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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简介

2020-10-27
住房保险规划 家庭保险管理规划 风险管理和家庭保险规划

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于2003年5月28日正式挂牌成立,是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建设部等九部委《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调整工作的实施意见》(建房改[2002]150号)及《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西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调整工作实施方案的批复》(陕政函[2002]266号)的有关精神,经市委、市政府批准,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西安市人民政府直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负责西安市行政区域内的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和运作,具有行政执法职能,规格为正局级。

根据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市政办发[2009]263号)和西安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设立保障性住房项目贷款管理处的复函》(市编办函〔2011〕72号)精神,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内设办公室、组织人事处、机关党委、监察室、计划财务处、会计核算处、信贷管理处、信息管理处、法规与审计稽核处、归集与其他住房资金管理处、保障性住房项目贷款管理处11个机构,下设省直分中心、西铁分中心、长庆油田分中心3个分支机构和新城区管理部、碑林区管理部、莲湖区管理部、雁塔区管理部、灞桥区管理部、未央区管理部、阎良区管理部、临潼区管理部、长安区管理部、蓝田县管理部、周至县管理部、户县管理部、高陵县管理部13个派出机构及西安市公租房建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住房公积金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有关配套措施和管理办法,经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二)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起草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三)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四)编制住房公积金的年度预决算,经市财政部门审核,提交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后组织执行。

(五)负责住房公积金的统一核算。

(六)审批个人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和个人住房委托贷款的发放。

(七)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增值和归还,提出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经市财政部门审核,提交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执行;申请并办理住房公积金呆坏账的核销。BX010.COm

(八)负责其他住房资金的归集和管理。

(九)监督单位住房公积金的建立、缴存情况,对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十)负责住房公积金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建立、维护、管理和安全防范工作,确保系统正常运行与安全。

(十一)负责对受委托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进行指导、监督、考核。

(十二)拟订住房公积金年度财务报告,经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向社会公布。

(十三)公租房公司主要承担市政府下达的公共租赁住房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十四)承办市政府和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以上是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相关介绍,如果还有其他疑问的话,请关注网西安住房公积金专题。

延伸阅读

六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简介


六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直属市政府的副县级事业单位,中心编制14名,内设综合科、贷款科、资金科、归集科四个科室,下辖霍邱、寿县、舒城、霍山、金寨、叶集6个管理部。

六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职责为:

⑴履行国务院《条例》赋予的职责,执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

⑵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

⑶负责记载本行政区域内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⑷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的核算;

⑸负责审批本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提取和使用;

⑹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⑺编制全市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⑻承担所辖各县住房公积金业务组织实施、管理等方面工作,并对各县管理部经办业务范围给予授权。

⑼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六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展

六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各相关部门的配合下,按照“管委会决策、中心运作,银行专户、财政监督”的原则,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逐步得到加强。住房公积金归集工作有了迅猛发展。特别是近几年,中心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全面加大住房公积金执法归集力度,使住房公积金覆盖面不断扩大,归集率不断提高,归集额逐年上升,呈现良好递增态势。

截止2005年11月末,全市共有2400多个单位、14.01万余名职工缴存了住房公积金,累计归集住房公积金8.79亿元。在住房公积金贷款方面,中心适应全市职工购房贷款的需求,积极调整贷款政策,规范贷款程序,简化贷款手续,积极为职工提供住房公积金贷款服务。为促进城市住宅开发建设,尽量满足广大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干部职工购房资金需求,积极开展住房公积金政策优惠贷款,低利率多品种的贷款业务安全、有效、简捷,贷款量增长较快。截止到2005年11月末,累计为全市7920多名职工提供了住房公积金贷款3.19亿多元,为改善职工居住环境和居住质量做出了积极贡献。

六安实行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异地购房贷款

根据《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提升住房公积金服务效能的通知》的文件精神,支持广大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基本住房需求,结合六安实际,现就我市实行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异地购房贷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我市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若在六安辖区外,即省内异地购买期房或二手房,可在六安申请使用公积金贷款,除按六安公积金贷款政策办理外,借款人还需提供在六安的房产做抵押,贷款额度最高为抵押房产的评估价50%。其贷款打入所购房的开发企业或售房人账户。

二、异地购房职工,亦可选择向所购房屋所在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公积金贷款,我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可提供借款人在六安的公积金缴存贷款等相关证明材料。

三、省内其他地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若在六安购买自住房,原则上到公积金缴存地办理贷款,但购房人若申请在我市办理公积金贷款,应按我市公积金贷款政策办理,同时应提供公积金缴存地的公积金缴存使用情况及借款人居住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信息证明。

以上是六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简介,如果还想了解其他有关六安住房公积金信息,请关注网六安住房公积金专题进行了解。

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西安租房提取公积金不必扎堆 职工可就近选择


6月30日,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决定阶段性放宽租房提取额度和阶段性取消系统限制。消息一出,许多租房的职工赶紧开始行动,办理提取业务,这几日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大厅每天排着长队。

可很多市民不知道,除公积金管理中心可以办理提取业务外,还有92家银行网点也是不错的选择,不仅可就近办理,免受奔波时烈日的炙烤,还能省去排长队的时间。快来看看离你最近的网点在哪儿。

人数激增办理租房提取的人是过去的10倍

昨日上午,在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大厅,来办理租房提取业务的市民王先生足足排队等待了40分钟才轮到他,“人好多啊!”华商报记者看到,虽然才是上午10时,每个窗口前都已聚集了三四名咨询或办理业务的市民。而大厅门口张贴的提示上也明确表示最近来办理业务的职工很多,出现扎堆情况。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计财处处长谢元林说,近日,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连续出台一系列放宽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核条件的政策,自新政推出以来,来管理中心服务大厅办理业务的职工数量激增,导致中心审批工作压力大,办理等候时间较长,给职工带来不便。中心采取多种措施,努力加快办理速度,仍然无法缓解服务大厅人员拥挤状况。

谢元林说,7月1日至今,每日来服务大厅办理提取业务的职工人数达到1400余名,其中400至500人办理的是租房提取业务,而7月1日前,日接待量为800人左右,办理租房提取业务的仅三四十人,通过对比可以看出,办理业务的总人数增加了,仅办理租房提取业务的职工人数是以前的10倍左右。

不必扎堆92家银行也可办理职工可就近选择

“因为排队的人多,等待时间就拉长了,近期天气炎热,其实,大家大可不必扎堆来中心办理。”谢元林说,阶段性放宽租房提取额度的政策从7月1日起持续到年底,也就是说,只要在这个时间段来办理都可以,不必集中在新政实施的初期。另外,可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核的,除了管理中心,还有全市各区县92家银行网点,职工完全可以抽空就近办理。

据了解,7月1日起,在原有的66家经办点基础上,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还新增了26家归集、提取(转移)业务经办点。目前,全市除了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服务大厅外,还有92家银行网点也可办理。这些网点办理业务所需手续、程序,和管理中心服务大厅是一样的,最主要的是,它们分散在全市各个方位,方便市民就近办理,且办理的人也相对较少。

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通过华商报、华商头条、华商网等华商全媒体发布提示信息:凡符合提取条件的职工,除中心办事大厅办理提取手续外,中心所属的13个区县管理部和委托的92家银行网点均可现场办理提取业务,建议办事群众就近选择办理,免除高温天气奔波等待之苦。此外,市民有关于公积金业务办理事项的咨询,可拨打管理中心客服中心电话12329。

相关资讯

我国住房公积金特点

1、普遍性,城镇在职职工,无论其工作单位性质如何、家庭收入高低、是否已有住房,都必须按照《条例》的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

2、强制性(政策性),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的,住房公积金的管理中心有权力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可以按《条例》的有关条款进行处罚,并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3、福利性,除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外,单位也要为职工交纳一定的金额,而且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利率低于商业性贷款。

4、返还性,职工离休、退休,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户口迁出或出境定居等,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将返还职工个人。

全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简介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独立的行政类事业单位,直属于地级政府,不以营利为目,是社会保险(公积金)业务经办机构。根据国家法律及政府规章制度的规定开展工作,依法行使当地社会保险登记、基金征缴,个人权益记录,社会保险待遇支付;以及当地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贷款和基金管理等工作职能。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要职责包括负责社会保险登记、基金征缴、个人权益记录,社会保险待遇支付,以及负责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贷款和基金管理等业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查询:1、查询热线根据语音提示,查询本人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及相关政策解答;2、可登录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方网站,输入姓名和身份证号查询(网站查询不到,可能是因为身份证号码改变过,请输入旧身份证号查询);3、本人持身份证到住房公积金服务大厅查询。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通常有其官网网站,支持住房公积金查询,是为本市住房公积金缴存个人、单位提供政策性住房金融服务的专业网站,也是办理公积金相关业务的唯一网上平台。通常来看住房公积金网主要应设置政策法规、政策解读、业务指南、在线账户查询、业务网点、表格下载、网上服务大厅等频道。

市民个人可登录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就可以查询到自己公积金的缴存、使用等情况的信息了。市民登录网站后只要点击网站右上角“个人住房公积金查询”图标,进入个人公积金网上查询页面。输入本人姓名、公积金账号、密码和验证码,就可查询本人公积金信息。初始查询密码统一设置为市民公积金账号后六位数。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醒,市民本人应尽快登录并修改密码,保护好个人的公积金信息。另外,如果市民在重设密码后,忘记查询密码或无法正常登录查询的,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到公积金中心前台办理密码重置。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常见咨询问题:

问:《条例》中所称的住房公积金是指什么?

答: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问: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谁所有?

答:属职工个人所有。

问:谁来管理住房公积金?

答:由住房委员会决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作、银行专户存储、财政监督。

问:由谁来制定住房公积金的存、贷利率?

答:由中国人民银行提出,经征求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后,报国务院批准。

问: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是多少?

答: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 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问:职工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答: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户口迁出所在的市、县或者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此外,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佛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简介


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的建立、管理和运作。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内设三个科室:综合科、业务科、会计科。派出办事机构有: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南海管理部、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顺德管理部、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三水管理部、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高明管理部。

佛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机构职能

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的建立、管理和运作。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住房公积金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二)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并负责核算;建立和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个人明细账;依法依规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贷款),保障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三)对违反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单位或个人,实施行政处罚。

(四)承办市政府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佛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内设机构

(一)综合科

负责中心的日常行政事务、文书处理、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协调各科室、管理部的工作;负责工、青、妇和退休人员等的工作。

(二)法规科

主要行使行政执法职能。具体:负责政策法规的宣传,督促单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负责法律法规政策的研究和解释;审核单位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申请;实施行政执法和组织行政处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三)行政审批科

主要行使行政审批职能。具体:负责办理各单位、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开户、缴存和变更、转移、封存、提取以及其他相关业务;负责业务咨询;受理职工的投诉;受理市直属机关事业单位住房补助金的申报;受理已售房改房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维修基金、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住房基金、优惠价房改房缴交增值款等的业务申报。

(四)贷款管理科

负责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资格的审核;负责对贷出本金、利息核算进行信息处理,作动态分析和逾期催收;负责对承办银行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业务进行监督和指导。

(五)会计科

负责住房公积金资金的计划管理、增值保值;建立资金专户和职工个人明细账;负责核对银行往来账目,对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进行会计核算;负责管理中心年度财务预算的核算和决算;编制会计报表。负责已售房改房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的财务管理。

(六)稽查科

主要负责对内部管理制度的日常监管工作。具体:负责对管理中心的财务计划或预算执行情况、内部控制制度、风险管理制度等进行稽查;负责对承办银行住房公积金归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进行过程性和结果性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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