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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知识,购买保单前应牢记的常识

2020-11-04
保险知识常识 保险规划保单 保险规划应包含哪些步骤

买过保险不等于你就了解保险,通常只有在你买第6张保单的时候,你才可能和你的代理人站在同一水平线上专财

保险常识

人的一生应该有6张保单,这6张保单是:1、意外保险单;2、大病医疗保单;3、养老保险保单;4、人寿保单;5、子女教育及意外保险保单;6、节税保单。

买过保险不等于你就了解保险,通常只有在你买第6张保单的时候,你才可能和你的代理人处在一个水平上。所以,这里提前告诉你关于保险的10项常识:

1、一旦买了保险,想要退保就不合算了。

现实情况:可以退保,但一定会有损失。退保日期最好是2年后。

2、保险金=赔偿金。

现实情况:大多数保户得到的实际理赔金额,一般都小于保险金额。

在许多险种的保险责任和保险金额中都明确规定,该险种的最高保险金额是多少,即在出险时最多只能赔付的限额。但在具体的理赔过程中,还要根据被保险标的的损伤或破坏的程度而定。因此,保户实际得到的理赔金额常常小于保险金额。

3、物价上涨,钱会贬值,所以还是不要买保险。

现实情况:货币贬值是整个社会的事,即使不投保也同样躲不过。

4、主险失效时,附加险还可以继续。

现实情况:主险是指可以单独投保的保险险种;附加险指不能单独投保,只能附加于主险投保的保险险种。主险因失效、解约或期满等原因效力终止时,附加险效力也随之终止。

5、买保险之前,首先要做的是挑选保险公司。

现实情况:首先要挑选的是保险代理人。

6、万能寿险可能会取代传统保险。

现实情况:如果客户的需求变化性不大,那么传统寿险有时会更加适合。万能寿险是一种具有高度灵活性的寿险,与传统寿险相比,具有保费、保额可变,缴费、领取方式也可按自身意愿随时调整的特点。

7、买两全保险最划算。

现实情况:保险公司为你提供双重保障的背后,意味着你也要为此付出更多的保费。两全保险是对定期寿险的改良,当保障期满时,如果被保险人依然生存,公司将给付满期保险金,也就是“生死两全”,都可以获得理赔的意思。正因如此,两全保险的保费要比定期寿险高出很多。

8、犹豫期条款可有可无。

现实情况:如果在10天内发现保险合同的描述,和代理人的述说不相吻合的话,就可以无代价的行使变更、换保甚至是退保。

9、投连险还是不买为妙。

现实情况:当你已经购买了足够多的保障型产品时,可以考虑购买投连险。

10、保单都有现金价值。

现实情况:每年续保的意外险、健康险是纯消费型保险,没有现金价值。定期寿险往往中间会有很少的现金价值,开始和结束时没有。终身寿险、两全保险等长期保单都有现金价值。通俗地说,现金价值就是投保人退保时可以领取的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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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六张保单

买过保险不等于你就了解保险,通常只有在你买第6张保单的时候,你才可能和你的代理人站在同一水平线上专财

保险常识

人的一生应该有6张保单,这6张保单是:1、意外保险单;2、大病医疗保单;3、养老保险保单;4、人寿保单;5、子女教育及意外保险保单;6、节税保单。

买过保险不等于你就了解保险,通常只有在你买第6张保单的时候,你才可能和你的代理人处在一个水平上。所以,这里提前告诉你关于保险的10项常识:

1、一旦买了保险,想要退保就不合算了。

现实情况:可以退保,但一定会有损失。退保日期最好是2年后。

2、保险金=赔偿金。

现实情况:大多数保户得到的实际理赔金额,一般都小于保险金额。

在许多险种的保险责任和保险金额中都明确规定,该险种的最高保险金额是多少,即在出险时最多只能赔付的限额。但在具体的理赔过程中,还要根据被保险标的的损伤或破坏的程度而定。因此,保户实际得到的理赔金额常常小于保险金额。

3、物价上涨,钱会贬值,所以还是不要买保险。

现实情况:货币贬值是整个社会的事,即使不投保也同样躲不过。

4、主险失效时,附加险还可以继续。

现实情况:主险是指可以单独投保的保险险种;附加险指不能单独投保,只能附加于主险投保的保险险种。主险因失效、解约或期满等原因效力终止时,附加险效力也随之终止。

5、买保险之前,首先要做的是挑选保险公司。

现实情况:首先要挑选的是保险代理人。

6、万能寿险可能会取代传统保险。

现实情况:如果客户的需求变化性不大,那么传统寿险有时会更加适合。万能寿险是一种具有高度灵活性的寿险,与传统寿险相比,具有保费、保额可变,缴费、领取方式也可按自身意愿随时调整的特点。

7、买两全保险最划算。

现实情况:保险公司为你提供双重保障的背后,意味着你也要为此付出更多的保费。两全保险是对定期寿险的改良,当保障期满时,如果被保险人依然生存,公司将给付满期保险金,也就是“生死两全”,都可以获得理赔的意思。正因如此,两全保险的保费要比定期寿险高出很多。

8、犹豫期条款可有可无。

现实情况:如果在10天内发现保险合同的描述,和代理人的述说不相吻合的话,就可以无代价的行使变更、换保甚至是退保。

9、投连险还是不买为妙。

现实情况:当你已经购买了足够多的保障型产品时,可以考虑购买投连险。

10、保单都有现金价值。

现实情况:每年续保的意外险、健康险是纯消费型保险,没有现金价值。定期寿险往往中间会有很少的现金价值,开始和结束时没有。终身寿险、两全保险等长期保单都有现金价值。通俗地说,现金价值就是投保人退保时可以领取的金额。

保险知识,保单质押应谨记的问题


最近,为了缓解资金压力,一些保单持有人把保单抵押给保险公司或银行以获取贷款。保险专家提醒,保单持有人在办理保单质押贷款时需要考虑贷款利率、贷款金额等因素,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首先,不是所有保单都能办理质押贷款。

可以用来贷款的是具有储蓄功能的养老保险、投资分红型保险及年金保险等人寿保险保单;而医疗费用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以及财产保险都不能质押。

其次,已经发生保费豁免的保单不能办理质押贷款。保险专家表示,目前不少保险都设有保费豁免功能,即投保人发生意外后,保单受益人不需继续缴纳保费,可以继续享受保单保障,保费豁免功能尤其体现在少儿险产品中。但是,根据有关规定,在已经发生保费豁免的情况下,保单将不能办理质押贷款。

最后,炒股等高风险投资不宜采用保单质押贷款。保险专家提醒,保单质押贷款的金额是按照保单的现金价值来确定,最高贷款余额一般不超过保单现金价值的80%;而且保单质押贷款的期限一般不超过6个月。因此,短期资金周转可以使用保单质押贷款,而炒股等高风险投资则不宜采用保单质押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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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期资金周转可使用保单质押贷款

最近,为了缓解资金压力,一些保单持有人把保单抵押给保险公司或银行以获取贷款。保险专家提醒,保单持有人在办理保单质押贷款时需要考虑贷款利率、贷款金额等因素,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首先,不是所有保单都能办理质押贷款。可以用来贷款的是具有储蓄功能的养老保险、投资分红型保险及年金保险等人寿保险保单;而医疗费用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以及财产保险都不能质押。

其次,已经发生保费豁免的保单不能办理质押贷款。保险专家表示,目前不少保险都设有保费豁免功能,即投保人发生意外后,保单受益人不需继续缴纳保费,可以继续享受保单保障,保费豁免功能尤其体现在少儿险产品中。但是,根据有关规定,在已经发生保费豁免的情况下,保单将不能办理质押贷款。

最后,炒股等高风险投资不宜采用保单质押贷款。保险专家提醒,保单质押贷款的金额是按照保单的现金价值来确定,最高贷款余额一般不超过保单现金价值的80%;而且保单质押贷款的期限一般不超过6个月。因此,短期资金周转可以使用保单质押贷款,而炒股等高风险投资则不宜采用保单质押贷款。

保险知识,购买保险要知道的法律常识


一、客户在购买保险时应注意些什么

1、正确的评估风险,选择自己所需要投保的险种。可将自已需要购买的保险分为必不可少的保险、重要的保险和可选择的保险,结合自己的经济实力制定投保计划。

2、重视高额损失。高额损失发生的可能性虽然较小,但一旦发生,其严重程度会很高,除了购买保险外,自己没有更好的解决办法。

3、注意自己的经济实力,选择合造的保额。根据通常的经验,可以自己的年收入的10-15倍作为总保额;同时选择合适的保费,一般为年缴保费以不超过年收入的15%-20%为宜。

二、什么是如实告知义务?违反告知义务会产生怎样的后果?

所谓如实告知义务,是指在保险合同订立时,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应对投保单、体检报告及其他投保问卷所提出的各项询问事项如实向保险公司书面告知。法律之所以规定投保人/被保险人的如实告知义务,是因为只有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了解保险标的的真实情况,而保险公司一般只是根据投保人的告知来决定是否承保或保险费率水平。因此,违反告知义务,投保人将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我国《保险法》规定:(1)、投保人故意隐瞒事实,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或者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公司决定是否承保或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公司有权解除保险合同;(2)、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保险公司对于保险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3)、投保人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公司对于保险合同解除前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可以退还保险费。

三、为什么含死亡责任的保险合同必须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或认可?

人身保险合同涉及被保险人的人身权利和经济利益,甚至有可能影响被保险人的人身安全,所以订立含死亡责任的人身保险合同时,若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不是同一人,应当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也就是说,必须由被保险人在投保单上亲笔签字,并对投保的保险金额、受益人的指定表示认可,才能订立保险合同。

我国《保险法》规定,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未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并认可保险金额的,合同无效(父母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的人身保险除外)。因为含死亡责任的保险合同直接以被保险人的死亡为保险金的给付条件,如果被保险人不知情,易于产生道德风险,别人有可能以其生命为代价去获取不正当利益。寿险是一项充满爱心的事业,保险人应努力防止各种非正常投保行为的发生,以免给被保险人带来无妄之灾。

购买短期旅游保险牢记三点_保险知识


明天就是周末了,忙碌了一周的白领们会选择短期旅游。专家提醒,周末短期旅游,消费者最好选择具有医疗保障和紧急救援保障的保险,同时应注意以下三大关键词。

一:保险期

由于时间限制,"自驾游"则成为不少游客的首选。保险专家建议,在短期旅游保险产品的选择上,保险期最好应等于或大于出行期,一般情况下,保险起始期是从一天的零时开始,如游客要在10月1日至10月6日出游,则保险期是从10月1日零时开始至10月6日24时止。

二:同乘亲属

保险专家建议,购买自驾游保险,要格外关注车载财物和车上亲属是否在承保范围内。如车主平时只投保了三者险和车损险,那么,车上财物和车上其他乘客的人身意外则处于无保障状态,一旦发生风险车主要自行"埋单"。而在长途旅游中,财物损失和车上其他亲朋发生意外的风险是存在的。

三:特殊风险

对于许多年轻人来说,外出旅游期间,难免会参与些高风险的项目,对于这类特殊风险,有许多旅游保险产品并不包含在保障范围之内,因此,出行期间有意参与这些项目的游客,最好看清保险条款是否包含了此类责任。而对于以轻松休闲游为主的游客,也要看清保险条款,避免保障范围过大而多付不必要的保费。

保险知识,购买养老保险必须知道的小常识


据保险专业人士介绍,一般而言,社会养老金有三个支柱:国家强制基础养老金体系,即社会养老保险;保险企业职工补充养老金计划,即企业年金;个人养老储蓄,即企业团体保险计划和个人养老金保险产品。其中,社会养老保险作为社会保险中最重要一种政策性保险,具有社会福利性质,由国家、地方、个人三方出资建立,国家依法强制实施,具有广覆盖,低保障的特点。

及早筹划个人商业养老保险不可忽视,并且保险业内专家建议,购买商业养老保险所获得的补充养老金占未来所有养老费用的25%至40%为宜,这是一个比较科学合理的比例,可以让我们的退休生活相对来说过的轻松而舒适。

商业养老险分两种

个人商业养老保险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固定利率的传统型养老险,根据保监会规定,目前预定利率最高为2.5%。这类养老金从什么时间开始领,领多少钱都是预先计算好的;另一种是分红型的养老险,即养老险金的多少和保险公司的投资收益有一定关系。

保险专家建议,在低利率时代,购买养老险这样一种长期储蓄险种,还是选择有分红功能的产品为佳,以便将来市场利率上升后,投保者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保险公司的补偿。

保费趸缴更省钱

养老险缴纳期限越短,缴纳的保费总额越少。因此,在经济宽裕的情况下,缩短缴费期限是比较划算的。目前保险公司的养老险有多种缴费方式,除了一次性趸缴外,还有3年缴、5年缴、10年缴、20年缴等,投保人可以根据自身的具体情况做出选择。不过,对于手头没有大笔余钱的工薪阶层来说,选择期缴的负担小一些,实行起来会轻松些,但也可以相应缩短缴费期,如选择10年期缴。

早投保一年省保费2%

和重大疾病保险一样,养老险也是越早投保,保费越便宜。保险专家解释,保险公司给付被保险人的养老金是根据保费复利计算产生的储蓄金额,因此,投保人年龄越小,储蓄的时间越长,相同保额不管期缴还是趸缴,缴纳的保费额都相对较少,因此买养老险是早比晚好。

保险专家介绍,投保养老险,早投保一年,保费就要少缴2%左右,因此即使投保人选择生日前几天投保,与过了生日再投保,保费也会有所差别。据了解,目前市场上的养老险的可保年龄通常以16周岁或18周岁为起点。

保险知识,牢记三原则 购买养老险


目前,市场上的养老保险产品主要有传统型、分红型养老、投连型和万能型等几种。传统型和分红型养老保险比较适合工薪阶层;而投连型和万能型保险由于投入较高、风险较大,比较适合风险承受能力较强的高收入人群。

当前,我国实行的是社会基本养老保险、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即企业年金)与商业养老保险相结合的多层次养老保障制度。社会保险的原则是“广覆盖,低保障”,也就是说,从个人角度,你如果想退休后有与现在消费水平持平的生活水准,你就需要选择适当的商业养老保险来补充自己的养老生活。

养老金具有三个特点:必须是一笔稳定增长的现金;必须保证这笔钱专款、专管、专用;这笔钱应该是可持续的,最好能与我们的在生之年长度一样。针对养老金的这种特点,为自己做养老保险规划还真有些门道。

何时应该考虑购买养老保险?

不少人认为,养老是老了才会考虑的事。其实,由于保费及保费生成的利息是保险公司最终给付客户的养老金来源之一,所以保费交纳得越早,保险公司运作的时间就越长,相同保额需要缴纳的保费也就相对更少。而养老险在各类保险中属于保费较高的产品,投保年龄不同会使保费差别比较明显。据相关测算,一般年龄相差1岁,每年保费可以少缴2%左右。而25岁到30岁左右的年龄段是投保养老保险的最佳时期。

应该买多少养老保险才算合适?

从理论上说,被保险人身上负有多少经济责任,就相应买多少保额的保险。但养老保险是一种远期计划,从投保人缴费到年金领取,会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比如年龄、生活水平等。所以先要根据年龄、目前收入、通货膨胀等因素估算出未来的收入趋势和未来的养老费用,再结合交费能力、养老金筹集方式,如有无社保及企业年金、财产性收入等找出养老保险的缺口,最后才能估算出合适的养老保险额度。当然这都是保险公司要为你做的事。

还有一种简单的方式,就是先确定自己希望退休后每月从保险公司领多少养老金,再请保险公司帮助你规划和计算出需要购买的保险额度。一般来说,保费支出不能超过自己年收入的10%。

应该买哪种养老保险产品?

目前,市场上的养老保险产品主要有传统型、分红型养老、投连型和万能型等几种。传统型养老险预定利率确定,领养老金的时间、金额也可以在投保时明确选择和预知,回报固定,但劣势是很难抵御通胀的影响。而分红型养老,有保底的预定利率,利率比传统养老险稍低。但分红险除固定生存利益之外,每年还有不确定的红利分配。传统型和分红型养老保险比较适合工薪阶层;而投连型和万能型保险由于投入较高、风险较大,比较适合风险承受能力较强的高收入人群。

选择养老保险应牢记三大原则,一是选公司。养老保险往往会伴随自己的一生,因此不能只看价格,必须选品牌好、实力强、服务好的公司。二是只有适合自己的养老保险才是最好的,否则再便宜也不能称为价廉物美。三是购买顺序不能颠倒:先保障后储蓄盈利,先大人后小孩。即优先选择纯保障型的险种,如疾病和意外等险种,再考虑养老保险。大人是家庭经济的支柱,先为大人投保高保障的寿险或健康保险,再考虑小孩的教育和医疗险。

保单检视不可忽视 应及时为保单体检_保险知识


是不是买了保险就可以“一劳永逸”了?答案是否定的。其实,就像人的身体需要定期体检一样,我们也需要对保单进行定期体检来确保其效用。

“现在有很多人买了保险,却对保单的保险责任、利益没有清晰的认识,甚至连提供服务的保险公司名称、续保的缴费时间都不了解,就将保单束之高阁。”保险从业人士凃开元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提醒投保人,要定期检视保单的内容,一方面,可根据家庭责任的变化,适时调整保障计划;另一方面对保单是否有准确、充分的了解,直接关系到保单持有者及其家人能否在保险事故发生时及时获得帮助。

保单检视,即客户购买保险后,在专业人士的协助下根据自身家庭财务状况及风险责任的变动定期对保单回顾并做出适当的调整。凃开元介绍,近年来,由于保险公司数量不断增多,客户选择保险产品的空间明显加大,而保险作为理财产品,具有较高的专业性,但部分客户因保险知识所限,很可能在选择产品时重复投保,即保险不仅未能提升自己对风险的抵御能力,还造成了不必要的资金浪费。

通过保单检视可以发现很多客户在家庭理财时,“铺张浪费”与“保障缺口”并存。保单检视既能保障客户利益不受损,也能促使保险公司进一步发现客户的新需求,从而能有的放矢地进行产品开发。凃开元谈到,保险公司每年都会为客户举办保单检视活动,活动期间,公司对客户进行回访,帮助客户检视保单,协助客户发现问题,重新评估客户保障状况,调整保单内容,为客户提供更全面、科学的财务规划。

“由于目前投保人的保险意识不强,很少有人会主动对保单进行定期检视。”凃开元告诉记者,公司会通过主动致电或营销员登门拜访的形式协助客户进行“保单检视”,使保单的有效性与客户的需求匹配。此外,在该公司每年一度的客户体验月中,保单检视也作为一项重要的活动内容,为公司客户提供更加集中、系统的保单检视服务。

据介绍,有的保险公司在为客户保单进行检视时,还设计了“家庭保单整修卡”,将每位客户的信息详细记录在卡上,通过专业的需求分析系统对客户的保单、家庭财务等提供分析报告。

保单检视并非就单张保单进行体检,应该对客户乃至客户全家的保单进行全面分析,这样才能更好做出与家庭财务相匹配的保险理财规划。

专家支招自我检视保单“五注意”

瑞士再保险日前发布一项小型调查结果显示,面对甲型H1N1流感的威胁,很多中国受访者表示会检查自己的保单。那么,保单检视应该检什么呢?凃开元提示,无论是客户自己或是由保险公司专业人士协助,“保单检视”都需要做好以下工作:

保单是否有效。一份能在关键时刻发挥作用的保单,无论意外保障、健康保障还是养老保障,都必须是有效的保单才能发挥其应有的保障功能。卡式保单需要激活、期缴保单需及时缴费才能保持保单有效发挥作用。

明确缴费方式。缴费方式包括期缴和趸缴。趸缴即一次性缴清保费,而大多数保险属期缴型,需客户定期续缴保费,否则将会因保单“断供”导致错过“有效期”。

确保保单个人信息无误。保单上的个人信息是保险公司了解客户情况的重要途径,保险公司需按照保单所留地址配送保单,以及根据所留电话进行客户回访及续期保费缴纳提醒等。客户在“保单检视”时需留意自己的个人信息,若联系地址、电话或受益人等发生变化应尽早通知保险公司更新保单信息。正确的联系信息是客户服务以及理赔工作顺利展开的重要前提。

保险责任与保障需求相匹配。家庭需求与外部环境都是在不断变化的,伴随的保障需求也是动态的。如,孩子的保险应关注健康与意外伤害,成年人则需考虑养老;单身人士的保障需求与婚后、生育后或渐入中老年时都迥然不同;经常外出、从事特种工作的人士需加强意外险或特种行业健康险的保障。

保险收益是否抵御通胀。对于养老型、投资型的保险,客户在“保单检视”过程中可留意其投资收益是否还有增值空间。例如,若当前保险投资的收益率较低时,可适当调高保障额度。投资型保险的专业性较强,建议客户定期做“保单检视”,在专业人士的协助下对保障和投资额度等进行调整。

保险常识:6招缓解保费缴纳压力 让你的保单继续有效_保险知识


保单又到年度缴费期了,但近期家里资金有点紧张,没有能力全额缴纳保险费,退保又有损失,该怎么办?其实,有六个办法可以缓解你的缴费压力,防止保单断供,让你的保单继续有效。

 

青岛胶州的孙女士为自己和丈夫各投保了一份重大疾病保险,每年共需缴纳保费5878元。次年保单缴费日前,由于家庭经济出现困难,她不得不向保险公司提出了退保申请。

了解情况之后,出于尽可能延续孙女士一家保险保障的考虑,根据其生活状况,保险公司的服务专员向孙女士提议:将一次性缴纳年度保费的方式,变更为每半年缴一次,先缴纳3016元,半年后再缴纳3016元,虽然在半年缴方式下,一年的总保费将比年缴方式多出154元,但由此可以大大减轻现阶段的缴费压力。孙女士一家对这个建议十分认同,并很快在服务专员的协助下,变更了缴费周期并缴纳了半年度保费。

在保险期内孙女士因胸部痛疼到医院检查,最终确诊为乳腺癌。近期,孙女士向太平人寿提出理赔申请。经调查核实后,该公司向孙女士全额支付了理赔金,她的保险权益完全没有受到缴费方式变更的影响。

更改缴费周期化解资金压力

从孙女士的经历中可以发现,对于暂时无法继续全额缴纳保费的客户,如果仍然希望延续自己的保险保障,其实也有变通的方式暂时减轻缴费压力,比如孙女士选择的变更缴费周期。通过这一方法,客户在自身经济条件可以承受的范围内,得以延续自己的保险保障,不至于因为经济原因而使保障缺失。但是,专家也提醒消费者,将年缴保费变更为半年缴或月缴等缴费方式,会导致保险公司运营成本的增加,因此每年缴纳的保险费总和会比一年缴纳一次的金额要略多一点。由此可见,变更缴费周期只适宜作为资金周转不便期间延续保障的权益之计,按年缴纳保费还是较为稳妥和经济的缴费方式。

利用“宽限期”延迟缴费

小服装店主白小姐为自己购买了重大疾病险,每年缴费3200元,本来可算是“小菜一碟”。可是,白小姐因为小店的生意伙伴突然离去,日常周转资金相当紧张。眼看马上就到第三个缴费日了,自己一时间又拿不出这笔钱。为此,这几天她都心急如焚,不知如何是好。甚至暗自思忖是不是终止缴费,或者退保了结?但她实在又不舍得退保,因为她听说前期退保损失挺大。

其实,白小姐大可不必这么焦虑,因为还有一个“缴费宽限期”可以让她有所缓冲。

缴费宽限期条款指保险人在投保人未按期缴付保险费的情况下,给予其补交所欠保费的机会,暂不行使解约权,仍维持合同效力的一种合同约定。

我国法律或合同约定的保单缴费宽限期一般为60天,从缴费周年日开始算起。宽限期条款意味着,当投保人未按时缴纳第二期及第二期以后各期的保险费时,在这60天的宽限期内,保险合同仍然有效。此段时间内,如果发生保险事故,保险人仍予负责,但要从保险理赔金中扣回所欠的保险费。同时,在宽限期内的任何时日,投保人都可以到保险公司缴纳保险费,且不计利息。

但是,因为各种原因不能按时缴纳保险费,希望利用宽限期缓交的消费者一定要注意算清宽限期的截止日。即便你只是晚了一天甚至几个小时,保单的效力也会宣告“中止”。到时如果要想让保单恢复效力,便要申请办理复效,这可能会影响到原先条款内容的约定。如果超过两年后仍然未申请复效,那么保单变自动解约,保单效力将进入“效力终止”状态。

情形不同还可选择不同对策

此外,遇到保单缴费有困难的,还有几个办法,可以缓解压力。

自动垫付。如果投保人临时现金流紧张,可以考虑保费自动垫付的方式。对于拥有保单现金价值的产品来说,当投保人没有缴费能力时,保费可以由现金价值垫付。这样做的好处在于被保险人的保障额度不变,至于保障期限,如果投保人一直要依靠保单价值垫付保费,那么当现金价值用完,保障期限也就自然终止了。换言之,这一做法对有长期经济问题的客户并不是非常合适。

保单质押。突发的经济困难还可以使用“保单质押贷款”,投保人可以利用保单已经生成的现金价值,向保险公司或银行申请贷款,保障额度和保障期间均不变。不过,一般贷款额度不会超过保单价值的70%,且保险公司会按照贷款利率收取利息。因此,只有在投保人预期较快解决资金问题的前提下才能使用这一方法。

减额缴清或者展期保险。如果预期家庭经济困难会持续较长时间,可以考虑减额缴清,或者办理展期保险。

所谓减额缴清,就是利用账户中的现金价值,在扣除欠缴的保险费、利息等各种费用后的余额一次缴清全部保费,以相同的合同条件减少保险金额,在保障期间不变的前提下使保单继续有效。想要维持原本的保险形式,并不想改变保险期间长度的投保人可以考虑这种方法,只不过保障力度会小很多。

而办理展期保险与减额缴清有些相反。投保人同样利用现金价值一次性缴纳保费,购买死亡保障金额不变,但期限减短的定期保险。至于保险期间减为多短,则根据现金价值的多少而定。对身故保障不可缺少的投保人来说比较适合。

当然,如果在保费断供时你愿意自行承担风险,那么也可以“潇洒”地停止缴费,让保单自动中止,等到经济条件转好后重新续上保障。

保险知识,买保险的基本常识


一、【什么是保险】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保险公司)支付保险费,保险人(保险公司)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而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保险按照保险标的不同分为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人身保险是指以人的寿命或身体为保险标的的商业保险,通常分为人寿保险、健康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二、【人身保险的分类】人身保险包括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其中,人寿保险又分为年金保险(包括定期年金和终身年金)和非年金保险(包括定期死亡保险、终身死亡保险、两全保险)等;健康保险又分为疾病保险、医疗保险、失能收入损失保险和护理保险等。

(一)生存保险是指被保险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生存,保险人按合同约定给付保险金的保险保障,包括定期年金保险和终身年金保险等。

(二)死亡保险是指被保险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死亡,保险人按合同约定给付保险金的保险保障,包括定期死亡保险和终身死亡保险。

(三)两全保险是指被保险人生存至合同约定的年龄或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死亡,保险人按合同约定给付保险金的保险保障。

(四)疾病保险是指以保险合同约定的疾病的发生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保险。

(五)医疗保险是指以保险合同约定的医疗行为的发生为给付保险金条件,为被保险人接受诊疗期间的医疗费用支出提供保障的保险。

(六)失能收入损失保险是指以因保险合同约定的疾病或者意外伤害导致工作能力丧失为给付保险金条件,为被保险人在一定时期内收入减少或者中断提供保障的保险。

(七)护理保险是指以因保险合同约定的日常生活能力障碍引发护理需要为给付保险金条件,为被保险人的护理支出提供保障的保险。

(八)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是指被保险人因遭遇外来突发事故,致身体蒙受伤害致残或死亡时,保险人按合同约定给付保险金的保险保障,给付项目通常包括死亡给付、残疾给付和医疗给付。

(九)新型保险是指在保险保障功能基础上,增加了投资理财功能的保险产品,目前有投资连结保险、万能保险、分红保险等。投资连结保险,是指包含保险保障功能并至少在一个投资账户拥有一定资产价值的人身保险。此类产品可设置一个或多个投资账户供投保人选择,按合同约定,保险公司在扣除一定费用后,将保险费转入投资账户,并转换为投资单位,投资账户价值随投资单位价格变化而变化,保险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定期从投资账户价值中扣除风险保险费等费用,在投资收益方面,此类产品不提供收益保证,投保人承担全部投资风险。万能保险产品,是指包含保险保障功能并设立有单独保单账户的人身保险产品。按合同约定,保险公司在扣除一定费用后,将保险费转入保单账户,并定期结算保单账户价值,保险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定期从保单账户价值中扣除风险保险费等费用,在投资收益方面,此类产品为保单账户价值提供最低收益保证。分红型人寿保险,是指保险公司将其实际经营成果优于定价假设的盈余,按照一定比例向保单持有人进行分配的人寿保险。与固定利率非分红产品相比,分红型产品增加了分红功能,在红利领取方式方面,保险公司可以为投保人提供多种选择,如现金、抵交保费、累积生息以及增加保额等。总体而言,新型产品的基本作用首先是保险保障,即被保险人发生死亡、伤残或达到约定的年龄时,保险公司按合同约定支付保险金,同传统寿险产品一样,人身保险新型产品有一定的储蓄性,但与传统寿险产品不同的是投保人获得的回报具有不确定性,相对而言,投资连结保险回报的不确定性最大,保险公司收取保费、扣除风险成本和管理费用后,余额按投保人的意愿投资,投保人承担投资收益波动的风险,但可能得到较高的回报;万能保险和分红保险的回报率有保证的成分,万能保险明确告知投保人最低保证的结算利率,分红保险通过确定的保险利益方式保证最低回报,二者共同点是如果保险公司的经营成果高于最低保证,投保人分享盈余,从而获得更多的回报。

三、【保险合同】

(一)保险合同定义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是保险关系双方订立的一种在法律上具有约束力的协议。协议一方支付对方保险费,另一方在保险标的发生约定事故时,或者约定的期限到达时,承担经济补偿责任或履行给付保险金义务。保险合同是反映合同当事人意愿且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

(二)保险合同构成保险合同由保险单、保险条款、投保书、暂保单、保险凭证、批单等构成。投保书又称要保单,是投保人向保险公司申请订立保险合同的书面文件,投保书本身不是合同,但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书是保险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保险单是保险合同的正式书面文件,一般由保险公司签发,保险单上载明了双方当事人的具体权利义务,主要包括保险条款、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保险标的、保险期间等以及其他一些特别约定内容。保险单是保险合同双方确定权利义务和索赔理赔的主要依据。保险凭证,是保险公司签发给投保人的证明保险合同已经订立的书面文件,一般不记载保险条款,实质上是一种简化的保险单,具有与保险单同等的法律效力。暂保单是在某些情况下,正式出具保险单或保险凭证之前,保险公司签发给投保人的临时保险凭证,其作用是证明保险公司已经同意承保,暂保单一般都有一个有效期限,待保险单出具,自动失效。批单是保险公司应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要求出具的修订或更改保险合同内容的书面文件,其实质是对保险合同内容的变更,一经签发,就成为保险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

(三)保险合同特性

1.保险合同为保险人和投保人之间的合约

2.保险合同为第三人利益的涉他合同涉他合同是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为第三人设定了权利或约定了义务的合同。它包括为第三人利益的合同与由第三人履行的合同。为第三人利益的合同指当事人为第三人设定了合同权利,由第三人取得利益的合同。

3.保险合同为双务合同双务合同,是双方当事人互负对待给付义务的合同,即一方当事人之所以负给付义务,在于取得对待给付而订立的合同。保险合同的一方在发生保险事故造成损害时,或者在约定的给付保险金的其他条件具备时,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向他方给付保险金,而他方则负有支付保险费的义务。因保险人和投保人互负义务,故保险合同为双务合同。

4.保险合同为有偿合同有偿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享有合同规定的权益,须向对方偿付相应的代价的合同。投保人请求订立保险合同转移风险,要求保险人承担保险责任,应当按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费为保险人承担保险责任的代价,并构成保险合同效力的要件,投保人不支付保险费或者停止支付保险费,保险人不负担给付保险的责任。保险人向投保人收取保险费,相应地负担消化保险风险的责任。可见,保险人和投保人依保险合同享受的权利或者利益,都不是无偿的,所以,保险合同为有偿合同。

5.保险合同为诚信合同保险人的危险负担,很大程度上依赖于投保人的诚实和信用。正是有此特征,法律要求从事保险活动以及与保险有关的活动,应当遵守诚实信用原则。保险合同在诚信原则的效力范围内,实行三项法定制度:(1)如实告知义务。(2)危险增加的通知义务。(3)保险人不承担道德风险引发的保险事故。

6.保险合同为格式合同格式合同是指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在订立合同时对方当事人不能与之协商的合同。现代保险业的发展,已经完全实现了保险合同的格式化。投保人在申请保险时,至多只能决定是否接受保险人出具的保险条款,而没有拟定或者充分磋商保险条款的自由,所以保险合同是典型的格式化合同。正因为保险合同是格式化合同,为了保护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利益而实现双方利益的平衡,我国《保险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对于保险合同的条款,保险人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有争议时,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应当作有利于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解释。”

7.保险合同为射幸合同射幸合同是指合同的法律效果在缔约时不能确定的合同。因保险事故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条件的发生的不确定性,投保人和保险人的利益得失,表现为一种机会,所以,射幸合同又叫机会性合同。也可以说,射幸合同是以机会利益为标的的合同,当事人的义务的履行常取决于机会的发生或者不发生。在保险合同中,投保人支付保险费的义务虽在合同成立时已经确定,但保险人承保的危险或者保险合同中约定的给付保险金的条件发生与否,却均不能确定。在保险期间内,若发生保险事故,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可以取得成千上万倍于保险费的保险金,保险人则丧失成千上万倍于已收取的保险费的利益;若不发生保险事故,保险人不负担给付保险金的义务,却取得投保人支付的保险费所带来的利益,投保人失去已支付保险费的利益,因此,保险合同是典型的射幸合同。

(四)保险合同当事人与关系人

1.保险合同的当事人(1)保险人保险人又称承保人,是收取保险费并按照保险合同规定负责赔偿损失或履行给付保险金义务的人,通常是经营保险的各种组织。(2)投保人投保人又称要保人,是与保险人签订保险合同并负有交纳保险费义务的人,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自然人。

2.保险合同的关系人(1)被保险人被保险人是受保险合同保障的人,也就是指保险事故发生时,或保险期满时,有权按照保险合同向保险人要求赔偿损失或给付保险金的人。(2)受益人一般见于人寿保险合同,是指被保险人死亡后,有权按照保险合同规定领取保险金的人。受益人应由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指定,并在保险合同中载明,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有权更换受益人。在未指定受益人的情况下,被保险人的法定继承人就是受益人。受益人领取的保险金不列为死者遗产,不得用来清偿死者生前的债务,必须支付给受益人,所以在西方发达的有遗产继承税的国家,购买保险还是合法避税的一种途径。

(五)保险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保险合同是双务合同,一方的义务亦即对方的权利。只有保险双方当事人全面、严格地履行自己应尽的义务,才能实现订立保险合同的预期的目的。保险合同当事人包括投保人和保险人,故保险合同当事人义务包括两方面:1.投保人的义务在保险合同中,投保人应尽的义务有下列几项:(1)支付保险费的义务,这是投保人最基本和主要的义务;(2)危险增加的通知义务;(3)保险事故发生后的通知义务;(4)接受保险人检查,维护保险标的安全的义务;(5)积极施救的义务。2.保险人的义务保险人的义务主要有下列两项:(1)给付保险赔偿金或保险金,这是保险人最基本的义务;(2)支付其它合理、必要的费用,如施救费用、勘查费、诉讼费等为保险人利益而支出的费用。

(六)缔结保险合同人身保险合同的订立需经历要约、承诺的过程。从合同法的角度对此过程进行划分,可以归结为要约邀请(展业)、要约(投保)、承诺(承保)三个过阶段。展业:保险业务员通过向潜在的投保人宣传并进行保险产品规划等发出保险销售信息。投保:投保人根据保险人的要求,按照业务员的指导填写投保书等相关文件以提出保险申请。承保:保险人根据投保人投保情况的记载以及相关资料进行审核并作出审核决定、审核决定经投保人确认并交纳保险费后保险人出具保单并交付投保人。在该过程中,保险人的审核决定依保险标的风险状况不同而会有所区别,根据保险人所作的审核决定的不同,承诺发生的时间及承诺的条件亦会有所差异,从而导致同时投保的合同的成立时间或承保条件有可能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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