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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拥有的权利

2020-11-17
保险规划具有的功能 保险规划具有的功能包括 个人养老保险规划

保单红利

本合同为分红保险合同,您有权参与本险种的盈余分配。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符合保险监管机构有关规定的前提下,我们每年根据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确定红利分配方案。若我们确定本合同有红利分配,则该红利于保单周年日分配给您。 您在投保时可选择以下任何一种红利领取方式:

(1)现金领取;

(2)累积生息:红利保留在本公司,按我们每年确定的红利累积利率以年复利方式储存生息,并于本合同终止时给付。红利累积利率以我们当时宣布的为准;

(3)抵交保险费:红利用于抵交到期应交保险费,若抵交后仍有余额,则用于抵交以后各期的应交保险费。若红利的金额不足以抵交到期应交保险费,不足部分必须按期补足。交费期满后,抵交保险费方式自动变更为累积生息方式;

(4)增额交清:根据被保险人当时的年龄,以红利作为一次交清保险费,按照相同的合同条件增加基本保险金额,增额部分不参加分红。 若您在投保时没有选定红利领取方式 ,我们按累积生息方式办理。

您的义务

如实告知

订立本合同时,我们会向您明确说明本合同的条款内容,特别是责任免除条款。我们会就您和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书面询问,您和被保险人应当如实告知。

若您或被保险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我们有权解除本合同;对于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且不退还保险费。

若您或被保险人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我们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我们有权解除本合同;您或被保险人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对于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扣除手续费后退还保险费。

保险费的交纳

本合同的保险费需分期交纳。 分期交纳的交费期间为3年和5年两种。分期交纳的交费方式为年交、半年交或我们同意的其他方式。 交费方式和交费期间由您在投保时与我们约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若您选择分期交纳保险费,在交纳首期保险费后,您应当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按期足额向我们交纳续期保险费。

您对本合同拥有的权利

犹豫期

您于签收本合同后10日内可要求撤销本合同。若您在此期间提出撤销本合同,需要填写书面申请书,并提供您的保险合同及法定身份证明。自您书面申请撤销本合同之日起,本合同即被撤销,我们自本合同生效日起即不承担保险责任。本合同撤销后30日内,我们无息退还您已交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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