设12个职能处室和11个办事处。

主要职能是代表市政府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售房款、住房建设债券、住房货币补贴、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等房改资金的归集、运用和管理等工作。

住房公积金比例调整办理流程应提供的审核材料

1.正常调整(市本级单位、个人比例在10%-15%间,区市县单位、个人比例在7%-15%间)须提供:

2.加盖单位公章的《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额度联络单》;

3.单位申请;

4.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决议;

非正常调整(市本级单位、个人比例调整到10%以下,区市县单位、个人比例调整到7%以下)还须提供:

证明单位亏损的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本年以及上一年度)。

办事流程

单位经办人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事处营业大厅领取《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额度联络单》及相关表格样本;

填写并在《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额度联络单》上加盖公章、持表格及单位申请及其他要求材料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综合柜台审核。

注意事项

市本级单位、个人比例在10%-15%间调整,区市县单位、个人比例在7%-15%间调整,由办事处审批;

市本级单位、个人比例调整到10%以下,区市县单位、个人比例调整到7%以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批。

单位资料、个人资料变更业务办理流程

第一步:单位经办人需正确填写《住房公积金(其他房改资金)账户资料变更申请表》(一式二联)(此表可在网上下载),并加盖单位公章。

第二步:单位经办人携带《住房公积金(其他房改资金)账户资料变更申请表》及以下资料到开户办事处办理:

单位资料变更(单位名称、法人、地址变化)

1.工商局核准变更登记表或上级主管部门审批任命书原件及复印件(单位名称及法人变化同时需要提供介绍信重新预留财务印鉴、单位公章);

2.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单位地址和经办部门信息变更时,填写账户资料变更申请表可以不加盖单位印章,不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个人资料变更

职工姓名和身份证号码需变更或更正时,应持身份证及复印件一份、单位盖公章的《住房公积金(其他房改资金)账户资料变更申请表》和住房公积金卡办理,但以下情况除外:

1、若身份证号码正确、仅需变更或更正姓名(限于音同字不同的姓名)或身份证号码正常升位(即去掉新证件号码第7、8、18位后与中心登记的姓名、身份证号码一致的)的,职工可直接携带身份证并填写《住房公积金(其他房改资金)账户资料变更申请表》(不需盖单位公章);

2、职工身份证号码错误的,可持“登记事项变更和更正记载”栏有相关记录的户口簿(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更正居民身份证重错编号证明》)、身份证、《住房公积金(其他房改资金)账户资料变更申请表》(本人签字,不需单位盖公章)办理。

第三步:中心柜员处理完业务后,将加盖业务印章的《住房公积金(其他房改资金)账户资料变更申请表》交给经办人。

住房公积金,达州公积金新政策:子女可用父母公积金


6月30日,记者从达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于6月23日印发实施《达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提取、贷款使用住房公积金为子女购房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为一年。

达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12329服务热线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自该市实行此项《办法》以来,每天收到近百个电话咨询,市民普遍关心的问题包括贷款最高限额限制、还款利率是否与自己办理公积金贷款利率相同,以及需要提交哪些资料等。截至6月底,新政实行一周以来,达州已办理5起为子女购房公积金提取,总金额21万元;目前,暂无为子女购房办理公积金贷款业务。

据了解,新出台的《办法》使用范围为:在达州市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从未办理过或虽办理但已全部清偿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及其配偶,为子女购买自住住房时,可申请提取职工本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或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办法》还规定:提取金额不得超过购买该套自住住房的购房总价。购同一套住房需同时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提取金额和贷款金额合计不得超过所购房屋总金额。

据达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人介绍,今年上半年共审批贷款1877笔48886.26万元;实际发放贷款1584笔40683.46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498笔15920.96万元。6月份发放贷款493笔12604.20万元,首次实现单月贷款发放过亿元。

今年以来,达州市连续出台放宽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条件等多项措施,扩大公积金提取范围,取消贷款最高限额限制,降低贷款门槛、放宽缴存限制等。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