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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公积金贷款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2020-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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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公积金贷款是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享受的贷款,国家规定,凡是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均可按公积金贷款的相关规定申请公积金贷款。那么,南通公积金贷款需要满足哪些条件呢?

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和大修自住住房的,均可作为借款人按规定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按规定在本市正常、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六个月以上。

凡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在已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前提下,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可以不受住房公积金缴存时间的限制。

1、高层次人才和高校毕业生:(1)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2)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省“333工程”第一层次培养对象、国家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省级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学术技术带头人。(3)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部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省“333工程”第二层次培养对象、博士生导师、教授或研究员级高工。(4)具有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人员、省“333工程”第三层次培养对象、市级学术技术带头人(拨尖人才)、获得博士学位的人员和高层次经营管理人才。(5)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双本科文凭以上人员。(6)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及带项目带资金的各类人员。(7)经市人才测评机构认定的具有特殊才能的其他各类人员。(8)应届毕业新参加工作的全日制高校毕业生。

2、军队转业军人、退伍军人所在单位已正常、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六个月以上的,可视同本人正常、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六个月以上。

3、与单位已解除劳动关系的职工,确有缴存住房公积金意愿的,可与南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其分支机构签订《自愿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协议》,转入住房公积金代理户,按代理户贷款政策统一办理。

(三)信用良好,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1、借款申请人的贷款偿还能力标准的确认:根据人民银行相关政策文件规定,符合以下条件,可认定具备贷款偿还能力。(1)借款申请人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月还款额减去申请人、配偶及共同借款人住房公积金缴存额之和与家庭月收入之比需小于50%。(2)借款申请人在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的同时,如有尚未还清的商业贷款,商业贷款月还款额加拟申请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月还款额减去申请人、配偶及共同借款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之和与家庭月收入之比小于55%。

2、借款申请人的偿还能力按家庭收入条件分类确认:(1)未婚子女申请贷款,其父母承诺共同还款的或父母申请贷款,其未婚子女承诺共同还款的,视同共同还款人,月收入可合并计算。(2)住房公积金缴存月工资基数根据规定实行封顶,由此造成住房公积金缴存月工资基数小于实际收入的,根据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及单位盖章的三个月工资收入明细,或根据提供的税务部门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确定其实际收入。(3)无固定工作单位的共同借款人,月收入可依据南通市劳动和保障局公布的当年缴存养老保险金的工资基数标准确认其实际收入。(4)有固定房租收入者,根据提供的税务部门出具的租金收入完税证明,确定其实际收入。BX010.cOM

2014年南通公积金缴存基数是多少

一、从2014年1月1日起,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由2012年职工月平均工资调整为2013年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口径:市区机关、事业单位以南通市财政部门确认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准,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和封顶基数仍按有关规定执行。

二、对于1998年12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的机关事业单位新职工,其逐月发放的住房补贴缴存基数参照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执行,缴存比例仍为14%,住房补贴参照住房公积金进行管理和使用。

三、为保证职工住房公积金和住房补贴能够及时调整,请贵单位在2014年1月底前,到住房公积金缴存银行公积金专柜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个窗口办理调整手续,并按调整后的月缴存额及时汇缴。

崇川区范围内的单位联系地址:人民中路31号建行城中支行四楼服务大厅或工农南路150号政务中心裙楼四楼;开发区范围内的单位联系地址:开发区办事处6号窗口(开发区上海路22号建行营业大厅),;港闸区范围内的单位联系地址:港闸区办事处二楼(城港路28号永兴村社区公共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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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符合哪些条件


公积金贷款是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享受的贷款,与商业贷款相比,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优势很明显。那么申请深圳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符合哪些条件?

连续缴存公积金满6个月方可申请

据《贷款规定》规定,贷款对象是在深圳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职工本人为公积金贷款申请人,配偶应当为共同申请人;父母在本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可以为共同申请人。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申请人在申请当月之前连续按时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且申请时属于正常缴存状态;

(二)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发生公积金贷款或者已经还清公积金贷款;

(三)申请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信用状况良好;

(四)申请人已按规定支付购房首付款;

(五)申请人提供符合本规定要求的担保;

(六)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符合国家、省和本市房地产市场管理政策要求;

(七)符合公积金管委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据《贷款规定》,住房公积金可贷范围是本市商品住房和保障性住房,也就是说,买铺、买写字楼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买惠州、东莞等外地商品住房也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

第二套房仍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据《贷款规定》,市民购买第二套商品住房(住宅类),仍可申请公积金贷款。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银监会联合印发《关于规范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二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1.1倍。停止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如果之前按揭购买了一套商品住房(住宅类),然后又卖了,现在准备新购一套商品住房(住宅类),申请公积金贷款算第一套还是第二套住房?

该负责人肯定地说,算第一套房。与商业银行不同的是,银行“认房也认贷”,而公积金管理中心“只认房不认贷”。也就是说,公积金管理中心只认申请人目前名下房产,不计算其拥有房产和按揭贷款的历史记录。

据悉,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申请材料须向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交,具体受理地点是公积金中心的福田、宝安、龙岗管理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必须要提供如下材料:(1)住房公积金联名卡;(2)有效身份证件;(3)婚姻状况证明;(4)购房合同、首付款凭证;(5)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职工和父母一并申请公积金贷款的,需另提供户口簿或公安部门、公证机构出具的直系亲属关系证明。

公积金连续三年未提取,可贷额度提高10%

根据《贷款规定》,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为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10倍,职工个人申请的,单笔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50万,与配偶或者父母一并申请的,单笔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80万。

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前连续三年以上未曾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在上述可贷额度计算的基础上可以提高10%(但不能突破50万或80万的限额,同时不能超出其月还贷能力,如按等额本息还款法计算的月还本付息额不超过申请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50%)。

公积金贷款期限以年为单位,最长贷款期限不超过30年。职工申请的贷款期限与申请贷款时的实际年龄之和不超过70年。

公积金贷款利率按住建部、人民银行规定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目前为五年以下(含五年)的年利率为4.00%;五年以上的年利率为4.50%。

以上是深圳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符合的相关条件,如果你还想了解其他信息,请关注网深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专题。

深圳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需要哪些条件


深圳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为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12倍,并应当同时符合下列要求:

(1)不高于单套住房的商转公贷款最高额度。职工个人申请的,单套住房的商转公贷款最高额度为50万元。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一并申请,且共同申请人符合《商转公贷款规定》第四、五条要求的,单套住房的商转公贷款最高额度为90万元。

(2)不高于原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余额。

(3)每月还贷额(即月供。按等额本息还款法计算的本金和利息)不超过申请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50%。有共同申请人且共同申请人在本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缴存基数之和。

(4)不高于按贷款可贷比例计算的贷款额度。该贷款额度以申请商转公贷款的住房购房合同价作为该住房总价,按照国家规定的首付款比例确定贷款可贷比例后计算得出。

(5)申请人以其他商品住房(不包括申请商转公贷款的住房)或者第三人的商品住房作为抵押物担保的,可贷额度不高于抵押物评估价值的70%;申请人按照《商转公贷款规定》以权利凭证质押担保的,可贷额度不高于权利凭证价值的90%。评估费用由申请人承担。

申请人申请商转公贷款当月前,已按照《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年且连续3年以上未曾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按照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倍数计算的商转公贷款可贷额度可以提高10%,但应符合前款规定的其他要求。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可以根据本市房地产市场及风险控制等情况,必要时可决定对申请商转公贷款的住房开展价值评估。

深圳公积金提取时间及所需材料

据了解,深圳市公积金提取时间为周一到周五的每天早晨九点到十二点,下午两点到五点。法定节假日不能提取。提取深圳公积金所需材料有:1、深圳市住房公积金住房消费提取申请表》;2、借款人的身份证原件;3、借款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原件;4、其他资料。

非深户离开深圳如何提取公积金

职工户籍不在本市并已申请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可申请销户提取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本息余额。

1.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已转移至异地的,业务当场办结。

2.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未转移至异地的,先予受理,待转移至异地后业务办结。

3.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未转移至异地的,自受理住房公积金销户提取申请之日起职工社会保险停止缴费时间达三个月的,业务办结。

4.资金到账以入账时间为准。

办理方式一:网上办结。办理步骤:1.职工本人首次办理前须到住房公积金业务银行网点签订《深圳市住房公积金业务自助办理服务协议》,详见签订《深圳市住房公积金业务自助办理服务协议》业务办理指南。2.职工凭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及密码登录网上办事大厅,选择个人提取业务中“非深户离深销户提取”,根据界面显示,核对无误后点击提交,业务当场受理。

购房提取南通公积金需要哪些资料


南通公积金提取是指缴存人按照公积金提取的要求,到公积金提取办理部门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将公积金账户的金额转到个人账户上。本文将为您介绍购买住房南通公积金提取需要哪些资料。

购房提取南通公积金需要哪些资料

(一)购买商品房

1、提供房屋销售发票和房屋契税发票或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销售发票(房屋契税发票);

2、提供规范的购房合同和财税部门监制的预收款票据。

(二)购买二手房

提供房屋销售发票和房屋契税发票或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销售发票(房屋契税发票)。

(三)购买农民集中居住地住房

提供有效的购房(代建)合同(协议),首付款的有效凭证。

(四)购买公有住房

提供购买公有住房审批材料和房改专用票据或《房屋所有权证》和房改专用票据。

南通公积金购房贷款流程

1、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与受托行签订委托贷款协议。

2、借款人直接向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受托行业可根据需要,代为收集借款人申请资料,统一交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审核、审批。

(1)借款人身份证件(指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有效居留证件)及婚姻状况证明;

(2)借款人家庭财产和收入证明;

(3)合法的购(建、修)住房合同意向书、协议或其他批准文件;

(4)抵押物或资物清单、权属证明以及有处分权人同意抵押或资押的证明;有权部门出具的抵押物估价证明;保证人同意提供保证的书面文件和保证人资信证明;

(5)有所购(建、修)住房全部价款20%以上的自有资金,并保证用于支付所购(建、修)住房的首付款;

(6)自建住房的,应出具计划、建设、规划、土地等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7)对自有住房进行翻建、大修的、应出具自有住房产权证明;

(8)有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单位或个人作为保证人;

(9)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3、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对每笔贷款金额、期限、利率审批同意后,与受托行签订委托贷款合同。

4、受托行按照委托贷款合同约定,与借款人分别签订《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抵押合同》、《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质押合同》和《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保证合同》后,办理借款手续。

5、受托行将贷款直接划入售房方在受托行开立的指定账户。

南通公积金贷款金额


住房公积金是在职职工长期缴存的住房储备金,各地的公积金政策不同,故各地对公积金贷款额度的计算方法也不同,那么南通公积金贷款金额是多少呢?下面小编详细为大家介绍。

南通公积金贷款金额,具体如下。

1、住房公积金缴存80-100元/月(含100元/月)的职工,可贷款额度6万元;

2、住房公积金缴存100-150元/月(含150元/月)的职工,可贷款额度8万元;

3、住房公积金缴存150-200元/月(含200元/月)的职工,可贷款额度9万元;

4、住房公积金缴存200-250元/月(含250元/月)的职工,可贷款额度11万元;

5、住房公积金缴存250-300元/月(含300元/月)的职工,可贷款额度12万元;

6、住房公积金缴存300-400元/月(含400元/月)的职工,可贷款额度14万元;

7、住房公积金缴存400-500元/月(含500元/月)的职工,可贷款额度16万元;

8、住房公积金缴存500-600元/月(含600元/月)的职工,可贷款额度18万元;

9、住房公积金缴存600-700元/月(含700元/月)的职工,可贷款额度20万元;

10、住房公积金缴存700-800元/月(含800元/月)的职工,可贷款额度22万元;

11、住房公积金缴存800-900元/月(含900元/月)的职工,可贷款额度25万元;

12、住房公积金缴存900-1000元/月(含1000元/月)的职工,可贷款额度28万元;

13、住房公积金缴存1000-1200元/月(含1200元/月)的职工,可贷款额度31万元;

14、住房公积金缴存1200元/月以上的职工,可贷款额度34万元。

南通住房公积金缴存80-100元/月(含100元/月)的职工,在提供房产抵押担保的同时另提供一名正常、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且无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者作为担保人,最高可享受7万元的贷款;1998年12月1日以后新参加工作且正常、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含住房补贴)的职工,可参照上述最高一档可贷额度;每户最高可贷款额度:购买新建商品房或二手房的,最高不超过所购住房价值和抵押物价值的80%;借款人如果以国库券、银行定期存单等有价证券作质押,贷款额度加贷款利息不得超过有价证券价值。

南通公积金贷款流程

a、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属购买自住住房的,应当在房屋所有权证颁发之日起一年内向南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分支机构或受委托银行提出申请。

属建造、翻建、大修住房的,应当在最终审批文件颁发之日起一年内向南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分支机构或受委托银行提出申请。

b、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时,借款人应当填写有关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申请表。

c、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分支机构或受委托银行对借款人填写的申请表及所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并作出是否准予贷款的决定。对符合贷款条件的,由南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分支机构或受委托银行与借款人签订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还款协议等,并办理公证、抵押等有关贷款手续。

d、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手续办妥后,原则上由受委托银行以转账方式将贷款资金划入售房单位账户或个人还贷账户。

以上南通公积金贷款金额的相关信息,如果还有其他疑问的话,请关注网南通住房公积金专题。

上海申请低保家庭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新版上海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家庭经济状况认定标准4月10日发布,申请最低生活保障,须同时符合5项条件。那么,上海申请低保家庭需要满足哪些条件呢?

上海申请低保家庭需要满足的条件具体包括: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本市同期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3人户及以上家庭人均货币财产低于3万元(含3万元),2人户及以下家庭人均货币财产低于3.3万元(含3.3万元);家庭成员名下无生活用机动车辆(残疾人用于功能性补偿代步的机动车辆除外);家庭成员名下无非居住类房屋,但有“居改非”房屋且兼作家庭唯一居住场所的除外;城镇居民家庭成员名下仅有1套住房或无房,或者有2套住房但人均建筑面积低于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本市人均住房建筑面积。

这些住房包括产权住房、实行公有住房租金标准计租的承租住房、宅基地住房等。农村居民家庭除宅基地住房、统一规划的农民新村住房外,家庭成员名下无其他商品住房。其中第二条标准,以后随着本市经济社会发展会适时适度调整。

青浦区新添社保自助查询机 方便市民办业务

“社保自助查询一体机还真方便,身份证一刷,个人养老金缴费、享受养老金信息一下子就出来了。”近日,夏阳街道的社区居民真正体会到了社保查询的方便快捷。

为更好地服务辖区参保单位和办事群众,夏阳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大厅内新添了社保自助查询一体机,进一步提升社保的服务品质。一体机查询方法很简单:参保人员只需将第二代身份证对准读卡器,或将社会保障卡(市民卡)放入插口读卡器里,通过触摸屏点击提示菜单,就进入个人信息界面,既可以方便快捷地查询到个人社会保险缴费、记账情况和个人账户储存额,还能及时了解用人单位是否按时足额地缴纳社会保险费。查询机一经投入使用就受到了广大居民的一致好评。

据了解,社保自助查询机对前来办理上海市居住证的来沪人员提供的便捷性尤其明显,未设置查询机前,他们要到区社保中心窗口开证明,路远,人多,费时费力,现在他们只要在服务中心就可以查询并打印参保个人城镇基本养老金缴费情况明细,不需往返奔波,节省了时间,也减轻了区社保中心工作人员的压力。

2014年上海社保缴费标准

养老保险单位缴纳比例:21%;个人缴纳比例:8%

医疗保险单位缴纳比例:11%;个人缴纳比例:2%

失业保险单位缴纳比例:1.5%;个人缴纳比例:0.5%

生育保险单位缴纳比例:1%;个人不承担缴费

工伤保险单位缴纳比例:0.5%;个人不承担缴费

2014年上海社保缴费基数

保险专家表示,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的最新消息显示:2014年4月1日-2015年3月31日的社保缴费基数,最高15108元(去年本市职工月均工资的3倍),最低3022元(去年本市职工月均工资的60%)。注:单位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上限为15108元,下限为3022元。单位缴费基数按单位内个人月缴费基数之和确定。

南通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


买房对于大多数人来说是一件全家的大事,公积金贷款是很多人购房资金的首要来源,那么作为南通市民,你是否了解南通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呢?下面让小编来告诉你。

南通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是多少

房屋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20%,即个人贷款额度不得超过房屋评估价值或实际购房款(以两者中较低额为准)的80%。

2、房屋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即个人贷款额度不得超过房屋评估价值或实际购房款(以两者中较低额为准)的70%。

1、住房公积金缴存80-100元/月(含100元/月)的职工,可贷款额度6万元;

2、住房公积金缴存100-150元/月(含150元/月)的职工,可贷款额度8万元;

3、住房公积金缴存150-200元/月(含200元/月)的职工,可贷款额度9万元;

4、住房公积金缴存200-250元/月(含250元/月)的职工,可贷款额度11万元;

5、住房公积金缴存250-300元/月(含300元/月)的职工,可贷款额度12万元;

6、住房公积金缴存300-400元/月(含400元/月)的职工,可贷款额度14万元;

7、住房公积金缴存400-500元/月(含500元/月)的职工,可贷款额度16万元;

8、住房公积金缴存500-600元/月(含600元/月)的职工,可贷款额度18万元;

9、住房公积金缴存600-700元/月(含700元/月)的职工,可贷款额度20万元;

10、住房公积金缴存700-800元/月(含800元/月)的职工,可贷款额度22万元;

11、住房公积金缴存800-900元/月(含900元/月)的职工,可贷款额度25万元;

12、住房公积金缴存900-1000元/月(含1000元/月)的职工,可贷款额度28万元;

13、住房公积金缴存1000-1200元/月(含1200元/月)的职工,可贷款额度31万元;

14、住房公积金缴存1200元/月以上的职工,可贷款额度34万元。

住房公积金缴存80-100元/月(含100元/月)的职工,在提供房产抵押担保的同时另提供一名正常、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且无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者作为担保人,最高可享受7万元的贷款;1998年12月1日以后新参加工作且正常、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含住房补贴)的职工,可参照上述最高一档可贷额度;每户最高可贷款额度:购买新建商品房或二手房的,最高不超过所购住房价值和抵押物价值的80%;借款人如果以国库券、银行定期存单等有价证券作质押,贷款额度加贷款利息不得超过有价证券价值。

以上是南通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的相关情况,如果还有其他疑问的话,请关注网南通住房公积金专题。

南通公积金贷款买房流程


今天为大家介绍一下南通公积金贷款买房流程,欢迎广大网友提出自己买房过程中的问题,下面就和大家一起分享一下南通公积金贷款买房流程。

一、南通公积金贷款买房流程之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条件:

1.只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才有资格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没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就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2.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者要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即申请贷款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六个月。因为,如果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行为不正常,时断时续,说明其收入不稳定,发放贷款后容易产生风险。

3.配偶一方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其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前,配偶双方均不能再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因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满足职工家庭住房基本需求时提供的金融支持,是一种"住房保障型"的金融支持。

4.贷款申请人在提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时,除必须具有较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外,没有尚未还清的数额较大、可能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当职工有其他债务缠身时,再给予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就很大,违背了住房公积金安全运作的原则。

5.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办理组合贷款的,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住房贷款的贷款期限必须一致。

二、南通公积金贷款买房流程之买房七大环节

对于绝大多数买房人来说,买房不仅要求熟悉房地产知识、技巧、还应了解买房的程序和市场原则。

南通公积金贷款买房流程第一环节:着手准备

买房前首先根据资金实力、还款能力等估算自己的实际购买力,并根据工作生活的需要,确定房屋的区位、面积、价格、楼层、朝向等。

南通公积金贷款买房流程第二环节:挑选房源

这一环节是准备工作的延续,可以从报纸、房展会、正规有品牌中的介机构或相关房地产网站上查询,初选房源。

南通公积金贷款买房流程第三环节:实地看房

这是一道比较复杂而且非常重要的工序。在专业经纪人带领下,对要购买的房屋进行实地考察。要查看有关房屋的资料,如产权证,房主的身份证等,经过比较后定下该房。

南通公积金贷款买房流程第四项环节:谈判签定买卖合同

确定目标后,就进入了和售房人实质性接触的谈判阶段。谈判签订买卖合同这一环节是购房过程中最重要的环节,买卖双方必须把自身的权利和义务落实到文字上,特别是有关房屋的面积、付款方式、物业状况等关键条款。

南通公积金贷款买房流程第五环节:办理贷款

目前二手房可以办理商业贷款。根据自身的财力和所购房屋的各种条件综合考虑贷款的额度、年限等。由中介公司协助按银行的有关规定办理贷款手续。

南通公积金贷款买房流程第六环节:办理产权过户

原来卖方的名字要更换成新的买房人的名字。要在中介公司的指导下准备齐相关的资料,然后权证人员协助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南通公积金贷款买房流程第七环节:验房入住一定要把所购房屋的水、电、煤气、有线电视费、供暖费、物业费等费用结清,买卖双方和中介公司都要在物业交割单上签字备档。

劳动关系,南通住房公积金提取需要哪些材料


南通住房公积金提取需要哪些材料?

购买住房提取

(一)购买商品房

1、提供房屋销售发票和房屋契税发票或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销售发票(房屋契税发票);

2、提供规范的购房合同和财税部门监制的预收款票据。

(二)购买二手房

提供房屋销售发票和房屋契税发票或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销售发票(房屋契税发票)。【个人社保,大病提取公积金】

(三)购买农民集中居住地住房

提供有效的购房(代建)合同(协议),首付款的有效凭证。

(四)购买公有住房

提供购买公有住房审批材料和房改专用票据或《房屋所有权证》和房改专用票据。

拆迁安置提取

拆迁安置实行实物安置的,提供《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购房协议书(意向书)或购房合同和财税部门监制的预收款票据。

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

(一)建造、翻建自住住房,提供规划、建设等相关职能部门的批准文件或相关证明材料。属于建造农民集中居住地住房,提供相关职能部门批准文件及有关合法权属证书、各集中居住区管理部门出具的出资证明等证明材料。

(二)大修自住住房,提供房屋安全鉴定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证明,并应经实地勘察正在实施大修行为。

偿还住房贷款本息提取

(一)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提供本人身份证明。【公积金查询,五险一金查询】

(二)偿还商业性住房贷款,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屋他项权证》、借款合同和银行还款清单。《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屋他项权证》被抵押在银行或产权管理部门的,提供银行或产权管理部门盖章的《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屋他项权证》复印件。属于期房贷款的,提供购房合同、借款合同和银行还款清单。

(三)偿还异地住房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住房贷款)的,提供的材料参照本条第一款第二项。

租住住房提取

(一)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10%的提供租住住房和家庭成员收入的有效证明。

(二)新就业人员租住住房,提供毕业证书、租住住房的有效证明等。

(三)属于以下特殊情况人员的,提供租住住房有效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

1、享受南通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提供民政部门核发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

2、持市、县(市)总工会核发的特困职工证的人员,提供特困职工证;

3、承租廉租住房的人员,提供廉租住房租赁合同;

4、领取南通市企业最低标准工资的人员,提供领取企业最低标准工资证明;

5、男满50周岁、女满40周岁的失业人员,提供就业登记证;

6、残疾人员,提供残疾人联合会核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7、进城务工人员和外来择业人员,提供户籍证明或身份证明。

火灾、洪水、龙卷风等自然灾害使自住住房受损提取

(一)遭受火灾的,提供消防部门的火灾出救及住房损失程度证明。

(二)遭受洪水、龙卷风等自然灾害的,提供气象部门提供的灾害性天气证明及住房损失程度证明。

离休、退休提取

(一)符合法定退休年龄,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的提供身份证件。

(二)其他情形符合有关退休规定的,提供退休证、身份证件。

出境定居提取

提供定居签证证明。

户口迁移、工作调动离开本行政区域提取

(一)户口迁移的,提供户口迁移有效证明或所在地的户口簿和身份证件。

(二)工作调动离开本行政区域的,提供调令或与新单位签定的劳动合同或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暂住证明。

(三)总公司内部跨行政区域的工作调动,提供调令或新签订的劳动合同,或提供总公司人事部门的出具的工作调动的证明。

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连续两年以上(不含两年)未重新就业,且男满50周岁,女满40周岁提取

提供就业、失业登记证。

持有残疾证(含完全、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提取

提供残疾证和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被判处刑罚,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

提供判决书和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人民法院判决书涉及住房公积金提取

(一)偿还个人债务的,提供法院判决书。

(二)离婚共同财产分割等涉及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提供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

外来择业人员和农村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

(一)提供户籍证明(农村家庭户口簿,或户籍职业注明为粮农的家庭户口簿,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的界定户籍性质证明等),以及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二)提供户口簿,且户口簿与其身份证上居住地址一致,皆为农村居住地(需注明“**街道**镇**村**组”),以及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三)户籍所在地性质的界定可参照《农村地名库》。

(四)本行政区域以外的外来择业人员解除劳动关系的,提供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缴存人死亡提取

(一)死亡人缴存账户中的储存余额低于1000元的,可由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办理,提供死亡证明、与死亡人的关系证明、(以上留存的材料须有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签字),同时出具书面申请。

(二)死亡人缴存账户中的储存余额超过1000元(不含)以上的,必须提供《公证书》。

符合本实施细则第二章第五条第一款(一)至(六)项情形的,提取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中储存余额不足时,期配偶、未婚子女或未婚提取人的父母(以下统称“家庭成员”)可同时提取账户内的存储金额。

家庭成员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提供以下材料:

(一)提取申请人的配偶提供夫妻关系证明材料;

(二)提取申请人的未婚子女或未婚提取申请人的父母,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父子、母子关系有效证明和民政部门出具的未婚有效证明(男未满22周岁、女未满20周岁可免提供未婚证明,在读大学生未婚证明可由所在院校人事部门出具)。

符合本实施细则第二章第五条第一款(一)至(十五)项情形的,提取申请人除需提供上述相关材料外,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件及分支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符合本实施细则第二章第五条第一款(一)至(三)项情形的,应在相关证明材料开具或发放之日起一年内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逾期不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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