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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知识汇总,昆明盘龙万余60岁居民免费获养老保险

2020-10-28
养老保险知识 养老保险知识普及 养老保险相关知识

19日,记者从昆明市盘龙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业务培训会上获悉:自盘龙区启动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暨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以来,截至9月10日,盘龙区共有10754名年满60周岁的居民实现免费参保。

盘龙区7月获得国务院批准启动第三批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及时启动了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试点,率先实现了主城区社会养老保险全覆盖。在盘龙区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时,具有盘龙户籍,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不用缴费,可以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直至终年。而在制度实施后,参保人已经按照规定足额缴费并符合领取条件的,在年满60周岁的次月起,按月领取养老金直至终年。bX010.com

盘龙区农村社会保险局副局长徐芳介绍,在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启动后,对60周岁以上的盘龙居民进行人口数据摸底,通过采集基础数据,进行数据审核后,对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引入参保流程,并在9月10日前对10754名年满60周岁的居民发放了基础养老金。此次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业务培训是一个转折,在培训结束后,将全面启动全区16至59周岁居民的参保缴费,通过缴费存折实现一站式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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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想到老了还能领到钱,要感谢党和政府对我们的关心啊”,禄劝县屏山镇77岁的尹大爷在收到社保部门送到手的城乡居民社会保险养老金时激动地说:“我们老两口每个月有110元钱,买米够吃了,两个儿子也不时会给钱,生活过得很幸福了。”

近日,禄劝在县城民族广场隆重举行全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发放仪式。这是继国家实行家庭承包经营、取消农业税、建立新农合之后的又一重大惠民政策,让广大农民朋友在“种地不交税、上学不付费、看病不太贵”的基础上,又一次实现了“养老不发愁”,彻底消除了广大城乡居民的后顾之忧。

今年,经过积极争取和省市社保部门的关心支持,禄劝被列为第三批国家级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县。全县60周岁以上的城乡居民每月都能领取55元的养老金,每年至少可增加660元收入,全县5.72万老年人每年将领取养老金3700多万元。

在活动仪式上,共有300名老年人代表领到了养老金,其他老年人的养老金也将由所属乡(镇)通过集中发放或是上门发送等方式及时发放。

保险知识汇总,甘肃省年满60周岁直接享受基础养老保险


8月初,我省65个试点县正式开展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昨日,在省政府召开的全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视频会议上,确定了我省从下月起将开展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对于参保率今年年底前要达到80%以上,明年6月底前要达到95%以上,基本实现全覆盖。

65个县试点城镇居民养老保险

我省即将启动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消息在近期可谓比天气还要“热”。记者从昨日召开的全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视频会议上了解到,根据国务院今年扩大新农保试点,并同步实施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总体部署,我省今年新增加了31个新农保试点县,同时与正在开展试点的34个新农保试点县共65个县同步开展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试点。据介绍,这将涉及全省城乡居民1802.5万人,其中城镇居民391.41万人,农村居民1411.09万人;60周岁以上人口分别占到全省农业人口的69.79%和城镇居民人口的76.08%。兰州、嘉峪关、金昌、武威、临夏、甘南等6个市州实现了新农保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另外,对已经按照原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村干部养老保险和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制度领取养老金,且已年满60周岁的农村居民可同时享受新农保的基础养老金;未满60周岁的个人账户并入新农保,可按照新农保办法继续缴费,待符合规定条件时享受相应待遇。

年满60周岁直接享受基础养老金

据了解,国务院确定的新农保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两项制度在基本原则、筹资办法、政府补贴、待遇水平等方面基本一致,对个人缴费水平由新农保的100元~500元5个档,增加为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的100元~1000元10个档,由参保人员自愿选择缴费。这意味着65个试点县(市区)年满16周岁以上(不含在校学生)、不符合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可以在户籍地自愿参保。参保时年满60周岁以上的城乡居民个人不再缴费,直接享受中央财政补助的基础养老金,但其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应当参保缴费。有条件的市州、县市区增设缴费档次和提高缴费标准。同时,由省级财政按照实际参保缴费人数每人每年补贴30元,但对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和农村计划生育两证户等,要由试点县市区政府负责为其代缴部分或全部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费。在待遇水平方面,中央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55元,地方政府可根据实际情况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

保险知识汇总,城镇居民社保:满60周岁可领养老金


本月起,参与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我省城镇非从业居民,在年满60周岁时,每人每月即可领取不低于55元的基础养老金。该项试点工作将于明年在全省范围内实现全覆盖。昨日记者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知这一消息。

本月起,我省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不符合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城镇非从业居民,均可在户籍地自愿参加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按规定缴费、年满60周岁的,可以领取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现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养老待遇的,不用缴费,可按月领取不低于55元的基础养老金。

在缴费标准方面,国家设定的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100-1000元,分10档。我省将缴费标准提高为每人每年200-2000元,分10档,由参保人自由选择。各试点县(市、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增设缴费档次。

目前我省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是每人每月55元,试点县(市、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月计发放标准为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除以139,与现行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及新农保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系数相同。

地方财政对参保人员缴费给予补贴的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30元。对选择较高档次缴费的,政府适当增加缴费补贴,标准最高为每人每年50元。

对重度残疾人、低保户、计生对象中独生子女死亡或伤残以及手术并发症人员,政府为其代缴不低于50%的最低标准养老保险费,所需资金由县、市政府承担。

此外,今年9月底前,各试点县(市、区)要完成符合条件的城镇居民参保登记、建立个人账户、办理发放银行卡(折)和缴纳保费等工作。10月开始,对符合条件的60周岁以上城镇居民按月足额发放基础养老金,并补发7-9月份的基础养老金。

保险知识汇总,新型农民养老保险试点启动 60岁农民均可享受养老金


新型农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又有了新进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胡晓义在昨天上午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这项惠及8亿农民的改革将在10月1日国庆之前正式启动试点。

胡晓义也表示,随着试点的逐步推开,中国农民60岁以后都将享受到国家普惠式的养老金。

这是继取消农业税、农业直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一系列惠农政策之后的又一项重大的惠农政策。它意味着,中国政府首次对农民工养老承担责任。

6月24日,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明确要求今年在全国10%的县(市、区)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目前这项指导意见修改之后正在征求各地政府的意见,准备进一步修改完善之后正式发布。

胡晓义表示,新农保和原来实行的老农保首先体现为筹资的结构不同。过去的老农保主要都是农民自己缴费,实际上是自我储蓄的模式。而新农保一个最大的区别就是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相结合,共有三个筹资渠道。特别是中央财政对地方进行补助,这个补助又是直接补贴到农民的头上。

胡晓义还称,新农保在支付结构上的设计是两部分:一部分是基础养老金,一部分是个人账户的养老金。而基础养老金是由国家财政全部保证支付的。这意味着中国农民60岁以后都将享受到国家普惠式的养老金。

保险知识汇总,城区年内实施居民养老保险


昨日,宜昌市人社局在夷陵广场开展了新社保法宣传,在现场,市人社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从7月1日开始,宜昌将认真贯彻实施新社保法,年内将实现医保市级统筹及城区居民养老保险两大惠民新政。

在宣传现场,市人社局局长张军平介绍了新社保法的相关规定,并表示从7月1日起,将按要求逐步实现新社保法的惠民政策,今年内完成医保市级统筹,即以市州为单位,统一政策、统一服务管理标准、统一经办流程、统一基金预决算、统一信息系统,实现基金共济。其中统一政策要求分别统一三项保险的覆盖范围、筹资、缴费、待遇、关系转移接续等政策。缴费、待遇标准差异大的地方,可设立一定的过渡期逐步统一,但缴费费率、待遇项目和报销比例要统一。同时,宜都和秭归从7月1日起开展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的试点工作,宜昌城区也将在年内实施居民养老保险。

在宣传当日,市人社局开设了咨询台,共接受群众咨询近300人次,发放宣传资料2400余份。群众咨询总是主要集中在养老关系转移、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政策、异地就诊及医疗保险报销、工伤责任及待遇、劳动合同、职业能力鉴定、人事代理服务等。

保险知识汇总,江苏省养老保险将覆盖110万城镇居民


从江苏省政府获悉,《江苏省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审议稿)》已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将在今年底前覆盖该省约110万城镇居民。届时,江苏城乡养老保险制度将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全覆盖。

依照我国目前的养老制度,城镇企业职工有“职工养老保险”,农民有“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而没有工作的城镇居民则游离在养老保险制度外。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全面实施,将填补这一空白。江苏省规定,从今年下半年起,凡具有江苏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不符合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城镇非从业居民,均可在户籍地自愿参加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根据规定,个人缴费标准设定为从100元至1200元共12个档次,地方政府可根据实际情况增设缴费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缴费档次,多缴多得。政府对符合领取条件的参保人全额支付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市、县人民政府对参保人员缴费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30元50元,有条件的地区可提高补助标准,补助标准限低不限高,对选择较高档次标准缴费和缴费年限较长的,可适当增加补贴给予鼓励。对城镇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市、县政府为其代缴部分或全部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费。

记者从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江苏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还将建立调整机制,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和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及物价变动情况,适时调整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

据悉,在本办法实施前,江苏省内无锡、苏州、镇江、泰州等地已先行试点城镇居民养老制度。该省规定,对已按地方政策领取养老金的退休人员,待遇高于按新政策计算养老金水平的,可继续执行原标准;低于按新政策计算养老金水平的,则执行新政策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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