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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是多少

2020-11-26
住房保险规划 保险额度规划 保险是人生的规划

深圳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是多少,提取条件又是如何你清楚么,下面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一下相关情况。

深圳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职工及其家庭成员发生下列住房消费情形之一的,职工可以按照规定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具有所有权的住房;

(二)支付本市范围内住房租金;

(三)偿还本市范围内具有所有权的住房的贷款本息;

(四)建造、翻建、大修本市范围内具有所有权的住房;

(五)其他住房消费。

在同一时间段内,职工仅能选择一项住房消费情形提出申请,并不得重复申请;在同一项情形中存在多套住房消费情况的,每次申请提取时,职工仅能选择其中一套住房申请提取;购买具有所有权的住房,每套住房仅能申请提取一次。

发生本规定第(一)、(四)项规定中的住房消费情形的,该住房消费情形发生时间与职工申请提取时间应当相隔在两年以内。住房消费情形发生时间以相关收据、发票和税票等凭证(以下简称凭证)开具时间计算。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用于本规定第(二)、(三)、(五)项规定中的住房消费情形的,该住房消费情形应当发生在职工按照《暂行办法》缴存住房公积金之后。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工可以按照规定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退休;

(二)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三)男性年龄满50周岁或者女性年龄满45周岁,失业且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均满2年;

(四)在国外或者港、澳、台地区定居;

(五)户籍迁出本市;

(六)户籍不在本市并已申请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七)享受最低生活保障;

(八)职工本人或者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并应当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深圳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

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公式:借款申请人及配偶公积金个人月缴存额之和÷实际缴存比例×12(月)×0.45(还款能力系数)×贷款期限(最长可贷年限)若夫妻双方缴存比例不一致的,按比例较高的一方确定实际缴存比例。不高于按借款申请人及配偶还款能力确定的贷款限额。申请公积金贷款还应满足月还款/月收入不大于50%(其中:月还款包括已有负债和本次负债每月还款之和)。

以上是有关深圳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的相关信息,如果你还想了解其他资讯,请关注网深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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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账户,威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是多少


威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是多少?

第九条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偿还个人住房贷款本息的;房租支出超过家庭工资收入30%以上的;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下岗失业且家庭生活困难的;农民工支付房租的,可申请部分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额以100元的倍数计算。

第十条购买自住住房提取的,提取额不超过购房总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的,提取额不超过工程造价总额;以非夫妻关系共有权人身份购房的,提取额度不超过所购住房总价乘以申请人占有的所有权比例;拆迁房提取的,提取额不超过增购面积的价格。

第十一条【大病提取公积金,五险一金查询,公积金查询】申请人及配偶的同一坐落房屋以购建房形式提取时只能提取一次。有住房公积金贷款或商业性住房贷款的只能按偿还贷款本息方式提取,还清贷款后,申请人及配偶的同一坐落房屋不能再以购建房形式办理提取。

第十二条提取用于偿还个人住房贷款本息的,每12个月可以申请提取一次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归还贷款本息,提取额不超过年还款额(等额本息还款法的为上月还款金额乘以12个月,等额本金还款法的为12个月还款额之和)。以前年度未提取的不重复计算。公积金贷款有逾期的,不予办理提取手续。

第十三条提取用于支付房租的,每12个月可以申请提取一次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余额,用于支付房租,提取额不得超过当年房租总额减除家庭工资收入30%部分后的余额。

第十四条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提取的,每12个月可以申请提取一次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余额,用于补助生活困难。

第十五条职工申请提取时,应先从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中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金额不足的,可申请从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中提取。

第十六条离休、退休,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出国出境定居的;调离本市的;在职期间死亡或宣告死亡的;非本市户口职工离职回乡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余额,同时注销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第十七条申请人及其配偶有未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的,只能提取用于偿还贷款本息。个人账户被冻结的,账户余额低于冻结金额的,不得进行提取;账户余额高于冻结金额的,超出的部分可以申请提取。职工办理销户提取时,其公积金账户必须为封存状态。

深圳住房公积金上限是多少


深圳职工终于盼来了公积金贷款。在深圳缴纳公积金的职工个人申请深圳公积金贷款上限为50万元,家庭申请最高可达80万元。这意味着,刚需购房人贷款成本将大幅降低,市场预期这会进一步刺激刚需入市,对深圳楼市成交及价格形成正面作用。

深圳住房公积金上限为50万,家庭可申请80万

住房公积金贷款目前为五年以下(含五年)的年利率为4.00%;五年以上的年利率为4.50%。而当前商业贷款五年以上的年利率为6.55%,假定购房时申请50万元的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期为30年,如果采用等额本息方式还款,按目前的贷款基准利率计算,将比商业贷款少支付至少23万元的利息。

消息人士透露,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贷款规定》)将于7月17日正式对外征求公众意见。建行等住房公积金主办银行已在进行住房公积金贷款系统测试,预计系统9月份将正式上线。

家庭最高可贷80万元

与国内其他一线城市相比,深圳的住房公积金政策出台相对较晚。2010年9月29日,《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布,规定了住房公积金的具体实施细则,2011年9月,深圳住房公积金实现了提取。

如今,随着《贷款规定》的出炉,意味着深圳公积金贷款政策又步入了一个新台阶。根据《贷款规定》,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制度面向在深圳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所有职工,申请人只要满足“在申请当月之前连续按时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等六项条件,就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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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深圳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内容:

(一)自2014年7月1日起,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以下简称单位)应当调整并执行调整后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以下简称缴存基数),缴存基数为2013年度职工个人月均工资总额。

(二)调整后的缴存基数不得超过本市统计部门公布的2013年度全市在岗职工月均工资的5倍,即不超过26091元(2013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5218.25元×5倍)。职工月均工资总额(实行年薪制的按月均分)未超过上述限额的,以实际月均工资总额作为缴存基数;超过上述限额的,以该限额作为缴存基数。调整后的缴存基数不得低于1600元。2014年7月1日前缴存基数低于1600元的,自2014年7月1日起将自动调整为1600元。

(三)自2014年7月1日起,单位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调整一次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以下简称缴存比例)。

(四)调整后的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执行期限为2014年7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2014年7月1日至调整当月之间少缴部分的住房公积金,单位在调整后应予以补缴。

调整办理程序

(一)已使用数字证书(密钥)的单位可以通过数字证书在我中心网上办事大厅办理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调整手续。

(二)未使用数字证书(密钥)的单位可以在本市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办理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调整手续。

其他事项

(一)本次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调整业务自2014年7月1日起开始办理。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均需要调整的,单位可同时申请办理调整手续。

(二)单位在调整本单位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缴存比例时,应告知职工本人,接受职工监督,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以上是深圳住房公积金上限的相关信息,如果还有其他疑问的话,请关注网深圳住房公积金专题。

深圳公积金贷款额度是多少


各地的公积金政策不同,故各地对公积金贷款额度的计算方法也不同,那么深圳公积金贷款额度是多少呢?请看下面的介绍。

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为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12倍,并应当同时符合下列要求:

(一)每月还贷额度(按等额本息还款法计算的本金和利息)不超过申请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50%。有共同申请人且共同申请人在本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缴存基数之和。

(二)不高于购房总价款与首付款的差额。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国家规定的首付款比例要求。所购住房为存量商品住房(二手房)的,应由申请人委托公积金中心认可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进行价值评估,取购房合同价与评估价的低值作为购房总价款。评估费用由申请人承担。

(三)不高于单套住房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职工个人申请的,单套住房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50万元,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一并申请,且共同申请人在本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套住房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90万元。

深圳公积金贷款额度是多少?申请人在申请公积金贷款前连续三年以上未曾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按照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倍数计算的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可以提高10%,但应符合前款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不足以支付购买住房所需时,职工可以向受托银行申请商业住房贷款,并由受托银行以公积金组合贷款(公积金贷款和商业住房贷款的组合)的形式向职工发放。

公积金贷款期限以年为单位,最长贷款期限不超过30年,且贷款期限与职工(申请人)申请贷款时的年龄之和不超过70年。

深圳公积金贷款额度是多少?公积金贷款利率按照国家规定的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公积金贷款发放后,遇国家贷款利率调整的,深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按季度对贷款利率进行调整。

据悉,在贷款制度设计中,深圳将整体统一考虑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和贷款,公积金贷款额度将与职工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挂钩,深圳公积金贷款额度是多少在不超过最高可贷额的前提下,个人公积金账户积累时间越长、余额越多,贷款额度就越大。并且,如果夫妻均缴存公积金,两人的可贷额度可以累加。

时,在申请人的设置上,规定“父母可以为共同申请人”, 深圳公积金贷款额度是多少这意味着职工及其配偶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可以将职工及其配偶的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加上其父母的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一起来计算该职工的公积金贷款额度。

此外,还将推出组合贷款(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采用商业银行通行的房产抵押模式为公积金贷款的主要担保模式。

深圳住房公积金缴费比例是多少


住房公积金是一种住房保障制度,是住房分配货币化的一种形式,是工薪阶层购房的一个优先选择,公积金缴费是大家普遍关注的一个问题,那么小编以深圳为例,为大家介绍一下深圳住房公积金缴费比例的相关信息。

深圳住房公积金缴费比例: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标准:职工工资基数的10%--40%,基数不得超过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倍。

《暂行办法》规定,单位缴纳和职工个人缴纳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也不得高于月平均工资的20%。单位为职工缴纳和职工个人缴纳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由单位确定。同一单位只能确定一个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根据《暂行办法》第三章第十六条规定: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是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

2009年度深圳市人均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是3894元,2010年深圳最低工资标准时1100元。因此,缴纳基数应该是:1100~3894*5(19470)元之间。

2013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调整

一、调整内容

(一)自2013年7月1日起,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以下简称单位)应当调整并执行调整后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以下简称缴存基数),缴存基数为2012年度职工个人月均工资总额。

(二)调整后的缴存基数不得超过本市统计部门公布的2012年度全市在岗职工月均工资的5倍,即不超过24588元(2012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4917.50元×5倍)。职工月均工资总额(实行年薪制的按月均分)未超过上述限额的,以实际月均工资总额作为缴存基数;超过上述限额的,以该限额作为缴存基数。调整后的缴存基数不得低于1500元。2013年7月1日前缴存基数低于1500元的,自2013年7月1日起将自动调整为1500元。

(三)自2013年7月1日起,单位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调整一次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以下简称缴存比例)。

(四)调整后的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执行期限为2013年7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2013年7月1日至调整当月之间少缴部分的住房公积金,单位在调整后应予以补缴。

二、调整办理程序

(一)已使用数字证书(密钥)的单位可以通过数字证书在我中心网上办事大厅办理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调整手续。

(二)未使用数字证书(密钥)的单位可以在本市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办理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调整手续。

三、其他事项

(一)本次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调整业务自2013年7月1日起开始办理。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均需要调整的,单位可同时申请办理调整手续。

(二)单位在调整本单位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缴存比例时,应告知职工本人,接受职工监督,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以上是深圳住房公积金缴费比例的相关信息,如果还有其他疑问的话,请关注网深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专题进行查询。

深圳住房公积金缴费标准是多少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暂行规定》正式发布,将于9月28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与此前的征求意见稿相比,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在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倍数、提高公积金贷款最高可贷额度等核心问题方面进行了不小的调整。下面小编给大家介绍一下深圳住房公积金缴费标准的相关情况。

深圳住房公积金缴费标准是多少?

2014深圳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内容:

(一)自2014年7月1日起,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以下简称单位)应当调整并执行调整后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以下简称缴存基数),缴存基数为2013年度职工个人月均工资总额。

(二)调整后的缴存基数不得超过本市统计部门公布的2013年度全市在岗职工月均工资的5倍,即不超过26091元(2013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5218.25元×5倍)。职工月均工资总额(实行年薪制的按月均分)未超过上述限额的,以实际月均工资总额作为缴存基数;超过上述限额的,以该限额作为缴存基数。调整后的缴存基数不得低于1600元。2014年7月1日前缴存基数低于1600元的,自2014年7月1日起将自动调整为1600元。

(三)自2014年7月1日起,单位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调整一次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以下简称缴存比例)。

(四)调整后的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执行期限为2014年7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2014年7月1日至调整当月之间少缴部分的住房公积金,单位在调整后应予以补缴。

调整办理程序

(一)已使用数字证书(密钥)的单位可以通过数字证书在我中心网上办事大厅办理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调整手续。

(二)未使用数字证书(密钥)的单位可以在本市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办理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调整手续。

其他事项

(一)本次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调整业务自2014年7月1日起开始办理。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均需要调整的,单位可同时申请办理调整手续。

(二)单位在调整本单位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缴存比例时,应告知职工本人,接受职工监督,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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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

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公式:借款申请人及配偶公积金个人月缴存额之和÷实际缴存比例×12(月)×0.45(还款能力系数)×贷款期限(最长可贷年限)若夫妻双方缴存比例不一致的,按比例较高的一方确定实际缴存比例。不高于按借款申请人及配偶还款能力确定的贷款限额。申请公积金贷款还应满足月还款/月收入不大于50%(其中:月还款包括已有负债和本次负债每月还款之和)。

以上是有关深圳住房公积金缴费标准的相关情况,如果还有其他疑问的话,请关注网深圳住房公积金专题。

深圳公积金管理:住房消费情形和提取额度规定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暂行规定》分为五章内容:第一章是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暂行规定总则;第二章是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和住房消费情形;第三章是深圳市住房公积金其他情形和提取额度;第四章是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程序和证明材料;第五章是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暂行规定附则。本文将为您介绍《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暂行规定》第三章关于深圳市住房公积金其他情形和提取额度的规定。

第五条 职工及其家庭成员发生下列住房消费情形之一的,职工可以按照规定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具有所有权的住房;

(二)支付本市范围内住房租金;

(三)偿还本市范围内具有所有权的住房的贷款本息;

(四)建造、翻建、大修本市范围内具有所有权的住房;

(五)其他住房消费。

第六条 在同一时间段内,职工仅能选择一项住房消费情形提出申请,并不得重复申请;在同一项情形中存在多套住房消费情况的,每次申请提取时,职工仅能选择其中一套住房申请提取;购买具有所有权的住房,每套住房仅能申请提取一次。

发生本规定第五条第(一)、(四)项规定中的住房消费情形的,该住房消费情形发生时间与职工申请提取时间应当相隔在两年以内。住房消费情形发生时间以相关收据、发票和税票等凭证(以下简称凭证)开具时间计算。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用于本规定第五条第(二)、(三)、(五)项规定中的住房消费情形的,该住房消费情形应当发生在职工按照《暂行办法》缴存住房公积金之后。

第七条 购买具有所有权的住房的,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合计仅有一套住房时,可提取额不超过申请时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且不超过购房总价款;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合计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可提取额不超过申请时账户内存储余额的60%,且不超过购房总价款;2010年9月30日起,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包括异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不予提取。

建造、翻建、大修本市范围内具有所有权的住房的,可提取额按照前款规定执行。

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住房总价款中实际支出的费用,按照该套住房房地产权属证书或者经本市房地产权登记部门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列明的权利人份额计算;未明确份额的,按照该套住房房地产权属证书或者经本市房地产权登记部门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列明的权利人数量平均计算。

第八条 支付本市范围内住房租金的,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应当在本市范围内无具有所有权的住房,每月可提取额不超过申请当月应缴存额的50%,每年度可以提取不超过12个月的月可提取额,每年度可以申请提取两次;当年度未提取的剩余额度,可以在以后年度累计提取。

第九条 偿还本市范围内具有所有权住房的贷款本息的,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合计仅有一套住房时,每月可提取额不超过职工上月实际还贷额;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合计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每月可提取额不超过申请当月应缴存额的60%;2010年9月30日起,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包括异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不予提取。

前款规定中职工选择按月还贷委托提取的,每月提取一次;未选择按月还贷委托提取的,每年度可以申请提取一次,每年度可以提取不超过12个月的月可提取额,提取申请应当自每次还贷行为发生之日起两年内提出。本条规定的每月可提取额需根据职工住房贷款银行或者征信系统提供的还贷数据,经公积金中心审查后确定。

第十条 用于其他住房消费的,职工应当按照《暂行办法》缴存住房公积金累计满12个月,每年度可以申请提取一次,可提取额不超过申请提取前12个月内职工住房公积金应缴存总额的30%;当年度未提取的剩余额度,可以在以后年度累计提取。

第十一条 职工按照本章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后,其提取后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应低于职工申请当月的月应缴存额。

住房公积金,河源公积金贷款额度是多少


河源公积金贷款额度是多少?

中国社保网小编介绍,根据《河源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公积金贷款额度按“可贷款额度”、最高限额及贷款条件的具体情况确定。

1、个人贷款不超过购建修住房资金的70%。

2、贷款额不超过抵押物现值的70%。

3、最高限额:夫妻双方实行住房公积金的不超过40万元:单方实行住房公积金的不超过30万元。

4、购买市解决住房困难办公室承建的经济适用住房贷款适当放宽贷款额。

5、贷款的比例和最高额度随公积金归集情况和社会经济发展水平进行调整,并向社会公布。

以上是关于河源公积金贷款额度相关介绍,下面,我们再看一下河源公积金贷款对象和条件。

凡是有本市区城镇常住户口,按规定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购买、建造、大修本市区自住住房,并具备下列条件的,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一、按规定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以上,且没有欠缴封存。

二、有相当于购、建、修住房资金的30%以上,并投入使用(可以用借款人及其同户成员已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存款抵充)。

三、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四、能提供房产抵押,同意办理抵押物财产保险等手续。

五、没有尚未还清的借款及可能影响贷款偿还能力的债务。

六、同意用家庭成员或亲友住房公积金质押。

提取住房公积金,本溪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和额度


本溪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和额度

缴存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销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

(一)职工退休或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二)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三)出境或赴港、澳、台地区定居。

(四)职工调离本市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五)职工死亡。

(六)职工被判处刑罚。

缴存职工发生住房消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购买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私有产权)的,提取额为私产房票办理日期上月末的余额(金额到百元)。

(二)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职工购买住房(私产),使用住房贷款并且没有违约记录的可每年提取一次本人和配偶的住房公积金,专项用于偿还贷款本息。提取额为不超过一年应偿还贷款本息额(金额到百元)。

(三)职工住房动迁的,提取额为办理提取日期上月末余额(金额到百元)。

(四)租赁公租房在本年度内没有欠交租金的职工,可一年提取一次,提取额度应不超过一年的房租额。

职工本人、配偶或未成年子女患重大疾病或重大手术住院治疗的可提取住房公积金(包括心肌梗塞、尿毒症、白血病、肝硬化、再生障碍性贫血、风心二狭二闭、脑血管畸形、脑血管意外、坏死性肠梗阻、肝萎缩、严重复合性外伤、严重电击伤、各种癌性病变、重大器官移植、冠状动脉搭桥术、心脏瓣膜手术、主动脉手术、良性脑肿瘤、严重阿尔茨海默病、严重帕金森病、严重Ⅲ度烧伤、严重原发性肺动脉高压、严重运动神经元病)。

济宁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是多少


济宁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是多少?随着近期各地首套房商业贷款利率松动,呼和浩特、南昌包括山东滨州在内的国内一些二三线城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也在悄然提高,上调幅度普遍在15%至25%之间。那么,济宁是不是也有调整?昨天,记者从济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目前济宁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暂未调整,最高可贷额度仍为30万元。

济宁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是多少?对于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问题,很多市民都十分关注:“购买首套房使用公积金贷款,额度能否达到20万?”

近日,网友柳先生在本网《济宁市网络问政平台》留言,称本人购买了一所二手住房,已付了一半房款,计划使用公积金贷款偿还余款。柳先生表示,此房为夫妻俩人的首套住房,俩人每月的工资基数为1100元,合计收入近5000元,能否用住房公积金贷款20万,时限为20年呢?

济宁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是多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表示,根据济宁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相关政策规定,借款人贷款期限为借款人实际年龄与法定退休年龄之差延长5年,购房者可根据实际情况测算一下贷款期限。据计算,如果柳先生购买的二手房房价在40万元以上,夫妻双方的信用情况良好且没有商业贷款和为他人作商业贷款担保,依据购房者提供的收入情况,如果贷款期限为9年以上即可以贷到20万元。如果有商业贷款和为他人作商业贷款担保,且商业贷款无逾期记录,则贷款额度按照个人公积金贷款相关政策核定的可贷金额与商业贷款余额和担保余额之差。

济宁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是多少?在贷款审批过程中,管理中心会根据购房者夫妻双方所提供的工资对账单、工资流水或纳税证明进行核定或通过其他渠道进行核实。

对于购房者来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比个人商业贷款住房最明显的优势就是利率低。据济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信贷科科长杜海平介绍,以贷款5年为例,个人商业住房贷款年利率为6.9%,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年利率为4.45%,比商业住房贷款年利率低2.45个百分点;以贷款10年为例,现在商业住房贷款年利率为7.05%,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年利率为4.9%,比商业住房贷款年利率低2.15个百分点。“以贷款30万25年为例,公积金每月还款1736.33元,累计还款523648.56元,商业贷款每月还款2129.92元,累计还款638974.83元;商业贷款比公积金贷款每月多还款393.59元,累计还款多还115326.27元。

济宁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是多少?为适应房地产市场发展变化和支持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家庭的购房需求,济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已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限额提高到30万元。其中,济宁市城区和兖矿分中心执行最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30万元,曲阜、邹城、兖州分中心最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25万元,泗水、微山、金乡、鱼台、嘉祥、汶上、梁山管理部最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20万元。

长沙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是多少?


不同的地区进行公积金贷款都会有一定的额度的限制,根据地区的不同,额度的限制也会有所不同,那么我们以长沙为例,来了解下关于长沙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是多少?

一、长沙公积金贷款上限最高50万。

二、贷款额度及年限确定原则:

职工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其贷款额度按照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年限和缴存额情况测算,但不得超过最高贷款额度50万元。

其计算公式为:可贷额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12*未来可缴存年限+住房公积金个人账号余额)*2。可贷额度按“可贷额度公式”测算低于20万元的,其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按20万元核定。

三、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是多少?

五年期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由4.70%下调至4.50%;

五年期以下(含五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由4.20%下调至4.00%。

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比商业贷款利率低得多,这也是公积金贷款越来越受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欢迎的主要原因,但是对于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的计算方法,各地规定都不一样。

现在我们以长沙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方法为例给大家简单介绍一下:职工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其贷款额度按照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年限和缴存额情况测算,但不得超过最高贷款额度50万元。

计算公式为:可贷额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12*未来可缴存年限+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2

可贷额度按“可贷额度公式”测算低于20万元的,其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按20万元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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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标准:1-5年年利率为4.0%;5年以上年利率为4.5%,而商业贷款五年期以上年利率为6.55%。

职工家庭的可贷额度:在最高贷款额度内按照其住房公积金缴存年限、缴存额、购建房、家庭收入、征信等方面情况进行测算后,取最低值。

一、按住房公积金缴存年限和缴存额情况测算可贷额度。

(一)可贷款额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12×未来可缴存年限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2;

1、借款申请人及配偶都在管理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按双方可贷款额度之和测算;

2、可贷额度按“可贷额度公式”测算低于20万元的,其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按20万元核定;

3、可贷额度即为最高贷款额度但不超过50万元。

根据地区的不同和公积金缴纳的不同,贷款的额度也是有所变化的,所以在选择公积金贷款之前,首先要了解的就是相关地区的贷款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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