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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知识,人身险不可忽略的三项条款

2020-11-14
人身保险知识 保险条款基础知识 车险保险基础知识

在人身险领域,很多投保人与保险公司之间的纠纷是因为投保人没有看懂保险合同中的相关条款。

专家提醒有三类条款容易被投保人误解,假如投保人忽略了对这些条款的理解或者保险代理人没有耐心解释清楚,那么投保人的权益很可能遭受侵害。

“犹豫期”条款Www.bx010.COM

“犹豫期”就好比“无理由退货期”,如果过了犹豫期再发现购买的保险产品不适合而要求退保,就会产生较大的经济损失。目前各家保险公司设定的“犹豫期”一般为10天,但如何计算各家公司却不尽相同,所以投保人需要事先弄清楚。“犹豫期”一般是自投保人签收保险合同日开始计算,但有部分险种属例外,如投连险。另外,也有一些公司是将保险合同生效日后第11个自然日视作合同签收日,签收日起10个自然日为“犹豫期”。

“期满利益”条款

重大疾病保险的“期满利益”条款通常是捆绑在两全险上的,投保人需要弄清楚“期满利益”,是返还累积缴纳的保险费还是返还保额;是有息返还还是无息返还等等。当然,如果是返还保额那就是最划算的,因为大部分投保人累积保费都远远低于保额,所以投保人在选择重大疾病险时需要先弄清“期满利益”条款。

“宽限期”条款

“宽限期”条款指的是如果超过保险费缴纳到期日仍未交付保险费,从保险费到期日起60天内为宽限期。如果保单持有者在宽限期内发生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依然需要做出理赔;而保单持有者超过宽限期仍未交付保险费,则导致保险合同失效,保险公司无需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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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险选择三项注意


人们保险意识的增强,许多人都选择了人寿保险,购买长期寿险的时候,专业的保险代理人会提醒你,选一款适合自己的附加险会使你的保险保障更加全面。附加险的选择也是很重要的,应该避免走入误区,合理选择。

一份保单,主附险搭配多次理赔

据专家介绍,附加险是相对于主险而言的,是对主险基本保障功能的一种扩充。附加险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可以使保障更加全面,保障的范围和项目更加广泛,覆盖到主险没有涉及的风险。目前保险公司的附加险产品保障功能可以满足人寿、意外、医疗、重疾等各方面需求,在实际操作中,投保人也要学会根据自身的需求搭配合适的附加险,选择附加险时,首先要清楚所投主险的保障范围,然后根据主险的缺漏来选择有补充作用、自身也有需求的附加险。

并非所有主附险搭配都能多次理赔

并不是所有主附险搭配都能实现多重保障、多次理赔的。一些保险计划从形态上看虽然也是主附险的结构,但这种结构是具有关联的。比如有些必须附着于寿险才能购买的健康医疗附加险,如主险和附加险保额一致的话,若其中一个险种发生赔付,合同即告终止,这一类的主附险一体的组合并不具备两次理赔功能。

据了解,一些返还型的长期重大疾病保险就属于这一类型,因为它实际的组合通常就是一款两全型的寿险附加重大疾病保险。

附加险通常都是以一年为期限的,到期后需要重新续保。特别像医疗附加险险种是一年一次核保的,当投保人身体状况发生变化时,保险公司会根据当年的情况重新核定承保风险,并作出正常续保、加费承保、降额承保和拒保的不同处理。所以,购买附加险需特别注意续保条件。

此外,还应注意主附险投保比例:一般不同的主险产品都有对应的附加险,不能随意搭配。同时,不同产品对附加险的搭配额度也是有不同要求的,投保的时候需要根据自己的实际需求为导向。

附加险选择三项注意

选购附加险,原则其实是和主险一样的,同样是要符合自己的实际情况。

关于时效性。选择附加险的时候,要关注这个附加险是不是和主险的年期一致,很多人只注意主险的年期而忽略了附加险的年期。熟不知,如果附加险的年期短于主险,那么很可能在出险的时候得到的赔付款会少很多。另一方面,当一个保险期到了之后,你还须关注附加险的保证续保条款。即在前一保险期届满后,投保人提出续保申请,保险公司必须按照约定费率和原条款继续承保的合同约定。目前市场上附加险的续保条款主要有三种:无条件保证续保型,有条件保证续保型和无保证续保型。因此,投保者在购买附加险时,一定先要了解清楚这种附加险是否可以续保、续保的条件、续保时间、续保的保费费率是否会作调整等,以避免日后发生纠纷。

关于比例限制。这里的比例限制指的是主险和附加险的购买比例限制。比如,附加住院医疗险又分成费用型与津贴型两种。前者是按投保人在住院医疗中所有费用单据上的总额来赔付;而后者与实际医疗费用无关,理赔时无须提供发票,保险公司会以投保人就医天数与合同规定的每日津贴额作为理赔依据,按其住院天数给付医疗津贴。投保者在购买时要牢记附加险险种和保额。

关于保费豁免。有一种附加险,是可以在合同规定的一些情况下,免交未到期的保费,而保险公司仍然默认合同的原有效力,并提供相关保障。保费豁免功能的附加险比较适合子女为高龄父母购买或者家长为年幼子女购买,因为一旦支付保费的一方因身故、残疾或患上重大疾病而无力继续缴费,作为被保险人的老人或孩子的续期缴费就不会面临中断的风险。

保险知识,购买医疗保险的三项注意


不久前召开的首届首届中国医院医保管理高峰论坛上,中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医保司副司长李忠表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将于2009在地级以上城市全面推开(在此之前,北京市劳动保障局公布了《北京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办法实施细则》,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办理手续、缴费标准、享受待遇等方面作了详细说明。细则实施后,本市养老保险体系将覆盖每一位需要参保的群众。详情请看北京养老保险今年起全覆盖)。但尽管如此,中国的医疗保险需求还是十分强劲。

【银率】理财专家指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所覆盖的地域范围和医保范围毕竟有限,而居民对于生病住院所可能花费的高昂费用的担忧,使得医疗保险的需求依然十分旺盛,并有不断增强的趋势。据了解,在发生的保险理赔纠纷中,由医疗保险所带来的纠纷占到相对比重。【银率】专家提醒,为了避免未来投保人、被保险人所可能发生的不必要的纠纷和损失,投保人在选购医疗保险时,一定要注意以下三项事项:

(1)优先投保住院医疗保险。医疗保险主要分为门诊医疗保险、住院医疗保险、重大疾病医疗保险。相对而言,门诊的频率最高,但费用较低;住院的频率较高,费用也较高;重大疾病的概率相对较普通住院较低,但是其对家庭的杀伤力很大。因此,消费者应优先投保住院医疗保险。在购买住院医疗保险时,消费者一定要注意保险产品的“续保功能”。因为,目前市场上多数住院医疗保险产品不保证续保,一旦发生了赔付,则下一年续保时,保险公司可能据此要求投保人提高保费。因此,消费者一定要注意尽量选择具有续保功能的住院医疗保险产品。

(2)一定要注意理赔时的赔偿方式。目前的医保产品一般有报销型和补贴型两种。

报销型的一般报销各种医疗费用,根据实际损失赔偿;补贴型的一般根据保险合同中约定的金额进行赔偿,并不考虑实际花费的医疗费用。而目前市场上的多是两者的结合如定额给付型医疗保险,该险种是指按照事前约定的保险金额进行赔付。消费者在购买时,一定要依据自己的身体状况和对风险的承受能力有区别进行选择。

(3)注意年龄限制。医疗保险有投保年龄限制。对于医疗保险,保险公司对最低投保年龄有不同规定,一般在出生后90天至年满16周岁不等,而最高的投保年龄限制却大致相同,一般不能超过65周岁。

保险知识,七种人身保险权益不可忽略


作为一种独具保障功能的理财工具,人身保险得到了越来越多的关注。其实,消费者在得到保障的同时,还享有很多权益,但这些权益往往被消费者所忽略,而没有发挥它们应有的作用。近日,记者就此采访了保险专家,和大家聊聊这些实用的权益,帮助消费者用好它们。

宽限期:是指在每期保险费到期日之后,如果投保人因为各种原因尚未缴纳保险费,只要在此后的“宽限”时间内(一般是60天)补缴保险费,保险合同仍然有效。

犹豫期:这个权益一般只适用于长期险,是指投保人在保险合同生效之后仍然可以“无理由退货”,要求撤销,一般为签收保险单后10天之内。如果保险合同被撤销,保险公司将退还所有保险费。

请求给付保险金的时效:保险事故发生之后,可能因为种种原因没有及时向保险公司申请给付保险金,不用担心时间久远就不能再申请了。根据《保险法》的规定,人寿保险以外的其他保险,从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两年之内,都可以申请给付保险金的权利,人寿保险保险金的申请时效更是延长至事故发生之后的5年之内。

指定保险金受益人:根据统计,大多数保险合同受益人没有特别指定,当保险事故发生之后,有可能因为各种原因造成保险金分配的纠纷。因此建议投保人行使好这项权益,明确指定受益人以及保险金分配的比例,确保数额不小的保险金按照自己的意愿分配。

保单贷款:如果暂时无法按时缴费,可以申请借用保险合同本身的现金价值申请一笔保单贷款来缴纳应交的保费,贷款期间保障内容不受影响;待经济状况好转后,在合同有效期内向保险公司归还自动保费垫交所产生的贷款和利息就可以了。这一点对于短时间内资金周转有困难的投保人特别有用。

保单复效:如果保险公司逾期没有收到应交的保险费,可能会造成保险合同中止,有些客户担心自己万一“健忘”而造成保单失效。其实,此“中止”非彼“终止”,只要在保险合同中止后两年内补足应交保费和利息,就可以申请保单复效。应当注意的是,保单复效服务仅适用于长期险,申请复效时保险公司需要重新核定风险和费率,根据不同的保险产品,可能需要体检。在保单失效期间保险公司不承担赔付责任,如果两年之内没有复效,保单将彻底“死亡”,就真的无法补救了。

减额缴清:保险合同的保单价值可以折算成为保险费“自给自足”,保单持有人可以申请将保单现金价值折算成一次性缴清保费,保险公司将原有保险金额下调至与之对应的金额。保单持有人不需要再支付保费,只是保障额度相应减少。

保险专家同时提醒大家,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公司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也是消费者维权的必需文件,切记与保险费收据等重要凭证一起妥善保管。如果不慎遗失,应当及时联络保险公司申请挂失和补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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