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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知识汇总,深圳平均养老保险为2268元

2020-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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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平均养老金每月2268元

现行养老保险条例拟修订,将提高缴费比例及调整计发办法

目前我市平均养老金为每月2268元。记者昨天获悉,我市拟对现行养老保险条例进行修订,新条例将出现提高缴费比例、调整个人账户规模、调整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等变化。

企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超328万

截至今年6月底,我市企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超过328万人;今年上半年已累计征收企业养老保险费近55亿元;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地方补充养老保险费均有较大幅度增长。目前,我市企业已退休人员达11.5万人,平均养老金为每月2268元。

非深户籍员工缴费基数下限降低

我市拟对现行养老保险条例及若干实施规定进行修订,并将很快实施。据悉,新的《深圳经济特区企业员工社会养老保险条例》及实施细则将变化。

一是非深户籍员工缴费基数的下限,将由我市上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调整降低为本市最低工资标准;户籍员工缴费基数下限维持不变。

缴费比例从13%提高至18%

二是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由13%提高到18%,其中企业缴10%,个人缴纳8%,以做实个人账户。

三是对个人账户的规模进行调整。在目前基本养老保险费中,员工个人账户为缴费工资的11%,剩余的2%计入共济基金。调整后,员工个人账户为缴费工资的8%,10%计入共济基金。个人账户全部由个人缴费形成,单位缴费不再划入个人账户。

缴费越多养老待遇也越高

四是改革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缴费年限越长、缴费工资越高,养老待遇也越高;反之,缴费年限短、缴费工资低,养老待遇也低。新旧养老金计发办法的不同,将造成改革前后退休人员养老金高低的一定差别。

五是我市将设置新老制度相衔接的五年过渡办法,实行养老保险待遇“低不减,高递增”做法,保证新老制度平稳过渡。

另外,养老保险参保范围、缴费指数等多个细节也将有变化。

延伸阅读

保险知识汇总,深圳养老保险跨地区转移将实现


未来必须面对五大问题

《草案》中提到“十二五”期间,是我市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时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面临着良好的发展机遇,也面临着新的挑战,主要是五个方面的问题。

首先,是就业总量和结构的矛盾将长期存在。深圳就业承载力与就业总量增长空间有限的矛盾、就业总量与结构性的矛盾和劳动力素质与岗位不适应的矛盾将长期存在,促进就业和解决困难群体就业将面临更大的压力。

其次,社会保障可持续发展面临新的挑战。全面贯彻实施《社会保险法》,修改完善特区社会保险法规任务艰巨,解决社会转型和历史遗留问题引发的各种社会保险矛盾面临巨大压力,城市人口增加和人口老龄化使社会保险基金支付面临更大压力。

第三,人才队伍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要求不相适应。人才总量占总人口的比例偏低,高层次专业人才占人才总量的比例偏低,人才国际化程度偏低技能人才占劳动者总量的比例偏低。人才管理服务体制机制有待理顺。

第四,和谐劳动关系面临新情况和新问题。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劳动者素质的提高,劳动者分享企业发展成果的需求更强,维护劳动保障权益的意识更强,对公共服务的要求更强,要求我们进一步加快制度创新和法制建设,以更加有力的措施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第五,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一些重点难点问题的改革尚未破题。人力资源市场不统一、就业管理服务的体制机制不够完善、基层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比较薄弱等问题迫切需要加紧解决。

努力实现七大目标

根据《草案》,未来5年我市在人保管发展上要努力实现七大目标,每个目标都有主要措施出台确保实现。包括:实施扩大就业的发展战略,实现全社会比较充分就业;完善基本社会保险体系,增强可持续发展的社会保障能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建立人力资源强市;加强公职人员队伍建设,提升管理服务效能;提高劳动关系调处效能,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加强信息化建设,强化技术支持;加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制化建设,推进依法行政。

其中,如何完善基本社会保险体系、增强可持续发展的社会保障能力备受大众关注。我市将继续完善社会保险政策制度。落实《社会保险法》,修改养老保险条例,实现参保员工养老保险关系跨地区顺畅转移,修改失业保险条例,扩大失业保险参保范围,完善医疗保险办法,制定生育保险政策,建立工伤康复制度。在提高社会保险覆盖率方面,将加强各类社会保险的征缴工作,稳固提高社会保险覆盖率。建立与国家、省社会保险的衔接机制。加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的制度和业务衔接,推进社会保险“一卡通”。

保险知识汇总,社保交费“被平均”?


今天和同事们学习关于社保方面的应用与知识,学习这个方面的东西不是第一次了,总会有这样的学习是因为社保总在变化,作为一个保险人,要与时俱进。

我又通过网络收集和打电话到社保局核实,做出一个表格,关于近十年来武汉市岗平社会平均工资数据,相当惊人!

看了之后,你也不禁要说,:“不会吧,我拼命工作,累死累活也才一两千块钱,去年的社会均工资都3275每个月!!!!统计局没搞错吧?""

我想说的是不管统计局有没有搞错,但是,数据出来了,数据出来的目的是神马呢?聪明人应该知道了,社平调高后社保缴费基数也调高,交费也上涨,

武汉社保扣费从低的500多到高的800多,算一下,一年也要6000元到9000元左右。不断上涨,几个人能承受得了呢?那么压力最大的落在哪些人头上了呢?

答案是落在企业和那些灵活就业窗口交社保的人身上!

关于社保,国家的政策一直在调控,在计划经济年代人们从出生到坟墓都是由国家来统包,生老病死都不用担心,而在市场经济的今天,大多数人是没有固定单位或者职业的,那这些人以后的养老和生存问题是我们不得不面对的,我们的所有一切都要自己来完成,生老病死都是靠自己。所以更让许多人感到对日后的不确定和不安。

由社平工资的“被平均”可以感觉到国家社保体系的统计和实施操作方面存在很大的不足,甚至有不少人认为这样夸大社平工资可以加大社保征收力度,在中国目前人口红利高峰时期内来抵消社保帐户的亏空问题。

但是!这是解决根本问题的办法吗?中国人口红利时期仅难维持20-30年,原因是中国人口基数过大!并且老年化越来越快。届时今天埋下的养老问题将在那个时候暴发出来。

想来,活在当代实属不易。养老问题而言有这样几类思想的人,一类,得过且过,听之任之。另一类,艰难地在政策下跟进,但又觉得目无天日,迷茫一片。

但不得不提醒的是,不管我们怎么想,我们永远不能停下时间的脚步,因为我们总有一天会要老去,我们谁也无法改变,我们老的时候还能像年轻时的我们一样从容面对生活吗?

所以养老,你真的准备好了吗?

保险知识汇总,企业必须为农民工缴纳养老保险


今年1月起,农民工将按照城镇企业职工标准参加养老保险,这使得农民工必须缴纳的保险由之前的工伤保险、大病医疗保险两类扩充至三类。日前,市社保中心发布通知,为保证农民工享受与城镇职工平等的养老保险制度,雇佣农村户口职工的各类企业和农民工本人必须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据悉,该政策将涉及100万人左右。

农民工开始扣缴养老保险费

记者获悉,市社保中心发布的《关于农民工养老保险参保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要求从今年起,农民工参加的保险中增加基本养老保险一项。

据了解,以前对于企业所雇佣的农民工,强制企业为农民工上的保险有两种,包括工伤保险和大病医疗保险,这两类保险都为单位全额缴费,农民工本人无须支付任何费用。如今,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成为必须,意味着大部分参保农民工的工资单中将新增扣缴保险费用的一项。企业也不能以职工的农村户口为理由,不为农民工缴纳养老保险。今后,无论外地农民工还是本市农民工,只要按规定履行了同等的缴费义务,就可同本市城镇职工一样享受同等的养老待遇。

保险缴费标准等同城镇职工

据悉,补充通知中明确,农民工将按照城镇企业职工标准参加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依据其实际工资确定,最低缴费基数为本市上一年社平工资的40%,上限为本市上一年社平工资的300%。按照目前的本市上一年社平工资标准,缴费基数下限为1490元,上限为11178元。

按照《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规定》,基本养老保险保险费用的缴纳,企业应以全部城镇职工缴费工资基数之和作为企业缴费工资基数,按照20%的比例缴纳;个人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工资基数,按照8%的比例缴纳。照此计算,农民工参保后,每月个人最低应缴纳119.2元养老保险费,最高缴纳894.2元。

已参保农民工将调整缴费基数

据了解,除了非全日制的兼职农民工,其他在各类参保单位中任职的农民工皆在此次调整之列。市社保中心表示,对于之前未参加养老保险,而其他参保险种存在正常缴费的农民工,已经在1月底前统一增加养老保险险种,并按照其实际工资统一确定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对于已参加养老保险,但按照最低工资(目前为800元)为缴费基数的农民工,也已经在1月底前按照其实际工资统一调整了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据悉,此次调整并不涉及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

保险知识汇总,不足二成企业为员工购买补充养老保险


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在国内的普及率偏低,市场潜力巨大。这是中宏人寿联合中国人力资源网发布的“2007年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市场调查报告”显示的结论。

在被调查的企业中,只有19%的企业为员工购买了补充养老保险,被调查的员工中也只有22%已享受到了企业补充养老保险。与发展较为成熟的国家和地区相比,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在我国的普及率还很低,市场潜力巨大。报告同时显示,国有企业补充养老保险的普及率以企业39.4%、员工69.6%的购买率处于绝对优势地位;外商独资、合资企业位列第二,民营企业和私营企业的购买率则相对较低。

调查发现,41%的企业计划在3年内为员工提供补充养老保险计划,同时也有近46.8%的企业表示3年内可能不会购买补充养老保险。“没有预算资金”成为超过一半企业没有实施补充养老保险计划的最主要原因,缺乏税收优惠政策鼓励也成为不少企业未购买补充养老保险的因素之一。

报告指出,对企业补充养老保险与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区别的认识模糊,也是企业补充养老保险未能得到推广的原因之一。调查显示,尽管相对普通员工而言,企业人力资源专业人士对两者区别的认知度明显较高,但仍有40%之高的被调查者认识模糊。普通员工中则有近3/4对此不甚了解。报告据此认为,企业补充养老保险体制在我国仍处于起步阶段,有待于进一步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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