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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住房公积金缴费标准是多少

2020-10-31
住房保险规划 个人养老保险规划 商业保险规划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暂行规定》正式发布,将于9月28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与此前的征求意见稿相比,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在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倍数、提高公积金贷款最高可贷额度等核心问题方面进行了不小的调整。下面小编给大家介绍一下深圳住房公积金缴费标准的相关情况。

深圳住房公积金缴费标准是多少?

2014深圳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内容:

(一)自2014年7月1日起,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以下简称单位)应当调整并执行调整后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以下简称缴存基数),缴存基数为2013年度职工个人月均工资总额。

(二)调整后的缴存基数不得超过本市统计部门公布的2013年度全市在岗职工月均工资的5倍,即不超过26091元(2013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5218.25元×5倍)。职工月均工资总额(实行年薪制的按月均分)未超过上述限额的,以实际月均工资总额作为缴存基数;超过上述限额的,以该限额作为缴存基数。调整后的缴存基数不得低于1600元。2014年7月1日前缴存基数低于1600元的,自2014年7月1日起将自动调整为1600元。

(三)自2014年7月1日起,单位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调整一次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以下简称缴存比例)。

(四)调整后的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执行期限为2014年7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2014年7月1日至调整当月之间少缴部分的住房公积金,单位在调整后应予以补缴。

调整办理程序

(一)已使用数字证书(密钥)的单位可以通过数字证书在我中心网上办事大厅办理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调整手续。

(二)未使用数字证书(密钥)的单位可以在本市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办理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调整手续。

其他事项

(一)本次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调整业务自2014年7月1日起开始办理。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均需要调整的,单位可同时申请办理调整手续。

(二)单位在调整本单位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缴存比例时,应告知职工本人,接受职工监督,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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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

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公式:借款申请人及配偶公积金个人月缴存额之和÷实际缴存比例×12(月)×0.45(还款能力系数)×贷款期限(最长可贷年限)若夫妻双方缴存比例不一致的,按比例较高的一方确定实际缴存比例。不高于按借款申请人及配偶还款能力确定的贷款限额。申请公积金贷款还应满足月还款/月收入不大于50%(其中:月还款包括已有负债和本次负债每月还款之和)。

以上是有关深圳住房公积金缴费标准的相关情况,如果还有其他疑问的话,请关注网深圳住房公积金专题。

延伸阅读

新农合如何缴费?缴费标准是多少?


新农合参保对象

新农合是为了解决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新农合参保按照自愿参加的原则,以户为单位进行。凡是农村户籍的农民均可参加,农村户籍的中小学生和学龄前儿童应随父母一同参保。另外,根据新农合政策规定,下列三种情况下的居民也可参加新农合保险:长期居住在当地农村但尚未办理户籍转移手续的外籍(含外省籍)农村居民,可以参加居住地的新农合。失地农民、务工农民以及虽然有城镇户口但在城镇无固定职业且事实上长期居住在农村的居民,可以参加户籍所在地的新农合;行政上独立的农、林、牧、渔场的农业工人和开发区、风景区的农民,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可以参加区划所在地的新农合。

新农合缴费模式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缴费模式采用的是用一次性付清当年所有保费的方式。国家没有规定统一的缴费期限,各地一般是每年的11月至12月为缴费期间,1月1日起新一年度新型合作医疗的启动时间。

新农合缴费机制

新农合实行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相结合的筹资机制。(1)农民个人每年的缴费标准不应低10元,经济条件好的地区,可以相应提高缴费标准。乡镇企业职工(不含以农民家庭为单位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人员)是否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由县人民政府确定。(2)有条件的乡镇集体经济组织,应对本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给予适当扶持。扶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乡村集体经济组织类型、出资标准,由县级人民政府确定,但集体出资部分不得向农民摊派。鼓励社会团体和个人资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3)地方财政每年对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民的资助,不得低于人均10元,具体补助标准和分级负担比例,由省人民政府确定。经济发达的东部地区,地方各级财政可适当增加投入。从2003年起,中央财政每年通过专项转移支付,对中西部地区除市区外的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按人均10元安排补助金。

新农合缴费程序

1、本人申请并积极缴纳合作医疗款;2、村委会审核并向镇合管站提交筹资花名册、筹资票据;3、镇合疗办复查,审核合疗筹资表,向县合疗中心提出申请签证;4、县合疗经办中心审核无误后,办理签证、盖章、登录,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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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新农合参保手续

符合新农合参保条件的人员,应在纳入参保范围的3个月内,持本人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一寸免冠近照一张,至户籍所在地的街道、镇劳动保障站以及区或市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缴费手续(其中农村户籍居民包括农转非人员建议由村委会或居委会统一组织,下同),同时领取《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险证历本》(以下简称《证历本》);符合免缴条件的人员在办理参保手续时还应按规定提供相关证件或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从缴费的次月起享受缴费所属结算年度剩余月份的医保待遇。

河北2014年新农合参合个人缴费标准提高至70元

河北省对新农合报销药物目录进行了调整,调整后的目录新增药物96种,于2014年1月1日开始实施。同时,按照国家有关要求,我省还将2014年新农合参合农民个人缴费标准由今年的60元提高到70元。河北省卫生计生委日前下发通知规定,《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2版)》适用于全省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其药品全部纳入《河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药品目录》。同时,省卫生计生委还将《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2版)》与《河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药物目录(2012版)》进行了对照筛选,制定了《河北省新增补新农合药物目录》。据介绍,此次新增补药品共计96种,其中化学药品34种,中成药62种。

2014年海南新农合个人缴费60元

按照卫生部要求,2013年新农合个人缴费每人70元,但考虑到我省的实际情况,2014年度我省新农合农民个人缴费标准仍统一为60元/人。新农合的参合范围:农村居民原则上以户为单位参加户籍所在地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包括在城镇上学其户口为农业户口的在校中小学生。失地农民、外出务工人员、回农村居住的大学毕业生、复员退伍军人等农村常住人员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人员,可以自愿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但不得重复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重复享受待遇。2014年度新农合农民个人缴费标准仍为60元/人,农村低保户、五保户及市、县政府确定的特殊困难对象等,个人参合费用纳入农村医疗救助资助范围。

贵州确定2014-2016年新农合参合群众个人缴费标准

日前,记者从贵州省卫生厅获悉,为深入推进医改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经省政府同意,从2014年起,我省将执行国家统一新农合筹资政策,新农合个人缴费2014、2015年度为70元/人,2016年度为90元/人。据悉,为了帮助农村困难群众解决好个人缴费困难问题,将由民政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对全省农村五保对象、上世纪六十年代初精简退职老职工个人缴纳参合费用按照2014年、2015年人均70元、2016年人均90元的标准予以全额资助参合,对农村低保等符合资助条件的困难群众按2014年、2015年人均不低于30元,2016年人均不低于35元的标准资助参合;由民政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对农村低收入家庭中的重病患者、重度残疾人以及老年人、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遭受自然灾害、遭遇临时性突发性困难人群参加新农合,按每人不低于10元/年的标准给予资助。

深圳住房公积金上限是多少


深圳职工终于盼来了公积金贷款。在深圳缴纳公积金的职工个人申请深圳公积金贷款上限为50万元,家庭申请最高可达80万元。这意味着,刚需购房人贷款成本将大幅降低,市场预期这会进一步刺激刚需入市,对深圳楼市成交及价格形成正面作用。

深圳住房公积金上限为50万,家庭可申请80万

住房公积金贷款目前为五年以下(含五年)的年利率为4.00%;五年以上的年利率为4.50%。而当前商业贷款五年以上的年利率为6.55%,假定购房时申请50万元的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期为30年,如果采用等额本息方式还款,按目前的贷款基准利率计算,将比商业贷款少支付至少23万元的利息。

消息人士透露,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贷款规定》)将于7月17日正式对外征求公众意见。建行等住房公积金主办银行已在进行住房公积金贷款系统测试,预计系统9月份将正式上线。

家庭最高可贷80万元

与国内其他一线城市相比,深圳的住房公积金政策出台相对较晚。2010年9月29日,《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布,规定了住房公积金的具体实施细则,2011年9月,深圳住房公积金实现了提取。

如今,随着《贷款规定》的出炉,意味着深圳公积金贷款政策又步入了一个新台阶。根据《贷款规定》,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制度面向在深圳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所有职工,申请人只要满足“在申请当月之前连续按时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等六项条件,就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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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深圳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内容:

(一)自2014年7月1日起,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以下简称单位)应当调整并执行调整后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以下简称缴存基数),缴存基数为2013年度职工个人月均工资总额。

(二)调整后的缴存基数不得超过本市统计部门公布的2013年度全市在岗职工月均工资的5倍,即不超过26091元(2013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5218.25元×5倍)。职工月均工资总额(实行年薪制的按月均分)未超过上述限额的,以实际月均工资总额作为缴存基数;超过上述限额的,以该限额作为缴存基数。调整后的缴存基数不得低于1600元。2014年7月1日前缴存基数低于1600元的,自2014年7月1日起将自动调整为1600元。

(三)自2014年7月1日起,单位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调整一次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以下简称缴存比例)。

(四)调整后的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执行期限为2014年7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2014年7月1日至调整当月之间少缴部分的住房公积金,单位在调整后应予以补缴。

调整办理程序

(一)已使用数字证书(密钥)的单位可以通过数字证书在我中心网上办事大厅办理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调整手续。

(二)未使用数字证书(密钥)的单位可以在本市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办理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调整手续。

其他事项

(一)本次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调整业务自2014年7月1日起开始办理。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均需要调整的,单位可同时申请办理调整手续。

(二)单位在调整本单位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缴存比例时,应告知职工本人,接受职工监督,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以上是深圳住房公积金上限的相关信息,如果还有其他疑问的话,请关注网深圳住房公积金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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