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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符合哪些条件

2020-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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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贷款是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享受的贷款,与商业贷款相比,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优势很明显。那么申请深圳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符合哪些条件?

连续缴存公积金满6个月方可申请

据《贷款规定》规定,贷款对象是在深圳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职工本人为公积金贷款申请人,配偶应当为共同申请人;父母在本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可以为共同申请人。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申请人在申请当月之前连续按时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且申请时属于正常缴存状态;

(二)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发生公积金贷款或者已经还清公积金贷款;

(三)申请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信用状况良好;

(四)申请人已按规定支付购房首付款;

(五)申请人提供符合本规定要求的担保;

(六)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符合国家、省和本市房地产市场管理政策要求;

(七)符合公积金管委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据《贷款规定》,住房公积金可贷范围是本市商品住房和保障性住房,也就是说,买铺、买写字楼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买惠州、东莞等外地商品住房也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

第二套房仍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据《贷款规定》,市民购买第二套商品住房(住宅类),仍可申请公积金贷款。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银监会联合印发《关于规范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二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1.1倍。停止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如果之前按揭购买了一套商品住房(住宅类),然后又卖了,现在准备新购一套商品住房(住宅类),申请公积金贷款算第一套还是第二套住房?

该负责人肯定地说,算第一套房。与商业银行不同的是,银行“认房也认贷”,而公积金管理中心“只认房不认贷”。也就是说,公积金管理中心只认申请人目前名下房产,不计算其拥有房产和按揭贷款的历史记录。

据悉,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申请材料须向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交,具体受理地点是公积金中心的福田、宝安、龙岗管理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必须要提供如下材料:(1)住房公积金联名卡;(2)有效身份证件;(3)婚姻状况证明;(4)购房合同、首付款凭证;(5)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职工和父母一并申请公积金贷款的,需另提供户口簿或公安部门、公证机构出具的直系亲属关系证明。bX010.CoM

公积金连续三年未提取,可贷额度提高10%

根据《贷款规定》,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为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10倍,职工个人申请的,单笔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50万,与配偶或者父母一并申请的,单笔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80万。

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前连续三年以上未曾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在上述可贷额度计算的基础上可以提高10%(但不能突破50万或80万的限额,同时不能超出其月还贷能力,如按等额本息还款法计算的月还本付息额不超过申请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50%)。

公积金贷款期限以年为单位,最长贷款期限不超过30年。职工申请的贷款期限与申请贷款时的实际年龄之和不超过70年。

公积金贷款利率按住建部、人民银行规定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目前为五年以下(含五年)的年利率为4.00%;五年以上的年利率为4.50%。

以上是深圳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符合的相关条件,如果你还想了解其他信息,请关注网深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专题。

扩展阅读

住房公积金怎么贷款 需符合什么条件


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指由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用个人以其所在单位所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委托商业银行向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和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发放的房屋抵押贷款。住房公积金怎么贷款呢?

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应符合哪些基本条件?

(1)只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才有资格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没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就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2)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者要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即申请贷款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六个月。因为,如果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行为不正常,时断时续,说明其收入不稳定,发放贷款后容易产生风险。

(3)配偶一方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其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前,配偶双方均不能再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因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满足职工家庭住房基本需求时提供的金融支持,是一种“住房保障型”的金融支持。

(4)贷款申请人在提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时,除必须具有较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外,没有尚未还清的数额较大、可能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当职工有其他债务缠身时,再给予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就很大,违背了住房公积金安全运作的原则。

贷款用途必须专款专用

住房公积金贷款用途仅限于购买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而且所购买的住房应当符合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建筑设计标准。职工购买使用权住房的,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具备一般住房贷款应具备的条件

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人应当有相当于购买住房价格的20%或以上的自筹资金;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人应同意办理贷款担保,等等。这些都是降低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所需要的。

住房公积金怎么贷款,流程是什么样的?

首选是受理申请,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专人或受委托银行专人负责对借款申请人所递交的申请资料的完整性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资料传递给中心信贷员进行初审。

申请资料审查不合格的,经办人员提出明确意见并退还申请资料,待符合贷款条件或资料完善后,借款申请人可重新提出申请。

完整的贷款资料应包括:申请表2份、购房合同复印件3份、预付款发票复印件3份、借款人夫妻双方身份证复印件3份、户口复印件3份、结婚证复印件2份。

审查、审批

1、初审

初审内容主要包括:

(1)审查借款人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2)审查借款人是否符合贷款条件,是否有还贷能力。(3)抵押物的真实性。(4)申请人缴交公积金情况。

2、复审

中心二处审查复核资料的完整性和初审意见的合理性,签署审查意见。

3、审批

中心主任、主管主任分别根据二处报送资料,对借款申请进行终审。

签订合同

委办银行通知借款人到银行签订《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委托借款合同》一式四份。

所购住房能够抵押或用他处现房抵押的签订《抵押合同》一式四份。

所购住房不能抵押又找不到他处现房做抵押的此时可向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公积金质押”或担保公司做阶段性担保。

办理抵押

借款人本人持《借款合同》、《抵押合同》、《购房合同》、预付款发票、借款人身份证复印件到“房产交易中心抵押登记窗口”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抵押登记落实后,借款人持《放款通知书》、《房屋他项权证》原件、复印件1份到银行放款。

银行放款

贷款银行见到中心的《放款通知书》后,将借款划转到售房单位帐户。

深圳公积金贷款条件有哪些 


公积金是在职员工长期的住房储备金,公积金贷款时他们购买住房的优先选择,那么你知道公积金贷款条件么,下面小编以深圳为例,为大家介绍一下深圳公积金贷款有哪些条件。

深圳公积金贷款条件:

(一)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具有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二)在申请贷款之日前,个人和所在单位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含一年)以上。对转业军人、新参加工作人员,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可适当放宽住房公积金缴存时间为连续缴存六个月(含六个月)以上。

(三)新调入我市工作的职工,如在原工作单位已缴存住房公积金,且已将住房公积金转移到现在工作单位的,按连续缴存计算,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四)单位连续欠缴公积金三个月(含三个月)以上,对该单位职工不予办理公积金贷款,如欠缴公积金的单位将欠缴公积金足额补缴后,可视同为连续缴交,该单位职工方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五)具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及偿还商业银行的自住购房贷款证明和相关材料。

(六)具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合法担保手续。

(七)具有不少于住房总价30%的自筹资金作为购房的首付款。

(八)新购自住住房合同期限或房产证在一年内(含一年)可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九)二手房以交易契税发票时间为准,期限为一年内(含一年)方可办理公积金贷款。 

(十)在本市缴交住房公积金,但本人从未申请过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或虽申请过,但已全部偿还贷款本息金额,需要异地购买自住住房的职工,可凭异地所购自住住房合同、发票、预售楼许可证、本地房产作抵押,办理公积金贷款。

相关链接深圳公积金用途有哪些

1.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深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用住房公积金,委托商业银行向购买、建造、翻修、大修自住住房、集资合作建房的住房公积金存款人发放的优惠贷款。

2.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是指当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不足以支付购房款时,借款人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同时又向受托银行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两部分贷款一起构成组合贷款。组合贷款中住房公积金贷款由管理中心审批,商业性贷款由受托银行审批。房地产开发商与管理中心和受托银行签订《商品房按揭贷款合作协议》,由房地产开发商为借款人提供阶段性保证担保,并按贷款总额一定比率缴存保证金,待产权证办妥完成抵押登记后,结束保证担保责任,转为所购住房抵押担保。借款人向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获得批准后有受托银行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办理用款手续。

3.个人住房公积金置换组合贷款:个人住房公积金置换组合贷款,是先由银行用银行资金对借款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发放商业性住房贷款后,再由受托银行代理借款人向管理中心申请公积金贷款。借款人的公积金贷款额度控制在其公积金基本贷款额度内且不超过商业住房贷款金额的70%,其公积金基本贷款期限比商业住房贷款期限短一年以上。

以上是深圳公积金贷款条件的相关说明,如果还有其他疑问的话,请关注网深圳公积金管理中心专题进行了解。

深圳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是什么


公积金贷款与商业贷款相比优势十分明显,它的优势不仅仅局限于低利率,还有一点就是贷款的额度高。然而并不是所有人都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那么深圳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是什么?让小编给你解答。

深圳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

(一)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具有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二)在申请贷款之日前,个人和所在单位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含一年)以上。对转业军人、新参加工作人员,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可适当放宽住房公积金缴存时间为连续缴存六个月(含六个月)以上。

(三)新调入我市工作的职工,如在原工作单位已缴存住房公积金,且已将住房公积金转移到现在工作单位的,按连续缴存计算,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四)单位连续欠缴公积金三个月(含三个月)以上,对该单位职工不予办理公积金贷款,如欠缴公积金的单位将欠缴公积金足额补缴后,可视同为连续缴交,该单位职工方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五)具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及偿还商业银行的自住购房贷款证明和相关材料。

(六)具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合法担保手续。

(七)具有不少于住房总价30%的自筹资金作为购房的首付款。

(八)新购自住住房合同期限或房产证在一年内(含一年)可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九)二手房以交易契税发票时间为准,期限为一年内(含一年)方可办理公积金贷款。 

(十)在本市缴交住房公积金,但本人从未申请过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或虽申请过,但已全部偿还贷款本息金额,需要异地购买自住住房的职工,可凭异地所购自住住房合同、发票、预售楼许可证、本地房产作抵押,办理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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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是多少

根据最新出台的《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暂行规定》,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为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12倍。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一并申请,且共同申请人在本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套住房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90万元;而职工个人申请的,单套住房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50万元。

根据《规定》的相关要求,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20%;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对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对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停止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

以上是深圳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的相关信息,如果还有其他疑问的话,请关注网深圳住房公积金专题。

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有哪些?


很多市民将住房公积金贷款作为他们买房的第一选择。那么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哪些条件是大家需要了解的,下面小编给大家总结一下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等信息。

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

申请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基本条件主要包括三个方面:贷款对象、贷款用途、住房贷款基本条件。

住房公积金贷款对象

1、具有有效的身份证明;

2、只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才有资格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没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就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3、配偶一方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其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前,配偶双方均不能再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因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满足职工家庭住房基本需求时提供的金融支持,是一种"住房保障型"的金融支持。

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人应当有相当于购买住房价格的20%或以上的自筹资金(各地规定各不相同);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人应同意办理贷款担保,等等。这些都是降低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所需要的。

住房公积金贷款用途

住房公积金贷款用途仅限于购买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而且所购买的住房应当符合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建筑设计标准。职工购买使用权住房的,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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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人具备什么条件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

1、交存了住房公积金的,即便是农村户口,也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2、本人及所在单位在本市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从后往前推算);

3、有稳定的职业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有购买自住房的合法合同或协议,并有所需规定比例自筹资金;

5、有《担保法》规定的资产为贷款抵押或质押;

6、同意办理置业担保或抵押物财产保险;

7、同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购买哪些房屋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

1、商品房(开发商必须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贷款合作协议);

2、现住房(即房改购买产权);

3、二手房(上市交易的存量房);

4、无产权住房(必须以自有或第三者房屋所有权作抵押);

5、拍卖房(拍卖公司必须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贷款合作协议).

以自有或第三者房屋所有权作抵押贷款购买的无产权住房主要包括哪些房屋

1、军队产权的自住房屋;

2、集体土地上己形成一定规模的小区内的自住房屋;

3、投资代建的自住房屋。

办理公积金贷款所需缴纳的各项费用标准如何规定

1、保险或担保费:纯公积金贷款为:贷款额×相应费率×贷款年限

组合贷款为:房款总额×相应费率×贷款年限

2、契税:房款总额×1.5%

3、抵押登记费:贷款额×1.5%;最多不超过200元;

4、工本费:a,商品房为:纯公积金贷款160元,组合贷款170元;

b,其他为:纯公积金贷款80元,组合贷款为90元;

注:产权共有的另加10元;

5、代办费:纯公积金贷款为200元,组合贷款为250元;

6、维修基金:建筑面积×40元/平米

7、测量费:建筑面积×0.19元/平米

不同类型房屋贷款分别有哪些收费项目

商品房:保险或担保费、契税、抵押登记费、工本费、代办费、维修基金、测量费;

现住房:保险或担保费、抵押登记费、工本费;

二手房:保险或担保费、抵押登记费、工本费、代办费;

无产权房:保险或担保费、抵押登记费、工本费、代办费;

拍卖房(己办理产权):保险或担保费、抵押登记费、工本费、代办费;

以上是有关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相关内容,了解公积金贷款条件,有利于我们更加有针对性地申请公积金贷款条件。如果还有其他疑问,请关注网住房公积金专题。

南通公积金贷款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南通公积金贷款是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享受的贷款,国家规定,凡是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均可按公积金贷款的相关规定申请公积金贷款。那么,南通公积金贷款需要满足哪些条件呢?

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和大修自住住房的,均可作为借款人按规定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按规定在本市正常、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六个月以上。

凡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在已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前提下,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可以不受住房公积金缴存时间的限制。

1、高层次人才和高校毕业生:(1)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2)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省“333工程”第一层次培养对象、国家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省级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学术技术带头人。(3)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部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省“333工程”第二层次培养对象、博士生导师、教授或研究员级高工。(4)具有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人员、省“333工程”第三层次培养对象、市级学术技术带头人(拨尖人才)、获得博士学位的人员和高层次经营管理人才。(5)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双本科文凭以上人员。(6)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及带项目带资金的各类人员。(7)经市人才测评机构认定的具有特殊才能的其他各类人员。(8)应届毕业新参加工作的全日制高校毕业生。

2、军队转业军人、退伍军人所在单位已正常、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六个月以上的,可视同本人正常、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六个月以上。

3、与单位已解除劳动关系的职工,确有缴存住房公积金意愿的,可与南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其分支机构签订《自愿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协议》,转入住房公积金代理户,按代理户贷款政策统一办理。

(三)信用良好,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1、借款申请人的贷款偿还能力标准的确认:根据人民银行相关政策文件规定,符合以下条件,可认定具备贷款偿还能力。(1)借款申请人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月还款额减去申请人、配偶及共同借款人住房公积金缴存额之和与家庭月收入之比需小于50%。(2)借款申请人在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的同时,如有尚未还清的商业贷款,商业贷款月还款额加拟申请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月还款额减去申请人、配偶及共同借款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之和与家庭月收入之比小于55%。

2、借款申请人的偿还能力按家庭收入条件分类确认:(1)未婚子女申请贷款,其父母承诺共同还款的或父母申请贷款,其未婚子女承诺共同还款的,视同共同还款人,月收入可合并计算。(2)住房公积金缴存月工资基数根据规定实行封顶,由此造成住房公积金缴存月工资基数小于实际收入的,根据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及单位盖章的三个月工资收入明细,或根据提供的税务部门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确定其实际收入。(3)无固定工作单位的共同借款人,月收入可依据南通市劳动和保障局公布的当年缴存养老保险金的工资基数标准确认其实际收入。(4)有固定房租收入者,根据提供的税务部门出具的租金收入完税证明,确定其实际收入。

2014年南通公积金缴存基数是多少

一、从2014年1月1日起,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由2012年职工月平均工资调整为2013年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口径:市区机关、事业单位以南通市财政部门确认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准,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和封顶基数仍按有关规定执行。

二、对于1998年12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的机关事业单位新职工,其逐月发放的住房补贴缴存基数参照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执行,缴存比例仍为14%,住房补贴参照住房公积金进行管理和使用。

三、为保证职工住房公积金和住房补贴能够及时调整,请贵单位在2014年1月底前,到住房公积金缴存银行公积金专柜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个窗口办理调整手续,并按调整后的月缴存额及时汇缴。

崇川区范围内的单位联系地址:人民中路31号建行城中支行四楼服务大厅或工农南路150号政务中心裙楼四楼;开发区范围内的单位联系地址:开发区办事处6号窗口(开发区上海路22号建行营业大厅),;港闸区范围内的单位联系地址:港闸区办事处二楼(城港路28号永兴村社区公共服务中心)。

住房公积金,丽水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


丽水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足额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在职职工;

2、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十二个月以上;

3、在丽水市行政区域内购买、建造自住住房,并已付清规定首付比例以上购房款;

4、个人信用良好,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5、同意以所购建的住房作为贷款的抵押物,或提供管理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担保。

金投保险网小编介绍,根据《丽水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规定,丽水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具体政策规定如下: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职工,可以向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

(一)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至申请贷款日,单位和个人连续12个月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三)在丽水市行政区域内购建自住住房(其中购买二手房的,建成年份不得超过20年);

(四)个人信用良好,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五)同意以所购建的住房作为贷款的抵押物,或提供管理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担保;

(六)已付清30%以上购房款。

【相关政策】

为了保证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的正常运行,丽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近期已出台实施了《丽水市个人住房公积金置换贷款暂行办法》。办法规定,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市民可以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置换贷款,也就是说从商业银行先行贷款,利息差由公积金中心代为支付,待轮候到置换公积金贷款时,再将商业贷款置换为公积金贷款。

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前提条件是,城镇职工个人与所在单位必须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满一年。城镇职工在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应提交以下资料:

个人资料:申请贷款的个人(以下简称借款人)身份证明及配偶的相关身份证明(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均可)的复印件各4份;借款人的婚姻证明(单身证明、结婚证书、离婚证书或离婚判决书,丧偶者须提供对方的死亡证明)的复印件各4份;交购房款的有效凭证复印件4份;借款人及配偶的收入证明各4份;合法的购房合同原件4份;以及借款人及其配偶的印章。另外,必须提供借款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证明。以上这些材料,一定要带上原件及相应份数的复印件。

房屋建审资料: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或房改批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审平面图及楼层平面图。

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购房者,可以到受委托的银行及经办网点办理公积金贷款,还可就近前往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各分中心、管理部申请办理公积金贷款。

首先要问清楚开发商的项目按揭银行情况,问清楼盘“五证”是否齐全、能不能给自己提供相关手续等。假如开发商虽然“五证”齐全但不给购房者提供,也不可能办理公积金贷款。

在法定退休年龄内,贷款年限最长期限为30年;贷款额最多不超过40万元,贷款额在30万元以内的,借款职工可以向接受委托的银行直接申请,30-40万元,必须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


外地人能否申请公积金贷款?申请办理公积金贷款条件是什么?对此,本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在本市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基本条件具体规定为以下几点。

1.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者本市其他有效居留身份;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信用良好;

3.没有达到法定的退休年龄;

4.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1年以上,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前连续逐月缴存住房公积金满1年且所在单位不欠缴;

5.本人没有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6.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其中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是指职工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建造、翻建住房的,须有规划、土地管理部门批准文件;大修住房的,须有规划管理部门批准文件。

另外,职工已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还清前,其配偶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方式:

咨询热线:96266

官方网站:或

公积金贷款,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住房公积金贷款分为三个方面:商品房住房公积金贷款、二手房公积金贷款、单位集资建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这三种公积金贷款需要哪些材料呢?

1.商品房住房公积金贷款需提供的材料

(1)借款人及参贷人(共同还款人、担保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和共同还款承诺书;

(2)婚姻状况证明(已婚的提供结婚证复印件,其他情况由所在单位或派出所出具证明);

(3)合法的商品房购房合同或协议;

(4)借款人及参贷人所在单位提供的个人资信证明;

(5)借款人已交付不低于30%购房款的有效凭据;

(6)有效的担保证明;

(7)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期房楼盘,必须是由开发商与受委托银行签订按揭协议的楼盘,借款人可通过按揭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2.二手房公积金贷款应提供的材料

二手房办理是以所购住房做抵押担保,在提供上述资料基础上须补充以下资料:

(1)卖方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

(2)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

(3)由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

(4)由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中介机构与买卖双方签订的三方协议;

(5)由区级以上房产交易部门进行抵押登记。

二手房公积金贷款可到受委托银行办理。

3.单位集资建房公积金贷款应提供的材料

单位集资建房由单位集中办理,集资建房单位在向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发展计划委员会的立项批复;

(2)国有土地使用证;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4)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5)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材料审批通过后,公积金管理中心与集资建房单位按照担保法的有关规定签订《协议书》或《担保合同》。

住房公积金贷款,上海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


经过央行的多次加息,商业贷款利率的提高,使得住房公积金贷款优势凸显。开始相对于商业住房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具有利率较低,还款方式灵活,首付比例低的优点。但也并非所有人都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那么上海公积金贷款条件有哪些呢?

只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才有资格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没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就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者要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即申请贷款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六个月;

配偶一方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其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前,配偶双方均不能再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

贷款申请人在提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时,除必须具有较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外,没有尚未还清的数额较大、可能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

贷款用途必须专款专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用途仅限于购买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而且所购买的住房应当符合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建筑设计标准。职工购买使用权住房的,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具备一般住房贷款应具备的条件: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人应当有相当于购买住房价格的20%或以上的自筹资金;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人应同意办理贷款担保,等等。这些都是降低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所需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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