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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知识,保险的分类

2020-11-14
保险知识分类 保险规划风险的分类 保险的知识

保险的分类:

(一)根据保险标的的不同,保险可分为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两大类。

(二)发生在保险人和投保人间的保险行为,称之为原保险。发生在保险人与保险人之间的保险行为,称之为再保险。

(三)商业保险是指按商业原则经营,以营利为目的的保险形式,由专门的保险企业经营。所谓商业原则,就是保险公司的经济补偿以投保人交付保险费为前提,具有有偿性、公开性和自愿性,并力图在损失补偿后有一定的盈余。

社会保险是指在既定的社会政策的指导下,由国家通过立法手段对公民强制征收保险费,形成保险基金,用以对其中因年老、疾病、生育、伤残、死亡和失业而导致丧失劳动能力或失去工作机会的成员提供基本生活保障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社会保险不以营利为目的,运行中若出现赤字,国家财政将会给予支持。两者比较,社会保险具有强制性,商业保险具有自愿性;社会保险的经办者以财政支持作为后盾,商业保险的经办者要进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商业保险保障范围比社会保险更为广泛。

(四)政策性保险与商业保险。

(五)按保险保障的对象分,可以把人身保险分为个人保险和团体保险。

(六)按保险的实施方式分,保险可分为自愿保险和强制保险。

相关知识

保险知识,保险的分类有哪些?


保险的分类有哪些?

保险分类是指保险种类的划分,即按照一定的标准对保险业务进行归类。

(一)按保险标的分类

这种分类方法是一种最常见、最普遍的分类方法,按照这一标准可将保险分为财产保险、人身保险、责任保险和信用保证保险四大类。

1.财产保险。财产保险是以财产及其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一种保险。当保险财产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由保险人提供经济补偿。

2.人身保险。人身保险是以人的寿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的保险。保险人对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因意外事故、疾病等原因导致死亡、伤残,或者在保险期满后,根据保险条款的规定给付保险金。

3.责任保险。责任保险是以被保险人依法应负的民事损害赔偿责任或经过特别约定的合同责任作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即对被保险人由于疏忽、过失行为造成他人的财产损失或人身伤亡,根据法律或合同的规定,应对受害者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由保险人提供经济赔偿。

4.信用保证保险。信用保证保险是以各种信用行为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当义务人不履约而使权利人遭受损失时,由保险人提供经济赔偿。凡义务人应权利人的要求向保险人投保自己的信用的保险属于保证保险;凡保险人应权利人的要求担保义务人的信用的保险属于信用保险。

(二)按风险转嫁形式分类

按风险转嫁形式分类,可将保险划分为原保险、再保险、共同保险和重复保险。

1.原保险。原保险是投保人与保险人之间直接签订保险合同而建立保险关系的一种保险。在原保险关系中,保险需求者将其风险转嫁给保险人,当保险标的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保险人直接对被保险人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2.再保险。再保险也称分保,是保险人将其所承保的风险和责任的一部分或全部,转移给其他的保险人的一种保险。转让业务的是原保险人,接受分保业务的是再保险人。这种风险转嫁方式是保险人对原始风险的纵向转嫁即第二次风险转嫁。

3.共同保险。共同保险也称共保,是由几个保险人联合直接承保同一标的或同一风险而保险金额不超过保险标的的价值的保险,在发生赔偿责任时,其赔偿按照保险人各自承保的金额比例分摊。与再保险不同,这种风险转嫁方式是保险人对原始风险的横向转嫁,它仍属于风险的第一次转嫁。

4.重复保险。重复保险是指投保人以同一保险标的、同一保险利益、同一保险事故分别与两个以上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的一种保险。与共同保险相同,重复保险也是保险人对原始风险的横向转嫁,也属于风险的第一次转嫁。只不过在大多数情况下,重复保险的保险金额总和超过保险价值,因此,这时各保险人的赔偿金额要按一定标准进行分摊。

(三)按投保单位分类

按投保单位分类,保险可分为团体保险和个人保险。

1.团体保险。团体保险是以集体名义签订保险合同,由保险人向团体内的成员提供保险保障的保险。

2.个人保险。个人保险是以个人的名义向保险人投保的保险。

(四)按实施方式分类

按实施方式分类,保险可分为法定保险和自愿保险。

1.法定保险。法定保险又称强制保险,它是由国家(政府)通过法律或行政手段强制实施的一种保险。法定保险的保险关系不是产生于投保人与保险人之间的合同行为,而是产生于国家或政府的法律效力。

2.自愿保险。自愿保险是在自愿原则下,投保人与保险人双方在平等原则的基础上,通过订立保险合同而建立的保险关系。

(五)按经营的性质分类

按经营保险的性质,可将保险分为营利保险和非营利保险。

1.营利保险。营利保险是指保险业者以盈利为目的经营的保险。商业性保险属于营利保险,保险经营者按照营利原则开展业务,将其经营所得的利润或节余进行分配。

2.非营利保险。非营利保险是指不以盈利为目的的保险。非营利保险一般是出于某种特定的目的,由政府资助营运,以保证经济的协调发展和安定社会秩序为目标而实施的保险保障计划。

保险知识,人寿保险的分类


人身保险险种的归类,在不同的场合,根据不同的要求,从各个角度,可以有不同的分法.目前主要有下列几种分类方法:

(一)按保险责任分类

按照保险责任的不同,人身保险可以分为人寿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健康保险。

1.人寿保险。人寿即人的寿命,人寿保险是以被保险人的生命为保险标的,以被保险人的生存或死亡为保险事故的人身保险。在实务中,人们习惯把人寿保险分为定期寿险、终身寿险、两全保险和年金保险。人寿保险是人身保险中最重要的部分。

2.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简称意外伤害保险。意外伤害是指在人们没有预见到或违背被保险人意愿的情况下,突然发生的外来致害物对被保险人的身体明显、剧烈地侵害的客观事实。意外伤害保险是以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事故造成的死亡或伤残为保险事故的人身保险。在全部人身保险业务中,只需支付少量保费就可获得高保障,投保简便,无需体检,所以承保人次较多,如旅行意外伤害保险、航空意外伤害保险等。

3.健康保险。健康保险是以被保险人的身体为保险标的,保证被保险人在疾病或意外事故所致伤害时的费用或损失获得补偿的一种人身保险,包括重大疾病保险、住院医疗保险、手术保险、意外伤害医疗保险、收入损失保险等。

(二)按保险期间分类

按照保险期间分类,人身保险可分为保险期间1年以上的长期业务和保险期间1年以下(含1年)的短期业务。其中,人寿保险中大多数业务为长期业务,如终身保险、两年保险、年金保险等,其保险期间长达十几年、几十年,甚至终身,同时,这类保险储蓄性也较强;而人身保险中的意外伤害保险和健康保险及人寿保险中的定期保险大多为短期业务,其保险期间为1年或几个月,同时,这类业务储蓄性较低,保单的现金价值较小。

(三)按承保方式分类

按照承保方式分类,人身保险可分为团体保险和个人保险。团体保险是指一张保单为某一单位的所有员工或其中的大多数员工(保监会规定至少75%以上的员工,且绝对人数不少于8人)提供保险保障的保险。团体保险又可分为团体人寿保险、团体年金保险、团体健康保险等。个人保险是指一张保单只为一个人或为一个家庭提供保障的保险。

(四)按是否分红分类

按是否分红分类,人寿保险可以分为分红保险和不分红保险。分红保险是指保险公司将其实际经营成果优于保守定价假设的盈余,按一定比例向保单持有人分配的人寿保险。这种保单最初仅限于相互保险公司签发,但现在股份制保险公司也可采用。一般来说,在分红保险保费计算中,预定利率、预定死亡率及预定费用率的假设较为保守,均附加了较大的安全系数,因而保费相对较高,公司理应将其实际经济成果优于保守假设的盈余以红利的方式返还一部分给保单持有人。而在不分红保单中,所附安全系数较小,因为这种保单的成本结余,不能事后退还保单持有人,同时为业务竞争的需要,保费的计收必须反映提供保险的实际成本。因此,不分红保险的正常利润,仅以红利分配给股东或提存准备金。

保险知识,少儿保险的基本分类


[导读]:少儿保险基本上可以分为三类:意外伤害险、健康医疗险和教育储备险。

少儿保险基本上可以分为三类:意外伤害险、健康医疗险和教育储备险。

第一类:意外伤害险。儿童作为弱小群体,而且自制能力较差,发生意外的可能性比成人大,所以意外伤害保障很必要。这一类保险一般是消费型,因此价格相对便宜。

第二类:健康医疗险。目前重大疾病有年轻化、低龄化的趋向,万一孩子生病了,高额医疗费用将成为家庭的沉重负担,因此可以选择健康险分担孩子的医疗费支出。

第三类:教育储备险。这类保险主要解决孩子未来上学的学费问题。家庭投保应以家长为主,孩子为辅,家长作为家庭的经济支柱,首先要充分保证他们的意外、医疗、重大疾病和寿险等保障。因为如果父母这个主要经济来源突然中断,孩子将失去经济支持。每年为孩子缴纳的保费不宜超过家长的保费,如果不能兼顾,应以大人为主。在购买主险的同时,最好购买豁免保费附加险,万一家长发生意外导致身故或残疾时,保险公司可豁免以后的各期保费,确保孩子的保险合同继续有效。

保险知识,简述健康保险的分类


健康保险中包括:医疗保险、疾病保险、收入保障保险、长期护理保险解释如下:

(1)、医疗保险,指以约定的医疗费用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保险,也就是提供医疗费用保障的保险,(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医疗费用报销的险种)。此类险种保障的是病人为了治病在医院里发生的各种费用; 

(2)、疾病保险,指以疾病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保险。目前国内最常见的此类险种就是重大疾病保险,因为所保的疾病往往会给被保险人带来高额的费用支出,例如恶性肿瘤,心脏疾病等等,所以一般要求投保时的保障额度较高。疾病保险的给付方式一般是在疾病确诊之后立即一次性支付保险金额;

(3)、收入保障保险,指因疾病或意外伤害导致收入中断或减少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保险。此类保险主要目的是为被保险人因丧失工作能力导致收入的丧失或减少提供经济上的保障,但是不承担被保险人因疾病或意外伤害所发生的医疗费用。比如我们常见的住院津贴类的保险。

(4)、长期护理保险,是指以因保险合同约定的日常生活能力障碍引发护理需要为给付保险金条件,为被保险人的护理支出提供保障的保险。在健康保险中此类保险也是非常重要的一类保险,因为在国内刚刚起步,(除部分专业健康保险公司推出此类险种外,例如:人保健康无忧系列长期护理保险,传统寿险公司很少推出,)可能市场上见到的不是太多,但在国外比较流行的。

保险知识,人寿保险的定义和分类


什么是人寿保险人寿保险也称为生命保险。通俗地说,人寿保险有以下特点:以人的生命或身体作为被保障对象(专业术语叫做:保险标的);以人的生死为保险事故;当保险事故发生的时候,保险公司(专业术语叫做:保险人)给指定的保险产品受益人以一定的经济补偿。需要特别注意的一点是,人寿保险产品虽然是保障的人的生命或身体,只限于保险事故发生后的一种经济上的补偿。比如说,一个人投保了一份死亡保险,并不是说会降低这个人的死亡的几率,而只是说在这个人死亡之后,会给受益人以金钱上的补偿。传统的人寿保险主要包括生存保险、死亡保险和生死“两全”保险,这里我们将分别介绍一下。生存保险生存保险一般人很少单独购买,因为这种保险要求投保人必须健康地活到合同上约定的年限,只有当被保险人活到了这个年限,保险公司才会把保险金给受益人。举个例子,您今年30岁,到保险公司投保了一份生存保险,指定的受益人是您的5岁的孩子。保险合同约定,只有您健康活到70岁,保险公司才会把保险金支付给您的孩子。如果在70岁之前您去世了,那对不起,保险公司不会给您的孩子一分钱,而且您所缴纳的保险费也不会退还给您的孩子。正是因为单独的生存保险有这样的特点,很少人去购买,而且保险公司一般也不单独销售。但据说也有人希望购买这种产品。这位人士认为,为自己购买一份单独的生存保险最大的意义在于,这是一种对自己非常有利的保险产品,一般不会引发道德风险。如果指定自己为受益人,而自己真能活到合同规定的年限,就能得到一笔养老金;如果指定自己的孩子做受益人,等自己上年纪的时候,孩子不会因为自己活得时间比较长而反感,因为只有自己活到了一定的年龄,他才有可能得到保险金。死亡保险和生存保险相反,死亡保险规定,只有投保人在保险合同有效期间死亡,保险公司才会支付保险金。按照保险期限,死亡保险分为定期寿险和终身寿险。定期寿险中,保险期限是一个确定的时间,短的可以是1年甚至更短,长则可达二三十年。也有的保险产品不规定具体时间,但要求被保险人到一定的年龄,保险产品到期,比如有的产品规定,被保险人到65周岁,合同终止。如果在这个合同约定的时间内,被保险人没有死亡,保险公司不支付保险金,也不退还保险费。终身寿险的保险期限是被保险人的一辈子,被保险人无论何时死亡,保险公司都要向其受益人支付保险金。生死两全保险生死两全保险可简称为两全保险,又可叫做生死合险。无论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是生存还是死亡,保险公司都将给受益人支付保险金。目前很多投保人都购买这种保险产品。投保人一般每月或每年缴纳少量保险费,被保险人一旦在保险期限内死亡,受益人可以得到一份保险金;而被保险人活到保险期满,受益人或被保险人本人可以领到一笔生存保险金,用来养老。

保险标的,保险的分类:按保险标的分类


(一) 按保险标的分类

这种分类方法是一种最常见、最普遍的分类方法, 按照这一标准可将保险分为财产保险、人身保险、责任保险和保证保险四大类。

财产保险, 是以财产及其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一种保险。当保险财产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 由保险人提供经济补偿。

财产保险分为有形财产保险和无形财产保险。

人身保险, 是以人的寿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它是保险人对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因意外事故、疾病等原因导致死亡、伤残, 或者在保险期满后, 根据保险条款的规定给付保险金的保险。

责任保险, 是以被保险人依法应负的民事损害赔偿责任或经过特别约定的合同责任作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它是对被保险人由于疏忽、过失行为造成他人的财产损失或人身伤亡, 根据法律或合同的规定, 应对受害者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 由保险人提供经济赔偿的保险。

信用保证保险, 是以被保险人的信用行为作为保险标的, 担保被保险人履行经济合同的一种保险。

(二) 按经营主体分类

保险按经营主体来划分, 可分为公营保险和私营保险。

公营保险, 可分为国家经营的保险和地方政府经营的保险两种形式。

私营保险, 是由私人投资经营的保险, 它的组织形式较多, 如公司保险、合作保险、个人保险。公司保险的主要形式是股份制保险, 合作保险的组织形式主要有保险合作社和相互保险公司。个人保险是以个人的名义经营保险, 目前只有英国的劳合社一家。

(三) 按风险转嫁形式分类

按风险转嫁形式分类, 可将保险划分为原保险、再保险和共同保险。

原保险, 是投保人与保险人之间直接签订合同而形成的保险关系。在原保险中, 保险需求者将其风险转嫁给保险人。

再保险, 也称分保, 是保险学原理目录

保险标的,保险的分类(二):按照保险标的分类


二、按照保险标的分类

 按照保险标的分类,可将保险分为财产保险与人身保险。

 (一) 财产保险

 财产保险是以财产及其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一种保险,包括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等保险业务。

 财产损失保险。财产损失保险是以各类有形财产为保险标的的财产保险。其主要包括的业务种类有:企业财产保险、家庭财产保险、运输工具保险、货物运输保险、工程保险、特殊风险保险和农业保险等种类。

 责任保险。责任保险是指以被保险人对第三者的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依照法律和契约应负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其主要业务种类有: 公众责任保险、产品责任保险、雇主责任保险和职业责任保险等。

 信用保险。信用保险是以各种信用行为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其主要业务种类有:一般商业信用保险、出口信用保险、合同保证保险、产品保证保险和忠诚保证保险等。

 (二) 人身保险

 人身保险是以人的寿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包括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保险业务。

 人寿保险。人寿保险是以被保险人的寿命作为保险标的,以被保险人的生存或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一种人身保险。其主要业务种类有:定期寿险、终身寿险、两全寿险、年金保险、投资连结保险、分红寿险和万能寿险等。

 健康保险。健康保险是以被保险人的身体为保险标的,使被保险人在疾病或意外事故所致伤害时发生的费用或损失获得补偿的一种人身保险业务。其主要业务种类有:医疗保险、疾病保险和收入补偿保险等。

 意外伤害保险。意外伤害保险是指以被保险人的身体为保险标的,以意外伤害而致被保险人身故或残疾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一种人身保险。其主要业务种类有:普通意外伤害保险、特定意外伤害保险等。

保险知识,意外伤害保险合同的分类


普通意外伤害保险合同

普通意外伤害保险合同,又称“一般意外伤害保险合同”,或称“日常或个人意外伤害保险合同”。是指被保险人以日常生活中可能遭受意外伤害为保险事故而与保险人订立的合同。普通意外伤害保险合同的期限一般以一年或不到一年为期。其特点是保持传统的个人投保方式,向居民提供一种安全保障。

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合同

这是一种以各种社会组织为投保人,以该社会组织内的在职人员为被保险人,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造成的人身伤害、残废、死亡为保险责任范围,而订立一份保险合同的伤害保险。

特种意外伤害保险合同

这是一种保险责任范围仅限于某种特种原因造成意外伤害的合同。其中最主要的是旅行意外伤害保险合同、交通事故意外伤害保险合同和电梯乘客意外伤害保险合同。

(1)旅行意外伤害保险合同。这种合同以被保险人在旅行途中,因意外事故遭受伤害为保险事故。保险人一般对约定的旅行路线和旅行期间保险事故承担责任。如飞机失事或船舶碰撞而致旅客的伤害即是。这种保险合同,又可细分为国内旅行意外伤害保险合同和国外旅行意外伤害保险合同。

(2)交通事故意外伤害保险合同,主要针对交通工具遇到交通事故给被保险人造成的伤害、残疾和死亡,而且赔偿范围扩大到交通工具之外的等候场所。它所承保的危险有:①作为乘客的被保险人在交通工具行驶、飞行过程中所遭受的意外伤害事故;②作为乘客的被保险人在交通工具搭乘场所(候车、候机、候船)时所遭受的意外伤害事故;③作为行人的被保险人因遭受空中物体坠落而遭受的意外伤害事故;④被保险人被交通工具所撞,或因交通工具发生火灾、爆炸所遭受的意外事故。

(3)电梯乘客意外伤害保险合同,指被保险人乘电梯时发生意外事故造成伤残或死亡时,由保险人付赔偿责任的保险合同。投保人是置办电梯或者安装电梯的社会组织或经济单位,被保险人是使用电梯的乘客,保险责任仅限于在专门载乘顾客的专用电梯内的意外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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