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存比例,一般指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就是你应缴公积金的系数,它和你的工资基数和应缴系数都有关系,工资额和系数的增加或减少,应缴公积金的数额都会相应变化。那么你知道重庆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是多少么?下面小编给大家解答一下。
重庆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重庆机关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12%;
重庆单位及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12%-15%;
缴存对象:所有在渝行政﹑事业﹑企业单位及其职工,不论隶属关系,凡已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均应按此通知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原未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按调整后的比例执行。企业职工包括人事关系和工资关系均在本企业的固定职工﹑劳动合同制职工。
重庆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缴存基数上限12754,缴存基数下限1250
重庆住房公积金缴存额度
重庆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单位缴存比例+职工缴存比例)。
机关事业单位缴存额度:150≤1530.48
单位及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额度:150≤19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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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贷款难致多楼盘面临接房问题,专家建议在合同中明确相关权责公积金贷款因利率低于商贷,成为很多购房者的首选。然而,买房易,贷款难。记者了解到,近日,重庆主城区多个楼盘因为公积金贷款迟迟办不下来而陷入接房问题。
一边是开发商不敢交房,另一边是购房者接不到房,而公积金贷款何时能贷下来,也成为了一场遥遥无期的等待。
部分开发商为冲量隐瞒额度
在地产行业从事多年营销工作的唐先生告诉记者,正常情况下,开发商一般会在商品房出售前或出售中向银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一定额度的公积金申请,申请批准后,方可向购房者提供公积金贷款的信息。但有的开发商为了销售,不提前告知客户额度是多少、是否已经用完,因此才会出现客户交了首付签了合同,在办理中才得知额度已经用完的情况。
昕晖地产销售总监邓先生称,公积金的实际发放额度,可能受宏观政策影响发生变化:“比如你年初申请了1000万,但因金融环境的影响,可能出现临时降低额度或者取消的情况。在这一点上,开发商也没法百分之百保证。”邓先生同时表示,为了避免出现额度不够的情况,开发商应当提前将信息透明化,例如本次公积金的贷款名额是多少、额度多大等,让购房者心里有一定的预期。
公积金问题并非“死结”
除了退房或转商贷,购房者还有其他路可走吗?记者调查了解到,目前一些银行和开发商合作推出了特殊房贷政策:由开发商为购房者在银行存入全额商贷的部分资金,这部分资金的利息(在一定期限内)低于商贷利息,这样就拉低了购房者全额商贷的利息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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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知识
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是多少
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是多少?2014年度职工本人和单位住房公积金、补充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与2013年度相同。即: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仍为各5%至12%;补充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仍为各1%至6%,具体比例由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计算
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职工月缴存额和单位月缴存额均计算到元,元以下四舍五入)。
补充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计算方法同上。
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下限
2014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11887元,按职工本人和单位各12%的缴存比例所对应的月缴存额上限为2852元;按职工本人和单位各6%的补充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所对应的补充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为1426元。
2014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为1320元,按职工本人和单位各5%的缴存比例所对应的月缴存额下限为132元。
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及其计算口径
各单位应按照统计局计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口径计算职工月平均工资,并以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核定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各单位应在核定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后一个月内,将核定情况告知职工本人,以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自2014年7月1日起,各缴存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由2012年月平均工资调整为2013年月平均工资。
2014年1月1日起新参加工作的职工,应以该职工参加工作的当月工资收入或以其新参加工作以来实际发放的月平均工资作为其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2014年1月1日起新调入的职工,以调入后发放的当月工资收入或以其实际发放的月平均工资作为其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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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三)收入低于上一年度最低工资标准或无房职工房租支出超出家庭收入15%的;
(四)支付节能减排住宅墙体保温改造项目款的;
(五)离休、退休的;
(六)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
(七)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八)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九)出境定居的;
(十)职工被判处刑罚,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十一)职工本人、配偶、子女及父母患有相关规定列举的大病,且家庭生活困难,医疗保险不足以支付治疗费用的;
(十二)职工子女考取大专院校,因家庭生活严重困难,无力缴纳学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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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淮南公积金缴存比例是多少?
淮南公积金缴存比例是多少?
1、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是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新录用和新调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是职工本人当月工资总额。缴存基数最高不应超过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最低不得低于上一年度市政府公布的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
2、目前,我市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5%,最高不超过20%,单位和职工的缴存比例原则上应一致。
3、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单位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
淮南公积金缴存比例如何降低?
降低缴存比例、缓缴住房公积金,是指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在符合规定条件的情况下,以低于本地区统一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缴存住房公积金或在一定时期内暂缓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行为。应按以下程序办理:
一、由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讨论通过,无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的,应经全单位2/3以上职工同意。
二、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并提供经单位职工代表大会、工会或全体职工讨论通过的《单位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缓缴住房公积金)审批表》,以及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证明资料。
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单位提供的证明资料进行审核。
四、经审核,符合条件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签署意见后,将单位申请资料报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批;经审核,不符合条件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将审核意见通知单位。
五、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出具审批意见,同意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的,应明确起止时间;不同意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的,应说明原因。
六、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的批准意见通知单位,按审批意见执行。
住房公积金,池州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是多少?
池州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是多少?
金投保险网小编指出,根据池政(2004)57号文件规定,池州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和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10%,有条件的单位可以提高到15%-20%。
对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并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报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可以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者补缴缓缴部分。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超过一年的,应当重新办理报批手续。
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一律精确到元(见角进元)。
池州住房公积金汇、补缴
单位应于每月发放工资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或按与管理中心约定的日期,办理住房公积金汇缴手续。单位欠缴住房公积金的,或缓缴住房公积金到期的,应及时补缴住房公积金。
办理场所:管理中心汇缴服务窗口
办理要件:
1、住房公积金缴款凭证;
2、付款票据(支票、进账单或汇票等);
3、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
4、工资花名册;
5、按管理中心统一格式的电子文档清册。
办理流程:
1、单位提供要件材料-管理中心审核-到受委托银行办理缴款手续-管理中心登记个人明细账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情况下,当即核准办理。
常州公积金缴存比例是多少
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每年的公积金缴存的比例也不尽相同,下面小编以常州为例,大家介绍下常州公积金缴存比例是多少。
下面是常州公积金缴存政策的调整内容一、调整范围
我市已建缴住房公积金的行政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等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者,也属于本次调整范围。
二、调整内容
1.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按职工本人2012年月均工资确定,即职工2012年工资总额除以发放工资的月数。职工工资总额按国家统计局规定的口径计算,包括各项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全部收入。
2.最高缴存基数不超过2012年全市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即13940元,比上年增长了12.06%;最低缴存基数为不低于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的自2013年7月1日起执行的月最低工资标准,即常州市区(含武进)为1480元,比上年增加了160元,增长了12.12%,金坛市和溧阳市均为1280元,比上年增加了180元,增长了16.36%。
3.2013年度全市各类企业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和职工各为10%-12%;全市机关事业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和职工各为12%。
4.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
5.自由职业者、个体工商户及其雇佣人员等个人缴存者同步实行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个人缴存者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本人2012年月平均收入,由个人缴存者按规定申报,缴存比例统一为20%。
6.新职工住房补贴的缴存基数与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同口径调整,缴存比例仍为15%。
三、调整方式
1.住房公积金汇缴受理点办理
各缴存单位携带U盘到住房公积金汇缴受理点办理基数调整手续。
2.住房公积金网上服务厅办理
已开通住房公积金网上单位业务的单位,可通过中心网站()在网上办理基数调整手续。
四、注意事项
1.2012年12月31日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的单位,应在本次调整基数时,同时办理住房公积金单位登记证验审。为提高工作效率,建议各缴存单位申请开通住房公积金网上单位业务办理基数调整和单位登记证验审手续。
2.各缴存单位在进行基数调整时,要认真核对本单位职工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如发现职工个人信息不准确的,要及时提醒职工到公积金中心各办事处或分中心进行修改。
3.各缴存单位要认真核对单位基本信息,若单位名称、注册地址、单位类型、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组织机构代码等信息有变化的,则应及时到公积金中心办事处、分中心窗口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4.为方便单位操作,各缴存单位可登录常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下载相关政策文件、业务指南及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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