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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知识汇总 投保人寿保险的意义和益处

2020-10-29
人寿保险知识大全 关于人寿保险的知识 人寿保险知识

不论是谁,我们都有一个共同的愿望,希望我们自己,我们的亲人和朋友都有一个美好的未来,因为平安和幸福是人类亘古不变的追求。然而"月有阴晴圆缺,人有旦夕祸福",在漫长的人生旅途中,人们不免会遇到这样那样的风险,如生病、伤残、死亡等等。这些风险的发生常常会扰乱正常的生活秩序,使人们陷入经济困境。人寿保险虽然不能阻止风险的发生,但能够在人们最需要帮助的时候,雪中送炭,雨中送伞。

人寿保险具有储蓄和高额风险给付的特点,通过这两大经济功能,人寿保险可以促进我们安全和幸福的实现。具体来讲,人寿保险有以下好处;

1、人寿保险可以保证我们家庭生活的稳定,可确保美满幸福的家庭能面对任何风浪,您可以无忧无虑地投身到自己所热爱的工作和生活中去。WWW.bx010.cOm

2、人寿保险能使我们从容面对意外或疾病。

3、人寿保险可帮我们安享晚年,是维护个人尊严的保证。

4、人寿保险可为我们积累预期要开支的资金。

5、人寿保险可以起到鼓励和强制节约的作用。

6、人寿保险是自身价值的体现。

所以,买人寿保险是我们明智的选择。

相关知识

保险知识汇总 投保人寿保险后的十项权益


投保人寿保险可享受十项权利

一、投保后签收保单之次日起的10日撤单权

自您签收保险合同之日起10日内为犹豫期,在此期间内撤销保险合同,保险公司将全部退还所收的保险费;超过此期限,按保险条款的有关退保规定办理。

二、保险合同内容变更权

投保人与保险公司达成契约后,如仍有其他变更事项,可依据《保险法》之规定进行变更:“在保险公司有效期内,投保人和保险人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保险合同的有关内容。变更保险合同的,应当由保险人在原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批准或者附贴批单,或者由投保人和保险人订立变更的书面协议。”

三、转让保险合同项下受益权

根据《保险法》第64条第(一)款规定:被保险人死亡之后,没有指定受益人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保险人向被保险人的继承人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

但如果指定了受益人,则受益人享受法定保险金。

四、解除合同权(解约权)

依据《保险法》第15条规定:“除本法另有规定或保险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可以解除保险合同。”

投保人解除保险合同前,一定要用足保险合同的附加功能,如“保单质押贷款”功能等,不应轻易解除合同,否则损失惨重。

五、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相关情况受保密权

依据《保险法》第32条规定:“保险人或者再保险接受人对在办理保险中知道的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或者再保险分出人的业务和财产情况及个人隐私,负有保密的义务。”

六、保险金优先清偿权

依据《保险法》第89条规定:“保险公司依法破产后,破产财产优先支付其破产费用后,按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

(三)所欠税款;

(四)清偿公司债务。破产财产不足清偿同一顺序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七、保险事故索赔权

人们买保险的目的就是防患于未然,一旦发生了保险事故,索赔自然在情理之中。但是在索赔过程中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须做到如下几点:1.及时报案,以便保险调查等;2.取得相关证据;3.了解人寿保险因第三者的行为可以同时要求保险人和第三者重复赔偿。

八、保险合同的有利解释权

依据《保险法》第31条:“对于保险合同的条款,保险人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有争议时,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应当做有利于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解释。”

九、责任免除条款的知情权

依据《保险法》第18条:“保险合同中规定有关于保险人责任范围免除条款的,保险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应当向投保人明确说明,未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

十、恢复保险合同效力权

依据《保险法》第59条,保险合同效力中止起两年内,您可填写《保险合同效力恢复申请书》,并提供投保人(被保险人)的健康声明书或体检报告书,申请恢复合同效力。

愿您了解您所享受的保险权利,及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投保人 投保人可以为哪些人投保人寿保险?


人身保险合同是一种以人的寿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的合同。为了防止赌博和减少道德危险《保险法》对人身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作出了严格的规定。根据《保险法》第五十二条第五十四条、第五十五条之规定,下列人员可以作为人身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

(1)投保人本人;

(2)投保人的子女(父母为其成年子女投保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寿保险,需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并认可保险金额;父母不能为其无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子女投保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寿保险;但父母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不受上述两条的限制)。

(3)投保人的配偶、父母或与投保人有抚养、赡养或抚养关系的家庭其他成员、近亲属(民事行为能力人除外。投保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寿保险,需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并认可保险金额,否则,合同无效)。

(4)除前款规定以外,同意投保人为其订立合同的其他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除外。投保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寿保险,需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并认可保险金额,否则,合同无效)。

所谓成年人是指满18周岁以上的公民;所谓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是指10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和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

保险知识汇总 更正投保人信息要点


一、服务内容

1、投保人相关信息的更正;

2、原投保人的身故、债权转移(即原有的权利义务关系结束,如夫妻离异、养父母与养子女脱离抚养关系)等均可引起投保人变更。

二、申请人

投保人,如投保人身故,可以由其法定继承人提出。

三、申请时间

保险合同有效期内任意时间

四、应备文件

《保全作业申请书》、保险合同原件、投保人身份证明原件、新投保人身份证明原件、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若委托他人办理)

五、注意事项

1、更正投保人相关信息时需要投保人签字;

2、变更投保人应由被保险人(或其法定监护人)、原投保人、变更后投保人的签字同意,如原投保人身故、失踪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原投保人无法亲笔签名,需提供有关证明(身故证明或公安局证明或法院判决书);

3、对于有投保人保障责任的险种,变更投保人时须填写《健康告知书》且必须经过公司审核;

4、对于联系电话、收费地址、邮编、工作单位的变更,可以通过电话中心进行申请,无需填写保全作业申请书;

5、变更投保人时应同时提供新投保人的相关信息,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与被保险人关系、开户行、账号、户名、收费地址等,同时说明变更的原因;

6、若投保人的姓名发生变更且保单采用银行划账方式交纳保费,则应提供新的开户行、账号、户名。

保险知识汇总 到底谁有资格作为投保人?


张某为其孙子投保了一份保险,合同到期后,在领取保险金时,却遭到保险公司拒绝,张某遂将保险公司告上法庭。近日,金乡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此案,判决保险合同无效,保险公司返还保险金并赔偿损失。

原告张某五年前为其孙子投保了一份红利发两全保险。合同约定,受益人为法定。投保时,原告儿子已死亡,孙子只有四个月。原告投保的红利发两全保险,条款中包含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的内容。合同到期后,其在领取保险金时,遭到了保险公司的拒绝。

法院审理认为,原告与被告签订的两全人身保险合同,包含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内容。根据保险法的规定,投保人不得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投保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保险人也不得承保。父母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的人身保险,不受前款规定限制。原告保险法的规定,投保人不得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投保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保险人也不得承保。父母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的人身保险,不受前款规定限制。,未征得被保险人的监护人同意,无权签订该合同,被告作为保险人亦不应承保,故该保险合同无效。而保险公司作为专业的保险机构,订立合同时,知道且应当知道本案原告对其孙子不具有保险利益,不应签订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保险合同,存有明显过错,应当承担返还原告保险费的责任,并赔偿因此给原告造成的损失。根据双方合同约定,合同期满后可得红利三千余元,作为原告的损失,原告要求赔偿,法院予以支持,遂作出以上判决。

投保人 投保人需如实告知年龄


由于年龄在多数人身保险中有着重要的参考价值,不同年龄的人投保同一险种享受的保障以及所缴的保费往往有很大区别,因此,有些消费者为了追求高性价比的保障就选择了虚报年龄,常见的有以下两种情况。

为了成功投保。有的消费者看中了一款保险产品,但由于受年龄的限制,被保险条款拒之门外。为了能投保,便采取伪造出生证明的方式,继而成功投保。

乍一看,消费者似乎成功地为被保险投保人送上了一份关爱,但是实际上这份保单却存在着隐患。由于被投保人的真实年龄并不满足保单所载明的投保要求,所以一旦发生事故,那么保险公司可以以消费者未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为由拒绝赔付。

保险合同上一般载明: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且真实年龄不符合该合同约定的年龄限制的,公司可以全部或部分解除本合同,并在扣除手续费后,向投保人退还保险费。

这也就是说,一旦保险公司发现消费者的这种做法,那么保险公司随时可以解除这份保险合同,并且不承担任何责任。所以,与其担惊受怕地被保险公司发现,何不重新选择一份更加合适的险种呢?

为了降低保费。有些消费者为了享受既定的保障,又觉得按真实年龄投保保费太贵,于是铤而走险,故意报低自己的年龄,试图降低投保成本。

对于这类消费者,保险公司采取的措施是要他们补缴保费和利息或者降低给付比例。

保险合同中往往有这样一条: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或性别不真实,导致投保人实付保险费少于应付保险费的,保险公司有权更正并要求投保人补交保险费及利息(按合同约定利率计算),或在给付保险金时按照实付保险费与应付保险费的比例给付。

这一条款的存在对于因虚报年龄而少缴了保费的消费者是十分不利的。投保人本来是想要节约保费,没想到最后却要将节约下来的保费全部补齐,同时还要缴利息。如果投保人坚决不愿意补交保费,那么保险公司就会降低给付比例,这样的话被保险人所希望的保障就无法达到。

投保人 买癌症保险需要注意的事


当今时代因为人们的生活作息混乱,环境污染严重等原因,导致了癌症的发生率在逐步提高。世界卫生组织的最新数据显示,到2020年前,全球癌症发病率将增加50%,即每年将新增1500万癌症患者,而且,全球20%的新发癌症病人在中国。

尽管随着医疗技术的进步,大多数癌症不再是“不治之症”,但癌症的治疗却是一场体力和家庭财力的“持久战”,面对这个巨大的潜在风险,防癌的家庭财务准备显得非常必要,而具有针对性的保险产品无疑是不错的选择。

据了解,除了重大疾病保险中包含一定癌症保障的内容,市场上已经有不少专门设计的防癌保险。由于只是专门针对癌症才予以赔付的产品,因此在费率上会较重疾险低一些。

那么在选择防癌保险时,有哪些需要注意的呢?

细看合同明确保障内容

首先,投保人应细看保险合同,对防癌险具体能防哪些癌症有所明确。目前在售产品中,有些会区别对待男性、女性的癌症保障范围,这值得投保人多加留意。根据有关报道,在我国,肺癌、胃癌、肠癌、肝癌、胰腺癌、淋巴癌的发病率都比较高,而女性乳腺癌、宫颈癌的发病率尤其突出,投保时可适当参照。

值得一提的时,原位癌是比较特殊的一种情况,它被称为“浸润前癌”或“0期癌”,因为没有形成浸润和转移,如能及早发现并尽早切除或进行其他适当治疗,完全可以治愈。比如皮肤原位癌、子宫颈原位癌等。尽管多数防癌险将其纳入保障范围,但也有个别剔除了该项保障。为了被保险人得到更周全防护,建议大家选择含有原位癌保障的产品。通常,这类产品对原位癌会实行10%~20%保险金的理赔,保险合同继续有效,若被保险人病情恶化,可做后续赔付。这当然更有利于发挥保单作用,在经济上提供持续帮助。

此外,一些防癌险还可以在癌症确诊金赔付基础上赔偿被保险人住院津贴、手术保险金,并能提供保费豁免待遇以及身故保险金,这些也都是让保障更为全面的内容。投保人不妨横向衡量一下保费与保障的内容。

保额不能低、期限不能短

防癌险属于健康险的一种,自然对被保险人年龄有严格要求,通常,55周岁以上者将难以投保。而且,随着近年来癌症发病有年轻化趋势,投保此类产品更是不能一拖再拖。建议大家在考虑意外险、定期寿险后能对自己的健康加强防护。

过低的保额同样无法起到良好的防风险作用,虽然不同癌症的治疗成本不一,但我们建议投保人将癌症确认后的赔付金额定在至少20万元。若缴纳保费的能力相对较高,可考虑30万至50万元的保额,毕竟要打赢这场“持久战”,没有资金保障是不行的。

此外,保险期限的长短也有讲究。太短的话很可能难以覆盖癌症高发年龄段。社会上常见统计结果显示,50~60周岁为癌症的平均发病年龄。由于不少癌症的潜伏期可长达10多年,再打个提前量,通常25岁~35岁就该考虑保障到六七十岁期间的防癌工作了。

按需选择纯消费或组合型

消费型还是组合型(储蓄型寿险附加防癌险)产品是很多投保人纠结的问题,其实两者很难界定哪个更好,因为不同产品都有其独特的属性和作用,不论投保人如何选择,都需从自身需求出发。

比如你收入有限,在防癌险上能够投入的保费有限,又希望得到保障,就可以考虑消费型产品;如果你已经步入资产稳固期,经济条件不错又比较注重保单的储蓄功能,就可以考虑套餐式的产品,一边存款一边安享附加险带来的疾病保障。

保险知识汇总 人寿保险是最佳的资产保全工具


一、人寿保单不纳入破产债权

《公司法》规定,私有企业和合伙企业都需要业主承担无限责任,偿债范围包括业主的私人财产。

二、受益保金不用于抵债

受益人的保金请求权来自人身保险合同的规定,故受益人获得的保金不属于被保险人的遗产,既不纳入遗产分配,也不用语清偿被保险人生前债务。

我国《合同法》第七十三条规定:

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自己的名义代行使债务人的债务,但该债权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解释(一)第十二条:债务人自身的债权是指基于扶养,抚养,赡养关系,继承关系产生的给付请求权和劳动报酬:退休金,养老金,抚恤金,安置费,人身保险,人身伤害赔偿请求权等。

三、保单是不被查封罚没的财产是不得被冒领的财富

《保险法》第二十四条规定:“任何单位或个人都不得非法干预保险人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也不得限制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取得保险金的权利。”

这是其他理财工具决不具有的安全性能。

四、不存在争议的财产分配

第六十一条: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

五、不需要纳税而且不能随意质押

《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规定:保险赔款免纳个人所得税。人寿保险的保险单,必须被保险人书面同意,才可转让或者质押。

保险知识汇总 普通家庭人寿保险规划


选择适合自己的产品

保险产品本身没有好坏之分,只有适合自己的需求才是最好的。所以在选择保险产品时,不能单独看某个产品本身的保险内容,而是要结合家庭的资产情况、现金流情况和已有的保障及理财习惯来综合考虑,最后选择最适合自己的保险产品。好比买房子,一个是普通的居民小区,一个是高档别墅,单独看房子本身,肯定是别墅宽敞舒适,比普通小区好,但别墅并不一定适合你居住,因为你可能会因交不起物业费而发愁。

普通家庭的人寿保险大致可以分为保障型、理财型、投资型三大类。

保障型是人寿保险基本的功能,这种类型的保险最大特点就是以较少的保费投入,换得较大的保障。像我们通常所说的意外伤害保险、医疗保险、重大疾病保险等都属于这种类型。

如果说保障型的保险是解决人们未来不可预知的风险保障问题,那么理财型的保险则是解决人们未来可预知的风险保障问题。因为疾病、意外是人们不可预知的,而养老、子女教育等是人们可预知的,一个人这辈子也许不生病,但一定会老,一个孩子也许不会有意外伤害发生,但一定会上学受教育、结婚创业。那么,这笔养老金、教育金就是可预知的风险。

目前,在投资型保险里,“万能险”成为百姓青睐的险种。万能险主要是缴费灵活、保额可调整、保单价值领取方便,但这些是建立在高额缴费的基础上。因此,在选择这种保险时要充分考虑初始费用、风险保障费用、保单管理费用等情况。对于普通百姓来说,如果保障型和理财型保险是家庭的基本需求,那么投资型保险则可理解成富贵型保险,千万不能将家庭保费的支出集中在投资险上,却没有足额的基本人身风险保障。

保障功能是首选

通过以上分析,普通家庭在选择人寿保险时,应先选择保障型的,其次是理财型的,条件允许的话可以选择投资型的,千万不能颠倒顺序,否则,有可能出现前面说的“买了别墅,结果住不起”的情况,即买了投资理财保险,却没有更多的资金去选择应该拥有的保障型保险。

下面,再简单介绍一下家庭成员购买保险的先后顺序。保险是风险的保障,如果没有风险的发生,就不需要保险。所以,保险是按照风险的先后主次顺序来选择的。在一个家庭里,显然家庭顶梁柱是风险的主要承担者,一旦这个顶梁柱有问题了,那么全家都将面临风险。所以,家庭里最先拥有保险的人是家庭顶梁柱,即主要收入来源者,而并非小孩。而现实中却是许多家庭往往给孩子办了很多保险,大人却一点保险没有,这是极其不科学的。

最后,顺便提醒一下,如果给孩子办保险,除了要遵循前面所说的先保障后理财再投资原则,千万别忘了附加上豁免的功能,即当投保人(大人)有身故或高残、重疾发生、无力再续交保费时,孩子的保险继续有效,这才能发挥保险的真正功用。

还有很多人办保险的时候喜欢和其他理财产品做比较,其实,收益不是保险的本质功能,保险主要是用来化解风险保障家庭稳定、规划未来确保家庭生活品质的。所以,保费的支出不能影响家庭的正常生活,一般不能超过年收入的20%。

总之,对于普通家庭来说,选择保险要量力而行,保障是第一位,家庭顶梁柱优先考虑。

买意外保险 才能真正保证投保人的利益


年轻的时候,天不怕地不怕,随着经历的增多就会知道人生无常。意外随时有可能不期而至。怎么买意外保险,也就成了我们所要考虑的问题。不过对于买意外险来说,如何挑选也是一门学问,只有挑选合适,才能真正保证投保人的利益,在发生意外的时候,能够让保险及时救助我们于危难之中。那么不同的人在选择意外保险的时候,应该怎样买呢?需要考虑哪些问题呢?

怎么买意外保险之儿童篇。对于孩子来说,天生就属于弱势群体,抵抗能力差,抵抗风险的能力很低。不论是学校的环境、家庭的环境,还是各种外界因素,比较容易受到伤害的就是他们。为了孩子的健康和平安成长,在买意外险的时候,一定要看清楚保障的范围,和保险的主要功用。毕竟孩子的保险很多,除了意外保险,还有其他的很多保险可供选择,因此,一定要根据自己孩子的特点,以及所处的年龄段投保。投保的时候,有两点需要注意。一、儿童意外保险并非保额越高越好;二、投保意外险的时候,一定要先保障大人,大人是经济收入的来源,是保险存在的前提。

怎么买意外保险之成人篇。对于成年人来说,家庭和事业都要兼顾,面临的压力要更大,经常会涉及到频繁出差的原因。面临意外的风险相对来说,也是非常高的。因此,投保意外险就十分重要。如果想保障全家人一年的健康平安,可以选择平安推出的一年期综合保险,保障家人和自己日常生活中的各种意外和医疗费用。如果是需要经常出差的,那么,推出的交通意外险就非常实用,它提供以乘客身份乘坐飞机、火车(含高铁、地铁)、轮船、汽车(含公交、出租车)等公共交通工具时的意外伤害身故及意外残疾保障。

总之,不论怎么买意外保险,有必要提醒一下,那就是一定要根据自己的情况来投保。这里的情况包括家庭因素、经济因素,和对保险的要求等等。只有深思熟虑之后,才能在众多的保险中选对合适的。而登录平安保险公司官方网站,进入保险商城,就能看到各种意外险,无论是哪一种,都可以给予您全面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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