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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汇总

2020-11-17
住房保险规划 个人养老保险规划 商业保险规划

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享受的贷款,与商业贷款相比,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优势很明显。近来,乌鲁木齐市民来电咨询住房公积金贷款相关事宜,现在小编给大家总结了有关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汇总。

一、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

(一)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购房,贷款利率:1-5年(含5年)年利率:4.0%;5年以上年利率:4.50%;

(二)第二次使用公积金贷款购房,贷款利率:在国家基准利率基础上上浮10%,即:1-5年(含5年)年利率:4.40%;5年以上年利率:4.95%;

(三)如遇国家调整贷款利率:调整之日前发放的贷款,于下一年度1月1日执行新的贷款利率;调整之日后发放的贷款,执行新的贷款利率。

二、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可贷额度

(一)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可贷额度为40万元。

(二)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一手房的,最高可贷额度不超过房屋总价的80%。

(三)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二手房、拍卖房,房屋修建年限在15年以下的(含15年),贷款可贷额度不超过房屋总价和评估价值两者中低值的70%;房屋修建年限15年以上30(含30年)年以下的,贷款可贷额度不超过房屋交易价格和评估价值两者中低值的60%;房屋修建年限30年以上的不予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四)翻建、大修、建造自住住房最高可贷额度不超过房屋工程预算造价总价的60%。

(五)购买房改房房屋修建年限在15年以下的(含15年),贷款可贷额度不超过房屋总价的70%;房屋修建年限在15年以上30(含30年)年以下的,贷款可贷额度不超过房屋总价的60%;房屋修建年限在30年以上的不予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六)第二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房,最高可贷额度不超过房屋总价的50%。

三、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贷款年限

(一)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不得超过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后延五年,但最长年限不得超过30年。

(二)贷款金额在1—5万,贷款最长年限不超过8年,5—10万元贷款最长年限不超过15年。

四、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

(一)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一手房的,首付比例不得低于房屋总价的20%;购买二手房、拍卖房、房改房贷款首付比例不得低于房屋总价的30%;翻建、大修、建造自住住房贷款首付比例不得低于工程预算总价的40%。

(二)二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建造自住房,贷款首付比例不得低于房屋总价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同期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1.1倍。

(三)首付款金额与贷款金额之和不得超过购建房总金额。

五、借款人公积金账户预留额度规定

(一)借款人申请公积金贷款时,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要留足六个月缴存额。

(二)借款人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支付房款后,账户内余额未达到申请贷款要求的,应将超额提取部分补缴回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后,再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六、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有效办理时限

(一)购买异地、本地商品房,以《商品房预售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为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有效时限。

(二)购买异地、本地二手房以及拍卖类住房以《房屋所有权证》登记确权之日起一年内为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有效时限。

(三)购买单位集资建房(统建房),以《购房协议》签订之日起一年内为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有效时限。

(四)购买单位房改房以《单位出售公有住房审批表》住房委员会办公室审批时间一年内为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有效时限。

(五)建造自住住房的以国土部门出具的《用地批准书》签发之日起一年内为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有效时限。

(六)翻建自住住房的以规划部门出具的《建设用地工程规划许可证》签发之日起一年内为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有效时限。

(七)大修自住住房的以乌鲁木齐市房屋安全鉴定办公室出具的危房鉴定书签发之日起一年内为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有效时限。

七、住房公积金贷款异地购房公证事项

(一)借款人办理公积金贷款购买异地商品房业务,能够提供购买地商品房契税完税证明或可以在借款人购房所在地房屋交易行政主管部门网站核实交易备案信息的,中心各贷款业务经办部门负责人对查询结果签字确认后,可以不再要求对异地《商品房预售合同》办理公证事项。

(二)如借款人无法向中心提供异地商品房契税完税证明或中心未能核实购房所在地房屋网签备案信息的,则需要借款人在购房所在地的公证部门或律师事务所对异地《商品房预售合同》进行公证或律师见证。1、购买异地商品房。公证处应对买、卖双方所签订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售房账户证明印鉴真实性做出公证;

2、借款职工出具《律师见证函》手续。落款处除律师事务所公章以外还应有两名以上律师手写体签名,并附有司法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职业资格证及律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八、住房公积金贷款资金转入方式

(一)购买商品房的贷款资金转入房地产开发商售房专用账户内。

(二)购买二手房、拍卖房或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公积金贷款资金转入借款人在银行设立的借记卡内。

(三)商贷置换公积金贷款的贷款资金转入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账户。

(四)购买单位房改房、集资建房、统建房贷款资金转入建房单位售房专用账户。

九、乌鲁木齐公积金贷款使用次数的规定

一个家庭(含单身)只能使用两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用于购买自住住房。家庭其中一人和配偶无论婚前或婚后曾经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两人合计使用次数或一人使用次数已达到两次使用标准的,第三次贷款不予受理。

以上是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汇总,如果你还想了解其他有关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的信息,请关注网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专题。

延伸阅读

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介绍


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是直属乌鲁木齐市政府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独立事业单位。

中心内设5个职能科室,下设自治区机关事业单位分中心、铁路局分中心和天山区管理部、沙依巴克区管理部、水磨沟区管理部、新市区管理部、头屯河区管理部、东山区管理部及铁路局分中心所属的哈密管理部、库尔勒管理部等8个派出机构。

中心在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直接领导下对乌鲁木齐辖区(不含兵团)住房公积金进行统一管理和运作。

乌鲁木齐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一、本市房产抵押

①贷款申请。借款人及配偶携带贷款申请资料到中心公积金贷款业务所属辖区提出申请,贷款经办人员对借款人贷款资格初审通过后,开具评估通知单,评估公司对抵押房产进行评估。

②贷款审批。评估完成后由评估公司将评估报告递交中心公积金贷款所属辖区。中心贷款三级审核通过后,通知借款人领取办理房产抵押的“两单一表”,去房产交易中心领取《抵押合同》。

③办理抵押及收押手续。借款人持《抵押合同》到承办银行签订《抵押合同》、《借款合同》后去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抵押手续,拿到《房屋他项权证》后交予中心贷款收押部门,领取《他项权证收押通知单》。

④贷款发放。借款人持《他项权证收押通知单》、《借款合同》到中心公积金贷款业务所属辖区加盖贷款相关印鉴后,领取《委托住房抵押贷款资金划转通知单》,前往承办银行办理贷款发放手续。

二、担保公司担保

①贷款申请。借款人及配偶携带贷款申请资料到中心办理贷款的所属辖区提出申请,贷款经办人员核定贷款年限及贷款额度后,借款人向担保公司申请担保。

②贷款审批。中心接到担保公司报审资料,通过“三级审核”后将“两单一表”交予担保公司,并在《抵押合同》加盖贷款业务章,贷款承办银行在《借款合同》加盖银行贷款印鉴。

③办理抵押。担保公司持以上手续办理完毕《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手续后,通知借款人到中心办理贷款发放。

④发放贷款。中心贷款经办人员核对《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内容无误后,在借款合同上加盖贷款印鉴,并打印《委托住房抵押贷款资金划转通知单》交予借款人前去承办银行完成贷款发放手续。

三、房产按揭

①贷款申请。借款人及配偶携带贷款申请资料到中心办理贷款的所属辖区提出申请,贷款经办人员核定贷款年限及贷款额度后,由借款人将贷款初审资料送至房产公司。

②贷款审批。房产公司在初审资料上加盖公司印鉴后报送中心贷款经办部门审批。中心贷款三级审核通过后将办理房产抵押的“两单一表”交予房产公司,房产公司通知借款人与贷款承办银行签订《抵押合同》及《借款合同》。

③办理抵押,交纳保证金。房产公司持以上手续完成房产抵押和缴纳保证金手续,并将贷款相关资料报送中心贷款经办部门,贷款经办人员核对抵押手续以及保证金明细无误后,在《借款合同》上加盖贷款业务章。

④发放贷款。房产公司通知借款人到中心领取《委托住房抵押贷款资金划转通知单》后,前往去承办银行完成贷款发放手续。

四、抵押物置换

①申请置换。借款人携带申请抵押置换的《房屋所有权证》抵押人身份证、《借款合同》原件前往中心办理贷款的所属辖区,填写《抵押物置换申请表》申请抵押物置换。

②抵押物评估。贷款经办人员要求借款人对抵押房产进行评估。评估完成后《评估报告》由评估公司传递至中心贷款经办部门。

③签订《抵押合同》。贷款经办人员开具《抵押通知单》,并在《借款合同》复印件(第13页)甲方盖章处加盖贷款合同专用章并注明“此复印件用于办理抵押物置换手续”内容后交借款人。借款人持以上手续前往房产交易中心领取《抵押合同》,再返回公积金贷款承办银行签订《抵押合同》。

④办理他项权证,开具收押通知单。《抵押合同》签订完成后,借款人持相关手续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屋他项权证》,再返回中心收押部门开具《他项权证收押通知单》。

⑤领取原抵押房产的解押通知单。借款人持以上手续到公积金贷款承办银行开具《抵押物置换回复函》,再返回中心贷款经办部门领取原抵押房产的《解押通知单》。

⑥办理房产解押。借款人持《解押通知单》到中心收押部门领取《房屋他项权证》,前往房产交易中心办理原抵押房产的解押手续。

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调整


对此,昨日向福建省住建厅方面了解到,该政策目前我省已经参照执行。而东南快报记者也查阅省住建厅3月发布的《关于稳定住房消费支持刚性住房需求的若干意见》注意到,我省对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首付比例降低至20%;对于已还清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缴存职工可以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首次及第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均执行基准利率。现在,第二次公积金贷款的首付也按照20%执行。

按此政策,东南快报记者算了一笔账。以福州本地情况为例,夫妻双职工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额度为60万元,这意味着,双职工要享受该政策,房屋总价必须不超过75万元,否则就要使用组合贷的政策执行。但是值得一提的是,参照目前福州市区商品房均价,大部分都超过1.3万元/㎡,总价在75万元以下的房源很有限。

“此次政策在心理层面对改善性需求有正面作用。”福州一家地产公司的销售部门人士介绍,福州近段时间住宅市场显现出回暖迹象,但是从其负责的楼盘来看,整体还是比较平稳。此番政策的推出降低了改善性需求购房者的入市门槛,也给予了购房者入市的信心,但是他也担心实际效用可能会受公积金贷款限额限制。

此外,我省房产专家王剑超则认为,在当前经济形势严峻的背景下,为避免作为支柱行业的房地产硬着陆,政府只能再次出台类似“救市”的扶持政策。但就房地产行业而言,市场本身的力量还是居于首位,因而政策出台未必一定能达到其意图。关注手机网,更多热门保险资讯随时看。

乌鲁木齐公积金贷款流程详解


公积金贷款是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享受的贷款,国家规定,凡是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均可按公积金贷款的相关规定申请公积金贷款。公积金贷款利率低、贷款额度高,受到很多工薪阶级的欢迎,下面小编给大家介绍一下乌鲁木齐公积金贷款流程。

乌鲁木齐公积金贷款流程如下:

(1)本市房产抵押

①贷款申请。借款人及配偶携带贷款申请资料到中心公积金贷款业务所属辖区提出申请,贷款经办人员对借款人贷款资格初审通过后,开具评估通知单,评估公司对抵押房产进行评估。

②贷款审批。评估完成后由评估公司将评估报告递交中心公积金贷款所属辖区。中心贷款三级审核通过后,通知借款人领取办理房产抵押的“两单一表”,去房产交易中心领取《抵押合同》。

③办理抵押及收押手续。借款人持《抵押合同》到承办银行签订《抵押合同》、《借款合同》后去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抵押手续,拿到《房屋他项权证》后交予中心贷款收押部门,领取《他项权证收押通知单》。

④贷款发放。借款人持《他项权证收押通知单》、《借款合同》到中心公积金贷款业务所属辖区加盖贷款相关印鉴后,领取《委托住房抵押贷款资金划转通知单》,前往承办银行办理贷款发放手续。

(2)担保公司担保

①贷款申请。借款人及配偶携带贷款申请资料到中心办理贷款的所属辖区提出申请,贷款经办人员核定贷款年限及贷款额度后,借款人向担保公司申请担保。

②贷款审批。中心接到担保公司报审资料,通过“三级审核”后将“两单一表”交予担保公司,并在《抵押合同》加盖贷款业务章,贷款承办银行在《借款合同》加盖银行贷款印鉴。

③办理抵押。担保公司持以上手续办理完毕《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手续后,通知借款人到中心办理贷款发放。

④发放贷款。中心贷款经办人员核对《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内容无误后,在借款合同上加盖贷款印鉴,并打印《委托住房抵押贷款资金划转通知单》交予借款人前去承办银行完成贷款发放手续。

(3)房产按揭

①贷款申请。借款人及配偶携带贷款申请资料到中心办理贷款的所属辖区提出申请,贷款经办人员核定贷款年限及贷款额度后,由借款人将贷款初审资料送至房产公司。

②贷款审批。房产公司在初审资料上加盖公司印鉴后报送中心贷款经办部门审批。中心贷款三级审核通过后将办理房产抵押的“两单一表”交予房产公司,房产公司通知借款人与贷款承办银行签订《抵押合同》及《借款合同》。

③办理抵押,交纳保证金。房产公司持以上手续完成房产抵押和缴纳保证金手续,并将贷款相关资料报送中心贷款经办部门,贷款经办人员核对抵押手续以及保证金明细无误后,在《借款合同》上加盖贷款业务章。

④发放贷款。房产公司通知借款人到中心领取《委托住房抵押贷款资金划转通知单》后,前往去承办银行完成贷款发放手续。

(4)抵押物置换

①申请置换。借款人携带申请抵押置换的《房屋所有权证》抵押人身份证、《借款合同》原件前往中心办理贷款的所属辖区,填写《抵押物置换申请表》申请抵押物置换。

②抵押物评估。贷款经办人员要求借款人对抵押房产进行评估。评估完成后《评估报告》由评估公司传递至中心贷款经办部门。

③签订《抵押合同》。贷款经办人员开具《抵押通知单》,并在《借款合同》复印件(第13页)甲方盖章处加盖贷款合同专用章并注明“此复印件用于办理抵押物置换手续”内容后交借款人。借款人持以上手续前往房产交易中心领取《抵押合同》,再返回公积金贷款承办银行签订《抵押合同》。

④办理他项权证,开具收押通知单。《抵押合同》签订完成后,借款人持相关手续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屋他项权证》,再返回中心收押部门开具《他项权证收押通知单》。

⑤领取原抵押房产的解押通知单。借款人持以上手续到公积金贷款承办银行开具《抵押物置换回复函》,再返回中心贷款经办部门领取原抵押房产的《解押通知单》。

⑥办理房产解押。借款人持《解押通知单》到中心收押部门领取《房屋他项权证》,前往房产交易中心办理原抵押房产的解押手续。

以上是乌鲁木齐公积金贷款流程的相关信息,如果还有其他问题,请关注网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专题。

住房公积金,常州住房公积金贷款新政策


从今天起,常州住房公积金贷款新政正式实施啦!本次住房公积金贷款新政主要有三个方面的变化,我们先来回顾一下吧。

1首付比例下调,二套房最低降至30%

原来使用住房公积金首次贷款买房,90平方米以下住房最低首付两成,90平方米以上住房最低首付三成。从今天起,首次贷款的首付比例统一调整为不得低于住房总价的20%。

原来使用公积金购买第二套住房的首付最低为60%,从今天起,首付比例下调至最低30%。

但是首套房贷款利率仍按照基准利率,二套房贷款上浮至1.1倍。

2贷款额度提高,两人最高可贷60万元

从今天起,两人(含)以上申请贷款的最高额度由50万元提高至60万元,一个人申请的贷款额度保持不变,仍为30万元。

同时新政也提高了贷款保底额度,即最低贷款额度。对于无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记录或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职工,两人及以上符合条件的,贷款保底额度由30万提高至36万,即贷款额度不足36万元可放宽为36万元。

此外,对于符合贷款条件的现役军人配偶、已在常州市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领军型创新创业人才(经常州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申请人如果没有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记录的,经过本人申请,个人最高就可贷款60万元。

3放宽贷款条件,连续缴半年就能贷

原政策是贷款人所在的单位和职工本人必须同时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职工才可以贷款。新政改为“只要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即可。

此外,为了适应共有产权式经济适用住房、借款人婚姻关系变化导致住房产权分割等新情况,取消主借款人必须拥有50%以上房屋所有权的限定。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包头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政策


为贯彻落实住建部《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有效提高资金使用率,最大限度满足缴存职工购房需求,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政策调整如下:

一、住房公积金贷款限额提高至80万元,年限30年。

二、申请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的职工家庭范围扩大为夫妻双方及同户籍子女。

三、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期限视情况分别确定:

1、持《包头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有效期自《包头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之日止,期间不超过两年。

2、持《房屋所有权证》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有效期自《房屋所有权证》登记之日起至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之日止,期间不超过一年。

3、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有效期自批准开工文件取得之日起至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之日止,期间不超过两年。

4、商业银行个人住房按揭贷款转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有效期自提前全部偿清商业银行个人住房按揭贷款之日起至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之日止,期间不超过两年。

四、执行国家异地贷款政策。职工或配偶户籍在我市,在其他城市就业缴存住房公积金,在我市购买自住住房的,可持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五、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期限视情况分别确定:

1、持《包头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有效期自《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开具之日起至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之日止,期间不超过两年。

2、持《房屋所有权证》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有效期自《房屋所有权证》登记之日起至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之日止,期间不超过一年。

3、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有效期自批准开工文件取得之日起至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之日止,期间不超过两年。

六、职工还清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本息两年之内及办理商业银行个人住房按揭贷款两年之内,允许提取住房公积金。

七、户口迁出该中心管辖范围(包括出境定居)的,职工提供原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户口注销证明或定居地出具的定居证明后,允许职工提取其住房公积金内的存储余额,同时注销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八、职工通过包头市二手房交易服务平台购买自住住房并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凭借《包头市二手房(交易)买卖合同》和加盖“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专用章”的《包头市二手房交易服务平台房屋交易首款凭证》办理贷前提取。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厦门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问答


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问答:

一、对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比例如何规定?

答:申请首套住房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20%;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

申请二套住房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家庭,贷款首付比例不得低于60%。

二、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对房屋套数如何认定?

答:目前,我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对房屋套数的认定标准,参照贷款承办银行个人贷款住房认定标准执行,即“认房认贷”,“认房”是指缴存职工家庭成员名下现有的房产,“认贷”是指缴存职工家庭成员的住房贷款记录。

三、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年限如何确定?

答: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为25年,贷款期限加借款人的年龄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延5年。两个或两个以上借款人按其中贷款期限长的确定。

四、目前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是多少?与商业性住房贷款差别多少?

答:首套住房5年以下年利率4%,5年以上年利率4.5%;第二套住房5年以下年利率4.4%,5年以上年利率4.95%。

目前商业性住房贷款5年以上年利率6.55%。如申请首套住房贷款(80万、25年,等额本息还款法),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可比商业贷款减少利息支出293999.59元。

五、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需提供的材料与申请商业性住房贷款有什么区别?

答:住房公积金贷款需提供的材料与商业性住房贷款提供的材料相同,无须提供其他材料。

六、目前有几家银行可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答: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兴业银行、厦门银行和招商银行等8家银行可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

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审批需要几个工作日?

答:受托银行将资料提交公积金中心后,中心审批时限为4个工作日;受托银行办妥抵押登记手续后,中心核对抵押信息为2个工作日,共需6个工作日。

上海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咨询集锦


住房公积金是在职职工长期缴纳的一笔住房储蓄金,对于想在上海买房的人来说,利用好公积金贷款会为家里减轻不少负担,那么上海公积金贷款又有哪些政策呢,下面小编就上海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咨询向大家简单介绍一下。

上海住房公积金的缴交范围是什么?

根据住房公积金的相关政策,目前住房公积金的缴交范围是本市的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与上述单位有劳动关系的在职职工(包括与上述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非在编〈册〉人员、劳务型公司的劳务人员)。上述单位必须为具有本市城镇户口的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自2008年7月1日起,上述单位还必须为具有外省市城镇户口的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上述单位可以为本市及外省市农业户口的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用人员、自由职业者也可以缴存住房公积金。

哪些单位应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

本市的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应为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在职职工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

劳务型公司(中介)是否应为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务派遣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

劳务型公司应按规定为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务派遣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并与用人单位约定应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义务。从事中介业务的劳务型公司应明确告之用人单位应按规定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

上海住房公积金缴存者的基本义务和权利有哪些?

上海住房公积金缴存者有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义务。同时享有要求所在单位为其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权利,依照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贷款的权利,查询和监督的权利。

上海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和缴存额上下限如何确定?月缴存额如何计算?

上海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和缴存额上下限,每年由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会同有关部门提出,经市住房公积金委员会审核同意,并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执行。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计算到元,元以下四舍五入)+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计算到元,元以下四舍五入)。

上海住房公积金归集年度如何确定?

所谓年度,一般指自然年度,即每年的一月一日至当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但住房公积金的归集年度是指自每年的七月一日至下一年的六月三十日。之所以这样规定,主要考虑到计算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金额是依据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乘以职工和单位的缴存比例之和确定的。而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往往在每年的二、三月份才能统计出来,如果住房公积金采用自然年度的话,那么,每年的一、二月份,职工的住房公积金会因其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没有统计出来而无法缴存。

以上是有关上海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咨询的相关情况,如果还有其他不明白的地方,请关注网上海住房公积金专题进行查询,希望小编提供的信息能对大家起到有益的帮助。

住房公积金,阳江市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昨日从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为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对合理住房消费的支持作用,我市于上月底对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首付比例进行了下调,首套房、二套房首付比例分别由原来的30%和60%调低至20%、30%,这是我市自2005年后首次对公积金贷款购房首付比例进行调整。

据介绍,调整后,缴存职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此外,申请贷款职工家庭只须接受房产情况核查,无须核查个人贷款情况。

市公积金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调低公积金贷款购房首付比例,主要是为了支持缴存职工自住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发挥住房公积金对合理住房消费的支持作用。“目前只有纯公积金贷款才可以享受这一比例,针对组合贷款还尚未实施这一政策,同时首套房尚未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购买二套房时不能享受30%的首付比例。”该负责人说,近几日咨询这一新政的市民很多,但前来办理的还比较少。“二套房首付比例一下子调低这么多对于我们来说是个好消息,能够减轻购房压力,可以考虑改善一下目前的住房。”正在该中心办理业务的市民说。

住房公积金,洛阳公积金异地贷款政策终于开放


昨日,洛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洛阳市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开放洛阳异地贷款政策,也就是说,即日起,在省内其他城市工作的洛阳人想回家买房,能申请公积金贷款了。

公积金异地贷款终于开放,是不是有很多疑问?昨日,本报替你都打听齐全啦,只管看过来吧。

解读1谁能申请?

根据办法,对于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的申请人有三个要求:现户籍在洛阳市行政区域内,在省内其他城市就业并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且购买洛阳市行政区域内普通自住住房的职工。

啥意思?也就是说,只要是洛阳人,在省内其他城市工作并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想回到洛阳购买住房的就可以申请。对此,

洛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异地贷款仅支持省内异地。

异地贷款和本地贷款相同,贷款额度最高为40万,贷款年限最长为30年,利率与本地相同。想申请的市民到哪里可以办理呢?该负责人介绍说,市区申请人可到洛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三楼贷款中心进行申

请,而各县(市)区需至县(市)区管理部门进行申请。需要提醒市民注意的是,借款人及配偶不得同时在缴存地和洛阳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开放异地贷款后,在洛阳工作的外地人,能否用公积金贷款购买户籍所在地房屋呢?该负责人表示,这需要看申请人户籍所在地的政策。

解读2需要啥条件?

那么,相比本地公积金贷款,申请职工还需要啥条件呢?

该负责人介绍说,申请职工最少要在工作地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

房屋套数和贷款次数咋计算?据了解,异地贷款政策实行缴存地、贷款地的房屋套数、贷款次数合并计算的方式。他还给记者举了一个例子,洛阳人小刘在郑州工作,缴存地就是郑州,贷款地就是洛阳,他曾在郑州商贷购买一套房产,洛阳没有房产,那么,他的房屋套数就是1套,贷款次数为零次。现在,小刘申请异地贷款,就可以享受首套房贷款利率。

此外,申请异地贷款,须按洛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进行贷款担保,目前,洛阳公积金贷款担保由洛阳市住房置业担保有限公司办理,有需要的市民可拨打电话0379-61812749咨询。

解读3准备啥材料?

由于异地贷款政策不同,除了本地贷款需要的材料外,异地贷款还需要这几份不同的材料:

借款人及配偶缴存地中心出具的《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一式3份)及最近六个月缴存明细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说明:借款人必须提供这两份材料,而借款人配偶的材料则不一定,如果需要合并计算贷款额度,则需要提交。

借款人到户籍所在地(贷款买房地)、公积金缴存地的房管部门开具以家庭为单位的房屋信息证明。

说明:异地贷款政策相对放宽,要求“谁申请谁证明”,即申请人要开具这两份证明。此外,公积金贷款家庭仅包含申请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如果当地房管部门无法出具家庭信息证明,那需要开具家庭成员各自的房屋信息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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