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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公积金异地买房办理指南

2020-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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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住房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住房公积金旨在帮助城镇职工更好、更快地解决住房问题,近日有不少深圳市民来咨询公积金异地买房的事宜,下面小编就具体给大家梳理了一份深圳公积金异地买房办理指南。

深圳公积金异地买房办理

1.深圳公积金异地买房办理事项说明

职工或其家庭成员(配偶和未成年子女)购买异地具有所有权住房的,可申请提取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金额,在票据的有限期内只能申请一次提取。

2.办理地点

住房公积金中心管理部

3.办理方式

网上预约,柜台办结。

4.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法定节假日除外)

5.办理期限

业务当场受理,三个工作日内办结,资金到账以入账时间为准。

6.政策法规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暂行规定》

7.深圳公积金异地买房申请材料

1)《深圳市住房公积金住房消费提取申请表》一份;

2)职工身份证原件;

3)职工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原件;

4)职工按照配偶份额提取的,须提供配偶身份证和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按照未成年子女份额提取的,须提交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不能提供户口簿的或者户口簿不能体现家庭关系的,须提供由公安机关出具的其他家庭成员关系证明);按照配偶和未成年子女份额提取的,须同时提供以上材料;

5)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不能提交房产证原件的,可以提交复印件以及当地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房产权属(查询)证明;如为按揭贷款的,只需提供复印件,但须加盖贷款银行业务专用章或银行公章);

6)购房发票或契税税票或政策性住房专用收据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7)委托配偶办理的,须提供配偶的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委托其他人办理的,须提交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并同时提交经公证机关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备注:

1.办理提取业务前须先修改住房公积金账户初始密码,职工可登录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办事大厅直接修改;

2.购房发票、契税税票、专用收据等票据开具时间与职工申请提取时间应相隔两年以内;

3.若职工不能提供房产证原件或复印件的,可提交经当地房地产登记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及契税税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办理提取;

4.职工对房产数量有异议的,可到我市房产查档网点查询实际房产数量并打印其全部家庭成员(包括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房屋产权信息查询证明(查询截止日期距申请提取时间应当相隔在30天之内),再到公积金中心管理部办理;

5.住房公积金可提取额度以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按照《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暂行规定》等规定审核的额度为准。

以上是深圳公积金异地买房的相关办理指南,如果还有其他不明白的地方,请关注深圳住房公积金专题。

扩展阅读

深圳住房公积金封存办理指南


住房公积金封存是指单位停止为职工汇缴公积金,那你了解更多有关住房公积金封存的信息么?下面小编以深圳为例,为大家讲解一下深圳住房公积金封存办理指南。

深圳住房公积金封存办理指南

深圳住房公积金封存办理事项说明

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或与单位保留劳动关系但中止工资关系而暂停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如停薪留职),单位应为职工办理个人账户封存手续,职工的个人账户由正常状态变为暂停汇缴状态。

办理地点

网上办事大厅或住房公积金业务银行网点

办理方式

方式一:网上办结;方式二:网上申报,柜台办结;方式三:柜台办结。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时限

当场办结

政策法规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暂行规定(试行)》

申请材料

1.《深圳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封存申请清册》一份。

2.专办员身份证件原件。

备注

未生效的个人账户不能办理封存业务,符合条件的可办理集中封存业务。

相关链接

深圳住房公积金封存与启封的热点问题解答1.公积金“封存”的概念

发布内容:“封存”是什么意思?户籍不在深圳,但我没有办理深圳保险,是否可以全额(个人交的和公司交的部分)取出?

回复内容:封存是指单位停止为职工汇缴公积金。

在深圳没有缴纳社保的职工,离职时可凭离职证明代替社保转移参保凭证,到公积金管理部办理销户提取手续,提取的金额为职工公积金账户本息金额。

2.住房公积金怎么封存

发布内容:我在原来的公司已离职3个月的公积金还没封存,请问封充需要办理什么手续啊,要本人去办吗?

回复内容:职工离职后,专办员通过数字证书登录网上办事大厅在公积金业务--封存--个人账户封存中可直接为离职员工办结个人账户封存。若单位没有数字证书,专办员可在网上申报预约公积金业务银行网点,携带下列材料到预约网点办理:(1)《深圳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封存申请清册》一份,盖单位公章;(2)专办员身份证原件及公积金联名卡。

3.公积金封存了如何启封?

发布内容:由于离职,原深圳单位缴存的公积金卡封存了,现想启封如何办理?

回复内容:职工离职后单位专办员会为职工办理个人账户封存,待职工入职新单位,新单位专办员会为您办理个人账户市内转移、启封以及缴存基数调整手续,新基数确认后可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

4.公积金转存如何办理

发布内容:公积金如果停缴了会不会无效的,如果到了新单位上班,可以把公积金转出到新单位那里续缴吗?还是重新计算?

回复内容:职工离职后单位专办员会为职工做个人账户封存,原单位停止为离职职工汇缴公积金。职工入职新单位后,新单位专办员为职工办理个人账户市内转移(将职工个人公积金账户信息从原单位转至新单位,含账户余额)、个人账户启封以及缴存基数调整,基数调整后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

5.启封后不能调整缴费工资

发布内容:以前办理个人账户转移,在启封时可以输入新的缴费工资。但是我今天办理一个员工启封时,没有输工资的一栏,只有个人账号及姓名两栏。请问:现在是不是转入的员工都不能更改缴费工资了?

回复内容:专办员为职工办理转移、启封后可在缴存额调整-缴存基数调整为职工调整缴存基数。一个职工在一个公积金年度内仅可调整一次缴存基数。

以上是深圳住房公积金封存办理的相关信息,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请关注网深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专题进行查询。

上海公积金异地买房具体流程


在上海缴纳了公积金想在异地买房是否可以实现呢,如果可以办理,那么在异地买房具体的流程有哪些呢?关于上海公积金异地买房的相关流程,现在来跟随小编一起了解一下吧!

在上海缴存的上海住房公积金能否在异地贷款买房吗?上海住房公积金异地买房不被允许吗?

来沪打工的张先生表示,他在上海有住房公积金和补充公积金,但是在上海仍买不起房,现打算在老家买房。但是他不太清楚可以用上海的公积金还商贷吗?还的话,是把之前的钱全部提出吗?如果上海住房公积金异地买房是不可以的,那每月缴存那么大比例岂不是显得意义不大?

记者就相关问题咨询了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明确表示,由于目前全国的公积金中心没有联网,所以本市缴纳的公积金不能用于外地所购住房的冲还贷业务,也就是说,上海住房公积金异地买房不被允许,只能在产权证出来的半年内办理一次性提取业务,提取金额为截止到房产证发证日当月个人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且不得大于购房款总额。之后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只有在再次符合提取条件时才能申请办理提取。

不可以直接贷款。但可以办理公积金提取。

如果购买的是外地产权房,那么公积金帐户余额自房产证发证之日起半年(6个月)内可以提取一次。

具体提取手续办理流程如下:

(1)先开具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

如果个人公积金账号在单位里由单位里开提取证明。

如果个人公积金账号在"封存办"的由任意的区县公积金中心开提取证明。(2)提取证明开好携带以下材料去任意区的建行支行取款。需要携带材料:

本人身份证,社保卡,房产证,购房合同,购房发票,户口本,(如代办一定要是配偶或直系血亲,需带本人六份材料另加代办人身份证和关系证明,如果有特殊情况需由其他人代办的,需提供由公证机关公证的委托书)

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帐户中的储存余额:(1)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时。(2)在离休、退休或到达离休、退休年龄时。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时。(4)户口迁出本市或者出境定居时。(5)非沪籍职工调离上海时。

(6)职工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储存余额抵冲。

如果户口没有迁出上海市或者出境定居时。

无法使用在上海缴纳的公积金贷款购买外地的房屋,但是您可以在购房完成、房产证下发后的六个月内办理一次性的购房提取。可以凭相关材料到公积金帐户所属单位开具提取申请书和提取证明后到各区县建行支行公积金柜面办理提取业务。所需材料如下:

一、提取申请人及代办人身份证明材料

1、提取申请人身份证及社会保障卡原件和复印件。

2、代办人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及关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代办人必须是提取人的配偶或直系血亲)。

3、提取申请人出具给代办人的书面委托。

4、特殊情况需配偶或直系血亲以外的其他人代办的,需提供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委托书。

通过以上的讲解,你是不是对于上海公积金异地买房已经有了充分的了解了呢,在进行上海公积金异地买房的时候,具体的流程和实时资讯记得一定要提前咨询好异地的公积金管理中心或者上海的公积金管理中心。

深圳缺位公积金异地贷款


“迟到”是深圳住房公积金制度很长一段时间的关键词。2009年,广州、中山等珠三角城市签订协议公积金可异地互贷的时候,深圳甚至连住房公积金制度都还未建立。到2010年,深圳才算是真正启动了住房公积金制度,近三年来才逐渐将归集、贷款和商转公等各项功能聚集。下面小编就给大家讲讲深圳缺位公积金异地贷款的相关情况。

为何深圳缺位公积金异地贷款?

珠三角城市群融合在即,市场需求大

对于公积金互贷,市场上呼声不可谓不大。对于深圳这样一个外来人口众多,在“珠三角一体化”尤其是深莞惠不断融合之下的核心城市来说,珠三角城市内的异地置业,尤其是在深莞惠交界处的异地置业,都早已经成为我们身边的普遍现象。作为特区的深圳却对异地公积金互贷仍然说NO。在南都记者的采访中,有来自广州总部深圳办事处的职工深圳买房却无法使用公积金贷款,另有大量深莞、深惠“结合部”买房的深圳刚需买房者原本是为了低房价置业,却要支付更高的贷款成本,直呼“很受伤”。

虽然从此前市场收益有限,但深圳受访市民认为有总好过了没有,“毕竟深圳也号称是国际大都市,房价如此之高,外来人口如此之多,接受异地互贷可以减轻市民购房和还贷的压力。”来自一广州公司深圳办事处的市民王晓彤迫切盼望深圳公积金贷款可接受异地缴存的公积金。

深圳总迟到,或晚过茂名加入互贷联盟 

深圳缺席珠三角异地互贷,也源于整个公积金体系的长期“迟到”。在2009年广州、中山等珠三角8个城市签订协议,推出公积金可异地互贷的这一便民政策时,深圳当时甚至连住房公积金制度都还尚未真正建立。

2012年9月28日深圳公积金贷款运行时,曾有住房公积金负责人介绍,深圳的公积金互通互贷将提上日程,并有望成为第9个加入互通互贷的城市。然而,至今仍停留在议事日程上,缺位已长达4年。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人本周回复南都记者称,一直在考虑,但没有新的进展,也没有时间表。目前珠三角第二轮互贷协议重签也将提上日程,有消息称茂名有望成为第9个加入的城市,深圳仍然无音讯。

深圳虽无互贷时间表,不过几乎所有受访人士都对此项业务持乐观态度,认为不仅仅珠三角异地互贷,全国互贷也将大势所趋。

为何深圳缺位公积金异地贷款?“启动”周期18年,深圳速度曾全国垫底

事实上,1992年,《深圳市社会保险暂行规定》中已开始提及住房公积金保障制度。1998年全国启动住房货币化,这时的大多数城市开始陆续建立住房公积金贷款制度,但深圳始终停留在1992年的“提及”层面。2006年深圳拟定《深圳市住房公积金制度综合改革方案》,开通低息贷款通道,但一直未能得到真正执行。

直到2010年,深圳才算是真正启动了住房公积金制度,在职员工开始缴存公积金。至此,深圳公积金政策步伐缓慢已18年。2011年深圳公积金才实现提取功能,2012年9月28日公积金贷款开始运行。

深圳市住房研究会常务副会长陈蔼贫评价,深圳住房公积金贷款可能是全国城市中的最后一个,不过他同时指出“这三年时间发展还是比较快,公积金的归集、贷款以及商转公的核心功能已经具备”。本周一,深圳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业务开始办理。

2012年深圳住房公积金贷款运行后,深圳公积金负责人当时曾透露,将公积金互通互贷提上议事日程,并有望成为第9个加入互通互贷的城市。如今又一年过去,珠三角其他城市开始酝酿重签公积金互贷协议,有消息称茂名可能成为第9个加入的城市,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则告诉记者,深圳一直有考虑珠三角互贷,但至今没有更新的进展,目前也尚未有异地互贷的时间表。以上就是深圳公积金异地贷款缺位的相关信息,如果还有其他想要了解的情况,请关注网深圳住房公积金专题。

深圳住房公积金转移指南


很多市民都会遇到公积金转移的问题,那你了解公积金转移条件和手续么,下面小编以深圳为例,为大家介绍下深圳住房公积金转移办理指南。

办理事项说明

已开立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职工,可申请由外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转入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办理地点

住房公积金业务银行网点

办理方式

柜台办结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时限

当场办结

政策法规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暂行规定(试行)》

申请材料

1.专办员办理入账手续的:

(1)加盖转入单位公章的《深圳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异地转入申请表》一份。申请表无加盖异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业务章的,须提供转出地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入我市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无原件的,须提供加盖转入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2)加盖转入单位公章的转移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3)专办员身份证件原件。

2.职工本人办理入账手续的:

(1)职工本人签名的《深圳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异地转入申请表》一份。申请表无加盖异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业务章的,须提供转出地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入我市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无原件的,须提供加盖转入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2)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

备注

1.由于外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须留存《深圳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异地转入申请表》一份,建议首次持一式两份的《深圳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异地转入申请表》到住房公积金中心管理部加盖住房公积金业务专用章。

2.办理本业务时职工须在本市已开立有效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账户不能为销户状态。

3.职工到异地办理账户转移时,请注意转出资金的收款单位为“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请提醒转出地住房公积金中心务必将职工在深圳设立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号和姓名填入汇款单备注栏中。

4.职工本人办理的,申请表无须加盖转入单位公章。

5.请专办员和职工仔细核对职工个人账户的手机号码,号码有误的可通过网上办事大厅自助修改,在职工收到我中心发出的异地汇款到账短信后可办理异地转入入账手续。

以上是有关深圳住房公积金转移指南的相关情况,如果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请关注网深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专题进行查询。

南京公积金办理指南


很多人买房会选择使用公积金贷款,但是在进行公积金贷款申请时,却有很多问题并不明白。本文将就南京公积金办理的问题为大家进行详细介绍。

南京公积金办理指南

南京单位设立公积金账户缴存办理指南

南京公积金办理对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城镇个体工商户等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均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到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

南京公积金办理办理流程:

1、单位应到管理中心指定服务网点领取或登录南京住房公积金网站()下载《南京住房公积金开户申请单》;

2、填写《南京住房公积金开会申请单》并加盖单位公章后,连同其他资料的原件及其复印件到服务网点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和单位账户设立手续;

3、管理中心为单位制发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证。

南京公积金办理材料:

1、单位设立批准文件或营业执照副本;

2、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

3、人民银行颁发的银行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

4、经办人的身份证。

注意:单位应当自缴存登记之日起20日内持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证、单位公章、印鉴、U盘等电子存储介质到单位开户时选定的服务网点,办理银行印鉴预留业务,拷贝住房公积金业务相关表格及领购《南京住房公积金个人变更清册》、《南京住房公积金汇(补)缴申请单》、《南京住房公积金转移申请单》、《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单》等住房公积金专用凭证。

南京公积金新增个人账户办理指南

办理对象:

单位应当为下列职工办理缴存登记。

1、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并领取工资人员;

2、与单位依法订立劳动合同并领取工资的劳动者(包括劳务派遣人员和进城务工人员);

3、经有权部门认定与单位有劳动关系并领取工资或者伤残津贴的劳动者。

注意:

(1)单位中领取“居住证”的外籍及港、澳、台籍人员按照相关规定办理。

(2)劳务派遣企业在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务合作协议时,应当将劳务派遣人员中的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承担和缴存方式在协议中明确;未明确的,其住房公积金的缴存由劳务派遣企业承担。

办理材料:

单位录用在本市未建立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的职工,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携带下列资料到服务网点为职工申请办理缴存登记和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设立手续:

1、《南京市城镇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花名册》等录用证明文件原件及其复印件;

2、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3、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3)其他缴存类办理指南(链接)

办理流程:

携带相关材料后,直接到服务网点为职工申请办理缴存登记和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设立手续

以上是有关南京公积金办理的信息,如果还有其他疑问的话,请关注网南京住房公积金专题。

公积金贷款,深圳保障房公积金贷款办理指南一览表


保障房公积金贷款办理指南

办理事项说明符合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的职工购买本市保障性住房(所购保障房项目须在公积金中心备案,共有产权人仅限于配偶、子女、或父母),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职工为申请人,配偶应当为共同申请人;职工父母若参与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应成为共同申请人。办理地点预售房源对应的受托银行公积金贷款受理网点。办理方式与受托银行公积金贷款受理网点联系办理。办理时间各受托银行公积金贷款网点按照本行规定执行。受理时限5个工作日。申请材料1.有效身份证件(验原件收2份复印件);2.婚姻证明(原件及1份复印件);3.认购协议书(验原件收1份复印件);4.售房单位出具的首期款收款收据(验原件收1份复印件);5.贷款申请人所有家庭成员30天内的房产查询证明(原件);6.还款账户(受托银行借记卡或存折,验原件收1份复印件);7.主申请人的父母做共同申请人的,需要提供能证明相互关系的户口薄(验原件收1份复印件),或公安部门、公证机构出具的直系亲属关系证明(原件);8.合同如有代理人签署的,需提供公证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9.产权人含未成年人的,须提供公证机构出具的监护人公证书或能证明关系的户口簿,同时需提供未成年人身份证明(原件及1份复印件);10.其他需要的资料。11.如职工申请组合贷款的,需按照本人选择的受托银行商业贷款要求提交相关申请材料。申请要求职工、配偶以及贷款的其他共同申请人须持全套完整资料到公积金贷款受理网点申请贷款以及办理资料、合同签署工作。贷款条件1.申请人和参与计算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的共同申请人在申请当月之前(不含当月)在本市连续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及以上,申请时公积金账户属于正常缴存状态(账户封存、冻结及销户的为非正常缴存状态)。所有贷款申请人须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信用状况良好;2.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发生公积金贷款或者已经还清公积金贷款;申请人的父母一方作为共同申请人的,另一方也应当在本市未发生公积金贷款或者已经还清公积金贷款;3.申请人已按规定支付购房首付款;4.申请人同意提供符合本规定要求的担保;5.贷款申请符合国家、省和本市房地产市场管理政策要求;6.符合公积金管委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其他规定1.贷款额度:公积金贷款额度为计算公积金可贷额度的公积金账户余额的12倍,且须满足以下条件:(1)每月偿还贷款本息合计(按等额本息法计算)不超过申请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50%。参与额度计算的共同申请人的缴存基数可以累加;(2)公积金贷款额度不高于购房总价与首付款的差额;(3)职工个人申请的,单套住房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50万元。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一并申请,且共同申请人参与额度计算的,单套住房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90万元。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在申请公积金贷款前,连续三年以上均未曾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按照每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计算的贷款额度可以提高10%,但应符合前款规定的其他条件。2.首付比例:购买首套房的,所购住房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首付比例不低于20%。所购住房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首付比例不低于30%;购买二套房的,首付比例不低于60%。购买三套房不受理公积金贷款申请。3.贷款期限:公积金贷款最长期限不超过30年,且贷款期限与申请人申请贷款时的实际年龄之和不超过70年。申请公积金组合贷款的,请提前向商业银行确认可贷期限,且组合贷款中公积金贷款与商业贷款的期限须一致。4.贷款利率: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住建部、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利率。在合同有效期内遇利率调整,按季初首月1日执行新利率。商业贷款利率按各行政策执行。5.还款方式:等额本息还款法和等额本金还款法。6.房产套数认定:申请公积金贷款时,房产套数按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各自所在家庭名下房产套数最多者为计算基础;家庭成员包括夫妻双方和未成年子女。相关表格《深圳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温馨提示1.请办理业务时一次性提供完整的申请资料。2.保障房项目仅有部分受托银行网点可接受贷款申请,请先在公积金中心门户网站查询预售房源对应的受托银行公积金贷款受理网点,再与银行网点联系办理。公积金中心管理部办事大厅和非对应的受托银行公积金贷款受理网点不受理此类业务。3.合同面签的时间、地点安排由贷款申请人所选受托银行负责通知和办理。4.首期款(含订金)中现金支付比例不得高于首期款总额的50%。5.审批完成之日起90天内不得对同一抵押物再次提交贷款申请;贷款审批完成后120天以内没有办理合同面签的,需重新申请,并按重新申请时的条件审批贷款;贷款审批完成180天以内没有放款的,审批结果作废。6.受托银行一旦选定不得随意更改。7.职工已婚的,配偶须同时到场申请贷款。父母参与额度计算的,父母双方都须到场申请贷款。8.若住房公积金政策发生变化以新政策为准。9.公积金组合贷款中商业贷款审批按照各行信贷政策执行。是否收费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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