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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安人寿喜来保年金险汇总(受益人、免责、保单贷款)

2020-03-30
人的一生怎样来规划保险 平安人寿保险发展规划 保险规划保单
天安人寿喜来保是一款终身年金险,第五年起开始固定领钱,现金流不断,安全有保障,那么投保这款产品需要注意什么?今天小编说说这款产品保单贷款、受益人、免责等问题。

天安人寿喜来保年金险犹豫期

天安人寿喜来保年金险犹豫期有15天,在这期间投保人要求解除合同,应书面申请合同解约申请,并提供投保人的保险合同及有效身份证件,保险公司将在扣除不超过10元的保单工本费后退还所交保费。保险公司收到合同解除申请日起,合同即被解除,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不承担责任。

天安人寿喜来保年金险受益人

1、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可指定一人或数人为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受益人为数人时,应确定受益顺序和受益份额,未确定受益份额的,各受益人按相等份额享有受益权。被保险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可以由其监护人指定受益人。BX010.COM

2、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可以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但须书面通知保险公司,由保险公司在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上批注或附贴批单。

3、投保人在指定和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为与投保人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投保,不得指定被保险人及其近亲属以外的人为受益人。

4、被保险人身故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身故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保险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

(1)没有指定受益人或受益人指定不明无法确定的;

(2)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身故,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3)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放弃受益权,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5、被保险人和受益人在同一事件中身故,无法确定两者身故先后顺序的,推定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身故。

6、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身故、伤残、疾病的,或故意杀害被保险人未遂的,该受益人丧失受益权。

天安人寿喜来保年金险保单贷款

在合同有效期内,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投保人可凭保险单向保险公司申请保单质押贷款。经保险公司同意,贷款金额以贷款时“现金价值净额”的80%为限,每次贷款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

贷款利息在贷款到期时应与本金一并归还,逾期不还者,贷款本息与其他各项欠款达到保险单的现金价值全数时,合同终止。上述所称“金价值净额”指保险单的现金价值扣除其他欠款后的余额。

天安人寿喜来保年金险责任免除

被保险人因下列情形之一身故的,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自合同成立或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二年内自杀,但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3.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4.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5.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被保险人因上述第1项情形身故的,合同终止,保险公司向被保险人的继承人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被保险人因上述第 2-7 项情形之一身故的,合同终止,保险公司向投保人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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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一般都会有风险,有的甚至没有回本,不过投资年金险不一样,虽然回本慢,但是安全稳定有保障,今天小编要说的是天安人寿喜来保年金险,这款产品怎么样?有什么特色亮点?

天安人寿喜来保年金险怎么样

天安人寿喜来保是由天安人寿最新推出的一款终身年金险,出生满28天至60周岁可投保,主要提供生存年金,身故保险金责任,第五年起开始领取生存金,按保费10%领取,第十五年按基本保额100%领取,可减保、可保单贷款,灵活运转资金。

天安人寿喜来保产品介绍

产品名称:天安人寿喜来保年金保险

投保年龄:出生满28天-60周岁

保险期间:终身

缴费期间:与保险公司约定

保险责任

一、生存保险金

1、交费期间选择五年,自合同第五个保单生效日至第十四个保单生效日期间,若被保险人生存,按保费的10%给付生存年金。第十五个保单生效日之后,若被保人生存,按基本保额的100%给付生存年金。

2、交费期间选择十年,自合同第十个保单生效日至第十九个保单生效日期间,若被保险人生存,按保费的10%给付生存年金。第二十个保单生效日之后,若被保人生存,按基本保额的100%给付生存年金。

二、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身故,保险公司按以下二者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1、实际交纳的保费扣除已领取的生存年金

2、被保险人身故时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产品特点

1、固定领取生存金

确定交费期间,被保险人生存即可开始领钱,固定领取,稳稳的现金流,终身有保障,提前为养老做好规划。

2、财富二次传承

若被保险人身故,可指定受益人领钱身故保险金,将财富继续传承。

3、保单可贷款

保单具有现金价值,若手上资金紧缺,保单贷款可灵活周转资金,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小结:

年金险就是投资理财型保险,和市场上其他投资产品不一样,年金险是强制储蓄,回本慢,但收益稳定,隔离风险,是受法律保护的理财保险。就像天安人寿喜来保,是一款终身年金险,只要期间不退保,就会有源源不断的现金流,提前锁定养老,身故有保障,兼顾寿险责任,整体来说,这款年金险还是不错的。

吉祥人寿臻爱传家终身寿险产品汇总(保单贷款、受益人、免责)


吉祥人寿臻爱传家是一款增额终身寿险,0-60周岁人群可投保,保障终身,交费期间多种可选,提供一般身故和特定交通事故意外身故保障,具有高额身价保障,额外航空意外保障,保额逐年递增、指定传承等特点。

一、吉祥人寿臻爱传家终身寿险保单贷款

在合同有效期内,投保人可以以书面形式向保险公司申请贷款。贷款金额不得超过合同当时的现金价值扣除各项欠款后余额的80%,每次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保单贷款利率按保险公司当时确定的利率执行。贷款本息在贷款到期时一并归还。若投保人到期未能足额偿还贷款本息,则投保人所欠的贷款本金及利息将作为新的贷款本金计息。

自投保人没还清的贷款本金及利息加上其他各项欠款达到合同现金价值的次日零时,合同效力中止。

贷款功能可以让投保人遇短期财务危机时灵活周转,解决燃眉之急。

二、吉祥人寿臻爱传家终身寿险受益人指定

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可以指定一人或多人为身故保险金受益人。

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为多人时,可以确定受益顺序和受益份额;如果没有确定份额,各受益人按照相等份额享有受益权。

被保险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可以由其监护人指定受益人。

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可以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并书面通知保险公司。保险公司收到变更受益人的书面通知后,在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上批注或附贴批单。

投保人在指定和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时,必须经过被保险人同意。

被保险人身故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保险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

(1)没有指定受益人,或者受益人指定不明无法确定的;

(2)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身故,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3)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者放弃受益权,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在同一事件中身故,且不能确定身故先后顺序的,推定受益人身故在先。

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身故、伤残、疾病的,或者故意杀害被保险人未遂的,该受益人丧失受益权。

小编建议投保保险时最好指定好受益人,方便理赔金领取,也避免继承纠纷。

三、吉祥人寿臻爱传家终身寿险免责条款

因下列任何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各项身故保险金的责任:

1、 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 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 被保险人在合同成立或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 被保险人殴斗、醉酒,主动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5、 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合法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 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 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第一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合同终止,保险公司向其他权利人退还合同终止时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合同终止,保险公司向投保人或其他权利人退还合同终止时的现金价值。

寿险的免责条款一般都比较少,但投保是还是要注意哪些情况不赔付,避免理赔纠纷。

受益人,抵押贷款质押保单 应先明确受益权范围


案情

1998年9月,李某为自己和妻子分别投保了一份终身保险,保额合计为200万元。保单条款规定:“在保险合同的有效期内,被保险人生存至每3周年,凭保单、投保人身份证、最后一次交纳保险费的收据,可申领保单所列保险金额10%的保险金。”2000年1月,李某向保险公司申请将受益人变更为某农业银行办事处,以便用于抵押贷款。保险公司的业务人员在确定该申请已征得被保险人同意的情况下,出具批单注明:“本保单受益人增加该市农业银行办事处,受益份额1:1,用于抵押贷款。”办完批注之后,李某将保单交存银行作为质押,获得了50万元的贷款。

2001年10月,李某和妻子到保险公司领取生存保险金,保险公司未经审核保单即通过转账形式向李某及其妻子支付了生存保险金20万元。得知此消息后,该农行办事处以保险公司侵害其受益权为由提起诉讼。他们认为,保单的质押依法成立,农业银行办事处对保险金享有受益权,保险公司向李某支付保险金侵害了自己的受益权,应进行赔偿。而保险公司认为,根据保单条款和业务惯例,此项保险有两种保险金,即生存保险金和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对生存保险金享有权利,受益人对身故保险金享有权利,保险公司的行为并无过错,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法院受理案件后,将李某夫妇追加为第三人,进行了审理。法院认为,本案保单经银行、被保险人和保险公司同意后用于抵押贷款,权利质押反映了当事人的真实意愿,应认定为有效。保单的保险金由生存期满保险金和死亡保险金组成,保险公司对保单进行批注时只笼统规定原告的受益份额为1:1,并未明确其受益范围,但考虑到李某夫妇既是投保人又是被保险人、受益人,并且李某与银行商定借款合同时也意在将全部保单权益进行质押,银行基于这一考虑发放了贷款,因此银行对生存保险金也应享有质押权。保险公司向被保险人直接支付保险金的行为侵害了银行的质押权,本应承担重新给付的责任。但为避免不当得利,判决由第三人李某夫妇将领取的保险金交存于该银行办事处。

分析

我国《保险法》第22条规定了受益人的概念,即为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但未对上述概念进行细分。实践中,保险公司对于人身险业务的受益人往往细分为生存保险金的受益人和身故保险金的受益人,前者一般为被保险人本人,后者则可由被保险人指定。本案中,李某向保险公司办理保单批注时仅规定增加银行为受益人,但没有明确受益权的内容。法院则依据李某与银行设定质押的本意,认定银行对于全部保单权益享有所有权,既包括生存保险金又包括身故保险金,李某在保单质押期间不享有保险金的所有权。

启示

投保人、债权人、保险公司在办理人身保单的质押时应注意履行完备的手续,以免发生纠纷。因为当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不是同一人时,三者享有的保单权益也不相同。投保人对保单价值享有权利,被保险人对生存保险金享有权利,受益人对身故保险金享有权利。因此,在设定质押时应明确所有权所涉及的范围,以免处分了他人的权利,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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