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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贷款购房流程及贷款类型

2020-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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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住房公积金覆盖面的扩大,以及公积金贷款的利率优势日渐凸显,越来越多的购房者选择用公积金贷款买房。公积金贷款种类主要分纯公积金贷款和组合贷款,居民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选择贷款方式进行贷款。公积金贷款买房先申请后贷款,根据各地要求不同而有细微变化,居民在进行贷款时可提前咨询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公积金贷款购房流程

1、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与受托行签订委托贷款协议。

2、借款人直接向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受托行业可根据需要,代为收集借款人申请资料,统一交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审核、审批。

(1)借款人身份证件(指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有效居留证件)及婚姻状况证明;

(2)借款人家庭财产和收入证明;

(3)合法的购(建、修)住房合同意向书、协议或其他批准文件;

(4)抵押物或资物清单、权属证明以及有处分权人同意抵押或资押的证明;有权部门出具的抵押物估价证明;保证人同意提供保证的书面文件和保证人资信证明;

(5)有所购(建、修)住房全部价款20%以上的自有资金,并保证用于支付所购(建、修)住房的首付款;

(6)自建住房的,应出具计划、建设、规划、土地等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7)对自有住房进行翻建、大修的、应出具自有住房产权证明;

(8)有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单位或个人作为保证人;

(9)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3、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对每笔贷款金额、期限、利率审批同意后,与受托行签订委托贷款合同。

4、受托行按照委托贷款合同约定,与借款人分别签订《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抵押合同》、《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质押合同》和《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保证合同》后,办理借款手续。

5、受托行将贷款直接划入售房方在受托行开立的指定账户。

公积金贷款类型

公积金贷款种类主要分纯公积金贷款和组合贷款。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用住房公积金,委托商业银行向购买、建造、翻修、大修自住住房、集资合作建房的住房公积金存款人发放的优惠贷款。

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是指当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不足以支付购房款时,借款人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同时又向受托银行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两部分贷款一起构成组合贷款。组合贷款中住房公积金贷款由管理中心审批,商业性贷款由受托银行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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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贷款流程,嘉兴公积金贷款流程


嘉兴公积金贷款流程

中国社保网小编介绍,嘉兴公积金贷款流程分为公积金二手房贷款流程、公积金土地抵押贷款流程、提取住房公积金偿清或部分偿还住房贷款流程等等,下面,为大家介绍嘉兴一手房公积金贷款流程。

1、申请人携资料到嘉兴管理中心咨询、申请、填写申请表;

2、嘉兴管理中心审批后向申请人发放委托通知书;

3、申请人领取通知书后携带所有原件到嘉兴当地的银行签订合同等、同时在公证处办理公证手续;

4、申请人持签定好的合同资料等到房屋出卖人处盖章;

5、申请人持保证后的借款合同(抵押合同)等到嘉兴宿迁市房地产管理处办理抵押登记;

6、申请人持登记后的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和公证书到嘉兴的住房公积金服务大厅领取划款通知书,最后持划款通知书到银行办理划款手续。

嘉兴公积金贷款流程之土地抵押贷款流程

1、携带贷款所需资料提出申请

2、受理、审核、审核

3、七天之内作出答复

4、签订贷款合同办理保险、公证

5、提供《放弃预售商品房土地抵押或在建工程优先授让权协议书》

6、通知放贷

【提示】如果您对嘉兴公积金贷款流程,嘉兴公积金贷款额度等相关政策有疑问,不妨登陆嘉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查看相关的业务指南!

怎样用公积金贷款购房及贷款额度规定


公积金贷款是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定期限以上(各城市的期限不同,如长沙为12个月以上)的在职职工,为购建住房或翻建、大修自有住房资金不足时,即可申请公积金贷款。使用公积金贷款一般要比商业贷款利率低很多,所以公积金贷款成为人们贷款买房的首要选择。可是,怎样用公积金贷款买房呢?公积金贷款额度有什么规定呢?有相当一部分人并不是很了解。

怎样用公积金贷款?

通过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必须符合以下四个条件:

1、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购买自住住房资金不足;

2、有相当于购买修建住房费用的20%或以上的自筹资金(可以用借款人及其同户成员,非同住的配偶和直系血亲已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存款抵充);

3、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同意办理住房抵押,在住房未竣工交付使用,借款人未领得房地产权证书交给贷款银行收押之前,应由售房单位提供担保。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首先填写贷款申请书,送货款银行审查;然后持借款申请书、身份证、户口簿向银行办理借款申请;银行审查认可后,通知借款人将至少20%的自筹资金存入贷款银行;最后借贷双方签订借款合同和房地产抵押合同,并按规定办理合同公证和房地产抵押登记手续。

公积金贷款额度相关规定

一般情况下,住房公积金的贷款额度是按照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确定的。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额度不得高于职工申请贷款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公积金贷款,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的十倍。由于政策的调整,可以将还款人的范围扩大到亲友。

怎样用公积金贷款——相关链接公积金贷款对象和贷款条件

住房公积金是职工个人的福利性长期住房储金。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主要目的在于通过单位和职工每月缴存一定数量的住房公积金,建立起解决职工住房问题的住房基金渠道。因此,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必须是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同时,也要求借款人符合以下贷款条件:

(一)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在申请当月之前在本市连续、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12个月,且申请时属于正常缴存状态。外地调入职工将原缴存住房公积金转入本市的,视为正常缴存。(二)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誉良好,有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三)申请人能提供购买自住住房(含经济适用住房、普通商品房及二手房)的有关证明材料。(四)申请人申请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用途仅限于购买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而且所购置的住房应当符合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建筑设计标准。(五)申请人已支付所购首套自住住房价款30%以上的首期付款,或者第二套房60%以上的首期付款。(六)申请人同意在受托银行设立还款账户并同意授权划款。(七)已经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无论贷款还清与否,一律暂停办理住房公积金二次贷款。(八)暂停发放缴存职工家庭(含共同申请人)购买第三套及以上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九)贷款申请符合国家、释本市房地产市场管理政策要求。

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房产套数按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各自所在家庭名下房产套数计算,家庭的成员包括夫妻双方和未成年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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