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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意外伤害险是什么?如何投保?

2020-11-18
意外伤害保险规划 旅游保险知识 保险是人生的规划

目前,随着我国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不仅国内旅游人数激增,而且赴国外旅游的人也越来越多,同时,旅游中出现意外的事件也屡见报端,每每遇到这种情况,都有很多专家呼吁大家提高保险意识,旅游时勿忘购买旅游意外伤害险。那么,旅游意外伤害险是什么?有什么用?如何投保呢?本文将为您介绍。

旅游意外伤害险是什么?

旅游意外伤害险实际上就是短期的意外伤害保险,只要符合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无论是由于旅行社的责任、个人过失,还是由于其他各类突发事件,被保险人都可以获得保障。游客可以根据出行情况来选择购买适合境内或境外的旅游意外险。旅游意外险的优势在于保费低,保障高,承保期限可自由选择。

旅游意外伤害险承保范围有哪些?

旅游意外险承保的主要是游客在旅行期间发生的意外伤害,保险期限一般是指从游客踏上旅行社提供的交通工具起,至行程结束后离开旅行社安排的交通工具止。其承保范围大致包括四大类:一是人身意外保障,由于意外造成死亡或永久性伤残;二是医疗费用保障,在旅行中因意外而引致的医疗费用开支;三是个人财物保障,旅行中200元以上的财物因意外损毁或被盗窃所带来的经济损失;以及个人法律责任保障,受保人因疏忽而导致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物损失而被追讨索偿的保障。

旅游意外伤害险如何投保?

旅游意外险属于自愿投保范畴,并不会附带于旅行社随团游的合同中,因此游客有需求的话需要另行购买。因此投保者应根据自身情况和实际需求有选择性的投保。例如,偶尔旅行的游客可以选择短期旅游意外险,而每年多次外出的则可以选择一年期的意外险产品。

一些游客在购买旅游险时往往选择高保额保险产品,认为保额高保障就好。专家提醒,旅游购买保险应根据旅游天数、旅游的行程、旅行目的地的消费水平、自己是否已有其它人身险保障等因素,做相应的增减、组合,保额并非越高越好。一般来说,保险金额不要过低或过高,一般购买旅游保险产品其意外金额最好大于20万,意外医疗最好大于2万,这样才能够解除后顾之忧,真正的放心享受旅途之乐。

另外,游客在投保时切记要留意合同条款,特别是投保范围和免责内容。另外值得注意的是,有些保险公司建立了救援服务,因此对于自由行、尤其境外自由行的游客来说,选择有国际救援服务的保险是很有必要的。

旅游意外伤害险是什么——相关链接旅行社责任险不是旅游意外伤害险

游客通过旅行社随团旅行时,大多数人会认为旅行社责任险可以代替意外险,因此便不购买旅游意外险。但其实“旅行社责任险”并不能直接给游客带来保障。旅行社责任险,是国家旅游局强制旅行社投保的保险,投保人、被保人和受益人均为旅行社,旨在转移旅行社风险成本,“旅行社在从事旅游业务经营活动中,因旅行社的疏忽或过失,造成游客损失而应由旅行社承担的责任,转由保险公司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行为”。换言之,游客发生的损失如果不是旅行社造成的,那么将无法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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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意外伤害和意外伤害险


意外伤害包括意外和伤害两层含义。伤害是指人的身体收到侵害的客观事实。意外是就被害人主观状态意愿的。意外伤害保险中所称的意外伤害是指被保险人没有预见到或违背被保险人意愿的情况下,突然发生的外来致害物对被保险人的身体明显、剧烈地侵害的客观事实。

意外伤害的构成要件。意外伤害的构成包括意外和伤害两个必要条件。仅有意外而无伤害的客观事实不能构成意外伤害。反之,仅有伤害的客观事实而无意外,也不能构成意外伤害。只有在意外的条件下发生伤害才构成意外伤害。因此,什么是意外伤害是指在被保险人没有预见到或在违背被保险人意愿的情况下,突然发生的外来致害物明显、剧烈地侵害被保险人身体的客观事实。

什么是意外伤害保险?

市场上意外伤害保险合同大体可分为3类:普通意外伤害保险合同、特种意外伤害保险合同和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合同。

普通意外伤害保险合同,又称“一般意外伤害保险合同”,或称“日常或个人意外伤害保险合同”。 意外伤害保险是指,意外险被保险人以日常生活中可能遭受意外伤害为保险事故而与保险人订立的合同。普通意外伤害保险合同的期限一般以1年为期,其特点是保持传统的个人投保方式,向居民提供一种安全保障。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合同是一种以各种社会组织为投保人,以该社会组织内的在职人员为被保险人,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造成的人身伤害、残废、死亡为保险责任范围,而订立一份保险合同的伤害保险。最后一种是特种意外伤害保险合同,这是一种保险责任范围仅限于某种特种原因造成意外伤害的合同。

其中最主要的是旅行意外伤害保险合同、交通事故意外伤害保险合同和电梯乘客意外伤害保险合同。

旅行意外伤害保险

这种合同以被保险人在旅行途中,因意外事故遭受伤害为保险事故。保险人一般对约定的旅行路线和旅行期间保险事故承担责任。如飞机失事或船舶碰撞而致旅客的伤害即是。这种保险合同,又可细分为国内旅行意外伤害保险合同和国外旅行意外伤害保险合同。

交通事故意外伤害保险

主要针对交通工具遇到交通事故给被保险人造成的伤害、残疾和死亡,而且赔偿范围扩大到交通工具之外的等候场所。它所承保的危险有:(1)作为乘客的被保险人在交通工具行驶、飞行过程中所遭受的意外伤害事故;(2)作为乘客的被保险人在交通工具搭乘场所(候车、候机、候船)时所遭受的意外伤害事故;(3)作为行人的被保险人因遭受空中物体坠落而遭受的意外伤害事故;(4)被保险人被交通工具所撞,或因交通工具发生火灾、爆炸所遭受的意外事故。

电梯乘客意外伤害保险

这是指被保险人乘电梯时发生意外事故造成伤残或死亡时,由保险人付赔偿责任的保险合同。投保人是置办电梯或者安装电梯的社会组织或经济单位,被保险人是使用电梯的乘客,保险责任仅限于在专门载乘顾客的专用电梯内的意外事故。

意外险雨后热销

私家车的意外保障一直是一块有待加强的洼地,但是近来市场上寻找以驾驶员事故为保障标的的人越来越多。有车一族必须要引起重视的是机动车驾驶人员意外伤害保险(俗称司机意外险),这个险种可赔偿司机溺水,在大雨中行车溺亡概率很小,发生此类小概率事件,即便溺水司机未投保人身险,如果购买了此项保险,亦可获得赔付。普通的车损险或者三者险不涉及人员伤亡的赔偿。

旅游人身意外伤害险条款“意外伤害”解读


旅游人身意外伤害险是旅行社必须买的险种,主要是针对旅行期间,投保人因为意外事故导致身故、烧伤或者不同程度的残疾给予一定赔偿。旅游人身意外伤害险条款关于“意外伤害”是如何认定的呢?

旅游人身意外伤害险条款规定,构成意外伤害保险的事故必须是外来的、突发的、意外的、非疾病的因素所导致的身体伤害。所谓外来的,是指伤害原因为被保险人自身之外的因素,如机械性的碰撞以及咬伤、烫伤、烧伤、冻伤、电击、光辐射等因素所致的物理性损伤或酸、碱、煤气等因素所致的化学性损伤;所谓突发的,是指人体受到猛烈而突然的袭击所形成的伤害,如交通事故中的撞车、天空坠落物体的碰撞等引起的伤害、死亡,是突发的、瞬间完成的;所谓非疾病的,是指损害的造成不是由被保人本身的疾病引起的;所谓非本意的,是指当事人不能预见、非本人意愿的不可抗力事故所致的伤害等等。具备这些条件才可以认定为意外伤害保险的责任范畴内。

小贴士:投保时,一定要看清旅游人身意外伤害险条款,交保费前一定要求保险代理人出具完整保险合同并亲自阅读,对免责范围、承保事项及理赔等条款应充分了解清楚。

旅游人身意外伤害险条款——相关链接太平洋旅游意外伤害险条款关于保险金申请的规定

一、被保险人发生保险事故,由保险金受益人作为申请人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凭下列证明和资料向保险人申请给付保险金:(一)保险单正本;(二)受益人户籍证明或身份证明;(三)交通、公安等部门出具的意外伤害事故证明;(四)如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身故,须提供公安部门、县级以上(含县级)医院或保险人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被保险人身故证明书及被保险人户籍注销证明;(五)如被保险人因意外事故及自然灾害宣告死亡,须提供人民法院出具的宣告死亡判决书;(六)如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残疾或烧(烫)伤,须提供县级以上(含县级)医院或保险人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或医师出具的被保险人残疾程度鉴定书或烧伤的程度及烧伤面积鉴定书;(七)如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而在县级以上(含县级)医院或保险人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治疗,须提供由该医疗机构出具的附有必要病理检查、化验检查、血液检验及其它诊断报告的诊断证明书、病历、住院证明、出院小结、医疗费用原始发票等;(八)意外伤害补充保障相关费用单据原件;(九)投保人、受益人应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伤害程度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二、如受益人委托他人申领保险金,还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的身份证明等资料。

三、保险人收到申请人的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本条第一、二款所列证明和资料后,对确定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申请人达成有关给付保险金数额的协议后10日内,履行给付保险金义务;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向申请人发出拒绝给付保险金通知书。

四、保险人自收到申请人的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本条第一、二款所列证明和资料之日起60日内,对属于保险责任而给付保险金的数额不能确定的,根据已有证明和资料,按可以确定的最低数额先予以支付,保险人最终确定给付保险金的数额后,给付相应的差额。

五、如被保险人在宣告死亡后生还的,受益人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被保险人生还后30日内退还保险人已支付的保险金。

六、受益人向保险人请求给付保险金的权利,自其知道或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2年不行使而消灭。

意外伤害保险包括什么?理赔范围是什么?


人生中,总会出现意外事件,如果没有保障,有些后果我们无法估量。那么意外伤害保险包括什么呢?

磕磕碰碰、跌跌撞撞、烧伤、烫伤、扭伤、碰伤、摔伤、割伤、猫抓、狗咬、崴脚、扭腰,大煤气中毒、触电、溺水、火灾、地震、车祸都属于意外。 其中,中国的交通事故占全球15%--20%,2006年全国378781起,10万人死于交通意外,平均每天死270人,平均5分钟死亡1人,一生中每12人就有1人遇到车祸。每年(每人)至少会有一次意外受伤,4亿儿童(全国)因意外导致死亡、伤残、全残,每5000人就有一人溺水死亡,每5000人就有一人死亡火灾。

个人意外伤害保险适用对象: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或正常劳动的自然人。

承保风险:根据客户需求,意外险可以保障如下的一项或几项责任:1、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而致身故、残疾或烧伤的,保险人依照保险合同约定给付保险金;2、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在医院或者保险人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进行治疗,保险人按约定赔偿医疗费用;3、在保险期间内,保险人按约定对被保险人承担给付住院津贴、骨折津贴的责任。

个性化需求: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承保范围很广,可以根据需要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出境人员意外伤害保险、旅游观光景点/娱乐场所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机动车驾驶人员意外伤害保险等等。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赔偿范围

一、死亡给付,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造成死亡时,保险人给付死亡保险金。

二、残废给付,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造成残废时,保险人给付残废保险金。

三、医疗给付,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支出医疗费时,保险人给付医疗保险金。意外伤害医疗保险一般不单独承保,而是作为意外伤害死亡残废的附加险承保。

四、停工给付。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暂时丧失劳动能力,不能工作时,保险人给付停工保险金。

如何区分意外伤害保险的种类?

目前市场上主要分三种:1、是适合短期出游旅行全程保障的旅游类意外伤害保险,主要保险责任是旅行期间的意外伤害医疗、伤残、身故保障;2、是适合乘坐交通工具期间的交通工具意外伤害保险,例如航空意外保险、汽车乘客意外保险,主要保险责任是乘坐交通工具期间的意外伤害伤残、身故保障 ;3、是一年有效的普通意外伤害保险,主要保险责任是全天24小时有效的意外伤害医疗、伤残、身故保障。鉴于张小姐及先生此前已有普通寿险并附加过普通意外险,此次,专家建议她只购买前两种类型的险种。经过认真考虑,张小姐分别购买了阳光人寿的《阳光畅行卡》《阳光人寿交通工具意外险》各一份。

如何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意外保险是一种比较简单的保险产品,价格低,保障额度高,与传统的一些保险相比,购买起来手续相对简单,主要有以下几种:

可到专业保险公司销售柜面购买:消费者填写投保单,保险公司收具保险费后出具保险凭证,保险生效。

可联系有资质的个人代理人购买:消费者填写投保单,通过个人代理人购买保险,保险公司收具保险费后出具保险凭证,保险生效。

通过有资质的代理机构购买:保险公司将系统终端装置在代理机构,印刷好空白保险凭证交代理机构保管,客户提供投保信息并向代理机构交付保险费后,代理机构通过保险公司系统打印保险凭证给消费者,保险生效。

通过网站购买:消费者在网上完成填写投保信息和付费,保险公司出具电子保险凭证通过电子邮箱或短信发送给客户,保险生效。

通过保险公司电话销售中心购买:消费者在电话上提供投保信息,保险公司出具保险凭证后递送给消费者时,再要求消费者刷卡成功缴费后,保险生效。

建筑工程意外伤害险保障范围是什么


在建筑工地上班,有相应的保险产品吗?谁可以为建筑工人的安全买单呢?

小张做项目承包人接下的第一个工程项目。那天和往常一样,小张带着施工队去工地视察,正在大家研究项目图纸的时候,小张听见背后“轰”的一声巨响,等大家回过神来时,才发现一名建筑工人从楼层坠落。事故过后,这位遇难工人的妻子带着两个年幼的孩子来工地讨说法,小张二话没说,先将手头的现金给了受害人家属,后又向企业申请了一笔慰问金。

小张想到有没有这样一种保险,既能够从根本上化解企业与工人的风险,更能缓和企业与建筑工人的经济矛盾呢?于是,小张拿起电话,向保险公司咨询相关信息。

保险公司工作人员根据小张所描述的风险需求,告诉小张可通过投保相关的建筑工程意外险来转嫁风险。建筑工程意外险以工程项目或单位工程为保险单位,其保费均以合同价为计算依据。建筑工程意外险的保险对象为在建筑施工现场或施工指定的生活区域内从事与建筑施工相关的作业人员、管理人员和路过施工现场的行人。这一险种的最大作用就是使受到意外伤害的建筑工人及时获得赔付。

听了保险公司工作人员的相关解答后,小张后悔莫及,如果当初早些能够投保这个建筑工程意外险,也许那起事故就不会给企业造成一定的经济负担,同时对受害人家属也是一种经济补偿。

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责任包括:

一、物质部分的保险责任:

列明的自然灾害:洪水、暴雨、地震、雷电、风暴、冻灾等及其他自然灾害;列明的意外事故:火灾、爆炸、飞机坠毁、飞机部件或物体坠落、原材料缺陷或工艺不善所引起的事故;人为风险:盗窃、工人或技术人员缺乏经验、疏忽、过失、恶意行为。

二、第三者责任:指被保险人在工程保险期内因意外事故造成工地及工地附近的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依法应负责的赔偿责任;

所以是不包括施工工人意外伤害的。一般建筑工程都会购买:建筑工程一切险+施工人员团体意外伤害保险。保费按照:1、建筑面积;2、工程造价;3、施工人数。这三种方式来确定。

建筑工程团体意外伤害保险

险种特色:保费测算方式灵活,为建筑施工人员提供保险保障。

投保期限灵活可选择:1个月——1年

保险责任:

在保险责任有效期内,被保险人在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工作过程中遭受意外伤害的,本公司按下列约定承担保险责任:

1、被保险人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该意外伤害身故的,本公司按保险单上载明的该被保险人的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2、被保险人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该意外伤害造成本合同所附《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以下简称《比例表》)所列残疾程度之一者,本公司按该表所列给付比例乘以保险单上载明的该被保险人的保险金额给付残疾保险金。如果自遭受意外伤害之日起经过一百八十日治疗仍未结束,则按第一百八十日的情况进行残疾鉴定,并据此给付残疾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同一意外伤害事故造成《比例表》中所列一项以上身体残疾的,本公司给付对应项残疾保险金之和。但不同残疾项目属于同一手或同一足时,本公司仅给付其中一项残疾保险金;如残疾项目所对应的给付比例不同时,仅给付其中比例较高一项的残疾保险金。

被保险人在保险责任有效期内,不论一次或多次因意外伤害造成身体残疾,本公司均按上述规定分别给付保险金,但累计给付的保险金达到保险单上载明的该被保险人的保险金额时,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3、本公司给付身故保险金时,如果被保险人已领取残疾保险金的,本公司按保险单上载明的该被保险人的保险金额扣减已给付的残疾保险金后的余额给付保险金,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举例:

某建筑工程,工期一年,工程总造价1千万元,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预计用工100人,该工程现参加《建筑工程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额10万元/人,

保费:若按人数计算为30*10*100=30000元,若按工程造价计算为2.5*10*1000=25000元,若按建筑面积计算为0.125*10*20000=25000元。如果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工程意外伤害身故,则其可获得10万元的赔付。

出境旅游意外伤害险多少钱?如何省钱?


近年来,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旅游甚至是出境旅游越来越成为一种时尚。很多人在购买出境旅游意外伤害险时都希望买到最具性价比的产品,会首先考虑出境旅游意外伤害险多少钱的问题。本文将为您介绍出境旅游伤害险多少钱合适,并为您介绍在购买出境旅游意外伤害险时如何选购才能更省钱。

投保险时要找准最核心保障功能

市场上的境外旅行险种类繁多,保障功能也五花八门,但其实最为核心的保障功能即意外伤害保险、医疗保险、国际救援服务。而保障功能加得越多,保费自然也越贵,所以投保者不妨按照实际需求选择特定的产品,或者通过自由搭配组合购买(绝大部分可网络投保的境外旅行险都可实现这一功能)。

在境外旅行保险保障责任中,意外伤害保险的作用在于意外身故或伤残后的经济补偿,是旅行者对家人的责任体现。医疗保障则可以在遭遇因意外或突发急性病需要救治时,提供医疗及相关费用的补偿。国际救援实际上包括了一系列服务,对于初到海外的旅行者来说非常实用。通过24小时多语种的救援热线,可以得到的援助服务包括将被保险人运送到医院、提供就医信息、安排住院、垫付医药费、指示最近的大使馆等等。一个电话就能获得多种非常实用的信息和贴心的服务,当紧急情况发生时,不啻于雪中送炭。

限定目的地型保障更便宜

以往出境游的旅行者在选购境外旅行险时不管是去欧洲、北美还是东南亚,购买的保险其实都是一种产品,除了保障时间长短可选之外,实质的保障范围其实是将境外所有国家(可保国家)包含在内的。而现在针对境外游目的地的旅行险陆续推出,保障范围的缩小使得保费更实惠,保障针对性更强。

如出发去新马泰七日游,以中德安联人寿在线保销售的“安顺乐游境外旅游险东南亚计划”为例,消费者仅需58元,即可获得10万元的意外身故及伤残保障,5万元的紧急住院医疗费用,5万元的紧急门诊和紧急牙科费用,20万元的紧急医疗转运和送返,以及住院补贴等保障,充分满足东南亚地区的紧急医疗需求。

保额定多少得看旅行地规定

至于境外旅意险保险额度如何确定的问题,其实可根据旅游所在地的方位来决定。若旅行的所在地是泰国,东南亚国家,属于非申根国,与亚洲的新加坡、日本等医药费较高的国家比较,泰国的医疗费用相对较低,因此意外医疗险的保额可以设置在5万元左右。

如果被保险人要前往法国,德国、西班牙等申根国旅行,投保境外旅意险是签发申根签证的基本前提,必须办理,且要求医疗保额最低为3万欧元(约30万元人民币医疗保障的保单才能符合申根签证要求)。

出境旅游意外伤害险多少钱?在线投保更便捷划算

此外,境外旅行保险这类产品,在线投保的优势更显见,简单快捷又划算。消费者可在各家公司,或者诸如等第三方网站自由选购符合出游需求的产品。平台的保险在线就能提供多款意外伤害保险的在线投保:其中包括身受广大境外旅游爱好者喜欢的“友邦四海旅行意外伤害保险”,该产品投保简便、保费低、保障高、涵盖疾病与意外,对境外旅游适用,基本保险利益包括意外身故、烧伤及残疾保障、医药费用补偿、紧急情况时运送和送返及身故遗体送返。友邦保险还特别与国际SOS救援中心合作,为购买该产品的客户提供“美国国际支援服务(AIAS)”。AIAS还可免费提供的24小时中英文应答的全球查询服务。同时,AIAS还可提供客户所在地的路线指南、法律医疗咨询等生活参考。

小贴士:出境旅游意外伤害险保险中应含有紧急救援

境外游首先要考虑的依然是意外事故,其次是被盗风险,尤其是护照,最后是罹患疾病的风险,比如水土不服、消化紊乱等。紧急救援是境外旅游保险很重要的一项服务。出现相应情况时可以致电救援热线,一些大的国际保险公司还提供母语服务。所以在出境前一定要记下与保险公司合作的国际救援机构的救援热线电话。

教你如何购买旅游意外伤害保险


旅游意外伤害保险是针对广大的旅游群众在旅游过程中受到意外伤害时,可以保护自身利益,使得自身利益最小化的保险。旅游意外伤害保险的购买具有重要的意义。那么应该如何正确的投保该保险?如何使得自身的利益不受到侵犯呢?本文主要介绍了旅游意外伤害保险在购买过程中应该注意的问题及如何远离投保过程中的三大误区。

投保旅游意外伤害保险警惕三误区

误区一:出险后能全额赔偿。“旅游出险后不一定都能得到保险公司的全额赔偿。”保险专家说,人身意外保险所约定的保险金额只是保险公司承担给付的最高保险金限额,而非实际给付金额,除航空事故能得到最高赔付金额外,其他人身意外保险都是按比例赔付。

误区二:旅行社投保就行。其实,旅游责任险只为旅行社因疏忽或过失所需承担的经济责任埋单,而游客本人发生的意外事故则不在承保范围内。 

误区三:保额越高越好。“其实,境外旅游保险的保额并非越高越好。”保险专家说,到美国 新加坡 日本等医药费较高的国家旅游,医疗险的保额最好不要低于20万元;而到泰国 马来西亚等国家旅游,如果行程较短,医疗险的保额在10万元左右即可。

旅游意外伤害保险的一些注意事项

如实填写投保单 网上填写投保单一定要正确填写以免因为填写了错误信息而是保险公司在出险时拒赔,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看清保险条款 很多投保人只知道旅游团代理投保了旅游险而不知投保险种的责任范围,没弄清楚就糊涂投了保。

并非保得越多越好 选择一定数量的保险险种投保,自然有了更多的保障,但是,旅游医疗险种是补偿性险种保多了形成超额保险多交保费就不明智了。

出了事故应及时通知 保险公司依据《保险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投保人 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因此出现后应及时报案。

旅游意外伤害保险的赔偿范围及金额

旅游意外保险的赔偿范围是:

* 人身伤亡、急性病死亡引起的赔偿;

* 受伤和急性病治疗支出的医药费;

* 死亡处理或遗体遣返所需的费用;

* 旅游者所携带的行李物品丢失、损坏或被盗所需的赔偿;

* 第三者责任引起的赔偿。按照旅游意外保险赔偿金额的基本标准,对入境旅游、出境旅游及国内旅游分别有具体规定;

* 旅行社为国内旅游者在中国境内旅游办理保险时,每位旅游者的保险金额不得低于10万元人民币。为入境旅游的外国人、出境旅游的中国人办理旅游意外保险时每位旅游者的保险金额不得低于50万元人民币。

旅游者在旅游期间一旦发生意外,将视具体情况,按规定得到全数、半数或部分保险金额。

购买旅游意外伤害保险的注意事项

如实填写投保单 网上填写投保单一定要正确填写以免因为填写了错误信息而是保险公司在出险时拒赔,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看清保险条款 很多投保人只知道旅游团代理投保了旅游险而不知投保险种的责任范围,没弄清楚就糊涂投了保。

并非保得越多越好 选择一定数量的保险险种投保,自然有了更多的保障,但是,旅游医疗险种是补偿性险种保多了形成超额保险多交保费就不明智了。

出了事故应及时通知 保险公司依据《保险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因此出现后应及时报案。

保险期间

一、入境旅游的保险期间自被保险人入境后参加旅行社安排的旅游行程时开始,至该旅游行程结束时止。

二、国内旅游的保险期间自被保险人在约定时间登上由旅行社安排的交通工具开始,至该次旅行结束离开旅行社安排的交通工具止。

三、出境旅游的保险期间自被保险人通过中国海关出境始,至相邻下一次通过中国海关入境止,计为一次旅行。

四、被保险人自行终止旅行社安排的旅游行程,其保险期间至其终止旅游行程的时间止。

旅游个人意外伤害保险如何购买?


旅游个人险指的是旅游个人意外伤害保险。人们生活水平提高使得旅游市场呈现火爆局面,而且很多人都有着“说走就走”的潇洒,放弃跟团旅游,而选择自由行,做一个背包客。但在一个陌生的环境中,难免碰上一些措手不及的突发情况。这种情况下,就不能不为自己准备一份旅游个人保险了。但是市场上的旅游保险险种纷繁复杂,该怎样选择旅游个人险产品呢?

旅游个人意外伤害保险保哪些意外?

旅游个人意外伤害保险定义是指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在出差或旅游的途中因意外事故导致死亡或伤残,或保障范围内其他的保障项目,保险人应承担的保险责任。而这里意外事故的构成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意外发生的,即被保险人未预料到的和非故意的事故;(2)外来原因造成的,即被保险人身体外部原因造成的事故;(3)突然发生的,即事故的原因与伤害的结果之间具有直接的关系,并在瞬间造成伤害,来不及预防。

如何购买旅游个人意外伤害保险?

目前市场上的旅游个人保险主要有两种,一种是确定了保障范围和保额的产品,消费者缺少选择的余地。还有一种是可以自由选择保障范围和保额的产品,最多可以选择20多种保障。业内人士建议市民选择后者,根据自己的需要来确定具体的内容,保障更加科学。比如只是普通游玩,就没有必要选择带高风险运动的选项,减少不必要的支出。

旅游个人意外伤害保险 旅游个人险 旅游个人保险——产品推介国寿旅游个人意外伤害保险

产品特色:医疗补偿金如果遭受意外或因急重症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诊疗就医,所支出的符合规定可报销的医疗费用,我们将在医疗保险金额范围内,按按实际支出给付医疗保险金;意外伤害身故、残疾保险金一旦在旅程中遭遇不幸,可以获得一笔资金,保障您家人的正常生活水平;丧葬补偿金被保险人身故后的处理及遗体遣返所需的费用,也可以在合同规定范围内获得补偿。

投保范围:凡出生满180日以上,7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适合旅行的中国公民及外国人,均可作为被保险人,由本人或对其具有保险利益的人作为投保人向本公司投保本保险。

保险费保险费根据具体条款的约定保险费率确定。

保险期间:本合同的保险期间最长为一年,由投保人在投保时选择,并在保险单上载明。本合同的保险期间自本公司同意承保、收取保险费并签发保险单的次日零时起至期满日二十四时止。

保险金额:保险金额由投保人和本公司协商确定。保险金额一经确定,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不得变更。

平安个人境外特色旅游保险

平安产险正式推出“畅游天下”系列特色境外游保险产品,该款产品在原有标准化境外旅游保险方案的基础上,根据消费者境外游的不同线路,设计专属性保障方案。针对蜜月旅游线路,平安产险推出了个人出境游之蜜月游保险计划,除了正常的医疗责任、医疗运送和运返、意外身故和残疾等常规责任保障之外,该计划还增加了蜜月游意外怀孕津贴。此外,平安产险还开通了非洲游、邮轮游、海岛游、冰雪游特色境外旅游保险计划。考虑非洲游可能出现的意外情况,平安产险增加了包括流行性疾病津贴以及野生动物致伤津贴等特色服务。

意外伤害保险赔偿标准是什么?


投保了意外伤害保险可以理赔时候保险公司拒绝理赔是怎么回事呢?意外伤害保险标准是什么啊?

俗话说“意外无处不在”,无论你到哪里,干什么,做什么工作,由于外界干扰的因素太多,所以人人都需要意外险,意外险一般包括旅游意外险、人身意外险、交通意外险、团体意外险、航空意外险、儿童意外险、综合意外险、短期意外险等等。

因交通事故脾脏摘除,投保了意外伤害保险却遭保险公司拒赔,原因是目前保险公司适用的《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以下简称《比例表》)规定,如果被保险人意外伤害致残不在规定的意外伤害致残情形的范围内,保险公司不予理赔。相关法律人士指出,当前社会生活给公民带来的意外伤害多种多样,《比例表》14年未修订,严重滞后,已经由统一残疾程度核定标准的指导性规范演变为保险公司拒赔、约束金融消费者权利的手段。北京市朝阳区法院已于近日向中国保监会发送司法建议,希望予以修订。

典型案例脾脏摘除保险公司拒赔

2011年9月,49岁的郝先生在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以下简称人寿北分公司)投保了一份国寿综合意外伤害保险,被保险人为郝先生本人,保险金额为10万元。2011年11月,郝先生因交通事故被撞伤,进行了脾脏切除手术,经司法鉴定,构成八级伤残。为此,郝先生向人寿北分公司提出理赔申请,却遭到拒绝。郝先生起诉到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要求人寿北分公司按照《比例表》四级的理赔比例30%给付3万元的理赔款。

像郝先生这样的遭遇并不少见。2009年4月,曹女士作为投保人、李先生作为被保险人向人寿北分公司投保了国寿意外伤害999急救保险。2009年9月,李先生因乙炔火焰烧伤面、颈、躯干、双上肢、右下肢进入右安门医院进行治疗,经司法鉴定为八级伤残。李先生向人寿北分公司索赔,对方却以李先生因意外事故导致烧伤不属于人寿北分公司《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条款中意外伤残之规定拒绝赔付。该公司称保险合同已经明确载明保险责任,应当根据《比例表》的规定,按意外伤害保险金额及该项残疾所对应的给付比例给付残疾保险金。根据《比例表》,李先生未达到给付标准。李先生起诉到朝阳区法院,要求人寿北分公司支付保险赔偿金20万元。

上述两起案件,经朝阳区法院法官多次主持调解工作,人寿北分公司才同意通融理赔,分别给付郝先生9000元、李先生13万元。

《比例表》限制求偿权

在近三年朝阳法院审理的意外致残理赔纠纷中,约70%的案件均因保险公司不接受调解而被判决驳回,其中四成以上的原告都会提起上诉,但是由于保险条款明确规定伤害情况不在《比例表》罗列的情形之内,即使上诉,原告的诉请也没有办法得到支持,因此,上诉案件悉数维持原判。《比例表》制定的初衷是为了规范人身保险残疾程度的核定、统一残疾程度核定标准、便于费率测算、约束保险公司给付行为,但是实践中,保险公司出于减少风险、增加盈利的目的,已经将其演变为拒绝赔偿、约束金融消费者权利的手段,一旦事故伤害在《比例表》中找不到明确的对应级别,保险公司一律拒赔。

《比例表》中关于残疾等级、残疾程度分为七级34项,而这些项目主要集中于耳鼻喉及四肢等人体外部伤害,对内脏、烧伤等常见的意外伤害情形在《比例表》中均找不到相应匹配的项目。

《比例表》在颁布初期具有积极作用。保险公司的条款设定、费率拟定都是按照《比例表》进行,是保险业致残给付的依据。保险公司依据《比例表》制定的保险条款本身没有问题,但是《比例表》是十几年前制定的,随着我国社会的不断发展,它已经不适合我国的现实环境。用一个适当的比喻,就是在数字高清电视时代,《比例表》仍是一台模拟电视,需要尽快修订。

目前我国对意外伤害进行的司法鉴定实行的是十级伤残评定,《比例表》只规定七级,并没有涵盖人身伤残的全部情形,实际上限制了投保人的权利,显失公平。投保人购买意外伤害险的初衷是规避风险、最大程度获取赔偿,那么只要符合意外致残的特征,保险公司均应履行合同义务,予以理赔。

意外伤害保险赔付标准

当遭受意外伤害导致当事人人身受到损害,或残疾,甚至死亡的,根据法律规定,受害方可向加害方提出下列损害赔偿的请求:

1、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了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2、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3、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4、 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还有权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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