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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知识汇总,工伤保险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2020-11-05
工伤保险知识 工伤保险总体规划 个人工伤保险规划

工伤保险应遵循以下原则:

(1)无过失责任原则。所谓无过失责任是指在各种工伤事故中只要不是受害者本人故意行为所致,就应该按照规定标准对其进行伤害赔偿。只要事故发生,不论雇主或雇员是否存在过错,无论责任在谁,原则上,受害者都可以受到赔偿,即无过错赔偿。

(2)损失补偿原则。工伤保险以减免劳动者因执行工作任务而导致伤亡或疾病时遭受的经济上的损失为主要目的。劳动者付出的不仅是经济收入损失,而且是身体与生命的代价。因此,工伤保险在确定给付待遇时应坚持损害补偿原则。

(3)个人不缴费原则。工伤保险费由企业或雇主缴纳,劳动者个人不缴费,这是工伤保险与养老、医疗等其他社会保险项目的区别之处。工伤是劳动者在创造社会财富时鲜血和生命的额外付出,所以理应由企业(或者雇主)、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担补偿费用。

(4)严格区别工伤和非工伤原则。意外事故实行无过失责任原则并不意味着取消因工和非因工的界限。劳动者受伤害,一般可以分因工和非因工两类,前者是由执行公务,或在工作生产过程中,为社会或为集体奉献而受到的职业伤害所致,与工作和职业有直接关系。后者则与职业无关,完全是个人行为所致。严格区分因工和非因工界限,明确因工伤事故发生的费用,应由工伤保险基金来承担,而且医疗复康待遇、伤残待遇和死亡怃恤待遇均比因疾病和非因工伤亡社会保险待遇优厚。这样做有利于对那些为国家或集体奉献者进行褒扬怃恤,也有利于生产发展和社会财富的积累。因病和非因工伤亡的保险待遇要区别情况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执行。

(5)预防、补偿和康复相结合的原则。为保障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维护、增进和恢复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必须把经济补偿和医疗康复以及工伤预防有机结合起来。工伤保险最直接的任务是经济补偿,保障伤残职工和遗属的基本生活,同时要做好事故预防和医疗康复,保障职工安全与健康,促进社会安定和生产发展。

相关知识

工伤保险,工伤保险的基本原则


1.无责任补偿原则

又称为无过失补偿原则,它包含两层含义:第一,无论职业伤害责任属于雇主或者其他人或自己,受害者应得到必要的补偿;第二,这种补偿责任不完全是由雇主承担,而是应由国家的社会保险相应机构来承担。

2.风险分担、互助互济原则

这是社会保险制度中的基本原则。首先是要通过法律,强制征收保险费,建立工伤保险基金,采取互助互济的办法,分担风险;其次是在待遇分配上,国家责成社会保险机构对费用实行再分配,这种基金的分配使用,包括人员之间、地区之间、行业之间的调剂。

3.个人不缴费原则

工伤保险费由生产经营单位或雇主缴纳,职工个人不交纳任何费用,这是工伤保险与养老、医疗等其他社会保险项目的区别之处。

4.区别因工和非因工原则

在指定工伤保险制度、发放待遇时,应确定因工和非因工负伤的界限。职业伤害与工作或职业病有直接联系,医疗康复、伤残补偿、死亡抚恤待遇均比其他保险水平高,只要是工伤,待遇上不受年龄、性别、缴费期限的限制。非因工受伤不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5.补偿与预防、康复相结合原则

工伤事故一旦发生,补偿是理所当然的,但工伤保险最重要的工作还包括预防和康复工作。

6.集中管理原则

工伤保险是社会保险的一部分,无论从基金的管理、事故的调查、还是医疗鉴定,由专门、统一的非盈利的机构管理是各国普遍遵循的原则。一般有三种管理模式:第一,职业伤害保险管理独立与其他社会保险制度,基金独立管理使用;第二,基金独立,但在行政管理、政策制定同属一个社会保险管理机构;第三,工伤保险制度包括在社会保险制度之中。

7.一次性补偿与长期补偿相结合原则

对因工部分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是因工死亡的职工,职工和遗属在得到补偿时,工伤包机构应支付一次性补偿金,作为对伤害者精神上的安慰。此外,对供养的遗属根据人数要支付长期抚恤金,知道他们失去供养条件为止。

8.确定伤残和职业病等级原则

为了区别不同伤残和职业病状况,发放不同标准的待遇,各国在制定工伤保险制度时,都指定了伤残和职业病等级,并通过专门的鉴定机构和人员对受职业伤害的职工受害程度予以确定。

9.直接经济损失与间接经济损失相区别的原则

直接经济损失是指职工发生工伤事故后个人所受的经济损失,与职工的直接经济收入相关。间接经济损失是指职工直接收入以外的其他经济性的损失,不列入工伤保险的经济补偿范畴。

10.工伤争议举证倒置原则

我国《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保险知识,为新车买保险应遵循两大基本原则


岁末年初,一般是汽车销售的高峰期;但面对十几个车险附加险种,不少车主不知如何选择。保险专家提醒,车主应根据自己的实际需要搭配险种,同时注意以下“两大原则”。

其一,先保人再保车。现在,车主主要是将车辆作为自己上下班的代步工具,因此车主是重点需要保障的对象。如果没有其他意外保险和医疗保险的车主,应为自己投保一份司机险,这既是对自己负责,也是对家庭负责。保险专家说,车主根据“先保人再保车”原则并且购买了相应车险险种后,再购买一份车损险,一辆新车的保险保障基本实现。

其二,优先投保三责险。保险专家说,在所有的汽车保险险种中,第三者责任保险最为重要。因为汽车撞坏了可以修,但是如果开车撞伤了人,而且对其造成了严重伤害,需要支付的赔偿费用足以摧毁一个普通家庭。因此,除了交强险属于必须缴纳的车险之外,在商业车险中,三责险是首选,而且要足额投保。

保险专家提醒,除了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这两个基本险种外,在十几个附加险中,比较适合私家车车主购买的附加险主要有四种,即不计免赔特约险、玻璃单独破碎险、全车盗抢险和划痕险;至于其他车险险种,车主可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酌情投保。

投资黄金须注意按需选择

新华社电随着物价上涨,通货膨胀压力加大,许多市民选择投资黄金来抵御通胀。笔者日前调查发现,黄金市场搭上贺岁金条销售火爆的“便车”,不少市民更是将目光投向了黄金市场。

笔者走访发现,不少金店都有咨询、购买金条和金饰品的市民。在一家金店,销售人员告诉笔者,该店兔年贺岁金条已经销售一空,部分投资金条也出现了断货。

面对市民的“淘金热”,兴业银行理财师庄先生建议:投资黄金也要先考量自身需求,避免盲目跟风。

庄先生说,贺岁金条等纪念型金条都是限量发行,这类金条工艺精美,同时融入了传统文化元素。因为有加工、设计等相关费用,价格比投资金条要高。13日笔者在采访中了解到,贺岁金条当天价格比投资金条每克高出30多元。庄先生提醒,目前贺岁金条等纪念型金条的流通市场还不完备,市场没有专门的回购渠道,不适宜进行投资。如果市民出于收藏、馈赠,可以选择购买此类金条。

庄先生告诉笔者,投资金条流动性更强,有专门的回购渠道,更适合投资。他建议投资者应尽量选择国际(国内)认证的“标准金”。庄先生说,与纸黄金相比,投资金条加入了运输和保管等成本费用,价格要略高于纸黄金。同时,他提醒购买投资金条后要注意保存发票和证书,以便于将来回购。

对于大多数投资者而言,庄先生建议,投资实物黄金和纸黄金相比黄金期货、黄金T+D,风险相对较小,如果把握大趋势,可以长期持有获取收益。

保险知识,买保险要遵循几个基本原则


在保险从业实践中,经常都会遇到客户问什么保险比较好,哪种保险适合我的问题。在这里,我想以自己买保险和“卖保险”的亲身经历,与您一同探讨买保险应遵循的几个基本原则。无论您参加了哪个公司的保险,也无论您在哪个业务员那里买了保险,只要遵循了以下的四个原则,那么,您买保险的大方向就不会错,只是在方案的执行方面尚需要与业务员沟通探讨。

1、先基本、后补充,先急后缓;

意外、健康和寿险,是最基本的保险,也是保险精髓的体现,它的功能是其他的金融工具无法取代,为此,如果计划用来参加保险的预算有限,就应该先考虑意外险、健康险和寿险,养老保险、分红型理财保险、教育金保险都是保险的衍生功能,并不是我们第一需要的保险。

2、先大人,后小孩;

中国的父母是全世界最有贡献精神的父母,购买保险时也不例外,我在展业中就曾经常遭遇这样的案例,夫妻二人没有任何保险,但却为小孩每年供几千元到上万元的保险。对于此,我也只能是感慨;因为当年我们家买保险也是从我小孩开始的,不过当时友邦的业务员提醒我(我先是友邦的客户,后因认同保险加入友邦),只要大人健健康康,保障较好的赚钱能力,小孩有事也有大人在扛着;但如果大人生病了,小孩却是什么忙也帮不上,而每年的保费还要照交(儿童保险中的豁免功能只针对投保人身故或全残的状况),这时小孩的保险可能会成为一个负担,缴存保费可能会有困难。经业务员这一提醒,我对保险又更多了一层认识,当时马上为我先生加保了一份即将停售的寿险附加重疾险。

3、先给家庭经济支柱买保险;

保险是一个人的金融生命,也代表了一个人身价的高低,它使我们在离开家人后的生命价值可以得以延续。家庭成员中,谁对家庭的经济贡献大,谁就应该考虑先买,而且保障额度要够;因为家庭经济支柱一旦出现意外、疾病或身故,家庭的收入来源就可能中断,这对一个家庭的影响是巨大的。为此,保障与收入成正比,这是通用的保险原则。

保险知识汇总,基本养老保险的基本原则


(一)保障基本生活。基本养老保险的目的是对劳动者退出劳动领域后的基本生活予以保障。这一原则更多地强调社会公平,有利于低收入阶层。一般而言,低收入人群基本养老金替代率(指养老金相当于在职时工资收入的比例)较高,而高收入人群的替代率则相对较低。劳动者还可以通过参加补充养老保险(企业年金)和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获得更高的养老收入。

(二)公平与效率相结合。养老保险待遇水平既要体现社会公平,又要体现个体之间的差别,在维护社会公平的同时,强调养老保险对于促进效率的作用。

(三)权利与义务相对应。目前大多数国家在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中都实行权利与义务相对应的原则,即要求参保人员只有履行规定的义务,才能享受规定的养老保险待遇。这些义务主要包括: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依法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并达到规定的最低缴费年限。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以养老保险缴费为条件,并与缴费的时间长短和数额多少直接相关。

(四)管理服务社会化。按照政事分开的原则,政府委托或设立社会机构管理养老保险事务和基金。要建立独立于企业事业单位之外的养老保险制度,就必须对养老金实行社会化发放,并依托社区开展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五)分享社会经济发展成果。在社会消费水平普遍提高的情况下,退休人员的实际生活水平有可能相对下降。因此,有必要建立基本养老金调整机制,使退休人员的收入水平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职工工资水平的提高而不断提高,以分享社会经济发展的成果。

保险知识,说说购买保险的基本原则


提要:如今给自己或家人买份保险已是家庭最普通的消费之一了,保险作为家庭理财的重要组成部分已越来越被大家重视,可是究竟应该怎样给家庭上保险呢?在这里有几个重要的原则。

先给大人买保险、先给家庭经济支柱买保险、先买意外健康险、先买保险再买房和年轻也要买保险就是其中五个重要的原则,为什么?本文将用我们身边的风险故事来告诉你……

1、先给大人买保险

与此相对的一个观点就是“先给孩子买保险”,有这种想法并且这样去做的人大有人在,据笔者所在北京的一个小区的调查,约有80-90%的家庭给孩子都买了保险,但是这些家庭中孩子的父母没有买保险的占大多数。

父母往往这样想,孩子没有保护力,大人可以保护自己,所以给孩子上个保险;还有很多父母很感性,他们很爱自己的孩子,以致于有什么好东西就先给孩子,当听说保险好时,也先给孩子买,认为这也像是好吃的、好喝的、好玩的,先给孩子买保险,真是大错特错!

这些父母爱孩子的心可以理解,却忽略了最重要的一点:父母是孩子的保险!

当大人在时,你怎么给孩子呵护爱惜都不为过,可是孩子最大的风险就是父母出了意外,一旦真有这种情况,你想过你的孩子怎么办吗?有多少孩子因为父母的突然离去而过着凄惨的童年……

案例故事:

张某是北京的一个生意人,有一个当公务员的妻子和一个6岁的女儿,张某的生意做得很顺,家庭条件很优越,这是一个非常幸福的家庭。2001年,在一位保险业务员多次的拜访下,他终于答应从这位业务员这里买保险,他给自己的女儿买了一份教育险和一份分红型的养老险,尽管这个业务员一再对他说要先给他自己买一份保险,可他总是说,给孩子买了就行了。这样,他自己整天在外面却没有任何保险。

2002年的夏天,张某和妻子开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被一辆车从后面超车时撞上了,造成几车连撞两人当场死亡,留下了一个年仅7岁的女儿……

除了孩子的妈妈是公务员有800元的丧葬费,夫妻俩没有任何带身故责任的寿险。而成了孤儿的女儿这时的保费也没有来源了,不仅没有了父母,她的教育险和养老险也中断了,再没人给交了,她的亲人也就剩下爷爷奶奶了。

编后:

当孩子突然之间失去了父母,她失去了所有的保障,因为在任何时候父母就是她的保障,作为孩子的父母,应该想到在两人在

的时候你能照顾好你的孩子,而当父母都不在的时候呢?所以给大人先上充足的寿险,是给家庭,给孩子的一份坚实的保障。

给家庭买保险原则之一:一定要先给大人买保险(寿险),因为大人是孩子的保险!

2、先给家庭经济支柱买保险

在与保险代理人打交道时经常有人这样说:“我不需要保险,我的妻子孩子最需要保险”。

这是很多男人们的想法,当代理人跟他们谈起保险时,他们手一挥说:“我不需要保险,我有钱,就是买保险的话也是给我老婆、孩子买。”

这也是一个很普遍的群体,他们一般是家庭经济收入的主要来源者,是家庭生活的维持者,很多人有着不错的工作或事业上小有成就,在他们看来,他们是一家之主,能挣钱,是家庭的强者,而老婆、孩子相对来说是家庭的弱者,是最需要保护的,所以买保险理所当然地要先给老婆孩子买。甚至当说起具体的保险种类诸如医疗健康险时他们也说:“我公司里有医疗保险,老婆孩子们没多少保险,他们最需要保险。”

其实他们是把家庭的两个强弱关系混淆了。从收入上来他们是“强者”,但是从家庭的角度来说他们却是家庭风险的一个软肋。道理很明显,既然是家庭收入的主要来源者,是家庭的经济支柱,一旦发生风险对家庭的打击最大,所以作为家庭的经济支柱其实是最需要保护的。当这个经济支柱发生意外或者重大疾病的风险时,家庭的主要收入来源就会中断,就会降低生活品质甚至导致家庭经济崩溃。

案例故事:

王先生在上海做着建材的生意,年收入在50万元以上,妻子原在一中学教书,有一个10岁的儿子,一家人过着其乐融融的日子。后来妻子因为孩子的家教总不太如意就干脆辞职在家做了个全职太太,自己抓起了儿子的家教。

在与保险代理人接触了多次后,王先生决定给家庭买几份保险。但是他把代理人给他自己的设计的一份200万的寿险计划放到了一边,说:“我现在有保障,我老婆孩子现在最需要保障,你给我老婆孩子设计一份方案吧。”

就这样,王先生最终给妻子上了一份重大疾病险和一份养老险,给孩子上了一份教育险,年交保费三万多元。而自己没有分文的商业保险。

一年后的一天,王先生开车经过一个工地时被铁架上意外飞下来的一个砖头砸中了车,汽车方向失灵撞向了墙当场死亡,在得知噩耗后,妻子哭得昏死了过去……

除了得到工地有限的赔偿,王先生身后没有得到任何的赔偿。王先生的突然离去,给家庭造成了沉重的打击,王先生做生意有着

保险知识,家庭购买保险的基本原则


先给家庭经济支柱买保险

在与保险代理人打交道时经常有人这样说:“我不需要保险,我的妻子孩子最需要保险”。

这是很多男人们的想法,当代理人跟他们谈起保险时,他们手一挥说:“我不需要保险,我有钱,就是买保险的话也是给我老婆、孩子买。”

这也是一个很普遍的群体,他们一般是家庭经济收入的主要来源者,是家庭生活的维持者,很多人有着不错的工作或事业上小有成就,在他们看来,他们是一家之主,能挣钱,是家庭的强者,而老婆、孩子相对来说是家庭的弱者,是最需要保护的,所以买保险理所当然地要先给老婆孩子买。甚至当说起具体的保险种类诸如医疗健康险时他们也说:“我公司里有医疗保险,老婆孩子们没多少保险,他们最需要保险。”

其实他们是把家庭的两个强弱关系混淆了。从收入上来他们是“强者”,但是从家庭的角度来说他们却是家庭风险的一个软肋。道理很明显,既然是家庭收入的主要来源者,是家庭的经济支柱,一旦发生风险对家庭的打击最大,所以作为家庭的经济支柱其实是最需要保护的。当这个经济支柱发生意外或者重大疾病的风险时,家庭的主要收入来源就会中断,就会降低生活品质甚至导致家庭经济崩溃。

案例故事:

王先生在上海做着建材的生意,年收入在50万元以上,妻子原在一中学教书,有一个10岁的儿子,一家人过着其乐融融的日子。后来妻子因为孩子的家教总不太如意就干脆辞职在家做了个全职太太,自己抓起了儿子的家教。

在与保险代理人接触了多次后,王先生决定给家庭买几份保险。但是他把代理人给他自己的设计的一份200万的寿险计划放到了一边,说:“我现在有保障,我老婆孩子现在最需要保障,你给我老婆孩子设计一份方案吧。”

就这样,王先生最终给妻子上了一份重大疾病险和一份养老险,给孩子上了一份教育险,年交保费三万多元。而自己没有分文的商业保险。

一年后的一天,王先生开车经过一个工地时被铁架上意外飞下来的一个砖头砸中了车,汽车方向失灵撞向了墙当场死亡,在得知噩耗后,妻子哭得昏死了过去……

除了得到工地有限的赔偿,王先生身后没有得到任何的赔偿。王先生的突然离去,给家庭造成了沉重的打击,王先生做生意有着很多的生意伙伴,可是在他离去后欠他钱的全见不着人影了,他的债主却全上门来了,家里现金很快就没了,妻子只得变卖房子还账。王太太一下子从衣食无忧变成流离失所,生活的困苦更不用说了,而一年多以前丈夫给自己和孩子买的10年交的保险,已经成了一个巨大的经济负担,她不得不将其退掉…

对于一个家庭来说,保一家之经济支柱就是在保一个家庭,这个案例给我们的教训太深刻了!因为经济支柱对一个家庭的意义太重要,所以在做保险规划时要切记谁最该保?谁最先保?那就是给家庭带来主要收入来源的那个人。而对于经济支柱本身来说,你所承担的责任就在于,你要给你的家人作好充分的准备,尤其是当你不能挣钱了的时候怎么办,而寿险就是给家人最好的一道生活安全屏障。

如果把这个顺序弄反了,你给所谓“最需要保的人”所上的那些保险,在支柱出现风险后不仅没有任何作用,还会成为家人沉重的负担。

给家庭买保险原则之二:先给一家之经济支柱买保险,保支柱就是保家庭!

保险知识,购买保险的一些基本原则


由于保险的特殊性,其购买不像普通商品那样简单易行,但还是有些原则可以遵循的,现列出一些基本原则,仅供参考。

首先,保障先行!人的一生大概需要七张保单:意外险,普通健康险,重大疾病险,寿险,教育金险,养老金险,投资连结险等。在不同的人生时期有不同的需求,但在购买时,应该首先考虑基本保障险,即意外+健康+寿险(健康含普通住院报销和重大疾病),做全险组合,基本保障齐后,再考虑教育金养老金投连险等其他险种。

其次,家庭经济支柱重点保障。家庭经济支柱是家庭收入的重要来源,更应该要注重保障和投资,因为一旦家庭主要经济收入来源停止,而如果又没有替代方案,则家庭可能经济将会陷入不幸。

再次,保险费用和保险额度的测算有据可依。保险费用支出一般占家庭年收入的10--20%,保险额度则分寿险和重大疾病。一般寿险额度为:5--10年的家庭年开销支出+房贷+车贷等,重大疾病额度:治疗重大疾病费用+疗养费用+患重大疾病期间的收入损失。关于重大疾病,很多人只考虑治疗费用而很少考虑疗养费用以及收入损失,这有失偏颇。

总之,保险购买主要是看自己要解决哪方面的具体问题,建议多比较,多选择,让保险经纪人根据自身的情况来设计方案,再行决定。

保险知识,家庭购买保险的一些基本原则


提要:如今给自己或家人买份保险已是家庭最普通的消费之一了,保险作为家庭理财的重要组成部分已越来越被大家重视,可是究竟应该怎样给家庭上保险呢?在这里有几个重要的原则。

先给大人买保险、先给家庭经济支柱买保险、先买意外健康险、先买保险再买房和年轻也要买保险就是其中五个重要的原则,为什么?本文将用我们身边的风险故事来告诉你……

1、先给大人买保险

与此相对的一个观点就是“先给孩子买保险”,有这种想法并且这样去做的人大有人在,据笔者所在北京的一个小区的调查,约有80-90%的家庭给孩子都买了保险,但是这些家庭中孩子的父母没有买保险的占大多数。

父母往往这样想,孩子没有保护力,大人可以保护自己,所以给孩子上个保险;还有很多父母很感性,他们很爱自己的孩子,以致于有什么好东西就先给孩子,当听说保险好时,也先给孩子买,认为这也像是好吃的、好喝的、好玩的,先给孩子买保险,真是大错特错!

这些父母爱孩子的心可以理解,却忽略了最重要的一点:父母是孩子的保险!

当大人在时,你怎么给孩子呵护爱惜都不为过,可是孩子最大的风险就是父母出了意外,一旦真有这种情况,你想过你的孩子怎么办吗?有多少孩子因为父母的突然离去而过着凄惨的童年……

案例故事:

张某是北京的一个生意人,有一个当公务员的妻子和一个6岁的女儿,张某的生意做得很顺,家庭条件很优越,这是一个非常幸福的家庭。2001年,在一位保险业务员多次的拜访下,他终于答应从这位业务员这里买保险,他给自己的女儿买了一份教育险和一份分红型的养老险,尽管这个业务员一再对他说要先给他自己买一份保险,可他总是说,给孩子买了就行了。这样,他自己整天在外面却没有任何保险。

2002年的夏天,张某和妻子开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被一辆车从后面超车时撞上了,造成几车连撞两人当场死亡,留下了一个年仅7岁的女儿……

除了孩子的妈妈是公务员有800元的丧葬费,夫妻俩没有任何带身故责任的寿险。而成了孤儿的女儿这时的保费也没有来源了,不仅没有了父母,她的教育险和养老险也中断了,再没人给交了,她的亲人也就剩下爷爷奶奶了。

编后:

当孩子突然之间失去了父母,她失去了所有的保障,因为在任何时候父母就是她的保障,作为孩子的父母,应该想到在两人在

的时候你能照顾好你的孩子,而当父母都不在的时候呢?所以给大人先上充足的寿险,是给家庭,给孩子的一份坚实的保障。

给家庭买保险原则之一:一定要先给大人买保险(寿险),因为大人是孩子的保险!

2、先给家庭经济支柱买保险

在与保险代理人打交道时经常有人这样说:“我不需要保险,我的妻子孩子最需要保险”。

这是很多男人们的想法,当代理人跟他们谈起保险时,他们手一挥说:“我不需要保险,我有钱,就是买保险的话也是给我老婆、孩子买。”

这也是一个很普遍的群体,他们一般是家庭经济收入的主要来源者,是家庭生活的维持者,很多人有着不错的工作或事业上小有成就,在他们看来,他们是一家之主,能挣钱,是家庭的强者,而老婆、孩子相对来说是家庭的弱者,是最需要保护的,所以买保险理所当然地要先给老婆孩子买。甚至当说起具体的保险种类诸如医疗健康险时他们也说:“我公司里有医疗保险,老婆孩子们没多少保险,他们最需要保险。”

其实他们是把家庭的两个强弱关系混淆了。从收入上来他们是“强者”,但是从家庭的角度来说他们却是家庭风险的一个软肋。道理很明显,既然是家庭收入的主要来源者,是家庭的经济支柱,一旦发生风险对家庭的打击最大,所以作为家庭的经济支柱其实是最需要保护的。当这个经济支柱发生意外或者重大疾病的风险时,家庭的主要收入来源就会中断,就会降低生活品质甚至导致家庭经济崩溃。

案例故事:

王先生在上海做着建材的生意,年收入在50万元以上,妻子原在一中学教书,有一个10岁的儿子,一家人过着其乐融融的日子。后来妻子因为孩子的家教总不太如意就干脆辞职在家做了个全职太太,自己抓起了儿子的家教。

在与保险代理人接触了多次后,王先生决定给家庭买几份保险。但是他把代理人给他自己的设计的一份200万的寿险计划放到了一边,说:“我现在有保障,我老婆孩子现在最需要保障,你给我老婆孩子设计一份方案吧。”

就这样,王先生最终给妻子上了一份重大疾病险和一份养老险,给孩子上了一份教育险,年交保费三万多元。而自己没有分文的商业保险。

一年后的一天,王先生开车经过一个工地时被铁架上意外飞下来的一个砖头砸中了车,汽车方向失灵撞向了墙当场死亡,在得知噩耗后,妻子哭得昏死了过去……

除了得到工地有限的赔偿,王先生身后没有得到任何的赔偿。王先生的突然离去,给家庭造成了沉重的打击,王先生做生意有着很多的生意伙伴,可是在他离去后欠他钱的全见不着人影了,他的债主却全上门来了,家里现金很快就没了,妻子只得变卖房子还账。王太太一下子从衣食无忧变成流离失所,生活的困苦更不用说了,而一年多以前丈夫给自己和孩子买的10年交的保险,已经成了一个巨大的经济负担,她不得不将其退掉…

编后:

对于一个家庭来说,保一家之经济支柱就是在保一个家庭,这个案例给我们的教训太深刻了!因为经济支柱对一个家庭的意义太重要,所以在做保险规划时

保险知识,社保基金及其基本原则讲解


社保基金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以下简称社保基金)是指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以下简称理事会)负责管理的由国有股减持划入资金及股权资产、中央财政拨入资金、经国务院批准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收益形成的由中央政府集中的社会保障基金。

社保基金是不向个人投资者开放的,社保基金是国家把企事业职工交的养老保险费中的一部分资金交给专业的机构管理,实现保值增值。

社保基金由社会保障基金和社会保险基金组成。

社保基金概念

“社保基金”是一个被简化了的统称,共有五种概念。

一是“社会保险基金”;

二是“社会统筹基金”;

三是基本养老保险体系中个人账户上的基金,被称为“个人账户基金”;

四是包括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基金(也称“企业年金”)、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在内的企业补充保障基金;

五是“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现任社保基金理事会理事长为前央行行长、前天津市市长戴相龙。戴理事长同时兼任理事会党组书记。

社保基金基本原则

社保基金投资运作的基本原则是,在保证基金资产安全性、流动性的前提下,实现基金资产的增值。

国家规定社保基金可以进入股市,当然不是全部,有比例的限制。主要目的是为了让社保基金实现增值,保证人民的利益

社保基金资产是独立于理事会、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社保基金托管人的资产。

财政部会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拟订社保基金管理运作的有关政策,对社保基金的投资运作和托管情况进行监督。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中国人民银行按照各自的职权对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和托管人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

投保女性防癌险的基本原则_保险知识


投保女性防癌险的基本原则有:及早投原则、女性险优先投原则、专项防癌险和普通重疾险混搭、先保重疾后防癌投保原则、附加险补充保额投保原则、储蓄、消费适合性投保原则以及保额适度投保原则。

及早投原则

让人担忧的是,近年来我国乳腺癌逐年上升的同时,低龄化趋势越来越严重,即56%的乳腺癌患者为绝经前妇女。乳腺癌发病率也随着女性年龄的增长不断攀升,该病症在月经初潮前罕见,20岁前亦少见,但20岁以后发病率随机迅速上升,45~50岁较高,但呈相对平坦的态势,绝经后发病率继续上升,到70岁左右达最高峰。死亡率也随年龄而上升,在25岁以后死亡率逐步上升,直到老年时始终保持上升趋势。由于保险费率随着年龄的增长而呈现上升的趋势,一般来说,投保重疾险越早越好,不过重疾险中良性肿瘤和原位癌不保,且一般都是返还型,保费比较高。

女性险优先投原则

目前国内市场上可以选择的保险产品,为女性癌症风险提供保障有以下3种方式可以实现:

(1)普通重疾险:这类保险主要为成年人阶段的重疾险所包含的恶性肿瘤。此种产品种类非常多,是实现重疾保障的生力军,适合作为基础的健康保障。

(2)特定癌症重疾险:这类保险产品的特定疾病多数会涵盖男女高发或独有的癌症。这种产品加强了一些特定病种的保障,适合关注某些特定疾病的人群。

(3)癌症专项重疾险:这类产品仅针对癌症做全面保障,从癌症病种来看,还有针对女性癌症进行保障的女性重疾险。

这种产品适合在癌症专项保障方面,前两类方案无法满足需求或现阶段仅考虑癌症保障的人群。目前各家保险公司推出的第二类女性险均有针对性地增加了一些女性特需的保障,如生育险、母婴险、妇科疾病险等,并去掉了一些并不适用于女性的保险功能。对于女性而言,女性专用的健康险对多项女性疾病和妇科手术有着特别的保障,无疑比男女通用的产品更有针对性。

专项防癌险和普通重疾险混搭

虽然女性险有如此多的优势,但任何一种产品的存在都有其特定的价值,不能因此而否认普通重疾险的价值。女性可在同样的保费预算下,将女性重疾险和普通重疾险合理搭配购买,不仅比较经济,而且获得的保障可能更全面、针对性更强。

先保重疾后防癌投保原则

投保健康类保险的顺序应该是先保重疾,再防癌。消费者可在投保了重疾险之后考虑增加部分防癌险的保障。市场上的防癌险可作为主险单独购买,也可选择以附加险的方式购买。保障期限又分为1年期、20年期及终身的防癌险。从长期的保障来看,具有返还功能的产品总保费其实比消费型产品更划算。消费者也可根据自身经济情况,搭配购买消费型和返还型。

附加险补充保额投保原则

现阶段防癌险种类很多,除了定期型、返还型的保险,还包括终身型、消费型等。所谓定期就是保障有一定期限,目前市面上防癌险一般保到65周岁或者70周岁,如果是返还型的,则到期返还保费。而终身型则是保障投保人的一生,投保人过世后其后人拿到返还保费。购买重疾险后,感觉对于癌症保障不足,可以考虑选择消费型的防癌险。与返还型相比,消费型防癌险保费比较低,现有的消费型防癌险保费一年也就是几百元,但保障额度与返还型也相差无几。

储蓄、消费适合性投保原则

防癌险并不是一个新鲜的险种,一般分为消费型和储蓄型两种。通俗解释,储蓄型防癌险带有返还功能,一般可作为主险来销售。针对30岁左右的年轻人,保障范围广,一般发病率高的恶性肿瘤都包含在内。以30岁左右的女性为例,每年缴纳的保费约2000元,就可获得10万元的保额,连续保障10年,这期间如果不幸患上癌症,多数防癌险产品都可以提前给付。区别于储蓄型,消费型防癌险一般是挂靠在定期寿险产品上,作为附加险进行销售,一年一投保。消费型防癌险已经逐渐被广大投保人喜欢,跟其自身的长处是分不开的。

现在金融市场越来越发达,可选择的金融理财产品越来越多,在投资渠道增多的情况下,消费型防癌险保费低、保障高的特点自然会受到投保人的青睐。一般每年只需缴纳几百元保费,就可以获得10万元的保额。不过,有利必有弊,消费型防癌险在续保时难度会相对较大。虽然消费性防癌险前期费用很低,但当投保人到了一定年龄后,续保就会变得不太容易。即使能续保,保费也会不断上涨。举例来说,女性20岁左右投保消费型防癌险,每年的保费只要二三百元,超过了30岁,每年的保费一般就会上浮到千元左右,40岁时再投保,保费就要达到每年3000元左右。

保额适度投保原则

相关医疗费用统计显示,一般妇科癌症治疗费用为8万~20万元,系统性红斑狼疮性肾炎、严重类风湿性关节炎的治疗费用分别在5万~15万元、3万~10万元。因此一般女性投保重大疾病保险,10万元的保额都未必充分,20万元是相对合适的。

防癌保险男女有别

对于消费者而言,商业保险公司专门推出的防癌险自然成了现代人主动抗癌和规避财务风险的首选。通过较少支出提升癌症患者的生存几率,转嫁因癌症治疗而造成的家庭财务风险。选择时,首先应细看保险合同,对防癌险具体能防哪些癌症有所明确。目前在售产品中,有些会区别对待男性、女性的癌症保障范围,这值得投保人多加留意。根据有关报道,在我国,肺癌、胃癌、肠癌、肝癌、胰腺癌、淋巴癌的发病率都比较高,而女性乳腺癌、宫颈癌的发病率尤其突出,投保时可适当参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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