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提取、购房提取、还贷提取等5项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将上线试运行。下面小编给大家介绍一下深圳住房公积金提取预约的相关信息。
一、职工登陆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门户网站:,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选择“个人登录”,凭住房公积金账号和密码登录。如首次登录,需阅读《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网上预约规则》和《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办理协议》,选择同意后继续办理业务。
二、点击进入“提取业务办理预约”。
三、点击进入“发起预约”,选择提取原因、地区、机构以及具体网点后,页面下方将显示该网点可预约人数和可预约时间(上午或下午)。
选择预约内容后,点击“提交”,系统预约成功。提交成功后,选择“确定”,则直接打印预约回单;选择“取消”,可在需要打印时进入打印预约菜单进行打印。预约回单不强制打印,住房公积金业务柜台可凭职工身份证号码或预约编号直接调出预约信息。
点击进入“取消预约”,职工可取消预约。
职工在预约成功后如需要打印预约信息,可点击进入“打印预约”。
温馨提示:
1.预约成功后,请持身份证或凭预约编号(不需要打印)按预约时间到预约机构取号办理业务。
2.通过网上预约功能,可预约5个工作日内的提取业务。
3.每日预约时间分为上、下午两个时段,请根据网上预约时段按时到预约机构办理业务,先取号先办理。
4.预约机构预约人数已达最大预约人数,系统将提示“预约已满,不允许添加预约信息!”。
5.不能按预约时间前往预约机构办理提取业务的,请在预约时间前一天下午4:30前通过网上办事大厅取消该项预约。未及时取消预约或未能在预约时间到预约机构办理业务的,在预约日后2个工作日内不能再次网上预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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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主要职能是:贯彻执行有关住房公积金管理的法律和政策,结合本市实际,拟订住房公积金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及具体管理办法和措施,经批准后实施;
编制本市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批准后组织执行;编制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报管委会审批;
编制本市住房公积金的年度预决算,经市财政部门审核,提交管委会审议后组织执行;
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负责本市住房公积金的统一核算;
负责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和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发放,建立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信用体系;
负责提出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经管委会审议后组织执行;
经管委会批准后,审核、办理单位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缓缴的申请;
负责本市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增值和归还;
负责提出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及办理住房公积金呆坏账核销的申请,经市财政部门审核,报管委会审议通过后组织执行;
负责提出本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和缴存基数上限,经批准后负责组织实施缴存比例和缴存基数的调整;
按规定委托商业银行办理归集、贷款、结算等金融业务,对受托银行的住房公积金委托业务进行指导、监督和考核;
监督本市单位住房公积金的建立、缴存情况,对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的行为实施处罚;
编制本市住房公积金年度财务报告,报管委会审议通过后,向社会公布;承办市政府及管委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以上是有关深圳住房公积金提取预约网上操作的相关信息,如果还有什么不明白的问题,请关注网深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专题查询。
相关知识
深圳住房公积金官网网上贷款操作指南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官网为大家提供了更加高效便捷地公积金贷款服务,但是很多人不知道如何在网上操作,这里小编给大家总结了一个深圳住房公积金官网贷款操作指南。
一、职工登陆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门户网站:,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选择“个人登录”,凭住房公积金账号和密码登录。如首次登录,需阅读《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网上预约规则》和《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办理协议》,选择同意后继续办理业务。
二、选择进入“贷款业务”。
如首次进入,需阅读《深圳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网上业务办理协议》,选择同意后继续办理业务。
三、住房公积金贷款申报预约
职工进行住房公积金贷款申报预约时,可自行选择先申报贷款信息,后预约办理,或者先预约办理,后申报贷款信息。
(一)先申报贷款信息,后预约办理。
第一步:点击进入“贷款信息申报”,输入贷款申请人信息和贷款申请信息,其中带“*”号的项目必须输入。输入完成后,点击“提交”,系统提示申报成功,须继续预约。点击打印,可打印信息申报回单。
第二步:点击进入“发起预约”,选择预约原因、地区、具体办理机构后,页面下方将显示该机构可预约人数和可预约时间(上午或下午)。
选择预约时间后,点击“提交”。输入验证码后,再点击提交,系统提示预约成功。住房公积金贷款申报预约成功后,申报信息不可修改。
第三步:提交成功后,选择“确定”,显示预约列表。点击“打印”可打印预约回单。选择“取消”,不打印预约回单,住房公积金业务柜台可凭职工住房公积金账号或预约编号直接调出预约信息。
点击进入“取消预约”,职工可取消预约。
职工在预约成功后如需要打印预约信息,可点击进入“打印预约”。
先预约办理,后申报贷款信息。
第一步:点击进入“发起预约”,选择预约原因、地区、具体办理机构后,页面下方将显示该机构可预约人数和可预约时间(上午或下午)。
选择预约时间后,点击“提交”。输入验证码后,再点击提交,预约完成,系统自动转入信息申报页面,须继续进行贷款信息申报,否则预约将失效。
第二步:系统进入信息申报页面后,输入贷款申请人信息和贷款申请信息,其中带“*”号的项目必须输入。输入完成后,点击“提交”,系统提示申报成功,信息不可修改。
额度试算
职工在申请贷款前可点击进入“额度试算”进行贷款额度试算(试算结果仅供参考,不作为贷款申请依据)。贷款额度计算对象为缴存职工及其配偶、父母。
审批进度查询
职工已办理贷款申请手续,可点击进入“审批进度查询”,查询该笔贷款申请的审批进度。
账户信息查询
贷款发放后,可点击进入“账户信息查询”,查询该笔贷款申请的详细信息。
还款明细查询
职工已有还款记录,可点击进入“还款明细查询”,查询该笔贷款的还款明细。
逾期明细查询
职工贷款逾期未还,可点击进入“逾期明细查询”,查询该笔贷款的应还未还的贷款明细。
还款计划查询
贷款发放后,可点击“还款计划查询”,查询该笔贷款的还款计划。
提前还款试算
贷款发放后,可点击“提前还款试算”,输入还款金额,试算提前还款利息、当期及以后各期的月还本金、月还利息和月还合计。
贷款计算器
职工在还款期间可点击进入“贷款计算器”进行还款金额的试算。
温馨提示:1.预约成功后,请持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或凭预约编号(不需要打印)按预约时间到预约机构办理业务。
2.通过网上预约功能,可预约5个工作日(不含当日)内的贷款业务。
3.每日预约时间分为上、下午两个时段,请根据网上预约时段按时到预约机构办理业务,先取号先办理。
4.预约机构预约人数已达最大预约人数,系统将提示“预约已满,不允许添加预约信息!”。
5.不能按预约时间前往预约机构办理贷款业务的,请在预约时间前一天下午16:30前通过网上办事大厅取消该项预约。未及时取消预约或未能在预约时间到预约机构办理业务的,在预约日后2个工作日内不能再次网上预约。
6.申报预约成功后,信息不可修改。如需修改,请于贷款申请当日到预约办理机构修改。
以上是深圳住房公积金官网的网上贷款操作指南,如果还有其他疑问的话,请关注网深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专题进行查询。
深圳住房公积金预约提取相关办法
很多人不知道深圳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以及如何进行网上预约提取,下面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一下深圳住房公积金预约提取的相关办法。
深圳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职工及其家庭成员发生下列住房消费情形之一的,职工可以按照规定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具有所有权的住房;
(二)支付本市范围内住房租金;
(三)偿还本市范围内具有所有权的住房的贷款本息;
(四)建造、翻建、大修本市范围内具有所有权的住房;
(五)其他住房消费。
在同一时间段内,职工仅能选择一项住房消费情形提出申请,并不得重复申请;在同一项情形中存在多套住房消费情况的,每次申请提取时,职工仅能选择其中一套住房申请提取;购买具有所有权的住房,每套住房仅能申请提取一次。
发生本规定第(一)、(四)项规定中的住房消费情形的,该住房消费情形发生时间与职工申请提取时间应当相隔在两年以内。住房消费情形发生时间以相关收据、发票和税票等凭证(以下简称凭证)开具时间计算。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用于本规定第(二)、(三)、(五)项规定中的住房消费情形的,该住房消费情形应当发生在职工按照《暂行办法》缴存住房公积金之后。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工可以按照规定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退休;
(二)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三)男性年龄满50周岁或者女性年龄满45周岁,失业且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均满2年;
(四)在国外或者港、澳、台地区定居;
(五)户籍迁出本市;
(六)户籍不在本市并已申请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七)享受最低生活保障;
(八)职工本人或者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并应当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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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住房公积金预约提取网上操作指南一、职工登陆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门户网站:,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选择“个人登录”,凭住房公积金账号和密码登录。如首次登录,需阅读《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网上预约规则》和《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办理协议》,选择同意后继续办理业务。
二、点击进入“提取业务办理预约”。
三、点击进入“发起预约”,选择提取原因、地区、机构以及具体网点后,页面下方将显示该网点可预约人数和可预约时间(上午或下午)。
选择预约内容后,点击“提交”,系统预约成功。提交成功后,选择“确定”,则直接打印预约回单;选择“取消”,可在需要打印时进入打印预约菜单进行打印。预约回单不强制打印,住房公积金业务柜台可凭职工身份证号码或预约编号直接调出预约信息。
点击进入“取消预约”,职工可取消预约。
职工在预约成功后如需要打印预约信息,可点击进入“打印预约”。
温馨提示:
1.预约成功后,请持身份证或凭预约编号(不需要打印)按预约时间到预约机构取号办理业务。
2.通过网上预约功能,可预约5个工作日内的提取业务。
3.每日预约时间分为上、下午两个时段,请根据网上预约时段按时到预约机构办理业务,先取号先办理。
4.预约机构预约人数已达最大预约人数,系统将提示“预约已满,不允许添加预约信息!”。
5.不能按预约时间前往预约机构办理提取业务的,请在预约时间前一天下午4:30前通过网上办事大厅取消该项预约。未及时取消预约或未能在预约时间到预约机构办理业务的,在预约日后2个工作日内不能再次网上预约。
以上是深圳住房公积金预约提取的相关办法,如果还有其他疑问,请关注网深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专题。
住房公积金网,提取住房公积金网上预约流程
提取住房公积金网上预约流程提取住房公积金网上预约流程
1网上预约流程
2打开公积金网站,点击“网上办事大厅”,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3点击“个人登录”,进入系统登录界面。
4在系统登录界面输入职工公积金账号、密码、验证码后,进入“住房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个人界面”。
5进入“住房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个人界面”后,可选择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密码修改或预约业务。
6选择办理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密码修改业务(首次登录)
7在“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个人界面”点击“联名卡密码修改”。输入卡号、旧密码、新密码后,联名卡密码修改成功。
注意事项: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码后六位,有X的以0代替。
8选择办理业务预约业务
9点击进入“发起预约”,选择提取原因、地区、机构以及具体网点后,页面下方将显示该网点可预约人数、已预约人数和可预约时间(每日共6个预约时段)。
10首次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的,须到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发卡银行的任一住房公积金业务银行网点办理业务,预约时应选择发卡银行中的一家网点。
11选择预约内容后,点击“提交”,系统预约成功。提交成功后,选择“确定”,则直接打印预约回单;选择“取消”,可在需要打印时进入打印预约菜单进行打印。
12点击进入“取消预约”,职工可取消预约。
13职工在预约成功后如需要打印预约信息,可点击进入“打印预约”。
北京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系统操作指南
北京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系统为市民提供了更加高效便民的服务,下面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一下。
北京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系统操作指南1.安装数字证书驱动程序。
按照《数字证书用户使用手册——公积金用户》安装数字证书驱动程序。2.使用数字证书,登陆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系统。登录北京住房公积金网,点击进入页面右侧“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系统”,插入智能密码钥匙(USBKey),选择“认证用户登录”,系统自动显示单位登记号、资金来源,输入密码(密码卡上的密码或用户自己修改后的密码),输入验证码,点击【确认】。
(1)个人开户(仅用于新开户单位首次人员增加)
操作流程:点击【账户管理】→选择【个人开户】→点击【增加】(如图1)→进入个人开户信息页面,录入单位人员信息→点击【保存并继续增加】(若需继续增加人员)或点击【保存并退出】(若无需继续增加人员)→点击【申报确认】
(2)汇缴管理(增员、减员)操作流程:
只做增员:点击【汇缴管理】,根据单位实际汇缴形式选择“汇缴方式”→点击【变更处理】→点击【增加】→录入要增加的人员信息→点击【保存并继续增加】(若需继续增加人员)或点击【保存并退出】(若无需继续增加人员)→点击【校验变更】→点击【返回】→点击【申报确认】
只做减员:点击【汇缴管理】,根据单位实际汇缴形式选择“汇缴方式”→点击【变更处理】→点击【减少】→输入要减少的人员编号并【回车】→点击【保存并继续增加】(若需继续减少人员)或点击【保存并退出】(若无需继续减少人员)→点击【校验变更】→点击【返回】→点击【申报确认】
既增员又减员:点击【汇缴管理】,根据单位实际汇缴形式选择“汇缴方式”→点击【变更处理】→点击【增加】→录入要增加的人员信息→点击【保存并继续增加】(若需继续增加人员)或点击【保存并退出】(若无需继续增加人员)→点击【减少】→输入要减少的人员编号并【回车】→点击【保存并继续增加】(若需继续减少人员)或点击【保存并退出】(若无需继续减少人员)→点击【校验变更】→点击【返回】→点击【申报确认】注意事项:
①每个月【申报确认】只能做一次。
②如果单位人员变化频繁或无法确定,用户可以先把增减员信息录入并保存在网上业务系统上(点击【保存并退出】),确认月度内再无人员变化后,再点击【申报确认】。
(2)汇缴管理(增员、减员)操作流程:
只做增员:点击【汇缴管理】,根据单位实际汇缴形式选择“汇缴方式”→点击【变更处理】→点击【增加】→录入要增加的人员信息→点击【保存并继续增加】(若需继续增加人员)或点击【保存并退出】(若无需继续增加人员)→点击【校验变更】→点击【返回】→点击【申报确认】
只做减员:点击【汇缴管理】,根据单位实际汇缴形式选择“汇缴方式”→点击【变更处理】→点击【减少】→输入要减少的人员编号并【回车】→点击【保存并继续增加】(若需继续减少人员)或点击【保存并退出】(若无需继续减少人员)→点击【校验变更】→点击【返回】→点击【申报确认】
既增员又减员:点击【汇缴管理】,根据单位实际汇缴形式选择“汇缴方式”→点击【变更处理】→点击【增加】→录入要增加的人员信息→点击【保存并继续增加】(若需继续增加人员)或点击【保存并退出】(若无需继续增加人员)→点击【减少】→输入要减少的人员编号并【回车】→点击【保存并继续增加】(若需继续减少人员)或点击【保存并退出】(若无需继续减少人员)→点击【校验变更】→点击【返回】→点击【申报确认】注意事项:
①每个月【申报确认】只能做一次。
②如果单位人员变化频繁或无法确定,用户可以先把增减员信息录入并保存在网上业务系统上(点击【保存并退出】),确认月度内再无人员变化后,再点击【申报确认】。
(4)跨年清册
操作流程:点击【跨年清册】→选择【跨年清册申请】→核对单位人员基本信息。如果要修改个人跨年清册信息,在跨年清册页面中,单击一条记录后,点击【修改】按钮,或者双击一条记录进入个人跨年清册修改界面进行修改→在修改完毕后,点击【保存】→点击【申报确认】注意事项:
单位在完成6月份的汇缴后(若没有完成公积金6月份的汇缴业务,则不能进行基数调整),如果是托收单位,必须在公积金系统显示6月份托收成功后,方能做跨年清册核定工作。
(5)查询
业务流水查询操作流程:点击【查询】→选择【流水查询】→点击页面中间的【查询】按钮→系统显示网上申报记录,选择需要查询的信息项查看业务状态等→如需做变更双击选中的信息项,系统将自动跳转到该操作页面,点击【取消确认】后进行修改或者删除(只限业务状态是“已提交”或“已审批(不同意)”)。
个人信息查询操作流程:
方法一:点击【查询】→选择【个人信息查询】→查找需要查看的人员信息。
方法二:点击【查询】→选择【个人信息查询】→选择【过滤条件】→录入相关过滤条件→【回车】
3.常见问题解答
(1)业务提交后,查询结果是“已审批(不同意)”如何解决?
答:在“流水查询”中,双击“已审批(不同意)”业务记录,点击【取消确认】按钮,再重新申报。(2)减员或补缴业务时,无法调出员工个人信息,如何解决?答:在“个人编号”项录入员工编号并回车,可调出员工个人信息。(3)业务提交后,如何查询审批结果?
答:选择查询模块,点击【流水查询】,点击界面中间【查询】按钮。(4)系统提示“该单位不是开户状态”,如何解决?
答:在【汇缴管理】中做增减员操作,详情参照第二页“汇缴管理”
以上是有关北京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系统操作的相关信息,如果有其他疑问,请关注网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专题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